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脾胃病理的認識】
1.氣火關係失調:人體生命活動全靠氣來維持,氣足則健康,氣虛則病作,故《內經》有「正氣存內,邪不可干」和「邪之所湊,其氣必虛」之說。
而氣虛病作的關鍵則在於脾胃中氣受到損傷。
李東垣創立陰火說,其基本論點即「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首次把《內經》「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的理論引申到脾胃氣虛與陰火產生的關係中來。
但是,李氏卻未能把脾胃氣虛與陰火隨生的機理闡述明白,而只是一再強調「脾胃既虛,不能升浮,為陰火傷其生髮之氣」、「脾胃氣虛,則下流於腎,陰火得以乘其土位」,「脾胃虛則火邪乘之而生大熱」等等。
可見李氏雖然發現了脾胃病理中氣火關係失調這樣一個重大問題,但僅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階段。
萬氏有鑒於此,對陰火產生的機理,氣火關係失調的所以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
他說,氣有餘而化火,乃屬一種實性亢奮,可稱之為實火,多見於新病壯實之人,例如外感病的實熱證;
氣不足而生熱,乃屬一種虛性亢奮,可稱之為虛火,多見於久病虛弱的人,例如內傷病的虛熱證。
在虛熱證中,因陰虛而導致陽亢的陰虛熱證為其常,因氣虛不能內守,向上向外浮越而顯露出虛陽亢奮之象的氣虛熱證為其變。
但這種虛陽亢奮,是因脾胃氣虛而向上向外浮越所致,它和少陰陰盛格(戴)陽證是因心腎陽衰而向上向外浮越的虛陽亢奮又同中有異,不可混淆。
脾胃氣火關係失調的病理狀態,除上述氣虛陰火亢盛外,還有一種氣鬱陰火亢盛之證。
前者萬氏名之曰「陰火虛證」,後者名之為「陰火實證」。
陰火實證的產生,緣由陰邪(外感寒濕,或內傷生冷,或憂思鬱結等)鬱遏陽氣,令陽氣不得發洩而出現的「火」象。
這種「火」象,既不同於氣有餘而化火的實性亢奮之象,又有異於陰虧或氣虛而生熱的虛性亢奮之象,此種鬱火,只須宣散,解其鬱閉,令「火」得以發洩則愈。
上述陰火虛、實證,東垣雖均有涉及,但終因語焉不詳而難以領會。
萬氏將其條分縷析,使之合於規範,令人耳目一新,說理淺顯,易懂易學,便於掌握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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