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位者,頭、面、胸、背、脅、腹、手、足,各有所屬之部,所主之位也。
頭為三陽之首,三陽者,太陽也。
自印堂至額顱,上顛頂,從腦下項皆足太陽經脈之部,故曰頭為三陽之首也。
兩顴屬腎,《刺熱論》云:「色榮顴骨,其熱內連腎也。」
兩目為肝之竅,而五臟精華皆注於目,故瞳神屬腎,黑目屬肝,白眼屬肺,內外?肉屬心,眼包屬脾。
兩鼻為肺竅,而位居中央,又屬乎脾,鼻內口鼻交通之處,則為頏顙,又為畜門。
乃肝肺相交之部也。
口為脾竅,內外唇肉,脾所主也。
舌為心苗,齒為骨余,而齒齦則為牙床,又屬乎胃。
舌之下腮之內,為廉泉、玉英,乃水液之上源也。
耳為腎竅,又心亦開竅於耳。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中,循鼻外,入齒中,挾口環唇。
膽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上抵頭角,循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此頭面之部位,各有所屬也。
頭面以下,前有咽喉,後有頸項,喉居右,咽居左,喉為氣管而硬,咽為食管而軟。
咽喉之中,則為吭嗓,吭嗓之上,則為舌本,舌本居下?之盡,而上?之盡,則為小舌,所謂會厭也。
太陰脾脈絡舌本,少陰腎脈絡舌本,陽明胃脈絡舌本。
咽喉之外,則有動脈,居乎兩旁,所謂人迎之脈,乃胃足陽明之脈也。
人迎之下,鎖骨空處,則為缺盆,肺所主也。
又陽明經脈行身之前,自面部而至胸膈,皆陽明經脈所主也。
缺盆之下,兩乳之上,謂之膺中,膺中之中,謂之上膈,即上焦也。
《經》云:「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也。」
上膈而下,謂之膈中,即胸膈也。
胸膈之間,謂之膻中,膻中即心包絡也。
心包主血,主脈橫通四布,包絡之下,即有胃絡,兩絡而相通,橫布於經絡之間。
胸乃心主之宮城,而包絡包乎心之外。
肺為五臟之長,而蓋乎心之上。
心窩之下,謂之中焦,胃有三焦,上焦之旁,即上脘也,中焦之旁,即中脘也,下焦之旁,即下脘也。
頭面之下,後有頸項,項之中央,名為風府,項之兩旁,名為風池,項下高聳大椎,乃脊骨之骨一椎,第自脊而下,至七節之兩旁,名為鬲俞。
《經》云:「七節之旁,中有小心。」以明鬲俞之穴,乃心氣之游行出入,而太陽經脈行身之背,此胸背之部位,各有所屬也。
胸膈之下,腹也,胸膈下側,脅也。
前胸後背,而脅則居胸背之間,行身之側,脅之上為腋,脅之下為季脅。
太陽行身之背而主開,陽明行身之前而主闔,少陽行身之側而主樞。
舍開則不能闔,舍闔則不能開,舍樞則不能為開闔,是樞者,乃開闔之關鍵也。
大腹名為坤土,坤土,太陰之脾土也。
大腹之上,下脘之間,名為中土,中土,陽明之胃土也。
大腸名回腸,盤旋於腹之左右,小腸居大腸之前,臍乃小腸之結總,而貼臍左右,乃衝脈所出。
《經》云:「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者是也。」臍之下則為小腹,小腹兩旁,名為少腹。
小腹者,少陰水臟,膀胱水腑之所屬也。
少陰者,厥陰肝臟,胞中血海之所居也。
血海居膀胱之外,名曰胞中,膀胱居血海之內,故曰膀胱者,胞之室也。
從小腹而入前陰,乃少陰、太陰、陽明三經之屬。
《經》云:「腎開竅於前後二陰。」是前陰者,屬少陰也。
《經》云:「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
又:「陽明主潤宗筋。」是前陰又屬太陰,陽明也,陰囊卵核,乃厥陰肝經之所屬,故《經》云:「厥陰病則舌卷囊縮。」
舌卷手厥陰,囊縮足厥陰也。
又云:「厥陰氣絕,則卵上縮而終。」此脅腹之部位,各有所屬也。
兩手兩足曰四肢,兩手之上,則有肘腋,兩足之上,則有?脾,兩肘兩腋兩兩脾名曰八溪。
從臂至手,乃手太陰肺金所出,而兼手少陰厥陰,此手之三陰,從胸走手也。
從足至股,乃足太陰脾經所出,而兼足少陰厥陰,此足之三陰,從足走腹也。
夫手足三陰三陽,十二經脈,交相貫通,行於周身,手之三陰,從胸走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是手三陰三陽而循行於手臂矣。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之三陰,從足走腹,是足三陽三陰而循行於足股矣。
此手足之部位,各有所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