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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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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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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1:01:2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精靈 於 2013-6-27 08:10 編輯

第四十四篇  痿論

 

黃帝問曰。五臟使人痿何也。


(痿者。四肢無力委弱。舉動不能。若委棄不用之狀。夫五臟各有所合。痹從外而合病於內。外所因也。痿從內而合病於外。內所因也。故帝承上章而復問曰。五臟使人痿何也。)


岐伯對曰。肺主身之皮毛。


心主身之血脈。肝主身之筋膜。脾主身之肌肉。腎主身之骨髓。


(夫形身之所以能舉止動靜者。由臟氣之 養於筋脈骨肉也。是以臟病於內。則形痿於外矣。)


故肺熱葉焦則皮毛虛弱急薄。著則生痿 也。


(肺屬金。肺熱則金燥而葉焦矣。肺主皮毛。肺熱葉焦則皮毛虛薄矣。夫食飲於胃。其精液乃傳之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臟腑。是五臟所生之精神氣血。所主之皮肉筋骨。皆由肺臟輸布之精液以資養。皮膚薄著則精液不能轉輸。是以五臟皆熱而生痿矣。靈樞經云。皮膚薄著。毛腠夭焦。著者。皮毛燥著。而無生轉之氣。故曰著則生痿 矣。)


心氣熱則下脈厥而上。


上則下脈虛。虛則生脈痿。樞折挈。脛縱而不任地也。


(心為火臟。心氣熱則氣惟上炎。心主脈。故脈氣亦厥而上矣。上則身半以下之脈虛而成脈痿也。夫經脈者。所以行氣血而營陰陽。濡筋骨以利關節。故經脈虛則樞折於下矣。樞折。即骨徭而不安於地。骨徭者。筋緩而不收。故筋骨徭挈不收。足脛緩縱而不能任地也。)


肝氣熱則膽泄口苦。筋膜干。筋膜干則筋急而攣。發為筋痿。


(膽者中精之府。其應在筋。是周身之筋膜由膽藏之精汁以營養。膽附於肝。肝氣熱則膽汁泄而口苦矣。膽汁泄則筋膜無以營養而干燥矣。筋膜干則攣急而發為筋痿也。)


脾氣熱則胃干而渴。肌肉不仁。發為肉痿。


(陽明燥金主氣。從中見太陰之濕化。是以脾氣熱則胃干而渴矣。脾胃之氣。並主肌肉。陽明津液不生。太陰之氣不至。故肌肉不仁而發為肉痿也。)


腎氣熱則腰脊不舉。骨枯而髓減。發為骨痿。


(腎主藏精。腎氣熱則津液燥竭矣。腰者腎之府。是以腰脊不能伸舉。腎生骨髓。在體為骨。腎氣熱而精液竭。則髓減骨枯而發為骨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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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1:02:0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精靈 於 2013-6-27 08:11 編輯

帝曰。何以得之。


岐伯曰。肺者臟之長也。為心之蓋也。有所失亡。所求不得。則發肺鳴。鳴則肺熱葉焦。


故曰。五臟因肺熱葉焦。發為痿 。


此之謂也。


(此申明五臟之熱而成痿者。由肺熱葉焦之所致也。臟真高於肺。朝百脈而行氣於臟腑。故為臟之長。肺屬乾金而主天。居心主之上。而為心之華蓋。有所失亡。所求不得。則心志靡寧。而火氣炎上。肺乃心之蓋。金受火刑。即發喘鳴而肺熱葉焦矣。肺熱葉焦。則津液無從輸布。而五臟皆熱矣。故曰五臟因肺熱葉焦而成痿 者。此之謂也。 者。足痿而不能任地。故曰。謂下經本病篇有此語也。)


悲哀太甚則胞絡絕。胞絡絕則陽氣內動。發則心下崩。數溲血也。


(此以下復論心肝脾腎。各有所因。而自成痿 也。胞絡者。胞之大絡。即衝脈也。衝脈起於胞中。為十二經脈之海。心主血脈。是以胞絡絕則心氣虛而內動矣。陽氣、心氣也。心為陽中之太陽。故曰陽氣。未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悲哀太甚。則神志俱悲而上下之氣不交矣。是以胞絡絕而陽氣內動。心氣動則心下崩而數溲血矣。)


故本病曰。大經空虛。


發為肌痹。傳為脈痿。


(本病、即本經第七十三篇之本病論。大經、胞之大絡也。胞乃血室。中焦之汁。奉心化赤。流溢於中。從衝脈而上循背裡者。貫於脈中。循腹右上行者。至胸中而散於脈外。充膚熱肉。生毫毛。是胞絡之血。半行於脈中。半行於皮腠。脈外之血少。則為肌痹。脈內之血少。則為脈痿。是溲崩之血。從大經而下。先傷皮膚氣分之血。而復及於經脈之中。故曰。大經空虛。發為肌痹。傳為脈痿。按皮膚之血。臥則歸肝。五臟生成篇曰。人臥血歸於肝。正此血也。故臥出而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痹。再按男子絡唇口而生髭須。女子月事以時下者。肝經衝脈之血也。是以崩溲或大吐衄而不致於死。若心主脈中之血。一息不運則機緘窮。一毫不續則穹壞判矣。)


思想無窮。所愿不得。意淫於外。入房太甚。宗筋弛縱。發為筋痿。及為白淫。


(此論肝氣自傷而發為筋痿也。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思想無窮。所愿不得。則肝氣傷矣。前陰者。宗筋之所聚。足厥陰之脈。循陰股。入毛中。過陰器。意淫於外則欲火內動。入房太甚則宗筋縱弛。是以發為陰痿。及為白淫。白淫者。欲火盛而淫精自出也。)


故下經曰。筋痿者。生於肝。使內也。


(下經、即以下七十三篇之本病論。今遺亡矣。言本篇所論筋痿者。又生於所愿不遂而傷肝。兼之使內入房之太甚也。)


有漸於濕。以水為事。若有所留。居處相濕。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


故下經曰。肉痿者。得之濕地也。


(有漸於濕者。清濕地氣之中於下也。以水為事者。好飲水漿。濕濁之留於中也。若有濕濁之所留。而居處又兼卑下。外內相濕。以致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也。)


有所遠行勞倦。逢大熱而渴。渴則陽氣內伐。內伐則熱舍於腎。腎者水臟也。


今水不勝火。則骨枯而髓虛。故足不任身。發為骨痿。故下經曰。骨痿者。生於大熱也。


(此論勞倦熱渴而成骨痿也。遠行勞倦則傷腎。逢大熱則暑 傷陰。渴則陰液內竭。是以陽熱之氣。內伐其陰。而熱合於腎矣。腎者水臟。水盛則能制火。今陽盛陰消。水不勝火。以致骨枯髓虛。足不任用於身。而發為骨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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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1:02:3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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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何以別之。


岐伯曰。肺熱者。色白而毛敗。心熱者。色赤而絡脈溢。肝熱者。色蒼而爪枯。脾熱者。色黃而肉蠕動。腎熱者。色黑而齒槁。


(痿病之因。皆緣五臟熱而精液竭。不能營養於筋脈骨肉。是以有因肺熱葉焦。致五臟熱而成痿者。有因悲思內傷。勞倦外熱。致精血竭而臟氣熱者。皆當診之於形色也。爪者筋之應。齒者骨之余。)


帝曰。如夫子言可矣。論言治痿者。獨取陽明。何也。


(論言、即本病論中之言也。帝以伯言痿病之因於臟熱。當從五臟所合之皮肉筋骨以治之。如夫子言可矣。然論言治痿。何獨取於陽明。)


岐伯曰。陽明者。五臟六腑之海。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


(陽明者。水穀血氣之海。五臟六腑。皆受氣於陽明。故為臟腑之海。宗筋者。前陰也。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諸筋皆屬於節。主束骨而利機關。宗筋為諸筋之會。陽明所生之血氣。為之潤養。故諸痿獨取於陽明。)


衝脈者。經脈之海也。主滲灌溪穀。


與陽明合於宗筋。


(溪穀者。大小分肉腠理也。衝脈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滲灌於溪穀之間。與陽明合於宗筋。是以宦者去其宗筋。則傷衝任。血瀉不復。而須不生。)


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


(少陰太陰陽明。衝任督脈。總會於宗筋。循腹上行。而復會於氣街。氣街者。腹氣之街。在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間。乃陽明之所主。故陽明為之主。長、主也。)


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


(帶脈起於季脅。圍身一周。如束帶熱。三陰三陽。十二經脈。與奇經之任督沖維。經循於上下。皆屬帶脈之所約束。督脈起於會陰。分三歧為任沖。而上行腹背。是以衝任少陰陽明。與督脈皆為連絡。)


故陽明虛則宗筋縱。


(陽明為水穀之海。主潤宗筋。陽明虛則宗筋縱。宗筋縱弛。不能束骨而利機關。則成痿 矣。故諸痿獨取於陽明。)


帶脈不引。故足痿不用也。


(陰陽經脈。皆屬帶脈之所約束。如帶脈不能延引。則在下之筋脈縱弛。而足痿不用矣。)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各補其滎。而通其俞。調其虛實。和其逆順。筋脈骨肉。各以其時受月。則病已矣。


帝曰。善。


(伯言治痿之法。雖取陽明。而當兼取其五臟之滎俞也。各補其營者。補五臟之真氣也。通其俞者。通利五臟之熱也。調其虛實者。氣虛則補之。熱盛則瀉之也。和其順逆者。和其氣之往來也。筋脈骨肉。內合五臟。五臟之氣。外應四時。各以其四時受氣之月。隨其淺深而取之。其病已矣。按診要經終篇曰。正月二月。人氣在肝。三月四月。人氣在脾。五月六月。人氣在頭。七月八月。人氣在肺。九月十月。人氣在心。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腎。故春刺散俞。夏刺絡俞。秋刺皮膚。冬刺俞竅。春夏秋冬。各有所刺。謂各隨其五臟受氣之時月。合其淺深而取之。不必皮痿治皮。而骨痿刺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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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1:03:3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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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篇  厥論

 

黃帝問曰。厥之寒熱者何也。


(厥、逆也。氣逆則亂。故發為眩仆。卒不知人。此名為厥。與中風不同。有寒熱者。有陰有陽也。)


岐伯對曰。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陰陽二氣。皆從下而上。是以寒厥熱厥之因。由陰陽之氣衰於下也。)


帝曰。熱厥之為熱也。必起於足下者。何也。


(足下、足心也。熱為陽厥。而反起於陰分。故問之。)


岐伯曰。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勝則足下熱也。


(足三陽之血氣。出於足趾之端。表者。外側也。三陰之脈。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若陽氣勝。則陰氣虛而陽往乘之。故熱厥起於足下也。張兆璜曰。足心、足少陰經脈之所出。陰陽類論曰。三陽為表。二陰為裡。蓋太陽為諸陽主氣。少陰為諸陰主氣也。)


帝曰。寒厥之為寒也。必從五趾而上於膝者。何也。


(上節論陽勝於陰。則為熱厥。而寒厥起於陰之本位。故問之。兆璜曰。陰陽二氣。陰為之主也。)


岐伯曰。陰氣起於五趾之裡。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故陰氣勝。則從五趾至膝上寒。其寒也。


不從外。皆從內也。


(足三陰之血氣。起於五趾內側之端。裡者內側也。集於膝下者。三陰交於踝上也。聚於膝上者。三陰經脈。皆循內股而上。故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兆璜曰。陰陽二氣。皆起於足。是以傷寒病足經而不病手經也。張應略曰。陰陽六氣。只合六經。足之六經。復上合於手者也。)


帝曰。寒厥何失而然也。


(此下二節論寒厥熱厥之因。寒厥因失其所藏之陽。故曰失。)


岐伯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


(宗筋根起於胞中。內連於腎臟。陰陽二氣。生於胃腑。輸於太陰。藏於腎臟。太陰陽明。合聚於宗筋者。中焦之太陰陽明。與下焦之少陰太陽。中下相合。而會合於前陰之間。兆璜曰。論寒厥曰太陰陽明之所合。論熱厥曰脾主為胃行其津液。是陰陽二氣。本於先天之下焦。而生於後天之中焦也。)


春夏則陽氣多而陰氣少。秋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此人者質壯。以秋冬奪於所用。


下氣上爭不能復。精氣溢下。邪氣因從之而上也。


(此言寒厥之因。因虛其所藏之陽而致之也。夫秋冬之時。陽氣收藏。陰氣外盛。此寒厥人者。因恃其質壯。過於作勞。則下氣上爭。不復藏於下矣。陽氣上出。則陰藏之精氣亦溢於下矣。所謂煩勞則張。精絕也。邪氣者。謂陰臟水寒之邪。夫陽氣藏於陰臟。精陽外出。則陰寒之邪。因從之而上矣。)


氣因於中。陽氣衰。不能滲營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


(此言氣因於中焦水穀之所生。然藉下焦之氣。為陽明釜底之燃。如秋冬之時。過於作勞。奪其陽氣。爭擾於上。陰寒之邪。又因而從之。則中焦所生之陽亦衰。不能滲營於經絡矣。中下之氣。不能互相資生。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兆璜曰。滲者。滲於脈外。營者。營於脈中。營氣宗氣。皆精陽之氣。營行於脈中。諸陽之氣。淡滲於脈外。非獨衛氣之行於脈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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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1:03:5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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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熱厥何如而然也。


岐伯曰。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於四肢也。


(此言熱厥之因。因傷其中焦所生之陰氣也。靈樞經云。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夫衛氣者。水穀之悍氣也。酒亦水穀悍熱之液。故從衛氣先行於皮膚。從皮膚而充於絡脈。是不從脾氣而行於經脈。故絡脈滿而經脈虛也。夫飲入於胃。其津液上輸於脾。脾氣散精於肺。通調於經脈。四布於皮毛。是從經脈而行於絡脈。從絡脈而散於皮膚。自內而外也。酒入於胃。先行於皮膚。先充於絡脈。是從皮膚而入於絡脈。反從外而內矣。不從脾氣通調於經脈。則陰氣虛矣。悍熱之氣。反從外而內。則陽氣入矣。陽明乃燥熱之府。藉太陰中見之陰化。陰氣虛而陽熱之氣內入。則胃氣不和矣。胃不和。則所生之精氣竭。精氣竭。則不能營於四肢。而為熱厥矣。)


 此人必數醉。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與穀氣相搏。熱盛於中。


故熱遍於身。內熱而溺赤也。夫酒氣盛而 悍。


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


(夫飲酒數醉。則悍熱之氣。反從外而內。而酒氣聚於脾中矣。若飽以入房。則穀食留於胃中。脾臟不能轉輸其精液。而穀氣聚於脾中矣。氣聚於中而不得散。酒氣與穀氣交相侵搏。則熱盛於中矣。中土之熱。灌於四旁。故熱遍於身也。入胃之飲食。不能游溢精氣。下輸膀胱。故內熱而溺赤也。夫腎為水臟。受水穀之精而藏之。酒氣熱盛而 悍。則腎臟之精氣日衰。陰氣衰於下。而陽氣獨勝於中。故手足為之熱也。 張兆璜曰。寒厥因失其所藏之陽。而致中氣日損。熱厥因傷其所生之陰。而致腎氣日衰。當知中下二焦。互相資生者也。張應略曰。上古之人。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今時之人。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是人之所當調養者。陰陽精氣耳。苟得其養。可同歸於生長之門。苟失其養。則為暴仆卒厥。)


 帝曰。厥或令人腹滿。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


遠至一日。乃知人者。何也。


(暴不知人。卒然昏 。或仆撲也。半日氣周之半。一日氣行之周。)


岐伯曰。陰氣盛於上則下虛。下虛則腹脹滿。


(陰氣盛於上。謂中焦之陽氣日損。陰氣獨盛於上也。陰盛於上。則下焦之陽氣亦虛。陽虛於下。是以腹脹滿也。)


陽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不知人也。


(下氣、謂下焦之元陽。邪氣、腎藏水寒之邪也。陽氣盛於上。謂陰氣虛而陽氣獨勝也。陽盛於上。則下氣重上。下氣上乘。則寒邪隨之而上逆。逆則陽氣亂於上。而卒不知人。靈樞經曰。清濁之氣亂於頭。則為厥逆眩仆。此論陰陽二氣之並逆也。兆璜曰。前論下氣上爭。則中焦之陽氣日損。陰氣虛中。則下焦之腎氣日衰。此復論陰氣盛於上。則下氣亦虛。陽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又一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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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20:01:4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精靈 於 2013-6-27 08:13 編輯

帝曰。善。愿聞六經脈之厥狀病能也。


(上節論陰陽二氣之厥。故帝復問其經脈之厥狀焉。病能者。能為奇恆之病也。夫奇恆之病。不應四時。多主厥逆。是以六經之厥。能為諸脈作病者。皆屬奇恆。因於論厥。故列於厥論篇中。原屬厥逆奇恆之病。故先提曰病能。而列於病能篇之前也。)


岐伯曰。巨陽之厥。則腫首頭重。足不能行。發為仆。


(巨陽、太陽也。足太陽脈。起於目內 。上額交巔。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背挾脊。抵腰中。下貫臀。入中。循 內。出外踝之後。是以厥逆於上。則為首腫頭痛。厥逆於下。則為足不能行。神氣昏亂。則為 仆。太陽為諸陽主氣也。此病在經而轉及於氣分。故曰發。)


陽明之厥。則癲疾。欲走呼。腹滿不得臥。面赤而熱。妄見而妄言。


(癲狂走呼。妄言妄見。陽明之脈病也。其脈循腹裡。屬胃絡脾。經氣厥逆。故腹滿胃不和。不得臥也。陽明乃燥熱之經。其經氣上出於面。故面赤而熱。)


少陽之厥。則暴聾。頰腫而熱。脅痛。 不可以運。


(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 。從耳後。入耳中。下頰車。循胸過季脅。出膝外廉。循足跗。故逆則暴聾。頰腫脅痛。足 不可以營運。)


太陰之厥。則腹滿 脹。後不利。不欲食。食則嘔。不得臥。


( 音嗔。引起也。足太陰之脈。入腹屬脾絡胃。故厥則腹滿 脹。食飲入胃。脾為轉輸。逆氣在脾。故後便不利。脾不轉運。則胃亦不和。是以食則嘔。而不得臥也。)


少陰之厥。則口乾溺赤。


腹滿心痛。


(足少陰之脈。屬腎絡膀胱。貫肝膈。入肺中。出絡心。注胸中。循喉嚨。挾舌本。經脈厥逆。而陰液不能上資。是以口乾心痛。肺金不能通調於下。故溺赤。水火陰陽之氣。上下不交。故腹滿也。)


厥陰之厥。則少腹腫痛。腹脹。


涇溲不利。好臥屈膝。陰縮腫。 內熱。


(足厥陰之脈。內抵少腹。挾胃屬肝絡膽。故厥則少腹腫痛而腹脹。其下循陰股。入毛中。環陰器。抵少腹。是以涇溲不利。陰縮而腫。肝主筋。膝者經之會。經脈厥逆。不能濡養筋骨。故好臥而屈膝。其脈起於大趾叢毛之際。上循足 。厥陰木火主氣。滎俞厥逆。故 內腫熱也。陰陽二氣。皆起於足。故只論足之六經焉。)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此厥在經脈。故當隨經以治之。如經氣盛者。用針瀉而疏之。經氣虛者。以針補之。不盛不虛。即於本經以和調之。名曰經刺。)


太陰厥逆。 急攣。心痛引腹。治主病者。


(此復論三陰三陽之氣厥也。夫手足三陰三陽之氣。五臟六腑之所生也。臟腑之氣逆於內。則陰陽之氣厥於外矣。故復論手足十二經氣之厥逆也。中土之氣。主溉四旁。足太陰氣厥。故 為之急攣。食氣入胃。濁氣歸心。脾氣逆而不能轉輸其精氣。是以心氣虛而痛引於腹也。此是主脾所生之病。故當治主病之脾氣焉。按首言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陰氣起於足五趾之裡。是以先論足六經脈之厥狀。次言陰陽二氣。出中焦水穀之所生。脾主為胃行其精液。是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陽明為之行氣於三陽。五臟六腑。皆受氣於陽明。故復論手足三陰三陽之氣厥也。)


少陰厥逆。虛滿嘔變。下泄清。治主病者。


(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而主化水穀。少陰氣厥。以致中焦虛滿而變為嘔逆。上下水火之氣不交。故下泄清冷也。按嘔變當作變嘔。靈樞經云。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言苦寒之味。過傷少陰。轉致中胃虛寒。而變為嘔逆。與此節大義相同。且有聲無物曰嘔。故不當作嘔出變異之物解。)


厥陰厥逆。攣。腰痛。虛滿。前閉。譫言。治主病者。


(攣者。肝主筋也。腰者。肝之表也。虛滿者。食氣不能輸精於肝也。前閉者。肝主疏泄也。肝主語。譫語者。肝氣鬱也。)


三陰俱逆。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死。


(三陰俱逆。是陰與陽別矣。不得前後者。陰關於下也。諸陽之氣。皆生於陰。三陰俱逆。則生氣絕滅。是以手足寒而三日死矣。此厥在氣分。故主三日死。謂三陰之氣厥絕也。若厥在經脈。則為厥狀病能。而不至於死矣。)


太陽厥逆。僵仆。嘔血善衄。治主病者。


(太陽主諸陽之氣。陽氣厥逆。故僵仆也。陽氣上逆則嘔血。陽熱在上則衄血。此太陽之氣。厥逆於上。以致迫血妄行。)


少陽厥逆。機關不利。機關不利者。腰不可以行。


項不可以顧。


(少陽主樞。是以少陽氣厥。而機關為之不利也。頸項者。乃三陽陽維之會。腰脊者。身之大關節也。故機關不利者。腰不可以轉行。項不可以回顧。)


發腸癰。不可治。驚者死。


(少陽相火主氣。火逆於內。故發為腸癰。不可治者。謂病在氣分。而癰腫在內。非針刺之可能治也。若發驚者。其毒瓦斯干臟故死。)


陽明厥逆。喘咳身熱。善驚衄嘔血。


(陽明氣厥則喘。上逆則咳也。陽明之氣主肌肉。故厥則身熱。經云。三陽發病。主驚駭。衄血嘔血者。陽明乃悍熱之氣。厥氣上逆。則迫血妄行。此病在氣而及於經血。故皆曰善。)


手太陰厥逆。虛滿而咳。善嘔沫。治主病者。


(手太陰厥逆。肺氣逆也。肺主氣。故虛滿而咳。不能通布水津。故善嘔沫。此是主肺所生之病。故當治主病之肺氣焉。夫陰陽之氣。皆出於足。此論臟腑之氣。故並及於手焉。)


手心主少陰厥逆。心痛引喉。身熱。死不可治。


(手心主者。手厥陰包絡之氣也。手少陰者。心藏之氣也。包絡為君主之相火。二火並逆。將自焚矣。故為死不可治。)


手太陽厥逆。耳聾泣出。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俯仰。治主病者。


(手太陽所生病者。耳聾。小腸主液。故逆則泣出也。夫心主血脈。小腸主液。而為心之表。小腸氣逆。則津液不能營養於經脈。是以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俯仰。蓋腰項之間。乃脈絡經俞之大會也。)


手陽明少陽厥逆。發喉痹嗌腫。 。治主病者。


(手陽明者。肺之府也。手少陽者。手厥陰三焦也。陽明主嗌。肺主喉。兼三焦之火氣並逆。是以發喉痹而嗌腫也。陽明乃燥熱之經。三焦屬龍雷之火。火熱並逆。故發 也。張兆璜問曰。手之六經。獨心主少陰。與陽明少陽合論者。何也。曰。天之六氣。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以生人之五臟。五臟配合五腑。是只五臟五腑。以應五方五行。五色五味。五音五數也。所謂六臟六腑者。心主與三焦為表裡。俱有名而無形。合為六臟六腑。復應天之六氣。是以論手心主而兼於少陰。論手陽明而合少陽也。曰手厥陰為心臟之包絡。固可合並而論。手陽明與少陽並論者。其義何居。曰三焦者。中瀆之府也。中上二焦。並出於胃口。下焦別手陽明之回腸而出。故論手陽明。而兼於少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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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20:02:1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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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篇  病能論

 

黃帝問曰。人病胃脘癰者。診當何如。


(按以下四篇論奇恆之為病。篇名病能者。言奇病之不因於四時六氣。而能為臟腑經脈作病也。疏五過論曰。上經下經。揆度陰陽。奇恆五中。決以明堂。審於終始。可以橫行。方盛衰論曰。診有大方。坐起有常。出入有行。以轉神明。必清必靜。上觀下觀。司八正邪。別五中部。按脈動靜。循尺滑澀寒溫之意。視其大小。合之病能。逆從以得。復知病名。診可十全。蓋言本經之上經。論氣之通於天。下經言病之變化。臨病之士。審證辨脈。察色觀形。分時候氣。別正甄邪。再當比類奇恆。合之病能。診可十全。方為得道。是以本卷一十五篇。自熱病論至厥論。論疾病之變化。而以奇恆四篇。續於其後。謂疾病變化之外。而又有奇恆之病。診恆病之脈證。又當合參之於病能。庶不致有五過四失之誤。首論胃脘癰者。言榮衛血氣。由陽明之所生。血氣壅逆。則為癰腫之病。與外感四時六淫內傷五志七情之不同也。張兆璜曰。病能者。言奇病之形能也。)


岐伯對曰。診此者。當候胃脈。其脈當沉細。


沉細者氣逆。逆者人迎甚盛。甚盛則熱。


(胃脈者。手太陰之右關脈也。人迎者。結喉兩旁之動脈也。蓋胃氣逆。則不能至於手太陰。而胃脈沉細矣。氣逆於胃。則人迎甚盛。人迎甚盛。則熱聚於胃矣。)


人迎者。胃脈也。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脘為癰也。


(人迎者。胃之動脈也。故胃氣逆。則人迎脈盛。熱聚於胃口而不行。則留滯而為癰矣。)


帝曰。善。人有臥而有所不安者何也。


岐伯曰。臟有所傷。及精有所之。寄則安。故人不能懸其病也。


(此言胃不和而臥不安也。夫五臟所以藏精者也。精者胃腑水穀之所生。而分走於五臟。如臟有所傷。乃精有所往而不受。則為臥不安矣。蓋五味入胃。津液各走其道。是胃腑所生之精。能分寄於五臟則安。逆留於胃。即為臥不安之病。上節論胃中氣逆。則為脘癰。此言胃腑精逆。則臥有所不安。是奇恆之道。如璇璣玉衡。神轉不回。如回而不轉。則失其相生之機。如有所留阻。則為癰逆之病。故人不能少空懸其病也。張兆璜曰。夫百病之始生。必起於燥濕寒暑風雨。陰陽喜怒。飲食居處。而又有奇恆之病。故人不能少懸其病。玉師曰。奇恆之病。病經氣之厥逆。血氣生於胃腑水穀之精。故先論陽明精氣之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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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20:02:4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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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人之不得偃臥者何也。


岐伯曰。肺者。臟之蓋也。肺氣盛則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論在奇恆陰陽中。


(此言肺氣逆而為病也。臟真高於肺。為五臟之華蓋。朝百脈而輸精於臟腑。肺氣逆則氣盛而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矣。偃、仰也。奇恆陰陽中。謂玉機諸論篇中。言行奇恆之法。以太陰始也。張兆璜曰。此處提奇恆二字。)


帝曰。有病厥者。診右脈沉而緊。左脈浮而遲。不然。病主安在。


(此論腎氣逆而為病也。夫左脈主血當沉。右脈主氣當浮。今脈不然。其所主之病安在。)


岐伯曰。冬診之。右脈固當沉緊。此應四時。左脈浮而遲。此逆四時。在左當主病在腎。頗關在肺。當腰痛也


(脈合四時。故冬診之。左右脈皆當沉緊。今左脈反浮而遲。是逆四時之氣矣。腎主冬氣。而又反浮在左。故當主病在腎。頗關涉於肺。當為腰痛之病。)


帝曰。何以言之。


岐伯曰。少陰脈貫腎絡肺。今得肺脈。腎為之病。


故腎為腰痛之病也。


(行奇恆之法。以太陰始。五臟相通。移皆有次。是水穀所生之精氣。先至於手太陰。太陰肺金。相生而順傳於腎。腎當復傳之於肝。今反見浮遲之肺脈。是腎臟有病。而氣反還逆之於母臟。故當主腎病之腰痛。而頗關涉之於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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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20:03:2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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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善。有病頸癰者。或石治之。或針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


(經曰。腎移寒於肝。癰腫少氣。此言五臟相通。雖順傳有次。然不得相生之正氣。而反受母臟之寒邪。則為癰腫之病矣。)


岐伯曰。此同名異等者也。


(等、類也。癰雖同名。而為病之因。各有其類。)


夫癰氣之息者。宜以針開除去之。


(靈樞癰疽篇曰。陰陽已張。因息乃行。又曰。寒邪客於經絡之中則血泣。血泣則不通。故癰腫。蓋言邪客於脈絡之中而為癰腫者。宜用針開除以去之。夫腎脈上貫肝膈。腎與肝脈。皆循喉嚨入頏顙。故癰腫在頸。此病因於腎也。)


夫氣盛血聚者。宜石而瀉之。此所謂同病異治也。


(肝藏之血。行於皮膚氣分。如腎藏之寒邪。順傳於肝。肝氣盛而血聚於皮膚之間而為癰腫者。宜石而瀉之。蓋石者。砭其皮膚出血。針者。刺入經穴之中。故病在脈絡者宜針。病在皮膚者宜石。是以同病異治而皆已也。張兆璜曰。陷下者又宜灸。始言針灸而後只言針石者。蓋此篇論五臟之相傳。而腎藏之氣已傳於肝。故只宜針宜石。設或有回陷於腎者。又當灸之。此雖不明言。蓋欲人意會。讀者宜潛心參究。不可輕忽一字。)


帝曰。有病怒狂者。此病安生。


(經曰。肝移寒於心。狂。膈中。又肝病者善怒。此肝雖順傳於心。而不得相生之正氣。反受肝之寒邪。寒凌心火。故為怒狂。)


岐伯曰。生於陽也。


帝曰。陽何以使人狂。


岐伯曰。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故善怒也。病名曰陽厥。


(折、屈逆也。決、流行也。本經曰。所謂少氣善怒者。陽氣不治。陽氣不治。則陽氣不得出。肝氣當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曰煎厥。此言肝氣上逆。則陽氣暴折而不得出。陽氣難於流行。則肝氣亦未得而治。故善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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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20:04:1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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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何以治之。


岐伯曰。陽明者常動。巨陽少陽不動。不動而動大疾。此其候也。


(心為陽中之太陽。巨陽者。心之標陽也。少陽者。肝之表氣也。夫陽明乃胃之悍氣。故獨動而不休。巨陽少陽不動者也。今不動之氣。反動而大疾。故使人怒狂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奪其食即已。夫食入於陰。長氣於陽。故奪其食則已。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毛脈合精。行氣於腑。是食入於陰。而長氣於陽也。此言巨陽少陽。受氣於心肝二臟之陰。肝心之氣上逆。以致巨陽少陽之動大疾。故奪其食。則陰氣衰而陽動息矣。)


使之服以生鐵落為飲。夫生鐵落者。下氣疾也。


(夫所謂怒狂者。肝邪上乘於心。鐵乃烏金。能伐肝木。故下肝氣之疾速也。)


帝曰。善。有病身熱懈墮。汗出如浴。惡風少氣。此為何病。


岐伯曰。病名曰酒風。


(此言脾氣逆而為病也。夫飲酒數醉。氣聚於脾中。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而四肢懈墮也。熱盛則生風。風熱相搏。是以汗出如浴。而惡風少氣。張兆璜曰。飲酒者。先充絡脈。從絡脈而反逆於脾中。在心主脈。是從心氣之傳於脾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以澤瀉術各十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為後飯。


(酒氣聚於脾。則不能上輸於肺。而下輸膀胱矣。易曰。山澤通氣。澤瀉服之。能行水上。如澤氣之上升為云。而復下瀉為雨也。朮乃山之精。得山土之氣。能通散脾氣於四旁。麋銜草。有風不偃。無風獨搖。能去風除濕者也。合三指撮者。三乃木之生數。取制化土氣之義。後飯者。復以穀氣助脾也。夫奇恆之病。行所不勝曰逆。逆則死。今論胃腑所生之精氣。以太陰始。而順傳於腎。腎傳之肝。肝傳之心。心傳之脾。是五臟相通。移皆有次。而又有不得偃臥腰痛頸癰諸病。是四時六淫。七情五志之外。而有奇恆之逆傳。奇恆之中。而又有順傳之奇病。故人不能虛懸其病也。按本經八十一篇。內論疾病者。只二十有奇。而論奇恆者有十篇。當知人之生病也。多起於厥逆。)


所謂深之細者。其中手如針也。摩之切之。


聚者堅也。搏者大也。


(此論切求奇恆之脈法也。夫胃腑五臟之病能者。其氣逆者。其脈沉細。故所謂沉之而細者。其應手如針之細而沉也。再按而摩之。切而求之。如胃精之聚於胃。脾氣之聚於脾者。其脈堅牢而不鼓也。又如肺氣之盛。腎氣之上搏於肝。肝氣之上搏於心者。其脈應指而大也。)


上經者。言氣之通天也。下經者。言病之變化也。金匱者。決死生也。


(上經者。謂上古天真。生氣通天。至六節藏象藏氣法時諸篇。論人之臟腑陰陽。地之九州九野。其氣皆通於天氣。下經者。謂通評虛實以下。至於脈解諸篇。論疾病之變化。金匱者。如金匱真言。脈要精微、平人氣象諸篇。論脈理之要妙。以決死生之分。藏之金匱。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故曰。金匱者。所以決死生也。按本經以七七四十九篇。為上下經。後附論刺論穴。論五運六氣。五過四失。如易之以八八六十四卦。分上下經。而後附系辭說卦諸篇之義。張兆璜曰。按新校正云。晉皇甫士安序甲乙經云。素問亦有亡失。隋人全元起注本。亦無第七卷。唐時王冰。以天元紀大論、五營運論、六微旨論、氣交變論、五常政論、六元政紀論、至真要論七篇。乃陰陽大論之文。取以補所亡之卷。是以上經下經之說。不合八十一篇之平分也。)


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恆者。言奇病也。


(揆度者。切度奇恆之脈病。奇恆者。言奇病之異於恆常也。)


所謂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時死也。恆者。得以四時死也。


(所謂奇者。病五臟之厥逆。不得以四時之氣應之。所謂恆者。奇恆之勢。乃六十首。亦得以四時之氣。而為死生之期。)


所謂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脈理也。度者。得其病處。以四時度之也。


(揆度奇恆。所指不同。故當切求其脈理。而復度其病處。如本篇論五臟之病能。當摩之切之。以脈求之。如太陽之腫腰椎。少陽之心脅痛。陽明之振寒。太陰之病脹。又當得其病處。而以四時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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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20:06: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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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篇  奇病論

 

黃帝問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為何也。論奇恆之府。而為奇恆之病也。五臟別論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


此六者。名為奇恆之府。是以本篇之所論。有犯大寒。內至骨髓。上逆於腦之腦髓骨病。脈解篇之脈病。口苦之膽病。


九月而喑。及母腹中受驚之女子胞病。皆奇恆之府而為病也。蓋此六者。地氣之所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與氣之通於天。病之變化者之不同。故所謂奇病也。


張兆璜曰。一因子以病母。一因母以病子。妊娠子母。性命相關。


岐伯對曰。胞之絡脈絕也。


(胞之絡脈。胞絡之脈也。絕謂阻隔不通也。蓋妊至九月。胞長已足。設有礙於胞絡。即使阻絕而不通。)


帝曰。何以言之。


岐伯曰。胞絡者。系於腎。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故不能言。


(聲音之道。在心主言。在肺主聲。然由腎間之動氣。上出於舌。而後能發其音聲。故曰。舌者。音聲之機也。胞之絡脈系於腎。足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胞之絡脈阻絕。則少陰之脈亦不通。是以舌不能發機而為喑矣。)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無治也。當十月復。


(十月胎出。則胞絡通而音聲復矣。)


刺法曰。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然後調之。


(刺法、謂針經內之法也。疹、病也。言毋損其不足。益其有餘。使成其病。而後復調治之。)


所謂無損不足者。身羸瘦。無用 石也。


( 、謂針。石、砭石也。針經曰。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臟空虛。筋骨髓枯。老者絕滅。壯者不復矣。是以身羸瘦者。不可妄用針石。此章重在有餘。而兼引其不足。)


無益其有餘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故曰疹成也。


(泄、謂用針瀉之。針經曰。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精泄則病益甚而 。按腹中胞積。皆為有形。在女子胞則曰無益其有餘。在息積曰不可灸刺。在伏梁曰不可動之。是腹中有形者。皆不可刺泄。刺雖中病。而有形之物不去。則反泄其精氣。正氣出而邪病反獨擅於其中。故為疹成也。朱聖公曰。女子胞。腹中積。皆為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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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20:07:2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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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病脅下滿氣逆。二三歲不已。是為何病。


岐伯曰。病名曰息積。此不妨於食。不可灸刺。積為導引服藥。藥不能獨治也。


(此肺積之為病也。肺主氣而司呼吸定息。故肺之積曰息奔。在本經曰息積。積者漸積而成。是以二三歲不已。夫肝肺之積。皆主脅下滿。積在肝則妨於食。此積在肺。故不妨於食也。此病腹中有形。不可灸刺。凡積當日用導引之功。調和之藥。二者並行。斯病可愈。若只用藥而不導引。則藥不能以獨治也。)


帝曰。人有身體髀股 皆腫。環臍而痛。是為何病。


岐伯曰。病名曰伏梁。此風根也。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肓。肓之原在臍下。故環臍而痛也。不可動之。動之為水溺澀之病也。


(此其氣積於大腸之外而為伏梁也。大腸為肺之府。氣逆不通。是以身體髀股 皆腫。此根因於風邪傷氣。留溢於大腸之間。而著於肓。肓者。即腸外之膏膜。其原出於脖 。正在臍下。故環臍而痛也。不可動者。不可妄攻以動之。蓋風氣留溢於臍下。與水臟水腑相連。動之則風行水渙。而為水病矣。水逆於上。則小便為之不利矣。張兆璜曰。奇恆之病。多因於積聚厥逆。前論腹中。此論奇恆。不可謂之重出而置之勿論。應略曰。腹積有五。止論肺與大腸者。謂病在氣也。故在肺曰氣逆。在大腸則曰其氣溢於大腸。)


帝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見。此為何病。


岐伯曰。此所謂疹筋。


(此論諸筋之為病也。夫奇恆之勢。診有十度。度脈、度臟、度肉、度筋、度俞、度陰陽氣。如心脈滿大。肝脈小急。脈來懸鉤。脈至如喘之類。皆所以度脈也。如肝滿腎滿肺滿則為腫。肝氣予不足。木葉落而死。腎氣予不足。去棗華而死。皆所以度臟也。如肌氣予不足。膚脹身腫。大肉陷下。皆所以度肉也。診筋之病。所以度筋也。如十二俞之予不足。水凝而死。所以度俞也。如正月太陽。三月厥陰。五月陽明。十月少陰。所以度陰陽氣也。皆為病之異於恆常者也。夫內有陰陽。外有陰陽。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是以筋病急而尺脈數也。)


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則病甚。


(諸筋之會。聚於宗筋。衝脈者。主滲灌溪穀。與陽明合於宗筋。是以筋病而腹必急也。夫十二經之筋病。惟手太陰甚。則成息賁脅急吐血。是少陰筋病甚者。死不治。是以白色黑色見者。則病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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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人有病頭痛。以數歲不已。此安得之。名為何病。


岐伯曰。當有所犯大寒。內至骨髓。髓者以腦為主。腦逆。故令頭痛齒亦痛。病名曰厥逆。帝曰。善。


(此論腦骨髓之為病也。夫在地為水。在天為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腎生骨髓。故所犯大寒之氣。而內至骨髓也。諸髓皆屬於腦。故以腦為主。髓邪上逆。則入於腦。是以頭痛數歲不已。齒乃骨之余。故齒亦痛也。此下受之寒。上逆行巔頂。故名曰厥逆。)


帝曰。有病口甘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岐伯曰。此五氣之溢也。名曰脾癉。


(五氣者。土氣也。土位中央。在數為五。在味為甘。在臭為香。在臟為脾。在竅為口。多食甘美。則臭味留於脾中。脾氣溢而證見於外竅也。癉、熱也。按金匱要略曰。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若人能養慎。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如此人數食甘美。而致口甘消渴者。乃不內外因之病也。故列於奇病之中。)


夫五味入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


故令人口甘也。此肥美之所發也。


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為消渴。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五味入口。津液各走其道。苦先入心。酸先入肝。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美者香美。肥者濃味也。濃味令人內熱。甘者主於留中。津液不能輸布於五臟。而獨留在脾。脾氣上溢。發為口甘。內熱不清。轉為消渴。)


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蘭、香草。陳氣、積氣也。蓋味有所積。以臭行之。從其類而治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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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有病口苦。取陽陵泉口苦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膽病者口苦。陽陵泉、膽之合穴也。帝言有病口苦。取陽陵泉而口苦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按靈樞經曰。其寒熱者。取陽陵泉。夫寒熱。實證也。此系膽虛氣溢。當取募俞。不當取其合穴。故口苦之不愈也。)


岐伯曰。病名曰膽癉。夫肝者。中之將也。取決於膽。咽為之使。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夫謀慮在肝。決斷在膽。故肝為中之將。而取決於膽也。肝脈挾胃貫膈。循喉嚨。入頏顙。環唇內。故咽為肝之外使。是以肝病而亦證見於口也。)


此人者。數謀慮不決。故膽虛氣上溢。而口為之苦。


(謀慮不決。則肝氣鬱而膽氣虛矣。膽之虛氣上溢。而口為之苦矣。上節論脾氣實。此論膽氣虛。虛實之氣。皆能為熱而成癉。)


治之以膽募俞。治在陰陽十二官相使中。


(王冰曰。胸腹曰募。背脊曰俞。膽募在乳下二肋外。期門下。同身寸之五分。俞在脊第十四椎兩旁。相去脊中各一寸五分。其所治之法。在陰陽十二官相使中。今經已亡。愚謂七十二篇系刺法論。抑或在此篇中。今所補遺經二篇。乃後人 撰者也。)


帝曰。有癃者。一日數十溲。此不足也。身熱如炭。頸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氣逆。此有餘也。太陰脈微細如發者。此不足也。其病安在。名為何病。


(此論陰陽二氣。生於太陰陽明。陰陽不和而為死證也。夫水穀入胃。脾主行其津液。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陽明為之行氣於三陽。太陰不足則陽明甚盛。太過不及則陰陽不和。陰陽不和則表裡之氣皆絕矣。夫入胃之飲。上輸入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今太陰病而不能轉輸於上。頗在肺而不能通調於下。則病癃矣。夫地氣升而為云。天氣降而為雨。今地氣不能上升。而惟下泄。是以一日數十溲。此太陰之不足也。陽明者表也。身熱如炭。陽明盛也。陽明脈挾喉。其 在膺中。頸膺如格。胃氣強也。陽明盛強。則人迎躁急。頗關在肺。故喘息氣逆。此陽明之有餘也。陽明盛強。則與脾陰相絕。太陰不得受水穀之精。是以脈微如發。此太陰之不足也。)


岐伯曰。病在太陰。其盛在胃。


頗在肺。病名曰厥。死不治。


(此病在太陰與胃肺也。夫陽明乃燥熱之經。從中見太陰之濕化。太陰不足。則胃氣熱而人迎躁盛矣。胃氣上逆。頗關在肺。而為喘息氣逆矣。胃氣盛強。不能游溢精氣。而太陰不足矣。太陰不足。則五臟六腑皆無所受氣。而為厥逆之死證也。兆璜曰。傷寒論云。胃氣生熱。其陽則絕。蓋胃氣生熱。則陽明與太陰絕。而太陰不足矣。太陰不足。則太陰與陽明絕。而胃中燥盛矣。陰陽表裡之相關也。)


此所謂得五有餘。二不足也。


帝曰。何謂五有餘二不足。


岐伯曰。所謂五有餘者。五病氣之有餘也。二不足者。亦病氣之不足也。


(此言有餘不足之皆為病也。五有餘者。謂身熱如炭。頸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而氣逆。此五病氣之有餘也。二不足者。病癃。一日數十溲。太陰脈微細如發。亦病氣之不足也。兆璜曰。在陽明曰五病氣。在太陰曰亦病氣。是先因有餘。而致病不足也。)


今外得五有餘。內得二不足。此其身不表不裡。亦正死明矣。


(陽明者表也。外得五有餘。不能行氣於表之三陽矣。太陰主裡。內得二不足。不能行氣於裡之三陰矣。此其身之表裡陰陽皆為斷絕。亦正死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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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人生而有病巔疾者。病名曰何。安所得之。


岐伯曰。病名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而不下。精氣並居。故令子發為巔疾也。


(此女子胞之為病也。有所大驚。則氣暴上而不下。夫精以養胎。而精氣並居者也。母受驚而氣上。則子之精氣亦逆。故令子發為巔疾也。愚謂巔亦作癲。按嬰兒癲癇。多因母腹中受驚所致。然癲疾者。逆氣之所生也。故因氣上逆而發為癲疾。兆璜曰。胎中受病。非止驚癇。妊娠女子。飲食起居。大宜謹慎。則生子聰俊。無病長年。)


帝曰。有病 然。如有水狀。


切其脈大緊。身無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名為何病。


( 然、浮腫貌。如有水狀者。水氣上乘。非有形之水也。是少陰寒水主氣。大則為風。緊則為寒。故其脈大緊也。夫病風水者。外證骨節疼痛。此病在腎。非外受之風邪。故身無痛也。水氣上乘。故形不瘦。風木水邪。乘侮土氣。故不能食。即食而亦不能多也。兆璜曰。邪干上焦則不能食。在中焦則食少也。)


岐伯曰。病生在腎。名為腎風。


(腎為水臟。水生風木。此腎臟自生之風。非外受之邪。故曰病生在腎。兆璜曰。天有六淫。人亦有六氣。奇恆之病。多不因於外邪。)


腎風而不能食。善驚。驚已心氣痿者死。


帝曰。善。


(水者火之勝。不能食者。水邪直入於上焦也。善驚者。水氣搏於心下也。夫心不受邪。驚已而心氣痿者。心受邪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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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篇  大奇論

 

此承上章記奇病之廣大。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


(滿謂臟氣充滿也。夫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故滿而不實。如滿而皆實。是為太過。當即為腫。然此論臟氣實而為腫。與氣傷痛。形傷腫之因證不同也。)


肺之雍。喘而兩 滿。肝雍。兩 滿。臥則驚。不得小便。腎雍。腳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 大跛。易偏枯。


(雍者。謂臟氣滿而外壅於經絡也。蓋滿在氣。則腫在肌肉。雍在經。則隨經絡所循之處而為病也。肺主呼吸。其脈從肺系橫出腑下。故喘而 滿。肝脈環陰器。抵小腹。屬肝絡膽。上貫膈。布脅肋。故兩 滿。而不得小便。臟氣雍滿。臥則神魂不安。故發驚也。腎脈起於足下。循內踝。上內。屬腎絡膀胱。故自腳下至少腹滿。腎主骨而寒水主氣。故足脛有大小。髀 大而跛。變易為偏枯。此論臟氣雍於經脈。而為此諸病。與邪在三焦之不得小便。虛邪偏客於形身。而發為偏枯之因證不同也。)


心脈滿大。癇螈筋攣。


(癇螈、抽掣也。攣、拘攣也。心為火臟。火熱太過。是以脈大而癇螈筋攣。)


肝脈小急。癇螈筋攣。


(肝主筋而主血。小則為虛。急則為寒。此肝臟虛寒。而不能榮養於筋。故為攣螈之病。此論筋之為病。有因心氣之有餘。有因肝氣之不足。與風傷筋脈。筋脈乃應之為病不同也。)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


(騖音務。騖、疾奔也。又亂馳也。言肝脈之來疾而暴亂者。必有所驚駭故也。此言因驚駭。而致肝脈暴亂。非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也。兆璜曰。七情之中。心肝主驚。因驚駭而致肝脈騖暴者。所謂病生於情也。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者。所謂情生於病也)


脈不至。若喑。不治自已。


(脈絡阻於下。則音不出於上。脈絡疏通。其音自復。故脈不至而喑者。不須治之。其病自已。此系經脈所阻之病。與邪搏於陰。則為喑之不同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小急、虛寒之脈。瘕、聚也。臟氣有所留聚。故脈見小急而不鼓。)


腎肝並沉為石水。


(肝乃東方春生之木。主透發冬令閉藏之氣。如肝腎之脈並沉。是二臟之氣皆閉逆於下。而為石水矣。石水者。腎水也。如石之沉。腹滿而不喘。)


並浮為風水。並虛為死。


(肝主風木。腎主寒水。如肝腎之脈並浮。是二臟所主之氣。皆發於外。故名曰風水。如浮而並虛。是臟氣不藏而外脫。故死。此言肝腎之氣。過於閉藏。則沉而為水。過於發越。則浮而兼風。皆本臟所主之氣。而自以為水為風。與本經之熱病論、水熱穴論、靈樞論疾診尺篇。及金匱要略諸經。皆論石水風水之不同也。)


並小弦欲驚。


(小者。血氣皆少。弦則為減為寒。肝藏之氣生於腎。脈並小弦。是二臟之氣皆虛。而欲發驚也。前論肝雍之驚病有餘。今弦小欲驚。病不足。皆本臟本氣之為病也。上節言虛脫於外者死。此言本虛於內者驚。)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大則為虛。急則為寒。沉為在下在裡。故皆為疝。)


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


(心疝之有形在少腹。其氣上搏於心。故心脈搏而滑急也。肺脈當浮而反沉搏。是肺氣逆聚於內而為肺疝矣。)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此言疝瘕之病。病三陰三陽之氣而見於脈也。子繇曰。瘕者假也。假物而成有形。疝字從山。有艮止高起之象。故病在三陽之氣者為瘕。三陰之氣者為疝。玉師曰。瘕在腸胃之外。故三陽急。疝病五臟之氣。故三陰急。)


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少陰也。癇厥者。昏迷仆撲。卒不知人。此水氣乘心。是以二陰脈急。二陽、陽明也。陽明者土也。土氣虛寒。則陽明脈病。故發驚也。)


脾脈外鼓沉為腸 。久自已。


(腸 、下痢也。著至教論曰。三陽者至陽也。積並則為驚。病起疾風。至如礪。九竅皆塞。陽氣滂溢。干嗌喉塞。並於陰則上下無常。薄為腸 。此三陽並至。干薄臟陰。乃奇恆之下痢。與外受六淫之邪。迫於經絡。而為下利膿血者不同。故病見於臟脈。而各有死生之分。脾為陰臟。位居中央。受三陽陽盛之氣。迫而上行。則其脈外鼓。搏而下沉。則為腸 下痢。蓋言陽氣上下之無常也。脾為陰中之至陰。故雖受陽熱之氣。其病久而自已。玉師曰。疝瘕腸 。皆病在三陰三陽之氣分。首節論陽熱之氣傷脾藏之津液而為腸 。次論陽熱之氣傷肝腎心藏之血而為腸 下血。後論三陽之氣甚而三陰之氣傷者死。)


肝脈小緩為腸 。易治。


(經云、緩者多熱。小者血氣皆少。此陽熱之氣。干薄臟陰。致肝藏之血氣下泄而虛。故其脈小緩也。肝主藏血。故雖受陽邪。尚為易治。)


腎脈小搏沉。為腸 下血。


(腸 下血者。或下痢赤色。或下血也。腎主藏精。為精血之原。陽熱之氣。下薄於腎。故為腸 下血。陰血傷。故脈小。熱邪干腎。故沉而搏也。)


血溫身熱者死。


(夫陰陽相和則生。偏害則死。三陽為陽。三陰為陰。氣為陽。血為陰。三陽之熱。薄於陰血。血受熱傷。故血溫也。身熱者。三陽盛而三陰之氣絕也。)


心肝 。亦下血。二臟同病者。可治。


(此承上文而言。陰血盛者。雖受陽薄。尚為可治。蓋重陰血以待陽也。夫心主生血。肝主藏血。是以心肝二臟。受陽盛之氣。而為腸 者。亦下血。如二臟同病。則陰血盛而可以對待陽邪。故尚為可治之證。)


其脈沉小澀為腸 。其身熱者死。熱見七日死。


(上節分血氣為陰陽。此復以三陰三陽之氣論陰陽也。脈小沉滯者。三陰之氣。為陽薄所傷也。其身熱者。陽盛而陰絕也。七日死者。六臟之陰氣終也。按此系奇恆之病。緣於陰陽不和。非關外淫之氣。醫者大宜體析。如因表邪而發熱者。其脈必浮。或見滑大。初起之時。必骨痛頭疼。或惡寒喘急。表證始盛。裡證尚微。蓋先表而後入於裡也。此系三陽之氣。直並於陰。陰氣受傷。是以脈小沉澀。一起之時。裡證即急。或噤口腹痛。或下重痢甚。或發驚昏沉。或嗌干喉塞。身雖熱而熱微。外證輕而裡急。此三陽之氣。疾起如風。至如 礪。當急用抑陽養陰之藥以救援。若見身有微熱。而用表散之輕劑。因脈小澀。而用和調之緩方。三日之後。即成不救矣。存德好生之士。當合參諸經。細心體認。幸勿以人命為輕忽也。張兆璜曰。危險之證。當用瞑眩之藥以急救。若用平和湯而愈者。原不死之病也。服平和湯而後成不救者。醫之罪也。張應略曰。當汗而急汗之。正所以養陽也。當急下而大下之。正所以養陰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膈偏枯。


(此言榮衛血氣虛逆。而成偏枯也。夫經脈者。所以行氣血而榮陰陽。濡筋骨以利關節。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是故榮衛調。則筋骨強健。肌肉致密。如血氣虛逆。則皮膚筋骨。失其榮養。而成偏枯之患矣。榮衛之氣。由陽明之所生。血脈乃心臟之所主。陽明氣血皆多。其脈當浮大。今脈沉而鼓動帶澀。靈樞經曰。澀為少氣。傷寒論曰。澀則無血。是血氣虛於內矣。推而外之。胃外以候形身之中。其脈鼓大。大則為虛。此血氣虛於外矣。是以成膈偏枯。膈者。裡之膈肉。前連於胸。旁連於脅。後連於脊之十一椎。蓋營衛血氣。皆從此內膈而外達於形身。營衛不足。則膈氣虛矣。膈氣虛。是以胸脅脊背之間。而成麻痹不仁之證。故名曰膈偏枯也。夫心主血脈之氣。小則血氣皆少。堅急為寒。心氣虛寒。則血脈不行。筋骨無所榮養。而亦成膈外之偏枯。夫邪之偏中於身。及風之傷人而成偏枯者。乃外受之邪。當主半身不遂。此由在內所生之血氣虛逆。故主於膈偏枯。膈偏枯者。只病在胸脅腰脊之間。而不及周身之上下也。)


男子發左。女子發右。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男子血氣從左而轉。女子氣血從右而旋。是以男子之病發於左。而女子之病發於右也。)


不喑舌轉可治。三十日起。


(夫營衛氣血。雖生於陽明。主於心臟。然始於先天之腎中。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不喑舌轉。是先天之根氣不傷。故為可治。偏枯而主三十日起者。言其愈之速也。其從者喑。三歲起。從、順也。謂男子發左。女子發右。陰陽血氣雖順。而喑者至三歲之久。而後能復也。兆璜曰。不喑舌轉。先天之氣在也。其從者喑。後天之氣復也。)


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年不滿二十者。臟腑正盛。血氣方殷。而反有此衰敗之證。比及三年。五臟胃腑之氣。漸次消滅而死矣。兆璜曰。如外感風邪者。值此少壯之年。更易愈矣。此因於內損。故名曰膈偏枯。)


肺至而搏。血衄身熱者死。脈來懸鉤浮。為常脈。


(血衄、血出於鼻也。脈搏擊而血衄者。經熱盛而迫血妄行。血脫。故身熱也。脈來懸鉤者。心之脈也。浮者。肺之脈也。心主血脈。肺主皮膚。而開竅在鼻。心脈來盛。上乘於肺而致衄者。此血衄之常脈也。夫因外感風寒。表陽盛而迫於經絡之衄者自愈。若心脈盛而迫於皮膚之血以致衄者。為常脈。此表裡陰陽。外內出入。而皆為衄病之常。若臟氣不守。經血沸騰。脈至而搏擊應手者。此熱盛而血流妄行。一絲不續。則穹壞判矣。玉師曰。搏者陰陽相搏。血衄身熱者。血氣俱脫。故死。懸鉤浮脈。乃血衄之常脈。故不死。不死者。如奇恆之衄也。)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如喘者。脈來滑急也。此痰水上壅。故脈來急滑。名曰暴厥。暴厥者。一時昏厥。而不能與人言。)


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已。


(夫有形之邪上乘。則脈至如喘。無形之氣上逆。則脈至數疾。邪薄心下。故發驚也。蓋心不受邪。至三四日。邪自下而驚厥之病自已。非比外淫卒厥之難愈也。)


脈至浮合。浮合如數。


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


(此論臟腑經俞之氣不足。而各有死期也。浮合者。如浮波之合。來去之無根也。浮合如數。而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之不足也。微見此脈。至九日十日之交而死。蓋九者陽之終。十者陰之盡。此三陰三陽。十二經脈之氣終也。予與同。夫五臟相通。移皆有次。臟腑之氣。各傳與之。如五臟有病而逆傳其所勝者死。如順傳其所生。而受所與之氣不足者亦死。故曰氣予之不足也。又五臟各以其時而主於手太陰者。臟氣傳與之俞。俞氣傳與之經。脈氣與之絡。絡與之肌。此經脈之氣。受五臟所與之氣不足。故脈至如此虛數之極也。士宗曰。微對顯言。微現此脈。期以九十日而死。若顯露之。不逾時日矣。後之交漆。亦猶是也。兆璜曰。絡與之肌。肌絡之氣。外內相通。故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


脈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干而死。


(如火薪然者。心氣不藏。虛炎之極也。精者。五臟主藏精。謂所與之氣。精氣也。曰奪曰虛曰不足者。謂奪其所與之精氣。以致虛而不足也。草干冬令之時。當遇勝克之氣而死。所謂脈至者。概左右三部而言也。玉師曰。心脈如火薪。肝脈如散葉。胃脈如泥丸。太陽如涌泉。肌脈如頹土。皆以五行之氣效象形容。蓋此乃五臟虛敗之氣變見於脈。非五臟之病脈也。斯之謂奇恆之脈。應略曰。予者謂臟腑之氣傳與之脈也。)


脈至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


(散葉、飄零虛散之象。肝木之氣虛。故當至秋令之時而死。)


脈至如省客。省客者。脈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


(脈塞而鼓。謂脈始來充塞於指下。旋即鼓動而去。有如省問之客。方及門而即去也。懸、隔也。懸去棗華者。謂相隔於棗華之時而死也。張兆璜曰。臟腑之氣。外合五行之生克。而草木之榮枯。只以四時之氣候之。火土之氣。皆主於夏。故曰懸去棗華者。謂相去棗華之初夏。而死於土令之長夏也。應略曰。脈始於腎。故腎氣虛而脈至如省客。)


脈至如丸泥。是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


(丸泥者。如泥丸而不滑也。胃為陽土。位居中央。其性柔。其體圓。故曰脈弱以滑。是有腎氣。蓋往來流利如珠曰滑。如丸泥者。無滑動之象。胃將死敗之征也。榆莢至春而落。木令之時也。臟腑之氣。生於胃腑水穀之精。故曰精予不足。)


脈至如橫格。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


(膽屬甲子。主一陽初生之氣。膽氣升。十一臟腑之氣皆升。如橫格者。有如橫拒而不得上下。是膽氣虛而不能升也。靈樞經曰。其膽乃橫。是膽氣橫而脈亦見其橫格也。禾熟、秋深之時也。兆璜曰。人生於寅。天三生木。故在人臟腑陰陽之生死。應四時草木之榮枯。按宋史錢乙傳曰。一乳婦因悸而目張不得瞑。乙曰。此氣結而膽橫不下。用青郁李酒飲之而愈。)


脈至如弦縷。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


(弦縷者。精血虛而如縷之細也。胞精、胞絡之精氣也。胞絡者。系於腎。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善言者。胞氣泄也。駟見而隕霜。九月之候也。九月萬物盡衰。則氣去陽而之陰。應收藏之氣。而反泄於外。故死。胞主藏精血。故曰精予不足。)


脈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旁至也。微見三十日死。


(此承上文而言衝任之脈絕也。衝任起於胞中。循腹上行。為經血之海。胞精不足。衝任將絕矣。交、絞也。如絞漆之左右旁流。無中通一貫之象。是循中而上之衝任絕矣。精血為陰。故至三十日而死。三十日者。月之終也。兆璜曰。衝任為經脈之原。故亦曰微見。吳氏曰。微見。始見也。)


脈至如涌泉。浮鼓肌中。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韭英而死。


(至如涌泉。來盛而不返也。浮鼓肌中。無根外脫之象也。太陽者。巨陽也。為諸陽主氣。而生於膀胱之水中。是以標陽而本寒。夫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少氣味者。少陽之標本皆虛也。蓋言太陽之氣不足。而水府未虛。陽生於陰。尚有根而可復。如標本皆少。不免於死亡矣。韭乃肝之菜。至春而英。韭英之時。更疏泄其本氣則死矣。兆璜曰。太陽為諸陽主氣。故六氣之中。獨舉太陽。衝任為經血之海。皆起於胞中。故六腑之中。特提胞脈。膀胱者。胞之室也。)


脈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先見黑。白壘發死。


(頹土、傾頹之頑土也。脾主肌肉。如頹土而按之不得者。無來去上下之象。是肌氣受所予之不足也。土位中央。而分王於四季。當五色具見而先主黃。若五色之中而先見黑。是土敗而水氣乘之矣。馬氏曰。壘作 。葛之屬也。葛色白而發於春。白 發時。木氣旺而頹土之氣絕矣。)


脈至如懸壅。懸壅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不足也。水凝而死。


(懸壅者。如懸癰也。揣、度也。先輕浮而度之。再重按而切之。其本益大。有如癰之頭小而本大。此臟腑十二俞。氣之不足也。夫經俞之氣。晝夜環轉。俞予之不足。是以脈壅滯而有如癰之象也。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壅滯之脈。再為凝泣。絕無生動之機矣。)


脈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急。五臟菀熱寒熱。獨並於腎也。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


(菀音郁。偃、仰也。脈如仰起之刀口。


利銳而背堅濃。是以浮之小急。而按之堅大也。夫五臟相通。精氣各循序而傳予之。腎為水臟。又獨受五臟之精而藏之。


是以傳與之外。而又有邪氣獨並於腎之奇病也。有如此之脈病者。其人當至立春而死。按靈樞經曰。腎是動病喝喝而喘。


坐而欲起。其人不得坐者。腎氣傷也。冬令閉藏。以奉春生之氣。腎氣已傷。再至春而泄之。腎氣絕矣。張兆璜曰。


菀熱、久郁之氣。寒熱、新積之邪。蓋久則寒亦化熱。故曰菀熱。按此與病能之義。大略相同。病能篇論五臟之邪氣。


循序相傳。此論五臟之寒熱。獨並於腎。蓋精氣之有傳有並。而邪亦隨之。此論氣予不足中。突提邪並一節。經義微妙。


學人大宜體會。張應略曰。因精氣之傳予。故邪亦從而傳之。因腎藏五臟之精。故寒熱亦獨並於腎。)


脈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


(直值同。如丸滑而不值手者。圓活流利。似於無形。故按之不可得也。大腸為肺之府而屬庚金。其脈宜 弱輕浮。氣予不足。故脈至若此。棗葉生於夏。火旺則金鑠矣。)


脈至如華者。令人善恐。不欲坐臥。行立常聽。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


(脈至如華者。如華之輕微也。小腸為心之府。而屬丙火。其脈當來盛。反如華者。氣予不足也。腑氣不足。則臟氣亦虛。神虛則恐懼自失。神志不寧。故坐臥不安也。小腸之脈。入耳中屬聽宮。常有所聽者。如耳作蟬鳴。或如鐘磬聲。皆虛證也。遇金水生旺之時而死。下經曰。診合微之事。通陰陽之變。章五中之情。定五度之事。如此乃足以診。夫五中之情。決奇恆之病也。五度之事。度奇恆之脈也。本篇先論奇恆之病。後論奇恆之脈。與經常之脈證。大不相同。故曰大奇論。兆璜曰。大奇脈解二篇。皆無君臣問答之辭。而曰論曰解者。乃伯承上章解論奇恆之脈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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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篇  脈解

 

太陽所謂腫腰 痛者。正月太陽寅。寅太陽也。


正月陽氣出在上而陰氣盛。陽未得自次也。故腫腰 痛也。


(此篇論奇恆之勢。乃六十首。蓋以三陰三陽之氣。各主六十日為首。六六三百六十日。以終一歲之周。陰陽六氣。各自盛衰。


而能為經脈作病。故名之曰脈解篇。然此篇之論。與諸經之論陰陽。各不相同。乃解奇病之脈也。太陽為諸陽主氣。生於膀胱水中。故以太陽之氣為歲首。正月陽氣雖出於上。而陰寒之氣尚盛。陽氣未得次序而出。故太陽所謂腫腰 痛者。


因太陽之氣。尚為陰氣所郁。故腫腰 痛也。此論陽氣之微也。兆璜問曰。奇恆之勢六十首。已釋於診要篇中。但臟腑陰陽之氣。與此篇各有異同。請明示其旨。曰。診要篇中論五臟之氣。各主六十日為首。而取刺諸俞。各有淺深之法。


所謂度臟度俞也。此篇論三陰三陽之氣。分主一歲。各有盛衰。而能為經脈作病。所謂度陰陽氣。度人脈也。陰陽之道。


有名無形。數之可十可百。推之可萬可千。明乎陰陽常變之理。然後可與言醫。)


病偏虛為跛者。正月陽氣凍解地氣而出也。所謂偏虛者。冬寒頗有不足者。故偏虛為跛也。


(此言太陽之氣。生於冬令水中。寒水之氣有所不足。以致太陽之氣亦虛。而為偏枯跛足也。夫正月陽氣解凍。從地氣而上出。則陽氣當自次而盛矣。言有所謂偏虛而為跛者。又緣冬令寒水之氣頗有不足。以致所生之陽氣偏虛。而為經脈作病。上節論陽氣微而為時所遏抑。此論根氣不足。而所生之氣亦虛。以下論陽氣之漸盛。)


所謂強上引背者。陽氣大上而爭。故強上也。


(強上引背者。頭項強而引於肩背也。太陽之脈。上額交巔。從巔別下項。挾脊抵腰中。陽氣大上而爭擾於上。故使其強上也。)


所謂耳鳴者。陽氣萬物盛上而躍。故耳鳴也。


(此言陽氣之更盛也。春三月。所謂發陳。天地俱生。萬物以榮。天地萬物之氣。皆盛上而躍。而人之陽氣。亦虛於上。是以經脈上壅而耳鳴也。)


所謂甚則狂巔疾者。陽盡在上。而陰氣從下。下虛上實。故狂巔疾也。


(此言陽氣之盛。極於上也。所謂狂癲疾者。乃陽氣盡甚於上。而陰氣從之於下。不得與陽氣相和。下虛上實。故使狂癲疾也。本經曰。陽盛則狂。又曰。氣上不下。頭痛癲疾。以下論陽氣之從下而上。自微而盛。由盛而極。太過不及。與時消息。而皆能為病。)


所謂浮為聾者。皆在氣也。


(此申明經氣之有別也。如陽氣盛上。而所謂耳鳴者。因氣而病經也。若所謂浮為聾者。皆在氣也。按此篇名曰脈解。而篇中上論三陰三陽之氣。並不言及經脈。蓋解釋經脈之氣。三陰三陽之氣也。經脈之病。三陰三陽之氣所致也。故曰所謂。曰者。言所謂有如是之病者。乃陰陽氣之盛衰。而證見於有形也。若所謂浮為聾者。皆在氣而不涉於經也。兆璜曰。曰所謂。曰者者。釋脈解篇之解字而言也。)


所謂入中為喑者。陽盛已衰。故為喑也。


(此言陽盛於外。而復歸於陰也。陰陽離合論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陽予之正。陰為之主。是陽氣離陰而出於地。盛極於外。當復歸而與陰相合。所謂入中為喑者。陽盛已衰。入中之氣不足。則陰虛而為喑矣。)


內奪而厥。則為喑俳。此腎虛也。


(內奪者。謂陽盛於外。內奪其所藏之氣則腎虛矣。俳當作痱。痱之為病。四肢不收。蓋不能言而兼之四肢不收。此腎虛厥逆之所致也。兆璜曰。陽受氣於四末。陽盛已衰。故四肢不收。腎氣不足。則為喑也。)


少陰不至者厥也。


(少陰之氣。腎所主也。承上文而言。腎虛以致少陰之氣不至者。則手足厥冷也。兆璜曰。少陰之氣。陰中之生氣也。陽盛已衰。則腎虛。腎虛。則少陰之氣不至矣。)


少陽所謂心脅痛者。言少陽盛也。盛者。心之所表也。九月陽氣盡而陰氣盛。故心脅痛也。


(按少陽之氣。當主七月八月為首。九月少陰心臟主氣。少陽為君火之相。故至九月而為心之表。其氣更盛者也。然此時天之陽氣。盡歸於下。而陰氣正盛。君相之火。為時所遏。故心脅痛也。兆璜曰。少陰主心痛。少陽主脅痛。診要經終篇曰。九月人氣在心。)


所謂不可反側者。陰氣藏物也。物藏則不動。故不可反側也。


(九月之時。萬物之氣。俱收藏於陰。物藏則不動矣。是以少陽之氣。亦不能樞轉。故不可反側也。上節論少陽正盛之氣。為時氣所遏。此言少陽之氣。隨萬物收藏。而不能轉運其樞。)


所謂甚則躍者。九月萬物盡虛。草木畢落而墮。則氣去陽而之陰。氣盛而陽之下長。故謂躍。


(此言少陽之氣正盛。不肯隨時而藏於陰也。夫九月少陽為心之表。其氣正盛。然此時萬物草木。盡皆衰落。則人之氣。亦當去陽而之陰矣。但少陽之氣正盛。陽氣入之於下。而仍欲上長。故病多跳躍也。夫人之陰陽升降。隨四時寒暑往來。此氣獨與天地萬物之氣相忤。故謂之奇。兆璜曰。所謂六十首者。三陰三陽之氣。各以六十者為首。自微而盛。盛而極。極而衰。非僅主六十日也。故少陽之氣。至九月而正盛。)


陽明所謂洒洒振寒者。陽明者午也。五月盛陽之陰也。陽盛而陰氣加之。


故洒洒振寒也。


(陽明乃盛陽之氣。故主五月為首。五月陽盛而一陰始生。故為盛陽之陰。陽盛之氣。為陰氣加之。故洒洒振寒也。)


所謂脛腫而股不收者。是五月盛陽之陰也。陽者衰於五月。而一陰氣上。與陽始爭。故脛腫而股不收也。


(五月陽氣始衰而下。一陰始生而上。陰與陽交爭。以致經脈不和。而為脛腫不收也。)


所謂上喘而為水者。陰氣下而復上。


上則邪客於臟腑間。故為水也。


(陰氣下而復上者。謂冬至一陽初生。陰氣下降。至五月而陰氣復上也。邪、水邪也。謂陰氣下歸於水臟。至陰氣從上而漸盛。則水邪隨氣而上升。上客於臟腑之間。故喘而為水也。)


所謂胸痛少氣者。水氣在臟腑也。水者陰氣也。陰氣在中。故胸痛少氣也。


(水火者。陰陽之兆征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故曰水者陰氣也。上節論有形之水邪。上客而為喘。此論無形之水氣。上乘而為胸痛少氣。)


所謂甚則厥。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者。


陽氣與陰氣相搏。水火相惡。故惕然而驚也。


(所謂甚者。謂陽氣下之甚。陰氣上之甚也。甚則陰陽相搏。水火相惡。而陽明之氣厥矣。陽明氣厥。則陽明之脈病矣。陽明脈病。則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也。)


所謂欲獨閉戶牖而處者。


陰陽相搏也。陽盡而陰盛。故欲獨閉戶牖而居。


(此言陽氣盡歸於下。陰氣獨盛於上。故欲獨閉戶牖而居。夫陽明之氣。主五月為首。五月之時。陰氣始上。陽氣始下。至於甚時。則當秋分之候矣。甚至陽盡陰盛。又當冬極之時矣。是陽明之氣。但以五月為首。而非獨主於五月六月也。六氣皆然。)


所謂病至則欲乘高而歌。棄衣而走者。陰陽復爭。而外並於陽。故使之棄衣而走也。


(此申明陰陽之氣。有上下而復有表裡也。陰陽復爭者。謂陰陽之氣。上下相搏。而復交爭於外內也。陰陽之氣。外並於陽。則陽盛而為病矣。陽盛。故使之乘高而歌。棄衣而走也。)


所謂客孫脈則頭痛鼻鼽腹腫者。


陽明並於上。上者則其孫絡太陰也。故頭痛鼻鼽腹腫也。


(此承上章而復申明陰陽之氣。上下升降。內外出入。行於脈外之氣分也。氣分者。皮膚肌腠之間。上謂皮膚之上也。夫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足太陰之脈。亦見於皮膚之上而無所隱。是以陽明之氣並於上。則迫於陽明之孫絡與太陰之經脈也。迫於陽明之孫絡則頭痛鼻鼽。迫於太陰之經脈則腹腫也。)


太陰所謂病脹者。太陰子也。十一月萬物氣皆藏於中。故曰病脹。


(太陰為陰中之至陰。故主陰盡之十一月也。十一月萬物之氣。皆藏於中。故主病脹。脹謂腹脹也。兆璜曰。十一月律起黃鐘。為一歲之首。行奇恆之法以太陰始。故以太陰主子也。)


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盛而上走於陽明。陽明絡屬心。故曰。上走心為噫也。


(陽明者。太陰之表也。太陰為陰中之至陰。陰極則復。故上走於陽明。陽明絡屬心。故上走心為噫。噫者噯氣也。靈樞經云。脾是動病。腹脹善噫。口問篇曰。氣出於胃則為噫。五氣論曰。心為噫。是太陰之氣。從陽明而上出於心。則為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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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食則嘔者。物盛滿而上嗌。故嘔也。


(十一月萬物氣皆藏於中。則盛滿而上溢。故嘔也。經云。足太陰獨受其濁。太陰之清氣。上出則為噫。陰之濁氣。上溢則為嘔也。)


所謂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者。


十二月陰氣下衰。而陽氣且出。故曰。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也。


(得後者。得後便也。氣者。轉失氣也。十一月初生。至十二月陽氣且出。陰氣從下而衰。所謂臟中之氣。得以下行。故快然如衰也。夫土位中央。上走心為噫者。厥逆從上散也。得後與氣者。厥逆從下散也。夫奇恆之陰陽。各以六十日為首。而始於太陰。故論太陰之氣曰十一月十二月。則余氣可知。兆璜曰。太陽為諸陽主氣。太陰乃陰中之至陰。以正月起太陽。十二月終太陰。用周一歲之氣。)


少陰所謂腰痛者。少陰者腎也。十月萬物陽氣皆傷。故腰痛也。


(少陰之氣。主九月十月為首。十月寒水用事。故主於足少陰腎。少陰之上。君火主之。故九月主手少陰心。然陰陽六氣。止合六經。皆從下而生。故不及於手。惟少陰主水火陰陽之氣。有標本寒熱之化。故九月主手少陰。而十月主足少陰也。其余臟有陰陽。只論足而不論手。張兆璜曰。九月雖屬心火主氣。然只論足少陽之表氣正盛。其義微矣。張應略曰。身半以下。地氣主之。陰陽之氣。皆從地而出。故厥論曰。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陰氣起於足五趾之裡。本輸篇曰。六腑皆出足之三陽。上合於手者也。是以六氣止合足六經而不及於手。)


所謂嘔咳上氣喘者。陰氣在下。陽氣在上。諸陽氣浮。無所依從。故嘔咳上氣喘也。


(此言上下陰陽之氣。不相交合而為病也。少陰寒水在下。君火之氣在上。上下水火不交。則諸陽之氣上浮。而無所依從矣。是以陽熱上逆。而為嘔咳氣喘之病。)


所謂色色不能。久立久坐起。則目KT KT 無所見者。萬物陰陽不定。未有主也。秋氣始至。微霜始下。而方殺萬物。


陰陽內奪。故目KT KT 無所見也。


(此節論少陽主七八月為首。因上章論少陽為心之表。其氣正盛。在九月。故不復提少陽二字。七月之交。陰氣上升。陽氣下降。萬物陰陽不定。而未有所主。是以色色不能。而亦未有定也。秋氣始至。則陽氣始下。而未盛於內。陰氣正出。而陰氣內虛。則陰陽之氣奪於內矣。陰陽內奪。故目KT KT 無所見也。高士宗曰。色色、猶種種也。色色不能。猶言種種不能自如也。久立久坐而起。則目KT KT 無所見。非色色不能之謂歟。張兆璜問曰。少陽主一陽初生之氣。奚復始於秋。曰。少陽主初生之氣者。乃三陽之次序也。以七月為首者。論陰陽之化運也。是以少陽主甲子。而復主於寅申。在初生之氣。其運風鼓。其化鳴紊啟坼。在相火主氣。其運暑。其化喧囂郁煩。氣化在申。其運涼。其化霧露清切。陰陽之道。有常有變。此論陰陽之變易者也。)


所謂少氣善怒者。陽氣不治。陽氣不治。則陽氣不得出。肝氣當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曰煎厥。


(靈樞經曰。少陽主氣。秋時陽氣下降而不治於外。則少陽之氣亦不得出。故少氣也。厥陰肝氣。與少陽標本相合。少陽之氣不得出。則肝氣當治而亦未得矣。肝氣內郁。故善怒。煎厥者。焦煩顛倒也。按陰陽系日月論曰。戌者九月。主左足之厥陰。故至七八月少陽主氣。而厥陰肝氣。將當治矣。張兆璜曰。因首不言少陽。故特提出肝字。)


所謂恐如人將捕之者。秋氣萬物未有畢去。陰氣少。


陽氣入。陰陽相搏。故恐也。


(秋時陽氣雖入。而陰氣尚少。故萬物雖衰。而未盡去。陰氣少。則陰氣正出矣。陽氣入。則與所出之陰相搏矣。陰陽相搏。則少陽厥陰之氣皆傷。肝氣虛則恐。膽病者。心下 。如人將捕之。)


所謂惡聞食臭者。胃無氣。故惡聞食臭也。


(秋深之時。陽盡而陰盛。是以胃無氣而惡聞食臭也。論少陽而提胃氣者。言奇恆所主之四時。亦皆以胃氣為本也。)


所謂面黑如地色者。秋氣內奪。故變於血也。


(秋時陰氣正出。則內奪其所藏之陰。陰氣上乘。故面黑如地色也。)


所謂咳則有血者。陽脈傷也。陽氣未盛於上而脈滿。滿則咳。故血見於鼻也。


(陽氣未盛於上者。言至九月而少陽始盛也。夫血隨氣行。氣未盛而脈先滿。則血留而上逆矣。兆璜曰。少陽主氣。心主血脈。少陽為心之表。故脈滿當於陽氣盛時。)


厥陰所謂 疝。婦人少腹腫者。厥陰者辰也。三月陽中之陰。邪在中。故為 疝。少腹腫也。


(厥陰木火主氣。故主於三月四月之交。三月陽盛之時。而厥陰主氣。故為陽中之陰。邪謂陰氣也。厥陰之氣在內而未得盡出。故為 疝腹腫也。張兆璜曰。有因陽氣正出而為時氣所遏抑者。有因時氣正盛而又當陰氣所主者。當知奇恆之陰陽。與四時相逆而為病。)


所謂腰脊痛不可以俯仰者。三月一振。榮華萬物。一俯而不仰也。


(三月陽氣振發。萬物榮華。草木繁茂。枝葉下垂。一惟俯而不仰。人為萬物之靈。是以腰脊痛而亦不可以俯仰也。)


所謂 癃疝膚脹者。曰陰亦盛。而脈脹不通。故曰 癃疝也。


(陰亦盛者。厥陰之氣亦盛於外也。陰盛而脈脹不通。故 癃而膚脹也。 癃疝者。陰器腫而不得小便也。按此篇系伯承上章解釋奇病之脈氣。乃自相問答之辭。故末節添一曰字。以申明自相問答之意。張兆璜曰。曰所謂。曰者者。是設為之問辭。下文是答辭。故增一曰字以別之。)


所謂甚則嗌干熱中者。陰陽相搏而熱。


故嗌干也。


(所謂甚者。謂陽氣甚盛也。厥陰之氣。與甚陽相搏。則陰亦為熱矣。熱甚故嗌干而熱中也。夫人之臟腑陰陽。與天地四時之氣。寒暑往來。交相順序。惟奇恆之勢。各以六十日為首。與四時之氣。相逆而為病。故聖人持診之道。先後陰陽而持之。先診陰陽之序。後診陰陽之奇。審於終始。通於常變。診道乃具。方可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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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第五十篇 刺要論

 

黃帝問曰。愿聞刺要。


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


(刺要者。刺之要法也。理者。皮膚肌肉之紋理。道者。血氣循行之道路也。蓋脈肉筋骨之間。各有淺深之理路。隨病之浮沉而取之。無使其過與不及也。)


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


(刺過其道。則內動五臟。不及其理。則妄傷其外而生壅。壅則血氣不行。而邪氣從之矣。)


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臟。後生大病。


(不得其淺深之法。反為大害矣。皮傷則內動肺。肉傷則內動脾。後生溫瘧腹脹。心痛之大病矣。)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此論形層之有次第。而針刺之有淺深也。夫皮肉筋骨。內合五臟。腎主之骨。而有髓之深。肺主之皮。而有毛之淺。是針刺之道。由極淺而至於深也。腠理者。皮膚肌肉之紋理。從大小分肉。而至於肌理皮毛之間。皆三焦通會元真之處。毫毛腠理者。鬼門元府也。謂氣之理路。內通於臟腑。外出於毫毛。雖極淺而可以致氣者也。盧良侯曰。刺毫毛腠理無傷皮者。即診要篇之所謂以布 著之。乃從單布上刺是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 然寒栗。


( 音素。刺毫毛腠理。刺之極淺者也。肺主秋收之令。秋時陽氣下降。陰氣外出。妄動其肺。則收令化薄。陰陽之氣。反相得於外。而為溫瘧矣。逆流而上曰 。 然者。氣上逆而寒栗也。動謂動其臟氣也。)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


(肉為脾之合。脾土寄王於四季月。各一十八日。共為七十二日。妄動其脾。則脾傷而不能運轉水穀。是以所主之日。病脹煩而不嗜食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


(脈在肉中。肉有分理。不知其道。則傷脈矣。脈乃心之合。心主夏令。故至夏病心痛。)


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筋深於脈。刺過其道則傷筋。筋乃肝之合。肝主春令。故動肝則肝氣虛而春病熱。筋傷則弛縱矣。)


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


(筋生於骨。骨深於筋矣。骨為腎之合。而主冬令。動腎氣則所藏者少。故當病虛脹而腰痛。腰乃腎之府也。夫五臟主藏者也。經云。有故無殞。無故而動之。則虛其所藏之氣。故至其所主之時則病矣。)


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鑠 酸。體解 然不去矣。


(髓者骨之充。刺骨太過則傷髓。髓傷則銷鑠而 酸也。解 、懈惰也。靈樞經云。腦為髓之海。髓海不足。則腦轉耳鳴。 酸眩冒。目無所見。懈怠安臥。盧良侯曰。骨穴多在節之交。節交會處有髓道。故刺太過。則傷髓矣。按針刺之要。首忌太過。故曰。各至其理。無過其道。而此篇先論其太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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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篇 刺齊論

 

黃帝問曰。愿聞刺淺深之分。


(齊者。所以一之也。言刺有淺深一定之分。無使其太過不及。)


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前四句言宜深者勿淺。後三句言宜淺者勿深。所謂各至其理。無過其道。)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愿聞其解。


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


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


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


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此申明刺宜深者。勿淺而去也。刺骨無傷筋者。言其病在骨。刺當及骨。若針至筋而去。不及於骨。則反傷筋之氣。而骨病不除。是刺骨而反傷其筋矣。蓋皮肉筋骨。各有所主之氣。故必當至其處。而候其主病之氣焉。盧良侯曰。脈在肉中。肉有溪穀。脈有脈道。理路各別者也。所謂至脈而去。不及肉者。謂刺在皮膚絡脈之間。不及裡之筋骨。非針從脈而再入於肉也。是以略去刺脈無傷肉句者。使後學之意會也。)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


針入皮中。無傷肉也。


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


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之謂反也。


(此言無過其道也。病在皮。針入皮中以候皮氣。不至於肉。則不傷其肉矣。如病在肉。針過肉而中筋。則傷其筋矣。此謂刺之反也。盧良侯曰。皮肉筋骨。是屬一道。而各有淺深之分。絡脈經脈。另屬一道。而亦有淺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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