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漫話寒溫統一傷寒和溫病統屬外感熱病範疇】
「外感熱病」之稱,雖已為現今中醫學界大多數人所接受,但尚有少數人仍持異議。
先是有西醫學中同志提出「急性熱性病」之名,認為中醫所謂外感病,主要屬於西醫所謂急性傳染病,而急性傳染病大都是以發熱為主症的,故又有「外感熱性病」之稱;
後來中醫學界有些同志認為「熱性」二字欠妥,因為「熱性」是指其病性屬熱而言,而中醫所謂外感病,並非都是病性屬熱,也有病性屬寒的,故主張去掉「性」字,稱之為「急性熱病」;
又因中醫所謂外感病並不都是急性的,故又認為「急性」二字也不完全適合,不如徑稱「外感熱病」為妥,這就是「外感熱病」名稱之由來。
儘管如此,現在仍有個別人認為外感熱病之名,不能概括寒病,不如仍舊稱為「外感病」更妥。
70年代,我曾為江西中醫學院主編寒溫統一的《熱病學講義》(1973年內部出版,1975年內部再版)。
當時院內曾有人提出過「時病學」、「外感病學」、「外感熱病學」、「熱病學」等名稱。
我之所以定名為「熱病學」,是因它能繼承發揚《內經》關於熱病寒溫統一和內外統一的思想,比較全面,更符合中醫學的整體觀。
有的同志認為,外感熱病是指外因熱邪所致的熱性病證而言,並引《素問》「熱論」所謂六經熱病和「刺熱」所謂五臟熱病以及劉河間所謂「熱病只能作熱治,不能從寒醫」等說為證,來證明所謂外感熱病是不能包括外感寒病在內的。
其實,《素問》所論熱病,雖較詳於熱,也略及於寒。
如其所謂「可汗而已」的「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即屬寒證。
尤其是它所說的「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更顯然是說,寒邪傷於太陽之表,由於寒邪外凝,陽氣內鬱,以致發熱,而太陽病發熱即使很高(「體若燔炭」),也可一汗而解(「汗出而散」),必不致死。
如果誤認太陽傷於寒而發高熱為熱證,反投涼遏,必致惡化病情,陷入困境。
正因為《素問》詳於熱而略於寒,繼之而作的《傷寒論》乃詳於寒,以補其不足。
但從《傷寒論》中不僅論及傷寒病,而且論及中風、溫病、風溫和痙、濕、等病來看,可見它是統論一切外感熱病。
由此可見它所統論的外感熱病之熱,就只能是指發熱症狀,而不可能是專指熱邪病因或熱證病性而言。
因此,討論外感熱病,就不應局限於熱證,而應包括寒證在內。
有的同志認為,不應把但寒不熱的寒證納入外感熱病的範疇,這是因為他心目中的外感熱病是有熱無寒的。
但熱和寒是對立統一的,如《傷寒論》就繼承發揚《內經》陰陽寒熱對立統一理論,全面地論述了發熱惡寒的表寒證,和寒熱往來的半表半裡寒熱錯雜證,以及但熱不寒的裡熱證、但寒不熱的裡寒證,從而創立了三陽三陰辨證論治的完整體系。
如果硬要把但寒不熱的裡寒證排除在外感熱病之外,那就無法保持其辨證論治的完整體系了。
我認為近時根據《素問》統傷寒溫暑於熱病的精神,順應當前中醫學術發展趨勢,結合臨床實際需要,把傷寒學說和溫病學說統一於外感熱病學說中,使之相得益彰,成為完璧,顯然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