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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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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篇 四時刺逆從論

 

厥陰有餘病陰痹。不足病生熱痹。滑則病狐疝風。澀則病少腹積氣。


(此論六氣之內合於五臟也。曰厥陰、少陰、太陽、少陽。論六氣之為病也。曰皮肉筋骨脈者。因六氣而及於五臟之外合也。曰心肝脾肺腎者。因六氣而及於五臟之次也。有餘者。多氣少血。不足者。血氣皆少。滑者陽氣盛。微有熱。澀者多血少氣。微有寒。痹者。閉也。血氣留著於皮肉筋骨之間而為痛也。氣病之謂疝。血病之謂積。蓋氣盛而生熱。則為疝痛。血多而凝泣。故成積也。厥陰者。陰之極也。陰極而陽生。得中見少陽之火化。故有寒有熱也。厥陰主春生風木之氣。故首論厥陰焉。張兆璜問曰。厥陰止曰寒熱。而以少陽病筋病肝者何也。曰此論病在六氣。而及於五臟者也。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少陰有餘病皮痹隱軫。不足病肺痹。滑則病肺風疝。澀則病積溲血。太陰有餘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滑則病痹風疝。澀則病積。心腹時滿。陽明有餘病脈痹。身時熱。不足病心痹。滑則病心風疝。澀則病積時善驚。太陽有餘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腎痹。滑則病腎風疝。澀則病積。善時巔疾。少陽有餘病筋痹脅滿。不足病肝痹。滑則病肝風疝。


澀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三陰三陽。有多血少氣者。有多氣少血者。惟陽明血氣皆多。蓋血氣之生於陽明也。榮血行於脈中。乃陽明水穀之精。上歸於心。淫精於脈。脈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腑者。在外之皮肉筋骨也。腑精與神明相合。而通於五臟。氣復歸於權衡。此脈氣之生始出入也。是以陽明之有餘不足。則為脈痹心痹。心主脈而上歸於肺。肺主皮毛。毛脈合精於皮膚之間。是以少陰之為皮痹肺痹也。脈氣散於皮毛。復從太陰所主之肉。少陽所主之筋。太陽所主之骨。而內通於五臟。是以有餘而在外。則為肉痹筋痹骨痹。不足而陷於內。則為脾痹肝痹腎痹矣。至氣有餘於內而為熱。則為疝。血有餘於內而為寒。則為積矣。故所謂風者。熱所生也。所謂身重者。病在氣也。所謂溲血腹滿。善驚目痛者。病在血也。此三陰三陽所主之血氣。生始出入。各有太過不及之為病也。愚按此章無問答之起句。乃伯承上章而言。)


是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此承上文而言脈氣之隨四時生長收藏。外出於皮膚。內通於五臟。環轉之無端也。)


帝曰。余愿聞其故。


岐伯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脈。夏者經滿氣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守塞。皮膚引急。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


(夫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是血氣之從經脈而外溢於孫絡。從孫絡而充於皮膚。從皮膚而復內溢於肌中。從肌肉而著於骨髓。通於五臟。是脈氣之散於脈外。而復內通於五臟也。夫天為陽。地為陰。陰陽合而血氣始生。腎主冬令之水而為生氣之原。陽明乃血氣所生之府。故曰穀入於胃。脈道乃行。水入於經。而血乃成。然藉腎中之生氣。戊癸合化。而後生此水穀之精微。故天氣開。地氣泄。凍解冰釋。水行經通。腎臟之冬令。已得春生之氣。而人氣始在脈。是人氣之通於天也。故曰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是氣之常也。人亦應之。以一日分為四時。朝則為春。日中為夏。日入為秋。夜半為冬。朝則人氣始生。日中人氣長。夕則人氣收。夜半人氣在臟。人與天地參也。愚按繆刺篇。論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故衛氣已平。榮氣乃滿。而經脈大盛。是衛氣之通於脈內也。此篇言血氣之從經而絡。從絡而皮。復從皮膚肌肉而內著骨髓。通於五臟。是榮血之行於脈外也。當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者。論通體之經脈也。至於血氣之生始出入。營於脈中。滲於脈外。充膚熱肉。生毫毛。內入於募原而通於臟腑。表裡上下。無處不周。醫者能洞悉血氣之原流。而後能導邪病之 卻。故帝曰。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學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難也。習上乘者。可不於針刺諸篇。用心求之。)


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至其變化。


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氣。辟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


(邪氣者。在天六淫之邪也。四時之血氣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也。至其變化。不可為度者。謂天有六淫之邪。而人有形層六氣之化也。如邪留於外。則為皮肉筋骨之痹。合於內。則為心肝脾肺之痹矣。如留於氣分則為疝。留於血分則為積矣。如身中之陽盛則為熱。虛寒則為寒矣。此皆吾身中陰陽虛實之變化也。然必從其四時之經氣。辟除其邪。則變亂之氣不生矣。)


帝曰。逆四時而生亂氣奈何。


岐伯曰。春刺絡脈。血氣外溢。令人少氣。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脹。


(此言血氣之隨時環轉。自有出入之度。不可使之妄行也。夫刺者。所以取氣也。春氣在經脈。而取之於絡脈。則血氣外溢。而令人少氣矣。至於肌肉。則血氣環逆。而令人上氣矣。環逆者。逆其環轉也。言血氣之從經而絡。從絡而皮。從皮膚而復環轉於肌中也。至於筋骨。則血氣內著。而令人腹脹矣。王芳侯曰。此後添出筋字。蓋以四時六氣而言。則春主筋。而少陽主筋。以形層而言。則皮而肉。肉而筋。筋而骨也。)


夏刺經脈。血氣乃竭。


令人解 。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恐。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夏氣盛長。而血氣已外出於孫絡矣。若再取之於經脈。則血氣內竭。而令人懈惰也。血脈出於陽明。外溢於肌腠。夏氣在孫絡。而使之溢於肌中。則血氣虛卻於內矣。陽明脈虛。則恐如人將捕之。夏氣浮長於上。而反逆之使下。則氣鬱不疏。而使人善怒也。上逆當作下逆。)


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秋刺絡脈。氣不外行。令人臥不欲動。秋刺筋骨。血氣內散。令人寒栗。


(秋令降收。而反令其生長。故使血氣上逆。而令人善忘也。血氣從絡脈而充於皮膚。從皮膚而內溢於肌肉。秋刺絡脈。則血氣不外行於皮膚肌肉之間。故令人臥不欲動。蓋肌肉者。脾所主也。脾病者。嗜臥不欲動。夫秋令始降。而反取之筋骨。使血氣散於內。而令人寒栗矣。按秋氣在皮膚。長夏之氣在肌肉。長夏者。夏秋之交也。此篇論經脈之氣。從經脈而外出於孫絡。從孫絡而充於皮膚。從皮膚而內溢於肌中。從肌中而著於筋骨。是皮膚尚屬出機。至肌肉始屬回轉之降令。故此章以肌肉主秋令者。從脈氣之環轉故也。)


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冬刺絡脈。內氣外泄。留為大痹。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


(冬主閉藏。以奉春生之氣。應藏而反泄之。故使血氣皆脫於內。而令人目不明。蓋五臟之精。皆注於目而為之睛。冬者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血氣內脫。則五臟皆虛。故令人目不明也。冬刺絡脈。則內氣外泄。而留為大痹。大痹者。臟氣虛而邪氣痹於五臟也。陽氣生於陰中。出於肌腠。至冬令之時。復歸於陰藏。冬刺肌肉。是取所藏之氣於肌腠之外。故使陽氣竭絕於內。而令人善忘也。)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不可不從也。反之則生亂氣相淫病焉。


(凡逆刺其四時之經氣。則變生大病。故不可不從也。亂氣、變亂之氣也。相淫者。血氣淫 也。此言不從四時之氣。則正氣變亂而為病也。)


故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生。以從為逆。正氣內亂。與精相薄。


(此言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故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生。以從為逆。使正氣內亂。而邪與精相薄矣。此篇重在六經之氣血。還轉出入。宜順而不宜逆。故上節先論正氣為病。此始論其邪。下節復論其正氣。)


必審九候。正氣不亂。精氣不轉。


(此言知四時之逆從者。必審察其九候也。九候者。有天有地有人。在天主氣。在地主血。在人主脈。知血氣經脈出入之源流。則正氣不致內亂。而精氣不逆回矣。)


帝曰。善。刺五臟。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


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欠。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刺傷人五臟必死。其動則依其臟之所變候。


知其死也。


(刺五臟者。謂刺傷其五臟之氣也。蓋三陰三陽之六氣。名合於皮肉筋骨脈。脈肉筋骨。內合於五臟。如病肺痹肺風。脾痹脾疝。則當取氣於皮。取氣於肉。不可逆刺以傷其臟真。故曰。刺傷人五臟必死。各依其藏之所變候。而知其死期。蓋刺五臟。則動其臟氣。動臟氣。則變候見於外矣。按五臟外合五時。六經上應六氣。診要經終篇。以六氣應五臟而終於六經。此篇以六經應四時而終於五臟。診要篇以經脈之生於五臟。而外合於六經。此篇以經脈之本於六氣。而內連於五臟。蓋脈氣之循於皮肉筋骨。內合五行。外合六氣。外內之交。相生始出入者也。是以一篇之章句雖同。而旨意各別。學人宜分析體會。不可以其重而忽之。張兆璜曰。診要篇論逆刺其臟氣之所出。而中傷五臟。故曰。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此篇論刺六經之內入而中傷五臟。故曰內通五臟。刺五臟中心一日死。謂刺外合之皮肉筋骨脈。而不可中傷其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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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篇  標本病傳論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


(標本者。六氣之化。病傳者。五臟相傳。此篇承上章而言六氣為病。有四時之順逆。而又有標本之逆從。五臟受傷。有刺中之死期。而又有病傳之日數。是以靈樞原屬二篇。本經合而為一。蓋謂五臟六氣。外內相合。始病在六氣而不亟治之。則傳入五臟而為不救之死證矣。)


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


(陰陽者。三陰三陽之六氣也。少陽標陽而本火。太陰標陰而本濕。少陰標陰而本熱。太陽標陽而本寒。陽明標陽而本燥。厥陰標陰而本風。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前後相應者。有先病後病也。逆從得施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標本相移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


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


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故知逆與從。正行無間。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故曰者。引至真要大論而言也。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者。謂病三陰三陽之六氣。即於六經中求之以治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者。謂病風寒暑濕燥火。六淫之邪。即於六氣中求之以治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者。如寒傷太陽。乃太陽之本病。而反得標陽之熱化。即求之於標。而以涼藥治其標熱。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者。如病在少陰之標陰。而反得君火之本熱。即求之於本。以急瀉其火。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逆取而得者。謂寒者熱之。熱者寒之。結者散之。散者收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從取而得者。謂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陰陽逆從者。謂三陰三陽之氣。有勝有復也。王冰曰。著之至也。言別陰陽。知逆順。法明著。見精微。觀其所舉則小。循其所利則大。以斯明著。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王冰曰。言少可以貫多。舉淺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聖人之道。孰能至於是耶。故學之者。猶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王冰曰。雖事極深遠。人非咫尺。略以淺近而悉貫之。然標本之道。雖易可為言。而世人識見。無能及者。)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


(相反而治為逆治。相得而治為從治。相得者。如熱與熱相得。寒與寒相得也。)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


(逆者。勝克之氣也。先病者。謂吾身中先有其病也。先逆先寒先熱者。謂在天之六氣也。先病而後逆者。如吾身中先有脾土之病。而後復感其風邪。重傷脾土。則當先治其脾土。而後治其風邪。如先感天之風邪。克傷中土。以致脾臟為病。是當先治其風邪。而後調其脾土。故曰。言標與本。易而勿損。察本與標。氣可令調。明知勝復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


(先寒者。寒淫所勝也。以吾身感之而生病者。是當治其寒邪。如先病而後生寒者。當治其身之本病。而寒氣自解矣。張兆璜曰。先寒者客氣。生寒者同氣。)


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先熱者。熱淫所勝也。以吾身感之而生病者。是當治其本熱。如吾身感之而生中滿者。又當治其中滿。蓋六淫之邪。始傷六氣。若致中滿。則病氣入內。故當治其內。)


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


乃治其他病。


(泄者。濕土之病也。他病者。如濕邪所勝。民病心痛耳聾之類。故當先治其虛泄。必且調之脾土。而後治其他病。)


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氣。有同氣。


(至真要大論曰。諸脹腹大。皆屬於熱。如先病熱而後生中滿者。是當治其中滿。如先病中滿而濕熱之氣。上乘於心。以致心煩者。亦當治其中滿。而煩自解矣。夫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感天之熱淫而致生中滿也。先病而後生中滿者。病吾身中之熱而生中滿也。故曰。人有客氣。有同氣。客氣者。謂在天之六氣。同氣者。謂吾身中亦有此六氣。而與天氣之相同也。)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如中滿而大小便不利者。當先利其二便。如小大便利者。仍治其中滿。蓋邪氣入於腹內。必從二便而出。)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有餘者。邪氣之有餘。不足者。正氣之不足也。邪氣者。風寒暑濕燥火。六淫之邪。正氣者。三陰三陽之六氣也。六微旨大論曰。少陽之上。火氣治之。陽明之上。燥氣治之。太陽之上。寒氣治之。厥陰之上。風氣治之。少陰之上。熱氣治之。太陰之上。濕氣治之。所謂本也。本之下。氣之標也。此皆以風寒暑濕燥火六氣為本。而以三陰三陽之六氣為標。故病發而有餘者。此風寒暑濕之本氣有餘。故當先散其邪氣。而後理其陰陽。如病發而不足。當先調其陰陽。而後治其本氣。蓋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是以邪氣有餘者。先散其邪氣。精氣不足者。先補其正虛。此標本之大綱領也。)


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間去聲。此言標本之間。而又當以意調其間甚也。夫邪之所湊。其正必虛。間者。謂邪正之有餘不足。二者兼於其間。故當並行其治。蓋以散邪之中。兼補其正。補正之內。兼散其邪。如偏甚者。則當獨行其法。謂邪氣甚者。竟瀉其邪。正虛甚者。竟補其正。此為治之要道也。如先大小便不利而後生病者。當專治其小大二便。又無論其邪正之間甚矣。朱永年曰。間甚之中。又分緩急。)


夫病傳者。


(夫者。承上接下之辭。按靈樞病傳篇曰。折毛髮理。正氣橫傾。淫邪泮衍。血脈傳溜。大氣入臟。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大氣者。即在天之六氣。淫勝而太過者也。泮衍。散蔓而盛也。夫邪之中人。必先始於皮毛。次發於肉理。次入於絡脈。此淫甚之氣。故始於皮毛而使毛折。發於肉理而使正氣橫傾。泮衍於脈中而使血氣流傳。入於臟腑以成卒死之病。夫所謂標本者。感在天之六氣。而病吾身中之陰陽。即入於腹內。以致中滿者。在於募原腠理之氣分。若淫邪泮衍於血脈之中。則入臟腑。為內所因矣。故曰。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三日脅支痛。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心先痛者。病先發於心。咳者。一日而之肺。脅支痛者。三日而之肝。閉塞不通。身痛體重者。五日而之脾。此皆逆傳其所勝。是以三日不已而死。心為火臟。冬之夜半者。水勝而火滅也。夏之日中者。亢極而自焚矣。)


肺病。喘咳。三日而脅支滿痛。


一日身重體痛。五日而脹。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肺病喘咳者。病先發於肺。三日而之肝。則脅支滿痛。一日而之脾。則身重體痛。五日而之胃則脹。再十日不已死。夫冬氣收藏。夏氣浮長。日出氣始生。日入氣收引。肺主氣。故終於氣之出入也。系辭曰。日月營運。一寒一暑。故只言冬夏者。重陰陽寒暑之氣也。至如所傳之日數。有一三五之奇。有二六十之偶。亦如六爻之有陰有陽也。王子律曰。日出為春。日中為夏。日入為秋。夜半為冬。以上有二節。四時之氣已備。)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三日體重身痛。五日而脹。三日腰脊少腹痛。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病先發於肝。則頭目眩脅支滿。三日而之脾。則體重身痛。五日而之胃則脹。三日而之腎。則腰脊少腹痛。三日不已死。夏早食者。寅卯之時。木氣絕而不生也。冬日入者。申酉之時。金氣旺而木氣絕也。)


脾病。身痛體重。一日而脹。二日少腹腰脊痛。脛 。三日背KT 筋痛。小便閉。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KT 膂同。病先發於脾。則身痛體重。二日而之胃則脹。二日而之腎。則少腹腰脊痛脛 。三日而之膀胱。則背KT 筋痛小便閉。十日不已死。馬蒔曰。冬之人定在亥。謂土敗而水勝也。夏之晏食在寅。木旺而土絕也。王冰曰。人定在申後二十五刻。晏食在寅後二十五刻。王子律曰。膀胱之脈循於背。足太陽主筋。故背KT 筋痛。)


腎病。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KT 筋痛。


小便閉。三日腹脹。三日兩脅支痛。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病先發於腎。則少腹腰脊痛。三日而之膂膀胱則背KT筋痛。小便閉。三日而之胃則腹脹。三日而之肝。則兩脅支痛。冬之大明在辰。土旺而木滅也。夏之晏晡在亥。水絕而不能生也。按靈樞病傳篇曰。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腸。是水乘其所勝之火臟火腑也。此節與靈樞之不同者。心乃君主之官。原不受邪。膀胱之氣。上與陽明相合。水邪上乘。上焦不受。則還轉於中焦。而留於陽明矣。陽明主秋金之令。故復傳之肝木而死。下二節大意相同。王子律曰。玉機真臟論曰。腎因傳之心。心即復反傳而行之肺。此亦心不受邪。而復傳之肺也。)


胃病脹滿。五日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KT 筋痛。小便閉。五日身體重。六日不已死。


冬夜半後。夏日 。


(病先發於胃。故脹滿。五日而之腎。則少腹腰脊痛脛 。三日而之膂膀胱。則背KT 筋痛。小便閉。五日而之脾。則身體重。再六日不已而死。冬夜半後者。土敗而水勝也。夏日 者。乃陽明所主之時。土絕而不能生也。按靈樞經曰。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此言五日身體重者。亦心不受邪而還之脾。水行乘土。腑邪傳臟而死。徐東屏曰。一者數之始。十者數之終。陽數起於一。陰數起於二。三日死者。死於生數之始也。六日死者。終於成數之始。十日死者。終於成數之終。是有終其所始。而終其所終者。有死於其所不勝者。有死於本氣生之時者。此皆陰陽終始之微妙。)


膀胱病。小便閉。五日少腹脹。腰脊痛。 。一日腹脹。一日身體痛。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


(此亦腑邪傳臟。水泛土敗而死。病先發於膀胱。則小便閉。五日而之腎。則少腹脹。腰脊痛。一日而之胃。則腹脹。一日而之脾。則身體痛。冬雞鳴在丑。乃少陽太陽生氣之時。氣絕而不能生也。夏下晡。乃陽明生氣之時。陽明之氣亦絕矣。董帷園曰。風乃百病之長。大氣。風氣也。風木之邪。故獨乘胃土。而行渙膀胱之水液。)


諸病以次是相傳。


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間一臟止。及至三四臟者。乃可刺也。


(以上諸病。如是相勝克而傳者。皆有速死之期。非刺之可能救也。或間一臟相傳而止。不復再傳別臟者。乃可刺也。假如心病傳肝。肺病傳脾。此乃子行乘母。至肝臟脾臟而止。不復再勝克相傳於他臟者。可刺也。假如心病傳脾。肺病傳腎。乃母行乘子。得母藏之生氣。不死之證也。如心病傳腎。肺病傳心。肝臟傳肺。此從所不勝來者。為微邪。乃可刺也。金西銘曰。五臟相傳。止可間二臟三臟。經言四臟者。或臟傳之於腑。而後傳於他臟。腑亦可以名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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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第六十六篇 天元紀大論

 

此篇總論五運主歲。六氣司天。皆本乎天之運化。故曰。天元紀大論。


黃帝問曰。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濕風。


(天有五行者。丹 蒼素元之五氣也。五位、五方之位。地之五行也。寒暑燥濕風火。天之六氣也。蓋言天之五氣。經於十干之分。十干之氣。以化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以生天之六氣。)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憂思恐。


(五臟、五行之所生也。五氣、五行之氣。風熱濕燥寒也。喜怒憂思恐。五臟之神志也。夫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萬物化生。人本乎地之五行而成此形。以有形之五臟。化五氣。生五志。而復通乎天氣。)


論言五運相襲而皆治之。


終期之日。周而復始。余已知之矣。


愿聞其與三陰三陽之候。奈何合之。


(論、謂六節臟象諸論也。五運者。甲己歲為土運。乙庚歲為金運。丙辛歲為水運。丁壬歲為木運。戊癸歲為火運。三陰三陽者。子午之歲。少陰主之。丑未之歲。太陰主之。寅申之歲。少陽主之。卯酉之歲。陽明主之。辰戌之歲。太陽主之。巳亥之歲。厥陰治之。帝言五運之氣。遞相沿襲。而一歲皆為之主治。終期年之三百六十五日。周而復始。其與三陰三陽之主歲相合。何以候之。徐振公曰。五運獨主一歲。三陰三陽之主歲。有司天在泉。間氣客氣。故曰。五運相襲而皆治之。)


鬼臾區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


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可不通乎。


(天之十干。運化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三陰三陽之六氣。故曰。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王冰曰。道。謂生化之道。綱紀、謂生長化收藏之綱紀也。父母、謂萬物形之先也。本始、謂生殺皆因而有之也。夫有形稟氣。而不為五運陰陽之所攝者。未之有也。所以造化不極。為萬物生化之元始者何哉。以其是神明之府故也。然合散不測。生化無窮。非神明運為。無能爾也。)


故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陰陽不測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


(六微旨大論曰。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五常政大論曰。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陰陽者。天地之道也。陰中有陽。陽中有陰。莫可窮測。用施於四時。變化乎萬物。無可矩量者也。孔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金西銘曰。神以運用言。聖以功業言。)


夫變化之為用也。(用、功用也。言陰陽不測之變化。在天地之間。生成萬物。功用最大。金西銘曰。用者。神用之無方。即所謂聖也。)


在天為玄。(元、幽遠也。天道幽遠。變化無窮。)


在人為道。(道、裡路也。凡日用事物之間。莫不有天地自然之理。)


在地為化。(化、生化也。化育萬物。皆由地之生成。)


化生五味。(五味、五行之所生也。萬物之有情有性者。莫不具五運之氣味。五營運論大曰。化生氣。)


道生智。(能循乎天理之自然。則是非邪正自然分別而用無不周也。張兆璜曰。心之靈明曰智。乃人之神明也。)


玄生神。(王冰曰。元遠幽深。故生神也。神之為用。觸遇元通。因物化成。無不應也。倪仲宣曰。先從天而人。人而地。復從地而人。人而天。)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天為燥。在地為金。


在天為寒。在地為水。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風寒熱燥濕。天之陰陽也。木火土金水。地之陰陽也。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萬物化生。)


然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天覆地載。萬物化生於其間。)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陰陽之氣。左右旋轉之不息。徐振公曰。左右者。間氣也。)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征、驗也。兆、見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為陽。水為陰。言陰陽不可見。而水火為陰陽之征驗。徐振公曰。水火。即陰陽也。先天止有水火。至後天而始備五行。)


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木主春令。其氣生長而生萬物。金主秋令。其氣收斂而成萬物。故為生成之始終。金西銘曰。上下左右。天地之六合也。水火木金。陰陽之四時也。)


氣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損益彰矣。(在天為氣。而氣有多少。在地成形。而形有盛衰。上下相感。而太過不及之氣。昭然彰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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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5:29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愿聞五運之主時也何如。(時、四時也。謂木運主春。火運主夏。土運主長夏。金運主秋。水運主冬。)


鬼臾區曰。五氣營運。各終期日。非獨主時也。(言五運之氣。各終期年之三百六十五日。終而復始。非獨主於時也。徐振公曰。五運主時。乃四時寒熱溫涼之氣。主歲者。五行太過不及之年。)


帝曰。請聞其所謂也。


鬼臾區曰。臣積考太始天元冊文曰。太虛寥廓。肇基化元。


(天元冊、乃太古之文。所以紀天真元氣營運之書也。太虛、謂空元之境。大氣之所充。神明之官府也。寥廓、空大無際之謂。肇、始基。立也。化原、造化之本原也。)


萬物資始。五運終天。(五運、木火土金水運也。終天者。日日行一度。五運各主一歲。終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萬物藉化元而始生。五行終天運而無已。易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


布氣真靈。總統坤元。(真靈者。人與萬物也。總統坤元者。地居天之中。天包乎地之外也。易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


九星懸朗。七曜周旋。(九星者。天蓬。天芮。天沖。天輔。天禽。天心。天任。天柱。天英。九星懸朗於天。下應九州之分也。七曜者。日月五星。虞書謂之七政。周。謂周天之度。旋。謂左循天度而行。)


曰陰曰陽。曰柔曰剛。(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幽顯既位。寒暑弛張。(陽主晝。陰主夜。幽顯既位者。陰陽定位也。寒暑弛張者。寒暑往來也。易曰。日月營運。一寒一暑。)


生生化化。品物咸章。(易曰。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又曰。天地 。萬物化醇。此所以生生不息。化化無窮。而品物咸章矣。)


臣斯十世。此之謂也。(十世、言自祖傳習至今。於茲十世矣。所謂積考太始天元冊文者。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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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5:48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善。何謂氣有多少。形有盛衰。


鬼臾區曰。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形有盛衰。謂五行之治。各有太過不及也。


(太陽少陽少陰。營運先天而主有餘。陽明太陰厥陰營運後天而主不足。此三陰三陽之氣有多少也。形、謂五行之有形也。五形之治。各有太過不及者。謂五運之主歲。如諸壬年之木運太過。則諸丁年之木運不及矣。諸戊年之火運太過。諸癸年之火運不及矣。諸甲年之土運太過。諸己年之土運不及矣。諸庚年之金運太過。諸乙年之金運不及矣。諸丙年之水運太過。諸辛年之水運不及矣。)


故其始也。有餘而往。不及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知迎知隨。氣可與期。


(始者。謂天干始於甲。地支始於子。如甲年之土運太過。則乙年之金運不足隨之。子年之少陰有餘。則丑年之太陰不足隨之。所謂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也。如乙年之金運不及。則丙年之水運有餘從之。丑年之太陰不足。則寅年之少陽有餘從之。所謂不足而往。有餘從之也。迎、往也。隨、來也。知歲運之往來。則太過不及之氣。可與之相期而定矣。)


應天為天府。


承歲為歲直。三合為治。


(此承上下而言六十歲之中。又有天符歲會三合主歲。此為平氣之年。無太過不及者也。所謂天符者。土運之歲。上見太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木運之歲。上見厥陰。水運之歲。上見太陽。乃五運之氣。與司天之氣相合。故為天符。直、會也。謂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乃地支之主歲。與五運之主歲。五行之氣。正值會合。故曰歲合。三合者。謂司天之氣。五運之氣。主歲之氣。三者相合。又名太乙天符。此皆平氣之年。無太過不及者也。俱詳注六微旨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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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6:06 | 只看該作者

帝曰。上下相召奈何。


鬼臾區曰。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寒暑燥濕風火。天之六氣也。太陽之上。寒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厥陰之上。風氣主之。


少陽之上。火氣主之。是三陰三陽。上奉天之六氣也。木火土金水火。地之五行也。在春主木而主生。在夏主火而主長。


長夏主土而主化。在秋主金而主收。在冬主水而主藏。是以生長化收藏下應之。蓋天之五氣。運化地之五行。地之五行。


上呈天之六氣。是以上下相感召。而三陰三陽之氣。天地之所共有。故下文曰。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倪仲宣曰。


木火火。地之三陽也。金水土。地之三陰也。二之氣君火。三之氣相火。地亦有三陰三陽之六氣。故曰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


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


(歲半以上。天氣主之。是春夏者。天之陰陽也。故天以陽生陰長。歲半以下。地氣主之。是秋冬者。地之陰陽也。故地以陽殺陰藏。張玉師曰。司天之氣。主上半歲。在泉之氣。主下半歲。故曰。歲半以上。天氣主之。歲半以下。地氣主之。然司天之氣。始於地之左。在泉之氣。本乎天之右。天地之氣。互相感召。而共主一歲。又非獨天主上半歲。而地主下半歲也。)


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


生長化收藏。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此申明地亦有三陰三陽之氣也。風寒暑濕燥火。三陰三陽上奉之。是天有陰陽也。木火土金水火。生長化收藏下應之。是地有陰陽也。夫天為陽。而天有三陰三陽之氣。是陽中有陰也。地為陰。地有三陰三陽之氣。是陰中有陽也。玉師曰。此二句。啟下文之天五地六。天六地五。)


所以欲知天地之陰陽者。應天之氣。


動而不息。故五歲。而右遷。應地之氣。靜而守位。故六期而環會。


(應天之氣者。丹 蒼素元之氣也。動而不息。五歲而右遷者。自甲而乙。乙而丙。丙而丁。丁而戊。五運之氣已終。而復起五運也。應地之氣者。木火土金水火之氣也。靜而守位。六期而環會者。自子而丑。丑而寅。六歲巳周。至午歲而復起少陰也。)


動靜相召。上下相臨。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


(動靜相召者。天地之氣相感也。上下相臨者。天之五氣。下御地之五行。地之木火土金水火。上臨天之六氣。


是以天五地六。天六地五。陰陽交錯。而變生三十年之一紀。六十歲之一周也。按天之五氣。經於十干之分。運化地之五行。是天五地五也。地之木火土金水火。分主十二支之位。子午少陰君火司天。丑未太陰濕土司天。寅申少陽相火司天。卯酉陽明燥金司天。辰戌太陽寒水司天。巳亥厥陰風木司天。是地六天六也。是以上文云應天之氣。五歲而右遷。


應地之氣。六期而環會。下文云。周天氣者。六期為一備。終地紀者。五歲為一周。)


帝曰。上下周紀。其有數乎。鬼臾區曰。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周天氣者。六期為一備。終地紀者。五歲為一周。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上下周紀者。天干地支。五六相合。凡三十歲為一紀。六十歲為一周也。天以六為節者。以三陰三陽為節度也。地以五為制者。以五行之位為制度也。周天氣者。子屬少陰君火司天。丑屬太陰濕土司天。寅屬少陽相火司天。卯屬陽明燥金司天。辰屬太陽寒水司天。巳屬厥陰風木司天。六期為三陰三陽之一備。終地紀者。甲主土運。乙主金運。丙主水運。丁主木運。戊主火運。五歲為五運之一周。是以君火以明而在天。相火以位而在下。蓋言地以一火而成五行。天以二火而成六氣也。玉師曰。地之十二支。上應司天之氣。天之十干。下合地之五行。)


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凡三十歲。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不及太過。斯皆見矣。


(十五日為一氣。五運六氣相合而主歲。一歲凡二十四氣。計七百二十氣為一紀。紀、小會也。蓋以五六為三十。六五亦為三十。故以三十歲為一會。自甲子而終於癸亥。凡六十歲為一周。其太過不及之氣。於此皆可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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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6:22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夫子之言。上終天氣。下畢地紀。可謂悉矣。余愿聞而藏之。


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昭著。上下和親。德澤下流。子孫無憂。傳之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


此以下。復申明五運六氣之主歲。周而復始。循環無端。使天下萬世。子孫黎民。知天地陰陽之數。不罹災眚之患。此皆聖人憂民之心。德澤下流之不窮也。


鬼臾區曰。至數之機。迫迮以微。其來可見。其往可追。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夭殃。謹奉天道。請言真要。


(至數者。太過不及之定數也。機者。先期而動也。迫、近、迮、起也。言氣機之動甚微。能追思已往之氣。則其來者可知。如敬畏者。則災眚可避。忽慢者。必罹夭殃。無道。謂不修養生之道。行私、謂放縱嗜欲也。真要、至真之要道也。)


帝曰。善言始者。必會於終。善言近者。必知其遠。是則至數極而道不惑。所謂明矣。愿夫子推而次之。


令有條理。簡而不匱。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綱紀。至數之要。愿盡聞之。


(此言陰陽之道。自始至終。由近至遠。簡而明。易而難。有條有理。有紀有綱。)


鬼臾區曰。昭乎哉問。明乎哉道。如鼓之應桴。響之應聲也。


(言陰陽之道。昭也。明也。能明乎斯道。如桴鼓聲響。未有不相應者矣。)


臣聞之。甲己之歲。土運統之。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之歲木運統之。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運、化運也。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統者。五運相襲而皆治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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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6:35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其於三陰三陽合之奈何。


鬼臾區曰。子午之歲。上見少陰。


丑未之歲。上見太陰。寅申之歲。上見少陽。卯酉之歲。上見陽明。辰戌之歲。上見太陽。巳亥之歲。上見厥陰。少陰所謂標也。厥陰所謂終也。


(合者。以五運而合六氣。以天干而合地支也。標、高也。子午為少陰君火。君為尊。故以少陰為始。而標見於上。厥陰為陰之盡。故以厥陰為終。陰極而一陽之子又復矣。)


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相火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所謂本也。是謂六元。


(風寒暑濕燥火。在天之六氣也。三陰三陽。合於地之十二支。而上奉天之六氣。是以天氣為本。而三陰三陽為標。故下文曰。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六元者。謂天有此三陰三陽之六氣。地亦有此三陰三陽之六氣。天地渾元。上下相召。是以六氣司天。而六氣在泉也。)


帝曰。光乎哉道。明乎哉論。請著之玉版。藏之金匱。署曰天元紀。


(著之玉版。藏之金匱。垂永久。示貴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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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7:01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七篇 五營運大論

 

此篇分論天之五氣。地之五行。布五方之政令。化生五臟五體。皆五者之營運。故曰五營運論。


黃帝坐明堂。始正天綱。臨觀八極。考建五常。(天綱、天之度數也。八極、地之八方也。五常、五行政令之常也。)


請天師而問之曰。論言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升降。寒暑彰其兆。


(神明者。日月斗星也。紀者。以日月紀度。星斗定位也。寒暑者。陰陽之征兆也。)


余聞五運之數於夫子。夫子之所言。正五氣之各主歲爾。首甲定運。余因論之。


鬼臾區曰。土主甲己。金主乙庚。水主丙辛。木主丁壬。火主戊癸。


子午之上。少陰主之。


丑未之上。太陰主之。


寅申之上。少陽主之。


卯酉之上。陽明主之。


辰戌之上。太陽主之。


巳亥之上。厥陰主之。


不合陰陽。其故何也。


(余聞五運之數於夫子者。言五運之氣。以論於六節臟象論中矣。余因論之。鬼臾區復以五運六氣相合主歲而論者。即上編天元紀大論也。不合陰陽者。五運六氣之陰陽。不相合也。)


岐伯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陰陽也。夫數之可數者。


人中之陰陽也。然所合。數之可得者也。


夫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天地陰陽者。


不可以數推。以象之謂也。


(三數字葉素三數字上聲。伯言鬼臾區所論。五運六氣相合而主治者。是明天地陰陽之道也。夫數之可數者。人中之陰陽也。所謂人中之陰陽者。其生五。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臟。以應天六六之節。此人中之陰陽。與天地相合。其所合之數。可得而數者也。若夫天地之陰陽者。數之可十可百。推之可萬可千。難以數推。止可以象推之。象者。即下文之丹 蒼素元之天象。南面北面之圖象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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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7:20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愿聞其所始也。


岐伯曰。昭乎哉問也。臣覽太始天元冊文。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 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


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素天之氣。經於亢氏昴畢。玄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所謂戊己分者。奎壁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


夫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


( 居吟切。此言五行之化運。始於五方之天象也。丹、赤色、火之氣也。牛女在癸度。經於牛女戊分。戊癸合而化火也。 、黃色。土之氣也。心尾在甲度。經於心尾己分。甲己合而化土也。


蒼、青色。木之氣也。危室在壬度。柳鬼在丁度。丁壬合而化木也。素、白色。金之氣也。亢氏在乙度。昴畢在庚度。


乙庚合而化金也。元、黑色。水之氣也。張翼在丙度。婁胃在辛度。丙辛合而化水也。戊己居中宮。為天地之門戶。遁甲經曰。六戊為天門。六己為地戶。在奎壁角軫之分。奎壁在乾方。角軫在巽方。此五氣化五行之始。乃天地陰陽。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張玉師曰。在天 之氣色。故見丹 素蒼元。在地成五行之形。則為青黃赤白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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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7:35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善。


論言天地者。萬物之上下。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未知其所謂也。


(此復論六氣之上下左右也。司天在上。在泉在下。萬物化生於其間。故天地為萬物之上下。左右者。間氣也。間氣者紀步。故為陰陽之道路。徐振公曰。五六相合而後成歲。故論五運篇中而兼論六氣。)


岐伯曰。所謂上下者。歲上下見。陰陽之所在也。


(此言司天在泉之上下也。如子午歲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矣。丑未歲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矣。寅申歲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矣。卯酉歲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矣。辰戌歲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矣。巳亥歲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矣。此三陰三陽上下之所在也。)


左右者。諸上見厥陰。左少陰。右太陽。見少陰。左太陰。右厥陰。見太陰。左少陽。右少陰。見少陽。左陽明。右太陰。見陽明。


左太陽。右少陽。見太陽。左厥陰。右陽明。所謂面北而定其位。言其見也。(此言在上之左右也。在東為左。在西為右。


諸、凡也。謂凡見厥陰在上。則少陰在左。太陽在右。見少陰在上。則太陰在左。厥陰在右。見太陰在上。則少陽在左。


少陰在右。見少陽在上。則陽明在左。太陰在右。見陽明在上。則太陽在左。少陽在右。見太陽在上。則厥陰在左。陽明在右。


蓋以圖像向南。人面北以觀之。言其所見之圖象。而命其上下左右之定位也。


玉師曰。上章以厥陰為終。此論厥陰為始。蓋陰陽之道。自始至終。終而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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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7:52 | 只看該作者

帝曰。何謂下。


岐伯曰。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


左陽明。右太陰。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


左太陽。右少陽。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左厥陰。右陽明。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左少陰。


右太陽。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左太陰。右厥陰。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左少陽。右少陰。所謂面南而命其位。言其見也。


(此言在下之左右也。如巳亥歲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矣。而陽明在少陽之左。太陰在少陽之右。如子午歲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矣。而太陽在陽明之左。少陽在陽明之右。如丑未歲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矣。而厥陰在太陽之左。陽明在太陽之右。如寅申歲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矣。而少陰在厥陰之左。太陽在厥陰之右。如卯酉歲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矣。而太陰在少陰之左。厥陰在少陰之右。如辰戌歲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矣。而少陽在太陰之左。少陰在太陰之右。蓋以圖象向北。人面南以觀之。以所見之上下左右。而命其位。故曰言其見也。詳後圖象。金西銘曰。上下之左右。皆以東為左。西為右。故面南面北以觀之。若止南面而觀。如在下之氣左行。則在上之氣右轉矣。故下文曰。上者右行。下者左行。)


上下相遘。寒暑相臨。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


(相臨者。謂加臨之六氣也。此總結上文而言。司天在泉之氣。則上下相遇。左右間氣之氣。則四時加臨。如太陽寒水之氣。加臨於上半歲。則少陰少陽暑熱之氣。加臨於下半歲矣。如暑熱之氣。加臨於上半歲。則寒水之氣。加臨於下半歲矣。舉寒暑而六氣自序。蓋以上下主歲。上下左右六氣紀時。如與時相得則和。與時相逆則病矣。)


帝曰。氣相得而病者何也。


岐伯曰。以下臨上。不當位也。


(此言加臨之六氣。與主時之六氣。有相得而不相得也。氣相得者。如少陰君火之氣。與少陽相火之氣相合。君臣之相得也。君位在上。臣位在下。如君火加臨於相火之上為順。相火加臨於君火之上。是為下臨上。不當其位也。六微旨大論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所謂二火也。蓋舉此君臣之上下加臨而言。則六氣之順逆。可類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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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8:09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動靜何如。


岐伯曰。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余而復會也。


(此復申明司天在泉之氣。六期而環會也。動靜者。天地之道也。在上者司天。在下者紀地。如子年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矣。周天之三百六十五日。則在上者右行於太陰。在下者左行於太陽也。上下左右。周司天之六歲。尚余午未申酉戌亥之六歲。又環轉而復會也。上節之所謂面南面北者。蓋以左皆在東。左皆在西。此以圖象無分南北。平以觀之。是在下者左行。則在上者右行矣。總以六氣之圖推看。)


帝曰。余聞鬼臾區曰。應地者靜。今夫子乃言下者左行。不知其所謂也。愿聞何以生之乎。


(靜者。地之體也。生、謂動之所生。玉師曰。動生於靜。故曰生。)


岐伯曰。天地動靜。五行遷復。雖鬼臾區其上候而已。猶不能遍明。


(天地動靜、謂司天在泉之氣。繞地而環轉也。五行遷復、謂五運相襲。周而復始也。其上、謂臾區其上至於十世。止能占候其天之動象。地之靜形。猶不能遍明天地陰陽之營運也。)


夫變化之用。天垂象。地成形。


七曜緯虛。五行麗地。地者所以載生成之形類也。虛者所以列應天之精氣也。


形精之動。猶根本之與枝葉也。仰觀其象。雖遠可知也。


(此言地居天之中。天包乎地之外。是以在上之天氣右旋。在地下之氣左轉也。變化之用者。謂天地陰陽之運動也。在天無形而垂象。在地有形而成形。七曜、日月五星也。緯虛者。經緯於太虛之間。亦繞地而環轉也。五行、五方五氣之所生而成形者。麗、章著也。地者。所以載生成之物類也。精者。天乙所生之精水也。應天之精氣者。在天為氣。在下為水。水應天而天連水也。形謂地之體。靜而不動者也。形精之動者。謂地下在泉之氣旋轉。猶根本不動而枝葉動搖。然根氣又與枝葉之相通也。仰觀其天象。見日月五星之繞地右旋。道雖深遠。可得而知矣。玉師曰。用者動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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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8:25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地之為下。否乎。


岐伯曰。地為人之下。太虛之中者也。


帝曰。馮乎。


岐伯曰。大氣舉之也。


(馮葉憑。地之為下者。謂天居上而地居下也。太虛者。虛元之氣也。言地居太虛之中。大氣舉之。無所馮依者也。渾天言其形體渾渾然也。其術以為天半覆地上。半在地下。其天居地上見者。一百八十二度半強。地下亦然。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極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高正當天之中極。是渾天之說。本之素問者也。夫素問乃三墳之一。三墳者。伏羲神農黃帝之書也。故自易而下。莫大乎素問。今質諸千古以上之書。而征驗於千古之下。是天地陰陽之道。幽遠難明。非天生之至聖。孰能知之。故學人能於此中用心參究。則六十年之中。萬物之變化。民病之死生。未有不如桴鼓聲響之相應也。)


燥以干之。暑以蒸之。風以動之。濕以潤之。寒以堅之。火以溫之。故風寒在下。燥熱在上。濕氣在中。火游行其間。


寒暑六入。故令虛而生化也。


(此言六氣之游行於天地上下之間也。風寒暑濕燥火。在天無形之氣也。干蒸動潤堅溫。在地有形之征也。天包乎地。是以在天之上。在泉之下。在地之中。八極之外。六合之內。無所不至。蓋言太虛之氣。不唯包乎地之外。而通貫乎地之中也。寒水在下。而風從地水中生。故風寒在下。燥乃乾金之氣。熱乃太陽之火。故燥熱在上。土位中央。故濕氣在中。火乃太極中之元陽。即天之陽氣。故游行於上下之間。易曰。日月營運。一寒一暑。寒暑往來。而六者之氣。皆入於地中。故令有形之地。受無形之虛氣。而生化萬物也。朱永年曰。肝腎在下。心肺居上。土位中央。三焦之火游行於上下之間。人與天地參也。)


故燥勝則地干。暑勝則地熱。風勝則地動。濕勝則地泥。寒勝則地裂。火勝則地固矣。


(此復結上文六入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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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8:41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天地之氣。何以候之。


岐伯曰。天地之氣。勝復之作。不形於診也。脈法曰。天地之變。無以脈診。此之謂也。


(天地之氣者。五運六氣也。勝復之作者。淫勝郁復也。言氣運之變而為民病者。非診候之可知也。蓋每歲有司天之六氣。有主歲之五運。有間氣之加臨。有四時之主氣。人在天地氣交之中。一氣不和。即為民病。是天地四時之氣而為民病者。不能以脈診。而別某氣之不和也。再按平脈篇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內。欲有伏氣。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蓋天地之氣淫勝。則所不勝之氣鬱伏矣。民感之而為病者。亦鬱伏於內。而不形於診也。故欲知伏氣之病。當以意候之。候今月之內。有何氣之不和。則知民有伏氣之病矣。鬱伏之氣復發。而民病始作。然後發見於脈。故曰。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此與暴感風寒暑濕之邪。而卒病傷寒中風。即見於脈診者之不同。故曰。天地之氣。無以脈診。此之謂也。)


帝曰。間氣如何。


(間氣者。加臨之六氣也。以上之左右。下之左右。兼於其間。共為六氣。故曰間氣。每一氣加臨於四時之中。各主六十日。故曰間氣者紀步。步者。以六十日零八十七刻半為一步也。)


岐伯曰。隨氣所在。期於左右。


(六微旨論大曰。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又曰。加者。地氣也。中者。天氣也。蓋以在下之氣左轉。在上之氣右旋。各主六十日以終一歲。故曰。隨氣所在。期於左右。謂隨在上在下之氣之所在。而期於左右之旋轉也。如子年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矣。少陰在上。則厥陰在左。太陰在右。陽明在下。則太陽在左。少陽在右。蓋以地之左轉而主初氣。故以太陽主正月朔日之寅初一刻為始。次厥陰。次少陰。以司天之氣終三氣。而主歲半以上。次太陰。次少陽。次陽明。以在泉之氣終六氣。而主歲半以下。各加臨六十日。以終一歲也。六氣環轉相同。徐振公曰。司天之氣。始於地而終於天。在泉之氣。始於天而終於地。此地天升降之妙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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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8:59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期之奈何。


岐伯曰。從其氣則和。違其氣則病。


(間氣者。加臨之客氣也。而一歲之中。又有主時之六氣。如主從其客則和。主違其客則病矣。如子午歲初之氣。系太陽寒水加臨。主氣系厥陰風木。如寒勝其風為從。風勝其寒則逆。故下經曰。主勝逆。客勝從。六氣皆然。)


不當其位者病。


(不當其位者。即上文之所謂以下臨上也。)


迭移其位者病。


(如初之氣。太陽寒水加臨而反熱。三之氣。少陰君火加臨而反寒。本位之氣。互相更迭。氣之反也。故為民病。六氣皆然。)


失守其位者危。


(失守其位。謂失守其所主之本位也。如丑未歲太陰司天。則初之客氣主氣。並主厥陰風木。而清肅之氣。乘所不勝而侮之。是金氣失守其位矣。至五之氣。陽明秋金主氣。而本位反虛。風木之子氣復讎。火熱爍金。則為病甚危。所言侮反受邪。此之謂也。玉師曰。金不失守其位。則金氣不虛矣。金氣不虛。自有所生之水氣制火。失守。則母子皆虛。故曰危。)


尺寸反者死。(南政北政之歲。有寸不應。尺不應之分。如應不應者而回應之。是為尺寸相反。)


陰陽交者死。(南政北政之歲。有左右尺寸之不應。蓋左為陽。右為陰。寸為陽。尺為陰。如陰陽交相應者死。)


先立其年。以知其氣。左右應見。然後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順。


(此總結六氣之加臨。先立其主氣之年。以知其司天在泉之氣。則間氣之應見於左右。或從或違。然後乃可以言死生之順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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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9:18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寒暑燥濕風火。在人合之奈何。其於萬物。何以化生。(此節論天地之氣。而合於民眾萬物。)


岐伯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


(五方生天之五氣。五氣生地之五行。五行生五味而生五臟。五臟生外合之五體。蓋人秉天地五方之氣味而生成者也。)


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化生氣。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氣為柔。在臟為肝。


(此言陰陽不測之變化。營運於天地人之間。為元。為道。為化。為有形之五行五體五臟。皆神用無方之妙用也。柔者。風木之氣柔 也。)


其性為暄。其德為和。其用為動。其色為蒼。其化為榮。其蟲毛。其政為散。其令宣發。其變摧拉。其眚為隕。其味為酸。其志為怒。怒傷肝。悲勝怒。風傷肝。燥勝風。酸傷筋。辛勝酸。


(性者。五行之性也。德化者。氣之祥也。政令者。氣之章也。變眚者。氣之易也。用者。體之動也。毛蟲。木森森之氣也。夫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憂思恐。是人秉五氣五味所生。而復傷於五氣五志。猶水之所以載舟。而亦所以覆舟也。是以上古之人。飲食有節。起居有常。順天地之變易。以和調其陰陽。故能苛疾不起。而常保其天命。今時之人。能知歲運之變遷。避勝復之災眚。不唯可以治人。而亦可以養生。推而廣之。可以救斯民於萬世。功莫大焉。)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氣為息。在臟為心。其性為暑。其德為顯。其用為躁。其色為赤。其化為茂。其蟲羽。其政為明。其令鬱蒸。其變炎爍。其眚燔 。其味為苦。其志為喜。喜傷心。恐勝喜。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咸勝苦。


(息者。火氣之蕃盛也。顯、明也。燥、火之動象也。其蟲羽者。火化之游行於虛空上下也。郁、盛。蒸、熱也。炎燥燔 。熱之極也。極則變。變則為災眚矣。)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氣為充。


在臟為脾。其性靜兼。其德為濡。其用為化。其色為黃。其化為盈。其蟲 。其政為謐。其令云雨。其變動注。其眚淫潰。其味為甘。其志為思。思傷脾。怒勝思。濕傷肉。風勝濕。甘傷脾。酸勝甘。


(充者。土氣充貫於四旁也。靜者。土之性。兼者。土王四季。兼有寒熱溫涼之四氣也。濡、潤也。化生萬物。土之用也。盈、充滿也。 蟲、肉體之蟲。土所生也。謐、靜也。云雨者。在地為土。在天為濕。濕氣上升而為云為雨也。動、不靜也。動注淫潰。濕之極也。)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其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在氣為成。在臟為肺。


其性為涼。其德為清。其用為固。其色為白。其化為斂。其蟲介。其政為勁。其令霧露。其變肅殺。其眚蒼落。其味為辛。其志為憂。憂傷肺。喜勝憂。熱傷皮毛。寒勝熱。辛傷皮毛。苦勝辛。


(成者。萬物感秋氣而成也。固者。堅金之用也。斂、收斂也。介、甲也。外被介甲。金之象也。勁、堅銳也。肅殺者。物過盛而當殺。於時為金。又兵象也。蒼、老也。落者。肅殺盛而隕落也。按在春曰風傷肝。在夏曰熱傷氣。在長夏曰濕傷肉。在冬曰寒傷血。謂四時之本氣自傷也。在秋曰熱傷皮毛。為所勝之氣傷也。蓋言五臟之有受傷於四時之本氣者。抑亦有受傷於所勝之氣者。舉一臟之不同。而可以類推於五臟也。玉師曰。秋承夏熱。變炎爍為清涼。如炎熱未靜。則為熱氣所傷。)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氣為堅。在臟為腎。其性為凜。其德為寒。其用為□其色為黑。其化為肅。其蟲麟。其政為靜。其令□。其變凝冽。其眚冰雹。其味為咸。其志為恐。恐傷腎。思勝恐。寒傷血。燥勝寒。咸傷血。甘勝咸。


(堅者。寒氣之化也。凜、寒凜也。肅、靜也。靜者。水之政令也。鱗蟲、水所生也。凝冽、寒之極也。冰雹、水之變也。按在春曰風傷肝。在長夏曰濕傷肉。是自傷其本體也。在夏曰熱傷氣。在冬曰寒傷血。謂傷其所勝也。亦舉二臟之不同。而可類推於五臟耶。玉師曰。火熱為陽。氣為陽。寒水為陰。血為陰。亦陰陽之自傷也。)


五氣更立。各有所先。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


(五氣、五方之氣也。更立、四時之更換也。各有所先者。如春之風。夏之熱。秋之涼。冬之寒。各先應期而至也。各當其所主之位。四時之正氣也。如冬時應寒而反熱。夏時應熱而反寒。非其所主之位則邪。邪者。為萬物之賊害也。上節之不當其位。謂客氣加臨之位。此節之位。謂四時主氣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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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39:38 | 只看該作者

帝曰。病生之變何如。


岐伯曰。氣相得則微。不相得則甚。


(此論四時之氣。而變生民病也。如五氣各得其位。其病則微。不相得而非其本位。則其病甚矣。)


帝曰。主歲如何。


岐伯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


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此復論五運主歲之有太過不及也。如歲木太過。則制己所勝之土氣。而侮所不勝之金氣。如不及。則己所不勝之金氣。侮我而乘之。己所勝之土氣。來輕我而侮之。五運皆同。周而復始。)侮反受邪。


侮而受邪。寡於畏也。


帝曰。善。(此言乘侮而反受其復也。如歲木不及。則所不勝之金氣侮而乘之。而金反自虛其位矣。至秋令之時。金氣虛而反受水之子氣來復。則火熱爍金。所謂侮反受邪也。侮而受邪。因木氣不及。而金氣又能制木。寡於畏之故也。此篇論五運之氣。主歲主時。而兼論六氣之上下左右。蓋五六相合而後成歲也。故篇名五營運。而末結五運之太過不及。)


五運主歲之圖


五陽年主太過 五陰年主不及


六氣主歲及間氣加臨之圖


少陰司天則陽明在泉少陰在上則左太陰右厥陰陽明在下則左太陽右少陽上下主歲左右主時六期環轉周而復始。


六氣主歲太過不及之圖


子午寅申辰戌為陽主太過 丑未卯酉巳亥為陰主不及


六氣主時之圖


主時之氣謂之主氣加臨之氣謂之客氣主氣不移靜而守位加臨之氣隨司天在泉六氣環轉


六氣主歲主時及間氣加臨之總圖


司天在泉之氣主歲。加臨之氣主時。


加臨為客氣。六氣為主氣。客勝為從。主勝為逆。


子午之歲(少陰司天 陽明在泉)


丑未之歲(太陰司天 太陽在泉)


寅申之歲(少陽司天 厥陰在泉)


卯酉之歲(陽明司天 少陰在泉)


辰戌之歲(太陽司天 太陰在泉)


巳亥之歲(厥陰司天 少陽在泉)


歲運七篇。總以前項圖象推之。


其五運六氣。司天在泉。間氣加臨。主時主歲。總括於中矣。


再以天時民病。合而推之。


已了然在目。不必多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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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41:05 |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八六篇 微旨大論

 

此篇分論六節應天。六節應地。主歲主時及加臨之六氣。故曰六微旨大論。言陰陽之數。其旨甚微。


黃帝問曰。嗚呼遠哉。天之道也。如迎浮云。若視深淵。視深淵。尚可測。迎浮云。莫知其極。


(天之道者。陰陽之道也。言陰陽之道。高遠而淵深也。夫有形者尚可測。在天之為氣者。莫知其極也。張玉師曰。天包乎地。六氣繞地環轉。故不曰在地而曰在泉。視深淵尚可測者。喻六氣之在泉也。)夫


子數言謹奉天道。余聞而藏之。心私異之。不知其所謂也。


愿夫子溢志。盡言其事。令終不滅。久而不絕。天之道可得聞乎。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明乎哉問。天之道也。


此因天之序。盛衰之時也。


(天之道者。天之陰陽也。因天之序者。天以六為節。因六氣而環序也。盛衰者。六氣之有太過不及也。)帝曰。愿聞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


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所謂氣之標。


蓋南面而待也。故曰。因天之序。盛衰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此之謂也。


(六六者。謂司天之三陰三陽。上合天之六氣也。上下有位者。言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六期環轉。而各有上下之定位也。左右有紀者。如少陰在上。


則厥陰在左。太陰在右。太陰在上。則少陰在左。少陽在右。少陽在上。則太陽在左。陽明在右。陽明在上。則少陽在左。太陽在右。太陽在上。則陽明在左。厥陰在右。厥陰在上。則太陽在左。少陰在右。各隨氣之在上。而有左右之定紀也。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蓋以右位之陰陽。轉遷於上而主歲也。氣之標者。標見於上也。夫天氣右旋。故南面觀之。而待其循序環轉也。移光者。日月營運也。以日行一周天。以定一氣之位。正立。正南面而立也。)


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厥陰之上風氣治之。

中見少陽。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


(此言三陰三陽。有六氣之化。有上下之本標。有中見之標本也。風寒暑濕燥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故以天氣為本而在上。以三陰三陽之氣標見於下也。)


本標不同。氣應異象。


(此言三陰三陽之六氣。雖上下相應。而各有不同也。少陰標陰而本熱。太陽標陽而本寒。是本標之不同也。少陰太陽。從本從標。太陰少陽。從本。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故有從本而得者。有從標而得者。有從標本而得者。有從中見而得者。是氣應之異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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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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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


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此論三陰三陽之主歲。而各有太過不及也。至而至者。此平氣之年。無太過不及四時之氣。應期而至。氣之和平也。如春應溫而寒。夏應熱而尚溫。此應至而不至。來氣之不及也。如未至春而先溫。未至夏而先熱。此未應至而先至。來氣之有餘也。按天元正紀大論曰。凡此陽明太陰厥陰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後天。太陽少陽少陰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先天。蓋不及之歲。則司天之氣。後天時而至。有餘之歲。則司天之氣。先天時而至。又陽年主實。陰年主虛。其天符歲會之年。是為平氣。無太過不及者也。)


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如何。


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則病。


(不及之歲。應至而不至。有餘之歲。應未至而至。是為應則順。如不及之歲。反未至而至。有餘之歲。反至而不至。是為否則逆。逆則變生。變則為民之災病矣。)


帝曰。善。請言其應。


岐伯曰。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


(請言其應者。謂應太過不及之氣也。物生其應者。如厥陰司天。毛蟲靜。羽蟲育。少陽司天。草木早榮。太陰司天。萬物以榮。此生物以應司天之候也。氣脈其應者。如太陽司天。寒臨太虛。陽氣不令。陽明司天。陽專其令。炎暑大行。太陰司天。陰專其政。陽氣退避。又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鉤。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此皆氣脈其應也。)


帝曰。善。愿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


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


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


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


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復行一步。君火治之。


(此論六節應地而主時也。節、度也。氣位、六氣所主之步位也。顯明者。寅正立春節候。乃初之氣也。顯明之右。乃少陰君火之位。主二之氣也。退行一步者。從右而退轉一位也。君火之右。乃少陽相火之位。主三之氣也。復行一步者。復行一位也。復行一位。乃太陰濕土。主四之氣也。復行一位。乃陽明燥金。主五之氣也。復行一位。乃太陽寒水。主六之氣也。復行一位。乃厥陰風木。主初之氣也。復行一位。乃少陰君火之所主。周而復始也。金西銘曰。君火為尊。故以少陰為始。)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


水位之下。土氣承之。


土位之下。風氣承之。


風位之下。金氣承之。


金位之下。火氣承之。


君火之下。陰精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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