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正義 卷第十】
延陵季子適齊,於其反也,其長子死,葬於贏、博之間。
季子名札,魯昭二十七年,「吳公子札聘於上國」是也。
季子讓國居延陵,因號焉。
《春秋傳》謂延陵,延州來。
贏、博,齊地,今泰山縣是也。
○為,於偽反,下同。
長,丁丈反,下「官長」並注同。
贏音盈。
札,側八反,孔子曰:「延陵季子,吳之習於禮者也。」
往而觀其葬焉。
往吊之。
其坎深不至於泉,以生恕死。
○深,式鴆反。
其斂以時服,以時行之服,不改制節。
既葬而封,廣輪揜坎,其高可隱也。
示節也。
輪,從也。
隱,據也。
封可手據,謂高四尺。
○廣,古曠反。
揜,本又作掩,於斂反。
隱,於刃反,注同。
從,子容反。
[疏]「延陵」至「隱也」。
○正義曰:此一節論仲尼云季子得禮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季子」至「是也」。
正義曰:知「季子名札」者,案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來聘」,是名札也。
又案襄二十九年季札來聘於魯,遂往聘齊、衛及晉,知非此時子死,而云昭二十七年聘上國者,此云孔子聞之、往而觀其葬焉,若襄二十九年孔子才年九歲,焉得觀其葬而善之?
故為昭二十七年也。
云「讓國居延陵」者,《春秋》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來聘」。
《公羊》云:「吳無君,無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
賢季子也。
何賢乎季子?
讓國也。
謁也,餘祭也,夷昧也,與季子同母者四。
季子弱而才,兄弟皆愛之,同欲立之以為君。
兄弟迭為君,而致國乎季子,皆曰:『諾。』
故諸為君者皆輕死為勇,飲食必祝曰:『天苟有吳國,尚速有悔於予身。』
及闔廬使專諸剌僚,而致國乎季子,季子不受,去,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
此即季子本封延陵,後讓國又居之,鄭舉後事言耳。
延陵一名延州來,故《左傳》云「延州來季子聘於上國」,所以鄭又引以會之,云《春秋傳》謂延陵「延州來」,即此經延陵,即《左傳》延州來,明是一也。
○注「以生恕死」。
○正義曰:言坎以深不至泉,以生時不欲近泉,故死亦不至於泉,以生時之意,以恕於死者。
○注「亦節」至「尺所」。
○正義曰:以上斂以行時之服,不更製造,是其節也。
今封墳廣輪揜坎,其高可隱,又是有其節制,故云「亦節」也。
云「謂高四尺所」者,言墳之高可四尺之所,以人長八尺,低而據之,半為四尺,且約上墳崇四尺,故云四尺所。
「所」是不定之辭。
既封,左袒,右還其封且號者三。
曰:「骨肉歸復於土,命也。
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
還,圍也。
號,哭且言也。
命猶性也。
○號,戶高反,注同。
而遂行。
行,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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