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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問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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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1:36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善。太陰之政奈何。


岐伯曰。丑未之紀也。


太陰 少角 太陽 清熱勝復同。(少角主木運不及。故清氣勝之。有勝必有復。故熱以復之。清熱勝復之氣。與本運同其化。)


同正宮。(五常政大論曰。委和之紀。上宮與正宮同。)丁丑丁未。其運風清熱。(風乃運氣。清乃勝氣。熱乃復氣。三氣同其運。愚按太過之運言病。不及之運不言病。蓋太過者暴。不及者徐。)


少角(初正)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太陰 少徵 太陽寒雨勝復同。(火運不及。寒反勝之。土雨來復。)癸丑癸未。其運熱寒雨。


少徵 太宮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太陰 少宮 太陽 風清勝復同。(注義同前)同正宮。(五常政大論曰。上宮與正宮同。)


己丑太一天符。己未太一天符。(土運臨四季。是為歲會。土運之歲。上見太陰。是為天符。天符合歲會。是為太一天符。)其運雨風清。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太陰 少商 太陽 熱寒勝復同。 乙丑乙未。其運涼熱寒。(疏義同前)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 太宮太陰 少羽 太陽 雨風勝復同。同正宮。(五常政大論云。涸流之紀。上宮與正宮同。)辛丑辛未。其運寒雨風。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少宮 太商凡此太陰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後天。陰專其政。陽氣退避。大風時起。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原野昏 。白埃四起。


云奔南極。寒雨數至。物成於HT 夏。民病寒濕。腹滿。身 憤腫。痞逆。寒厥拘急。濕寒合德。黃黑埃昏。流行氣交。


上應鎮星辰星。其政肅。其令寂。其穀 玄。


( 音蒙數葉朔HT 葉咨。太陰司天。寒水在泉。故陰專其政。陽氣退避。土令不及。風反勝之。天地之寒濕氣交。是以原野昏 。寒雨數至也。HT夏。長夏之時。秋之交也。民病腹滿諸證。皆感寒濕之氣而成。寒濕合德。是以黃黑埃昏。流行氣交。上應辰鎮二星明耀。肅者。土之政。寂者。水之令。 元之穀。感司天在泉之氣而成。)


故陰凝於上。寒積於下。寒水勝火。則為冰雹。陽光不治。殺氣乃行。


(太陰之濕氣凝於上。太陽之寒氣積於下。寒水勝火。則為冰雹。即所謂火鬱之發。山川冰雪是也。陽氣在上。為陰凝所勝。則肅殺之氣乃行。此言上下陰陽之氣也。)


故有餘宜高。不及宜下。有餘宜晚。不及宜早。土之利。氣之化也。民氣亦從之。


(此言五方之地土。各有高下濃薄之不同也。故歲氣有餘。地土宜高濃。歲氣不及。地土宜卑下。蓋太過之氣宜緩。不及之氣宜先。


地土高濃。氣緩於出。地之下者。氣易於升也。氣有餘。宜至之遲。氣不及。宜至之早。此地利之有高下。氣至之有早晏。而民氣亦從之。愚按此論上下陰陽之氣者。謂天包乎地之外也。地土之有高下者。地居乎天之中也。氣至之有早晏者。氣貫乎地之內也。人氣從之者。人由乎氣交之中也。此當與五常政大論合看。)


間穀命其太也。(注見前)初之氣。


地氣遷。寒乃去。春氣正。風乃來。生布萬物以榮。民氣條舒。風濕相薄。雨乃後。民病血溢。筋絡拘強。關節不利。身重筋痿。


(初之主客。皆風氣所司。是以歲前之地氣遷。冬令之寒乃去。而春氣正。風乃來。生榮萬物。民氣條舒。主客之氣。與司天之氣相薄。故雨乃後至也。民病血溢筋痿諸證。皆感風濕之氣所致。)


二之氣。大火正。物承化。民乃和。其病溫厲大行。遠近咸若。濕蒸相薄。雨乃時降。


(二之主客。乃君相二火。故大火盛。火土合德。故物承化。民乃和。濕熱氣盛。是以溫厲大行。土氣周備於四方。故遠近咸若。)


三之氣。天政布。濕氣降。地氣騰。雨乃時降。寒乃隨之。


感於寒濕。則民病身重 腫。胸腹滿。


(司天之氣。臨於三氣。寒濕之氣。行於氣交。)


四之氣。畏火臨。溽蒸化。地氣騰。天氣痞隔。寒風曉暮。蒸熱相薄。草木凝煙。濕化不流。則白露陰布。以成秋令。民病腠理熱。血暴溢。瘧。心腹滿熱。臚脹。甚則腫。


(四之客氣。乃少陽相火。寒水司地。故畏火之加臨。四之主氣。乃太陰濕土。濕熱相合。則溽蒸化而地氣上騰。陰濕之氣。與火氣不相合。是以天氣痞隔。濕化不流於下。則白露陰布。以成秋令。寒風、太陽寒水之氣也。民病滿脹等證。乃寒濕熱三氣雜至合而為病也。)


五之氣。慘令已行。寒露下。霜乃早降。草木黃落。寒氣及體。君子周密。民病皮腠。


(五氣之主客。皆陽明清涼之氣。故其候寒冷。收藏之令早行。故君子周密。陽明之氣主肌。故病在皮腠。)


終之氣。寒大舉。濕大化。霜乃積。陰乃凝。水堅冰。陽光不治。感於寒。則病患關節禁固。腰 痛。寒濕推於氣交而為疾也。


(五之主客。乃在泉寒水之氣。故寒大舉。寒濕之氣。上下相交。故濕大化。霜積陰凝。濕之化也。冰堅陽伏。寒之令也。腎為冬藏而主骨。關節禁固。骨節不利也。腰 者。腎之府也。寒濕推於氣交。謂天地之氣。上下相推。人在氣交之中而為病也。此句照應前民氣亦從之句。)


必折其郁氣而取化源。益其歲氣。無使邪勝。


(歲運不及。故當益之。邪氣者。即己所不勝之氣也。)


食歲穀以全其真。食間穀以保其精。(真精者。乃天乙所生之真元。即精與氣耳。故曰真曰精。)


故歲宜以苦燥之溫之。甚者發之泄之。不發不泄。則濕氣外溢。肉潰皮拆。而水血交流。必贊其陽火。令御甚寒。


從氣異同。少多其判也。同寒者以熱化。同濕者以燥化。異者少之。同者多之。(苦乃火味。故能燥濕而溫寒。判者。分也。)


用涼遠涼。用寒遠寒。用溫遠溫。用熱遠熱。食宜同法。假者反之。此其道也。反是者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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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1:55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善。少陰之政奈何。


岐伯曰。子午之紀也。


少陰 太角 陽明 壬子壬午。其運風鼓。其化鳴紊啟拆。其變振拉摧拔。其病支滿。(與諸太過角運相同。)


太角(初正) 少徵 太宮 少商 太羽(終)


少陰 太徵 陽明 戊子天符。(火運之歲。上見少陰。)戊午太一天符。(火運臨午。火運之歲。上見少陰。)其運炎暑。其化暄曜郁燠。其變炎烈沸騰。其病上熱血溢。(與前太徵運同。)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少陰 太宮 陽明 甲子甲午。其運陰雨。其化柔順時雨。其變震驚飄驟。其病中滿身重。(與前太宮運同。)


太宮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少陰 太商 陽明 庚子庚午同正商。(五常政大論曰。堅成之紀。上徵與正商同。)


其運涼勁。其化霧露蕭 。其變肅殺凋零。其病下清。(運氣與諸太商同。其病下清者。感秋金之氣也。)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 少宮少陰 太羽 陽明 丙子歲會。(水運臨子。)丙午。其運寒。其化凝慘 冽。其變冰雪霜雹。其病寒下。(感寒水氣。)


太羽(終) 太角(初) 少徵 太宮 少商凡此少陰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先天。地氣肅。天氣明。寒交暑。熱加燥。云弛雨府。濕化乃行。時雨乃降。金火合德。上應熒惑太白。


其政明。其令切。其穀丹白。水火寒熱。持於氣交而為病始也。(太過之歲。氣運皆先天時而至。燥金在泉。故地氣肅。君火在天。故天氣明。歲前之終氣。乃少陽相火。今歲之初氣。乃太陽寒水。故為寒交暑。而水火寒熱。持於氣交而為病始也。君火在上。燥金在下。故曰熱加燥。云弛雨府。濕化乃行。時雨乃降。即少陽臨土雨乃涯之義。金火合德。上應熒惑太白光明。明者。火之政。切者。金之令也。其穀丹白。感金火之氣而成熟者。)


熱病生於上。清病生於下。寒熱凌犯而爭於中。民病咳喘。血溢血泄。鼽嚏。目赤 瘍。寒厥入胃。心痛腰痛。腹大。嗌干。腫上。


(寒熱凌犯者。司天在泉之氣。交相犯而爭於中也。咳喘血溢鼽嚏。目赤 瘍。嗌干腫上。熱病生於上也。血泄寒厥。清病生於下也。入胃心痛腰痛腹大。寒熱交爭於中而為病也。)


初之氣。地氣遷。燥將去。寒乃始。蟄復藏。水乃冰。霜復降。風乃至陽氣鬱。民反周密。關節禁固。腰 痛。炎暑將起。中外瘡瘍。


(初之客氣。乃太陽寒水。故歲前之燥熱將去而寒乃始。蟄蟲復藏。冰霜復結也。初之時氣。乃厥陰風木。故風乃至。陽春之氣鬱。而民反周密。太陽主筋而為腎之府。故關節禁固而腰 痛。時交於二氣之君火。故炎暑將至。金西銘曰。前後用二將字者。謂寒熱之氣交也。)


二之氣。陽氣布。風乃行。春氣以正。萬物應榮。寒氣時至。民乃和。其病淋。目瞑目赤。氣鬱於上而熱。


(二之主氣。合司天之君火。客氣乃厥陰風木。故陽氣布而風乃行。春氣始正。萬物應生長之氣以榮。按少陰之上。君火主之。少陰標陰而本熱。二氣三氣皆君火司令。而曰寒氣時至者。少陰從本從標也。寒熱氣交。故民乃和。其病淋目瞑者。寒氣之為病也。經云。陽盛則 目。陰盛則瞑目。目赤者。君火之氣也。氣鬱於上而熱者。寒氣上乘也。)


三之氣。天政布。大火行。庶類蕃鮮。寒氣時至。民病氣厥心痛。寒熱更作。咳喘目赤。


(三之主氣。乃君相二火。故天政布。大火行。眾類得長氣而蕃鮮。在下之寒氣時至。故民病氣厥心痛。蓋君火在上。陰寒在下。寒氣厥逆凌心。則心痛而寒熱更作。乘於肺。則為咳喘。蓋肺乃心之蓋。而又下交於腎也。迫其君火上炎。則目赤。)


四之氣。溽暑至。大雨時行。寒熱互至。民病寒熱。嗌干。黃癉。鼽衄。飲發。


(四之主客。乃濕土主氣。濕熱氣交。故溽暑至。大雨時行。寒熱互至也。民病嗌干黃癉諸證。皆感溫熱之氣。)


五之氣。畏火臨。暑反至。陽乃化。


萬物乃生乃長榮。民乃康。其病溫。


(歲半以下。及五之主氣。皆屬陽明。而少陽相火加之。故畏長氣上臨。間氣司令。故暑反至。陽乃化。萬物得長氣而生榮。涼熱之氣合化。故民乃康。其有災眚。感溫熱而為溫病。)


終之氣。燥令行。余火內格。腫於上。咳喘。甚則血溢。寒氣數舉。則 霧翳。病生皮腠。內合於脅下。連少腹而作。寒中。地將易也。


(終氣乃陽明燥金司令。故燥令行。氣交之余熱內格。而為咳喘血溢諸證。寒水主時。故寒氣數舉。舍於皮腠而為病也。夫地支始於子而對於午。六氣已終。則在泉之氣。將易而交於丑未矣。金西銘曰。此句照應前二將字。後之甲子甲午。)


必抑其運氣。資其歲勝。折其郁發。先取化源。無使暴過而生其病也。


(運氣太過。故當抑之。而資其歲之所不勝。郁發者。謂五運之氣。鬱極乃發也。)


食歲穀以全真氣。食間穀以辟虛邪。


(虛邪。不正之邪也。能保其精。則邪自辟矣。)


歲宜咸以之。而調其上。甚則以苦發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則以苦泄之。


(咸從水化。故能 堅。以調和在上之君火。甚則以苦發其火鬱。金氣主收。故宜酸收以安其下。甚則以苦泄其燥。)


適氣同異而多少之。同天氣者。以寒清化。同地氣者。以溫熱化。(同司天之熱氣。宜以寒清。同在泉之清涼者。宜用溫熱。)


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則反。此其道也。反是者病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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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2:23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善。厥陰之政奈何。


岐伯曰。巳亥之紀也。


厥陰 少角 少陽 清熱勝復同。同正角。(五常政大論曰。委和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丁巳天符。丁亥天符。(木運之歲。上見厥陰。)其運風清熱。


少角(初正) 太徵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厥陰 少徵 少陽 寒雨勝復同。 癸巳癸亥。其運熱寒雨。


少徵 太宮 少商 太羽(終) 太角(初)


厥陰 少宮 少陽 風清勝復同。同正角。(五常政大論曰。卑監之紀。上角與正角同。)己巳己亥。其運雨風清。


少宮 太商 少羽(終) 少角(初) 太徵厥陰 少商 少陽 熱寒勝復同。同正角。(五常政大論曰。從革之紀。上角與正角同。)乙巳乙亥。其運涼熱寒。


少商(乙) 太羽(丙終) 太角(壬初) 少徵(癸) 太宮(甲 合前注會意)


厥陰 少羽 少陽 雨風勝復同。辛巳辛亥。其運寒雨風。(雨風勝復之氣。與風運同化。皆非本年正化。所謂邪化日也。不及之運同。)


少羽(辛終) 少角(丁初) 太徵(戊) 少宮(己) 太商(庚 始於丁而終於辛。)


凡此厥陰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後天。(不及之歲。氣運皆後天時而至。)諸同正歲。氣化運氣同天。(此言厥陰少陽標本之相合也。少陽司天。則天氣正。少陽在泉。則地氣正。謂厥陰同少陽之諸正歲。如厥陰在泉。則厥陰之氣。同少陽司天之營運。厥陰司天。則少陽之氣。同厥陰司天之營運。故曰風生高遠。炎熱從之。蓋厥陰少陽。標本相合。而厥陰又從少陽之氣化也。)


天氣擾。地氣正。風生高遠。炎熱從之。云趨雨府。濕化乃行。風火同德。上應歲星熒惑。其政撓。


其令速。其穀蒼丹。間穀言太者。其耗文角品羽。風燥火熱。勝復更作。蟄蟲來見。流水不冰。熱病行於上。風病行於上。風燥勝復形於中。


(風性動搖。故天氣擾。少陽之氣營運於中。故地氣正。風氣在天。故風生高遠。少陽之氣。上與厥陰相合。故炎熱從之。云趨雨府。濕化乃行者。從風火之勝制也。風火同歸於正。故曰同德。上應歲星熒惑光明。撓者風之政。速者火之令也。蒼丹之穀。感司天在泉之氣而成熟者。間穀者。言左之少陰而下。右之太陽而下。感左右之間氣而成。文角品羽。感司天在泉之氣而生育者。不過文品之毛蟲羽蟲。又不能生聚而耗散也。勝復更作者。謂炎熱從之於上。而復相乘於氣交之中也。蟄蟲來見。流水不冰。相火之在泉也。感風氣則病行於上。感熱氣則病行於下。風燥勝復相乘。則形見於氣交之中。愚謂行於上。行於下。又曰形於中。而不曰病。蓋謂風火之氣。行於上下。而復交於中也。炎熱從之於上者。子從母也。勝復更作者。厥陰之氣。復下歸於正也。故厥陰在泉。則地氣正。今厥陰司天。而天氣亦正。斯謂之諸同正歲。)


初之氣。寒始肅殺。氣方至。民病寒於右之下。(初之氣。乃陽明清金司令。故寒始肅。而殺氣方至。民病寒於右之下。謂陽明之間氣。在在泉少陽之右也。)


二之氣。寒不去。華雪水冰。殺氣施化。霜乃降。名草上焦。寒雨數至。陽復化。民病熱於中。(二之間氣。乃太陽寒水。是以寒不去而霜乃降。二之主氣。乃少陰君火。而寒水加臨於上。是以名草上焦。而陽復化於下也。民病熱中者。君火之氣。為寒氣鬱於內也。)


三之氣。天政布。風乃時舉。民病泣出。耳鳴掉眩。(三之氣。乃司天之風氣主令。是以天政布。風乃時舉。民病泣出耳鳴掉眩。乃風病行於上也。)


四之氣。溽暑濕熱相薄。爭於左之上。民病黃癉而為 腫。


(四之客氣。乃少陰君火。主氣乃太陰濕土。是以溽暑濕熱相薄。爭於左之上者。謂少陰在司天厥陰之左也。按厥陰司天之間氣。始於下之陽明。而交於太陽。少陽在泉之間氣。始於上之少陰。而交於太陰。故民病寒於右之下者。蓋從下而上也。爭於左之上者。謂從上而下也。是以間穀言太者。言在上左右之少陰太陽。而及於太陰陽明。所謂數之始起於上而終於下也。故曰。食間穀以保其精。謂保四氣主時之精氣也。又曰。食間穀以避虛邪。謂避左右間氣之虛邪也。蓋能保其精。則能避其邪矣。民病黃癉 腫。皆濕熱之為病。)


五之氣。燥濕更勝。沉陰乃布。寒氣及體。風雨乃行。(五之客氣。乃太陰濕土。主氣乃陽明燥金。是以燥濕更勝。沉陰布而寒及體者。二氣並主清寒也。太陰所至終為雨。陽明所主為淒鳴。故風雨乃行。)


終之氣。畏火司令。陽乃大化。蟄蟲出見。流水不冰。地氣大發。草乃生。人乃舒。其病溫厲。


(終之主氣。乃太陽寒水。而相火加臨於上。故畏火司令。客勝其主。是以陽氣大化。流水不冰。少陽在泉之氣大發。草感生長之氣而生。人感溫暖之氣而舒。其病溫厲者。所謂冬溫病也。)


必折其郁氣。資其化源。贊其運氣。無使邪勝。(化源者。五運乃六氣之生源。如少宮之運。厥陰司天。則土氣受郁矣。少商之運。少陽在泉。則金氣受郁矣。故當折其致郁之氣。以資五運之化源。以上六氣相同。歲運不及。故當贊助其運氣。無使所不勝之邪勝之。以上不及之三氣相同。)


歲宜辛以調上。以咸調下。畏火之氣。無妄犯之。(辛從金化。以調風木之勝。咸從水化。以調火熱之淫。厥陰不從標本。從中見少陽之火化。是一歲之中。皆火司令。故當畏火之氣。無妄犯之。)


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反常。此之道也。反是者病。(厥陰司氣以溫。用溫無犯。少陽司氣以熱。用熱無犯。食宜同法者。藥食並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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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2:50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善。夫子言。可謂悉矣。然何以明其應乎。


岐伯曰。昭乎哉問也。夫六氣者。行有次。止有位。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矣。


(此言司天在泉之氣。六期環轉。而各有定位也。行有次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


六氣終期。而六期環會也。止有位者。上下有位。左右有紀。一氣各主六十日有奇也。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者。蓋以寅為歲之首。朔為月之首。寅為日之首。而起初氣也。睹其司天在泉之定位。則知六氣之所在矣。)


運有餘。其至先。運不及。其至後。此天之道氣之常也。運非有餘。非不足。是謂正歲。其至當其時也。


(運、謂六氣之化運。如子午寅申辰戌六歲主有餘。其主歲主時之氣。皆先天時而至。如丑未卯酉巳亥六歲主不及。其主歲至時之氣。皆後天時而至。正歲、謂歲會之紀。非太過。非不及。其氣應時而至也。)


帝曰。勝復之氣。其常在也。災眚時至。候也奈何。


岐伯曰。非氣化者。是謂災也。


(此論五運之勝復而為災眚者。何以候之。非氣化者。謂非運氣之化也。如丁卯丁酉歲。其運風清熱。風乃少角之氣化。其清熱乃勝復之氣。此邪化也。是謂災眚。徐振公曰。此篇論司天在上。在泉在下。而運化於中。故此節論司天在泉之中。而兼論其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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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3:20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天地之數。終始奈何。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是明道也。數之始。起於上而終於下。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上下交互。氣交主之。歲紀畢矣。


故曰位時氣月可知乎。所謂氣也。


(天、謂司天。地、謂在泉。道、謂天地陰陽之道。數之始起於上者。謂數之始於一而起於天一也。終於下者。謂天數之始於一而終於地六也。


歲半之前。歲半之後者。謂天地之氣。上下有位也。氣交者。謂天地之氣。上下相交也。位、謂司天在泉。及左右間氣之六位。氣月、謂一氣之各主兩月也。愚謂司天在泉之六氣。


總屬天一所生之真元。真元者。


精氣也。氣為陽。精為陰。一陰一陽。化生太少之四象。而共為六氣也。天包乎地之外。


故不曰在地而曰在泉。精通乎天之上。故曰天有精也。六氣循天而環轉。故六期而環會。復通貫乎地之中。故上下交互也。故曰。食歲穀以全其真。


食間穀以保其精。真者。元真之氣。精者。天一之精。是以上文曰。此天之道。氣之常也。)


帝曰。余司其事。則而行之。不合其數。何也。


岐伯曰。氣用有多少。化洽有盛衰。衰盛多少。同其化也。


帝曰。愿聞同化。何如。


岐伯曰。風溫。


春化同。熱曛昏火。夏化同。勝與復同。燥清煙露。秋化同。云雨昏瞑埃。長夏化同。寒氣霜雪冰。冬化同。此天地五運六氣之化。更用盛衰之常也。


(此論五運六氣。有同化之盛衰。是以有不合也。不合其數者。不合六氣之數也。氣用有多少者。謂六氣之用。有有餘不足也。化洽有盛衰者。謂五運之化。有太過不及也。


風熱寒燥者。言陰陽之六氣也。春夏秋冬者。言角徵宮商羽。主歲而主時也。風溫春化同者。厥陰與角運同化也。


熱曛夏化同者。少陰少陽。與徵運同化也。勝與復同者。謂五運之勝與復氣。亦與六氣之相同也。如清金勝角木。其勝氣即與陽明同。炎火復秋金。其復氣即與少陰少陽同也。


此天地五運六氣之化。更用盛衰之常。是以有不合也。如風溫之多。合春化之盛。是氣運同其化矣。


若六氣之少。合五運之盛。五運之衰合六氣之多。此盛衰更用而不合矣。此節論六氣主歲主時之多少。又當審五運主歲主時之盛衰。合而推之。斯得氣運之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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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3:40 | 只看該作者

帝曰。五營運同天化者。命曰天符。余知之矣。愿聞同地化者何謂也。


岐伯曰。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此凡二十四歲也。


帝曰。愿聞其所謂也。


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


(此太過而同地化者三運。合六氣計六歲。)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陽。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陰。


如是者三。(此不及而同地化者三運。合六氣計六年。)戊子戊午。太徵上臨少陰。戊寅戊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


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此太過而同天化者三運。合六氣計六年。)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厥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此不及而同天化者三運。合六氣計六年。)除此二十四歲。則不加不臨也。


(言此二十四歲。則上下加臨。余三十六歲。則不加不臨也。)


帝曰。加者何謂。


岐伯曰。太過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同歲會也。(此言太過而同地化者。與天符相同。不及而同地化者。與歲會相同。)


帝曰。臨者何謂。


岐伯曰太過不及。皆曰天符。而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言太過不及之十二歲。皆曰天符。然內有變行多少之分焉。多少者。即太過不及之變也。太過者暴。不及者徐。暴者為病甚。徐者為病持。故有微甚死生之分焉。按馬注引執法行令貴人而言。然此節單論天符之有太過不及。前篇分別天符歲會太一天符。與此不相符合。)


帝曰。夫子言用寒遠寒。用熱遠熱。余未知其然也。愿聞何謂遠。


岐伯曰。熱無犯熱。寒無犯寒。從者和。逆者病。不可不敬畏而遠之。所謂時興六位也。


(興、起也。此總言一歲之中。有應時而起之六位。各主六十日零八十七刻半。各有寒熱溫涼之四氣。皆宜遠而無犯之。如初之氣。天氣尚寒。是宜用熱。時值少陽相火司令。又當遠此一位而無犯也。如二之氣。天氣已溫。是宜用涼。時值太陽寒水司令。又當遠此一位而用涼也。每歲之六氣皆然。從則和。逆則病。不可不敬畏而遠之。)


帝曰。溫涼何如。


岐伯曰。司氣以熱。用熱無犯。司氣以寒。用寒無犯。司氣以涼。用涼無犯。司氣以溫。用溫無犯。間氣同其主無犯。


異其主則小犯之。是謂四畏。必謹察之。


(此分論司天在泉及間氣之無犯也。如少陰在上。司氣以熱。而用熱者。又當遠此少陰之熱而無犯也。如陽明在泉。司氣以涼。而用涼者。又當遠此陽明之涼而無犯也。余氣皆然。如間氣與司天在泉之主氣相同者。不可犯。與主氣異者。則小犯之。假如少陽司天。初氣乃少陰君火。是與司天之氣相同。無犯其熱。如少陰在泉。四之氣乃太陽寒水。是與主氣相異。可少用熱而小犯之。是謂寒熱溫涼之四畏。不可不謹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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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善。其犯者何如。


岐伯曰。天氣反時。則可依時。及勝其主則可犯。以平為期。而不可過。是謂邪氣反勝者。


(天氣反時者。如司氣以熱。而天氣反涼。是當依時而用溫矣。如司氣以熱。而寒反勝之。又可用熱而犯主氣之熱矣。然只以氣平為期。不可過用。以傷司氣之元真。是謂邪氣反勝者。則可犯也。)


故曰。無失天信。無逆氣宜。無翼其勝。無贊其復。是謂至治。


(天信、謂氣之應時而至者。無差失而妄犯之。六氣各有所宜而不可逆。有勝氣。又宜折之而無翼其勝。有復氣。又當抑之而無贊其復。調之正味。使上下合德。無相奪倫。五運和平。勿乖其政。是謂主治。)


帝曰。善。五運氣行。主歲之紀。其有常數乎。


岐伯曰。臣請次之。(此章與上章大義相同。前以太陽為始。序三陽三陰之六氣。以角運為初。序角徵宮商羽之五音。而年歲有所不齊也。故今以天干始於甲。地支始於子。從甲子而至癸巳。三十歲而為一紀。復從甲午而至癸亥。六十歲而為一周。斯歲運始順。故復次之。)


甲子 甲午歲上少陰火。中太宮土運。下陽明金。熱化二。(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天干始於甲。地支始於子。故其數從生始。)


雨化五。(此運居其中。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雨為土化。土常以生。故其數五。)


燥化四。(乃己卯己酉也。己主不及。故其數生。)


所謂正化日也。(無勝復之邪化。故為正化。所謂日者。以一運統主一歲。而五運又以角木為初。羽水為終。各分主七十二日有奇也。)


其化上鹹寒。中苦熱。下酸熱。所謂藥食宜也。(上、謂司天。下、謂在泉。中、謂化運。君火司天。故宜鹹寒以制化。太陰濕土運化於中。故宜苦以燥濕。熱以溫陰。陽明清涼在泉。故宜酸以助收。熱以溫涼。藥食並相宜也。此即上章宜苦燥之溫之。食宜同法之義。余歲俱仿此。)


乙丑 乙未歲上太陰土。中少商金運。下太陽水。熱化寒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


(不及之運有勝復。金運不及。火熱勝之。金之子寒水來復。有勝復之邪氣。故為邪化。所謂日者。謂勝氣在勝彼所主之七十二日。復氣在復我所司之七十二日。此即上章清熱勝復同。其運風清熱之義。余不及歲俱準此。)


災七宮。(按九宮分野。七乃兌宮。金運不及。為熱寒勝復。故主災眚在於兌之西方。上章以太過之歲而主民病。此以不及之歲而言災眚。蓋太過之氣暴。不及之氣徐。病甚而災微也。)


濕化五。(乙主不及。故其數生。按乙運不及。則丑未之司天在泉。亦主不及。氣運之同也。)


清化四。(運不及。故其數生。余不及歲俱準此。)


寒化六。(乃庚辰庚戌也。庚主太過。故其數成。)


所謂正化日也。(濕化五。清化四。寒化六。皆主正化。無勝復之邪氣也。五運之氣。又各分主七十二日。司天在泉之氣。各主六十日而有奇。)


其化上苦熱。中酸和。下甘熱。所謂藥食宜也。


(金氣主收。故宜酸以收之。和者。謂五運之氣。雖各主一歲。而一歲之中。又有生長化收藏之五運。故又宜五味以和之。甘為土味。能制化寒水。)


丙寅 丙申歲上少陽相火。中太羽水運。下厥陰木。火化二。


(火臨於上。水承制之。故主不及。)


寒化六。(運太過。故其數成。余太過運俱準此。)風化三。(乃辛巳辛亥也。巳亥主不及。故其數生。)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咸溫。下辛溫。


所謂藥食宜也。(水運主咸。而以咸助之。後之化運。多用和助之味。所謂折其郁氣。資其化源也。)


丁卯 丁酉歲上陽明金。中少角木運。下少陰火。清化熱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清主勝氣。熱乃復氣。)


災三宮。(三宮、主震分野之東方也。)


燥化九。(委和之紀。上商與正商同。故主成。蓋木運不及。金氣勝之。今又燥化臨於上。則金氣盛矣。)


風化三。熱化七。(壬子壬午也。子午主太過。故其數成。)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辛和。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戊辰 戊戌歲上太陽水。中太徵火運。下太陰土。寒化六。(辰戌主太過。故其數成。)


熱化七。濕化五。(癸丑癸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數生。)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溫。中甘和。下甘溫。藥食宜也。


己巳 己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宮土運。下少陽相火。風化清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五宮。(乃中央土宮。)


風化三。(巳亥主不及。故其數生。)濕化五。火化七。(乃戊寅戊申也。寅申主太過。故其數成。)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辛涼。中甘和。


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庚午 庚子歲上少陰火。中太商金運。下陽明金。熱化七。(子午主太過。故其數成。)清化九。(金運太過)燥化九。(乃乙卯乙酉也。從革之紀。上商與正商同。故主成。蓋金氣不及。而得運化之助。故與正商相同而盛也。)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辛溫。下酸溫。所謂藥食宜也。


辛未 辛丑歲上太陰土。中少羽水運。下太陽水。雨化風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一宮。(乃北方坎位。)雨化五。(丑未主不及。故其數生。)寒化一。(在化運主不及。故其數生。在在泉乃丙辰丙戌也。辰戌乃太陽之水。合丙之化運而始生。故其數一。)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熱。中苦和。下苦熱。所謂藥食宜也。


壬申 壬寅歲上少陽相火。中太角木運。下厥陰木。火化二。(壬申壬寅為同天符。故其數生。天主生也。)


風化八。(在中運主角木太過。故其數成。在在泉乃丁巳丁亥也。委和之紀。上角與正角同。故主成。蓋木氣不及。而得運化之助。則木氣盛矣。故其數八。)


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酸和。下辛涼。所謂藥食宜也。


癸酉 癸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徵火運。下少陰火。寒化雨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九宮。(乃南方離位。)燥化九。(伏明之紀。上商與正商同。故主成。蓋火運不及。收氣自政。而又上臨於司天。則其氣盛矣。)熱化二。(在中運主不及。故其數二。在在泉乃戊子戊午。屬天符之歲。故其數生。蓋天生而地成也。)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溫。中咸溫。下鹹寒。藥食宜也。


甲戌 甲辰歲上太陽水。中太宮土運。下太陰土。寒化六。(辰戌主太過。故其數成。按土盛而不勝水者。乃歲會之年。氣之平也。故無勝復。)濕化五。(在中運。土常以生。在在泉乃己丑己未。丑未主不及。故其數生。)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熱。中苦溫。下苦溫。藥食宜也。


乙亥 乙巳歲上厥陰木。中少商金運。下少陽相火。熱化寒化勝復同。邪氣化日也。災七宮。風化八。(從革之紀。上角與正角同。故主成。蓋金運不及。生氣乃揚。而又上臨於司天。則木氣盛矣。)


清化四。火化二。(乃庚寅庚申也。當主成數。疑誤故闕。)正化度也。(度者。謂所主之時度也。)其化上辛涼。中酸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丙子 丙午歲上少陰火。中太羽水運。下陽明金。熱化二。(火司於上。水承制之。故主不及。)寒化六。清化四。(乃辛卯辛酉也。卯酉主不及。故其數生。)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咸熱。下酸溫。藥食宜也。


丁丑 丁未歲上太陰土。中少角木運。下太陽水。清化熱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三宮。雨化五。(丑未主不及。故其數生。)


風化三。寒化一。(乃壬辰壬戌也。辰戌之水。合於水而始生。故其數一。按天一始生之水曰天癸。然太陽之水。上合丙之化氣。壬之生氣。而不與辛癸相合。蓋辛與丙合。壬與癸合也。倪仲宣曰。寒水在泉。土制於上。故主不及。玉師曰。土應勝水。有木制其中。)正化度也。其化上苦溫。中辛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戊寅 戊申歲上少陽相火。中太徵火運。下厥陰木。火化七。(寅申太徵。皆主火運太過。故其數成。)風化三。(乃癸巳癸亥也。巳亥主不及。故其數生。)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甘和。下辛涼。藥食宜也。


己卯 己酉歲上陽明金。中少宮土運。下少陰火。風化清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五宮。清化九。(金不及而土運生之。故其氣盛。)雨化五。熱化七。(乃甲子甲午也。子午主太過。故其數成。)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溫。中甘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庚辰 庚戌歲上太陽水。中太商金運。下太陰土。寒化一。(土制其水。故主不及。)清化九。雨化五。(乃乙丑乙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數生。)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辛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辛巳 辛亥歲上厥陰木。中少羽水運。下少陽相火。雨化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一宮。風化三。(巳亥主不及。故其數生。)


寒化一。火化七。(乃丙寅丙申也。寅申主太過。故其數成。)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壬午 壬子歲上少陰火。中太角木運。下陽明金。熱化二。(受壬水之制。故主不及。)風化八。清化四。(乃丁卯丁酉也。卯酉主不及。故其數生。)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酸涼。下酸溫。藥食宜也。


癸未 癸丑歲上太陰土。中少徵火運。下太陽水。寒化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九宮。雨化五。(丑未主不及。故其數生。)


火化二。寒化一。(乃戊辰戊戌也。水受土制。故主不及。)正化度也。其化上苦溫。中咸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甲申 甲寅歲上少陽相火。中太宮土運。下厥陰木。火化二。(寅申主太過。其數成。疑誤故闕。)雨化五。風化八。(乃己巳己亥也。上角與正角同。故主成。蓋卑監之紀。化氣不令。生政獨彰。而又與巳亥相合。則木氣盛矣。故其數八。)正化度也。


其化上鹹寒。中咸和。下辛涼。藥食宜也。


乙酉 乙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商金運。下少陰火。熱化寒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七宮。燥化四。(卯酉主不及。故其數生。)


清化四。熱化二。(乃庚子庚午也。同天符歲。故其數生。)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丙戌 丙辰歲上太陽水。中太羽水運。下太陰土。寒化六。(辰戌太羽。皆主太過。故其數成。)雨化五。(乃辛丑辛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數生。)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咸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丁亥 丁巳歲上厥陰木。中少角木運。下少陽相火。清化熱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三宮。風化三。(己亥少角皆主木運不及。故其數生。)火化七。(乃壬寅壬申也。寅申主太過。故其數成。)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中辛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戊子 戊午歲上少陰火。中太徵火運。下陽明金。熱化七。(子午太徵。皆主太過。故其數成。)清化九。(乃癸卯癸酉也。伏明之紀。上商與正商同。故主成。蓋長氣不宣。收氣自政。而又與卯酉相合。則金氣盛矣。故其數九。)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甘寒。下酸溫。藥食宜也。


己丑 己未歲上太陰土。中少宮土運。下太陽水。風化清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五宮。雨化五。(丑未少宮。皆主不及。故其數生。)寒化一。(乃甲辰甲戌也。土盛則水衰。故主不及。)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甘和。下甘熱。藥食宜也。


庚寅 庚申歲上少陽相火。中太商金運。下厥陰木。火化七。(寅申主太過。故其數成。)清化九。風化三。(乃乙巳乙亥也。巳亥主不及。故其數生。)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辛溫。下辛涼。藥食宜也。


辛卯 辛酉歲上陽明金。中少羽水運。下少陰火。雨化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一宮。清化九。(涸流之紀。少羽與少宮同。故其數成。蓋藏令不舉。化氣乃昌。土盛生金。則金氣盛矣。)寒化一。熱化七。(乃丙子丙午也。子午主太過。故其數成。)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壬辰 壬戌歲上太陽水。中太角木運。下太陰土。寒化六。(辰戌主太過。故其數成。)風化八。雨化五。(乃丁丑丁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數生。)正化度也。其化上苦溫。中酸溫。下甘溫。藥食宜也。


癸巳 癸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徵火運。下少陽相火。寒化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九宮。風化八。(天干終於癸。地支終於亥。故其數成。)火化二。(在化運主少徵。故其數二。在在泉乃戊寅戊申也。歲主天符。故其數生。)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


中咸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以上司天在泉之生數成數。諸家以子丑申卯辰巳為對化。從標主成。午未寅酉戌亥為正化。從本主生。惟張介賓疑為不熱。言內經諸篇。並無正對之說。止本篇後文云。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此但欲因生成之數。以明氣化之微盛耳。故其言生者不言成。言成者不言生。皆各有深義存焉。似不可以強分也。然欲明各年生成之義者。當以上中下三氣合而觀之。以察其盛衰之象。庶得本經之義。愚按本經之所分太過不及。在天干以甲丙戊庚壬主太過。乙丁己辛癸主不及。在地支以子午寅申辰戌主太過。卯酉巳亥丑未主不及。今復以子午卯酉之中。又分出太過不及。是與經旨相違。


而不與蛇足矣。且甲子為六十歲之首。子既屬對化。主成。不當云熱化二矣。次庚午為正化。主生。又不當為熱化七矣。


再按卯酉之對化五年。乃九九九四九。奚以卯之對化主四年。而酉之正化止一年耶。又如己亥之風化五年。乃三八三三八。再查寅申歲厥陰在泉之風化五年。乃三八三八三。十年合而論之。當主生數五。成數五。又奚三居六而八居四耶。


此皆不明經義。強為臆說。貽誤後人。愚仍以子午卯酉之太過不及。兼以上中下之生克。五運六氣之相資。參疏於上。其間或有未盡。以待後賢參補可也。)


凡此定期之紀。勝復正化。皆有常數。不可不察。故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定期之紀。謂天干始於甲。地支始於子。子甲相合。三十歲而為一紀。六十歲而成一周。勝復者。不及之年。正化者。太過之紀。皆有經常不易之數。要者。總屬陰陽之盛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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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善。五運之氣。亦復歲乎。(此論五運之化。受司天在泉之勝制。鬱極乃發。以報復其歲氣。故曰折其郁氣。


資其化源。蓋謂歲氣勝制其化運。當以所勝之味折之。而勿使其郁復也。如丁卯丁酉歲。少商木運。而上臨陽明。則木氣鬱矣。戊辰戊戌歲。太徵火運。而上臨太陽則火氣鬱矣。


己巳己亥歲。少宮土運。而上臨厥陰。則土氣鬱矣。庚子庚午歲。太商金運。而上臨少陰。則金氣鬱矣。


辛丑辛未歲。少羽水運。而上臨太陰。則水氣鬱矣。庚寅庚申歲。太商金運。而相火司天。則金氣鬱矣。又如乙巳乙亥歲。少商金運。而相火在泉。則金氣鬱矣。


壬子壬午歲。太角木運。而陽明在泉。則木氣鬱矣。癸丑癸未歲。少徵火運。而太陽在泉。則火氣鬱矣。甲寅甲申歲。太宮土運。而厥陰在泉。則土氣鬱矣。


乙卯乙酉歲。少商金運。而君火在泉。則金氣鬱矣。丙辰丙戌歲。太羽水運。而太陰在泉。則水氣鬱矣。凡此十二運中。有太有少。並受司天在泉之鬱而後復。故曰。太過者暴。不及者徐。)


岐伯曰。鬱極乃發。待時而作也。(待時而作者。土鬱發於四之氣。金鬱發於五之氣。水鬱發於二火前後。火鬱發於四之氣。惟木發而無時也。)


帝曰。請問其所謂也。


岐伯曰。五常之氣。太過不及。其發異也。


帝曰。愿卒聞之。


岐伯曰。太過者暴。不及者徐。暴者為病甚。徐者為病持。(太過之運受郁。其發暴。不及之運受郁。其發徐。持者。能主持而不甚也。即所謂持於春持於秋之意。)


帝曰。太過不及。其數何如。岐伯曰。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土常以生也。


(初生之氣微。故主不及。已成之數盛。


故主太過。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五行之氣。皆感天生地成。地成天生。此河圖數也。土常以生者。土位中央。感天干而始化。天地之氣。皆本於五而終於九。此洛書數也。故曰。天地之間。不離於五。人亦應之。王龍溪曰。五行有氣有質。皆藉於土。如天一生水。


水之氣也。一得五而為六。水之質始成。洛書所陳九疇。皆帝王治天下之大經大法。每疇之首。不過以數起之。倪仲宣曰。土位中央。其數五。合天之生數五。得五而成十。天地之數。在五之中。)帝曰。其發也何如。岐伯曰。土鬱之發。


岩穀震驚。雷殷氣交。埃昏黃黑。化為白氣。飄驟高深。擊石飛空。洪水乃從。川流漫衍。田牧土駒。化氣乃敷。善為時雨。始生始長。始化始成。故民病心腹脹。腸鳴而為數後。甚則心痛脅 。嘔吐霍亂。飲發注下。 腫身重。云奔雨府。霞擁朝陽。山澤埃昏。其乃發也。以其四氣。云橫天山。浮游生滅。怫之先兆。(此言五郁之發。有天地山川之變象。


有草木蟲獸之兆征。有民病之災眚。有寒熱之變更。觀其發而知其復也。雷者。火之氣。三之氣主火。四之氣主土。


故殷殷然之雷。在土之下。火土相合。而發於三氣四氣之交。白乃金之氣。土舒而金化也。高深、高山深穀之間。田牧土駒者。蓋因洪水泛衍。如駒之土塊。散牧於田野之間。始者。謂土受天干之始化。土氣復。而生長化收藏之氣。咸從土化也。


民病腹脹腸鳴諸證。皆感土氣而發。其氣四者。發於夏秋之交。四之氣也。太陰所至為云雨。浮游朝生暮死。感濕氣而化生。濕土之氣。上蒸而為云橫天山。下化而浮游生滅。


此怫鬱欲發之先兆也。怫、郁也。按此五郁之發。與氣交變論之郁復不同。氣交篇之復。即上章之所謂清熱勝復同。其運風清熱。


蓋因主歲之運不及。所勝之氣勝之。而子氣為母復仇。乃運氣之自相勝復也。此章之所謂復歲者。即上文之所謂折其郁氣。資其化源。


蓋五運之氣居其中。上受司天之勝。下受在泉之制。無分太過不及。咸受其鬱而復發也。故其所發者。即所郁之本氣。非子為母復也。是以復氣與民病各有不同。學人俱宜體析。)


金鬱之發。天潔地明。風清氣切。大涼乃舉。草樹浮煙。燥氣以行。 霧數起。殺氣來至。草木蒼干。金乃有聲。


故民病咳逆。心脅滿引少腹。善暴痛。不可反側。嗌干。面塵。色惡。山澤焦枯。土凝霜鹵。


怫乃發也。其氣五。夜零白露。林莽聲淒。怫之兆也。


( 音蒙數葉朔。明潔清切。金之令也。涼燥殺氣。金之氣也。此所郁之金氣復發。而政令復行也。咳逆嗌干。肺之病也。靈樞經曰。足少陽是動。病心脅痛。不能轉側。甚則面有微塵。


體無膏澤。又曰。肝是動。則病腰痛嗌干。面塵脫色。蓋金氣復而肝木病也。土凝霜鹵者。言土凝如霜之鹽。即芒硝火硝是也。其氣五者。發於五之氣也。夜雪白露。言露濃之如雪。林莽聲淒。聲在樹間。此秋聲也。金之郁氣。欲發之先兆也。)


水鬱之發。陽氣乃辟。陰氣暴舉。大寒乃至。川澤嚴凝。寒 結為霜雪。甚則黃黑昏翳。流行氣交。乃為霜殺。


水乃見祥。故民病寒客心痛。腰 痛。大關節不利。屈伸不便。善厥逆痞堅腹滿。陽光不治。空積沉陰。白埃昏瞑。而乃發也。其氣二火前後。太虛深玄。氣猶麻散。微見而隱。色黑微黃。怫之先兆也。


(辟、避也。氣交、乃夏秋之交。相火之後也。霜殺、寒結為霜而殺物也。祥、怪異也。腰 、腎之府也。關節屈伸。乃筋骨之病。腎主骨而筋屬於節也。厥逆痞堅腹滿者。陽氣下藏。中氣塞也。君火主二之氣。相火主三之氣。其氣發於二火之前後也。氣猶麻散者。寒凝之氣。感火氣而欲散也。)


木鬱之發。太虛埃昏。云物以擾。大風乃至。屋發折木。木有變。故民病胃脘當心而痛。上肢兩脅。膈咽不通。食飲不下。甚則耳鳴眩轉。目不識人。善暴僵仆。太虛蒼埃。天山一色。或氣濁色。黃黑郁若。橫云不起雨而乃發也。其氣無常。長川草偃。柔葉呈陰。松吟高山。虎嘯岩岫。怫之先兆也。


(太虛埃昏。木氣發而埃土飛揚。云物以擾。風之動也。屋發折木。鬱怒之大發也。民病胃脘咽膈。食飲不下。木勝而土傷也。上肢兩脅。耳鳴眩轉仆不識人。風氣之為病也。天山一色。皆蒼色也。濁色、埃土昏翳也。按土鬱曰黃黑埃郁。水鬱曰黃黑昏翳。木鬱曰黃黑郁若。蓋言天元地黃。天地之氣色。交相拂鬱也。橫云不起雨者。風行天上。密云不雨也。風乃天地四方之氣。故所發無常。松吟高山。風之聲也。虎嘯岩岫。虎嘯則風生。風從虎也。此木鬱將發之先兆也。)


火鬱之發。太虛曛翳。大明不彰。炎火行。大暑至。山澤燔燎。材木流津。廣廈騰煙。土浮霜鹵。止水乃減。蔓草焦黃。風行惑言。濕化乃後。故民病少氣。瘡瘍癰腫。脅腹胸背。面目四肢。 憤臚脹。瘍 嘔逆。螈 骨痛。節乃有動。注下溫瘧。腹中暴痛。血溢流注。


精液乃少。目赤心熱。甚則瞀悶懊 。善暴死。刻終大溫。汗濡玄府。其乃發也。其氣四。動復則靜。陽極反陰。濕令乃化。乃成。華發水凝。山川冰雪。焰陽午澤。怫之先兆也。


(大明、日月之光明也。火鬱發而曛翳於上。則日月之明不彰。土浮霜鹵者。水濕之氣。受鬱熱上蒸而成。如霜之鹵也。惑言者。嘻嘻 。形容其風自火出也。風火相合。是以陰濕之氣。在後乃化。民病癰腫諸證。皆火熱盛而精血傷也。少氣者。火為氣之賊也。瞀悶、肺氣病也。火甚精傷。故善暴死。刻終者。謂一氣分主六十日零八十七刻半。如三氣之終。而大溫將發於四之氣也。元府、汗空也。動復則靜。


陽極反陰者。少陰所至為熱生。終為寒。少陰之從本從標也。濕令乃化乃成者。少陽所至為火生。終為蒸溽也。水凝冰雪。寒之勝也。光華之氣。發於水凝。焰陽之熱。生於午澤。山澤通氣也。此二火之氣。受寒氣之鬱極而復將發也。按五行之中有二火。陽火以明而在天。陰火以位而在地。華發水凝者。陽火之將發也。焰陽午澤者。陰火之欲復也。陽火由水中而生。陰火從地澤而發。)


有怫之應。而後報也。皆觀其極。而乃發也。木發無時。水隨火也。


(報、復也。如華發水凝。焰陽午澤。怫之應也。陽極反陰。山川冰雪。郁之極也。風氣行於四時。是以木發無時。水發於二火前後。故水隨火也。按戊癸化火。火生於水澤之中。水火之相合也。是以華發水凝。水隨火發。)


謹候其時。病可與期。失時反歲。五氣不行。生化收藏。政無恆也。


(謹候其時。則病可期而知。亦可以先期而調之。失時。失五音六氣所主之時。反歲、逆司天在泉之歲氣。不能使之上下合德。無相奪倫。五氣不行者。不能使五運宣行。致乖其生化收藏之常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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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5:19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水發而雹雪。土發而飄驟。木發而毀折。金發而清明。火發而曛昧。何氣使然。


岐伯曰。氣有多少。發有微甚。微者當其氣。甚者兼其下。征其下氣。而見可知也。


(此申明五運之郁。受六氣之勝制也。按六微旨大論曰。愿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復行一步。君火治之。相火之下。水氣治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


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此言六氣之有定位。各有承制之在下。故曰。征其下氣。而見可知。言征其六氣在下之承制。則所見水發之雹雪。土發之飄驟可知矣。氣有多少者。


五運之氣。有太過不及也。發有征甚者。有徐有暴也。當其氣者。當其本氣而自發也。兼其下者。水發而兼土之雹雪。


土發而兼木之飄驟。木發而兼金之毀折。金發而兼火之清明。火發而兼水之曛昧。蓋分別此章之復。乃受六氣之郁。非五運之自相勝復也。)


帝曰。善。五氣之發。不當位者。何也。


岐伯曰。命其差。


帝曰。差有數乎。


岐伯曰。後皆三十度而有奇也。


(差音雌。位、謂五運所主之時。命、令也。差、參差也。言五運之發。不當其本位而發者。乃所行之政令有差也。如水位於冬。而所發在於二火前之正月二月。土位於長夏。而所發在於四氣之七月八月。金位於秋。而所發在於五氣之九月十月。火位於夏。而所發在於四氣之七月八月。皆後發三十日而有奇。蓋鬱極而後乃發。是以去本位之少遲。)


帝曰。氣至而先後者何。


岐伯曰。運太過則其至先。運不及則其至後。此候之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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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5:48 | 只看該作者

帝曰。當時而至者何也。


岐伯曰。非太過。非不及。則至當時。非是者眚也。


(此論五運主時之有太過不及也。氣、謂四時之氣。運、謂五運之化。五運各主七十二日有奇。運太過則其氣至先。運不及則其氣至後。此時候之常也。非太過。非不及。則氣至當時。非是者。則生長化收藏之氣不應。而為四時之災眚矣。)


帝曰。善。氣有非時而化者。何也。


岐伯曰。太過者當其時。不及者歸其己勝也。(此論六氣主時之有太過不及也。六氣各主六十日有奇。如清肅之氣行於春。炎熱之氣行於秋。凝寒之氣行於夏。溽蒸之氣行於冬。是謂非時而化。蓋太過者。當其時而各司寒熱溫涼之氣。不及者。歸其已勝。己勝者。謂歸於勝己之氣。即非時之化也。前章論五運六氣之主歲而有盛衰。此復論五運六氣之主時。而亦有太過不及。)


帝曰。四時之氣。至有早晏高下左右。其候何如。


岐伯曰。行有逆順。至有遲速。故太過者化先天。不及者化後天。


帝曰。愿聞其行。何謂也。


岐伯曰。春氣西行。夏氣北行。秋氣東行。冬氣南行。故春氣始於下。秋氣始於上。夏氣始於中。冬氣始於標。春氣始於左。秋氣始於右。冬氣始於後。夏氣始於前。此四時正化之常。故至高之地。冬氣常在。至下之地。春氣常在。謹察之。


帝曰。善。


(此論四時之氣。而有太過不及也。早晏者。先天而至。後天而至也。順者。春氣西行。夏氣北行。


秋氣東行。冬氣南行。逆者。反順為逆也。春氣生於東。故從東而西行。夏氣發於南。


故從南而北行。秋氣始於西。故從西而東行。冬氣本於北。故從北而南行。


此四時之應四方也。故春氣至下而升。秋氣從上而降。夏火之氣。由中而布於四旁。冬藏之氣。從表而歸於內腑。左東右西。前離後坎。此四時之有高下左右。乃正化之常也。


故至高之地。冬氣常在。謂收藏之氣。從高而下。自外而內也。至下之地。春氣常在。謂生長之氣。自下而升。從內而外也。上節論五運六氣之太過不及。以應四時之早晏。此論四時氣之遲速。以應五運六氣之盛衰。)


黃帝問曰。五運六氣之應。見六化之正。六變之紀。何如。


岐伯對曰。夫六氣正紀。有化有變。有勝有復。有用有病。不同其候。


帝欲何乎。帝曰。愿盡聞之。


(此論五運六氣之主時。而各有德化政令。勝復變病之常。夫前章之所謂初之氣二之氣者。論加臨之客氣。乃六期環轉。


各有不同。此復論四時之主氣。有春之木。夏之火。秋之金。冬之水。各主七十二日有奇。又有初氣之厥陰。二氣之少陰。三氣之少陽。四氣之太陰。五氣之陽明。六氣之太陽。各主六十日零八十七刻半。此四時不易之氣。有寒熱溫涼生長收藏之政令。故曰常。)


岐伯曰。請遂言之。夫氣之所至也。厥陰所至為和平。少陰所至為暄。太陰所至為埃溽。少陽所至為炎暑。陽明所至為清勁。太陽所至為寒 。時化之常也。


(氣之所至。謂四時有五運六氣之所至也。春氣舒遲。故為和平。暄、春晚也。又溫暖也。蓋少陰雖主君火而本寒。故主於寒熱之交。以司溫和之氣。此節蓋以厥陰風木主春。


少陽炎暑主夏。陽明清涼主秋。太陽寒水主冬。此四時氣化之常也。故以太陰轉列於少陽之前者。謂土氣分旺於四季。先從春夏始也。此首論六氣之中。有五運。五運之中有四時。)


厥陰所至為風府。為璺啟。少陰所至為火府。為舒榮。太陰所至為雨府。為員盈。少陽所至為熱府。為行出。陽明所至為司殺府。為庚蒼。太陽所至為寒府。為歸藏。司化之常也。


(璺音問府者。各有所司也。璺啟、開坼也。舒榮、舒展而榮華也。員盈、周備也。夏氣始於中。行出者。從中而出於外也。庚、更也。草木至秋而更變也。歸藏者。萬物至冬而歸藏也。此三陰三陽。各有風寒濕熱之所司。而為璺啟舒榮之化。故為司化之常。)


厥陰所至為生。為風搖。少陰所至為榮。為形見。太陰所至為化。為云雨。少陽所至為長。為蕃鮮。陽明所至為收。為霧露。太陽所至為藏。為周密。氣化之常也。


(生長化收藏。五時之氣也。風搖形見。氣之化也。故為氣化之常。)


厥陰所至為風生。終為肅。少陰所至為熱生。中為寒。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少陽所至為火生。


終為蒸溽。陽明所至為燥生。終為涼。太陽所至為寒生。中為溫。德化之常也。


(肅、肅殺也。風能生萬物。而終為肅殺之氣。蓋四時皆有風氣。故能生長萬物。而亦能收殺也。少陰太陽。為水火陰陽之主。太陽標陽而本寒。少陰標陰而本熱。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陰陽標本。互換於中。故中寒而中溫也。太陰濕土之氣。上蒸而為云為雨。故終為注雨。少陽相火。生於地澤。故終為溽蒸。陽明燥金。終為清涼。生者。謂六氣所生之德。而為涼為肅。德之化也。)


厥陰所至為毛化。少陰所至為羽化。太陰所至為 化。少陽所至為羽化。陽明所至為介化。太陽所至為鱗化。德化之常也。


(五類之蟲。感五運六氣而生育。故為德化之常也。)厥陰所至為生化。少陰所至為榮化。太陰所至為濡化。少陽所至為茂化。陽明所至為堅化。太陽所至為藏化。布政之常也。


(生茂堅藏。乃六氣之政。而宣布於四時。)厥陰所至為飄怒大涼。少陰所至為太暄寒。太陰所至為雷霆驟注。列風。少陽所至為飄風。燔燎霜凝。


陽明所至為散落溫。太陽所至為寒雪冰雹。白埃。氣變之常也。(飄怒、風之變。涼乃金氣承之。大暄、火之甚。寒乃陰精承之。雷霆驟注。濕土之變。極則風氣承之。飄風者。風自火出也。燔燎、炎之甚。極則水氣承之。散落、肅殺之甚。


溫乃火氣承之。寒雪冰雹、寒之甚也。極則土氣承之。蓋氣極則變。變則害。承乃制。)


厥陰所至為撓動。為迎隨。少陰所至為高明。焰為曛。太陰所至為沉陰。為白埃。為晦瞑。少陰所至為光顯。為彤云。為曛。陽明所至為煙埃。為霜。


為勁切。為淒鳴。太陽所至為剛固。為堅芒。為立。令行之常也。


(迎隨、往來也。彤云者。澤氣上蒸而為云也。淒鳴、金有聲也。剛固堅芒。乃寒凝冰堅之象。此六氣之令。行於四時之常也。)


厥陰所至為裡急。少陰所至為瘍胗。身熱。太陰所至。為積飲痞隔。少陽所至為嚏嘔。為瘡瘍。陽明所至為浮虛。太陽所至為屈伸不利。病之常也。


(此春病之常也。裡急、逆氣上升也。厥陰主春。春氣始於下而上。故為裡急。陽明主秋。秋氣始於上。故為浮虛。火生於木。風火相煽。故為身熱瘡瘍。土位中央。而分旺於四季。故四時為痞 中滿之病。太陽主筋。為風氣所傷。故 短而屈伸不利。)


厥陰所至為支痛。少陰所至為驚惑。惡寒戰栗譫妄。太陰所至為 滿。少陽所至為驚躁。瞀昧暴病。陽明所至為鼽。尻陰股膝髀 足病。太陽所至為腰痛。病之常也。


( 音畜瞀音務尻音敲。此夏病之常也。)厥陰所至為 戾。少陰所至為悲妄衄 。太陰所至為中滿。霍亂吐下。少陽所至為喉痹。耳鳴嘔涌。陽明所至為脅痛皴揭。太陽所至為寢汗痙。病之常也。


( 音軟戾葉利 音蔑皴音逡。此秋病之常也。 、縮也。戾、了戾也。即轉出小便之關戾。厥陰主利前陰。而脈絡陰器。為燥金所傷。故戾 不利。皴、皺也。以燥而遇燥。故皮為皴揭。)


厥陰所至為脅痛嘔泄。少陰所至為語笑。太陰所至為重 腫。少陽所至為暴注。 螈暴死。陽明所至為鼽嚏。太陽所至為流泄。禁止。病之常也。


(此冬病之常也。心主言而喜為心志。君火為冬令之寒水所迫。則心氣實而語笑不休。以上四時諸病。有因於六氣者。有因於四時者。學人引而伸之。以意會之。其義自得。此論四時之五運六氣。有德有化。有政有令。有變有病。)


凡此十二變者。報德以德。報化以化。報政以政。報令以令。氣高則高。氣下則下。氣後則後。氣前則前。氣中則中。氣外則外。位之常也。


(報德以德。報化以化者。即所謂春有鳴條律暢之化。則秋有霧露清涼之政。蓋無勝則無復也。氣高則高。氣下則下者。謂春氣始於下。則五運六氣。皆主厥陰之風木。秋氣始於上。則五運六氣。皆屬陽明之燥金。夏氣始於前。則五運六氣。皆主少陽之炎暑。冬氣始於後。則五運六氣。皆屬太陽之凝寒。此四時六氣。皆有定位之常。非若客氣之環轉也。此復結上文之義。)


故風勝則動。火勝則腫。燥勝則干。寒勝則浮。濕勝則濡泄。甚則水閉 腫。隨氣所在。以言其變耳。


(首問五運六氣之應。而上章獨論六氣之變。故復論其五運焉。風熱燥寒。四時之氣也。以濕土而列於四時之後者。謂土旺四季。先春夏而後秋冬也。隨氣所在者。隨四時之氣。而言五運之勝耳。在者。言風氣在春。熱氣在夏。燥氣在秋。寒氣在冬。濕氣在於四季。各主七十二日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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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6:09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愿聞其用也。


岐伯曰。夫六氣之用。各歸不勝而為化。故太陰雨化。


施於太陽。太陽寒化。施於少陰。少陰熱化。施於陽明。陽明燥化。施於厥陰。厥陰風化。施於太陰。各命其所在以征之也。


(此論五行勝化之為用也。命其所在而征之者。太陰之氣。在於長夏。太陽之氣在於冬。少陰之氣在於夏。陽明之氣在於秋。厥陰之氣在於春。如冬有雨化。以征太陰之勝。夏有寒化。以徵太陽之勝。此與春勝長夏。長夏勝冬之義相同。徐振公曰。此即帝所問之有勝有復。在六氣為勝復。在四時為勝化。)


帝曰。自得其位。何如。


岐伯曰。自得其位。


常化也。帝曰。愿聞所在也。


岐伯曰。命其位而方月可知也。


(自得其位者。四時之六氣。各自司其本位。此時化之常也。厥陰位於正月二月。少陰位於三月四月。各命其位而方之月。則可知六氣之所在矣。)


帝曰。六位之氣。盈虛何如。岐伯曰。太少異也。太者之至徐而常。少者暴而亡。


(此言主時之六氣。亦有盛有虛。乃隨歲運之太少也。歲運太過。則六位之氣盈。歲運不及。則六位之氣虛。蓋太過之氣。來徐而長。不及之氣。來疾而短。故曰少者暴而亡。金西銘曰。太過之氣。先天時而至。故徐而長。不及之氣。後天時而至。故暴而短。譬如人之後至。則疾行而趨走矣。)


帝曰。天地之氣。盈虛何如。


岐伯曰。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運居其中而常先也。惡所不勝。歸所同和。隨運歸從。


而生其病也。故上勝則天氣降而下。下勝則地氣遷而上。多少而差其分。微者小差。甚者大差。甚則位易氣交。易則大變生而病作矣。大要曰。甚紀五分。微紀七分。其差可見。此之謂也。


(惡去聲差葉雌。此論主時之六氣。亦有天地盈虛之分。而上下相勝也。歲半以上。天氣主之。歲半以下。地氣主之。運居於天地之中。常先天地之氣而為之勝。


故曰。隨運歸從。而生其病。謂天地之氣。歸從運氣。而彼此相勝也。氣交、謂三氣四氣之交。如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則四之土氣。先交於三氣之火。


如地氣不足。天氣隨之。則三之火氣。先交於四氣之土。此火土子母相合。謂之歸所同和。


乃勝之微者也。微者小差。小差者。在天之紀。仍居七分。而三分交於地。在地之紀。仍居七分。而三分交於天。


此上下氣交。不為民病者也。惡所不勝者。惡己所不勝之氣也。太陽寒化。施於少陰。陽明燥化。施於厥陰。


此下勝則地氣遷而上。厥陰風化。施於太陰。少陰火化。施於陽明。


此上勝則天氣降而下。乃勝之甚者也。甚者大差。大差者。在天之紀居五分。而五分直降於下。在地之紀居五分。而五分反遷於上。故曰。甚則位易。氣交易。則大變生而病作矣。位易者。


謂越三氣四氣之位。而初氣二氣。行於五位六位。五氣六氣。行於初位二位。此所不勝之氣勝之。故曰惡所不勝。越其位而加之。故曰大變。如歸所同和。則不越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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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樓主| 發表於 2013-6-29 17:56:31 | 只看該作者

帝曰。善。論言熱無犯熱。寒無犯寒。余欲不遠寒。不遠熱。奈何。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


帝曰。不發不攻。而犯寒犯熱。何如。


岐伯曰。寒熱內賊。其病益甚。


帝曰。愿聞無病者何如。


岐伯曰。無者生之。有者甚之。


帝曰。生者何如。


岐伯曰。不遠熱。則熱至。不遠寒。


則寒至。寒至則堅痞腹滿。痛急下利之病生矣。熱至則身熱吐下霍亂。癰疽瘡瘍。瞀郁注下。 螈腫脹。嘔。鼽衄頭痛。


骨節變。肉痛。血溢血泄。淋 之病生矣。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時必順之。犯者。治以勝也。


(此言主時之六氣亦當遠寒而遠熱者也。按前章之所謂熱無犯熱。寒無犯寒者。論司天在泉。及加臨之六氣。此章論主時之六氣。亦有寒熱溫涼之分。故帝復有此問。辛甘發散為陽。


故有病而應發散者。即當遠熱而不遠熱矣。酸苦涌泄為陰。如有病而應攻裡者。即當遠寒而不遠寒矣。如雖病而不宜發表攻裡。若妄犯之。則寒熱內賊。其病益甚。


若無病而不遠熱。不遠寒者。則堅痞腹滿。身熱吐下之病生矣。時、謂四時。治以勝者。如犯熱則以所勝之寒治之。如犯寒則以所勝之熱治之。


張玉師曰。後之病生。與前章之客氣。總論亦可。)


黃帝問曰。婦人重身。毒之何如。


岐伯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


帝曰。愿聞其故何謂也。


岐伯曰。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過者死。


(此言胎孕積聚。亦有陰陽寒熱之分。所當遠寒而遠熱者也。重身、謂妊娠而身重。毒者。大寒大熱之藥也。娠婦始結胎之一月二月。乃木氣司養。三月四月主火。


五月六月主土。七月八月主金。九月十月主水。至太陽而五行已周。陰陽水火分。而成後天之形身矣。然未生之前。五行之氣。各有盛有虛。有勝有郁。宜以寒熱溫涼順逆而調之。設或有病。而欲不遠寒。不遠熱。亦無傷於胎氣。


所謂有故無殞。然亦無過之而致殞也。即如大積大聚。乃屬臟腑之五行。尚其可犯寒而犯熱者也。若過犯之則死。寒熱溫涼。


是謂四畏。可不慎諸。此節大有關於治道。學人宜細心體會。附論。七月所生小兒能育。而亦多長壽者。蓋七月乃肺藏司養。肺屬天而主氣主血。天一生水。感天地之氣而生。故育。


九月十月。乃少陰太陽所主。皆感陰陽水火而生。若夫八月乃陽明大腸主氣。感陽明之府氣而生。故雖生而不育。)


帝曰。善。郁之甚者。治之奈何。


岐伯曰。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泄之。水鬱折之。然調其氣。過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謂瀉之。


帝曰。假者何如。


岐伯曰。有假其氣。則無禁也。所謂主氣不足。客氣勝也。(此言四時之郁。而有調治之法也。郁之甚者。太陰施於太陽。則水鬱矣。


太陽施於少陰。則火鬱矣。少陰施於陽明。則金鬱矣。陽明施於厥陰。則木鬱矣。厥陰施於太陰。則土鬱矣。調治之法。


木鬱則舒達之。火鬱則發散之。土鬱則疏奪之。金鬱則泄利之。水鬱則折流之。然調其所勝之氣。太過者折之。以其畏而無復也。所謂瀉之。謂瀉其勝氣也。假者。非長夏勝冬。


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春勝長夏。乃主氣不足。客氣勝也。如厥陰風木主春。而值陽明金氣加臨。君相二火主夏。而值太陽寒水加臨。長夏濕土主氣。而值厥陰風木加臨。陽明金氣主秋。而值二火之氣加臨。太陽寒水主冬。而值太陰土氣加臨。有假其氣。竟以寒熱治客氣之勝。


而主氣之寒熱。則無禁也。按此篇所謂六元正紀大論者。六氣謂之六元。五運亦感天元而化。首數章論六氣之主歲。而五運化於其中。


各有盛有虛。有勝有復。末章論六氣之主時。隨運歸從。上下勝制。有勝有鬱而無復。善養生者。皆當隨時調養。以參天地之和。施於天下。流於無窮。乃調變之大關目也。)


帝曰。至哉聖人之道。天地大化。營運之節。臨御之紀。陰陽之政。寒暑之令。非夫子孰能通之。請藏之靈蘭之室。署曰六元正紀。非齋戒不敢。示慎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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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篇至真要大論

 

此篇論六氣司天。六氣在泉。有正化。有勝復。有主客。有邪勝。至真者謂司天在泉之精氣。乃天一之真元。要者謂司歲備物以平治其民病。無傷天地之至真。乃養生之至要也。


黃帝問曰。五氣交合。盈虛更作。余知之矣。六氣分治。司天地者。其至何如。


(此承上章而言五運六氣。互相交合。各有太過不及。彼此勝制。已詳論於前矣。今欲分論六氣之司天在泉。其氣至之何如也。)


岐伯再拜對曰。明乎哉問也。天地之大紀。人神之通應也。(王冰曰。天地變化。人神運為。中外雖殊。其通應則一也。)


帝曰。愿聞上合昭昭。下合冥冥奈何。


岐伯曰。此道之所生。工之所疑也。(昭昭、合天道之明顯。冥冥、合在泉之幽深。道之所生。其生惟一。工不知其要。則流散無窮。故多疑也。)


帝曰。愿聞其道也。岐伯曰。厥陰司天。其化以風。少陰司天。其化以熱。太陰司天。


其化以濕。少陽司天。其化以火。陽明司天。其化以燥。太陽司天其化以寒。以所臨臟位。命其病者也。


(風寒暑濕燥火。天之六氣也。三陰三陽上奉之。故六氣為司天之化。臨臟位者。天氣上臨。而下合人之臟位。隨六氣之所傷。而命其病也。按此篇重在司歲備物。以五味六氣。舉抑補瀉。以平治天地之不和。故首提其病焉。)


帝曰。地化奈何。


岐伯曰。司天同候。間氣皆然。


帝曰。間氣何謂。


岐伯曰。司左右者。是謂間氣也。


帝曰。何以異之。


岐伯曰。主歲者紀歲。間氣者紀步也。(此言六氣司天。而環繞於地下。故與司天同候。從左右而環轉。是以間氣皆然。但司天在泉之氣紀歲。間氣紀步之不同也。)


帝曰。善。歲主奈何。


岐伯曰。厥陰司天為風化。在泉為酸化。司氣為蒼化。間氣為動化。少陰司天為熱化。在泉為苦化。不司氣化。居氣為灼化。太陰司天為濕化。在泉為甘化。司氣為 化。間氣為柔化。少陽司天為火化。在泉為苦化。司氣為丹化。間氣為明化。陽明司天為燥化。在泉為辛化。司氣為素化。間氣為清化。太陽司天為寒化。在泉為咸化。司氣為玄化。間氣為藏化。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臟所宜。乃可以言盈虛病生之緒也。


(主歲者。謂六氣之各主一歲。風寒暑濕燥火。乃在天之六氣。故為司天之化。天元紀大論曰。在地為化。化生五味。故在地為味化。司氣者。司五運之氣化。五運者。五行之氣也。感天之蒼 丹素元之五色。而化生地之五行。是以司氣為蒼為丹為 為素為元。君火以明而在天。故不司在地之火化。所謂居氣者。言少陰不司氣化。在六氣之中。自有所居之上下。即下章之南政居南。北政居北也。間氣之為動為灼。為柔為明。為清為藏者。六氣之用也。此論六氣之司天在泉。及化運間氣之分治。皆有盛有虛而為民病。治病者或從歲氣。或隨運氣以備物。以所生之五味五色。合五臟之所宜。乃可以言五運六化之盈虛。病生之端緒也。)


帝曰。厥陰在泉而酸化。先余知之矣。風化之行也何如。


岐伯曰。風行於地。所謂本也。余氣同法。本乎天者。天之氣也。本乎地者。地之氣也。天地合氣。六節分而萬物化生矣。故曰。謹候氣宜。無失病機。此之謂也。


(此言司天在泉。俱以六氣為本。六氣繞地環轉。而上下周行。又非氣司天化而味主地化也。六氣之本於上者。即為天之氣。本乎下者。即為地之氣。天地合氣。六節分而萬物化生。故謹候六氣之所宜。無失五行之病機。斯得至真之為道。王子律曰。四時六步。皆有風氣。)


帝曰。其主病何如。


岐伯曰。司歲備物。則無遺主矣。


帝曰。先歲物何也。


岐伯曰。天地之專精也。


帝曰。司歲者何如。


岐伯曰。司氣者主歲同。然有餘不足也。


帝曰。非司歲物何謂也。岐伯曰。散也。故質同而異等也。氣味有薄濃。性用有躁靜。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淺深。此之謂也。


(主病、謂主治病之藥物。司歲備物。謂從六氣五運以備之。如少陰少陽二火司歲。則當收附子薑桂之熱物。如陽明燥金司歲。則當收桑皮蒼朮之燥物。如厥陰風氣主歲。則當收防風羌活之風物。如太陽寒水司歲。則當收芩通大黃之寒物。


如太陰土氣司歲。則當收山藥黃精之類。甘平甘溫之品。及蒼丹 素元之穀。所謂藥食宜也。此皆得天地之專精。故先取歲物。謂先備司歲之物。即上章之所謂食歲穀以全其真。蓋食天地之精。以養吾身之真也。司氣、謂五運之氣。五運雖與主歲相同。然又有太過不及之分。太過之歲。則物力濃。不及之歲。則物力淺薄矣。若非氣運司歲之物。則氣散而力薄。


故形質雖同。而氣味有淺深濃薄之異。治保有多少者。謂治病保真之藥食。或宜多用而宜少用也。按中古之世。


不能司歲備物。用炮制以代天地之助。如制附子曰炮。製蒼朮桑皮曰炒。蓋以火助火。而以燥助燥也。近有制附子水煮曰陰制。制桑皮以蜜拌曰潤燥。是猶用鷹犬而去其爪牙。


則驅之搏蹇兔而不能。又安望韓盧之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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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歲主臟害何謂。


岐伯曰。以所不勝命之。則其要也。


(此論五運之氣。受司天在泉之勝制。歲主者。謂六氣之主歲。臟、五臟也。蓋言五臟內屬五行。而外合五運。五運之氣。受勝制之所傷。則病入五臟而為害矣。如少商金運。而值二火司天。少宮土運。而值厥陰在泉。此皆運氣之所不勝。而受勝氣之所勝制。故以所不勝命之。則歲主臟害之要可知矣。命、名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上淫於下。所勝平之。外淫於內。所勝治之。


(上淫於下者。謂司天之氣。淫勝其在下之運氣。當以所勝平之。如少商金運。而火熱上臨。宜平以鹹寒。佐以苦甘。外淫於內者。在泉之氣。淫勝其在內之五運。當以所勝治之。如少宮土運。而風木下淫。宜治以辛涼。佐以苦甘。按司天在泉之氣根於外。五運之化根於中。故曰外淫於內。下章平天氣曰平。治在泉曰治。又諸氣在泉曰淫於內。)


帝曰。善。平氣何如。


岐伯曰。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平氣、謂無上下之勝制。運氣之和平也。甲丙戊庚壬為陽運。乙丁己辛癸為陰運。陰陽二運。有太過不及之分。故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正者正治。謂太過之歲。當抑其勝氣。扶其不勝。反者反治。謂不及之運。為所不勝之氣反勝。當反佐以取之。)


帝曰。夫子言察陰陽所在而調之。論言人迎與寸口。相應若引繩。小大齊等。命曰平。陰之所在。寸口何如。


岐伯曰。視歲南北。可知之矣。帝曰。愿卒聞之。


(此承上文以申明少陰之所在也。五運之中。少陰不司氣化。隨六氣之陰陽。而上下左右。故曰。陰之所在何如。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蓋太衝。坎位也。廣明。離位也。少陰主天一之坎水。而上為太陽之離火。是以北政之歲。隨三陰而在坎。南政之歲。從三陽而在離。故有應不應之分焉。所謂南北者。陰陽也。五運之中。


戊癸化火。以戊癸年為南政。甲乙丙丁己庚辛壬為北政。五運之政。有南有北。少陰之氣。有陰有陽。是以隨之而上下也。寸尺、血脈也。血乃中焦之汁。流溢於下而為精。奉心神化赤而為血。故脈始於足少陰腎。而主於手少陰心。是以診寸尺之陰陽。以征少陰之上下。)


岐伯曰。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左不應。南政之歲。少陰司天。則寸口不應。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左不應。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


(風寒暑濕燥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以司主歲之六氣。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以司五行之化運。化運五歲而右遷。而五行之中有二火。


故君火不司氣化。然雖不主運。而有所居之位焉。少陰之上。君火主之。是少陰本於陰而主於陽。


是以南政之歲居陽。北政之歲。居於陰也。司天在南。在泉在北。此天地之定位。人面南而診之。寸為陽而在南。尺為陰而在北。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隨陰而居北。


是以寸口不應。南政之歲。少陰司天。則對陰而居陽。是以寸口不應。不應者。脈微而不應於診。此論寸尺之陰陽南北也。北政之歲。厥陰在泉。則少陰在左。故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少陰在右。


故左不應。南政之歲。厥陰司天。則少陰在左。故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少陰在右。


故左不應。此論人迎寸口之左右也。諸不應者。謂左右之不應也。反其診者。以人面南面北而診之也。蓋以圖象平置於幾上。以司天在南。在泉在北。北政之歲。


人面北以診之。南政之歲。人面南以診之。則左右之不應可見矣。夫天上地下。天南地北。


此天地之定位也。人面南而面北者。人居天地氣交之中。隨天地之氣而環轉也。)


帝曰。尺候何如。


岐伯曰。北政之歲。


三陰在下。則寸不應。三陰在上。則尺不應。南政之歲。三陰在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左右同。


故曰。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此總結上文之義。故問尺而兼論其寸焉。所謂三陰者。以少陰居二陰之中。上下者。以天在上而泉在下也。左右同者。謂尺之左右不應。與寸之左右不應同也。故知其要者。知少陰之不司氣化。隨陰陽而居上居下也。不知其要。流散無窮者。如疏注之議論紛紜。而茫無歸著也。朱衛公問曰。假如甲子甲午歲。君火司天。而寸口不應。是司天之少陰。不應於脈耶。曰。五運六氣之道。五運外合五行。內合五臟。五臟之氣。見於六脈。而後合於六氣。是感五運之氣。而見於寸尺也。故曰。天地之氣。無以脈診。蓋謂司天在泉之六氣。


不形於診也。是以首提曰臟害。當知臟害二字。為照應寸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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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善。天地之氣。內淫而病何如。


岐伯曰。歲厥陰在泉。風淫所勝。則地氣不明。平野昧。草乃早秀。民病洒洒振寒。善伸數欠。心痛支滿。兩脅裡急。飲食不下。膈咽不通。食則嘔。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


(此章論六氣在泉而為民病。當以所勝之氣味治之。厥陰在泉。寅申歲也。風淫於下。則塵土飛揚。故地氣不明。平野昏昧。草得生氣。故早秀也。按經脈篇云。脾是動。則病洒洒振寒。善伸數欠。脾氣病。則飲食不下。食則嘔。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俱重。蓋木淫而土病也。又厥陰肝脈上貫膈。布脅肋。故為心痛支滿等證。)


歲少陰在泉。熱淫所勝。則焰浮川澤。陰處反明。民病腹中常鳴。


氣上衝胸。喘不能久立。寒熱皮膚痛。目瞑齒痛 腫。惡寒發熱如瘧。少腹中痛。腹大。蟄蟲不藏。


(少陰在泉。卯酉歲也。少陰君火生於水中。是以焰浮川澤。少陰標陰而本火。故陰處反明。腹中常鳴者。火氣奔動也。氣上衝胸者。火氣炎上也。喘不能久立。寒熱皮膚痛者。火淫肺金也。


目瞑者。熱甚陰虛。畏陽光也。齒痛 腫。熱乘陽明也。發熱如瘧者。少陰標本之氣病也。熱在下焦。則少腹中痛。熱在中焦。則腹大也。)


歲太陰在泉。草乃早榮。濕淫所勝。則埃昏岩穀。黃反見黑。至陰之交。民病飲積心痛。耳聾。渾渾 。嗌腫喉痹。陰病見血。少腹痛腫。不得小便。病沖頭痛。


目似脫。項似拔。腰似折。髀不可以回。 如結。 如別。


(太陰在泉。辰戌歲也。土為草木之所資生。故草乃早榮。黃乃土色。黑乃水色。土勝濕淫。故黃反見黑。五常政大論曰。太陰司天。濕氣下臨。腎氣上從。黑起水變。皆土勝水應之義。至陰之交。乃三氣四氣之交。土司令也。飲積心痛。寒濕上乘也。按經脈篇。自耳聾至喉痹。乃三焦經病。自陰病至不得小便。以邪濕下流。為腎臟受病。自沖頭痛至 如別。乃膀胱經病。蓋三焦為決瀆之官。膀胱乃水津之府。土氣淫勝。而水臟水腑皆為病也。)


歲少陽在泉。火淫所勝。則焰明郊野。寒熱更至。民病注泄赤白。少腹痛。溺赤。甚則血便。少陰同候。


(少陽在泉。巳亥歲也。少陽之火。地二所生。故焰明郊野。寒熱更至。熱傷血分。則注赤。熱傷氣分。則注白。熱在下焦。故少腹痛而溺赤。血便者。甚則血出於小便也。少陰之火出自水。少陽之火生於地。皆有陰陽寒熱之分。故與少陰同候。)


歲陽明在泉。燥淫所勝。則 霧清瞑。民病喜嘔。嘔有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反側。甚則嗌干面塵。身無膏澤。足外反熱。


(陽明在泉。子午歲也。金氣淫於下。則 霧清瞑於上矣。按經脈篇。嘔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轉側。甚則面有微塵。體無膏澤。足外反熱。乃足少陽病。嗌干面塵。乃足厥陰病。蓋金勝而肝膽病也。)


歲太陽在泉。寒淫所勝。則凝肅慘栗。民病少腹控睪。引腰脊。上衝心痛。血見。嗌痛頷腫。


(太陽在泉。丑未歲也。水寒淫勝。故凝肅慘栗。寒淫於下。則膀胱與腎受之。膀胱居於小腹。故少腹痛。腎主陰器。故控引睪丸。太陽之脈挾脊抵腰中。故引腰脊。腎脈絡心。故上衝心痛。心主血。而寒氣逼之。故血見。按經脈篇嗌痛頷腫。乃小腸經病。小腸者。心之府也。亦水邪上侮火臟火腑而然。)

 

帝曰。善。治之奈何。


岐伯曰。諸氣在泉。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風乃木氣。金能勝之。故治以辛涼。過於辛。恐反傷其氣。故佐以苦甘。苦勝辛而甘益氣也。木性急。故以甘緩之。風邪勝。故以辛散之。臟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熱乃火氣。水能勝之。故宜治以鹹寒。佐以苦甘。甘勝咸。所以防咸之過。苦能泄。所以去熱之實也。酸乃木味。火生於木。以酸收之者。收火歸原也。熱鬱於內而不解者。以苦發之。)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濕乃陰土之氣。故宜治以苦熱。苦能勝濕。熱以和陰也。酸從木化。故佐以酸淡。以苦燥之者。苦從火化也。卦傳曰。燥萬物者。莫 乎火。以淡泄之者。淡味滲泄為陽也。)


火淫於內。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火淫於內。故宜治以咸冷。苦能泄辛能散。故當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與上文同義。)


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燥乃清涼之金氣。故當治以苦溫。燥則氣結於內。故當佐以辛甘發散。以苦下之。)


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寒乃水氣。土能勝水。熱能勝寒。故宜治以甘熱。臟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以苦補之。以咸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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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善。天氣之變何如。


岐伯曰。厥陰司天。風淫所勝。則太虛埃昏。云物以擾。寒生春氣。流水不冰。民病胃脘當心而痛。上肢兩脅。膈咽不通。飲食不下。舌本強。食則嘔。冷泄腹脹。溏泄瘕水閉。蟄蟲不去。病本於脾。衝陽絕。死不治。


(厥陰司天。巳亥歲也。風淫於上。故太虛埃昏。云物擾亂。寒生於春氣。是以流水不冰。按經脈篇。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飲食不下。溏瘕泄水閉。皆脾經之病。蓋風木淫勝。故病本於脾。蟄蟲藏於土中。因風氣外淫。故不去也。衛陽、足陽明胃脈。在足跗上。動脈應手。胃氣已絕。故死不治。)


少陰司天。熱淫所勝。怫熱至。火行其政。民病胸中煩熱。嗌干。右 滿。皮膚痛。寒熱咳喘。大雨且至。唾血。血泄。鼽衄。嚏嘔。溺色變。甚則瘡瘍 腫。肩背臂 及缺盆中痛。心痛。肺 。腹大滿。膨膨而喘咳。病本於肺。尺澤絕。死不治。


(少陰司天。子午歲也。怫、郁也。蓋少陰之火。發於陰中。故為怫熱。少陰太陽。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相從。標本互換。是以火熱甚而大雨至。水寒極而運火炎。民病胸中煩熱嗌干。右 滿。皮膚痛。肺受火熱而津液不生也。唾血血泄。熱淫而迫血妄行也。按經脈篇。溺色變。肩背臂 痛。煩心胸滿。肺脹膨膨而喘咳。皆肺經之病。蓋火淫則金氣受傷。故病本於肺。尺澤、在肘內廉大交中。動脈應手。肺之合穴脈也。肺氣已絕。故死不治。)


太陰司天。濕淫所勝。則沉陰且布。雨變枯槁。 腫骨痛。陰痹。陰痹者。按之不得。腰脊頭項痛。時眩。大便難。陰氣不用。飢不欲食。咳唾則有血。心如懸。病本於腎。太谿絕。死不治。


(太陰司天。丑未歲也。濕淫於上。是以沉陰且布。草木枯槁。得化氣之雨而變生。 腫陰痹。皆感寒濕之氣。病在陰者名曰痹。故按之不得也。腎主骨而膀胱為之府。故腰脊頭項骨痛。腎開竅於二陰。故大便難也。陰氣不用者。不能上交於心也。上下不交。則上焦之火熱留於胃。胃熱則消穀。故善飢。胃氣上逆。故不欲食也。咳唾有血者。


心火在上。而不得上下之相濟也。經脈篇曰。腎是動病。目KT KT 無所見。心如懸若飢。蓋心腎不交。故虛懸於上而若飢也。此土淫勝水。故病本於腎。太谿、腎之動脈。在足內踝外。踝骨上。太谿脈不至。則腎氣已絕。故死不治。)


少陽司天。火淫所勝。則溫氣流行。金政不平。民病頭痛。發熱惡寒而瘧。熱上皮膚痛。色變黃赤。傳而為水。身面腫。腹滿仰息。泄注赤白。瘡瘍。咳。唾血煩心。胸中熱。甚則鼽衄。病本於肺。天府絕。死不治。


(少陽司天。寅申歲也。火淫所勝。故金政不平。少陽之火。在天為暑。故民病頭痛。寒熱而瘧。熱上皮膚。色變黃赤。火上淫於肺也。肺者。太陰。皆積水也。傳為水者。逼其金水外溢。


故為腫滿之水病也。仰息、肺氣逆而不得偃息也。泄注赤白。瘡瘍唾血煩心。火熱盛也。鼽衄。甚而及於肺也。此火淫勝金。故病本於肺。天府、肺脈。在腋下三寸。動脈應手。肺氣已絕。故死不治。)


陽明司天。燥淫所勝。則木乃晚榮。草乃晚生。筋骨內變。民病左 脅痛。寒清於中。感而瘧。大涼革候。


咳。腹中鳴。注泄 溏。名木斂。生菀於下。草焦上首。心脅暴痛。不可反側。嗌干。面塵。腰痛。丈夫 疝。婦人少腹痛。目昧 傷。瘡痤癰。蟄蟲來見。病本於肝。太衝絕。死不治。


(陽明司天。卯酉歲也。燥金淫勝於上。則木受其制。故草木生榮俱晚。肝血傷而不能榮養筋骨。故生內變。左 脅痛。肝經病也。感寒清而成瘧者。秋成 瘧也。大涼革候者。夏秋之交。變炎暑而為清涼也。腹中鳴。注泄驚溏。寒清於中也。菀、茂也。名木斂於上而生菀於下。草焦上首。


肅殺之氣淫於上也。心脅暴痛。不可反側。嗌干面塵。 疝 瘍。皆肝經之病。蓋金淫於上。故病本於肝。太衝、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動脈應手。肝經之俞穴脈也。肝氣已絕。故死不治。)


太陽司天。寒淫所勝。則寒氣反至。水且冰。血變於中。發為癰瘍。民病厥心痛。嘔血血泄。鼽衄善悲。時眩仆。運火炎烈。雨暴乃雹。胸腹滿。手熱肘攣。掖腫。心澹澹大動。胸脅胃脘不安。面赤目黃。善噫嗌干。甚則色 。渴而欲飲。病本於心。神門絕。死不治。所謂動氣。知其臟也。


(曰寒氣反至者。謂太陽為諸陽之首。即君火之陽也。然本於在下之寒水。今寒氣反從上而至。是上下皆寒。而太陽運居於中。


故曰。運火炎烈。夫寒臨於上。如陽能勝之。即所謂凡傷於寒。則為病熱。乃病反其本。得標之病矣。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此太陽從本從標。寒熱更勝之氣也。是以癰瘍嘔血。鼽衄腹滿。乃陽熱中盛之證。如心痛眩仆。


面赤目黃。色 善噫。乃寒凌心火。逼其火熱上炎。水火寒熱交爭。而神門脈絕。心氣滅矣。神門、心之俞穴。在手掌後銳骨端。動脈應手。故所謂候脈之動氣。則知其五臟之存亡矣。靈樞經曰。邪在心。心痛。善悲。時眩仆。又曰。上走心為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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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善。治之奈何。(此章論司天之六氣淫勝。而以所勝之氣味平之。)


岐伯曰。司天之氣。風淫所勝。平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酸瀉之。


(按在泉之氣曰淫於內而曰治。司天之氣曰所勝而曰平。蓋天氣在外而地氣在內也。故曰治者。治其內而使之外也。曰平者。平其上而使之下也。是以在在泉曰以辛散之。在司天曰以酸瀉之。)


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此與在泉之治法相同。但少以苦發之。蓋自下而上淫於內者。宜從之而發散於外也。)


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濕乃土之濕氣。故上甚而熱者。亦宜用辛溫發散。以汗為故而止。金匱要略曰。腰以下腫。當利小便。腰以上腫。當發汗乃愈。此皆治水濕之要法。)


火淫所勝。平以酸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酸復之。熱淫同。


(少陽之火。乃地火也。如平之而未平者。淫於內也。故當以苦發之。此即三焦之元氣。宜復以酸收之。勿使其過於發散世。夫少陰之熱。君主之火也。淫甚則外內相合。亦當以苦發之。)


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苦溫能勝清金。辛能潤燥。燥必內結。故以酸苦泄之。)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咸瀉之。


(夫淫於內。則干涉於臟氣。故上文曰。以辛潤之。以苦堅之。此勝於外。止宜平之瀉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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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善。邪氣反勝。治之奈何。


岐伯曰。風司於地。清反勝之。治以酸溫。左以苦甘。以辛平之。熱司於地。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平之。濕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苦冷。佐以在咸甘。以苦平之。火司於地。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平之。燥司於地。熱反勝之。


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辛平之。以和為利。寒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咸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邪氣反勝者。不正之氣。反勝在泉主歲之氣。又當用勝邪之氣味以平治之。上章曰。天氣反時。則可依時。此之謂也。)


帝曰。其司天邪勝何如。


岐伯曰。風化於天。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熱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濕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火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燥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辛寒。


佐以苦甘。寒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此論六氣司天。邪氣反勝。宜以所勝之氣味平之。)


帝曰。六氣相勝奈何。岐伯曰。厥陰之勝。耳鳴頭眩。憒憒欲吐。胃膈如寒。大風數舉。 蟲不滋。 脅氣並。化而為熱。小便黃赤。胃脘當心而痛。上肢兩脅。腸鳴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甚則嘔吐。膈咽不通。


(此論三陰三陽主歲之氣。淫勝而為民病者。宜以所勝之氣味平之。耳鳴頭眩。木淫於上也。大風數舉。淫於下而上也。憒憒欲吐。胃氣如寒。胃土病也。 蟲不滋。木制之也。 脅氣並。肝氣聚也。化而為熱。小便黃赤。木淫而生火也。風木氣勝。則脾胃受傷。故風氣淫於上。則胃脘當心而痛。上肢兩脅。甚則嘔吐。膈咽不通。淫而下。則腸鳴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所謂風之傷人也。善淫而數變。)


少陰之勝。心下熱。善飢。臍下反動。氣游三焦。炎暑至。木乃津。草乃萎。嘔逆躁煩。腹滿痛溏泄。傳為赤沃。


(心下熱善飢。外淫之火。交於內也。臍下反動。少陰之標陰。發於下也。氣游三焦。謂本標之氣。游於上下。而交於中也。炎暑至者。與少陽氣交之時。木乃津者。得少陰陰水之所資養也。草乃萎者。受君相二火之暑熱也。


嘔逆、陰氣上逆也。煩躁、陰陽寒熱之征也。復滿溏泄。陰寒在下也。傳為赤沃、君火下淫也。)


太陰之勝。火氣內郁。瘡瘍於中。流散於外。病在 脅。甚則心痛。熱格。頭痛喉痹。項強。獨勝則濕氣內郁。寒迫下焦。痛留頂。互引眉間。


胃滿。雨數至。燥化乃見。少腹滿。腰 重強。內不便。善注泄。足下溫。頭重。足脛 腫。飲發於中。 腫於上。


(陰濕之氣淫於外。則火氣內郁。而瘡瘍於中矣。濕熱之氣。流散於外。則及於風木。而病在 脅。甚則心痛者。木甚而傳於火也。熱格頭痛喉痹項強者。風火之氣。與濕氣相離。從頸項而上於巔頂也。此言太陰之氣。火土相合。而淫於歲半以前。獨勝者。陰濕之氣。復勝於歲半以後也。濕氣在中。故內鬱而迫於下焦。痛留頂而互引眉間者。風火之氣。留於巔頂。傳於陽明之經。而下及於胃滿也。雨數至。燥化乃見者。至四氣五氣之交。而後見此證也。少腹滿腰 重者。濕氣下淫。而及於腎也。足下溫頭重者。風火之氣。復流於下也。足脛 腫者。土淫而水泛也。飲發於中。 腫於上者。


水邪之從下而中。中而上也。此節論土勝於四時。從中而外。外而上。上而中。中而下。同四時之氣。外內出入。環轉一身。大有關於病機。學人宜體認無忽。)


少陽之勝。熱客於胃。煩心。心痛目赤。欲嘔。嘔酸善飢。耳痛溺赤。善驚譫妄。暴熱消鑠。草萎水涸。介蟲乃屈。少腹痛。下沃赤白。


(少陽之氣。合於三焦。故熱客於胃。蓋三焦之原。皆出於胃間也。三焦與心主包絡相合。故煩心心痛。三焦之脈。上入耳中。絡目銳 。故淫上則為耳痛目赤。淫於中則為嘔飢。


淫於下則為溺赤少腹痛。下沃赤白也。善驚譫妄暴熱者。陽明胃經熱也。三焦之氣。蒸津液。化營血。消鑠者。熱盛而血液傷也。草萎者。暑熱在上也。水涸者。火氣在下也。介蟲乃屈者。暑熱在於氣交之中。人與天地參也。王子律曰。


少陰與少陽君相相合。在少陰反提出三焦二字。又曰。炎暑至。在少陽止微露其端。皆經義微妙處。)


陽明之勝。清發於中。左 脅痛。溏泄。內為嗌塞。外發 疝。大涼肅殺。華英改容。毛蟲乃殃。胸中不便。嗌塞而咳。


(金氣寒肅。故清發於中。金勝。則木氣受虧。故為脅痛 疝。清氣在下。則為溏泄。在上則為嗌塞。大涼肅殺。淫勝極也。是以華英改容。毛蟲乃殃。胸中不便。嗌塞而咳者。陽明燥金。上及於肺。同氣相感也。)


太陽之勝。凝栗 至。非時水冰。羽乃後化。痔瘧發。寒厥入胃。則內生心痛。陰中乃瘍。隱曲不利。互引陰股。筋肉拘苛。血脈凝泣。絡滿色變。或為血泄。


皮膚痞腫。腹滿食減。熱反上行。頭項囟頂腦戶中痛。目如脫。寒入下焦。傳為濡瀉。


(太陽寒水氣勝。故凝 且至。非時水冰者。勝氣在於歲半以前。是以羽蟲後化也。靈樞經曰。足太陽是主筋所生病者為痔。瘧者。太陽寒熱之邪也。厥逆而入於胃者。水侮土也。胃絡上通於心。


故心痛也。陰中乃瘍。是以隱曲不利。而互引陰股。足太陽主筋。故筋肉拘苛也。血脈凝泣。絡滿色變。或為血泄。邪入於經也。皮膚痞腫者。太陽之氣主表也。腹滿食減者。水氣乘脾也。熱反上行者。太陽之氣。隨經上入腦。還出別下項。太陽經脈。起於目內 。


故目如脫也。寒入下焦者。太陽標陽而本寒。是以陽熱上行。而陰寒下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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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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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厥陰之勝。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瀉之。少陰之勝。治以辛寒。佐以苦鹹。以甘瀉之。太陰之勝。治以咸熱。佐以辛甘。以苦瀉之。少陽之勝。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甘瀉之。陽明之勝。治以酸溫。佐以辛甘。以苦泄之。太陽之勝。治以甘熱。佐以辛酸。以咸瀉之。


(治諸勝氣。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 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各安其氣。則病氣衰去此治之大體也。)


帝曰。六氣之復何如。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厥陰之復。少腹堅滿。裡急暴痛。偃木飛沙。 蟲不榮。厥心痛。汗發嘔吐。飲食不入。入而復出。筋骨掉眩。清厥。甚則入脾。食痹而吐。衝陽絕。死不治。


(復者。謂三陰三陽之氣。受所勝之氣勝制。鬱極而復發也。少腹堅滿。裡急暴痛。厥陰之氣。鬱而欲發也。


偃木飛沙。鬱怒之氣大腹也。 蟲不榮。風氣發而土氣衰也。厥心痛者。色蒼蒼如死狀。終日不得太息。此厥陰之氣干於心也。


汗發者。風熱之陽。加於陰也。嘔吐飲食不入。木淫而土敗也。筋骨掉眩。風氣盛也。清厥者。風淫於上。陰氣下逆也。


痹者。閉而痛也。衝陽、胃之動脈。此風氣盛而土氣絕也。按六氣之勝復。與五運不同。五運不及之歲。有勝氣而子氣為母復仇。


六氣之勝復。無分太過不及。有勝則有復。無勝則無復。勝甚則復甚。勝微則復微。而所復之氣。


即是所郁之本氣復發。非子復母仇也。故曰。厥陰之復。少陰之復。與氣交變章之論復不同也。六微旨大論曰。寒暑燥濕風火。氣有勝復。勝復之作。有德有化。有用有變。蓋謂六氣主歲。無論司天在泉。如上下和平。無有勝復。此氣之德化也。用者勝之始。變者復之機。此勝復而為民病也。


張介賓曰。按前章天地淫勝。只言司天六脈絕者不治。而在泉未言。此章於六氣之復者復言之。正以明在泉之化。蓋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


少陰之復。燠熱內作。煩躁鼽嚏。少腹絞痛。火見燔 嗌燥。分注時止。氣動於左。上行於右。咳。皮膚痛。暴喑。心痛。鬱冒不知人。


乃洒淅惡寒。振栗譫妄。寒已而熱。渴而欲飲。少氣骨痿。隔腸不便。外為浮腫。噦噫。赤氣後化。流水不冰。熱氣大行。介蟲不復。病 疹瘡瘍。癰疽痤痔。甚則入肺。咳而鼻淵。天府絕。死不治。


(燠熱、鬱熱也。煩躁、火煩則陰躁也。鼽嚏、燠熱上乘於肺也。少腹絞痛。少陰之陰氣發於下也。火見燔 、君火之氣發於上也。嗌燥、火熱爍金也。夫陰寒在腹。


則注泄。得火熱之氣則注止。少陰標本並發。是以注泄分而時注時止也。氣動於左者。君火之氣。發於左腎之水中。上行於右者。肺腎上下相交。腎為本而肺為末也。火淫肺金。則咳而皮痛。金主聲。


故暴喑也。心痛者。火氣自傷也。鬱冒不知人者。寒熱之氣亂於上也。洒淅振栗者。陰陽相搏也。寒已而熱者。少陰之陰寒。從火化而為熱也。是以渴而欲飲。少氣骨痿。


蓋火盛則少氣。熱盛則骨痿也。隔腸、小腸也。噦者。小腸之氣不通。逆氣上走心而為噫也。赤氣後化者。復在五氣終氣。是以流水不冰。 疹瘡瘍。乃熱傷氣血。火熱鑠金。故天府絕也。)


太陰之復。濕變乃舉。體重中滿。


飲食不化。陰氣上厥。胸中不便。飲發於中。咳喘有聲。大雨時行。鱗見於陸。頭頂痛重。而掉螈尤甚。嘔而密默。唾吐清液。甚則入腎。竅瀉無度。太谿絕。死不治。


(氣極則變。舉、發也。陰濕之氣盛。是以體重中滿。飲食不化。胸中、膻中也。宗氣之所居。陰氣上逆。是以胸中不便。咳喘有聲者。飲乘於肺也。


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鱗見於陸者。


土崩潰也。頭項痛重。而掉螈尤甚者。所謂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長。 短為拘。弛長為痿也。


嘔者。濕乘陽明也。密默者。欲閉戶牖而獨居也。脈解篇曰。所謂欲獨閉戶牖而處者。陰陽相薄也。陽盡而陰盛。故欲獨閉戶牖而居。蓋陽明者。表陽也。


太陰者。三陰也。陰變而乘於陽。則陽欲盡而陰盛。是以唾吐清液也。甚則入腎。


下乘冬令之寒水也。腎開竅於二陽。故曰竅瀉。夫太陰居中土而旺於四季。是以勝氣勝於四時。復氣在於歲半以後。故止乘肺胃之秋金。冬令之腎水也。)


少陽之復。大熱將至。枯燥燔 。介蟲乃耗。驚螈咳衄。心熱煩躁。便數憎風。厥氣上行。面如浮埃。目乃 螈。火氣內發。上為口糜。嘔逆。血溢血泄。發而為瘧。惡寒鼓栗。寒極反熱。嗌絡焦槁。渴飲水漿。色變黃赤。少氣脈萎。化而為水。傳為 腫。甚則入肺。咳而血泄。尺澤絕。死不治。


(少陽之火。復發於秋冬之時。是以枯燥燔 。介蟲乃耗。謂木枯草焦。而甲蟲耗散也。驚螈咳衄。熱乘心肺也。便數憎風。表裡皆熱也。面如浮埃。面微有塵也。手足少陽之脈。皆上系於目。故目乃 螈。火氣內發者。陰火發於內也。上為口糜。發於上焦也。


發於中焦則嘔逆。發於下焦則血溢血泄也。發而為瘧者。少陽主樞。是以寒熱陰陽。外內出入。寒極反熱。從火化也。


嗌絡焦槁。肺金傷也。渴飲水漿。陽明胃金燥也。太陰濕土主四之氣。色變黃赤者。火土相合也。少氣脈萎者。氣血皆傷也。化而為水。傳為 腫者。從四氣五氣而直至於終之氣也。)


陽明之復。清氣大舉。森木蒼干。毛蟲乃厲。病生 脅。


氣歸於左。善太息。甚則心痛。痞滿腹脹而泄。嘔苦咳噦煩心。病在膈中。頭痛。甚則入肝。驚駭筋攣。太衝絕。死不治。


(陽明之復。發於本位主令之時。是以清氣大舉。森木蒼干。毛蟲乃厲。病生 脅。氣歸於左者。金乘木也。心痛痞滿。腹脹而泄。乘火土也。


膽病者。善太息嘔苦。木受金刑。腑亦病也。咳噦、肺氣逆也。咳噦煩心者。病在膈中。陽明之氣上逆也。


頭痛、厥陰病也。夫病生 脅頭痛。病在肝之經氣。如入肝則干臟矣。干臟者半死半生。蓋邪雖薄臟。


而臟真不傷者生。如太衝脈絕。真元傷矣。夫厥陰少陰少陽太陰之復。發於五氣六氣之時。陽明太陽之發。報復歲半以前之氣。是以木火土之皆病也。)


太陽之復。厥氣上行。水凝雨冰。羽蟲乃死。心胃生寒。胸膈不利。心痛痞滿。頭痛善悲。時眩仆。食減。腰 反痛。屈伸不便。地裂冰堅。陽光不治。少腹控睪。引腰脊。上衝心。唾出清水。及為噦噫。


甚則入心。善忘善悲神門絕。死不治。


(厥氣上行者。郁逆之氣上行。而欲復歲半以前之氣也。水凝、水寒在下也。雨冰、寒氣在上也。上下皆寒。是以羽蟲乃死。蓋寒淫而火滅也。心胃生寒。胸膈不利。心痛痞滿。頭痛善悲。時眩仆者。厥氣上行。從下而中。中而上也。食減。水乘土也。腰 反痛、屈伸不利、水淫而反自傷也。陽光不治。木火之氣衰也。


少腹控睪。引腰脊上衝心者。厥陰病也。唾出清水。及為噦噫。從胃而上及於心也。蓋亦報復歲半以前之木火土也。王子律曰。木火土三氣。子母相合。而勝歲半以後之氣。是以復發而俱報之。計遜公問曰。少陰太陽。有水火寒熱之並發。


奚少陰之復有寒氣。而太陽之復無陽熱耶。曰。少陰之本火。太陽之本寒。報復之氣。發於歲半以後。乃涼寒之時。是以少陰有寒。而太陽無熱。從時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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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善。治之奈何。


岐伯曰。厥陰之復。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瀉之。以甘緩之。少陰之復。治以鹹寒。佐以苦辛。以甘瀉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以咸 之。太陰之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瀉之。燥之泄之。少陽之復。治以咸冷。佐以苦辛。以咸 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發不遠熱。元犯溫涼。


少陰同法。陽明之復。治以辛溫。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以苦下之。以酸補之。太陽之復。治以咸熱。佐以甘辛。以苦堅之。


(上章曰。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如少陽少陰之火。鬱而不解。是宜不遠熱而發散之。然無犯其溫涼。蓋四之氣宜涼。五之氣宜溫。至終之氣而後可用熱。時氣之不可不從也。陽明之復。以苦泄之。以苦下之者。謂滲泄其小便。下其大便也。)


治諸勝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各安其氣。必清必靜。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五味六氣之中。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咸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 或堅。


有補有瀉。有逆有從。各隨五行六氣而咸宜。安其勝復之氣。使之必清必靜。則病氣衰而各歸其所主之本位。此治之大體也。)


帝曰。善。氣之上下何謂也。


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之分也。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之分也。地氣主之。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言其病。半。所謂天樞也。


(此論人身之上下。以應天地之上下也。夫歲半以上。天氣主之。乃厥陰風木。少陰君火。少陽相火。歲半以下。地氣主之。乃太陰濕土。陽明燥金。太陽寒水。在人身厥陰風木之氣。與督脈會於巔頂。是木氣在於火氣之上矣。君火之下。包絡相火主氣。是木火火之三氣。在身半以上也。


脾土居陽明胃金之上。陽明居太陽膀胱之上。是土金水之三氣。在身半以下也。以木火土金水之名。以命其上之三氣。


下之三氣。以上下之三氣。而命其在天在地之處。以天地之處而言其三陰三陽之病。則勝復之氣可知矣。半者。所謂天樞之分。在臍旁二寸。乃陽明之火名。蓋以此而分形身之上下也。


夫所謂樞者。上下交互而旋轉者也。故在天地。乃上下氣交之中名天樞。在人身。以身半之中名天樞也。)


故上勝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勝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此言上下之勝氣也。如身半以上之木火氣勝。而身半以下之土金水三氣俱病者。以地名之。謂病之在地也。如身半以下之土金水勝。而身半以上之木火氣病者。以天名之。謂病之在天也。蓋以人身之上下。以應天地之上下。故以天地名之。)


所謂勝至。報氣屈伏而未發也。復至則不以天地異名。皆如復氣為法也。(此言上下之復氣也。如勝至。則報復之氣。屈伏於本位而未發也。復至。則如復氣而為法。不必以天地而名之。如厥陰少陰少陽之復。其氣發於四氣五氣之時。陽明太陽之復。其氣歸於初氣二氣之木火。故不必以木火居歲半以上。而以天名之。金水主歲半以下。而以地名之。皆如復氣之所在而為成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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