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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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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素問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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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2:59 | 只看該作者

刺法論

 

附圖 刺法,所以全神養真也,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焉,亦其法有修真之道焉,非但治疾也。

 

非治疾,故要修養和神也。

 

道貴常存,常存則補神固根,能如是也,則精氣不散,而神守不分。

 

然即神守而疾雖不去,亦全真矣。

 

所以然者,重內守之神,非治疾也。

 

苟人神不守,非能達乎至真,以至真之要,在乎天玄,不在形身也。

 

神守而天息依,復入本元,命曰歸宗。

 

刺法有修真之道,有全神養真之旨,其洵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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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3:09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此復申明上編之義。

 

上編論升降遷正退位,及剛柔干支失守,民病疫癘,三虛暴亡,十二官相失,各有刺法。

 

帝更欲宣暢其旨,故又探諸岐伯以明之,名《本病論》者,蓋本上編刺法之病,以為論也。

 

黃帝問曰:天元九窒,余已知之,愿聞氣交,何名失守?

 

上編論升降不前,乃九星窒抑。

 

帝承上編之義,故曰天元九窒,余已知之,更欲詳明氣交失守之義。

 

岐伯曰:謂其上下升降,遷正退位,各有經論,上下各有不 前,故名失守也,是故氣交失易位,氣交乃變,變易非常,即四時失序,萬化不安,變民病也。

 

帝云天元九窒,余已知之者,謂其上下升降遷正退位之理,各有經以論之也。

 

問氣交何名失守者,亦上下各有不前,故名失守也,氣交則易位,是故氣交失易位,則氣交乃變,變易非常,即時序乃失,致萬化不安,變民病也。

 

帝曰:升降不前,愿聞其故。

 

氣交有變,何以明之?

 

氣交,即升降之義,故合升降以問氣交。

 

岐伯曰:昭乎問哉!

 

明乎道矣。

 

氣交有變,是謂天地機,但欲 降而不得降者,地窒刑之。

 

又有五運太過,而先天而至者,即交不 前,但欲升而不得其升,中運抑之。

 

但欲降而不得其降,中運抑 之。

 

於是有升之不前,降之不下者,有降之不下,升而至天者,有 升降俱不前,作如此之分別,即氣交之變,變之有異常,各各不同,災有微甚者也。

 

氣交有變,是謂天地之機。

 

天地機,旋轉者也。

 

今但欲降而不得降者,乃地司窒刑之,有如前篇所云也。

 

又有五運之氣太過,先天而至者,夫五運太過則上下受制,即氣交亦不前矣。

 

有但欲升而不得其升,乃中運制抑之,有但欲降而不得其降,亦中運制抑之。

 

於是有升之不前,降之不下者矣,有降之不下,升而至天者矣。

 

由此推之,有升之不前,降而至地者矣。

 

不言者省文也。

 

又有升降俱不前者矣。

 

作如此之分別,即氣交之變,變之有異常,各各不同,而災因有微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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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3:27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帝曰:愿聞氣交遇會勝抑之由,變成民病,輕重何如?

 

承五運太過,中運抑之,及災有微甚之言而復問也。

 

岐伯曰:勝相會,抑伏使然。

 

是有故辰戌之歲,木氣升之,主 逢天柱,勝而不前。

 

又遇庚戌,金運先天,中運勝之,忽然不前。

 

木運升天,金乃抑之,升而不前,即清生風少,肅殺於春,露霜復 降,草本乃萎。

 

民病瘟疫早發,咽嗌乃干,四肢滿,肢節皆痛。

 

久 而化郁,即大風摧拉,折隕鳴紊。

 

民病卒中偏痹,手足不仁。

 

支,肢同,卒,音促,下俱同,中,去聲。

 

始焉受制,既乃復也,故勝相會,乃抑伏使然。

 

是故辰戌之歲,太陽司天,厥陰木氣升為左間,主逢天柱,則金星勝,而木不前。

 

又遇庚戌,庚為金運,故金運先天,化運在中,故中運升之。

 

有所制勝,則忽然不前。

 

夫木運欲升天。

 

金氣乃抑之,則升而不前。

 

蓋金為清肅之氣,木為風動之氣,故即清氣生而風氣少。

 

肅殺之氣行於春,則露霜復降,草木乃萎,民病瘟疫早發,咽嗌乃干,燥金勝也。

 

四肢滿,肢節皆痛,風木病也。

 

久而化郁,木先鬱而後發也。

 

木鬱而發,即大風摧拉,折隕鳴紊,民病卒中偏痹,手足不仁,風病也。

 

是故巳亥之歲,君火升天,至窒天蓬,勝之不前。

 

又厥陰木遷 正,則少陰未得升天,水運以至其中者。

 

君火欲升,而中水運抑 之,升之不前,即清寒復作,冷生旦暮。

 

民病伏陽,而內生煩熱, 心神驚悸,寒熱間作。

 

日久成郁,即暴熱乃至,赤風瞳翳,化疫溫 癘,暖作,赤氣瘴,而化火疫,皆煩而燥渴,渴甚,治之以泄之可止。

 

巳亥厥陰司天,則少陰君火升為左間,主窒天蓬,則水星勝而火不前。

 

又厥陰司天未遷正,則少陰未得升天矣。

 

若水運以至其中者,君火欲升,而中水運抑之也。

 

升之不前,即清寒復作,冷生旦暮,水氣勝也。

 

民病伏陽,而內生煩熱,火氣鬱也。

 

心神驚悸,火氣虛也。

 

寒熱間作,水火相爭也。

 

日久成郁,鬱而乃發,即暴熱乃至矣。

 

赤風火風也,赤風瞳翳,火風交熾,目不明也。

 

化疫溫癘,先病疫,後病癘也,癘為溫癘,則疫為火疫,故又曰暖作赤氣瘴,而化火疫。

 

溫癘火疫,均為熱病,故皆煩而燥渴,渴甚治之以泄之可止,謂泄其火也。

 

是故子午之歲,太陰升天,主窒天沖,勝之不前,又或遇壬子,木運先天而至者,中木 運抑之也。

 

升天不前,即風埃四起,時舉埃昏,雨濕不化,民病風厥涎潮,偏痹不隨,脹滿。

 

久 而伏郁,即黃埃化疫也,民病夭亡,臉肢腑黃膽,滿閉,濕令弗布,雨化乃微。

 

子午之歲,少陰司天,則太陰土氣升為左間。

 

主窒天沖,則木星勝而土不前。

 

又或遇壬子,壬為木運,木運先天而至者,則中木運抑之也。

 

太陰升天不前,即風埃四起,時舉埃昏,風氣勝也。

 

雨濕不化,土氣虛也。

 

民病風厥延潮,風濕病也。

 

偏痹不隨,脹滿,亦風濕病也。

 

久而伏郁,郁乃發,即黃埃化疫也。

 

民病夭亡,臉肢腑黃膽,滿閉,濕令弗布,雨化乃微,土疫病也。

 

是故丑未之年,少陽升天,主窒天蓬,勝之不前。

 

又或遇太陰未遷正者,即太陰未升天 也。

 

水運以至者,升天不前,即寒霧反布,凜冽如冬,水復涸,冰再結,喧暖更作,冷復布之。

 

寒喧不時。

 

民病伏陽在內,煩熱生中,心神驚駭,寒熱間爭,以久成郁, 即暴熱乃生,赤風氣瞳翳,化成疫癘,乃化作伏熱內煩,痹而生厥,甚則血溢。

 

丑未之年,太陰司天,少陽相火升為左間,主窒天蓬,水星勝之,火氣不前。

 

又或遇太陰未遷正者,即少陰未升天也。

 

辛為水運,水運以至者,則火氣升天不前,即寒零反布,凜冽如冬,水涸而冰再結,水氣勝也。

 

喧暖乍作,冷復布之,寒勝熱也。

 

乍喧乍寒,故寒喧不時。

 

民病伏陽在內,至伏熱內煩,與巳亥之歲同。

 

寒制其熱,水勝火虛,故痹而生厥,甚則血溢,火鬱發也。

 

是故寅申之年,陽明升天,主窒天英,勝之不前。

 

又或遇戊申戊寅,火運先天而至,金 欲升天,火運抑之,升之不前,即時雨不降,西風數舉,咸鹵燥生。

 

民病上熱喘嗽血溢,久 而化郁,即白埃翳霧,清生殺氣,民病脅滿悲傷,寒鼽嚏,嗌干,手折皮膚燥。

 

數音朔。

 

寅申之年,少陽司天,陽明金氣升為左間,主窒天英,火星勝之,金氣不前。

 

又或遇戊申戊寅,火運先天而至,金欲升天,火運抑之,則升之不前矣。

 

即時雨不降,火氣勝也。

 

西風數舉,咸鹵燥生,金氣鬱也。

 

民病上熱喘嗽血溢,火病也。

 

久而化郁,郁久而發病也,即白埃翳霧,清生殺氣,秋金之氣也。

 

民病脅滿悲傷,寒鼽嚏嗌干,手折皮膚燥,金刑之病也。

 

是故卯酉之年,太陽升天,主窒天芮,勝之不前,又遇陽明未遷正者,即太陽未升天也。

 

土運 以至,水欲升天,土運抑之,升之不前,即濕雨熱蒸,寒生雨間。

 

民病注下,食不及化,久而成郁, 冷來客熱,冰雹卒至。

 

民病厥逆而噦,熱生於內,氣痹於外,足脛 疼,反生心悸懊熱,暴煩而復厥。

 

間,如字。

 

卯酉之年,陽明司天,太陽水氣升為左間,主窒天芮,土星勝之,水氣不前。

 

又遇陽明司天未遷正者,即太陽左間未升天也。

 

土運以至,太陽水氣欲升天,而土運抑之,則升之不前矣。

 

即濕雨熱蒸,濕兼熱也。

 

寒生雨間,濕兼寒也。

 

民病注下,食不化,土濕病也。

 

久而成郁,郁久而水病發也。

 

冷來客熱,冰雹卒至,水氣之寒也。

 

民病厥逆而噦,水寒病也。

 

熱生於內,氣痹於外,氣痹於外故足脛 疼,熱生於內故反生心悸。

 

熱生於內,氣痹於外,故鬱熱暴煩而復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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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3:41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黃帝曰:升之不前,余已盡知其旨。

 

愿聞降之不下,可得明乎?

 

問意與前篇同。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

 

是謂天地微旨,可以盡陳斯道。

 

所謂升 已必降也,至天三年,次歲必降,降而入也,始為左間也。

 

如此升降往來,命之六紀者矣。

 

至天三年,如少陰為司天左間,則次年少陰司天三年則為右間。

 

三年之後,降而入地,始為地之左間。

 

如此升降往來,無有己時,命之六十年之六紀者矣。

 

是故丑未之歲,厥陰降地,主窒地晶,勝而不前。

 

又或遇少陰未退位,即厥陰未降下,金運 以至中,金運承之,降之未下,抑之變郁,木鬱降下,金承之,降而不下。

 

埃埃遠見,白氣承之,風舉 埃昏,清燥行殺,霜露復下,肅殺布令,久而不降。

 

抑之化郁,即作風燥相伏,喧而反清, 草木萌動,殺霜,乃蟄未見,懼清傷臟。

 

見,音現,余同。

 

丑未太陰司天,則辰戌太陽在泉。

 

厥明降地為地之左間,主窒地晶,金勝木也,勝之而厥陰不前。

 

又或遇上年司天少陰未退位,即厥陰未降下矣。

 

厥陰,木也,金運以至其中,則金運承之,承乃制也,承制之,則降之未下,抑之則變郁矣。

 

夫木欲降下,金承之,降而不下,則巷埃遠見,而金之白氣承之。

 

風舉埃昏,風氣盛也。

 

清燥行殺,霜露復下,肅殺布令,金氣勝也。

 

郁久而木不降,則抑之化郁,即風燥相伏,喧而反清,時惟春也,草木萌動而殺以霜,蟄蟲乃蟄而時未見, 清氣之傷臟也。

 

是故寅申之歲,少陰降地,主窒地玄,勝之不入。

 

又或遇丙申 丙寅,水運太過,先天而至。

 

君火欲降,水運承之,降而不下,即 彤云才見,黑氣反生,喧暖如舒,塞常布雪,凜冽復作,天云慘淒,久而不降。

 

伏之化郁, 寒勝復熱,赤風化疫,民病面赤心煩,頭痛目眩也,赤氣彰而溫病欲作也。

 

寅申少陽司天,則巳亥厥陰在泉,少陰降地,為地之左間。

 

主窒地玄,水勝火也,勝之而火不前。

 

又或遇丙申丙寅,丙為水運太過,先天而至,君火欲降,水運承制之。

 

降而不下,即火氣之彤云才見,而黑氣反坐。

 

喧暖之陽氣如舒,而寒常布雪,水氣本寒,故凜冽復作,天云慘淒。

 

久而不降,則抑伏之而化郁矣。

 

鬱極而復,則始焉寒勝者,今乃復熱矣。

 

復熱故赤風化為溫疫,民病面赤心煩,頭痛目眩,皆火鬱乃發之病。

 

是以火氣彰而溫病欲作也。

 

是故卯酉之歲,太陰降地,主窒地蒼,勝之不入。

 

又或少陽未退位者,即太陽未得降也,或 木運以至,木運承之,降而不下,即黃云見而青霞彰,鬱蒸作而大風,霧翳埃勝,折隕乃作,久 而不降也。

 

伏之化郁,天埃黃氣,地布濕蒸,民病四肢不舉,昏眩,肢節痛,腹滿填臆。

 

卯酉之歲,陽明司天,則子午少陰在泉,太陰降地為地之左間。

 

主窒地蒼,木勝土也,木勝之而土不入。

 

又或上年少陽司天未退位者,即太陰未得降也。

 

或丁酉丁卯木運以至,木運承制之,則太陰降而不下矣。

 

如是即土色之黃云見,而木之青霞彰,土之鬱蒸作,而木起大風。

 

土濕之霧翳埃勝,而風木之折隕乃作,且久而不降也。

 

久伏之而化郁,郁乃發,故天埃黃氣,地布濕蒸,民病四肢不舉,昏眩,肢節痛,腹滿填臆,皆土鬱乃發之病也。

 

是故辰戌之歲,少陽降地,主窒地玄,勝之不入。

 

又或遇水運太過,先天而至也,水運承之, 降而不下,即彤云才見,黑氣反生,喧暖欲生,冷氣卒至,甚即冰雹也。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冷 氣復熱,赤風化疫。

 

民病面赤心煩頭痛目眩也,赤氣彰而熱病欲作也。

 

辰戌太陽司天,則丑未太陰在泉,少陽降地為地之左間。

 

主窒地玄,水勝火也,水勝之而火不前。

 

又或遇丙戌丙辰,水運太過,先天而至也。

 

水運承之,火氣降而不下矣,彤云才見。

 

以下,大意與少陰同。

 

是故巳亥之歲,陽明降地,主窒地彤,勝而不入。

 

又或遇太陰 未退位,即陽明未得降,即火運以至之,火運承之不下,即天清而 肅,赤氣乃彰,喧熱反作,民皆昏倦,夜臥不安,咽乾引飲,燠熱內煩,大清朝暮,喧還復作。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天清薄寒,遠生白氣,民病掉眩,手足直而不仁,兩脅作痛,滿目忙忙。

 

巳亥厥陰司天,則寅申少陽在泉,陽明降為地之左間。

 

主窒地彤,火氣勝之,火勝之而金不入。

 

又或遇上年太陰未退位,即陽明未得降也。

 

歲當戊申戊寅,即火運以至之,火運承制之,而金不下,即天清而肅,則赤氣乃彰,喧熱反作,火勝金也。

 

民病昏倦,夜臥不安,不清寧也。

 

咽乾引飲,懊熱內煩,熱氣勝也。

 

故雖大清朝暮,而火氣之喧還復作也,若抑久而終不降,則伏之而化郁。

 

金鬱而發,則天清薄寒,遠生白氣,金勝木虛,故民病掉眩,手足直而不仁,且兩脅作痛,滿目忙忙,是皆肝虛之病也。

 

是故子午之年,太陽降地,主窒地阜,勝之,降而不入。

 

又或 遇土運太過,先天而至,土運承之,降而不入。

 

即天彰黑氣,瞑暗 淒慘,才施黃埃,而布濕寒化令,氣蒸濕復令。

 

久而不降,伏之化 郁,民病大厥,四肢重怠,陰痿少力,天布沉陰,蒸濕間作。

 

子午少陰司天,則卯酉陽明在泉,太陽降為地之左間。

 

主窒地阜,土勝水也,勝之則水降而不入。

 

又或遇甲午甲子土運太過,先天而至,土運承制之,水氣降而不入,即天彰黑色而水欲舒,即暝暗淒慘,才施黃埃,而土布濕矣。

 

水欲動,而寒化令,其氣隨蒸濕,而土復令矣。

 

久而不降,則伏抑之而化郁,謂鬱而復發也。

 

民病大厥,四肢重怠,陰痿少力,水發之病也。

 

天布沉陰,蒸濕間作,水鬱之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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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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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帝曰:升降不前,晰知其宗,愿聞遷正,所得明乎?

 

升降,論左右之間位,遷正,論上下之中位,故復問之。

 

岐伯曰:正司中位,是全遷正位司天,不得其遷正者,即前司 天已遇交司之日,即遇司天太過有餘日也,即仍舊治天數,新司天未得遷正也。

 

遷正者,正司中位,是全遷正位以司天也。

 

不得其遷正者,即前司天已遇交司之日,即遇上年司天太過而有餘日,即仍舊以致天數,以致新司天未得遷正也。

 

厥陰不遷正,即風喧不時,花卉萎瘁,民病淋溲,目系轉,轉 筋,喜怒,小便赤,風欲令,而寒猶不去,溫喧不正,春正失時。

 

巳亥之歲,厥陰不遷正,則風木失時,故即風喧不時,而花卉萎瘁也。

 

民病諸證,皆屋肝虛。

 

不遷正而失時序,故風欲令而寒猶不去,溫喧不正,春正失時也。

 

少陰不遷正,即冷氣不退,春冷後寒,喧暖不時,民病寒熱, 四肢煩痛,腰脊強直,木氣雖有餘,位不過於君火也。

 

強去聲,過平聲,下過同。

 

子午之歲,少陰不遷正,則熱火失時,故即冷氣不退。

 

春時光冷後寒,以致溫暖不時也。

 

民病諸證,皆少陰心腎內虛。

 

少陰之不遷正,必厥陰之不退位,然厥陰木氣雖有餘,而位不過於二氣之君火也。

 

太陰不遷正,即云雨失令,萬物枯焦。

 

當生不發。

 

民病乎足肢 節腫滿,大腹水腫,填臆不食,飧泄脅滿,四肢不舉。

 

雨化欲會, 熱猷治之,溫煦於氣,亢而不澤。

 

丑未之歲,太陰不遷正,則土濕不濡,故即云雨失令,而萬物枯焦,當生不發矣。

 

民病諸證,皆屋脾虛。

 

太陰之不遷正,必少陰之不退位也,故雨化欲令,而熱猶治之,溫煦於氣,致亢而不澤也。

 

少陽不遷正,即炎灼弗令,苗莠不榮,酷暑於秋,肅殺晚至, 霜露不時。

 

民病 瘧骨熱心悸驚駭,甚時血溢。

 

寅申之歲,少陽不遷正,則火熱愆期,故即炎灼弗令,苗莠不榮,物不長也。

 

酷署於秋,熱氣後也。

 

當秋而署,以致肅殺晚至,而霜露不時。

 

民病諸證,皆少陽火鬱之所致也。

 

陽明不遷正,則暑化於前,肅於後,草木反榮。

 

民病寒熱鼽嚏,皮毛折,爪甲枯焦, 甚則喘嗽息高,悲傷不樂,熱化乃布,燥化未令,即清勁先行,肺金復病。

 

卯酉之歲,陽明不遷正者,乃少陽不退位也。

 

不退位則暑化於前,金肅於後,熱多清少,故草木反榮。

 

民病諸證,皆金虛肺病。

 

熱化乃布,火氣余也。

 

燥化未令,金氣虛也。

 

金氣虛即清勁未行,若清勁行而肺金復病。

 

太陽不遷正,即冬清反寒,易令於春,殺霜在前,寒冰於後, 陽光復治,凜冽不作,霧云待時。

 

民病溫癘至,喉閉嗌干,煩 燥而渴,喘息而有音也。

 

寒化待,燥猶治天,氣過失序,與民作災。

 

辰戌之歲,太陽不遷正,太陽主寒水之氣,太陽不遷正,乃陽明不退位。

 

陽明不退,即冬時清肅反寒之氣,易令於太陽主歲之春。

 

殺霜在前,金氣勝也。

 

寒冰於後,水愆期也。

 

水氣虛,故陽光復治而凜冽不作,霧云待時也。

 

民病諸證,皆水虛火病。

 

太陽未遷正,故寒化時陽明不退位,故燥猶治天,其氣過時失序,則與民為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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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帝曰:遷正早晚,以命其旨,愿聞退位,可得明哉?

 

遷正義明,愿聞退位。

 

岐伯:所謂不退者,即天數未終,即天數有餘,名曰復布正, 故名曰再治天也,即天令如故而不退位也。

 

至春不得溫和之氣,一如舊歲之冬,為不退位也。

 

厥陰不退位,即大風早舉,時雨不降,濕令不化,民病溫疫, 疵發風生,皆肢節痛,頭目痛,伏熱內煩,咽喉干,引飲。

 

巳亥厥陰不退位,則子午少陰未遷正。

 

當子午之年,即大風早舉,木氣勝也。

 

時雨不降,濕會不化木制地也。

 

民病溫疫,疵發風生,風熱病也。

 

皆肢節痛,頭目痛,伏熱內煩,咽喉干,引飲,亦皆厥陰風熱之病也。

 

少陰不退位,即溫生春冬,蟄蟲早至,草木發生,民病膈熱咽 干,血溢驚駭,小便赤澀,丹瘤 ,瘡瘍留毒。

 

子午少陰不退位,則丑未太陰未遷正。

 

當丑未之年,即溫生春冬,蟄蟲早至,草木發生,火氣勝也。

 

民病膈熱諸證,亦皆少陰火熱之病也。

 

太陰不退位,而且寒暑不時,埃昏布作,濕令不去,民病四肢 少力,食飲不下,泄注淋滿,足脛寒,陰痿,閉塞失溺,小便數。

 

丑未太陰不退位,則寅申少陽未遷正。

 

當寅申之年,而且寒暑不時,埃昏布作,濕令不去,土氣勝也。

 

民病諸證,皆為太陰土濕之病也。

 

少陽不退位,即熱生於春,暑乃後化,冬溫不凍,流水不冰, 蟄蟲出見,民病少氣,寒熱更作,便血上熱,小腹堅滿,小便赤沃,甚則血溢。

 

寅申少陽不退數,則卯酉陽明未遷正。

 

當卯酉之年,即熱生於春,暑乃後化,冬溫不凍,流水不冰,蟄蟲出見,皆火熱之氣有餘也。

 

民病諸證,亦皆少陽火熱之病也。

 

陽明不退位,即春生清冷,草木晚榮,寒熱間作,民病嘔吐暴 注,食飲不下,大便干燥,四肢不舉,目瞑掉眩。

 

卯酉陽明不退位,則辰戌太陽未遷正。

 

當辰戌之年,值寒水之氣,即春生清冷,而草木晚榮,清氣惟寒,燥氣則熱,故寒熱間作。

 

民病諸證,亦皆陽明清寒燥熱之病也。

 

言此五氣,不及太陽,可類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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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4:54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帝曰:天歲早晚,余已知之,愿聞地數,可得聞乎?

 

司天者,謂之天歲,司地者,謂之地數。

 

岐伯曰:地下遷正升,及退位不前之法,即地土產化,萬物失時之化也。

 

下遷,從天而遷於地也。

 

正升,從地而升於天也。

 

退位,成功者退也。

 

不前,司令者當升不升也。

 

中有所失,即地土產化,皆為萬物失時之化也。

 

此一節中明下編升降遷正退位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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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5:09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帝曰:余聞天地二甲子,十干十二支,上下經緯天地,數有疊移,失守其位,可得昭乎?

 

上編岐伯有下地甲子之說,故問天地二甲子,疊移失位,即上編剛柔失守之意。

 

岐伯曰:失之疊位者,謂雖得歲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時不節,即生大疫。

 

注《玄珠 密語》云:陽年三十年,除六年大刑,計有太過二十四年,除此六年,皆作太過 之用,令不然之旨。

 

今言疊支選位,皆可作其不及也。

 

失之,猶言失守。

 

疊位,更移其位也。

 

失守疊位,謂雖得歲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時不節,即生大疫矣。

 

《玄珠密語》,書名也。

 

以甲丙戊寅壬陽干,配子寅辰午申戌陽支,計有三十年。

 

除甲辰甲戌,丙子戊午,庚申壬寅歲會六年為天刑,尚計有二十四年,主陽年為太過。

 

除此天刑六年,皆作太過之用,今也若令有不然之旨,所謂不然之旨者,今言疊支疊位,雖太過有餘,皆可作其不及也,蓋言當位不位,雖有餘亦不及也。

 

假令甲子陽年,土運太窒。

 

如癸亥天數有餘者,年雖交得甲 子,厥陰猶尚治天,地已遷正,陽明在泉,去歲少陽,以作右間, 即厥陰之地陽明,故不相和奉者也。

 

癸己相會,土運太虛,反受木 勝,故非太過也。

 

況黃鐘不應太宮,木既勝而金復還,金既復而少 陽如至,即木勝如火而金復微,如此則甲己失守,後三年化成土 疫,晚至丁卯,早至丙寅,土疫至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詳乎 太一。

 

又只如甲子年,如甲至子而合,應交司而治天,即下己卯未 遷正,而戊寅少陽未退位者,亦甲己下有合也,即土運非太過,而 木乃乘虛而勝土也,金次又行復勝之,即反邪化也。

 

陰陽天地殊異 爾,故其大小善惡,一如天地之旨也。

 

窒,有餘而不通也。

 

甲子皆陽甲己化土,甲為有餘,己為不及。

 

假令甲子陽年,土運太過而窒,今年甲子,上年癸亥,如癸亥天數有餘者,今年雖交得甲子,上年厥陰猶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

 

子午少陰司天,則陽明在泉。

 

若司天失守,而地己遷正,則陽明在泉矣。

 

去歲當少陽在泉者,今歲已作陽明之右間。

 

夫地己遷正,而厥陰猶尚治天,即為厥陰之地陽明,陽明金氣上制其木,故不相和奉者也。

 

上年癸亥,猶未退位,甲己運土,則癸己相會,己為陰土,故土運太虛,虛則反受厥陰木勝,夫癸主化火,火能生土,土應太過,己運不及,故非太過也。

 

此因甲而兼論乎己也。

 

甲主土運,是為太宮,今司天失守,即黃鐘不應太宮,土虛而木既勝,始焉木勝,既而金還復。

 

金既復,而少陰如至,至,遷正也。

 

少陰,火也,始則木勝,終則火勝,故曰木勝如火,猶言火之勝一如木勝也。

 

火勝而金復微矣,勝復如此,則皆甲己土運之失守也。

 

後三年,化成土疫,晚至丁卯,三年後也,早至丙寅,正三年也,土疫至也。

 

病之大小善惡,推其天地之陰陽,詳乎太一之出入可以知之。

 

又只如甲子之年,如甲至子而合。

 

陽合陽也,合則甲與子應交司而治天,即在下之己卯未遷正,而在地上年之戊寅少陽未退位者,亦甲與己下有合也。

 

謂從上合下也。

 

即土運雖非太過,而木乃乘虛勝土也,金次又行復勝其木,即反致邪化而病疫也。

 

此皆陰陽天地之殊異爾。

 

故其病之大小善惡,一如天地之法旨,以推乎天數,詳乎太一也。

 

假令丙寅陽年太過,如乙丑天數有餘者,雖交得丙寅,太陰尚 治天也,地己遷正,厥陰司地,去歲太陽以作右間,即天太陰而地 厥陰,故地不奉天化也。

 

乙辛相會,水運太虛,反受土勝,故非太 過,即太簇之管,太羽不應,土勝而雨化,水復即風,此者丙辛失 守其會,後三年化成水疫,晚至己巳,早至戊辰,甚即速,微即 徐,水疫至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數,乃太乙游宮。

 

又只如丙寅 年,丙至寅且合,應交司而治天,即辛巳未得遷正,而庚辰太陽未退位者,亦丙辛不合德也,即水 運亦小虛而小勝,或有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水癘,其狀如水疫,治法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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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5:19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寅申干支皆陽。

 

假令丙寅陽年太過,如上年乙丑天數有餘者,雖然得丙寅,上年太陰尚治天也。

 

寅年少陽司天,則厥陰在地。

 

如地己遷正。

 

則厥陰司地,去歲太陽在泉者,今已作地之右間。

 

地己遷正,而太陽尚治天,即天太陽陰而地厥陰,厥陰木氣上制其土,故地不奉天化也。

 

上年乙丑猶未退位,丙辛運水,則乙辛相會。

 

辛為陰,故水運太虛,反受太陽土勝,故非太過,此因丙兼論乎辛也。

 

丙主水運,是為太羽,司天失守,即太簇之管,太羽不應,土氣勝而雨濕化。

 

雨,水也,水生木,故水復即風。

 

風,木也,此論丙辛水運失守其會也。

 

至後三年,化成水疫,晚至三年,後之己巳,早至三年之戊辰。

 

甚即速,微即綜,水疫至也。

 

病之大小善惡,推其天地之數,乃在太一游宮可以知之。

 

又只如丙寅年,丙與寅且合,應交司而治天,然丙與辛合,又少陽寅在上,則厥陰已在下,即辛巳未得遷正,而上年庚辰太陽未退位者,干雖在丙,亦丙辛之不合德也。

 

即水運之虛,亦小虛而小勝,小勝或有復也。

 

後三年,病地氣而化癘者,名曰水癘,其狀即如水疫,治法如前篇《刺法論》。

 

假令庚辰陽年太過,如巳卯天數有餘者,雖交得庚辰年也,陽明猶尚治天,地己遷正,太 陰司地,去歲少陰以作右間,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故地下奉天也。

 

乙己相會,金運太虛,反受火 勝,故非太過也,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火勝熱化,水復寒刑,此乙庚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疫 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太一也。

 

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 且應交司而治天,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即地甲午少陰未遇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即下乙未, 干失剛,亦金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後三年化癘,名曰金癘,其狀如金疫也,治法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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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5:34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庚與辰為陽年太過。

 

如上年己卯天數有餘者,本年雖交得庚辰年也,而上年陽明猶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

 

辰年太陽司天,則太陽在地。

 

如地己遷正,則太陰司地矣。

 

去歲少陰在泉者今歲以作地之右間。

 

即天乃上年之陽明,而地乃今歲之太陰也,太陰在泉土也,陽明在天金也,泉在地之下,土生其金,故地下而上奉於天也。

 

上年己卯猶未退位,乙庚同運,則乙己相會。

 

乙為陰,故金運太虛,反受少陰火勝。

 

夫乙為金運,陽明司天,則金氣太過,以受少陰火勝,故非太過也。

 

此因庚而兼論乎乙也。

 

庚主金運,謂之太商,司天失守,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金失守而不及,則火勝而熱化,金氣正位則金生其水,而水復寒刑,以勝其火。

 

凡此皆論乙庚金運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三年也,徐至癸未三年後也,金疫至也。

 

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乎太一可以知之。

 

又只如庚辰之年,庚與辰,且應交司而治天,乙與庚合,皆為金運。

 

太陽辰在上,則太陽未在下,引而伸之,即下乙來未得遷正者,本年乙未則上年甲午,即上年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

 

夫在上則庚失守,在下則乙失守。

 

且乙庚不合德也,即下乙未未得遷正,是柔干失剛,亦金運小虛也。

 

有小虛則有小勝,小勝或無復也。

 

後三年化癘,名曰金癘,其狀如金疫,治法如前篇。

 

假令壬午陽年太過,如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厥陰猶尚治天。

 

地己遷正,陽明在泉。

 

去歲丙申少陽以作右間,即天厥陰而地陽明,故地不奉天者也。

 

丁辛相合會,木運太虛,反受金 勝,故非太過也。

 

即蕤賓之管,太角不應,金行燥勝,火化熱復,甚即連,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惡, 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

 

又只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即下丁酉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丙中,少 陽未得退位者,見丁壬不合德也。

 

即丁柔干失剛,亦木運小虛也,有小勝小復。

 

後三年化癘,名曰木 癘,其狀如風疫,治法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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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5:42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壬午之歲,陽氣太過。

 

如上年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

 

上年辛巳厥陰猶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

 

午年少陰司天,當陽明在地。

 

如地己遷正,則陽明在泉奚。

 

去歲丙寅少陽在泉者,今歲以作右聞,天即上年之厥陰,而地乃今歲之陽明。

 

陽明金氣上刑其木,故地不奉天者也。

 

上年辛巳,猶未退位,丁壬運木,則丁辛相會合。

 

丁為陰,故木運太虛,虛則反受金勝,木虛金勝,故非太過也。

 

此因壬而兼論乎丁也。

 

壬主木運,謂之太角,司天失守,即蕤賓之管太角不應,木失守而不及,則金行燥勝,木氣正位,則木生火,而火化熱復,以勝其金。

 

勝之甚者,病即速,勝之微者,病即徐。

 

速與徐,則疫至也。

 

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可以知之。

 

又只如壬午年,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

 

壬與丁合,皆為木運,少陰午在上,則陽明酉在下,引而伸之,即下丁酉未遷正者,即地下上年丙申少陽未退位者,在上則壬不遷正,在下則丁不遷正,見丁壬不合德也。

 

即丁柔干亦失其剛,失剛謂不遷正也,此亦木運之小虛也。

 

虛而有小勝,則有小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木癘,其狀如風疫,治法如前篇。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如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太陰猶尚治天,地己遷正,厥陰在泉, 去歲壬戌太陽以退位作右間,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

 

丁癸相會,火運太虛,反受 水勝,故非太過也,即夷則之管,上太微不應,此戊癸失守其會,後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大 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

 

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即下癸亥來得遷正 者,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見戊癸未合德也,即下癸柔干失剛,見火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 也,後三年化癘,名曰火癘也,治法如前,治之法可塞之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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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5:49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戊申之歲,陽年太過。

 

如上年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上年丁未太陰猶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

 

申年少陽司天,當厥陰在地,如地己遷正,則厥陰在泉矣。

 

去歲壬戌太陽在泉者,今歲以退位而作地之右間。

 

天即上年丁未之太陰,而地乃癸亥之厥陰也。

 

厥陰木氣上勝其土,故地不奉天化也。

 

戊癸皆火運,而上年丁未退位,是為丁癸相會,癸之火運太虛,則反受水勝,火虛水勝,故非太過也。

 

此因戊而兼論乎癸也。

 

戊主火運,謂之太微,司天失守,即夷則之管,上太微不應,此戊癸失守其會也。

 

至後三年,當化疫也,連至庚戌,戊申己酉庚戌,交三年也。

 

疫之大小善惡,惟疫至之年,並天數及太一,可以知之。

 

又只如戊申,戊火運在中也,申少陽司天也。

 

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

 

戊與癸合,少陽中在上,則厥陰亥在下,即下厥陰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上年壬戌太陽未退位者,在上則戊不遷正,在下則癸不遷正,見戊癸未合德也。

 

即下癸柔干失剛,而不遷正,亦見火運小虛也。

 

小虛有小勝,或無復也。

 

後三年化癘名曰火癘也,治法如前篇。

 

又曰治之法可寒之泄之者,以明寒泄之法可治火癘也。

 

推而及之,則土金水木,亦可仿此義以治之,不但如前篇治法也。

 

此一節申明上編剛柔二干失守及三年變疫癘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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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6:02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黃帝曰:人氣不足,天氣如虛,人神失守,神光不聚,邪鬼干人,致有暴亡,可得聞乎?

 

帝承上編三虛之意以問。

 

岐伯曰:人之五臟,一臟不足,又會天虛,感邪之至也。

 

臟不足,一虛也。

 

天虛,二虛也。

 

感邪,三虛也。

 

有如下文所云也。

 

人憂愁思慮即傷心又或遇少陰司天,天數不及,太陰作接間至,即謂天虛也,此即人氣天氣同虛 也。

 

又遇驚而奪精,汗出於心,因而三虛,神明失守,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失守位, 即神游上丹田,在帝太一帝君泥丸宮下,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卻 遇火不及之歲,有黑尸鬼見之,令人暴亡。

 

子午之後,丑未繼之,故子午少陰天數不及,而丑未太陰作接間至。

 

下少陽少陰,作接間至同,人氣天氣虛,又遇驚而奪精,汗出於心,是為三虛。

 

心為火臟,黑尸鬼見之,水克火也,此三虛相搏令人暴亡也。

 

人飲食勞倦即傷脾,又或遇太陰司天,天數不及,即少陽作接間至,即謂之虛也,此即人氣 虛而天氣虛也。

 

又遇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醉飽行房,汗出於脾,因而三虛,脾神失守,脾為諫議之 官,智周出焉,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卻遇土不及之年,或己年或甲年失守,或太 陰天虛,青尸鬼見之,令人卒亡。

 

脾與胃以膜相連,故論脾而兼言胃也。

 

人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即傷腎,腎為作強之官,伎巧出焉,因 而三虛,腎神失守,神志失位,神光不聚,卻遇水不及之年,或辛 不會符,或丙年失守,或太陽司天虛,有黃尸鬼主見之,令人暴亡。

 

符,猶合也。

 

不會符,猶言不會合也,亦失守意。

 

人或恚怒氣上,逆而不下,即傷肝也。

 

又遇厥陰司天,天數不及,即少陰作接間至,是謂 天虛也,此謂天虛人虛也。

 

又遇疾走恐懼,汗出於肝,肝為將軍之官,謀慮出焉,神位失守, 神光不聚,又遇木不及年,或丁年不符,或壬年失守,或厥陰司天虛也,有白 尸鬼見之,令人暴亡也。

 

言心脾胃肝,不及肺者,可類推也。

 

以上五失守者,天虛而人虛也,神游失守其位;

 

即有五尸鬼干 人,令人暴亡也,謂之曰尸厥。

 

人犯五神易位,即神光不園也,非 但尸鬼,即一切邪犯者,皆是神失守位故也。

 

此謂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此一節申明上編三虛暴亡,十二藏不得相失之義。

 

標本病傳論第六十七篇 標本,陰陽先後之氣也。

 

先病為本,後病為標。

 

人身正氣調和,外感風熱濕火燥寒之氣,謂之客氣,則以外感客氣為本,三陽三陰正氣為標。

 

若正氣先病,因病而生風熱濕火燥寒之氣,謂之同氣,則以三陽三陰正氣為本,所生同氣為標。

 

故治有從本者,有從標者,有先治其本而後治其標者,有先治其標而後治其本者,間者並行,甚者獨行,此標本之大法也。

 

病傳者,心病傳肺,肺病傳肝,肝傳脾,脾傳腎,相克而傳,皆有死期。

 

若間一臟,則相生而傳,病當自止,不止,而至三四臟者,乃可刺,此病傳之大法也。

 

《靈樞》有《病本》篇論標本,《病傳》論論病傳,分而為二,此則合為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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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6:16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

 

帝承上編四時刺逆從之意,謂欲知刺之逆從,必知病之標本,不知病之標本,猶未知刺之逆從,故問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

 

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

 

別,音逼。

 

應,平聲。

 

刺得其宜,標本始得,故凡刺之方,必別四時六氣之陰陽,在表在裡,淺刺深刺,前後相應,何者為逆,何者為從,逆從得施,則因標治本,因本治標,而標本可以相移,是刺得其宜。

 

而標本始得也。

 

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 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 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 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當,去聲。

 

《至真要大論》曰: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此病生於標,取標而得也。

 

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此病生於本,取本而得也。

 

二者乃從取之法也。

 

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二者乃逆取之法也。

 

故申明治有取標而得者,即在標而求之於標也。

 

有取本而得者,即在本而求之於本也。

 

有逆取而得者,即在本求標在標求本也。

 

有從取而得者,即在標求標,在本求本也。

 

故知逆取與從取之法,則正行而無可問。

 

正行無問,可以萬舉萬當,無有妄行,故又曰: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 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弗及,治反為逆,治得為從。

 

易,去聲。

 

此復舉陰陽逆從標本,至大深遠,而治之宜審也。

 

上文論陰陽逆從標本,故曰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至大,言一標本逆從,而知百病之害,夫小而大者,乃少而能多,淺而能博,故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淺而博,是以淺而知深,少而多,是察近而知遠,故言標與本,言易而知之弗及,不知標本,治之相反,則為逆,識其標本,治之得宜始為從,此陰陽標本逆從,而為治之宜審也。

 

先病而後逆之,治其本;

 

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 病者,治其本;

 

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此下論標本先後之治,與《靈樞?病本》論辭意相同,凡病皆當治本,惟中滿而大小不利當治其標,更當察其間甚,為並行獨行之治也。

 

先病而後逆者,先病為本,後逆為標,當治其先病之本。

 

先逆而後病者,先逆為本,後病為標,當治其先逆之本。

 

先寒而後生病者,先寒為本,後病為標,當治其先寒之本。

 

先病而後生寒者,先病為本,後寒為標,當治其先病之本。

 

先熱而後生病者,先熱為本,後病為標,當治其先熱之本。

 

凡此皆治本之法也。

 

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病本》篇無此句。

 

此承上文而言,先熱後生中滿,則不治先熱之本,而治中滿之標。

 

中滿,則上下不交,人以中土為本。

 

故治其標。

 

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 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

 

先病而後泄者,治其先病之本。

 

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先泄之本,先泄則中土先虛,既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所以重其中土也。

 

先病而後生中滿者,則治中滿之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則治中滿之本,雖有標本,中滿當先治也。

 

人有客氣,有同氣。

 

承上文而言,所謂先病先逆先寒先熱先泄先中滿者,人有客氣,有同氣也。

 

客氣者,風熱濕火燥寒之氣,侵入人身而為病也。

 

同氣者,人身厥陰之氣同於風,少陰之氣同於熱,太陰之氣同於濕,少陽之氣同於火,陽明之氣同於燥,太陽之氣同於寒。

 

病三陰三陽之正氣,固有風熱濕火燥寒之同氣而為病也。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上文中滿治標,更當審其小大二便,所以補上文未盡之意。

 

後生中滿,而治後病之標者,以中滿,則小大二便不利,故治其後病之標。

 

若中滿而小大利,亦當先治其本。

 

所以申明中滿治標,而補其未盡之意也。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病發而不足, 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有餘者,邪氣有餘。

 

不足者,正氣不足。

 

病發而邪氣有餘,則本而標之,申明本而標之者,先治其邪氣之本,後治其正氣之標,此治有餘之法也。

 

病發而正氣不足,則標而本之,申明標而本之者,先治其正氣之標,後治其邪氣之本,此治不足之法也。

 

《天元紀大論》云:厥陰之上,風氣主之;

 

少陰之上,熱氣主之;

 

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火氣主之;

 

陽明之上,燥氣主之;

 

太陽之上,寒氣主之。

 

所謂本也。

 

是以風熱濕火燥寒淫氣為本,人身三陽三陰正氣為標。

 

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間,去聲,下同,間,相兼也。

 

甚,獨盛也。

 

治本治標,其中復有間甚,故當謹察間甚,以意調之,如邪正之有餘不足,疊勝而相間者,則並行其治。

 

並行者,補瀉兼施,寒熱互用也。

 

如但邪氣有餘,但正氣不足,而偏甚者,則獨行其治。

 

獨行者,專補專瀉專寒專熱也。

 

若先小大二便不利,後生標本之病者,無論間甚,但治其本,以行其便,是察間甚之中,而小大不利,當先治也。

 

此一節,論標本先後治法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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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6:25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三日脅支痛,五日閉塞不 通,身痛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此下皆論病傳。

 

其傳也,相克而傳,故病皆死,與《靈樞?病傳》論大旨相同,辭稍異也。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是病先發於心也,一日而咳,一日始傳之肺也,三日脅支痛,又三日而傳之肝也,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又五日而傳之脾也,心肺肝脾相傳,則火刑金,金刑木、木刑土。

 

又三日而病不已,則死,冬夜半,水刑火也,夏日中,亢極自焚也。

 

日月營運,一寒一暑,言冬可以該秋,言夏可以該春。

 

肺病喘咳,三日而脅支滿痛,一日身重體痛,五日而脹,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肺病喘咳,病先發於肺也。

 

三日而脅支滿痛,三日始傳之肝也。

 

一日身重體痛,又一日而傳之脾也。

 

五日而脹,又五日而傳之胃也。

 

肺肝脾胃相傳,則金刑木,木刑土,又十日而病不已,則死,冬日入,氣不內歸也,夏日出,氣不外達也。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三日體重身痛,五日而脹,三日腰脊少 腹痛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腎,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病先發於肝也。

 

三日體重身痛,三日始傳之脾也。

 

五日而脹,又五日而傳之胃也。

 

三日腰脊少腹痛脛 ,又三日而傳之腎也。

 

肝脾胃腎相傳,則木刑土,土刑水。

 

又三日而病不已,則死,冬日入,申酉屬金,金克木也。

 

夏早食,寅卯屬木,不能生旺也。

 

脾病身痛體重,一日而脹,二日少腹腰脊痛脛 ,三日背KT 筋 痛,小便閉,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腎,三日而之膂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脾病身痛體重,病先發於脾也。

 

一日而脹,一日始傳之胃也。

 

二日少腹腰脊痛脛 ,又二日而傳之腎也。

 

三日皆KT 筋痛,小便閉,又三日而傳之膀胱也。

 

脾胃腎膀胱相傳,則土刑其水,臟腑皆病。

 

又十日而病不已,則死,冬之人定在戌,夏之晏食亦在戌,皆土不生旺而死也。

 

腎病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KT 筋痛,小便閉,三日腹脹, 三日兩脅支痛,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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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6:34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腎,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腸,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腎病少腹腰脊痛 ,病先發於腎也。

 

三日皆KT 筋痛,小便閉,三日始傳之膀胱也。

 

三日腹脹,又三日傳之胃,而不傳之心也。

 

《病傳》論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腸,乃傳其所勝,水克火也。

 

此下三段,皆不傳心與小腸,而傳脾與胃,乃傳所不勝,土克水也。

 

我克克我,皆為逆傳,其義一也。

 

三日兩脅支痛,又三日而傳之肝也。

 

腎膀胱胃肝相傳,則水受土刑,土受木刑。

 

又三日而病不已,則死。

 

冬大晨,冬之大晨在辰。

 

夏晏晡,夏之晏晡在戌,晡與 同,皆土制其水而死也。

 

胃病脹滿,五日少腹腰脊痛 ,三日背KT 筋病,小便閉,五 日身體重,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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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6:41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病傳》論胃病在脾病下,膀胱在腎病下,乃臟腑相連。

 

此則先臟後腑,故胃與膀胱,總列於後也。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胃,五日而之腎,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 。

 

 ,HT 也。

 

胃病脹滿,病先發於胃也。

 

五日少腹腰脊痛,五日傳之腎也。

 

三日背KT 筋痛小便閉,又三日而傳之膀胱也。

 

五日身體重,又五日傳之脾,而不傳之心也。

 

胃腎膀胱與脾相傳,皆土刑其水。

 

又六日而病不已,則死,冬夜半後,其時在丑。

 

夏日映,其時在未。

 

皆土不生旺而死也。

 

病傳論二日死,此則六日死,蓋偶一為二,偶三為六,其理一也。

 

病傳論夜半死,此則夜半後死,夫夜半之子,一陽初生,陽氣不生,雖夜半不死,而夜半後亦死,理亦一也。

 

膀胱小便閉,五日少腹脹,腰脊痛, ,一日腹脹,一日身 體痛,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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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6:48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膀胱,五日而之腎,一日而之小腸,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

 

膀胱病小便閉,病先發於膀胱也。

 

五日少腹脹腰脊痛 ,五日始傳之腎也。

 

一日腹脹,一日身體痛,又一日傳胃,又一日傳脾,而不傳小腸與心也。

 

膀胱與腎、胃與脾相傳,則腑臟皆病,水病土刑。

 

又二日而病不已,則死,冬之雞鳴在丑,膀胱腎病,土克水也。

 

夏之下晡在申,脾胃皆病,土不生金也。

 

諸病以次是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間一臟止,及至三四臟者,乃可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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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6:57 | 只看該作者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玉機真臟論》云:五臟相通,移皆有次。

 

次者,木火土金水相生而傳。

 

故諸病以次,是相傳之正。

 

如是者,謂如上文之相克而傳。

 

則皆有死期,雖治無功,故不可刺。

 

若間一臟相傳,其病當止。

 

如肺欲傳肝而腎間之,則金生水,水生木;

 

腎欲傳心而肝間之,則水生木,木生火;

 

肝欲傳脾而心間之,則木生火,火生土;

 

心欲傳肺而脾間之,則火生土,土生金;

 

脾欲傳腎而肺間之,則土生金,金生水。

 

是以其病當止。

 

若不止,及至三四臟者,是以次相傳,乃可刺也。

 

此一節論病傳相克之死期,必相生而傳,始可刺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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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27:04 | 只看該作者

卷之六

 

合下三卷,計論七篇,皆名大論。

 

論五運六氣司天在泉,天時民病寒熱勝復之理。

 

天地之陰陽四時,備於人身;

 

人身之寒熱虛實,同於天地。

 

首紀天元,而五運五行六氣微旨,歸於人氣以交變。

 

更有五常之政,六元之紀,道極其大,理悉其微,至真至要,皆大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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