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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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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4 16:44: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廉貞 於 2013-4-27 22:33 編輯

黃帝內經素問集注

 

書名:黃帝內經素問集注


作者:張志聰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分類:內經


品質:0%


引用http://jicheng.tw/jcw/book/%E9%BB%83%E5%B8%9D%E5%85%A7%E7%B6%93%E7%B4%A0%E5%95%8F%E9%9B%86%E6%B3%A8/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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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6:45:34 | 只看該作者

 

五帝以上有書乎。


曰。無書也。


無書而實肇書之蘊也。


五帝以下有書乎。


曰。多書也。


多書而實淆書之傳也。


夫無書而肇書之蘊。多書而淆書之傳。則作與述之相為終始。不可誣也。


聿稽五帝。首自庖犧。仰觀俯察。近取遠求。而八卦以通。昭然為明道開天之祖。嗣後伊芳耆。斷耜揉耒。教穡辨物。而百匯以明。煥然為養生達性之主。厥傳公孫。上稽天象。下究淵泉。中度人事。以人之五行六氣。配天地陰陽。以天地之四時五行。應人部候。洞然為見垣徹微之宗。是三聖代興。而三墳之義著。三才之理備矣。


然羲皇畫卦。而爻辭彖義。姬文周孔。創始於前。李邵陳朱。闡明於後。而開物成務。易道遂歷千古而不晦。炎帝察材。而金石草木。品上中下。本經以傳。別錄圖經綱目以著。


而補遺增缺。方書遂行萬祀而無敝。獨素問一冊。


帝與俞跗巫彭諸臣論次一堂。所詳者天人一原之旨。所明者陰陽迭乘之機。所究研者氣運更勝之微。所稽求者性命攻蕩之本。所上窮者寒暑日月之營運。所下極者形氣生化之成敗。開闔詳盡。幾無余蘊。


然其中論生生之統居其半。言災病者次之。治法者又次之。


蓋欲天下後世。子孫氓庶。勿罹災眚。咸歸生長。聖教不唐乎大哉。第經義淵微。聖詞古簡。苟非其人。鮮有通其義者。


即如周之越人。漢之倉公。晉之皇甫謐。唐之王啟玄。以及宋元明諸名家。迭為論疏。莫不言人人殊。


而經旨■栝者。或以一端求之。經言縷析者。或以偏見解之。


經詞有於彼見而於此若隱者。


或以本文詮釋而昧其大原。經文有前未言而今始及者。


或以先說簡脫而遺其弘論。是皆余所深憫也。


聰輒忘愚昧。竭力覃思。自庚子五載注仲祖傷寒論及金匱要略二書。刊布問世。


今復自甲辰五載注釋內經素問九卷。以晝夜之悟思。印黃岐之精義。前人咳唾。概所勿襲。古論糟粕。悉所勿存。惟與同學高良共深參究之秘。及門諸弟時任校正之嚴。剞劂告成。顏曰集注。


蓋以集共事參校者什之二三。先輩議論相符者什之一二。非有棄置也。


亦曰前所已言者。何煩余言。唯未言者。亟言之以俟後學耳。詎敢追康節希彝通易之秘。隱君齊相搜藥之遺。以自附古人也乎。雖然。


人憚啟辟。世樂因仍。維詩有云。如彼飛蟲。時亦弋獲。然則天下後世之譽我。或於此書。天下後世之毀我。亦或於此書。余何敢置喙。夫亦以見志之有在。惡容矜慎哉。


康熙庚戌花朝武陵張志聰書於西冷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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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6:46:06 | 只看該作者

卷一

 

第一篇上古天真論

 

上古。謂所生之來。天真。天乙始生之真元也。


首四篇。論調精神氣血。所生之來謂之精。故首論精。兩精相搏謂之神。故次論神。氣乃精水中之生陽。故後論氣。


昔在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成而登天。


(徇音循長上聲按史記、黃帝姓公孫。名軒轅。有熊國君少典之子。繼神農氏而有天下。都軒轅之丘。以土德王。故號黃帝。神靈、智慧也。徇順、齊正、敦信、敏達也。此節記聖德稟性之異。發言之早。方其幼也。能順而正。及其長也。既敦且敏。故其垂拱致治。教化大行。廣制度以利天下。垂法象以教後世。生知之聖人也。後鑄鼎於鼎湖山。鼎成而白日升天。此亦壽敝天地。無有終時之真人也。)


乃問於天師曰。余聞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今時之人。年半百而動作皆衰者。時世異耶。人將失之耶。


(天師。尊稱岐伯也。天者。謂能修其天真。師乃先知先覺者也。言道者。上帝之所貴。師所以傳道而設教。故稱伯曰天師。度、越也。度百歲者。百二十歲也。)


岐伯對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朮數。


(上古。太古也。知道。謂知修養之道也。法。取法也。陰陽。天地四時。五行六氣也。和。調也。朮數者。調養精氣之法也。蓋陰陽者。萬物之終始。死生之本。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故能取法以和調。是謂得道。)


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


(靈樞決氣篇曰。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飲食有節。養其氣也。生氣通天論曰。起居如驚。神氣乃浮。起居有常。養其神也。煩勞則張。精絕。不妄作勞。養其精也。夫神氣去。形獨居。人乃死。能調養其神氣。故能與形俱存。而盡終其天年。)


今時之人不然也。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


(酒能傷脾。脾氣傷。則不能宣五穀味。而生氣傷矣。以妄為常。傷其神矣。醉以入房。傷其精矣。言今時之人。不知道者。縱嗜欲而傷其精氣神也。)


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滿。不時御神。


(樂色曰欲。輕散曰耗。真者。元真之氣也。不知持滿。不慎謹也。不時御神。不能四時調御其神也。言不知道者。不能慎謹調養。而喪其精氣神也。)


務快其心。逆於生樂。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也。


(心藏神。務快其心。喪其神守矣。樂則氣緩。而更逆之。傷其氣矣。起居無節。耗其精矣。言今時之人。惟務快樂。不能積精全神。是以半百而衰也。)


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


皆謂之虛邪賊風。避之有時。恬淡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虛邪、虛鄉不正之邪風也。恬、安靜也。淡、朴素也。虛無。不為物欲所蔽也。言上古之人。得聖人之教化。內修養生之道。外避賊害之邪。所以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


是以志閑而少欲。心安而不懼。形勞而不倦。氣從以順。各從其欲。皆得所愿。


(恬淡無為。是以志閑而少欲矣。精神內守。是以心安而不懼。形勞而不倦矣。真氣從之。是以氣從以順矣。五方之民。衣食居處。各從其欲。是以皆得所愿也。)


故美其食。任其服。樂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朴。


(故者。承上文而言。按異法方宜論。東方之民。皆安其處。美其食。西方之民。依山陵而居。不衣而褐荐。華食而肥脂。北方之域。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其民樂野處而乳食。南方之域。其地下。水土弱。其民嗜酸而食■。中央者。其地平以濕。其民食雜而不勞。此五方之民。隨天地萬物之所生。山川地土之高下。衣食居處。各從其欲。彼此不相愛慕。故其民曰朴。)


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


淫邪不能惑其心。


(此復言五方之民。各有嗜欲淫邪而致病。惟上古恬淡之世。民皆安居樂俗。而無外慕之思。故雖有嗜欲淫邪。不能傷其內也。)


愚智賢不肖。不懼於物。故合於道。


(上古之人。無貴賤賢愚。皆全德不危。故不外懼於物。而合於養生之道焉。)


所以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也。


(德者。所得乎天之明德也。全而不危者。不為物欲所傷也。莊子曰。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聖人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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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6:46:30 | 只看該作者

帝曰。人年老而無子者。材力盡邪。將天數然也。


(陰陽者。萬物之終始也。此復論男女陰陽氣血。有始有終。有盛有衰。各有自然之天數。材力、精力也。)


岐伯曰。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髪長。


(更平聲長上聲七為少陽之數。女本陰體。而得陽數者。陰中有陽也。人之初生。先從腎始。女子七歲。腎氣方盛。腎主骨。齒者骨之余。故齒更。血乃腎之液。髪乃血之余。故髪長也。按陰陽之道。孤陽不生。獨陰不長。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是以天乙生水。地二生火。離為女。坎為男。皆陰陽互換之道。故女得陽數。而男得陰數也。)


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


(天癸、天乙所生之癸水也。衝脈任脈、奇經脈也。二脈並起於少腹之內胞中。循腹上行。為經血之海。女子主育胞胎。夫月為陰。女為陰。月一月而一周天。有盈有虧。故女子亦一月而經水應時下泄也。虧即復生。故於初生之時。男女構精。當為有子。虛則易受故也。)


三七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


(長上聲腎氣者。腎臟所生之氣也。氣生於精。故先天癸至。而後腎氣平。腎氣足。故真牙生。真牙者。盡根牙也。)


四七筋骨堅。髪長極。身體盛壯。


(腎生骨髓。髓生肝。肝生筋。母子之相生也。女子四七。精血盛極之時。是以筋骨堅。發長極也。血氣盛則充膚熱肉。是以身體盛壯。)


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髪始墮。


(陽明之脈榮於面。循發際。故其衰也。面焦發墮。夫氣為陽。血脈為陰。故女子先衰於脈。而男子先衰於氣也。再按足陽明之脈。並衝任挾臍上行。衝任脈虛。而陽明脈亦虛矣。)


六七三陽脈衰於上。面皆焦。髪始白。


(三陽之脈。盡上於頭。三陽脈衰。故面皆焦。血脈華於色。血脈衰。故發白也。)


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


(地道、下部之脈道也。三部九候論曰。下部地。足少陰也。癸水藏於腎。天癸竭。是足少陰下部之脈道不通。衝任虛。是以形衰而無子也。)


丈夫八歲腎氣實。髪長齒更。


(八為少陰之數。男本陽體。而得陰數者。陽中有陰也。)


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靈樞經曰。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血氣盛則充膚熱肉。血獨盛則淡滲皮膚。生毫毛。今婦人之生。有餘於氣。不足於血。以其數脫血也。衝任之脈。不榮口唇。故須不生焉。是則男子之天癸。溢於衝任。充膚熱肉。而生髭須。女子之天癸。溢於衝任。充膚熱肉。為經水下行而妊子也。男子二八精氣滿溢。陰陽和合。瀉泄其精。故能有子也。)


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


(平、足也。均、和也。極、止也。故真牙生而筋骨所長。以至於極矣。)


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


(四居八數之半。是以隆盛之極。)


五八腎氣衰。發墮齒槁。


(腎為生氣之原。男子衰於氣。故根氣先衰。而發墮齒槁也。)


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頒白。


(根氣先衰。而標陽漸竭矣。平脈篇曰。寸口脈緩而遲。緩則陽氣長。其色鮮。其顏光。其聲商。毛髮長。陽氣衰。故顏色焦而髮鬢白也。)


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臟衰。形體皆極。


(肝乃腎之所生。腎氣衰。故漸及於肝矣。肝生筋。肝氣衰。故筋不能運動。腎主骨。筋骨皆衰。故形體疲極也。)


八八則齒髪去。


(數終衰極。是以不惟頒白枯槁。而更脫落矣。)


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瀉。今五臟皆衰。筋骨解墮。天癸盡矣。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


(此復申明先天之癸水。又藉後天之津液所資益也。腎者主水。言腎臟之主藏精水也。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者。受後天水穀之精也。蓋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津液各走其道。腎為水臟。受五臟之精而藏之。腎之精液。入心化赤而為血。流溢於衝任。為經血之海。養肌肉。生毫毛。所謂流溢於中。布散於外者是也。故曰。天癸者。天乙所生之精也。是以男子天癸至而精氣溢瀉。腎之精。化赤為血。溢於衝任。生髭須。女子天癸至而月事以時下。故精血皆謂之天癸也。再按、經云。榮血之道。內穀為寶。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專精者行於經隧。常榮無已。男子八八。女子七七。天地之數終而天癸絕。然行於經隧之榮血未竭也。是以老年之人。能飲食而脾胃健者。尚能筋骨堅強。氣血猶盛。此篇論天癸絕而筋骨衰。其後天水穀之精。又不可執一而論也。再按、女子過七七而經淋不絕者。此系行於經隧之血。反從衝任而下。是以面黃肌瘦。骨憊筋柔。當知經隧之血。行於脈中。衝任之血。兼滲於脈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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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6:46:46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


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


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此復申明天地陰陽之數。止盡終於七七八八也。天壽過度。先天所秉之精氣盛也。氣脈常通。後天之地道尚通也。是以腎氣有餘而有子。此雖有子。然天地之精氣。盡竭於七八之數者也。)帝曰。夫道者年皆百數。能有子乎。岐伯曰。夫道者。


能卻老而全形身。年雖壽。能生子也。


(此承上文而言。惟修道者。能出於天地陰陽之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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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6:47:05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余聞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敞天地。無有終時。


此其道生。


(上古真人者。言所生之來。自然合道。而能全其天真之人也。天真完固。故能斡旋造化。燮理陰陽。吐納精氣。與道獨存。守神全形。是以肌膚若冰雪。綽約如處子。壽過天地。無有終極之時。此由道之所生。故無為而道自合也。玉師曰、天命之性。復歸於無極。是謂真人。佛老以真空見性。本經謂空中有真)


中古之時。有至人者。淳德全道。


和於陰陽。調於四時。去世離俗。積精全神。游行天地之間。視聽八達之外。此蓋益其壽命而強者也。亦歸於真人。


(中古至人者。謂有為以入道。而能全所生之天真者也。天真雖泄。復能修德全道。積精養神。故令神氣充塞於天地之間。耳目聰明於八達之外。此蓋從修煉保固得來。亦能復完天真。而同歸大道。夫真人者。得先天之真者也。至人者。得後天一氣者也。其趨則一。故亦歸於真人。)


其次有聖人者。處天地之和。從八風之理。適嗜欲於世俗之間。無恚嗔之心。


行不欲離於世。被服章。舉不欲觀於俗。外不勞形於事。內無思想之患。以恬愉為務。以自得為功。形體不敝。精神不散。亦可以百數。


(至人真人者。去世離俗。修道全真。無妻室之愛。無嗜欲之情。所謂游方之外。高出人類者也。聖人者。處天地之內。順八方之理。教以人倫。法於制度。黻冕於朝堂之上。不欲離於世俗章服。無為而治。不勞其形。隨機而應。不役其神。此治世之聖人也。亦可以優游泮渙。而長享百年矣。)


其次有賢人者。法則天地。象似日月。辨列星辰。逆從陰陽。分別四時。將從上古。合約於道。亦可使益壽而有極時。


(賢人者。處塵俗之內。鮮拘蔽之習。取法天地。如日月之光明。推測象緯。順逆二氣。序別四時。將與上古天真之聖。同合於道。亦可使益壽而至於壽敝天地之極。此修道之賢人。而由人以合天。超凡以至聖者也。此帝勉人修為。而不得以凡庸自棄。故移精變氣章曰。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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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6:48:02 | 只看該作者

第二篇四氣調神大論

 

神藏於五臟。故宜四氣調之。脾不主時。旺於四季月。


春三月。此謂發陳。


(發、啟也。陳、故也。春陽上升。發育萬物。啟故從新。故曰發陳。)


天地俱生。萬物以榮。


(天地之氣。俱主生發。而萬物亦以生榮。)


夜臥早起。廣步於庭。


(夜臥早起。發生氣也。廣、寬緩也。所以運動生陽之氣。)


被發緩形。以使志生。


(東方風木之氣。直上巔頂。被發者。疏達肝木之氣也。緩、和緩也。舉動舒徐。以應春和之氣。志者。五臟之志也。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者也。是以四時皆當順其志焉。)


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


(予與同皆所以養生發之德也。故君子啟蟄不殺。方長不折。)


此春氣之應。養生之道也。


(四時之令。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春氣以應養生之道。)


逆之則傷肝。夏為寒變。奉長者少。


(逆、謂逆其生發之氣也。肝屬木。王於春。春生之氣逆則傷肝。肝傷則至夏為寒變之病。因奉長者少故也。蓋木傷而不能生火。故於夏月火令之時。反變而為寒病。)


夏三月。此為蕃秀。


(蕃、茂也。陽氣浮長。故為茂盛而華秀也。)


天地氣交。萬物華實。


(夏至陰氣微上。陽氣微下。故為天地氣交。陽氣施化。陰氣結成。成化相合。故萬物華實也。)


夜臥早起。無厭於日。


(夜臥早起。養長之氣也。無厭於長日。氣不宜惰也。)


使志無怒。使華英成秀。


(長夏火土用事。怒則肝氣易逆。脾土易傷。故使志無怒。而使華英成秀。華者心之華。言神氣也。)


使氣得泄。若所愛在外。


(夏氣浮長。故欲其疏泄。氣泄則膚腠宣通。時氣疏暢。有若好樂之在外也。)


此夏氣之應。養長之道也。


(長上聲。凡此應夏氣者。所以養長氣之道也。)


逆之則傷心。


秋為■瘧。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心屬火。王於夏。逆夏長之氣。則傷心矣。心傷。至秋為■瘧。因奉收者少故也。蓋夏之陽氣。浮長於外。至秋而收斂於內。夏失其長。秋何以收。至秋時陰氣上升。下焦所出之陰。與上焦所逆之陽。陰陽相搏。而為寒熱之陰瘧也。夫陽氣發原於下焦陰臟。春生於上。夏長於外。秋收於內。冬藏於下。今夏逆於上。秋無以收。收機有礙。則冬無所藏。陽不歸原。是根氣已損。至冬時寒水當令。無陽熱溫配。故冬時為病。甚危險也。有云。逆夏氣則暑氣傷心。至秋成■瘧。此亦邪氣伏藏於上。與陽氣不收之義相同。但四時皆論臟氣自逆。而不涉外淫之邪。是不當獨以夏時為暑病也。)


秋三月。此為容平。


(容、盛也。萬物皆盛實而平定也。)


天氣以急。地氣以明。


(寒氣上升。故天氣以急。陽氣下降。故地氣以明。)


早臥早起。與雞俱興。


故使神志安寧。以避肅殺之氣)


收斂神氣。使秋氣平。無外其志。使肺氣清。


(皆所以順秋收之氣。而使肺金清淨也。)


此秋氣之應。養收之道也。


(凡此應秋氣者。所以養收氣之道也。)


逆之則傷肺。冬為飧泄。奉臟者少。


(飧音孫肺屬金。王於秋。逆秋收之氣。則傷肺矣。肺傷。至冬為飧泄之病。因奉藏者少故也。蓋秋收而後冬藏。陽藏於陰。而為中焦釜底之燃。以腐化水穀。秋失其收。則奉藏者少。至冬寒水用事。陽氣下虛。則水穀不化。而為飧泄矣。)


冬三月。此為閉藏。


(萬物收藏。閉塞而成冬也。)


水冰地坼。無擾乎陽。


(坼音拆坼、裂也。陽氣收藏。故不可煩擾。以泄陽氣。)


早臥晚起。必待日光。


(早臥晚起。順養閉藏之氣。必待日光。避寒邪也。)


使志若伏若匿。


若有私意。


若已有得。


(若伏若匿。使志無外也。若有私意。若已有得。神氣內藏也。夫腎藏志。心藏神。用三若字者。言冬令雖主閉藏。而心腎之氣。時相交合。故曰。私者。心有所私得也。)


去寒就溫。


無泄皮膚。


使氣亟奪。


(去寒就溫。養標陽也。膚腠者。陽氣之所主也。夫陽氣根於至陰。發於膚表。外不固密。則裡氣亟起以外應。故無泄皮膚之陽。而使急奪其根氣也。此言冬令雖主深藏。而標陽更宜固密。)


此冬氣之應。


養藏之道也。


(凡此應冬氣者。所以養藏氣之道也。)


逆之則傷腎。


春為痿厥。奉生者少。


(腎屬水。王於冬。逆冬藏之氣則傷腎。腎氣傷。至春為痿厥之病。因奉生者少故也。蓋肝木生於冬水。主春生之氣而養筋。筋失其養則為痿。生氣下逆則為厥。)


天氣清淨光明者也。


(上節論順四時之氣。而調養其神。然四時順序。先由天氣之和。如天地不和。則四時之氣亦不正矣。故以下復論天地之氣焉。)藏德不止。故不下也。


(上天之氣。至清淨光明。然明德惟藏。而健運不息者也。夫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斯成地天之泰。惟其運用不止。故不必下而後謂之下也。蓋言天氣布於六合九州。化生萬物。而體位仍尊高也。)


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


(天氣至光明者也。明德藏隱。故晝明者日焉。夜明者月焉。若不藏而彰著於外。是天明而日月不明矣。天德不藏。則虛其清淨高明之體。而邪乘虛以害之。故曰天運當以日光明。陽因而上。衛外者也。如人之陽不固密於上。不衛護於外。則邪走空竅而為害矣。此言天包乎地。陽抱於陰。然當藏隱固密。而不宜外張下泄者也。)


陽氣者閉塞。地氣者冒明。


(陽氣者。天氣也。此承上文而復言天德惟藏。而無運用不息之機。則地氣上乘。而昏冒其光明矣。上節言虛其藏德之體。此節言失其不止之機。)


雲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


(地氣升而為云為霧。天氣降而為雨為露。雲霧不精。是地氣不升也。地氣不升。則天氣不降。是以上應白露不下。上節言天氣閉塞。此節言地氣伏藏。天地不交而為痞矣。)


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不施則名木多死。


(表、外也。揚也。言天地之氣雖上下交通。而不表彰於六合九州之外。則萬物之命。不能受其施化矣。不施則名木多死。蓋木為萬物之始生也。上節言不交通於上下。此節言不運用於四方。)


惡氣不發。風雨不節。


白露不下。則菀■不榮。


(菀音郁菀、茂木也。■、禾稈也。上節言天地之氣不施。則名木多死。此復言四時之氣不應。則草木不榮。蓋天地之氣不和。而四時之氣亦不正矣。惡氣、忿怒之氣也。脈要精微論曰。彼秋之忿。成冬之怒。惡氣不發。則失其勁肅嚴凜之令矣。風雨不節。則失其溫和明曜之政矣。白露不下。則無溽蒸濕澤之濡矣。四時失序。雖茂木嘉禾。而亦不能榮秀也。按、歲運四之氣。大暑立秋。處暑白露。乃太陰濕土主氣。蓋濕熱之氣上蒸。而後清涼之露下降。故曰惡氣不發者。言秋冬之令不時也。風雨不節者。言春夏之氣不正也。白露不下者。言長夏之氣不化也。莫仲超曰。菀郁也。■枯也。言四時之氣不行。則草木枯槁而不榮。)


賊風數至。豪雨數起。天地四時不相保。與道相失。則未央絕滅。


(數音朔賊風數至。陽氣不正而太過也。豪雨數起。陰氣不正而偏勝也。此總結上文而言。天地四時。不相保其陰陽和平。而又失其修養之道。則未久而有絕滅之患矣。)


唯聖人從之。故身無奇病。萬物不失。生氣不竭。


(惟聖人能順天地四時之不和。而修養其神氣。故無奇暴之害。夫萬物有自然之生氣。雖遇不正之陰陽。而不至於絕滅。惟人為嗜欲所傷。更逆其時則死。聖人內修養生之道。外順不正之時。與萬物不失其自然。而生氣不絕也。朱濟公曰。此即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義。此言萬物之有生氣。後言萬物之有根本。)


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內變。逆夏氣則太陽不長。


心氣內洞。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此論陰陽之氣。隨時出入。逆則四時所主之臟。自病於內也。少陽主春生之氣。春氣逆則少陰不生。致肝氣鬱而內變矣。太陽主夏長之氣。太陽不長。則心氣虛而內洞矣。太陽主秋收之氣。太陰不收。則肺葉熱焦而脹滿矣。少陰主冬藏之氣。少陰不藏。則腎氣虛而獨沉矣。首論所奉者少。而所生之臟受病。此論四時之氣逆。而四時所主之藏氣。亦自病焉。濟公曰。少陽主厥陰中見之化。故少陽不生。而肝氣內變。心為陽中之太陽。故太陽不長。而心氣內虛。)


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


秋冬養陰。以從其根。


(四時陰陽之氣。生長收藏。化育萬物。故為萬物之根本。春夏之時。陽盛於外。而虛於內。秋冬之時。陰盛於外。而虛於內。故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而培養也。楊君舉問曰。上節言秋冬之時。陰主收藏。此復言秋冬之時。陰盛於外。陰陽之道。有二義與。曰。天為陽。地為陰。天包乎地之外。地居於天之中。陰陽二氣。皆從地而出。復收藏於地中。故曰未出地者。名曰陰中之陰。已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所謂陰主收藏者。收藏所出之陽氣也。)故與萬物沉浮於生長之門。(萬物有此根。而後能生長。聖人知培養其根本。故能與萬物同歸於生長之門。濟公曰。陰陽出入。故謂之門。)


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


(根者。如樹之有根。本者。如樹之有干。真者。如草木之有性命也。逆春氣則少陽不生。逆夏氣則太陽不長。所謂逆其根矣。逆春氣則奉長者少。逆夏氣則奉收者少。所謂逆其根則伐其本矣。逆之則災害生。逆之則死。是謂壞其真矣。)


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


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道者。聖人行之。愚者佩之。


(言天地之陰陽四時。化生萬物。有始有終。有生有死。如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陰陽順逆之道矣。然不能出於死生之數。惟聖人能修行其道。積精全神。而使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愚者止於佩服。而不能修為。是知而不能行者。不可謂得道之聖賢也。)


從陰陽則生。逆之則死。從之則治。逆之則亂。反順為逆。是謂內格。


(上節言天地四時之陰陽。有順逆死生之道。此復言吾身中之陰陽。亦有順逆死生之道焉。蓋天地之陰陽。不外乎四時五行。而吾身之陰陽。亦不外乎五行六氣。是以順之則生。逆之則死。所謂順之者。陰陽相合。五氣相生。東方肝木。而生南方心火。火生脾土。土生肺金。金生腎水。水生肝木。五臟相通。移皆有次。若反順為逆。是謂內格。內格者。格拒其五臟相生之氣。而反逆行也。)


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斗而鑄錐。不亦晚乎。


(金匱玉函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蓋不使脾受逆氣。而使肝氣仍復順行於心。是反逆為順。反亂為治也。若五臟之氣已亂。而五臟之病已成。然後治之。是猶渴而穿井。戰而鑄兵。無濟於事矣。按此篇以天地之陰陽四時。順養吾身中之陰陽五臟。蓋五臟以應五行四時之氣者也。經曰。五臟相通。移皆有次。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故所謂從者。四時五臟之氣。相生而順行也。逆者。五臟四時之氣。相勝而逆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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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6:48:41 | 只看該作者

第三篇生氣通天論

 

黃帝曰。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凡人有生。受氣於天。故通乎天者。乃所生之本。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故生之本。本乎陰陽也。是以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地氣之九州。人氣之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十二節者。骨節也。兩手兩足各三大節。合小節之交。共三百六十五會。靈樞邪客曰。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天有五音。人有五臟。歲有十二月。人有十二節。歲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節。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脈。蓋節乃神氣之所游行。故應天之歲月。脈乃血液之所流注。故應地之經水。九竅乃藏氣之所出入。五臟乃陰陽二氣之所舍藏。故皆通乎天氣。此篇論陰陽二氣。與天氣相通。故曰地之九州。人之五臟。天為陽。是以先論陽。而後論陰也。朱濟公曰。天乙生水。氣乃坎中之滿也。曰自古者。言自上古天真所生之氣也。本乎陰陽者。天真之有陰有陽也。)


其生五。其氣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


(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故曰其生五。地之五行。上應三陰三陽之氣。故曰其氣三。三陰者。寒燥濕也。三陽者。風火暑也。如不能調養。而數犯此三陰三陽之氣者。則邪氣傷人而為病矣。夫人稟五行之氣而生。犯此五行之氣而死。有如水之所以載舟。而亦能覆舟。故曰此壽命之本也。)


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此因時之序。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


(生氣通乎天。是以蒼天之氣清淨。則人之志意亦治。人能順此清淨之氣。而吾身之陽氣外固。雖有賊邪。勿能為害。此因四時之序。而能調養者也。故聖人傳運其精神。餐服蒼天之清氣。以通吾之神明。)


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逆蒼天清淨之氣。則九竅內閉。肌肉外壅。衛外之陽氣散解。此不能順天之氣而自傷。以致氣之消削。蓋人氣通乎天。逆天氣。則人氣亦逆矣。)


陽氣者。若天與日。


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上節言順蒼天之氣。以養吾身之陽。此復言人之陽氣。又當如天與日焉。若失其所居之位。所運之機。則短折其壽而不能彰著矣。夫天氣。清淨光明者也。然明德惟藏。而健運不息。故天運當以日光明。天之藏德不下。故人之陽氣亦因而居上。天之交通。表彰於六合九州之外。故人之陽氣。所以衛外者也。)


因於寒。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夫陽氣生於至陰。由樞轉而外出。風寒之邪。皆始傷皮毛氣分。是故因於寒。而吾身之陽氣。當如運樞以外應。陽氣司表。邪客在門。故起居如驚。而神氣乃浮出以應之。神氣、神藏之陽氣也。莫仲超曰。此節運樞照應後之開闔。太陽主表主開。而本於下焦之寒水。故欲從樞而後出。又曰。按傷寒始傷皮毛氣分。得陽氣以化熱。熱雖盛不死。此能運樞而外應者也。如太陽病。發熱頭疼。脈反沉。當救其裡。此神氣不能運浮於外。故急用乾薑附子。以救在裡之陽氣而外出焉。夫在天陰寒之邪。藉吾身之陽氣以對待。故因於寒者。欲其陽氣如此而出。所謂陽因於上。衛外者也。)


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體若燔炭。汗出而散。


(天之陽邪。傷人陽氣。氣傷外弛。故汗出也。氣分之邪熱盛。則迫及所生。心主脈。故心煩。肺乃心之蓋。故煩則喘喝也。如不煩而靜。此邪仍在氣分而氣傷。神氣虛。故多言也。脈要精微論曰。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天之陽邪。傷人陽氣。兩陽相搏。故體若燔炭。陽熱之邪。得吾身之陰液而解。故汗出乃散也。按傷寒論曰。病常自汗出者。此衛氣不和也。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故因於暑而汗出者。暑傷陽而衛氣不和也。汗出而散者。得榮衛和而汗出乃解也。)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短。小筋弛長。■短為拘。弛長為痿。


(■音軟此言濕傷陽氣。而見證之如此也。陽氣者。若天與日。因而上者也。傷於濕者。下先受之。除病者。下行極而上。陰濕之邪。上干陽氣而冒明。故首如裹也。濕傷陽氣。則因陽而化熱矣。陽氣者。柔則養筋。陽氣傷而不能榮養於筋。故大筋■短。小筋弛長。蓋大筋連於骨節之內。故鬱熱而■短。小筋絡於骨肉之外。故因濕而弛長。短則縮急而為拘攣。長則放縱而為痿棄。此言寒暑濕邪。傷人陽氣者如此。)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此總結上文而言。因外淫之邪。有傷於氣。則為腫矣。陰陽別論曰。結陽者腫四肢。蓋陽氣傷而不能營運。則榮血泣而為腫矣。四維、四肢也。四肢為諸陽之本。氣為邪傷。是以四肢之陽。交相代謝。而陽氣乃竭也。朱濟公曰。四維、四時也。至真要大論曰。謹按四維。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蓋手足三陽之氣。旺於四時。有盛有衰。如四時之代謝。故曰四維相代也。又問曰。六淫之邪。止言三氣者何也。曰。六氣生於五行。暑熱總屬於火。陽氣與衛氣各有分別。風傷衛而兼傷陽。故另提曰風客淫氣。經曰。燥勝則干。燥淫之邪。傷人血液而不傷氣。)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辟積於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乎若壞都。■乎不可止。■音骨此言煩勞而傷其陽氣也。


按金匱要略云。勞之為病。其脈大。手足煩。春夏劇。秋冬瘥。陰寒精自出。酸削不能行。


蓋陰陽之要。陽密乃固。煩勞則陽氣外張。陰不得陽之溫固。則精自出而絕於內矣。


秋冬之陽氣。內而收藏。夏則陽氣張浮於外。故益虛而煎厥也。


精氣虛故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而又屬太陽之腑。太陽為諸陽主氣。陽氣傷。則壞其腑矣。潰、漏也。言其州都之壞。而不能藏精。、流貌。言其陰寒精出。而不可止也。)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使人薄厥。有傷於筋縱。其若不容。


(菀於遠切此因怒而傷其陽氣也。陽氣者。通會於皮膚腠理之間。大怒則氣上逆。而形中之氣。絕其旋轉之機矣。菀、茂貌。血隨氣行而茂於上矣。薄、迫也。氣血並逆。而使人迫厥也。陽氣者。柔主養筋。血脈者。所以濡筋骨。利關節者也。陽氣傷而血逆於上。則有傷於筋矣。筋傷而弛縱。則四體有若不容我所用也。前節論外因而傷其陽氣。此因勞傷大怒。而亦傷其陽氣焉。)


汗出偏沮。使人偏枯。汗出見濕。乃生痤■。高粱之變。足生大丁。受如持虛。勞汗當風。寒薄為■。郁乃痤。


(沮音疽痤才何切。坐平聲■音費■織加切音柞丁即疔沮、濕也。痤、小癤也。■、如疹之類。■、面鼻赤瘰也。此言陽氣者。外衛於皮膚。充塞於四體。若天氣之運用於六合九州之外。而為陰之固也。如汗出而止半身沮濕者。是陽氣虛而不能充身遍澤。必有偏枯之患矣。如汗出見濕。濕熱鬱於皮膚之間。則生痤■矣。高粱、濃味也。味濃傷形。氣傷於味。形氣傷則肌腠虛矣。高粱所變之熱毒。逆於肉理而多生大疔。蓋膚腠虛而熱毒乘之。有如持虛之器而受之也。勞汗當風。寒濕薄於皮膚之間。則為■為痤矣。夫■與痤■。乃血滯於膚表之輕證。蓋言陽氣外衛於皮膚之間。為邪所薄。則淡滲於皮毛之血而為病矣。故曰。汗出偏沮。使人偏枯者。言陽氣之若天與日。宜普遍於九州也。乃生痤■。寒薄為■者。言陽氣之外衛。而在於皮毛之間也。高粱之變。足生大疔者。言陽氣之通會於腠理也。朱濟公曰。經云。微者沖氣疏。疏則其膚空。又曰。腠理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夫形食味。形氣虛。則高粱之味毒乘之。故曰受如持虛。)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承上文而言陽氣者。內養五臟之神。出而榮養筋骨。非只通會於肌腠。外衛於皮毛。蓋有開有闔。有出有入者也。本經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陽氣者。水穀之精也。故先養於五臟之神。柔者。少陽初生之氣也。初出之微陽。而榮養於筋。是以少陽之生筋也。莫子晉問曰。首論神氣本於天真。奚又屬五味之所生養。曰。精氣神。皆有先天。有後天。先天之神氣。又藉後天水穀之所資生而資養。故曰。兩精相搏謂之神。兩精者。天乙之精。水穀之精也。)


開闔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僂。


陷脈為■。留連肉腠。俞氣化薄。傳為善畏。及為驚駭。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


(開者。一日而主外。闔者。暮而收引也。如失其開闔之機。則寒氣從而內薄矣。背為陽。陽虛則寒邪痹閉於背。而形體為之俯僂。金匱所謂痹俠背行是也。如陽虛不能為榮血之衛。邪陷於脈中而為■。留連於肉腠之間。金匱所謂馬刀俠癭是也。如經俞之氣化虛薄。則傳入於內。而干及藏神矣。心主脈。神傷則恐懼自失。肝主血。故其病發驚駭也。金匱要略云。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邪入於經俞。故內干臟氣也。如邪逆於肉理氣分。而陰陽不和。則生癰腫。經曰。陽氣有餘。榮氣不行。乃發為癰。陰陽不通。兩熱相搏。乃化為膿。此言陽氣不固。致邪薄於所養之筋而為僂。內及於所養之神而為驚為畏。重陽氣之外衛也。濟公曰。外衛者。首重皮毛。皮毛不固。則入於肉理脈絡矣。莫子晉曰。高粱之變。逆於肉理。乃生大疔。外淫之邪。逆於肉理。乃生癰腫。皮毛肉理。皆陽氣之所主。故曰。清淨則肉腠閉拒。邪弗能害。如肌腠固密。即邪傷皮毛。止不過痤■之輕疾耳。)


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


(上二俞字並音輸此言表氣與邪氣。並陷於肌腠之間而為瘧也。肺主皮毛。魄汗未盡。表邪未去也。形弱、肌腠虛也。腠理空疏。則表陽邪氣。同陷於其間。寒邪在表。則隨陽而化熱。故氣爍也。邪雖陷於肌腠。而表氣不入於經。是以穴俞以閉。風瘧。但熱不寒之瘧也。表陽之邪。與衛氣相遇。則發熱也。夫表氣者。太陽之氣也。肌腠之氣者。五臟元真之氣也。金匱要略曰。腠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又曰。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靈樞經曰。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蓋三焦之氣。通腠理。太陽之氣主皮毛。是以表氣邪氣。陷入於肌腠。則傷元真之氣。而太陽之氣仍在外也。如肌腠之邪留而不去。則轉入於經俞。蓋五臟經氣之相合也。此節論表氣實而肌氣虛。是以表氣同邪並陷於肌腠之間。太陽之氣與五臟之經不相合。故穴俞以閉也。此注當與傷寒論注疏合看。)


故風者。百病之始也。清靜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時之序也。


(此重調養元真之氣。而肌腠之宜閉密也。夫寒暑始傷於皮毛。風邪直透於肌腠。風者善行而數變。入於肌腠。則及經脈。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偏枯。或成積聚。或入腑而生。或干臟而死。邪氣淫佚。不可勝論。故曰。風者。百病之始也。人能順蒼天清淨之氣。而調攝其元神。則肉腠固密。雖有大風苛毒。勿之能害。此因四時之序。而能順養者也。夫肌腠之氣。乃五臟之元真。故宜順四時五行之氣而調養。要略云。若使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不使形體有衰。病即無由入其腠理。前節論寒暑濕邪傷其表陽。故毋煩勞而傷其陽。此論風邪直傷於肌腠。又當固密其元真也。)


故病久則傳化。上下不並。良醫勿為。故陽蓄積病死。而陽氣當隔。隔者當瀉。不亟正治。粗乃敗之。


(病久者。邪留而不去也。傳者。始傷皮毛。留而不去。則入於肌腠。留而不去。則入於經脈波俞。留而不去。則入於募原臟腑。化者。或化而為寒。或化而為熱。或化而為燥結。或化而為濕瀉。蓋天有六淫之邪。而吾身有六氣之化也。久而傳化。則上下陰陽。不相交並。雖有良工。勿能為已。故病在陽分。而蓄積至死者。以其病久而傳化也。故病在陽分。而良工當亟助陽氣。以隔拒其邪。勿使其傳化。隔者當瀉卻其邪。更勿使其留而不去也。若不急用此正治之法。皆粗工之敗乃事也。)


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乃閉。是故暮而收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反此三時。形乃困薄。


(總結上文而言陽氣之有開有闔。然又重其衛外而為固也。靈樞經云。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是氣之常也。人亦應之。以一日分為四時。朝則為春。日中為夏。日入為秋。夜半為冬。朝則人氣始生。故旦慧。日中人氣長。長則勝邪。夕則人氣始衰。夜半人氣入臟。是故暮而收斂其氣。隔拒其邪。無擾筋骨。無煩勞也。無見霧露。宜清淨也。若反此。而欲如三時之動作。則形體乃為邪所困薄矣。氣門、玄府也。三時、平旦日中日西也。)


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


(生之本本於陰陽。陽生於陰也。故帝先論陽而伯復論其陰焉。亟、數也。陰者主藏精。而陰中之氣。亟起以外應。陽者主衛外。而為陰之固也。數音朔。)


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


(氣為陽。血脈為陰。陽盛而陰不能勝之。則脈行急迫也。陽盛則狂。陽甚而自亦為病。故曰並乃狂。)


陽不勝其陰。則五臟氣爭。九竅不通。


(五臟為陰。九竅為水注之氣。乃精氣所注之門戶。如陰甚而陽不能勝之。則五臟之氣。交爭於內。而九竅為之不通。蓋五臟之氣。出而為陽。在內為陰也。夫臟為陰。精血為陰。氣為陽。九竅為陽。內為陰。外為陽。五臟主藏精者也。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表陽之氣。生於膀胱之精水。肌腠之氣。乃五臟之元真。是陽氣生於陰精也。故曰。生之本。本於陰陽。陰者。藏精而起亟也。下經云。陽予之正。陰為之主。蓋陽氣出而衛外。內則歸陰。一晝一夜。有開有闔。如四時寒暑之往來。是為陰陽之和平也。)


是以聖人陳陰陽。筋脈和同。骨髓堅固。氣血皆從。如是則內外調和。


邪不能害。耳目聰明。氣立如故。


(陳、敷布也。陽氣者養筋。陰氣者注脈。少陽主骨。少陰主髓。氣為陽。血為陰。聖人能敷陳其陰陽和平。而筋脈骨髓氣血。皆和順堅固矣。內為陰。外為陽。如是則外內之陰陽調和。而邪勿能害。精氣注於耳。血氣注於目。邪不外淫。則陰氣內固。是能耳目聰明。氣立如故也。本經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根於外者。命曰氣立。又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惟聖人敷陳其陰陽。使升降出入。外內調和。是以氣立如故也。)


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


(此復申明陽者衛外。而為陰之固也。風為陽邪。客於膚表。則淫傷於氣矣。陽氣傷。則陰寒精自出矣。風木之邪。內通肝氣。肝主藏血。肝氣受邪。則傷其血矣。此言陽為陰藏精血之固。)


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為痔。因而大飲。則氣逆。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


(承上文而言。陽氣傷而不能為陰之固。致精血有傷。而復飽食強力。故見證之如此也。夫肝主血而主筋。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邪傷肝而復飽食。不能淫散其食氣。而筋脈橫解於下矣。食氣留滯。則濕熱之氣。■積於陽明大腸而為痔。蓋腸胃相通。入胃之食。不能上淫。則反下■矣。夫飲入於胃。脾為輸轉。肺氣通調。肺主周身之氣。氣為邪傷。而復大飲。則水津不能四布。而氣反逆矣。夫精已亡。而復強用其力。是更傷其腎氣矣。高骨、腰高之骨。腰者腎之府。高骨壞而不能動搖。腎將憊矣。此言外淫之邪。傷人陽氣。復因飲食勞傷。而更傷其陰也。)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此總結上文之義。而歸重於陽焉。蓋陽密則邪不外淫。而精不內亡矣。無煩勞則陽不外張。而精不內絕矣。)


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


是為聖度。


(此復言陰陽和平。而後能升降出入。如兩者不和。有若乎惟生升而無收降。惟閉藏而無浮長矣。故必因而和之。是謂聖人調養之法度。此復結陽氣之有開有闔。惟聖人能陳陰陽而內外調和也。張二中曰。丹書云。一陰一陽謂之道。偏陰偏陽謂之疾。故聖人和合陰陽之道。以平四時之氣者也。)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


(陽強、邪客於陽而陽氣盛也。陽病而不能為陰之固密。則陰氣乃絕於內矣。此復結風客淫氣。精乃亡也。)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調養精氣神者。當先平秘其陰陽。惟聖人能敷陳其陰陽之和平也。)


因於露風。乃生寒熱。是以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夏傷於暑。秋為■瘧。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冬傷於寒。春必病溫。


(露、陰邪也。風、陽邪也。寒、陰病也。熱、陽病也。言陰陽不能固密。則在天陰陽之邪。傷吾身之陰陽。而為寒熱病矣。


是以有傷四時之陽邪而為陰病者。


傷四時之陰邪而為陽病者。


皆吾身中之陰陽。上下出入而變化者也。


夫喉主天氣。咽主地氣。陽受風氣。陰受濕氣。傷於風者。上先受之。


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陽病者。上行極而下。是以春傷於風。乃為洞泄。


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是以秋傷於濕。上逆而咳。此陰陽上下之相乘也。


夏傷於暑。暑汗不泄。炎氣伏藏。秋時陰氣外出。


與熱相遇。發為■瘧。冬傷於寒。邪不即發。寒氣伏藏。春時陽氣外出。邪隨氣而化熱。發為溫病。此陰陽出入之氣化也。


夫風為陽邪。洞泄、陰病也。


濕為陰邪。喉咳、陽病也。暑為陽邪。


■瘧、陰瘧也。寒為陰邪。溫病、熱病也。此皆人身中之陰陽氣化也。


天有陰陽之邪。人有陰陽之氣。有病天之陰陽。而為寒熱者。


有感人之氣化。而為陰病陽病者。


邪正陰陽。變化不測。陰陽二氣。可不和平而秘密與。經曰。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骨。上逆而咳。論陰陽之氣也。發為痿厥。病有形之筋骨也。


楊君舉問曰。秋主燥氣。而曰秋傷於濕者。何也。曰。長夏濕土主氣。是以四之氣。


大暑立秋。處暑白露。乃太陰所主。然六淫之邪。止風寒暑濕。傷人陽氣也。)


四時之氣。更傷五臟。


(四時之氣。風寒暑濕也。言四時之邪。非只病陰陽之氣化。而更傷五臟之有形。蓋病久則傳化也。)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神氣生於陰精。五臟之精。生於五味。是以首論氣而末論味焉。臟象論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本神篇曰。五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是以謹和五味。長有天命。蓋精神氣血。皆由五味之所資生而資養者也。五宮、五臟神之所舍也。傷在五味者。味有所偏勝也。莫仲超曰。酸生肝。苦生心。甘生脾。辛生肺。咸生腎。是陰之所生。本在五味也。)


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酸味入肝。若過於酸。則肝多津液。津溢於肝。則脾氣乃絕其轉輸矣。)


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大骨、腰高之骨。腎之府也。過食咸則傷腎。故骨氣勞傷。水邪盛則侮土。故肌肉短縮。水上凌心。故心氣抑郁也。)


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味過於甘。則土氣實矣。土實。則心氣不能傳之於子。故喘滿也。腎主水。其色黑。土亢則傷腎。故色黑而腎氣不平。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


(陽明絡屬心。子母之氣相通也。五味入胃。苦先入心。味過於苦。則母氣盛而胃氣強。胃強則與脾陰相絕矣。脾不為胃轉輸其津液。而脾氣不濡矣。脾不轉輸。故胃氣乃濃。)


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沮音咀沮、遏抑也。弛、懈弛也。金氣偏盛。則肝氣受傷。故筋脈弛懈也。央殃同。辛甚則燥。津液不能相成。而精神乃受其殃也。)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


腠理以密。如是則骨氣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腎主藏精而主骨。肝主藏血而主筋。夫風客淫氣。則邪傷肝而精乃亡。謹和五味。則骨正筋柔而腠理以密。是陽氣生於陰精。而為陰之外衛。故曰。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知陰陽外內之道。無煩勞以傷其陽。節五味以養其陰。謹能調養如法。則陰陽和平。而長有天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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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金匱真言論

 

金匱、古帝王藏書之器。此篇論經脈之道。


乃上帝之所貴。藏之心意。


非其人弗教。非其真弗授。乃金匱中之真言。


不知道者。不易得也。


黃帝問曰。天有八風。經有五風。何謂。


(八風、八方之風。經、謂五臟之經俞。五風、五經之風也。上章論陽氣。此章論經脈。故首提曰經有五風。末結曰善為脈者。)


岐伯對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邪氣發病。


(八風發邪。謂八方不正之邪風。發而為五經之風。觸人五臟。則邪氣在內而發病也。蓋言在天則為八方之風。在人則為五經五臟之風矣。)


所謂得四時之勝者。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勝也。


(所謂得四時之勝者。如春時之西南風。長夏之北風。冬之南風。夏之西風。秋之東風。此得四時所勝之氣。而不為風所觸。蓋五臟因時而旺。能勝其所不勝也。上節言八風發邪者。發所勝之風。而克賊所不勝之時也。此言得四時之勝者。得四時所勝之氣。而能勝所不勝之邪風也。以上皆論四時不正之風氣。)


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頸項。南風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脅。西風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北風生於冬。病在腎。俞在腰股。中央為土。病在脾。俞在脊。


(此言四時之正氣。而亦能為五臟經俞作病也。五營運大論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蓋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是以先言風氣之傷五臟。而後言五臟之氣。稟於五方五氣而生也。俞者。經氣之所注也。首言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發病者。言天之陽邪。始傷陽氣。由氣而經。由經而臟也。此言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頸項者。言臟氣實則病氣。臟氣虛則病臟。是以下文反覆以申明之。)


故春氣者病在頭。


(所謂氣者。言四時五臟之氣。相為病也。肝俞在頸項。而春病在頭者。春氣生升。陽氣在上也。故病在氣者病在頭。病在經者別下項也。是以下文之有病在氣者。有病在經者。有病在臟者。有病鼽衄之在上者。有病洞泄之在內者。有病風瘧之在外內出入者。分別臟氣經俞之有虛實也。)


夏氣者病在臟。


(夏時陽氣發越在外。臟氣內虛。故風氣乘虛而內薄。)


秋氣者病在肩背。


(秋氣降收。不能主持於皮膚肌腠之間。故風氣入於俞也。)


冬氣者病在四肢。


(四肢為諸陽之本。冬氣內藏。陽虛於外。故病在四肢也。以上論四時五臟之氣。以下三故字。皆頂上文東風生於春節而言。)


故春善病鼽衄。


(所謂善病者。言五臟之經俞在外。風傷肌腠。則易入於經也。鼽衄。頭面之經證也。者氣在頭。故善病鼻衄。)


仲夏善病胸脅。


(心之經俞。在胸脅也。朱濟公問曰。此言胸脅。而無所見之證者。何也。曰。上下三節。反覆辨論。臟氣經俞之有外內出入。故曰。有病在頭者。有病在臟者。有病在肩背胸脅者。而皆不言病也。至於鼽衄洞泄諸證。言病在經而在頭者。則有鼽衄之證。在經而在腹者。則為洞泄寒中。然總不重在論病也。)


長夏善病洞泄寒中。


(夏時陽氣在外。裡氣虛寒。長者濕土主氣。風入於經俞。即內薄而為洞泄。風木乘虛而勝土也。脾為陰中之至陰。不能化熱而為寒中也。)


秋善病風瘧。


(秋時陽氣內收。陰氣外出。瘧論云。風氣留其處。瘧氣隨經絡。風入於經。即欲內薄。經脈之陰氣外出。邪正相持。故成風瘧也。此言經絡受邪。在外則為鼽衄痹厥。在內則為洞泄寒中。在外內之間。邪正相搏。則為風瘧也。)


冬善病痹厥。(四肢為諸陽之本。冬時陽氣下藏。經氣外虛。風入於經。故手足痹厥也。金匱要略曰。但臂不遂者。名曰痹。厥者。手足逆冷也。以上論經絡為病。)


故冬不按蹺。春不鼽衄。春不病頸項。仲夏不病胸脅。長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風瘧。


冬不病痹厥。飧泄而汗出也。


(飧音孫此覆申明陽氣者。衛外而為經俞之固也。按蹺者。按摩導引。引陽氣之通暢於四肢也。冬時陽氣伏藏。若導引其四出。則無以奉春生夏長之氣。是以有鼽衄頭頸之經病矣。春病在頭。邪熱而迫於經者鼽衄。別出下項。則為頸項之病矣。靈樞經曰。是主心所生病者。胸脅痛。是主脾所生病者。溏泄。是主肺所生病者。肩背痛。所生者。經脈為病也。又曰。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曰痹。痹者。風入於經俞也。此復言陽氣固密者。四時無經俞之病也。復曰飧泄而汗出者。言人能藏養元真之氣。必不使邪傷經脈。病在內而為飧泄也。亦不使邪傷陽氣。病在外而汗出也。此復甚言其陽氣之不可傷也。)


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此平人脈法也。


(神氣血脈。皆生於精。故精乃生身之本。能藏其精。則血氣內固。邪不外侵。故春不溫病。夏不浮長。則暑氣伏藏。至秋成風瘧。陰陽開闔。生長收藏。此乃平人之脈法也。夫血脈生於陰精。此篇論經脈之道。故曰精者身之本。曰此平人之脈法。)


故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


(陰中有陰者。陰氣在內也。陽中有陽者。陽氣在外也。此陰陽開闔外內之道也。)


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


天之陽。陽中之陰也。


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


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故人亦應之。


(雞鳴至平旦。陽氣始生。應春升之氣。故為陰中之陽。平旦至日中。陽氣正隆。應夏長之氣。故為陽中之陽。日中至黃昏。陽氣始衰。應秋收之氣。故為陽中之陰。合夜至雞鳴。陽氣在內。應冬藏之氣。故為陰中之陰。故曰一日之中。亦有四時。人之陰陽出入。一日之中。而亦有四時也。故平人之脈法亦應之。)


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


(此篇始論經脈之道。經脈內連臟腑。外絡形身。陰陽出入。外內循環。是以四時之生長收藏。以應平人脈法。人之形身臟腑。以應天之陰陽。夫人之始生也。負陽而抱陰。是以背為陽。腹為陰。督脈循於背。總督一身之陽。任脈循於腹。統任一身之陰也。夫外為陽。而有腹背之陰陽者。陽中有陰陽也。內為陰。而有臟腑之陰陽者。陰中有陰陽也。)


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經脈生於地之五行。而上應天之六氣。故凡論經脈。先配合五臟五行。而後論及於六腑。)


所以欲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者。何也。


為冬病在陰。夏病在陽。春病在陰。秋病在陽。皆視其所在。為施針石也。


(冬病在腎。腎為陰中之陰。故冬病在陰。夏病在心。心為陽中之陽。故夏病在陽。春病在肝。肝為陰中之陽。故春病在陰。秋病在肺。肺為陽中之陰。故秋病在陽。針石所以治經脈者也。故當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皆視其五臟之經俞所在而施治之。)


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


(王氏曰。心為陽臟。位處上焦。以陽居陽。故謂陽中之陽。肺為陰臟。位處上焦。以陰居陽。故謂陽中之陰。腎為陰臟。位處下焦。以陰居陰。故謂陰中之陰。肝為陽臟。位處下焦。以陽居陰。故謂陰中之陽。脾為陰臟。位處中焦。以太陰居陰。故謂陰中之至陰。靈樞經曰。心為牡臟。肺為牝臟。腎為牝臟。肝為牡臟。脾為牝臟)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雌雄、臟腑也。輸應、交相授受也。蓋臟腑之經脈。互相連絡。表裡外內。循環無端。與天之晝夜四時。出入相應。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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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五臟應四時。各有收受乎。


(帝言人之五臟。應天之陰陽四時。而五臟亦能收五方之氣色。受四時之陰陽乎。)


岐伯曰。有。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


(天之五方氣色。入通於臟。以養五臟之精。肝之精氣。開竅於目。而復通乎天氣。是天氣通乎人。而人氣通乎天也。其陰精藏於本臟。本神篇曰。五臟主藏精者也。)


其病發驚駭。


(春時陽氣上升。故其病亦如氣之震發而為驚駭也。)


其味酸。其類草木。


(木曰曲直。曲直作酸。肝屬木。與地之草木同類。)


其畜雞。


(易曰。巽為雞。東方木畜也。)


其穀麥。


(麥為五穀之長。故東方應之。)


其應四時。上為歲星。


(木之精氣上為歲星。十二年一周天。以地之草木穀畜。應天之四時。上而為歲星也。)


是以春氣在頭也。


(春氣上升。春風在上。春病在頭者。同氣相感也。與別臟之因氣虛而病者不同。故曰春氣在頭而不言病。)


其音角。


(木音也。其應在春。)


其數八。


(木之成數也。)


是以知病之在筋也。


(肝主筋。故病在筋。夫五音五數。應天之氣也。皮肉筋骨。應地之有形也。以天之應。而病有形之筋骨者。天之陽氣。通乎五臟之陰也。是以東方文義。與下文少有差別者。言天地陰陽之氣。互相交感也。其下四方。言天之氣色。通乎臟而病五臟之氣。地之五味五行。五穀五畜。以應皮肉脈骨之有形。此皆陰陽變換之道。)


其臭臊。(臊音騷。臭、氣也。氣因木變則為臊。月令作■。■與臊同。)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


藏精於心。


(心屬火。受南方之赤色。入通於心。而養精於內也。邪氣臟腑篇曰。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氣血皆上於面而走空竅。其別氣走於耳而為聽。別氣者。心主之氣也。此篇以心氣開竅於耳。腎氣開竅於二陰者。謂五臟之氣通於九竅。九竅五臟。皆通乎天氣也。)


故病在五臟。


(五臟者。病五臟之氣也。上文曰。夏氣者。病在臟。五臟六腑。心為之主。故心氣病而及於五臟之氣也。曰故者。言天之氣色通於臟。而為病亦在氣也。)


其味苦。其類火。


(炎上作苦。火之味也。心氣通於南方。故與五行之火同類。)


其畜羊。


(五常政大論曰。其畜馬。蓋以午未皆屬火也。)


其穀黍。


(黍、糯小米也。性溫而赤色。故為心之穀。)


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


(其應天之四時。而上為熒惑。熒惑、火之精也。七百四十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脈也。


(心主脈。故病在脈。脈以應地。曰是以者。以地之五味五行。羊畜黍穀。以應病之在脈也。)


其音徵。


(火音也。其應在憂。)


其數七。


(火之成數也。)


其臭焦。


(氣因火變則為焦)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


開竅於口。藏精於脾。


(土旺四季。位居中央。脾為土臟。其氣相通。黃者土之色。口者脾之竅。)


故病在舌本。


(靈樞經曰。脾者。主為衛使之迎糧。視唇舌好惡以知吉凶。是脾氣之通於舌也。)


其味甘。其類土。


(土受稼■。稼■作甘。脾屬土。故與五行之土同類。)


其畜牛。


(牛色黃而屬土。故為脾畜。)


其穀稷。


(色黃而味甘。)其應四時。上為鎮星。(土之精氣。上為鎮星。二十八年一周天。)是以知病之在肉也。


(脾主肌肉。故知病在肉。)其音宮。(土音也。五音以宮為主。)其數五。


(五、土之生數也。土居五位之中。故獨主於生數。六元正紀大論曰。土常以生也。蓋土主化生萬物。)其臭香。(氣因土變則為香。)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藏精於肺。


(肺屬金。故受西方之白色。入通於肺。鼻者肺之竅。)


故病在肩。(秋氣者病在肩背。)其味辛。其類金。


(金曰從革。從革作辛。)其畜馬。


(乾為馬。肺屬乾金而主天。)


其穀稻。(稻色白而秋成。故為肺之穀。)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


(金之精氣。上為太白。三百六十五日一周天。)


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


(肺主皮毛。故知病在皮毛。)


其音商。


(商主西方之音。)其數九。


(金之成數也。)其臭腥。


(氣因金變則為腥。)北方黑色。


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


(腎屬水。故受北方之黑色。腎在下。故開竅於二陰。夫臟真藏於內。而五臟之氣發於外。見於色。是以五方之色。入通於臟。以養五臟之精。而臟氣復外通於九竅。其真精藏於內也。)


故病在溪(肉之大會曰穀。肉之小會曰溪。下經云。溪穀屬骨。皆有所起。溪乃小分之肉。連於筋骨之間。是腎主骨。而溪乃骨氣所生之分肉也。張兆璜曰。溪者四肢之八溪也。冬氣伏藏。故溪為之病。)


其味鹹。其類水。


(水曰潤下。潤下作咸。)其畜彘。(彘、豕也。色黑而屬亥。)其穀豆。


(豆色黑而性沉。故為水之穀。)其應四時。上為辰星。


(水之精氣。上為辰星。百六十五日一周天。)是以知病之在骨也。


(腎主骨。故知病在骨。下經云。肝生筋。心生血。脾生肉。肺生皮毛。腎生骨。是筋骨皮肉。五臟之所生而為病也。上經云。春氣者。病在頭。夏氣者。病在臟。秋氣者。病在肩背。冬氣者。病在四肢。是頭臟肩背溪骨。乃臟氣之為病也。)


其音羽。(水之音也。)其數六。(水之成數也。)其臭腐。


(氣因水變則為腐。)


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一逆一從。陰陽表裡。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


(此總結經脈之道。生於五臟。連於六腑。外合於五方五行。陰陽六氣。表裡循環。有順有逆。善為脈者。藏之心意。合於精神。得之於心。應之於手。不可以言語相傳。故曰非其真勿授。是謂得脈之道者也。)


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謂得道。


(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故非學道之人勿教。非真誠之人勿傳。至真之言。猶藏之金匱。而庸人不易得也。以上四篇。論精神氣血。然神氣血脈。皆本於天乙之真精。故論神則曰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論氣則曰自古通天者。生之本。論血脈則曰精者身之本。此平人之脈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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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第五篇陰陽應象大論

 

此篇言天地水火。四時五行。寒熱氣味。合人之臟腑形身。清濁氣血。表裡上下。成象成形者。莫不合乎陰陽之道。


致於診脈察色。治療針砭。亦皆取法於陰陽。故曰陰陽應象大論。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道者。陰陽之理也。太極靜而生陰。動而生陽。天生於動。地生於靜。故陰陽為天地之道。)


萬物之綱紀。


(總之曰綱。周之曰紀。萬物得是陰陽。而統之為綱。散之為紀。)


變化之父母。


(天元紀大論曰。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朱子曰。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陰可變為陽。陽可化為陰。變化之道。由陰陽之所生。故謂之父母。王子方曰。乾為父。坤為母。剛主化。柔主變。)


生殺之本始。


(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神明之府也。


(陰陽不測之謂神。明者。陰陽合而靈顯昭著也。神化。天之五氣。地之五行。以生萬物。故為神明之府。)


治病必求於本。


(本者。本於陰陽也。人之臟腑氣血。表裡上下。皆本乎陰陽。而外淫之風寒暑濕。四時五行。亦總屬陰陽之二氣。致於治病之氣味。用針之左右。診別色脈。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陰陽之理。故曰治病必求其本。謂求其病之本於陽邪本於陰邪也。求其病之在陽分陰分氣分血分也。審其湯藥之宜。用氣之升。味之降。溫之補。苦之泄也。此篇論治道當取法乎陰陽。故首提曰。治病必求於本。後節曰治不法天之紀。用地之理。則災害並至。天地者。陰陽之道也。)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積陽至高而為天。積陰至濃而為地。承上文而言。治病者。當法天地陰陽之理。)


陰靜陽躁。


(地之陰。主靜而有常。天之陽。主動而不息。)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春夏者。天之陰陽也。故主陽生陰長。秋冬者。地之陰陽也。故主陽殺陰藏。)


陽化氣。陰成形。(天主生物。地主成物。故陽化萬物之氣。而吾人之氣。由陽化之。陰成萬物之形。而吾人之形。由陰成之。)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


(陰寒陽熱。乃陰陽之正氣。寒極生熱。陰變為陽也。熱極生寒。陽變為陰也。邵子曰。動之始則陽生。動之極則陰生。靜之始則柔生。靜之極則剛生。此周易老變而少不變之義。故陰陽之理。極則變生。人之病亦然。如熱甚則發寒。寒甚則反熱。治病之道亦然。如久服苦寒之味。則反化火矣。)


寒氣生濁。熱氣生清。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脹。此陰陽反作。病之從逆也。


(寒氣下凝。故生濁陰。熱氣上散。故生清陽。如清氣在下。則反上而下降。故生飧泄。濁氣在上。是反下而上凝。故生■脹。此吾身之陰陽反作。氣之逆從而為病也。此論陰陽之體位。各有上下。)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云。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云出天氣。


(此承上文而言。陰陽之位。各有上下。而陰陽之氣。上下相交。然後云行雨施。而化生萬物也。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雖在下。而地氣上升為云。天雖在上。而天氣下降為雨。夫由云而後有雨。是雨雖天降。而實本地氣所升之云。故雨出地氣。由雨之降。而後有云之升。是云雖地升。而實本天氣所降之雨。故云出天氣。此陰陽交互之道也。而人亦應之。此篇言天地之陰陽。與人之陰陽相合。是以一節言天地陰陽水火。一節言清濁臟腑精形。以天人相間而言也。)


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


(人之清陽。本乎天而出上竅。人之濁陰。本乎地而出下竅。言人之陰陽。猶云之升。雨之降。通乎天地之氣也。)


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


(腠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理者。皮膚臟腑之紋理。言清陽之氣。通會於腠理。而陰濁之精血。走於五臟。五臟主藏精者也。)


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四肢為諸陽之本。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此言飲食所生之清陽充實於四肢。而混濁者歸於六腑也。夫脾主四肢。又曰手太陰獨受其濁。蓋濁中之清者。由脾之轉輸。而充實於四肢。濁中之濁者。歸於六腑也。首言清陽之在上。次言發於外內之腠理。此言充實於四旁。蓋陽氣者。若天與日。位居尊高。而運用於六合九州之外內者也。)


水為陰。火為陽。


陽為氣。陰為味。


(水性潤下。故為陰。火性炎上。故為陽。清陽上升。故為氣。濁陰下降。故為味。蓋以水火而征兆氣味之陰陽也。)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陰為味。陰成形。地食人以五味。以養此形。故味歸形。陽化氣。諸陽之氣。通會於皮膚肌腠之間。以生此形。故形歸氣。陽氣生於陰精。故氣歸於精。水穀之精氣。以化生此精。故精歸於化也。)


精食氣。形食味。


(水穀之精氣。以生此精。精、食氣也。五味入胃。以養此形。形、食味也。)


化生精。氣生形。


(水穀之精氣。以化生此精。諸陽之神氣。以生養此形。蓋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氣味化生此精氣。以生養此形也。)


味傷形。氣傷精。


(夫形食味。精食氣。如飲食之氣味太過。則反傷其精形矣。)


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精為元氣之本。氣乃精之化也。形食味而味歸形。味傷形則及於氣矣。此節論飲食之陰陽氣味。以生精氣之陰陽而養此形。)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王氏曰。味有實。故下流於便溺之竅。氣無形。故上出於呼吸之門。)


味濃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濃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味為陰。而味濃者為純陰。薄者為陰中之陽。氣為陽。而氣濃者為純陽。薄者為陽中之陰。此陰陽之中而又分陰陽也。)


味濃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濃則發熱。


(味濃為陰中之陰。降也。故主下泄。味薄為陰中之陽。升也。故主宣通。氣薄為陽中之陰。降也。故主發泄。氣濃為陽中之陽。升也。故主發熱。此節論氣味之陰陽升降。)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夫氣為陽。火為陽。合而言之。氣即火也。少陽三焦之氣。生於命門。游行於外內。合於包絡而為相火。然即少陽初生之氣也。歸於上焦而主納。於中焦而主化。納化水穀之精微。而生此精。以養此形。故承上文而言。五味太過。則有傷於氣。而陰火太過。亦有傷於氣矣。蓋氣生於精。而精之所生。由氣之所化。形食其味。而味之入胃。亦由氣化以養此形。是氣之不可有傷者也。故曰。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蓋陽亢則火壯而生氣反衰。陽和則火平而氣壯盛矣。如火壯於內則食氣。氣盛於內則食火。食、猶入也。言火壯則氣並於火。氣盛則火歸於氣。氣火之合一也。如火壯於外則散氣。火平於外則生氣。故曰相火為元氣之賊。欲養此精氣形者。又當平息其火焉。王子方曰。壯火之氣。少火之氣。是氣即火之氣也。)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言氣味固分陰陽。而味中復有陰陽之別。辛走氣而性散。甘乃中央之味。而能灌溉四旁。故辛甘主發散為陽也。苦主泄下。而又炎上作苦。酸主收降。而又屬春生之木味。皆能上涌而下泄。故酸苦涌泄為陰也。)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


(馬氏曰。用酸苦之味。至於太過。則陰勝矣。陰勝則吾人之陽分。不能敵陰寒。而陽斯病也。用辛甘之味。至於太過。則陽勝矣。陽勝則吾人之陰分。不能敵陽熱。而陰斯病也。所謂陽勝則陰病者。何也。以陽勝則太熱。彼陰分安得不病乎。所謂陰勝則陽病者。何也。以陰勝則太寒。彼陽分安得不病乎。)


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苦化火。酸化木。久服酸苦之味。則反有木火之熱化矣。辛化金。甘化土。久服辛甘之味。則反有陰濕之寒化矣。所謂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寒傷形。熱傷氣。氣傷痛。形傷腫。


(陽化氣。陰成形。寒則陰盛。故傷形。熱則陽盛。故傷氣。氣無形故痛。陰有形故腫也。)


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夫形歸氣而氣生形。陰陽形氣之相合也。故氣傷則轉及於形。形傷則病及於氣矣。以上論氣味陰陽寒熱偏勝之為病。)


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干。寒勝則浮。濕勝則濡瀉。


(此以下論天之四時五行。人之五臟五氣。外感六淫。內傷五志。亦有陰陽寒熱之為病也。


風性動搖。故風勝則動。熱氣傷陰。故熱勝則腫。燥傷津液。故燥勝則干。


寒氣傷陽。故神氣乃浮也。


濕淫所勝。則脾土受傷。而為濡瀉之病矣。風熱、天之陽氣也。


寒燥濕、天之陰氣也。


乃四時五行之陰陽偏勝而為病也。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氣。故在地為水。在天為寒。在地為火。在天為暑。在地為金。在天為燥。在地為土。在天為濕。在地為木。在天為風。天有四時五行之生長收藏。而化生陰陽之六氣也。此言天之四時五行。成象成形者。而應乎陰陽也。)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化五氣者。化五行之氣也。肝志為怒。心志為喜。脾志為悲。肺志為憂。腎志為恐。以五氣而生五臟之志也。此言人之五臟。化生五氣五志。有形無形者。而應乎陰陽也。)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喜怒由內發。故傷陰陽之氣。外淫之邪。由皮毛而入於肌絡臟腑。故寒暑傷形。馬氏曰。舉喜怒而凡憂思恐可知矣。舉寒暑而凡燥濕風可知矣。王子方曰。四時之氣。總屬寒暑之往來。五志內傷。亦歸重陰陽之二氣。故下文曰。暴怒傷陰。暴喜傷陽。本神篇曰。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是以五行五氣論陰陽可也。以寒暑喜怒論陰陽亦可也。若膠執於文字以論陰陽。則固矣。)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


(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喜屬陽而怒屬陰也。是以卒暴而怒。則有傷於陰矣。卒暴之喜。則有傷於陽矣。陰陽之氣。厥逆上行。則五臟之氣滿於脈。而離脫於真藏之形矣。此言寒暑傷在外形身之陰陽。喜怒傷於內藏氣之陰陽也。張兆璜曰。傷陽則氣厥於上。傷陰則血滿於脈。)


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


(經曰。智者之養生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若喜怒不恆。寒暑過度。則表裡陰陽俱損。生何可以固久乎。此總結上章之意。)


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


(承上文而言。天有四時之寒暑。人有五氣之陰陽。合而論之。在天陰陽之邪。又由吾人之陰陽氣化也。是以受天之陰邪而必陽。受陽邪而必陰。王子方曰。此篇論天之四時五行。合人之五臟五氣。是以有言天節。有言人節。有分而論者。有合而論者。)


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春傷於風。夏生飧泄。夏傷於暑。秋必■瘧。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秋冬、時之陰也。寒濕、氣之陰也。冬傷寒。秋傷濕。謂之重陰。冬傷寒而春必溫。秋傷濕而冬咳嗽。乃重陰而變陽病也。春夏、時之陽也。風暑、氣之陽也。春傷風而夏傷暑。謂之重陽。春傷風而飧泄。夏傷暑而秋病■瘧。乃重陽而變陰病也。夫寒邪伏藏。春時陽氣外出。化寒而為溫熱也。暑氣伏藏。秋時陰氣外出。化熱而為陰瘧也。此天之陰陽。又由吾身之陰陽而變化也。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陽病者。上行極而下。故變為飧泄之陰病矣。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故變為咳嗽之陽證矣。此四時之陰陽。又由吾身之陰陽而升降也。■瘧、三陰瘧也。王子方曰。故曰者。引生氣篇之文以證明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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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名。溪穀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內之應。皆有表裡。有信然乎。


(帝言人之臟腑形身。與天之四時陰陽。外內相應。惟上古聖人。能論理人形。與天地參合。是以岐伯論天之五方五氣五色五音。地之五行五味。以應人之五體五臟五竅五志也。六合、謂十二經脈之合也。足太陽與足少陰為一合。足少陽與足厥陰為二合。足陽明與足太陰為三合。手太陽與手少陰為四合。手少陽與手厥陰為五合。手陽明與手太陰為六合。各從其經正而相通也。氣穴者。經氣所注之穴。有三百六十五穴。以應一歲。而各有定處。各有定名也。溪穀者。大小之分肉。連於骨而生起也。分部者。皮之分部也。皮部中之浮絡。分三陰三陽。有順有逆。各有條理也。言天地之四時陰陽。盡有經緯紀綱。應人形之外內。皆有表有裡也。)


岐伯對曰。東方生風。


(風乃東方春生之氣。故主生風。)


風生木。(寅卯屬木。春氣之所生也。)


木生酸。(地之五行。生陰之五味。)


酸生肝。(陰之所生。本在五味。故酸生肝。此言內之五臟。外之筋骨皮肉。皆收受四時五行之氣味而相生。故曰。外內之應。皆有表裡也。)


肝生筋。筋生心。


(肝之精氣生筋。筋之精氣生心。內之五臟。合五行之氣。而自相資生也。)


肝主目。(肝氣通於目。肝和則目能辨五色。故目為肝所主。)


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


(承上文而言。在天之五方五氣。在人之五臟五體。在地之五味五行。皆陰陽變化之為用也。陰陽變化之道。其在天為玄。玄、幽遠也。玄生神。神者。陰陽不測之謂。是以在天為六氣。而在地為五行也。其在人為道。道者。陰陽五行不易之理也。道生智。智者。五臟之神志魂魄。因思慮而處物。是以人之五臟。生五神。化五志也。其在地為化。物生謂之化。化生萬物。而五味之美。不可勝極也。)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臟為肝。


(按天元紀大論曰。陰陽不測謂之神。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天為寒。在地為水。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此陰陽不測之變化。是以在天則為風為熱為濕為燥為寒。在地則為木為火為土為金為水。在體則為筋為脈為肉為皮毛為骨。在臟則為肝為心為脾為肺為腎。在聲則為呼為笑為歌為哭為呻。在變動則為握為憂為噦為咳為栗。在竅則為目為舌為口為鼻為耳。在色則為蒼黃赤白黑。在味則為酸苦甘辛鹹。在音則為宮商角徵羽。在志則為喜怒憂思恐。此皆陰陽應象之神化也。)


在色為蒼。(薄青色。東方木色也。)


在音為角。(角為木音。和而長也。)


在聲為呼。(呼、叫呼也。在志為怒。故發聲為呼。)


在變動為握。(變動、臟氣變動於經俞也。握者。拘急之象。筋之證也。)


在竅為目。(目者。肝之官也。)


在味為酸。(木之味也。)


在志為怒。(肝者。將軍之官。故其志在怒。)


怒傷肝。(用志太過。則反傷其體矣。)


悲勝怒。(悲為肺志。以情勝情也。)


風傷筋。(能生我者。亦所能害我也。)


燥勝風。(燥屬西方之金氣。四時五行之氣。有相生而有相制也。)


酸傷筋。(能養我者。亦能傷我也。)


辛勝酸。(辛為金味。故能勝酸。金勝木也。)


南方生熱。(南方主夏令。故生熱。)


熱生火。(夫火生熱。今以在天之熱而生火。正陰陽不測之變化。)


火生苦。(炎上作苦。火生苦味也。)


苦生心。(苦、心之味也。味為陰。臟亦為陰。故味生臟。)


心生血。(血乃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故血者神氣也。)


血生脾。(由本臟之所生。而生及相生之臟。)


心主舌。(心氣通於舌。心和則能知五味。故舌乃心之主。)


其在天為熱。


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臟為心。


(風寒暑濕燥火。天之陰陽也。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人之陰陽也。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人則參天兩地者也。先言體而後言臟者。人秉天地之生氣。自外而內也。)


在色為赤。(南方之火色也。)


在音為徵。(徵為火音。和而美也。)


在聲為笑。(心志喜。故發聲為笑。)


在變動為憂。(心獨無俞。故變動在志。心氣並於肺則憂。)


在竅為舌。(舌者。心之官也。)


在味為苦。(火之味也。)


在志為喜。(心中和樂則喜。)


喜傷心。(過於喜。則心志自傷。)


恐勝喜。(恐為腎志。水勝火也。)


熱傷氣。(熱則氣泄。故熱傷氣。)


寒勝熱。有亢害則有承制。陰陽五行之自然也。苦傷氣。


(苦乃火味。故亦傷氣也。)


咸勝苦。(咸為水味。故勝苦。)


中央生濕。(中央主土。而灌溉四旁。故生濕。)


濕生土。(在天為氣。在地成形。以氣而生形也。)


土生甘。(土主稼穡。稼穡作甘。)


甘生脾。(地食人以五味。甘先入脾。故主生脾。)


脾生肉。(脾之精氣。主生肌肉。)


肉生肺。(五行之相生者。以所生之氣而相生也。)


脾主口。(脾氣通於口。脾和則能知穀味。故脾主口。)


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臟為脾。


(人之形身臟腑。由五行五氣而生。五氣五行。又歸於神化。)


在色為黃。(中央土色也。)


在音為宮。(宮為土音。大而和也。)


在聲為歌。(脾志思。思而得之。則發聲為歌。)


在變動為噦。(氣逆於肺胃之間。則為噦。胃之上。肺之下。脾之分也。故脾氣變動則為噦。)


在竅為口。(脾者。主為衛使之迎糧。故脾竅在口。)


在味為甘。(土之味也。)


在志為思。(因志而任變謂之思。脾主運用。故所志在思。)


思傷脾。(五臟化五氣。以生五志。用志則傷氣。氣傷則臟傷。)


怒勝思。(怒為肝志。故能勝思。)


濕傷肉。(脾主肉而惡濕。故濕勝則傷肉。)


風勝濕。(風乃木氣。故勝土濕。)


甘傷肉。(味傷形也。)


酸勝甘。(酸乃木味。故勝土之甘。)


西方生燥。(西方主秋金之令。故其氣生燥。)


燥生金。(因氣而生形。)


金生辛。(因形而成味。)


辛生肺。(因味而生臟。)


肺生皮毛。(因臟而生形。)


皮毛生腎。(肺氣主於皮毛。因金氣而生腎。肺主鼻。


(肺氣通於鼻。肺和則鼻能知香臭。故肺主開竅在鼻。)


其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人為萬物之靈。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者。感天地之形氣而化生也。)


在色為白。(肺金之色也。)


在音為商。(西方之音。輕而勁也。)


在聲為哭。(肺志在悲。故發聲為哭。)


在變動為咳。(臟氣變動。則及於喉而為咳。)


在竅為鼻。(鼻者。肺之竅也。)


在味為辛。(金之味也。)


在志為憂。(精氣並於肺則憂。)


憂傷肺。(過則損也。)


喜勝憂。(喜則氣散。故能勝憂郁。)


熱傷皮毛。(秋令燥熱。反傷皮毛。)


寒勝熱。(嚴肅之令復。則炎爍之氣消。)


辛傷皮毛。(氣主皮毛。辛散氣。故傷皮毛。)


苦勝辛。(火味勝金也。)


北方生寒。(北方主水故生寒。)


寒生水。(形生氣而氣生形也。)


水生咸。(水味鹹。故咸生於水。)


咸生腎。(味之咸者。主生養腎。)


腎生骨髓。(腎之精氣。生長骨髓。)


髓生肝。(腎之精髓。復生肝木。言五臟之相生。由天之五氣。地之五味之所生也。)


腎主耳。(腎氣通於耳。腎和則耳能聞五音。故腎氣所主在耳。)


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臟為腎。


(五方生五氣。五氣生五行。五行生五味。五味生五體。五臟者。言人本天地之形氣而生成也。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臟為腎者。言天地人之成象成形者。皆本於陰陽不測之變化。)


在色為黑。(色有陰陽也。)


在音為羽。(聲有陰陽也。)


在聲為呻。(呻者。伸也。腎氣在下。故聲欲太息而伸出之。)


在變動為栗。(栗、戰栗貌。寒水之氣變也。)


在竅為耳。(腎開竅於耳。)


在味為咸。(水之味也。)


在志為恐。(腎藏志。而為作強之官。故慮事而時懷惕厲也。)


恐傷腎。(靈樞經曰。恐懼而不解。則傷精明感腎也。)


思勝恐。(思慮深。則處事精詳。故勝恐。)


寒傷血。(寒甚則血凝泣。故傷血。王子方問曰。風傷筋。濕傷肉。以本氣而傷本體也。在心則曰熱傷氣。在腎則曰寒傷血者。何也。曰。氣為陽。血為陰。火為陽。水為陰。心主火而為熱。腎主水而為寒。是以熱傷氣而寒傷血者。同氣相感也。下文曰。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水火者。陰陽之兆征也。心腎為水火陰陽之主宰。故所論雖與別臟不同。而亦是本氣自傷之意)


燥勝寒。(燥主秋熱之令。故能勝寒。)


咸傷血。(咸走血。故食咸則傷血矣。)


甘勝咸。(甘為土味。故能勝咸。莫子晉問曰。五方注釋。曷多不同。曰。陰陽之道。變化無窮。是以五方之經文。亦少有差別。愚故引經注經。各盡其義。學人引而伸之。總不外乎陰陽之大道也。)


故曰。


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天覆於上。地載於下。天地位而萬物化生於其間。)


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


(陰陽之道。其在人則為男為女。在體則為氣為血。)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在天地六合。東南為左。西北為右。陰陽二氣。於上下四旁。晝夜環轉。而人之陰陽。亦同天地之氣。晝夜循環。故左右為陰陽之道路。)


水火者。陰陽之兆征也。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為陽。水為陰。水火有形。故為陰陽之征兆。)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乾知大始。坤以簡能。而生萬物。)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


(陰靜於內。陽動於外。陰陽動靜而萬物化生。上文論天地陰陽之氣。運用於上下四旁。此復言陰陽之氣。又有外內之所主也。在天地則天包乎地之外。其在人則陽為陰之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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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7:01:39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法陰陽奈何。


(帝言何以取法天地陰陽之氣。而為調治之法也。高士宗曰。按以下岐伯所答。如陽勝則身熱。陰勝則身寒。乃陰陽偏勝之為害也。如能知七損八益。是能調養吾身中之陰陽損益。而不為邪所傷也。如人之右耳目不如左明。左手足不如右強。乃法象天地四方之盛虛也。如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旁人事以養五臟。乃取法天地以養人也。如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嗌。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是天地之氣而應象於人。如暴氣象雷。逆氣象陽。是人之氣而應象於天地也。如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是取法陰陽之道。而為用針之法。如善診者。察色以脈。先別陰陽。是取法陰陽之理。而為診視之法也。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陽病治陰。陰病治陽。是審別陰陽而為救治之法也。此篇論天地陰陽。五方五行之氣。以應人之形身臟腑。至於延醫調養。亦皆取法乎陰陽。故曰陰陽應象大論。)


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干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陽勝乃火熱用事。故身熱。熱在表則腠理閉。熱在裡則喘粗。陰勝在腹。則為之俯。陽勝在背。則為之仰。陽勝於周身。則汗不出而熱也。腎主精液。齒干、精液竭矣。心主血液。煩冤、血液枯矣。腹滿、中焦之生氣絕矣。此陽熱偏勝之死證。然能苟延於冬。則不能幸免於夏。蓋言人之陰陽。又配合天地四時之陰陽。而為生死也。)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栗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陰勝則陽虛。故汗出。陰寒在表則身常清。在裡則數栗而寒也。四肢為諸陽之本。表裡俱寒則四肢厥冷。四肢厥逆則腹虛滿矣。乃陰寒偏勝之死證。得夏月之陽熱。尚可救其陰寒。此陰陽之變。能為形身作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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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7:01:57 | 只看該作者

帝曰。調此二者奈何。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女子以七為紀。男子以八為紀。七損八益者。言陽常有餘。而陰常不足也。然陽氣生於陰精。知陰精之不足。而無使其虧損。則二者可調。不知陰陽相生之道。而用此調養之法。則年未半百而早衰矣。)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男子以八為期。故四十而居半。陰氣、腎氣精氣也。陰氣漸虛。則起居自倦矣。)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


(經曰。腎虛肝虛脾虛。皆令人體重煩冤。又曰。液脫者。骨肉屈伸不利。年五十而精液血液皆虛。是以體重而不輕便也。精氣虛而不能並於上。則耳目不聰明矣。)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


(人年六十。已逾七八之期。天癸竭。腎氣大衰。而陰事痿矣。九竅為水注之氣。精水竭而精氣衰。則九竅為之不利也。精竭於下。水泛於上。而涕泣俱出矣。解精微論曰。精神去。目涕泣出。王子方曰。調此二者。重在七損。故曰陰氣自半。曰體重。曰陰痿。夫起居動作為陽。耳目九竅為陽。曰起居衰矣。曰耳目不聰明。九竅不利。自陰虛而衰及於陽也。)


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


(知七損八益。而能固守其精。則陰陽俱盛。而筋骨壯強。不知陰陽所生之原。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至半百而衰老矣。)


故同出而名異耳。(神氣生於陰精。故同出於天乙之真。而有精氣神三者之異名耳。)


智者察同。


愚者察異。愚者不足。智者有餘。


(察、知也。省也。智者省察其陰陽。同出於天真。不妄作勞。則陽完而陰亦固矣。精神內守。則陰盛而氣亦外強。知陰陽之交相生固。則精氣常為有餘。愚者止知名之有異。如煩勞則陽氣外張。而不知精亦內絕。如逆之傷腎。則春陽之氣。亦無所資生。不知陽為陰之固。陰為陽之根。而精氣恆不足矣。)


有餘則耳目聰明。


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


(有餘則陽氣充而耳目聰明。精血足而身體強健。精神完固。能卻老而全形。壯者益充滿而平治也。王子方曰。上文曰體重。耳目不聰明。此節曰耳目聰明。身體強健。又見其陰陽互相資益之妙。)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


(此言治世之聖人。與逸世之真人至人不同。壽僅可以百數。然亦有修身之道。而壽命無窮。與天地終始。行所無事。則外不勞形。內無思想。恬虛無。則精神內守。真氣從之。其知道者。亦歸於真人。高士宗曰。此節照應首篇之聖人。外不勞形於事。內無思想之患。以恬愉為務。以自得為功。精神不散。亦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此言天地陰陽之所不能全。惟其陰陽精氣營運。故能生長收藏。化生萬物。其在人亦當配天地以養頭足。勿使邪氣居之。天不足西北者。陽中之陰不足也。故西北方陰也。而人之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左為陽而右為陰。陰不足於上也。地不滿東南者。陰中之陽不足也。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右為陰而左為陽。陽不足於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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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何以然。


岐伯曰。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


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


(天有精。地有形。東方陽也。其精氣上升而並於上。並於上則上盛而下虛。故使人之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其精氣下降而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人之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此以天地之左右而言也。王子方曰。上編論陽氣生於陰精。此復言天有精。而精氣上下交並。是陰精又生於天也。)


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


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此以形身論之。其在上則右虛。在下則左虛。是天地陰陽之所不能全。而人身亦有左右之不足也。上文言天地左右之上下。此言人身上下之左右。王子方曰。俱感於邪。然後知虛處之病甚。)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裡。故能為萬物之父母。


(天有所生之精。地有所成之形。天有八方之紀綱。地有五行之道理。其精氣交通於九州八方之外。故能為萬物生長之父母。又非止於上下之交並而已。)


清陽上天。濁陰歸地。


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


(言天地之體位。雖有東西南北之不足。而神明為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化生萬物。神明者。生五氣。化五行者也。)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旁人事以養五臟。


(上配天以養耳目之聰明。下象地以養腰以下之不足。節五味。適五志。以養五臟之太和。雖有賊邪。而勿能居之矣。此篇曰聖人。曰賢人。謂惟賢聖能法則天地。逆從陰陽。恬■虛無。精神內守。可使益壽。無有終極之時。而皆歸於真人也。)


天氣通於肺。


(肺臟屬乎乾金。位居至高。而主周身之氣。故與天氣相通。此復言非惟頭之上竅通乎天。從腰以下以象地。而五臟六腑九竅六經。皆與天地之氣相通。惟賢人能法天之紀。用地之理以治身。故災害不能及也。)


地氣通於嗌。


(嗌乃胃腑之門。主受濕濁之氣以入胃。故與地氣相通。太陰陽明篇曰。喉主天氣。嗌主地氣。)


風氣通於肝。


(風生木。木生肝。外內之氣相通也。)


雷氣通於心。


(雷、火之發聲也。心為火臟。氣相感召。故與心相通。)


穀氣通於脾。


(脾為土臟。而主司轉運。穀氣、山谷之通氣也。故與脾氣相通。)


雨氣通於腎。


(腎為水臟。雨氣。寒水之氣也。)


六經為川。


(六經、手足三陰三陽之經脈也。外內環轉。如川流之不息。)


腸胃為海。(腸胃受盛水穀。如海之無所不容。又胃為水穀之海。而外合海水。腸為受盛之官。)


九竅為水注之氣。(精氣通上竅。水濁出下竅。)


以天地為之陰陽。(陰陽者。天地之道也。以天地之道。通乎身之陰陽。)


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汗出於陰液。由陽氣之宣發。故曰陽加於陰謂之汗。雨乃地之陰濕。亦由天氣之所化施。故可方人之汗。)


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風出於地之隧穀。陽氣發於裡陰。以疾風名之者。言陽氣之行。身有道。無少逆滯者也。)


暴氣象雷。逆氣象陽。(氣暴如雷火之發。氣逆如陽熱之勝。此復言陽氣之如風。行於上下四旁。無暴無逆也。)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人之陰陽。通乎天地。天有八紀。地有五裡。為治不取法天地之陰陽。則災害至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天之邪氣。始傷皮毛。由皮毛而至肌肉筋脈。由經脈而入於臟腑。故如風雨之驟至。而易入於內也。獨言風者。風為百病之長。而能開發皮腠。)


故善治者治皮毛。


(陽氣者。衛外而為固也。天之陽邪。始傷皮毛氣分。故善治者。助陽氣以宣散其邪。不使內入於陰也。)


其次治肌膚。


(邪在皮毛。留而不去。則入於肌膚矣。肌膚尚屬外之氣分。亦可使邪從外解。故其治之次也。)


其次治筋脈。


(邪在肌膚。留而不去。則入於經絡矣。經脈內連臟腑。外絡形身。善治者。知邪入於經。即從經而外解。不使內干臟腑。此為治之法。又其次也。靈樞經曰。邪留而不去。或著經脈。或著於膂筋。)其次治六腑。(金匱要略曰。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邪入於經。留而勿治。則入於裡矣。故止可從腑而解。)


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六臟之脈。屬臟絡腑。六腑之脈。屬腑絡臟。臟腑經氣。連絡相通。邪入於內。而又不從腑解。則干及於臟矣。邪在五臟經氣之間。尚可救治而生。如干臟則死矣。故曰半死半生也。夫皮膚氣分為陽。經絡血分為陰。外為陽。內為陰。腑為陽。臟為陰。邪在陽分為易治。邪在陰分為難治。以上論為治之道。當取法乎陰陽。)


故天之邪氣。


感則害人五臟。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天之邪氣。由形層而入於裡陰。故感則害人五臟。水穀入胃。寒溫不適。飲食不節。而病生於腸胃。故害於六腑。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感則害皮肉筋脈。夫臟為陰。腑為陽。經脈血分為陰。皮肉氣分為陽。天地之邪。有陰有陽。水穀之氣。有熱有寒。而病患之形身臟腑。亦有陰陽之別也。)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此言用針者。當取法乎陰陽也。夫陰陽氣血。外內左右。交相貫通。故善用針者。從陰而引陽分之邪。從陽而引陰分之氣。病在左者取之右。病在右者取之左。以我之神。得彼之情。以表之證。知裡之病。觀邪正虛實之理而補瀉之。見病之微萌。而得其過之所在。以此法用之。而不致於危殆矣。)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


(此言善診者。宜審別其陰陽也。夫色為陽。血為陰。然色有陰陽。而脈有陰陽。故善診者。察色按脈。當先審別其陰陽。)


審清濁而知部分。


(夫色有清明。有濁暗。五色之見於面也。各有部分。審清濁。則知病之從來。知部分。則知病之所在。)


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


(金匱要略曰。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心中上氣者咳。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唾沫。又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則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又曰。病患語聲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平脈篇曰。病患欠者。無病也。脈之而呻者。病也。言遲者。風也。搖頭者。裡痛也。裡實護腹。如懷卵物者。心痛也。此以望聞而知其病之所苦也。)


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觀四時所應之脈。而知病之所主者何臟。)按尺寸。


觀浮沉滑澀。而知病所生以治。


(寸主在上為陽。尺主在下為陰。浮為在表為陽。沉為在裡為陰。滑主氣為陽。澀主血為陰。審察脈之上下表裡氣血。而知病之生於陰。生於陽。而以法治之也。)


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夫診有五過。診無差誤。則治之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


(此以下。言治病者。亦當取法於陰陽也。夫針石所以治外者也。病之始起。尚在於外。故可刺而已。其病盛者。勿去其針。待其衰而後已。言始起在外在陽。盛則在裡在陰也。)


故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病之始起。則輕而淺。久則重而深。故因其輕而發揚之。因其重而少減之。因其病勢少衰而彰逐之。蓋病之盛者。不可急逆。經曰。微者逆之。盛者從之。避其來銳。擊其惰歸。此之謂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形、謂形體肌肉。精、謂五臟之陰精。夫形歸氣。氣生形。溫熱氣勝者。主補陽氣。故形不足者。當溫之以氣。五臟主藏精者也。五味入口。各歸所喜。津液各走其道。故五味以補五臟之精。靈樞經曰。諸部脈小者。血氣皆少。其陰陽形氣俱不足。勿以針。而當調以甘和之藥可也。是不足者。不可妄用其針。又當溫補其氣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於內。


(人有三部。在上為陽。在下為陰。病在胸膈之上者。因其上而發越之。其在胸腹之下者。因其下而引去之。其在中者。宜從內而瀉泄之。此言病之有上下陰陽。而治之有法也。)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漬、浸也。古者用湯液浸漬。取汗以去其邪。此言有邪之在表也。)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邪在皮毛。取汗而發散之。)其■悍者。按而收之。


(氣之悍利者。宜按摩而收引。)其實者。散而瀉之。


(陽實者宜散之。陰實者宜瀉之。此言病之有表裡陰陽。而治之亦有法也。)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


(陰陽者。天之道也。剛柔者。地之道也。參合天地之氣者。人之道也。)


陽病治陰。陰病治陽。


(治、平治也。如感天之陽邪。則當治人之陰氣。陰氣盛而陽熱之邪自解矣。如感天之陰邪。則當治人之陽氣。陽氣盛而陰寒之邪自散矣。此邪正陰陽之各有對待。而善治者之有法也。)


定其血氣。各守其鄉。


(承上文而言。如邪在氣分。則當守其陰血。而勿使邪入於陰。如邪在血分。則當守其陽氣。而勿使陰邪傷陽。定其血分氣分之邪。而各守其部署。蓋陽邪傷氣。陰邪傷血。氣血內守。則邪不敢妄侵。此即上文對待之意。)


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經曰。邪之所湊。其正必虛。實者邪氣實。而虛者正氣虛也。血實者決之使行。氣虛者掣之使升。蓋陽氣發原於下也。上節言各守其陰陽氣血。使邪之不敢妄傳。此復言其在血分而血實者。宜行血以驅邪。邪在氣分而氣虛者。宜提掣陽氣以助正。此又邪正對待之一法也。按此篇論天地人之陰陽相應。而針石延醫。亦皆法乎陰陽。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蓋陰陽之在人。為男為女。在身。為氣為血。故末結其氣血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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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7:05:16 | 只看該作者

第六篇陰陽離合論

 

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


其故何也。


(按此篇論三陰三陽之氣。皆出於地之陰。出則為陽。合則歸陰。與天地定位。日月呈象之陰陽不同。


故帝設此問。而名曰陰陽離合論也。


陰陽系日月論曰。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


其合之於人。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


月生於水。故在下者為陰。


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曰大小月。


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與日月論文義相同。)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數上聲陰陽者。有名而無形。不可勝數。然其要道。歸於一也。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莫子晉曰。天地定位。日月營運。寒暑往來。陰陽出入。總歸於太極一氣之所生。)


天覆地載。萬物方生。


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天覆地載。萬物方生。言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然天地之化育萬物。由四時之陰陽出入。而能生長收藏。為萬物之終始。未出地者。命曰陰處。言處於陰中。而為陰中之陰。則出地者為陽。其名曰陰中之陽。言從陰中所出而為陽也。)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向明處曰正。予、我也。言在地之氣。乃陰中之陰。故陰為之主。以我所主之氣。而向明處欲出者為陽。故曰陽予之正也。如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乃室之向明處也。後曰太衝。乃陰為之主也。是以三陽皆根起於陰。)


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


(生長收藏者。地之陰陽也。春夏秋冬者。天之陰陽也。此復言地氣之出入。又因天氣之四時、而為之生長收藏。此天地陰陽離合之常理。失常則天地四時之氣皆閉塞矣。夫天有陰陽。地有陰陽。三陰三陽之氣雖出於地。而又當於天之陰陽相交。)


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


(天地之陰陽。數之可十可百。推之可千可萬。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不可勝數也。如人之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手之十指為陽。足之十二經脈為陰。背為陽。腹為陰。左為陽。右為陰。外為陽。內為陰。腑為陽。臟為陰。與三陰三陽不相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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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7:05:45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愿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


(離則為三陰三陽。合則為一陰一陽。)


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


(南面者。人君聽治之位。故曰聖人。然人皆面南而背北。左東而右西。以聖人而推及於萬民也。南面為陽。故曰廣明。背北為陰。而曰太衝。太衝乃陰血之原。位處下焦。上循背裡。是以三陰以太衝為主。)


太衝之地。名曰少陰。


(太衝所起之地。為足少陰之處。)


少陰之上。名曰太陽。


(少陰與太陽合。陽出於陰。故在陰之上。)


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至陰、穴名。在足小指外側。太陽經脈之根。起於此也。結、交結也。按靈樞根結篇曰。太陽結於命門。命門者。目也。陽明結於顙大。顙大者。鉗耳也。少陽結於蔥籠。蔥籠者。耳中也。太陰結於太倉。少陰結於廉泉。厥陰結於玉英。)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


(身半以上。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地氣主之。陽出於陰。從下而上。故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先以前面為陽。此復以中身而上為陽。)


廣明之下。名曰太陰。


(太陰主中土。而為陰中之至陰。故位居廣明之下。)


太陰之前。名曰陽明。


(太陰與陽明合。並主中土。故位居太陰之前。)


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厲兌、穴名。在足大指次指之端。乃足陽明經脈之所起。)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


(太陽之氣在上。故曰少陰之上。兩陽合明曰陽明。在二陽之間而居中土。故曰太陰之前。厥陰處陰之極。陰極於裡。則生表出之陽。故曰厥陰之表。蓋以前為陽。上為陽。表為陽也。曰上曰前曰表者。言三陽之氣也。曰至陰厲兌竅陰者。言三陽之經脈也。手足十二經脈。主三陰三陽之氣。在經脈則分為三陰三陽。在氣相搏。命曰一陰一陽耳。)


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竅陰、穴名。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少陽主初生之氣。故名陰中之少陽。三陽之氣。皆出於陰。故曰陰中之陽。而只論足之三經也。)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


少陽為樞。


(陰陽之氣。分而為三陰三陽。故有開闔樞也。太陽者。巨陽也。為盛陽之氣。故主開。陽明合於二陽之間。故主闔。少陽乃初出之氣。故主樞。)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勿浮。命曰一陽。


(開闔者。如戶之扉。樞者。扉之轉牡也。舍樞不能開闔。舍開闔不能轉樞。是以三經者。不得相失也。開主外出。闔主內入。樞主外內之間。若摶於中而勿浮。則合而為一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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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愿聞三陰。


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


(陽氣出而主外。陰氣升而主內。)


然則中為陰。其沖在下。名曰太陰。


(陰陽二氣。皆出於下。陰氣出而在內。是以中為陰。其所出之太衝在下。而沖之上名曰太陰。衝脈為十二經脈之原。故三陰三陽。皆以太衝為主。)


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隱白、穴名。在足大指端。太陰為陰中之至陰。)太陰之後。名曰少陰。


(中為陰。故曰後曰前。言陰氣出於下。而並處於裡之中也。)少陰根起於涌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涌泉、穴名。在足心下。蜷指宛宛中。少陰乃一陰初生之氣。故為陰中之少陰。)少陰之前。名曰厥陰。


(少陰主水。厥陰主水生之木。故在少陰之前。)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大敦、穴名。在足大指三毛中。足厥陰肝經所出之井穴。陰在下。故論足之三陰也。十一月一陽初生。厥陰主十月。為陽之盡。故曰陰之絕陽。兩陰交盡。名曰厥陰。故為陰之絕陰。)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太陰者。三陰也。為陰之盛。故主開。厥陰為兩陰之交盡。故主闔。少陰為一陰之初生。故主樞。)


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勿沉。


命曰一陰。(陰氣從下而出。在內之中。摶聚而勿沉。命為一陰也。陽氣主浮。故曰勿浮。陰氣主沉。故曰勿沉。蓋三陽之氣。開闔於形身之外內。三陰之氣。開闔於內之前後。故曰陽在外。陰之使也。陰在內。陽之守也。)


陰陽HT■HT■。


積傳為一周。氣裡形表。而為相成也。


(HT■HT■、氣之往來也。陰氣積於內。陽氣傳於外。日出而陽氣始生。日中而陽氣隆。日晡而陽氣衰。日入而陽氣內歸於陰。一晝夜而為之一周。陰氣開闔於裡。陽氣出入於形表。而為陰陽離合之相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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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陰陽別論

 

黃帝問曰。人有四經十二從。何謂。


岐伯對曰。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


(四經者。春脈弦。夏脈鉤。秋脈毛。冬脈石。四時之經脈。以應四時之氣也。十二從者。手足三陰三陽之氣。從手太陰順行至足厥陰也。應十二月者。手太陰應正月寅。手陽明應二月卯。足陽明應三月辰。足太陰應四月巳。手少陰應五月午。手太陽應六月未。足膀胱應七月申。足少陰應八月酉。手厥陰應九月戌。手少陽應十月亥。足少陽應十一月子。足太陰應十二月丑。十二脈者。六腑六臟之經脈也。三陰三陽之氣。以應歲之十二月。十二月。復應有形之十二脈也。此篇論分別陰陽。以知死生。故曰陰陽別論。)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十二經脈。乃臟腑陰陽配合。故知陽者可以知陰。知陰者可以知陽。能知陰陽。可別死生。方盛衰論曰。持雌失雄。棄陰附陽。不知並合。診故不明。)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


(此節以胃臟藏真。而分別其陰陽也。胃脘之陽。資養五臟。五臟相生而各有五。是以五五二十五陽也。)


所謂陰者。真臟也。見則為敗。敗必死也。


(五臟為陰。臟者藏也。神藏而不外見者也。如無陽和之胃氣。而真臟之脈見。見則臟氣為敗。敗必死也。)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所謂二十五陽者。乃胃脘所生之陽氣也。胃脘者。中焦之分。主化水穀之精氣。以資養五臟者也。夫四時之脈。春弦。夏洪。秋浮。冬沉。長夏和緩。五臟之脈。肝弦。心洪。脾緩。肺澀。腎沉。如春時之肝脈微弦而長。心脈微弦而洪。脾脈微弦而緩。肺脈微弦而澀。腎脈微弦而沉。夏時之肝脈微洪而弦。心脈微洪而大。脾脈微洪而緩。肺脈微洪而澀。腎脈微洪而沉。四時五臟。皆得微和之胃氣。故為二十五陽也。)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能別陽和之胃氣。則一有不和。便可知病處。能別真臟之陰脈。則知肝脈至者。期十八日死。心脈至者。九日死也。此論真臟為陰。胃氣為陽。與上下二節。論經脈之陰陽不同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


(此復論十二經脈之陰陽也。手足三陽之脈。手走頭而頭走足。故曰三陽在頭。手足三陰之脈。足走腹而腹走手。故曰三陰在手也。十二經脈雖有手足陰陽之分。然皆一以貫通。手太陰肺脈。交於手陽明大腸。大腸交足陽明胃。胃交足太陰脾。脾交手少陰心。心交手太陽小腸。小腸交足太陽膀胱。膀胱交足少陰腎。腎交手厥陰心包絡。包絡交手少陽三焦。三焦交足少陽膽。膽交足厥陰肝。肝復交於手太陰肺。故所謂一也。)


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能別於陽之脈證者。知一陽二陽三陽之發病。及陽結之為病也。至於三陽搏鼓三日死。二陽俱搏十日死。忌、死忌也。言別於陽者。知所病之證。及死忌時也。別於陰之脈者。知一陰二陰三陰之發病。及肝之心。心之肺。以至於陰搏之死證。此論別手足三陰三陽之脈證也。)


謹熟陰陽。無與眾謀。


(此總結上文之意。所謂陰陽者。胃脘之陽。真臟之陰。手足之三陽。手足之三陰也。言審別陰陽之脈。謹熟之於心。應之於手。無與眾相謀論也。)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者為陽。


(此審別十二經脈之陰陽也。夫臟為陰。腑為陽。手足之陰陽。乃六臟六腑之經脈。故當以脈之來去動靜遲數。而分別其陰陽。)


凡持真脈之臟脈者。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此審別真臟胃脘之陰陽也。懸絕者。真臟脈懸而絕。無胃氣之陽和也。急者。肝死脈來。急益勁。如張弓弦也。六節藏象論。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此氣之數也。木生於地。故死於九九之數。肺主天氣。絕於六六之期。水火本於先天。故死於生成之數。脾土寄於四季。故絕於四日之周。五臟死期。總合大衍之數。按王氏皆以天地生成之數論之。馬氏論天干之五行相克。其間多有不合。夫臟腑具五行之氣。各有陰陽剛柔不同。不必執一而論。是以以下陰陽相搏。亦止少陰太陽。死於天地生成之數。余皆不合也。此節論真臟脈見之死期。與後節陰陽相搏之死期。又少有異同也。王子方曰。人秉天地之氣數而生。故應天地之氣數而死。氣數者。天地五行之數也。)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賁者。死不治。(此審別三陰三陽之發病也。二陽者。足陽明胃經也。夫人之精血。由胃腑水穀之所資生。脾主為胃行其精液者也。二陽病。則中焦之汁竭。無以奉心神而化赤。則血虛矣。水穀之精。脾無轉輸於五臟。則腎無所藏而精虛矣。男子無精。有不得為隱曲之事。在女子無血。則月事不得以時下矣。此病本於二陽。而發於心脾也。精血兩虛。則熱盛而生風。風熱交熾。則津液愈消竭矣。火熱爍金。而傳為喘急息肩者。死不治。蓋胃乃津液之生原。肺乃津液之化原也。按陰陽離合論。只論足之三陰三陽。此章亦先論足經。至末章曰三陰俱搏。三陽俱搏。是兼手經而言。故曰俱也。高士宗曰。不得隱曲。女子不月。病在腎也。風消肝木病也。息賁病在肺也。二陽之病傳。發於五臟而死。)


曰。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腫。及為痿厥■。


(■音善■音捐。三陽者。太陽之為病也。太陽之氣主表。邪之中人。始於皮毛。邪正相搏。發為寒熱之病矣。太陽主開。病則開闔不得。邪氣從之。逆於肉理。乃生癰腫。太陽為諸陽主氣而主筋。筋傷則為痿。氣傷則為厥也。■、■股也。■、酸疼也。此皆太陽筋脈之為病也。太陽之氣主表。而經脈發原於下。是以始病寒熱之在上在表。而漸為癰腫痿厥頹疝之在內在下也。張兆璜曰。太陽標陽而本寒。故為寒熱之病。謂其能為寒為熱。故曰為。)


其傳為索澤。其傳為頹疝。


(太陽之經氣。生於膀胱。膀胱者。主藏津液。氣化則出。太陽之氣。病熱於表。傳入於裡。則水津枯索而澤竭矣。頹疝。小腹控卵腫痛。所謂膀胱疝也。蓋始病標而及本。始病氣而及經與筋也。)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


(一陽者。少陽之氣病也。少陽主初生之氣。病則生氣少矣。足少陽相火主氣。氣少則火壯矣。火爍金故善咳。木火之邪。賊傷中土。故善泄也。)


其傳為心掣。其傳為隔。


(飲食於胃。濁氣歸心。脾胃受傷而為泄。故心虛而掣痛矣。靈樞經云。脾脈微急為膈中。又曰。飲食不下。隔塞不通。邪在胃脘。此皆少陽之木邪干土。亦始病氣而後及經與腑也。)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風厥。


(二陽一陰者。陽明厥陰之為病也。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足陽明之脈病。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背為陽。厥陰主春陽肝木。故引背痛也。邪氣客於胃。厥逆從上下散。復出於胃。故為噫也。欠者。氣引而上也。胃是動病。善伸數欠。此厥陰風木厥逆之為病也。風木為病。干及胃土。故名風厥。)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二陰一陽者。少陰少陽也。少陽之氣。生於腎臟水中。經云。腎氣實則脹。三焦病者。腹氣滿。小腹尤堅。此腎氣與生陽並逆。故善脹。心腎之氣。不能相交。故心滿善氣也。善氣者。太息也。心系急則氣道約。故太息以伸出之。三焦、氣也。此一陽之氣病。故引論於三焦。)


三陽三陰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


(三陽三陰者。太陽三陰之為病也。偏枯者。半身不遂。痿易者。委棄而不能如常之動作也。太陽為諸陽主氣而主筋。陽氣虛。則為偏枯。陽虛而不能養筋。則為痿。脾屬四肢。故不舉也。此水腑為病。而逆乘脾土也。)


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弦。鼓陽至而絕曰石。陰陽相過曰溜。


(鉤當作弦弦當作鉤。此論四經之脈。以應四時也。鼓、動也。一陽之氣初升。故其脈如弦之端直。以應春生之氣也。一陰之氣初升。故其脈如毛之輕柔。以應秋陰之氣也。陽氣正盛。故其脈來盛去悠。如鉤之急。以應夏熱之氣也。至者為陽。陽氣伏藏。故脈雖鼓至而斷絕。以應冬藏之氣也。溜。滑也。陰陽相過。其脈則滑。長夏之時。陽氣微下。陰氣微上。陰陽相過。故脈滑也。此言人有四經。以應四時之氣也。)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


(內為陰。外為陽。臟為陰。腑為陽。承上文而言。人之經氣。陰陽相貫。外內循環。如陰不得陽氣以和之。則陰爭於內矣。陽不得陰氣以和之。則陽擾於外矣。高士宗曰。此言陰陽之氣不和。則為陽結陰結之病。若夫剛與剛。是陽傳於陽。陰傳於陰。乃陰陽相絕之死候也。)


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鳴。


(此言陰和於陽。而陰液不宜外泄者也。汗者。血之液也。魄汗、肺之汗也。夫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皮毛汗出。而精血仍藏於陰。如魄汗未藏。是奪汗而傷其精血矣。臟真高於肺。主行榮衛陰陽。肺臟之陰液外泄。則四臟之陰。並逆而起。起則上熏於肺。而使人喘急喉鳴。蓋五臟主藏精者也。精化而為血。血化而為汗。百脈雖朝於肺。而五臟相通。移皆有次。四逆而起。則失其次序旋轉之機矣。)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此言陽和於陰。而後謂之和也。夫外脈為陽。腑脈為陽。然皆本於五臟五行而生。故曰陰之所生也。陰之所生之陽脈。與所本之陰脈相和。而始名曰和。蓋陽予之正。陰為之主。既有所出。當有所入。是故剛與剛。則陽散而陰亡矣。)


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剛與剛。是陽不與陰和矣。陽不歸陰。則陽氣破散。陽氣外散。而孤陰亦內亡矣。)


淖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此言柔與柔而生氣絕也。淖、和也。陰與陰和。而剛柔不和。則陰無所生之陽矣。孤陰不生。則經氣乃絕。經氣已絕。不過三日四日而死也。)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


(五臟相克而傳。謂之死陰。相生而傳。謂之生陽。屬、類也。如肝之心。心之脾。脾之肺。肺之腎。皆謂之生陽。如心之肺。肺之肝之類。皆謂之死陰也。以陽臟相生而傳。故不過四日之偶數而死。以陰臟相克而傳。故不過三日之奇數而死也。莫子晉曰。三日者。不過天地之生數。四日者。不能盡五行之數終。)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心之肺謂之死陰。


(之、往也。傳也。夫肝脈傳肺。肺傳大腸。大腸傳胃。胃傳脾。脾傳心。心傳小腸。小腸傳膀胱。膀胱傳腎。腎傳心包絡。包絡傳三焦。三焦傳膽。膽傳肝。一臟一腑。一雌一雄。陰陽相間。循環無端。如肝之心。心之肺。肺之腎。腎之脾。此皆經氣絕而死不治者也。)


肺之腎謂之重陰。腎之脾謂之辟陰。死不治。


(肺之腎。亦生陽之屬。因肺腎為牝臟。以陰傳陰。故名重陰。辟、偏辟也。以水臟而反傳所不勝之脾土。故謂之辟陰。此皆不治之死候也。)


結陽者。腫四肢。


(此言陰陽之氣不和。自結而為病也。四肢為諸陽之本。氣歸形。氣結故形腫也。此概三陽而言也。)


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陰氣結於內而不得流行。則水亦留聚而下泄矣。一陰結。便血一升。二陰並結。便血二升。三陰俱結。便血三升。此概三陰而言也。辨脈篇曰。脈有陽結陰結者。何以別之。答曰。其脈浮而數。能食。不大便者。名曰陽結也。其脈沉而遲。不能食。身體重。大便反硬。名曰陰結也。蓋欲審別陰陽之氣結者。當以脈之去至動靜。浮沉遲數。以分陰陽。以證之腫四肢。知三陽並結。便血三升。知三陰並結也。以證之消。知結在二陽。當以二陽之法治之。證之隔。知結在三陽。當以三陽之法治之可也。)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結斜者。偏結於陰陽之間也。夫外為陽。內為陰。胃為陽。腎為陰。此結於形身之內。臟腑之外。胃腎空廓之間而為腫也。石水、腎水也。腎者胃之關。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此多偏於腎臟。故為多陰少陽而少腹腫也。)


二陽結。謂之消。


(二陽、陽明胃氣也。消、消渴也。蓋陽明氣結。則水穀之津液不生。以致消渴而為病也。按靈樞以五臟之脈微為消癉。蓋水穀之津液不資。則五臟之精氣俱微弱矣。)


三陽結。謂之隔。


(三陽、太陽也。太陽為諸陽主氣。太陽之氣。生於膀胱。從內膈而出於胸脅。從胸脅而達於膚表。陽氣結則膈氣不通。內膈之前。當胃脘賁門之處。膈氣逆。則飲食亦隔塞而不下矣。)


三陰結。


謂之水。


(三陰、太陰脾土也。脾為轉運之官。脾氣結。則入胃之水液不行。而為水逆矣。)


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


(一陰一陽者。厥陰少陽也。厥陰風木主氣。而得少陽之火化。風火氣結。則金氣受傷。是以喉痛而為痹也。痹者。痛也。閉也。)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搏者。尺脈滑利。而搏擊應手也。陽別者。與寸口之陽。似乎別出而不相貫。此當主有妊。蓋有諸內。而是以尺脈滑利如珠也。吳氏曰。此以下論脈也。)


陰陽虛。腸■死。


(陰陽、指尺寸而言。腸■、積下利也。夫榮衛氣血。皆由水穀之所資生。胃為受納之府。腸為傳導之官。陰陽兩虛。而又失其所生之本。故無望其生機矣。此言陰陽由腸胃水穀之所生也。)


陽加於陰。謂之汗。


(汗乃陰液。由陽氣之宣發。而後能充身澤毛。若動數之陽脈。加於尺部。是謂之汗。當知汗乃陽氣之加於陰液。而脈亦陽脈之加於陰部也。)


陰虛陽博。謂之崩。


(陰虛陽盛。則迫血妄行。)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搏俱音博三陰者。太陰也。俱搏者。脾肺二部俱搏擊應手。而無陽和之氣也。二者。偶之始。十者。陰之終。夜半者。陰盡而將一陽初生之時。太陰者。至陰也。以至陰之氣。而絕無生陽。故死於陰極之數也。董帷園曰。陰結陽結者。論陰陽之氣結也。剛與剛者。言腑脈傳腑。臟脈傳臟也。陰搏陽搏者。言十二經脈之陰陽不和也。)


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


(二陰者。少陰也。俱搏者。心腎二部俱搏擊應手也。少陰主水火陰陽之氣。天乙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十三日者。成數之終也。夕時者。日之終也。以水火之陰臟。故死於成數。而終於日終也。)


一陰俱搏。十日死。


(一陰者。厥陰也。俱搏者。肝與心主二部俱搏擊應手也。十日者。陰之終也。厥陰者。陰之盡也。以陰盡之氣。而死於陰數之終也。)


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


(三陽者。太陽也。鼓、動也。俱搏且鼓者。手足太陽之脈俱搏擊而且鼓動。陽極而絕無陰之和也。太陽與少陰為表裡。並主水火之氣。天乙生水。地二生火。以水火之陽腑。故死於天地之生數也。蓋天為陽。地為陰。天主生。地主成。故太陽死於生數。而少陰死於成數也。)


三陰三陽俱搏。心滿。腹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


(三陰三陽者。五行之氣也。陰陽二氣俱搏擊而不和。故盡五行之數終而死也。心滿。陽搏於上也。不得隱曲。陰搏於下也。腹居身半之中。陰陽相交者也。腹發盡者。陽盡發於上。陰盡發於下。而無陰陽中見之和也。此言上下陰陽之病。下文言寒熱陰陽之病。)


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三日死。


(二陽者。陽明也。俱搏者。手足陽明俱搏擊也。病溫者。病寒熱也。夫人之陰陽。由陽明水穀之所資生。二陽俱搏。則絕其陰陽所生之原矣。陰不得陽則病寒。陽不得陰則病熱。陰陽俱絕。不治之死證也。九乃陽之終。十乃陰之盡。不過十日者。死於陰陽之交盡也。上節言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陰陽二氣。不能一以貫通而自相搏擊。其為病死也若此。此言胃脘之陽。以生養陰陽五臟。二陽俱搏則陰陽並絕。其病死也如此。故末二節。獨表出其病證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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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4 17:09:00 | 只看該作者

第八篇靈蘭秘典論

 

黃帝問曰。愿聞十二臟之相使。貴賤何如。


(六臟藏神。六腑臟物。六臟六腑。皆謂之臟。故云十二臟也。相使者。六臟六腑。相為傳使也。受清者貴。受濁者賤。五臟之中。惟足太陰獨受其濁。故曰脾胃者。倉廩之官。)


岐伯對曰。悉乎哉問也。請遂言之。


(上章論手足三陰三陽之經脈。陰陽相間而傳。然所本於六臟六腑。故帝復問臟腑之相使貴賤。而伯稱其詳悉焉。王子方曰。血者。神氣也。心藏神。心主脈。故十二臟腑經脈。皆以心為主。)


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


(位居南面。靈應萬機。故為君主之官。清靜虛靈而主藏神。故神明出焉。)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位高近君。猶之宰輔。主行榮衛陰陽。故治節由之。)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肝氣急而志怒。故為將軍之官。主春生之氣。潛發未萌。故謀慮出焉。)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膽秉剛果之氣。故為中正之官。有膽量則有果斷。故決斷出焉。)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膻中者。心主之宮城。心主包絡。位居膻中。而代君行令。故為臣使之官。心志喜。心主代君宣布。故喜樂出焉。)


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


(脾胃運納五穀。故為倉廩之官。五味入胃。脾為轉輸。以養五臟氣。故五味出焉。)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大腸居小腸之下。小腸之受盛者。賴以傳道。濟泌別汁。變化糟粕。從是出焉。)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小腸居胃之下。胃之運化者。賴以受盛。而凡物之所化者。從是出焉。)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


(伎、多能也。巧、精巧也。腎藏志。志立則強於作用。能作用於內。則伎巧施於外矣。)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


(決、通也。瀆、水道也。三焦下俞。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三焦主氣。氣化則水行。故為決瀆之官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膀胱為水腑。乃水液都會之處。故為州都之官。水穀入胃。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膀胱。故為津液之所藏。氣化則水液營運而下出矣。)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十二官者。經脈相通。剛柔相應。失則災害至矣。)


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歿世不殆。以為天下則大昌。


(五臟六腑。心為之主。君主神明。則十二官各安其職。以此養生則壽。終身而不至危殆。蓋心正則身修也。以此而及於治國平天下。未有不大昌者矣。)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心者。離也。離也者。明也。心為一身之主。即我之神明。心主不明。則十二官皆不安矣。心主包絡。為臣使之官。代君行令而主脈。脈者。血脈也。血者。神氣也。神明昏亂。則血脈凝泣。而使道閉塞矣。血氣者。充膚熱肉。滲皮膚。生毫毛。濡筋骨。利關節者也。血脈不通。而形乃大傷矣。故以此養生。則殃折不壽。在治天下則其宗大危。正心明德之道。豈不重可戒哉。此言心為一身之主。主明即可以養生。推而大之。可以治國平天下。如心不明。即此身亦不可保矣。)


至道在微。變化無窮。孰知其原。


(承上文而言。修身養生。以及於為天下之至道。始在於微。蓋心之變化無窮。苟正其心。在養生則壽。為天下則昌。其心不正。在此身則殃。為天下則殆。當知壽夭治亂之機。在此心一念之發萌。而人莫知其原也。)


窘乎哉。消者瞿瞿。孰知其要。


閔閔之當。孰者為良。


(窘乎哉者。嘆其至道之難明而窘極也。消者。消息其道之微。瞿瞿、驚顧貌。視其道之要妙。而孰能知之也。閔、憂也。憂其理之切當。而孰者為良也。)


恍惚之數。生於毫厘。毫厘之數。起於度量。千之萬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


(恍惚、謂心神之萌動。生於毫厘之間。度量、長短輕重也。言毫厘之間。而有邪正明昧之分。以至於千之萬之。不可勝極也。制、正也。以毫厘之誠意。推而大之。其形乃正。言其心正而後形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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