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正義 卷第十一】
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
十國以為連,連有帥。
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
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
屬、連、卒、州,猶聚也。
伯、帥、正,亦長也。
凡長皆因賢侯為之。
殷之州長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
○帥,色類反,注及下同。
卒,子忽反,下及注同。
牧音木。
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
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
老謂上公。
《周禮》曰:「九命作伯。」
《春秋傳》曰:「自陝以東,周公主之。
自陝以西,召公主之。」
○陝,失冉反,一音古洽反。
召,詩照反。
[疏]「千里」至「二伯」。
○正義曰:此一節論千里之外設方伯及連帥卒正兼二伯之事,各隨文解之。
○注「屬連」至「曰牧」。
○正義曰:屬是系屬,連是連接,卒是卒伍,州是聚居,故云「屬、連、卒、州,猶聚也」。
伯、帥、正俱是長,但異其名。
云「凡長皆因賢侯為之」者,既長諸侯,非賢不可,故知賢侯為之。
言因者,因其州內賢侯,非州外別取州牧,則知以賢侯為之,故下《曲禮》以侯為牧。
周制牧下有二伯,則侯伯皆得為之,故《詩•旄丘》「責衛伯也」。
衛是侯爵,而為州伯。
張逸疑而問鄭,鄭答云:「侯德適任之,謂衛侯之德,適可任州伯也。」
然則伯之賢者,亦可進為牧,故《周禮•宗伯》「八命作牧」,注云「謂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專征伐,是伯得為牧也」。
鄭必知州牧之下,更有二伯者,以《左傳》云五侯九伯,服、杜皆為五等諸侯,九州之伯。
《鄭志》云:「若征五等諸侯九州之伯,何夾輔之有?
大公為王官伯,分主自陝以東,不可分為四侯半,故稱五侯。
四州有八伯,畿內有一伯,故為九伯也。」
按《鄭志》注《尚書》為八伯,張逸問云:「九州而八伯者何?」
鄭答云:「畿內之州不置伯,有鄉遂之吏主之。」
伯即牧也。
故《周禮•大宰》云「施典於邦國,建其牧,立其監」,是畿外邦國有牧,畿內不置也。
畿內既不置牧,則應無牧下之伯。
而立五侯九伯,畿內有一伯者,但比擬畿外應有而言之,其實無也。
州長既用賢侯為之,則卒正、連帥、屬長,節級用伯、子、男賢者而為之。
鄭注《曲禮》云「二王之後不為牧」,則殷亦當然。
殷既亦有連、屬、卒等,則周亦然也。
故《詩•旄丘》責衛伯不能修方伯連率之職是也。
云「虞夏及周皆曰牧」者,按《尚書•舜典》云「覲四岳群牧」,又云「咨十有二牧「,是虞稱牧也。
虞雖稱牧,亦稱伯,故《書傳》云「惟元祀,巡此四岳八伯」。
按《左傳》宣三年云夏之方有德也,貢金九牧」,是夏稱牧也。
《大宰》云「建其牧」,是周稱牧也。
故云「虞夏及周皆曰牧」。
○注「周禮」至「主之」。
○正義曰:「九命作伯」,《大宗伯職》文。
「《春秋傳》曰」以下,《春秋》隱五年公羊傳文。
故傳云「三公者何?
天子之相也。
自陝而東者,周公主之。
自陝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處乎內」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