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 【黃帝內經太素遺文並楊氏原注】 從王注《素問》林億等新校正及林億等校正《甲乙經》、《脈經》與日本《醫心方》所引考補,當在今本所缺七卷中。 其各書所引,仍逐條附注於下,以便稽考。
飲食有常節,起居有常度,不妄不作。
(以理而取聲色芳味,不妄視聽也。循理而動,不為分外之事。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一第一《上古天真論》。)
上古聖人之教也,下皆為之。
(上古聖人使人行者,身先行之,為不言之教。不言之教,勝有言之教,故下百姓仿行者眾,故曰下皆為之。平按:此條見同上。)
身肌宗一。
(真人身之肌體,與太極同質,故云宗一。平按:此條見同上。)
有至人者。
(積精全神,能至於德,故稱至人。平按:此條見同上。)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名,溪穀屬骨,皆有分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內之應,皆有表裡,信其然乎?
(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二第五《陰陽應象大論》。又按新校正云:詳帝曰至信其然乎,全元起本及《太素》在上古聖人之教也上。)
在變動為握。
(握、憂、噦、咳、■五者,改志而有,名曰變動也。平按:此條亦見《素問》卷二第五。)
脈生脾。
(平按:此條見同上。)
在變動為憂。
(心之憂在心變動,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於秋,憂為正也;心主於夏,變而生憂也。平按:此條見《素問》同上。又楊氏此注,亦見《甲乙經》卷一第一。)
東方,風傷筋,酸傷筋。
中央,濕傷肉,甘傷肉。
南方,熱傷氣,苦傷氣。
北方,寒傷血,咸傷血。
西方,熱傷皮毛,辛傷皮毛。
(平按:此條見《素問》同上。又按《素問》新校正云:「凡此五方所傷,《太素》俱云自傷。」袁刻云:自傷似亦注文。)
中央生濕。
(六月,四陽二陰,合蒸以生濕氣也。平按:此條見同上。)
濕生土。
(四陽二陰,合而為濕,蒸腐萬物成土也。平按:此條見同上。)
在變動為噦。
(噦,氣忤也。平按:此條見同上。)
燥傷皮毛,熱勝燥。
(平按:此條見同上。)
寒傷骨。
(平按:此條見同上。)
濕勝寒。
(平按:此條見同上。又按:寒傷骨、濕傷寒兩條,袁刻脫。)
咸傷骨。
(平按:此條見同上。)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陰氣右行,陽氣左行。平按:此條見同上。)
肖者濯濯。
(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三第八《靈蘭秘典論》。)
神之處。
(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三第九《六節藏象論》。)
又按:《素問?六節藏象論》為陽中之太陰,新校正引《太素》太陰作少陰;
為陰中之少陰,新校正引《太素》少陰作太陰;
此為陽中之少陽,新校正引《太素》作陰中之少陽,三條。
平從楊惺吾氏所獲日本仁和寺宮御藏本殘卷十三紙中檢出,補入本書卷三第二《陰陽合》篇,故此三條不復列入。
間者環已。
(平按:此條見《素問》卷四第十六《診要經終論》。)
滑則少氣。
(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五第十七《脈要精微論》,又按《脈經》少氣作氣少。)
白欲如白璧之澤,不欲如堊。
(平按:此條見同上。)
五臟者,中之府也。
(平按:此條見同上。)
行則僂跗。
(平按:此條見同上。)
象心之太浮也。
(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七第二十一《經脈別論》。)
所謂氣虛者。
(氣虛者,膻中氣不足也。平按:此條見《素問》卷八第二十八《通評虛實論》。)
尺滿而不應也。
(平按:此條見同上。)
足溫則生,寒則死。
(足溫氣下,故生。足寒氣不下者,逆而致死。平按:此條見同上。)
脈實大病久可治。
(平按:此條見同上。又按《素問》王注云。久病血氣衰,脈不當實大,故不可治。新校正云:「詳經言實大病久可治,注意以為不可治,《甲乙經》、《太素》、全元起本並云可治。」復引巢元方云:「脈數大者生,細小浮者死。」袁刻作脈懸小堅病久可治,恐誤。)
誦而頗能解,解而未能別,別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彰。
(習道有五:一誦,二解,三別,四明,五彰。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二十三第七十五《著至教論》。)
列星辰與日月光。
(此條見同上。)
上通神農,著至教擬於二皇。
(平按:此條見同上。)
夫三陽,太為業。
(平按:此條見同上。)
下為漏病。
(漏病,謂膀胱漏泄,大小便數,不禁守也。平按:此條見同上。)
腎且絕死,死日暮也。
(平按:此條見同上。)
子誠別而已通五臟之過。
(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二十三第七十六《示從容論》。)
是以名曰診經。
(平按:此條見同上。)
為萬民副。
(副,助也。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二十三第七十七《疏五過論》。)
病深以甚也。
(平按:此條見同上。)
始樂始苦。
(平按:此條見同上。)
封君敗傷,及公候王。
(平按:此條見同上。)
氣內為實。
(天地間氣為外氣,人身中氣為內氣。外氣裁成萬物,是為外實;內氣營衛裁生,故為內實。治病能求內氣之理,是治病之要也。平按:此條見同上。)
更名自巧。
(平按:此條見《素問》卷二十三第七十八《征四失論》。)
愚心自功。
(平按:此條見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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