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體質】
善別陰陽八綱是所有辨證綱領的總綱,而陰陽又是八綱的總綱。
治病不明陰陽,如入迷霧之中。
「明於陰陽,如惑之解,如醉之醒。
(《靈樞?病傳》,人民衛生出版社影印本,1956年第1版76頁)張介賓說:「凡診病施治必須先審陰陽,乃為醫道之綱領。
陰陽無謬,治焉有差。
醫道雖繁,而可以一言蔽之者曰:陰陽而已。
(《景岳全書?陰陽篇》,上海科技出版社,1959年第1版18頁)萬氏認為,明辨患者體質,是正確審察陰陽的捷徑。
如陰寒體質者,患病多從寒化,雖感陽邪,亦不宜過用寒涼,應預見其耗氣轉陰的可能;
陽熱體質者,患病多從熱化,雖感陰邪,亦不宜過用溫熱,應預見其傷津轉陽的可能。
尤以病情遷延日久,陰陽寒熱錯雜的疑難病證,一時難辨陰陽,詳細瞭解其體質,確能有助於指迷定向。
是故萬氏臨證,特別注意對每一患者體質情況的瞭解。
如冬夏所苦,飲食喜惡,屎尿質色等等,從中鑒別其人體質的陰陽,以掌握疾病發生發展的可能趨勢,從而在治病時注意防範,預為綢繆。
如其人素體形寒易感,是為衛陽虛,治病時必須注意在攻邪中扶助衛陽,以標本兼顧。
如其人素體納少便溏,是為中陽虛,治病時必須注意補脾,倉廩足,而後可議用兵。
如其人素體陰虛火旺,雖受涼於一時,可預測其化熱之機先,治必慎用劫陰化燥之品,而處處顧護其陰。
更有一種陰陽氣血俱虧,五臟六腑多病之人,體質羸弱,用藥稍偏,即捉襟見肘,俗話說「按得頭來腳又翹」,最為難治。
此時掌握患者體質就有決定性意義,一般採用平性藥物,擇其關鍵之處入手,可穩取效。
在瞭解體質時還要注意不被假像所迷惑。
由於中醫學是在中國土生土長而成的,因而具有深厚的根基,為人民群眾所熟悉和信賴,不少患者常能判斷自身是「火體」或「寒體」。
但醫者對此又不可遽信,必須仔細進行詢查,方能斷定。
因為患者畢竟不是醫生,他們只能憑感覺而意會,不能洞察本質,有時難免得出錯誤甚至相反的結論。
如不少人說自己是「火體」,依據是吃辛辣炙等燥熱食物即口舌起火皰,或經常發生口瘡,或時感身熱心煩等。
但經醫者仔細詢查,則其人納少便溏,口淡不欲飲水,神疲肢倦,少氣懶言,顯屬脾虛陰火之證,其「火」象屬陰非陽,其體質屬寒非熱,當用甘溫除熱法取效。
若從陽熱論治,誤用寒涼,必其「火」反難已,而氣虛脾弱愈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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