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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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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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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23:46:18 | 只看該作者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耳。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


(膜、募原也。言有形之津液。不能以膜相通。)


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


(伯言太陰之為胃行其津液者。由經脈之相通也。太陰者。三陰也。三陰者。至陰也。以其陰之至。故能行氣於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上膈絡嗌。臟腑之經絡相通。故能為胃行其津液。)


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


(陽明者。表陽也。為五臟六腑之海。亦為之行氣於三陽。如海之行云氣於天下也。)


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此復言三陰三陽。所以受氣於太陰陽明者。氣也。如臟腑四肢。受水穀之津液者。各因其經脈而通於太陰陽明也。故反復以申明之。朱衛公曰。曰臟腑。曰四肢。蓋四肢之榮俞。臟腑之經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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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23:46:44 | 只看該作者

第三十篇陽明脈解

 

黃帝問曰。足陽明之脈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鐘鼓不為動。聞木音而驚。何也。愿聞其故。


(此篇論陽明乃陽熱之經。病則熱盛而為狂也。陰陽系日月論曰。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是陽明乃三陽合並。陽熱獨盛之經矣。夫三部九候之道。總不外於臟腑陰陽。血氣虛實。是以通評虛實論曰癲疾。曰厥狂。曰癇驚。蓋癲疾者。三陰之實證也。厥狂者。三陽之熱狂也。癇驚者。陰陽五行之實邪也。是以此篇復論其陽盛之狂焉。朱永年曰。五臟六腑。十二經脈。皆藉陽明水穀之所資生。病則陽熱盛而津液竭矣。)


岐伯對曰。


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伯言陽明之所以熱盛者。乃脈病也。陽明之脈者。乃胃之悍氣。別走陽明。悍熱之氣盛。則胃腑之氣虛。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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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23:46:58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善。其惡火何也。


岐伯曰。


陽明主肉。其脈血氣盛。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


(此言三陽之氣。主於皮膚肌腠之間。邪客之而易於為熱也。太陽之氣主皮毛。陽明之氣主肌肉。少陽之氣主胸脅。言三陽之氣。主於膚腠氣分之間者也。夫邪之中人。始於皮毛。次於肌肉。以及於經脈。邪在肌腠。則合於陽明氣分之陽。入於經脈。而陽明又多血多氣。是以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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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23:47:12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其惡人何也。


岐伯曰。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


(此言胃絡之上通於心也。惋、驚恐貌。厥氣上逆於肺則喘。逆於心則驚。經言陽氣入陰。陰陽相搏則恐。如人將捕之。蓋陽明之熱。上逆於少陰。陰陽相搏。則恐而惡人也。)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


岐伯曰。厥逆連臟則死。連經則生。


(連、謂臟腑經絡之相連也。蓋手太陰之脈還循胃。陽明之絡通於心。如熱邪厥逆於上。干於心肺之經而為喘惋者生。干於心肺之臟則死矣。)


帝曰。善。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逾垣上屋。所上之處。皆非其素所能也。病反能者。何也。


(此復問其病甚而為狂也。)


岐伯曰。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也。


(經言陰者。主臟。陽者主腑。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臟。故四肢為諸陽之本。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矣。蓋陽盛則升。四旁俱盛。故能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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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23:47:28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其棄衣而走者何也。


岐伯曰。熱盛於身。故棄衣欲走也。


(陽明之氣主肌肉。故熱盛於身。身熱。故棄衣而走也。傷寒論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蓋熱在外。故不欲衣。)


帝曰。其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歌者。何也。


岐伯曰。陽盛則使人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胃絡上通於心。陽盛則心神昏亂。故使人妄言罵詈。不避親疏。如熱盛於胃。則不欲食。不飲食。故妄走。蓋四肢稟氣於胃故也。此言熱盛於形身之外內上下。而見證之各有不同焉。以上十一篇。論三部九候之道。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有寒熱陰陽。有臟腑虛實。故曰。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是以末結脾胃之陰陽並交。雌雄輸應。而並論陽明之實證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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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37:2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精靈 於 2013-6-26 23:53 編輯

卷五

 

第三十一篇  熱論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


(此論熱病。故篇曰熱論。蓋論外因之熱病也。太陽之氣主表。陽明之氣主肌。凡外淫之邪。始傷表陽。皆得陽氣以化熱。故曰凡病熱者。皆傷寒之類也。)


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愿聞其故。


(六日氣周。七日來復。死於六七日之間者。六經之氣已終。而不能復也。愈於十日以上者。七日不作再經。十三日六氣已復。故愈。)


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


(巨、大也。屬、會也。謂太陽為諸陽之會。)


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


(風府、穴名。在腦後發際內一寸。乃督脈陽維之會。督脈者。總督一身之陽。與太陽之脈。挾背下行。言太陽之氣。生於膀胱。出於胸脅。升於頭項。主於膚表。太陽之脈。起於睛明。會於風府。挾督脈循行於背。經氣皆陽。故為諸陽主氣。)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為者。謂太陽之氣為之也。太陽標陽而本寒。天之寒邪。始病太陽之氣者。同氣相感也。得太陽標陽之化。是以則為病熱。所謂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言本寒邪而反為熱病。反以涼藥治之。是病太陽之標熱。而不病天之陰寒。是以熱雖甚不死也。)


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二日陽明。三日少陽。是陰寒之邪。得陽氣以化熱。雖傳入於三陰。而亦為熱病。七日來復於太陽。不作再經。而其病自愈。若兩感於寒者。陰陽交逆。榮衛不通。故不免於死。)


帝曰。愿聞其狀。


(狀、形象也。傷寒之邪。病三陰三陽之氣。而兼涉於皮膚肌絡之形層。故曰狀者。謂無形之氣象。有形之形層。)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


(太陽之氣主皮毛。故傷寒一日。太陽受之。陽氣在上。故頭項痛。背為陽。故腰脊強。此言始病。太陽之氣也。傷寒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七日來復於太陽者。此六氣之相傳。不涉有形之經絡。故首論太陽而不言太陽之經也。然傷寒為病。變幻無常。有病在六氣。而不涉六經者。有經氣之兼病者。有氣分之邪。轉入於經者。為病多有不同。是以太陽只言氣而不言經。陽明少陽。兼經氣而言也。倪沖之曰。有云素問言其常。而常中有變在焉。)


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干。不得臥也。


(陽明之氣主肌肉。身熱者。病陽明之氣也。病雖在氣。而陽明之脈。挾鼻絡目而屬胃。故有目疼鼻干之形證。胃不和。故不得臥也。楊君立問曰。六經傷寒。既病在氣。奚復見有形之證。曰太陽曰陽明者。謂無形之氣也。以有形之病。證無形之氣。非實病於經也。若邪在經則溜於腑。不復再傳少陽及三陰矣。)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少陽之氣。主樞主膽。膽氣升則諸陽之氣皆升。所謂因於寒。欲如運樞也。諸陽之氣。從樞脅而出於膚表。太陽主表。陽明主肌。少陽主胸脅。胸脅痛而耳聾者。病在氣而見有形之經證也。)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者。故可汗而已。


(臟者。裡也。陰也。言三陽之經絡。皆受三陽邪熱之病。然在形身之外。而未入於裡陰。可發汗而解也。)


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干。


(六經之脈。皆外絡形身。內連臟腑。三陰之脈。言內而不言外者。謂傷寒之邪。隨陰氣而循於內也。楊君立曰。即此可見病在氣而見於經證也。)


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六氣相傳。雖入於裡陰。而皆為熱證。故燥渴也。)


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厥陰木火主氣。故煩滿。脈循陰器。故囊縮也。)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


(夫經絡受邪。則內干臟腑。此言六氣相傳。而經脈亦病。是以榮衛不行。臟腑皆傷。而為死證也。)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


(此所謂兩感者。承上文而言。榮衛血氣皆傷。以致臟腑俱病。故不免於死。若止於氣分相傳。六日已周。七日來復於表陽。則太陽之病氣漸衰。而頭痛少愈矣。)


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


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傷寒之邪。為毒最厲。故曰大氣。邪氣漸衰。則正氣漸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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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37: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精靈 於 2013-6-26 23:54 編輯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臟脈、謂手足三陰三陽之經脈。病傳六氣。故當調其六經。經氣相調。則榮衛營運。而不內干臟腑矣。)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前三日在陽分。故當從汗解。後三日在陰分。故當從下解。此言六氣相傳。表裡陰陽之大概耳。然傷寒有病傳者。有不傳者。有八九日仍在表陽而當汗者。有二三日邪中於裡陰而當急下者。此又不在陰陽六氣之常法也。)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


(傷寒論曰。大病瘥後勞復者。枳實梔子湯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黃如博棋子五六枚。蓋因傷寒熱甚之時。而強食其食。故有宿食之所遺也。)


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傷寒論曰。病患脈已解。而日暮微煩。以病新瘥。人強與穀。脾胃氣尚弱。不能消穀。故令微煩。損穀則愈。謂其余熱未盡。而強增穀食也。此即復釋上文之意。)


帝曰善。治遺奈何。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夫邪之所湊。其正必虛。正氣虛者。補其正氣。余熱未盡者。清其余邪。傷寒論曰。傷寒瘥已。後更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脈浮者以汗解之。脈沉者以下解之。此之謂調其逆從也。)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


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少愈者。邪熱未盡也。肉、謂豕肉。豕乃水畜。其性躁善奔。蓋天之寒邪。即太陽寒水之氣。邪未盡而食以豕肉。是動吾身之寒。以應病之余熱。似猶寒傷太陽而復病也。此言天之六淫。與人之六氣相合者也。水畜之肉。其性寒冷。是以多食則遺。)


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


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


(此復論陰陽兩感之為病也。太陽與少陰相為表裡。一日而陰陽俱受其邪。是以見太陽之頭痛。少陰之煩滿咽乾。)


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


(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故見太陰之腹滿。陽明之身熱。不欲食。譫語。)


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少陽與厥陰為表裡。故見少陽之耳聾。厥陰之囊縮而厥。水漿不入。穀氣絕也。不知人者。神氣傷也。此臟腑皆病。榮衛不行。故盡氣終而死也。倪沖之曰。傷寒重在胃氣神氣。胃氣已絕。則水漿不入。邪傷神臟。則昏不知人。即病在三陽。亦系危證。如兩感於寒。而胃氣尚存。神氣清爽者。即不致於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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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38:1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精靈 於 2013-6-26 23:55 編輯

帝曰。五臟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


岐伯曰。陽明者。


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此言榮衛血氣。臟腑精神。皆陽明之所資生。如胃氣先絕者。不待六氣之終。三日乃即死矣。)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


勿止。


(此復論邪氣留連之熱病也。凡傷於寒則為病熱者。此即病之傷寒也。如邪氣留連而不即病者。至春時陽氣外出。邪隨正出而發為溫病。蓋春溫夏暑。隨氣而化。亦隨時而命名也。伏匿之邪。與汗共並而出。故不可止之。)


(諸弟子問曰。本篇論三陰三陽之脈。皆屬足經。是以有傳足不傳手之說。蓋本諸此乎。曰。傷寒相傳。病在三陰三陽之六氣。蓋以六經配合六氣。經之所循。即氣之所至。故兼論其脈。非病在有形之經。而可以計日相傳者也。夫天為陽。地為陰。風寒暑濕燥火。天之陰陽也。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氣。故在地為水。在天為寒。在地為火。在天為暑。在地為木。在天為風。在地為金。在天為燥。在地為土。在天為濕。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是以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


辛生肺。肺生皮毛。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腎生骨。是人之形骸臟腑。感在天無形之六氣。在地有形之五行。而生長成形者也。是以人身有無形之六氣。以配三陰三陽之經脈。有有形之臟腑骨肉。經脈皮毛。以應在地之五行。而三陰三陽之經氣。又由五臟五行之所生。此亦陰陽形氣之相合也。是以有病在無形之氣。而涉於有形之經者。有病在有形之皮毛肌脈。筋骨臟腑。而涉於無形之氣者。此形氣之相感也。若夫傷寒之邪。系感天之六氣。故當於吾身之六氣承之。病在六氣。而六經之經脈應之。此人與天地之氣。相參合者也。按六微旨大論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太陽為諸陽主氣。故先受邪。是以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


六日經盡。七日來復。而病氣即衰。如七日不愈。又從太陽而當作再經。此病在無形之六氣。


故能六經傳遍。而來復於太陽。若病在有形之經脈。此系轉屬一經之病。而不相傳於別經者也。


再按同篇曰。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


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少陰之上。君火治之。


中見太陽。厥陰之上。


風氣治之。中見少陽。


又曰。太陽少陰。從本從標。少陽太陰從本。陽明厥陰不從標本。


從乎中也。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蓋太陽標陽而本寒。少陰標陰而本熱。此皆有寒熱之化。


故曰從本從標。如天之寒邪。即太陽之本氣。而病在太陽之標陽。得太陽陽熱之氣。而反化為熱病。是反天之本寒。而反病標陽之熱。所謂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既病太陽標陽之熱。而反以涼藥治之。


所謂治反其病。


得標之方。此太陽之從標也。


如病在太陽。而不得標陽之熱化。則太陽經中。有四逆湯及諸附子湯。以救太陽之本寒。


此太陽之從本也。如少陰經中。有急下之大熱證。此少陰之從本也。


有急溫之大寒證。此少陰之從標也。


故曰。太陽少陰。從本從標。如陽明感陽熱之悍氣。則為大下之熱病。如得中見陰濕之化。


則為汗出和平之緩證。如厥陰得中見少陽之火化。


則為便利膿血之熱證。如病本氣之陰寒。則為手足厥逆之危證。此皆寒熱陰陽之氣化者也。


本篇論太陽為諸陽主氣。先受天之寒邪。得太陽標陽以化熱。即六經傳遍。熱雖甚而不死。


故篇名曰熱病論。蓋專論病熱之傷寒。而不論傷寒之變證。以其得太陽陽熱之氣化故也。


至如其脈連於風府。循脅絡嗌。皆病在無形之六氣。


而見有形之經證。非太陽之脈可傳於陽明。陽明之脈可傳於少陽。少陽之脈可傳於三陰者也。


能明乎天地陰陽。五行六氣之化。庶可與論傷寒之為病。諸生復問曰。是傷寒之邪。


只病在足經而不病手經耶。曰。六臟六腑。配合十二經脈。十二經脈。以應三陰三陽之氣。然陰陽之氣。


皆從下而生。自內而外。故靈樞經云。六腑皆出於足之三陽。上合於手者也。


是以本經以三陰三陽之氣。始應足之六經。足之六經。復上與手經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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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0:0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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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篇  刺熱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


(此論五臟之熱病。夫五臟者。五行之所生也。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人之十二經脈。上應天之六氣。傷寒之邪。病三陰三陽之氣。是以死於三日六日。而愈以十二日也。五臟之熱病。病涉於五行。是以死生皆系於十干也。病六氣者。外因之邪。病在肌形。病五臟者。內因之病。傷五臟之神志。靈樞經之所謂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氣傷臟。乃病臟。寒傷形。乃病形也。曰先者。謂先有此內因之熱。而先見是證也。肝主疏泄。故小便赤黃。肝脈環陰器。抵少腹而上。故腹痛也。肝藏魂。魂傷。故多臥。木火主氣。故身熱也。此言內因之病。始在氣分。先下而上。內而外也。倪沖之曰。先者。謂先有此內熱之證。而未與外熱交爭也。)


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


(熱爭者。寒與熱爭也。此言外淫之邪。內干五臟。與內因之熱。交爭而為重病也。外因之邪。內干五臟者。即陰陽應象論之所謂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是也。蓋風寒之邪。始傷皮毛。留而不治。則入於肌腠。以及於經脈。留而不治。則內干五臟。故曰。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與內因之熱。交爭而為重病者。即玉機論之所謂傳化。有不以次入者。憂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者是也。謂外感風寒之邪。內傷五臟。移皆有次。又因五志內傷。故令不得以次相傳。致令人有大病也。魂傷則狂言。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肝脈布脅肋。故脅滿痛。風木之熱甚。故淫於四末也。人臥則血歸於肝。肝氣傷而不能納血。故不得臥也。王子方曰。寒已化熱。故曰熱爭。)


庚辛甚。


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


(病在肝。加於庚辛。庚辛不死。起於甲乙。大汗者。正勝邪而外出也。氣逆者。熱淫而反內逆也。)


刺足厥陰少陽。


(黃帝曰。外因之病。難易之治。奈何。伯高答曰。形先病而未入臟者。刺之半其日。臟先病而形乃應者。刺之倍其日。此外內難易之治也。夫形先病而未入臟者。謂外因之邪。未內入而與臟熱交爭也。臟先病而形乃應者。謂五臟之熱。出於形身。而與外熱相應也。蓋邪並而逆於內者難治。內熱出而外合於形身之間。刺之易愈也。楊元如曰。此篇乃記述之書。是當復引君臣問答以證之。)


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沖頭也。


(圓圓、周轉也。此言肝臟之熱發於外。而與形熱相應。熱甚而上逆於頭。故頭痛而員轉也。蓋三陽之脈。上循於頭。肝熱與少陽交爭。因脈引而上衝於頭也。當知病在氣者關於脈。病在脈者關於氣。脈氣之道。大宜體會。)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


(心志在喜。而恐勝之。先不樂者。為恐所傷也。夫心為君主之官。臟熱乃神志之病。故獨舉心臟。以申明五臟之熱。乃五志之為病也。)


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


(外內交爭。熱干神臟。故卒然煩痛也。少陰病者。欲吐不吐。故善嘔。心為陽中之太陽。故頭痛。心之華在面。故面赤。心主血。故無汗也。董帷園曰。論熱爭。當在內因外因之證兼看。)


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


(心病者。加於壬癸。壬癸不死。起於丙丁。逆則無起色矣。)


刺手少陰太陽。


(手少陰太陽。相為表裡。故宜刺二經。以瀉其熱。)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


(陰氣從足上行至頭。故先頭重。陽明之脈巡頰。故頰痛也。脾絡注心中。故心煩而顏青。熱邪干胃。故欲嘔。脾主肌肉。故身熱也。)


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


(經云。陽病者腰反折。不能俯。陰病者不能仰。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陰臟熱於內。陽熱甚於外。陰陽外內交爭。故腰痛不可用俯仰也。腹者脾土之郛郭。故腹滿泄。胃之悍氣。上衝頭者。循牙車。下人迎。故頷下痛也。)


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


(脾病者。加於甲乙。甲乙不死。起於戊己。如反逆而內干於臟。則不能外出而汗解矣。)


刺足太陰陽明。(足太陰陽明。相為表裡。)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


惡風寒。舌上黃。身熱。


(皮毛者。肺之合。臟氣熱於內。故淅然寒栗於外而惡風寒。蓋熱盛則寒也。肺上連於喉嗌。故舌黃。臟真高於肺。主行榮衛陰陽。故身熱也。)


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


(熱干肺臟。故喘咳不得太息。肺主胸中之氣。氣傷。故痛走胸背也。五臟之應天者肺。而手陽明之脈。上循於頭。故頭痛不堪。熱爭於內。故汗出而生寒也。王冰曰。肺之絡脈。上會於耳中。故頭痛不堪。倪沖之曰。肺臟居於胸中。而俞在肩背。)


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


(肺病者。加於丙丁。丙丁不死。起於庚辛。如氣逆。則遇勝克之日即死矣。)


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此言六經之刺。皆宜瀉而不宜補者也。肺乃五臟之長。故舉肺以申明之。)


腎熱病者。


先腰痛 。苦渴數飲。身熱。


(腰者腎之府。故先腰痛。腎主骨。故 。腎為水臟。津液不能上資。故苦渴數飲也。按五臟之熱病。皆主身熱。蓋內因之熱。從內而外也。五臟之熱爭。多主內證。蓋外淫之熱。交爭於內也。)


熱爭則項痛而強。 寒且 。足下熱。不欲言。


(外熱在太陽。則頭痛而強。內熱在腎。故 寒且 。足下熱者。熱流陰股也。不欲言者。腎為生氣之原也。)


其逆則項痛員員淡淡然。


(其爭氣上逆。則為項痛。員員淡淡。痛之微也。膀胱者腎之府。太陽為諸陽主氣。其氣上升。腎藏之熱。隨太陽之氣。而上衝於頭也。此陰陽熱氣。外內交爭。一隨脈引。一隨氣升。皆陰出之陽。故只頭痛而不死。)


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


(腎病者。加於戊己。戊己不死。起於壬癸。從則外出於形身故汗出。逆則內干於真臟。故死。)


刺足少陰太陽。


(足少陰太陽。相為表裡。五臟六腑。經氣之相通也。)


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本氣旺日。謂之所勝。汗出。則熱隨外泄而自愈矣。所謂自得其位而起也。按此節乃論經氣之兼證。故曰大汗。曰汗出。蓋氣分之汗大。經脈之汗微。)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


(此言內因五志之熱病者。必先見於色也。五色之見。各有其部。肝屬木而位居東方。故左頰先赤。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憂恐忿怒傷氣。氣傷臟。乃病臟。今始見於色者。尚在氣也。故曰治未病。未病者。病未及於臟也。)


心熱病者。顏先赤。


(五色篇曰。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首面上於闕庭。王宮在於下極。心合火而位居南方。故顏先赤。顏、額也。)


脾熱病者。鼻先赤。


(土位中央。故鼻先赤。)


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肺屬金而位居西方。故右頰先赤。)


腎熱病者。頤先赤。


(腮下謂之頤。腎屬水而位居北方。故頤先赤。此後天之卦象也。)


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臟氣熱於內。必先見於色。病雖未發者。謂雖病而未與外熱交爭也。見其色而即刺之。名曰刺未病。言臟氣病而形未應者。當先刺之。勿使榮交而為難治也。)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


(此復申明五臟之熱。先見於色者易愈也。部、面部也。從部所起者。如肝熱病左頰先赤。至甲乙大汗而病已矣。此病在五臟之本氣。而不與外熱交爭。故至期而愈。如小便先黃。腹痛身熱。是涉於有形之形層。將與外熱交爭。而有反逆之危險矣。)


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則死。


(反者。謂反逆為順也。言不能治其未病。以致外內交爭。其氣反逆於內者。急當以刺取之。至三日而後已。如再不急治。使外內陰陽之熱。重逆於內則死矣。按伯高曰。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氣傷臟。乃病臟。寒傷形。乃應形。此形氣外內之相應也。帝曰。刺之奈何。伯高答曰。病九日者。三刺而已。三刺者。三周也。九日者。病久而外內交爭也。)


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


(此言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當自大汗而病已也。勝日、謂本氣勝旺之日。如肝之甲乙。心之丙丁。)


諸治熱病。


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諸熱者。謂表之三陽。裡之五臟。外內之熱交爭也。飲之寒水。裡之使寒也。寒衣寒處。表之使寒也。以刺取之。必俟其身寒而後止。)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


(此言外因之熱。病在三陽者。各有刺取之法也。先胸脅痛者。病發於少陽也。足少陽主筋。熱甚則筋急。故手足躁擾。靈樞經曰。熱病手足躁。取之筋間。故當刺足少陽。以瀉陽分之熱。補足太陰。以御外入之邪。蓋邪在少陽。三陽為晝。太陰當受邪也。)


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病甚者。陽熱甚而及於內也。水熱穴論曰。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氣街、三裡、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云門、 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五臟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伯曰。夫寒甚則生熱也。此言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甚於表陽。而入於內者。當為五十九刺也。又按。孔穴圓經無 骨穴。有肩 穴。又腰俞穴。一名髓空。)


熱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


(身半以上。手太陰陽明皆主之。熱病始於手臂者。病在上而發於陽也。故當刺手陽明太陰。手太陰之主表也。)


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始於頭首者。太陽之為病也。刺項者。刺風池風府也。太陽為諸陽主氣。其脈連於風府。故刺之而汗出乃止。)


熱病始於足脛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熱病始於足脛者。發於陽而始於下也。故當刺足陽明以取汗。)


熱病身先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陰。病甚為五十九刺。


(此病發於陰而為熱病者。當取足少陰也。腎主骨而為生氣之原。氣傷故身重。腎開竅於耳。故耳聾。少陰病但欲寐。故好瞑也。病甚者。亦當為五十九刺。靈樞熱病篇曰。熱病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刺骨。蓋足少陰主骨。故取之骨也。五十九刺骨者。取骨空之穴也。夫少陽少陰主樞。熱在少陽者。可入於裡陰。熱在少陰者。可樞轉而外出。故在陰分陽分之病甚者。皆當為五十九刺也。張兆璜曰。少陽之上。火氣治之。少陰之上。熱氣治之。故病在少陽少陰。而皆為熱甚。)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此言少陰少陽之二氣相通也。夫陰陽出入。皆從樞轉。熱病先眩冒而熱。病發於少陽也。胸脅滿。將入於裡陰矣。故當刺足少陰少陽。從樞轉而外出。按以上三節。用十六先字。蓋言有先於內者。有先於外者。有先從氣分者。有先見於色者。皆當先治之。勿使其外內之交爭也。張兆璜曰。首節論熱甚於少陽。上節論熱甚於少陰。此論少陰與少陽相合。蓋君火與相火之相合也。)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榮未交日。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此言外病六氣之熱。內有五臟之熱。始在氣分。而未及於經榮者。當急取汗而解。勿使外內相交。而成不救也。傷寒論曰。太陽之為病。脈浮。見太陽之脈者。乃六氣之病。始在太陽之表陽。此外因之熱病也。榮、華也。謂赤色之榮於顴頰之間。乃五臟之熱。始病氣而見於色。此內因之熱病也。曰骨者。謂尚在內而隱見於皮膚之間。當此之時。五臟之榮色。尚未與表陽之氣相交。表陽之熱。尚未與五臟之榮氣相交。故良工曰。病在太陽者。可從表汗而解。熱在五臟者。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今且得汗。是可待時而已矣。若不急從汗解。則太陽之熱。與臟熱相交。而太陽與厥陰之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矣。按此節與玉機真藏論之所謂傳化。有不以次入者。憂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之義相同。蓋表陽之邪。始病太陽。六氣相傳。移皆有次。不以次入者。因五志內傷。而五臟內熱。太陽之脈與厥陰脈爭見者。是太陽之熱。與肝熱相交矣。蓋太陽為陽之始。厥陰為陰之終。舉太陽與厥陰交爭。是表陽之邪。不以次入。而與五臟之熱。隨所乘傳。陽脈與陰脈爭見者。皆為死證。故不必備言五臟也。當知表陽之熱。先氣而經。經而臟。五臟之熱。亦先從氣而經。內而外也。外內之熱。交出於陽分者生。重逆於陰臟者死。首節論內熱與外熱交爭。此論外熱與內熱交爭。)


其熱內連腎。少陽之脈色也。


(此言表陽之熱。與臟熱交爭。不以次入。惟少陽與腎脈相連耳。本輸篇曰。少陽屬腎。蓋少陽之氣。發原於腎。故熱病內連腎者。少陽之脈色也。)


少陽之脈。色榮頰前。熱病也。榮未交日。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頰前、頤也。外見少陽之脈。少陽之熱病也。色榮頰前。腎臟之熱病也。)


熱病氣穴。三椎下間主胸中熱。四椎下間主膈中熱。五椎下間主肝熱。六椎下間主脾熱。七椎下間主腎熱。


(此言刺未病者。當取之氣穴也。氣穴者。瀉五臟氣分之熱。故曰三椎下間。四椎下間。乃溪穀之穴會。與五臟之俞穴不同也。胸中膈上。乃心肺之宮城。主胸中熱者。瀉肺熱也。膈中熱者。瀉心熱也。不曰心肺。而曰胸中膈中者。意言熱在氣分。而不干於臟真也。)


榮在 也。項上三椎。陷者中也。


(此言五臟之熱。入於經榮者。當取之骨穴也。脊背之盡處曰 。謂如取榮穴。當在 而至項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蓋氣為陽。榮血為陰。故取氣穴。在三椎至七椎之間。從上而下也。取榮俞之穴。在 骨之十四椎。而上至項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也。靈樞經曰。窮骨者 骨也。張兆璜曰。此所謂刺之反者。)


頰下逆顴為大瘕。


下牙車為腹滿。顴後為脅痛。頰上者。膈上也。


(此復結內病五臟之熱。不重感於外邪者。無外內之交爭。而止於在內之臟腑。自相乘傳也。頰下為頤。如頰下之色。上逆於顴。是腎熱乘肝。當為大瘕泄。如下於牙車。是腎熱乘胃。當主腹滿。逆於顴後。是熱邪乘膽。當為脅痛。如逆於頰上者。是在膈上心肺之分也。蓋言五臟之熱。色見於面部。而有外邪之熱者。當治其未病交爭。勿使外內相合。而成不救之死證。如五臟之熱。見於面部而無外因之熱病者。亦當治未病乘傳。勿使其有瘕泄腹滿之病。張兆璜曰。此篇首言五臟之熱病。末結五臟之熱色。自相乘傳。蓋五臟之熱。有重感外邪者。必有外因之交爭。如止病在內。而不感於外邪者。只當於在內之臟腑中求之。張應略曰。有在外之熱病。有在內之熱病。有病在外而內不病者。有病在內而外不病者。不必定有外內之交爭。故復以此證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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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0: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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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篇  評熱病論

 

黃帝問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


(溫病者。冬傷於寒。先夏至日發者。為病溫也。陰陽交者。謂汗乃陰液。外出於陽。陽熱不從汗解。復入之陰。名曰陰陽交。交者。乃正不能勝邪。而邪復傷正氣。故為死證。)


帝曰。愿聞其說。


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


穀生於精。


(汗生於水穀之精。水穀之精。由精氣之所化。故曰穀生於精。夫汗之發原有二。一出於水穀之精。一出於腎藏之精。而曰皆生於穀者。言腎藏之精。亦水穀之所生也。)


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


(交爭於骨肉者。邪氣伏匿於骨肉之間。至春時與正氣交爭。而發為溫病。得汗是精氣勝。而邪當共並而出矣。倪沖之曰。胃主肉。腎主骨。穀精之汗出於胃。血液之汗原於腎。邪在肉者。得水穀之汗而解。邪在骨者。得腎精之汗而後解。)


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


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病而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


(此言水穀之精。由腎藏精氣之所化。所謂穀生於精也。夫腎為水臟。受水穀之精而藏之。其精氣上與陽明相合。戊癸合而化火。火土之氣。消水穀之精微。而復生此精。是先後二天。互相資生者也。今汗出而邪留不去。則熱邪復傷其陰精矣。精氣受傷。則不能復與陽明合化。而使之食。是精氣之生原並絕。其壽命可立而傾也。董帷園曰。互相生長之道。旋轉如環。)


且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


(此復引熱論。以釋明汗生於穀。穀生於精。不能食而精無俾者之義。靈樞熱論篇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熱病者。脈尚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夫汗者。精氣也。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是邪氣盛而精不勝也。陰脈、少陰之脈。極、終也。此邪熱盛而少陰之氣終也。脈尚躁而不得汗者。是陽熱盛而胃氣絕也。)


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脈不與汗相應者。胃氣虛而不勝其邪。正不勝邪。是胃氣將絕。其死明矣。腎藏志。狂言者。是精氣傷而志先死。志先死者。不過一日半而死矣。)


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


(病而留者。一死也。胃氣絕者。一死也。腎氣絕者。一死也。夫腎為生氣之原。腎之精氣。由水穀之所生。水穀之精。由腎氣之所化。如汗不勝邪。而腎藏之精氣尚在。一生也。如精氣受傷。而陽明之生原未絕。一生也。愈者。謂邪病去也。邪雖去而生氣已絕。必死之道也。以上論邪正陰陽之理。而歸重於正氣之生原。不可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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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0:3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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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篇  評熱病論

 

黃帝問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


(溫病者。冬傷於寒。先夏至日發者。為病溫也。陰陽交者。謂汗乃陰液。外出於陽。陽熱不從汗解。復入之陰。名曰陰陽交。交者。乃正不能勝邪。而邪復傷正氣。故為死證。)


帝曰。愿聞其說。


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


穀生於精。


(汗生於水穀之精。水穀之精。由精氣之所化。故曰穀生於精。夫汗之發原有二。一出於水穀之精。一出於腎藏之精。而曰皆生於穀者。言腎藏之精。亦水穀之所生也。)


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


(交爭於骨肉者。邪氣伏匿於骨肉之間。至春時與正氣交爭。而發為溫病。得汗是精氣勝。而邪當共並而出矣。倪沖之曰。胃主肉。腎主骨。穀精之汗出於胃。血液之汗原於腎。邪在肉者。得水穀之汗而解。邪在骨者。得腎精之汗而後解。)


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


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病而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


(此言水穀之精。由腎藏精氣之所化。所謂穀生於精也。夫腎為水臟。受水穀之精而藏之。其精氣上與陽明相合。戊癸合而化火。火土之氣。消水穀之精微。而復生此精。是先後二天。互相資生者也。今汗出而邪留不去。則熱邪復傷其陰精矣。精氣受傷。則不能復與陽明合化。而使之食。是精氣之生原並絕。其壽命可立而傾也。董帷園曰。互相生長之道。旋轉如環。)


且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


(此復引熱論。以釋明汗生於穀。穀生於精。不能食而精無俾者之義。靈樞熱論篇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熱病者。脈尚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夫汗者。精氣也。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是邪氣盛而精不勝也。陰脈、少陰之脈。極、終也。此邪熱盛而少陰之氣終也。脈尚躁而不得汗者。是陽熱盛而胃氣絕也。)


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


(脈不與汗相應者。胃氣虛而不勝其邪。正不勝邪。是胃氣將絕。其死明矣。腎藏志。狂言者。是精氣傷而志先死。志先死者。不過一日半而死矣。)


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


(病而留者。一死也。胃氣絕者。一死也。腎氣絕者。一死也。夫腎為生氣之原。腎之精氣。由水穀之所生。水穀之精。由腎氣之所化。如汗不勝邪。而腎藏之精氣尚在。一生也。如精氣受傷。而陽明之生原未絕。一生也。愈者。謂邪病去也。邪雖去而生氣已絕。必死之道也。以上論邪正陰陽之理。而歸重於正氣之生原。不可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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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1:0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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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以救俯仰。


(金匱水氣篇曰。氣強則為水。難以俯仰。此水寒之氣。厥逆於上。則有形之水。將欲隨之。故當急救其水邪。勿使其上溢。以致不能俯仰也。)


巨陽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


(此言救俯仰之法。當從小便而出也。巨陽引精者。謂太陽膀胱之府。津液藏焉。氣化則出。巨陽氣盛。能引腎精之邪水。從小便而出者。三日而愈。中年精氣虛者五日。老年精氣衰者七日。三五七者。陽之數也。謂得陽氣之化。而陰水自出矣。)


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


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也。


(此言水寒之邪。逆於肺下者。又當從上竅以出之。此上下分消之法也。夫腎為水臟。受五臟之精而藏之。今腎藏之水氣。反逆於上。則四臟之津。皆為之凝聚而不下矣。青黃涕者。肝脾之津也。膿乃赤白之間色。如膿狀者。心肺之津也。四臟之津。不下歸於腎。反凝聚於肺下。故當咳而出之。肺之下。脾之上也。或從脾而出之口。或從肺而出之鼻。皆涕唾所出之外竅也。肺主氣而至清虛。故邪濁傷之則死。)


帝曰。有病腎風者。面 然。壅害於言。可刺不。


( 音附 音芒不否同。腎風者。因風而動腎藏之水。故又名風水。 。足也。 然。腫貌。言面足 然而腫也。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水邪上逆。故壅害於言。)


岐伯曰。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腎為風邪所傷。則精氣已虛。故不當刺。虛反刺之。後五日。其逆氣必至。平脈篇曰。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謂精氣虛。則水邪之氣反上逆矣。五日者。言風邪亦始病太陽。五日則病及少陰而動其氣矣。)


帝曰。其至何如。


岐伯曰。至必少氣時熱。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小便黃。目下腫。


腹中鳴。身重難以行。月事不來。煩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則咳。病名曰風水。論在刺法中。


(病名風水者。因風而動其水也。在刺法中。謂在本經水熱穴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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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1:2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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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愿聞其說。


岐伯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陰虛者。陽必湊之。


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小便黃者。少腹中有熱也。


(風邪傷腎。精氣必虛。陰虛則陽往乘之。故時時發熱。腎為生氣之原。故少氣也。陽加於陰則汗出。濕熱上蒸。故從胸背而直上於頭。熱在下焦。故小便黃也。倪沖之曰。太陽與少陰標本相合。風邪傷腎。始病太陽。甚則入腎。今腎熱上蒸。亦隨太陽之氣而上。故從胸背而上至於頭。)


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則咳甚。上迫肺也。


(此申明陽邪傷陰。而動腎藏之水也。正偃、仰臥也。水上乘於胃。則胃中不和。故不得正偃。肺脈下絡大腸。還循胃口。故上迫肺也。上節論陽熱傷其精氣。此復論動其水焉。倪沖之曰。勞風注在肺下。謂水氣迫於肺下。而所出之涕。乃是肺液。非腎藏之水也。蓋肺乃水之生原。腎氣反逆。則水源凝聚於上矣。今正偃迫肺。亦系胃氣上乘。而非腎藏之水。即目下微腫。亦屬水邪在腹。而腫見於目下。當知腎虛水泛。止至於腹耳。)


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


帝曰。何以言。


岐伯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


(太陰者至陰也。水邪上乘於腹。始傷胃而漸及於脾。故微腫先見於目下。脾主合同束也。倪沖之曰。水止在腹。腫見於目下者。水氣也。)


真氣上逆。故口苦舌乾。


(真氣者。臟真之心氣也。心屬火而惡水邪。水氣上乘。則迫其心氣上逆。是以口苦舌乾。)


臥不能正偃。正偃則咳出清水也。


(此言水氣上乘。始胃而脾。脾而心。心而肺也。腎為本。肺為末。金水子母之臟。皆積水也。是以水氣上逆於肺。則咳出清水。)


諸水病者。故不得臥。臥則驚。驚則咳甚也。


(此言腎邪上乘於胃。則胃氣上薄於心。胃氣薄於心。則心氣迫於肺矣。水邪乘胃。故不得臥。胃絡上通於心。陽氣入陰。陰陽相薄。故驚恐也。心氣上乘於肺。金畏火熱。故咳甚也。上節論水氣從下而上。此復論腑臟之氣。亦從下而上也。)


腹中鳴者。病本於胃也。薄脾則煩不能食。食不下者。胃脘隔也。身重難以行者。胃脈在足也。


(此言水氣乘於經脈之中。隨經環轉。復從上而下也。水病本於胃。而隨經下泄。故腹作雷鳴。薄於脾則煩而不能食。蓋脾絡上膈注心中。故煩。上焦主納。故不能食也。胃脘阻隔。故食不下。水氣隨經下流。故身重難以行也。倪沖之曰。按經旨水邪止乘於胃。其薄脾干肺迫心。乃胃氣之轉乘。非水邪直至於心下。蓋腎者胃之關也。水出於關。則邪留在胃。故曰病本於胃。)


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


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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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2:5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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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其間日而作者何也。


岐伯曰。其氣之舍深。內薄於陰。陽氣獨發。陰邪內著。陰與陽爭不得出。是以間日而作也。


(間去聲言邪氣舍深。內薄於裡陰之分。陽氣獨發於外。裡陰之邪。留著於內。陰邪與陽氣交爭。而不得皆出於外。是以間日而作也。按此節經文。與薄於五臟募原之因不同。)


帝曰。善。其作日晏與其日早者。何氣使然。


岐伯曰。邪氣客於風府。循膂而下。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其明日日下一節。


故其作也晏。此先客於脊背也。


(此言邪從風府。而客於脊背之間者。發作有早晏也。衛氣一日一夜。行陰陽五十度。而大會於風府。其明日日下一節。故其作也晏。此邪先客於脊背而與衛氣相遇故也。)


每至於風府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氣入。邪氣入則病作。以此日作稍益晏也。


其出於風府。日下一節。二十一日下至骨。


(此申明衛氣日下一節。則上會於風府也亦晏。故病作日晏也。蓋衛氣每至於風府則腠理開。開則客於脊背之邪。還入風府。而與衛氣相遇則病作。其衛氣出於風府。日下一節。則上會與風府也稍晏。故病作稍晏。二十一日下至 骨。則上會於風府也益晏。故病作益晏也。)


二十二日入於脊內。注於伏膂之脈。其氣上行。九日出於缺盆之中。其氣日高。


故作日益早也。


(伏膂、伏沖膂筋也。衛氣外循督脈而下。內循衝脈而上。其氣上行。九日出於缺盆。其氣日高。則會於風府也日早。故作日益早也。)


其間日發者。由邪氣內薄於五臟。橫連募原也。其道遠。其氣深。其行遲。不能與衛氣俱行。不得皆出。故間日乃作也。


(募原者。橫連臟腑之膏膜。即金匱所謂皮膚臟腑之紋理。乃衛氣游行之腠理也。不得與衛氣皆出。故間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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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3:2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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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篇  逆調論

 

調、和也。順也。言人之陰陽水火。榮衛氣血。表裡上下。皆當和調。逆調則為病矣。


黃帝問曰。人身非常溫也。非常熱也。為之熱而煩滿者。何也。


(此論上下陰陽之不和也。非常溫者。謂非常有溫熱之病在表也。非常熱者。謂非常有五臟之熱在裡也。為之者。乃陽熱之氣為之也。)


岐伯對曰。陰氣少而陽氣勝。故熱而煩滿也。


(火為陽而居上。水為陰而居下。陰氣少而陽氣勝。故熱而煩滿於上也。)


帝曰。人身非衣寒也。中非有寒氣也。


寒從中生者何。


(身非衣寒。表無寒也。中非有寒氣。裡無寒也。寒從中生者。謂寒從陰中而生也。)


岐伯曰。是人多痹氣也。陽氣少。陰氣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


(痹氣者。氣閉也。陽氣少而陰氣多者。因是人多痹氣故也。病在陰者名曰痹。寒濕之氣。閉於裡陰。則火熱不得下交於陰而陰氣盛。陰氣盛則陽氣漸衰。陰寒之氣過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蓋熱出於陽火。故煩。寒出於陰水。故如從水中出。此上下水火陰陽之不和也。)


帝曰。人有四肢熱。逢風寒如灸如火者。


何也。


(此論表裡陰陽之不和也。四肢為諸陽主氣。四肢熱者。陽熱之氣在表也。逢風寒而如灸如火者。邪正相搏。因表陽之熱。而熱更盛極也。此節論陽生於陰。陰生於陽。陰陽和調則陽生陰長。逆則孤陰不生。獨陽不長耳。)


岐伯曰。是人者。陰氣虛。陽氣盛。四肢者陽也。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獨勝而止耳。


(陰氣虛者。裡陰之氣虛也。陽氣盛者。表陽之氣盛也。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臟。四肢者。陽明之所主也。兩陽、陽明也。兩陽合明。故曰陽明。相得者。自相得而為熱也。陰氣少者。少陰之氣少也。少水者。津液少也。津液少而不能還入胃中。則火盛而不能滅矣。夫腎主藏精。陽明之所生也。腎之精氣。復上與陽明相合。戊癸合而化火。火土之氣。陰氣虛少。則陽獨治矣。然獨陽不生。謂不能再生長其陽熱。惟此獨勝而止矣。張兆璜曰。能滅盛火。即是陰陽和調。)


逢風而如灸如火者。是人當肉爍也。


(此釋明陽明之氣。主於四肢。而又所主肌肉也。二陽之氣。在於皮膚肌腠之間。而又逢風熱之陽邪。邪正相搏。則火熱熾而銷鑠其肌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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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3:5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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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濃衣不能溫。


然不凍栗。是為何病。


(身寒而湯火不能熱。濃衣不能溫者。太陽氣衰。而寒在表也。不凍栗者。二陽火熱之在裡也。)


岐伯曰。是人者。素腎氣勝。以水為事。太陽氣衰。腎脂枯不長。一水不能勝兩火。腎者水也。


而生於骨。腎不生則髓不能滿。故寒甚至骨也。


(腎氣勝者。腎水之氣勝也。以水為事者。膀胱之水勝也。謂其人水寒之氣偏勝。水寒偏勝則太陽氣衰。太陽氣衰則孤陰不長矣。水、精水也。腎藏之精枯不長。而膀胱之一水。不能勝二火矣。夫腎生骨髓。水生肝。腎脂不生。則髓不能滿於骨。是以寒至骨也。以上兼論陰陽水火。互相生長之道。高士宗曰。一水不能勝二火句。似為衍文。)


所以不能凍栗者。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臟也。


一水不能勝二火。故不能凍栗。病名曰骨痹。是人當攣節也。


(肝者。一陽初生之木火也。心者。地二所生之君火也。腎為牝臟。孤臟也。孤臟之陰。藉太陽標本以合化。太陽氣衰。則孤陰不長矣。膀胱之津液。不能勝二火。故其人不能凍栗者。二陽之火熱在內也。病名曰骨痹。病在髓枯而骨痛也。故其人當骨節拘攣。此論表裡陰陽之不調也。)


帝曰。人之肉苛者。雖近衣絮。猶尚苛也。是謂何疾。


(此論榮衛之氣不和也。苛、虐也。謂雖近衣絮。而苛虐如故也。)


岐伯曰。榮氣虛。衛氣實也。


(虛實者。不和也。言榮氣不得衛氣之和。則榮氣虛。衛氣不與榮氣相和。則衛氣實也。蓋陽道常實。故曰實。然則過猶不及也。)


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


(不仁者。不知痛癢。不用者。痿而不勝。蓋言榮衛不和。則兩者皆虛矣。榮衛兩虛者。不仁且不用。不仁不用。而肉苛如故者。不和而致虛也。張兆璜曰。此釋明上文之所謂虛實者。乃不和也。)


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


(人身者。榮衛之所循行也。志者。五臟之神志也。本臟篇曰。經脈者。所以行氣血而榮陰陽。


濡筋骨。利關節者也。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適寒溫。


和喜怒者也。是故血和則經脈流行。榮覆陰陽。筋骨勁強。關節清利矣。衛氣和則分肉解利。皮膚調柔。腠理致密矣。


志意和則精神專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臟不受邪矣。寒溫和則六腑化穀。經脈通利。肢節得安矣。此人之常平也。


是三者之所當和調者也。如三者皆相失而不相有。則氣血不行。魂魄離散而死矣。此言榮氣當與衛氣和調。榮衛之氣。又當與神志和調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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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5:0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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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人有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有不得臥而息無音者。有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有得臥。


行而喘者。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者。有不得臥。臥而喘者。皆何臟使然。愿聞其故。


(此論經氣上下之不調也。經氣生於臟腑。故曰何臟使然。)


岐伯曰。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足三陽者下行。今逆而上行。故息有音也。


(一呼一吸曰息。息有音者。呼吸有聲。氣逆之所致也。足之三陽。從頭走足。故三陽者下行。今反逆而上。以致呼吸之有音也。朱聖公曰。是陽明之逆也句。概上下二節而言。)


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六腑之海。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道。故不得臥也。


下經曰。胃不和則臥不安。此之謂也。


(按靈樞動輸篇。黃帝曰。經脈十二。而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何也。岐伯曰。是明胃脈也。胃為五臟六腑之海。其清氣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其行也。以息往來。


故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黃帝曰。氣之過於寸口也。上十焉息。下八焉伏。何道從還。


不知其極。岐伯曰。氣之離臟。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蓋言十二經脈。皆足陽明胃腑之所生。胃氣上注於肺。


以司呼吸。下注於腎。以資十二經脈。故曰。陽明者。胃脈也。言胃者。水穀血氣之海也。胃之所出血氣者。從大絡而上注於肺。從胃脈而下注足少陰也。如陽明逆。不得從其道。則為不得臥而息有音。手太陰逆。則為起居如故而息有音。


足少陰逆。則為不得臥而喘也。此論經脈呼吸之逆調也。


下經者。即下文之所謂不得臥。臥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


蓋陽明之津液。隨氣而下注於腎。如陽明逆。不得從其道。而腎之水氣。反上客於陽明。


是以胃不和而臥不安也。再按上十焉息者。謂陽明所生之榮衛宗氣。如弓弩之發。上注於肺。以行呼吸。以榮經脈。居十分之十焉。下八焉伏者。謂陽明所生之津液。下注於足少陰。如水之下岸。居十分之八焉。蓋榮氣宗氣衛氣。皆主上行。是氣之十分。皆上行也。


津液二分。行於經隧。八分流溢於腎。故止八分而伏藏於下也。


何道從還者。衝脈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


衝脈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氣街者。氣之徑路也。


如絡絕則徑通。是流溢於腎藏之精液。從衝脈氣街之道路。


還循於十二經脈。如環無端。而莫知其極。此血氣生始之根原。經脈循行之道路。學人所當用心理會者也。


張兆璜曰。靈樞論經脈順行之道。此篇論經脈逆調之因。故當復引經語以證明之。)


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之絡脈逆也。絡脈不得隨經上下。故留經而不行。絡脈之病患也微。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


(此言手太陰之調逆也。肺主呼吸。肺之絡脈逆。故呼吸不利而息有音也。夫脈之循於裡曰經。浮而外者為絡。外內上下經絡相貫。循環無端。絡脈逆則氣留於經。而不行於絡矣。絡脈浮於皮膚之間。其病輕微。故止息有音而起居如故也。)


夫不得臥。臥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夫水者。循津液而流也。


腎者水臟。主津液。主臥與喘也。帝曰。善。


(此言足少陰之逆調也。夫津液者。水穀之所生。腎者胃之關也。胃之水液。從關而下。入於腎者順也。如陽明逆。不得從其道而下入於腎。則腎之水氣。反循津液之道路。而上乘於胃矣。是以胃不和而臥不安也。故曰。腎者水臟。主藏津液。又主臥與喘也。夫手太陰足少陰陽明。主血氣生始之根原。經脈呼吸之道路。人之一身。總不外乎水火陰陽。榮衛氣血。是以上章論水火陰陽之寒熱。後章論呼吸經脈之逆調。


楊君立問曰。帝問有不得臥而息無音者。有得臥行而喘者。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者。岐伯皆未詳答。後人有言簡脫者。


有增補其文者。是耶非耶。曰。此節專論氣之呼吸。脈之順逆。蓋經脈者。所以行氣血而榮陰陽。濡筋骨。利關節者也。


是以三陽之脈上行。則氣逆而為息有音。如三陽之脈順行而下。止陽明不得從其道。是當不得臥而息無音矣。如病在經脈。則陰陽不和而不得臥。筋骨不利而不能行。今病在絡脈。故止息有音而起居如故也。聖人立言。渾然 栝。或言在意中。或意居言表。奈何後學不細心體認。而妄增臆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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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6 00:45:1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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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篇  瘧論

 

黃帝問曰。夫 瘧皆生於風。其蓄作有時者。何也。


( 音皆。吳 曰。 、亦瘧也。夜病者謂之 。晝病者謂之瘧。

方書言夜市謂之 市。蓋本乎此也。蓄、病息邪伏也。盧子繇曰。瘧者。惟火 金。酷虐殆甚也。)


岐伯對曰。瘧之始發也。先起於毫毛。伸欠乃作。寒栗鼓頷。腰脊俱痛。寒去則內外皆熱。頭痛如破。渴欲冷凍飲料。


(伸欠、引伸而呵欠也。衛氣同邪氣將入於陰。表氣虛。故先起於毫毛。伸欠。)


帝曰。何氣使然。愿聞其道。岐伯曰。陰陽上下交爭。虛實更作。


陰陽相移也。


(邪正陰陽之氣。上下出入。故交爭於上下也。病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並於陽。則陽實而陰虛。是虛實更作。陰陽寒熱相移也。)


陽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陽明虛。則寒栗鼓頷也。


巨陽虛。則腰背頭項痛。


(邪與衛氣內薄。則三陽之氣。同並於陰矣。並於陰。則陰實於內。而陽虛於外。陽明之氣主肌肉。而經脈交於頷下。是以寒栗鼓頷。太陽之氣主表。而上升於頭。其經脈上會於腦。出於項。下循背膂。故腰背頭項俱痛。馬蒔曰。陽氣陷則陰氣勝。經云。病痛者陰也。)


三陽俱虛。則陰氣勝。陰氣勝。則骨寒而痛。寒生於內。故中外皆寒。陽盛則外熱。陰虛則內熱。外內皆熱。則喘而渴。故欲冷凍飲料也。


(陽虛於外。則陰勝於裡矣。經云。二陰主裡。是以骨寒而痛。而寒生於內也。陰氣逆極則復出之陽。並於陽則陰虛而陽盛。陽盛則外熱。陰虛則內熱。外內皆熱。是以喘渴而欲冷凍飲料也。盧子繇曰。不列少陽形證者。以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而開之能開。闔之能闔。樞轉之也。設舍樞則無開闔矣。離開闔無從覓樞矣。故開闔既陷。樞機豈能獨留。倘中見樞象。即為開闔兩持。所以持則俱持。陷則俱陷也。)


此皆得之夏傷於暑。熱氣盛。


藏於皮膚之內。腸胃之外。此榮氣之所舍也。


(盧子繇曰。以夏氣通於心。心主榮血之故也。經云。以奉生身者。莫貴於經隧。故不注之經而溜之舍也。舍即經隧所歷之界分。每有界分。必有其舍。如行人之有傳舍也。倪沖之曰。天之暑熱。與君火之氣相合。心主榮血。故邪藏於榮舍。衛氣者。陽明之悍氣也。風木寒水。乘侮土氣。故風水之邪。與衛氣並居。)


此令人汗空疏。腠理開。因得秋氣。汗出遇風。及得之以浴。水氣舍於皮膚之內。與衛氣並居。衛氣者。晝日行於陽。


夜行於陰。此氣得陽而外出。得陰而內薄。內外相薄。是以日作。


(盧子繇曰。暑令人汗出空疏。腠理開者。以暑性暄發。致腠理但開。不能旋闔耳。不即病者。時值夏氣之從內而外。衛氣仗此。猶可捍御。因遇秋氣。機衡已轉。自外而內矣。其留舍之暑。令汗出空疏。腠理開。風遂乘之以入。或得之以沐浴。水氣舍於皮膚之內。與衛氣並居。衛氣者。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風與水氣。亦得陽隨衛而外出。得陰隨衛而內薄。內外相薄。是以日作也。莫子晉問曰。衛氣日行於陽。奚先入於陰而致寒栗伸欠也。曰。邪得陰而內入。得陽而外出。邪氣與衛氣並居。故同邪內陷。非衛氣之行於陰也。夫內為陰。外為陽。邪留於形身之外。與衛應乃作。衛氣日行於陽。故發作於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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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夫子言衛氣每至於風府。腠理乃發。發則邪氣入。入則病作。今衛氣日下一節。其氣之發也。不當風府。其日作者奈何。


(帝問邪有不從風府而入。其病亦以日作者何也。)


岐伯曰。此邪氣客於頭項。循膂而下者也。


故虛實不同。邪中異所。則不得當其風府也。


故邪中於頭項者。氣至頭項而病。中於背者。氣至背而病。中於腰脊者。氣至腰脊而病。中於手足者。氣至手足而病。


(客於頭項者。謂客於風府也。伯言邪入於風府。循膂而下。留其處者。有虛實之不同。若邪中異所。則無有早晏矣。虛實者。早晏也。言衛氣虛而日下。則其發日晏。衛氣實而日上。


則其發日早。此邪從風府而留於脊膂之間者也。若邪中異所。則不得當其風府矣。如邪中於頭項。衛氣行至頭項而病作。


中於腰背手足。邪即舍於腰背手足之間。衛氣行至腰背。與腰背所舍之邪。相遇而病作。衛氣行至於手足。與手足所舍之邪。相遇而病作。此或發於早者。每日早發。或發於晏者。每日晏發。非若客於風府之邪。日晏而日早也。張兆璜曰。


風府循督脈而下。至脊內循衝脈而上。乃衛氣之隧道。故邪留於此內者。遇衛氣之日上日下。而病有早晏之分。)


衛氣之所在。與邪氣相合則病作。故風無常府。衛氣之所發。必開其腠理。邪氣之所合。則其府也。


(衛氣之所在者。謂衛氣行至邪氣所在之處。與邪相合而病作。故風邪或中於頭項。或中於腰背手足。無有常處。非定客於風府也。夫衛氣之行。至於所在之處而發。必開其腠理。腠理開。然後邪正相合。邪與衛合之處即其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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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善。夫風之與瘧也。相似同類。而風獨常在。瘧得有時而休者。何也。


(夫 瘧皆生於風。然病風者。常在其處。病瘧者。休作有時。故帝有此問。)


岐伯曰。風氣留其處。故常在。瘧氣隨經絡。沉以內薄。故衛氣應乃作。


(風邪則傷衛。故病風者。留於肌腠筋骨之間而不移。瘧氣舍於榮。故隨經絡以內薄。與衛氣相應乃作也。)


帝曰。瘧先寒而後熱者何也。


岐伯曰。夏傷於大暑。其汗大出。腠理開發。因遇夏氣淒滄之水寒。藏於腠理皮膚之中。秋傷於風。則病成矣。


(風寒曰淒。水寒曰滄。蓋夏時暑熱溽蒸。腠理開發。或汗濕從風。或得之於沐浴。水寒藏於腠理皮膚之中。至秋時復傷於風。風寒兩感。是以寒熱之病成矣。按此節所論先寒後熱。與上節不同。上節以夏傷之暑。藏於榮之所舍。秋受之風寒。與衛氣並居。蓋榮為陰。衛為陽。此氣得陰而內薄。得陽而外出。是以榮舍之邪。先行於陰而為寒。復行於陽而為熱。此乃吾身中之陰陽寒熱也。此節論夏受淒滄之水寒。秋傷於風之陽邪。此論天之陰陽寒熱也。是以經旨少有不同。學人亦宜體析。)


夫寒者陰氣也。風者陽氣也。


先傷於寒。而後傷於風。故先寒而後熱也。


病以時作。名曰寒瘧。


(天之陰邪。感吾身之陰寒。天之陽邪。感吾身之陽熱。是以先受之寒。先從陰而病寒。後受之風。復從陽而病熱。病以時作者。應時而作。無早晏也。)


帝曰。先熱而後寒者何也。


岐伯曰。此先傷於風。而後傷於寒。故先熱而後寒也。


亦以時作。名曰溫瘧。


(王冰曰。以其先熱。故謂之溫。倪沖之曰。此天之陰陽。病患身之陰陽。陰陽兩感。是以寒熱交作。雖有先後之感。與故病新病不同。學者亦宜體認。)


其但熱而不寒者。陰氣先絕。陽氣獨發。則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


(其者。承上文而言。上文之所謂溫瘧者。邪氣藏於骨髓之中。骨髓者。腎藏之精氣所生。故久而不去。則與腎氣相合。是以溫瘧之病氣藏於腎。其氣先從內而出之外也。從內出之外。故陽病極而復反入之陰。其但熱不寒者。邪氣藏於骨髓之中。而腎陰之氣。先與骨氣相絕。是外邪不及於裡陰。而獨發於陽也。熱傷氣。故少氣。心惡熱。故煩冤。手足為諸陽之本。故手足熱。經云。諸嘔吐酸。皆屬於熱。此溫瘧之不復寒者。名曰癉瘧。癉、單也。謂單發於陽而病熱也。盧子繇曰。癉瘧有二因。此其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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