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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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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素問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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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7:25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少,去聲,陰陽氣味,貴得其平。

 

壯火,亢盛之火,即相火也。

 

少火,和緩之火,即君火也。

 

亢盛之壯火宜衰,和緩之少火宜壯。

 

夫壯火何以宜衰?

 

以壯火食氣故也。

 

少火何以宜壯?

 

以氣食少火故也。

 

所謂壯火食氣,實壯火散氣也,所謂氣食少火,實少火生氣也。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

 

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重寒 則熱,重熱則寒。

 

重,平聲。

 

分而言之,氣為陽,味為陰。

 

合而言之,氣不離味,味不離氣,故氣味辛甘,從中達外,主能發散,故為陽氣,味酸苦,從中上下,主能涌泄,故為陰。

 

陰勝則陽病者,酸苦之味太過,則陰勝而陽斯病矣,陽勝則陰病者,辛甘之味太過,則陽勝而陰斯病矣。

 

夫陽勝則過熱,陰勝則過寒,今陰勝則陽病,乃重寒則熱之義也。

 

陽勝則陰病,乃重熱則寒之義也。

 

寒傷形,熱傷氣,氣傷痛,形傷腫。

 

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

 

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寒為陰邪,故寒傷形。

 

熱為陽邪,故熱傷氣。

 

氣傷則痛,痛,周身無形之氣也。

 

形傷則腫,腫,周身有形之形也。

 

故先痛而後腫者,先傷氣而後傷形也;

 

先腫而後痛者,先傷形而後傷氣也。

 

此水火氣味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形氣者如此。

 

風勝則動,熱勝則腫;

 

燥勝則乾;

 

寒勝則浮,濕勝則濡瀉。

 

乾,音干,下同,余篇仿此。

 

五行之氣,應於經脈,木氣為風,故風勝則經脈為之振動矣。

 

火氣為熱,熱勝則經脈為之癰腫矣。

 

癰腫為熱,與上文周身之寒腫不同也。

 

金氣為燥,燥勝則經脈為之干枯矣。

 

水氣為寒,寒勝則經脈如運樞之外浮矣。

 

土氣為濕,濕勝則經脈為之濡潤而下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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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7:34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天之四時五行,應人之五臟五氣,四時則春生夏長,秋收冬藏。

 

五行則水為寒,火為暑,金為燥,土為濕,木為風,故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

 

其在於人,有五臟化五氣,心氣主喜,肝氣主怒,脾氣主悲,肺氣主憂,腎氣主恐,以生喜怒悲憂恐。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厥氣上行,滿脈去形,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 乃不固,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春傷於風,夏生飧泄,夏傷於暑, 秋必 瘧,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重,平聲。

 

人之志意起於內,故喜怒傷氣,天之邪氣起於外,故寒暑傷形,舉喜怒而悲憂恐在其中,舉寒暑而燥濕風在其中,在天則寒為陰,暑為陽,在人則怒為陰,喜為陽。

 

故卒暴而怒,則傷吾身之陰氣,卒暴而喜,則傷吾身之陽氣。

 

厥氣上行者,真氣有傷,則厥逆之氣上行也。

 

滿脈去形者,厥逆之氣滿於經脈,則神離形體而去也。

 

此喜怒不節,寒暑過度,則陰陽不和,生乃不固。

 

夫喜怒不節,乃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寒暑過度,未有明言,故又曰,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如天寒而受寒邪,是謂重陰,重陰必有陽熱之病,天暑而受熱邪,是謂重陽,重陽必有陰寒之病,此亢害自然之理,故舉《生氣通天論》之言,以足上文之意,秋傷濕而冬咳嗽,冬傷寒而春病溫,即重陰必陽之意也。

 

春傷風而夏飧瀉,夏傷暑而秋 瘧,即重陽必陰之意也。

 

此四時五行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五臟五氣者如此。

 

此一節,言天地之寒熱清濁,水火氣味,四時五行,而應象於人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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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7:42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 有處名, 穀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內之應,皆有表裡, 其信然乎?

 

別,音逼,下俱同。

 

處,去聲。

 

帝即以寒熱清濁,水火氣味,四時五行,申明陰陽應象之理,義有未盡,謂上古聖人,能體天地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必能以人身之陰陽,而應象於天地,故問於岐伯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於人形之中,而列別臟腑,本臟腑而端絡十二經脈,端、直,絡、橫也。

 

於十二經脈之中,而會通手足三陽三陰之六合,其於臟腑經脈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有名,小會之 ,大會之穀,連屬於骨,皆有所起,六氣分部,或逆或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常之綱紀,外內之應,皆有淺深之表裡,其信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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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7:52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岐伯對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主目。

 

岐伯舉五運五行,三才相合之理以對曰:東方生風,謂風,乃東方春生之天氣也,風生木,木生酸,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酸生肝,肝生筋。

 

肝者,人之臟。

 

筋者,人之體。

 

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人有五體,而五體復有所生,故筋生心,人有五臟,而五臟各有所主,故肝主目。

 

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

 

人之臟體本於地,地之行味本於天,是天氣之所在,即地氣人氣之所在,故就天之至微者,而推論之,其在天為玄,玄者,於穆而深微也,在天為玄,則在人為道,道者,平坦而共由也,在天為玄,則在地為化,化者,變化易生物也。

 

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

 

所謂在地為化者,化生五味,所謂在人為道者,道生智,所謂在天為玄者,玄生神。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臟為肝,在色為蒼,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在 變動為握,在竅為目,在味為酸,在志為怒。

 

在天為玄,玄生神,是神者,天之主也,神為天之主,則無在非神,試就神之所在而推論之,神在天為風,則東方生風,神之所在也;

 

在地為木,則風生木,神之所在也,在體為筋,在臟為肝,則肝生筋,酸生肝,亦神之所在也;

 

至於在色、在音,在聲、在變動,在竅、在味、在志,亦無非神之所在也;

 

各隨天之五氣,地之五行,人之五臟,而應象者也,故為蒼、為角、為呼,為握、為目、為酸、為怒、惟東方風木之肝臟為然耳。

 

怒傷肝,悲勝怒,風傷筋,燥勝風,酸傷筋,辛勝酸。

 

怒者肝之情,故怒傷肝,悲類乎憂,悲為脾情,亦為肺情,故悲勝怒,傷於情者,情相勝也。

 

風傷筋,燥勝風,傷於氣者,氣相勝也。

 

酸傷筋,辛勝酸,傷於味者,味相勝也,以明天地之氣味而歸於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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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8:00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心主舌。

 

南方生熱,謂熱乃南方夏火之天氣也,熱生火,火生苦,火乃地之五行,苦乃物之五味,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

 

苦生心,心生血,心為人之臟,血為人之體,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

 

五體復有所生,故血生脾,五臟各有所主,故心主舌。

 

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臟為心,在色為赤,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 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熱,則南方生熱,神之所在也。

 

在地為火,則熱生火,神之所在也。

 

在體為脈,脈者血也。

 

在臟為心,則心生血,苦生心,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赤,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惟南方火熱之心臟為然耳。

 

喜傷心,恐勝喜,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咸勝苦。

 

喜者心之情,故喜傷心。

 

恐者腎之情,故恐勝喜,傷於情者,情相勝也。

 

心臟,五臟之神,而屬於陽,故不言脈而言氣,熱傷氣,寒勝熱,傷於氣者,氣相勝也。

 

苦傷氣,咸勝苦,傷於味者,味相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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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8:08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脾主口。

 

中央生濕,天也,濕生土,土生甘,地也,甘生脾,脾生肉,人也,肉體復有所生,故肉生肺,脾臟復有所主,故脾主口。

 

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臟為脾,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 動為噦,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

 

噦,音誨,余篇同。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濕,則中央生濕,神之所在也。

 

在地為土,則濕生土,神之所在也。

 

在體為肉,在臟為脾,則脾生肉,甘生脾,亦神之所在也。

 

至於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惟中央濕土之脾臟為然耳。

 

思傷脾,怒勝思,濕傷肉,風勝濕,甘傷肉,酸勝甘。

 

思者,脾之情,故思傷脾,而怒勝思,傷於情者,情相勝也。

 

濕傷肉,風勝濕,傷於氣者,氣相勝也。

 

甘傷肉,酸勝甘,傷於味,味相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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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8:16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肺主鼻。

 

西方生燥,天也。

 

燥生金,金生辛,地也。

 

辛生肺,肺生皮毛,人也。

 

皮毛復有所生,故皮毛生腎。

 

肺臟復有所主,故肺主鼻。

 

其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在色為白, 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

 

神者,天之主也。

 

其神在天為燥,則西方生燥,神之所在也。

 

在地為金,則燥生金,神之所在也。

 

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則肺生皮毛,辛生肺,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白,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惟西方燥金之肺臟為然耳。

 

憂傷肺,喜勝憂,熱傷皮毛,寒勝熱,辛傷皮毛,苦勝辛。

 

憂傷肺,喜勝憂,傷於情者,情相勝也。

 

熱傷皮毛,寒勝熱,傷於氣者,氣相勝也。

 

辛傷皮毛,苦勝辛,傷於味者,味相勝也。

 

傷於氣者,皆本氣自傷,此熱傷皮毛,則金受火刑,以明自傷受傷,皆可傷也,熱傷皮毛則寒勝其熱,乃自然之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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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8:26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腎主耳。

 

北方生寒,天也。

 

寒生水,水生咸,地也。

 

咸生腎,腎生骨髓,人也。

 

骨髓復有所生,故髓生肝,腎臟復有所主,故腎主耳。

 

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臟為腎,在色為黑,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栗, 在竅為耳,在味為咸,在志為恐。

 

神者,天之主也。

 

其神在天為寒,則北方生寒,神之所在也。

 

在地為水,則寒生水,神之所在也。

 

在體為骨,在臟為腎,則腎生骨髓,咸生腎,亦神之所在也。

 

至於在色為黑,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栗,在竅為耳,在味為咸,在志為恐,惟北方腎臟之寒水為然耳。

 

恐傷腎,思勝恐,寒傷血,燥勝寒,咸傷血,甘勝咸。

 

恐傷腎,思勝恐,傷於情者,情相勝也。

 

腎臟五臟之精,而屬於陰,故不言骨而言血,寒傷血,燥勝寒,傷於氣者,氣相勝也。

 

咸傷血,甘勝咸,傷於味者,味相勝也。

 

土能勝水,當云濕勝寒,今云燥勝,以明寒濕同類,燥土之氣,以勝水氣之寒也。

 

此天之五方五氣,地之五行五味,人之五臟五體,而有陰陽之應象者如此。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左右 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此舉天元紀大論之言,以明天地陰陽水火之義,上天下地,萬物在其中,故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血陰氣陽,男女籍以生,故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

 

陰陽左右旋轉,為血氣循行之道,故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為天地陰陽之應驗,故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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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8:35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天地之陰陽,血氣之陰陽,左右之陰陽,水火之陰陽,凡此陰陽者,乃萬物之能始也,易曰:坤以簡能,乾知大始,此之謂也。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

 

《生氣通天論》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

 

即陰在內,而為陽之守也,陽者,衛外而為固,即陽在外而為陰之使也。

 

岐伯舉此,以明陰陽為萬物之能始,故內外相應如是也。

 

帝曰:法陰陽奈何?

 

承岐伯陰陽應象之論,欲人取法陰陽而調治之,以合聖人論理人形之道,故問法陰陽奈何。

 

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開,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 齒干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猶俯也;

 

冤,屈抑也。

 

法陰陽者,陰陽不可偏勝,如陽勝則火熱有餘,而身熱,熱氣在表,則腠理開,熱氣在裡則喘粗,表裡皆病則為之俯仰,汗不出而內外皆熱也,齒干,津液竭也,以煩冤腹滿死者,津液既竭,又心煩而屈抑不舒,腹滿而土氣內絕,故死。

 

雖不即死也能冬不能夏。

 

冬時寒冷,陽勝可容,夏時炎暑,不堪煎厥矣。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栗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

 

能夏不能冬。

 

數,音朔。

 

陰勝則水寒有餘,而身寒,寒氣在表則汗出身常清,寒氣在裡則數栗而寒,表裡不相接,故寒則四肢厥,四肢厥者,生陽不達於外,厥則腹滿死者,土氣復絕於內,故死,雖不即死,亦能夏不能冬。

 

夏時炎暑,陰勝可容,冬時寒冷,不堪凜冽矣。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寒病而至於冬,則陰氣更勝,熱病而至於夏,則陽氣更勝,故曰此陰陽更勝之變。

 

或能冬而不能夏,或能夏而不能冬,故曰病之形能也。

 

是陰陽不可偏勝,偏勝則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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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8:48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帝曰:調此二者奈何?

 

承陰陽偏勝之意,復問調此二者奈何?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陰陽二氣本於天真,能知天真之七損八益,則陰陽二者可調。

 

七損者,女子以七為紀,月事貴乎時下,故曰損;

 

八益者,男子以八為紀,精氣貴乎充滿,故曰益。

 

知七損八益,則陰平陽秘,故二者可調,不知用此損益之法,而調治之,則早衰之節也,節,猶候也。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 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

 

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

 

試舉早衰之節而略言之,年四十而陰精之氣,自失其半也,故起居衰矣,年五十,體重,則耳目不聰明矣,年六十,陰痿,則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

 

故曰:知之則強。

 

能知七損八益,則身強。

 

不知則老,不知七損八益,則身老也。

 

故同出而名異耳。

 

同出於斯世之中,而強老之名則異耳。

 

智者察同,愚者察異,愚者不足,智者有餘。

 

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

 

察同者,於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

 

智者之事也。

 

察異者,於強老各異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

 

愚者察異,故愚者不足,智者察同,故智者有餘。

 

有餘,則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者,今則耳目聰明,而身體輕強。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者,今則老者復壯,年四十而陰氣自半者,今則壯者益治矣。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 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 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

 

聖人治世,本無為而有為,恬 虛無,體同於天,故能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而如帝之所問也。

 

此言陰陽秉在天之神,而應象無方、惟聖人能取法而調治之。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

 

地不 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聖人壽命與天地終,則人之形體即天地之形體也。

 

天為陽,人身耳目為陽,天不足於西北,是陽體不足於陰方,故西北方,陰也,人身右為西北,而人右耳目,不如左耳目之明也。

 

地為陰,人身手足為陰,地不滿東南,是陰體而不足於陽方,故東南方,陽也,人身左為東南,而人左手足,不如右手足之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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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帝曰:何以然?

 

何以在左則耳目明,而手足不強,在右則手足強,而耳目不明。

 

岐伯曰:東方,陽也。

 

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

 

故使耳目聰明而 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

 

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

 

便,平聲。

 

人身南面而立,左東右西,左者乃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左耳目聰明,而左手足不便也,右者乃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右耳目不聰明,而右手足強便也。

 

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一身形氣,俱感於邪,其病在上,則上為陽,而右虛,故右甚,右甚即陽體而不足於陰方之義,其病在下,則下為陰,而左虛,故左甚,左甚即陰體而不足於陽方之義,此天地陰陽之所不能全,而人身有左右陰陽之不足也,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裡,故能為萬物之父母。

 

清陽上天,濁陰歸地, 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

 

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

 

裡,理通。

 

人身應天地者,以天地為萬物之父母,而神明之所主也。

 

精,精華也,故天有精。

 

形,形體也,故地有形。

 

八紀,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節之大紀也,故天有八紀。

 

五裡,東南西北中,五方之道理也,故地有五裡。

 

既有精,有形,復有紀,有裡,故能為萬物之父母。

 

清陽上天,天有精也,濁陰歸地,地有形也,動者天之紀,靜者地之理,是故天地之動靜,皆神明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所以能為萬物之父母也。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

 

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 之能,以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惟賢人則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蓋聖人無為以合天地,賢人則有為以合天地也。

 

天氣通於肺。

 

人身配天象地,而天地之氣亦通於人,肺位居高,主周身之氣,而天氣與之相通。

 

地氣通於嗌。

 

嗌,咽嗌也。

 

嗌受水穀,下接胃口,而地氣與之相通。

 

風氣通於肝。

 

肝屬木,其氣風,故風動之氣,與之相通。

 

雷氣通於心。

 

心屬火,火炎上,故雷氣與之相通。

 

穀氣通於脾。

 

脾土之氣,灌於四旁,故四旁空穀之氣,與之相通。

 

雨氣通於腎。

 

雨氣即水氣,腎寒主水,故雨水之氣與之相通。

 

六經為川。

 

三陰之經主五臟,三陽之經主六腑,六經為川者,三陰三陽之六經,如川之流而脈絡貫通也。

 

腸胃為海。

 

人籍後天水穀以生,腸胃受盛水穀,如海之大,而眾流所歸也。

 

九竅為水注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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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9:09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耳目鼻口,前後陰,皆有水津以貫注,故九竅為水注之氣。

 

以天地為之陰陽,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暴氣象雷,逆氣象陽。

 

五臟六經,腸胃九竅,上合天地,有陰有陽,皆以天地為之陰陽,故人身陽氣宣發之汗,可以天地之雨名之,人身陽熱營運之氣,可以天地之疾風名之,其一時忿怒之暴氣,可以象雷鳴之鼓擊,其暴氣未平之逆氣,可以象陽火之亢熱。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天地之陰陽,即人身之陰陽也,人身之陰陽,即天地之陰陽也。

 

故治身而不法天之八紀,不用地之五裡,則災害至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災害之至,將於瞬息,故邪風之至於人身而發病,則疾如風雨。

 

故善治者,治皮毛。

 

邪之中人,始傷皮毛,故善治者治皮毛。

 

其次治肌膚。

 

留而不去,則入於肌膚,故其次治肌膚。

 

其次治筋脈。

 

留而不去,則入於筋脈,故其次治筋脈。

 

其次治六腑。

 

留而不去,則入於腑,故其次治六腑。

 

其次治五臟。

 

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留而不去,則入於臟,故其次治五臟,治及五臟,則半死半生,可不慎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上文皮肌筋脈腑臟之病,有因於天者,有因於地者,有因於人者,故天之邪氣,感於人身,則害人五臟。

 

邪氣,風寒暑濕燥火也。

 

人之水穀之寒熱,感於人身,則害六腑。

 

水穀寒熱,飲食失宜,或寒或熱也。

 

地之濕氣,感於人身,則害皮肉筋脈,因於濕者,下先受之,故曰地之濕氣。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 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承上文感害之意而言,故善用針以治之者,知陽病必行於陰也,當從陰以引之,而出於陽。

 

知陰病必行於陽也,當從陽以引之,而離於陰。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繆刺之法也。

 

以我知彼,以我之神,會彼之神也。

 

以表知裡,視其表陽,知其裡陰也。

 

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言以我知彼,以表知裡,所以觀其太過與不及之理,而為用針之法也。

 

故必見微得過,過,失也,病始於微萌,而得其過失之所在,然後用針以治之,而不至於危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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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9:18 | 只看該作者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觀權衡規矩, 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觀浮沉滑 澀,而知病所生,以治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分,去聲。

 

未針之先,必以脈診,故善診者,察色脈,別陰陽,審色之清濁,而知面王之部分,視氣之喘息,聽言之音聲,而知臟腑之所苦,觀權衡規矩,脈應四時,而知病之所主,按下尺上寸,以觀三部之浮沉滑澀,而知病之所生,能如是也,以之施治,則無過愆,以之為診,則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言病之始起也,可刺之而已其病。

 

方其盛也,可待其自衰,乃刺之,而已其病。

 

故因其病輕之時,而發揚之,乃始起刺已之意也,因其盛重之時,而衰減之,乃其盛待衰之意也,因其衰減而彰明之,乃衰而刺已之意也,此善診而為刺之之法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不行刺法,但以氣味之藥治之,凡形體不足,而羸瘦者,當以陽分之氣藥溫之,陽氣為能外達也;

 

陰精不足而虛弱者,當以陰分之味藥補之,陰味為能內滋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

 

可吐而已。

 

其下者,引而竭之。

 

可下而已。

 

中滿者,瀉之於內。

 

可消而已。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其有邪者,邪從汗解,故當漬形以為汗,申明漬形為汗,乃其邪病之在皮者,是可汗而發之也。

 

其 悍者,按而收之。

 

病氣 悍,是當按收,恐正氣之並脫也。

 

其實者,散而瀉之。

 

病氣內實,是宜散瀉,恐邪氣之過實也。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掣作掣導也。

 

凡此施治之法,當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柔剛者,乾剛坤柔,亦天地之道也,陽盛則陰虛,故陽病當治其陰,陰盛則陽虛,故陰病當治其陽。

 

定其血氣,定其病之在血在氣也。

 

各守其鄉,血病勿使傷氣,氣病勿使傷血也。

 

血實宜決之,勿使傷氣矣,氣虛宜掣引之,勿使傷血矣。

 

此一節,言人身之陰陽形體,而應象於天地,是當法天地之陰陽,以為延醫之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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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9:26 | 只看該作者

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此承上編陰陽應象,而復論陰陽之離合也。

 

應象者,陰陽之征乎外也;

 

離合者,陰陽之本乎內也。

 

陰陽之理,本於太極,由陰而陽,故曰陰陽。

 

離則有三,合則為一,從三而十百千萬皆離也;

 

三陽歸於一陽,三陰歸於一陰,皆合也。

 

開闔樞者,開則為陽,闔則為陰,舍合則不能為開,舍開則不能為闔,是陰陽互見,開闔並呈也。

 

其曰陰之絕陽,是純陰無陽而歸於太極也,又曰陰之絕陰,是純陰無陰,而歸於無極也。

 

陰陽之理,從無極而太極,太極而陰陽,所以申明陰陽之離合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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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9:33 | 只看該作者

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 之。

 

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

 

帝承上編陰陽應象之意,問天地日月陰陽營運,以成一歲,人之陰陽,亦與相應。

 

今人身三陰三陽,有不應天地日月陰陽之處,其故何也?

 

帝承陰陽應象之意,而探陰陽之根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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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9:41 | 只看該作者

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數,上聲;

 

下可數,同勝,平聲。

 

自陰陽之應乎外者言之,則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至於萬之大,尤不可勝數,然探其本原,則有要道,其要歸於一也。

 

天復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

 

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試以天地萬物言之,天復於上,地載於下,而萬物方生。

 

其萬物之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

 

夫未出地而名為陰中之陰,則出地者,當命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

 

予,與同。

 

長,上聲。

 

藏,如字。

 

萬物出乎陽,其體各正,是其正也,乃陽予之。

 

萬物主乎陰,其性始成,是其主也,乃陰為之。

 

陽正於外,陰主於內,四時行焉,百物生焉。

 

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此天地陰陽收藏之常。

 

若失常,則天地四塞,天地四塞,則復載無從,而萬物不生。

 

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

 

天地萬物之陰陽,其變無窮,人身之陰陽,其變無窮,故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不啻十百千萬,數之可數,所以申明陰陽之至大,而為離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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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9:52 | 只看該作者

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帝曰:愿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

 

三陰三陽,有離則有合,愿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仍欲詳明不應陰陽之義。

 

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 陽。

 

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陽根於陰,三陽根於三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陽也,後曰太衝,陰也,故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是太陽之根於少陰也。

 

故人身太陽之根,起於足小趾外側之至陰,結於目中央之命門,是雖太陽,而名曰陰中之陽,此太陽之根於少陰者如此。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前,名曰 陽明,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

 

故中身而上,亦名曰廣明,陽也,廣明之下,名曰太陰,陰也,太陰之前,名曰陽明,是陽明之根於太陰也。

 

故人身陽明之根,起於足大趾次趾之厲兌,是雖陽明,而名曰陰中之陽。

 

此陽明之根於太陰者如此。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少陽根於厥陰,故厥陰之表名曰少陽,人身少陽之根,起於足小趾、次趾之竅陰,是雖少陽,而名曰陰中之少陽。

 

夫太陽根於少陰,則曰少陰之上;

 

陽明根於太陰,則曰太陰之前;

 

少陽根於厥陰,則曰厥陰之表,以明上下前後表裡,其義一也。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弗浮,名曰一陽。

 

摶,音團,余篇同。

 

論三陽之離合,自其離者而言之,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自其離而復合者言之,舍闔則不能開,舍開則不能為闔,舍開闔,則不能為樞。

 

是三經者不得相失也。

 

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浮,但命曰一陽。

 

所以申明三陽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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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49:59 | 只看該作者

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帝曰:愿聞三陰。

 

承上文三陽之意,而復愿聞三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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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50:09 | 只看該作者

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

 

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外者為陽,如南面而立,前曰廣明,中身而上,名曰廣明者是也;

 

內者為陰,如後曰太衝,廣明之下,名曰太陰者是也。

 

然則中為陰,其沖在下,名曰太陰。

 

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由外陽內陰之義而推論之,然則中為陰,中亦內也,太陰坤土在內,而居中也。

 

沖,太衝也。

 

其沖在下者,太衝屬少陰,在太陰之下,而其中則名曰太陰。

 

故人身太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之隱白,名曰陰中之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太陰也。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少陰根起於涌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其沖在下,故太陰之後,名曰少陰。

 

人身少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心之涌泉,名曰陰中之少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少陰也。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太陰主開,厥陰主闔,少陰主樞,有開闔,而始有樞。

 

是先厥陰而後少陰,故少陰之前,名曰厥陰。

 

人身厥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三毛之大敦。

 

厥陰為陰之盡,而曰陰之絕陽,言純陰而絕無陽也。

 

名曰陰之絕陰,言純陰而絕無陰也,絕陽絕陰,是太極而歸於無極,所以申明三陰之厥陰也。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

 

三經者, 不得相失也。

 

摶而弗沉,命曰一陰。

 

若夫三陰之離合也,離則太陰為開,厥陰的闔,少陰為樞。

 

離而復合,是三經者開闔相資,樞轉相濟,不得相失也。

 

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沉,命曰一陰,所以申明三陰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陰陽HT HT ,積傳為一周,氣裡形表,而為相成也。

 

HT ,沖同。

 

合上文三陽三陰而並論之,人身陰陽沖沖,沖沖,往來不絕也。

 

積傳為一周,謂一周十二時,漏水下百刻,二刻一小周,積傳至百刻,則為日夜之一周也。

 

氣裡形表,謂陰陽之氣行於裡,陰陽之形立於表,表裡形氣,互相資益,而為陰陽離合之相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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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5:50:15 | 只看該作者

陰陽別論第七篇

 

此承上編陰陽應象、陰陽離合,而復論陰陽之別也。

 

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之常也。

 

無胃脘之陽,見真藏之陰,則為別陰;

 

無柔和之陰,見結搏之陽,則為別陽。

 

別陰別陽,非陰陽之常,乃陰陽之別。

 

常則和,別則病;

 

常則順,別則死。

 

所以別陽別陰,陽結陰結,陽搏陰搏,皆言病而言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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