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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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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44:19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愿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請解九針應於九數虛實之道也。)


岐伯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刺寒虛者,得針下熱,則為實和也。平按:熱也下《素問》有氣實乃熱也五字。)


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刺熱實者,得針下寒,則為虛和也。平按:寒也下《素問》有氣虛乃寒也五字。)


宛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宛陳,惡血。平按:宛《素問》、《甲乙》作菀。)


邪勝則虛之者,出針勿按也。(勿按者,欲泄其邪氣也。)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也。(瀉法徐出針為是,只為疾按之,即邪氣不泄,故為實。平按:注疾下袁刻重一疾字。)


疾如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也。(補法疾出針為是,只是徐徐不即按之,令正氣泄,故為虛也。平按:疾如徐《素問》、《甲乙》作疾而徐。)


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言寒溫二氣,偏有多少,為虛實也。)


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言病若有若無,故難知也。平按:不可知袁刻作不可不知。注故下袁刻增一甚字。)


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知相傳之病先後者。)


為虛與實者,工守勿失其法。(刺虛欲令實,刺實欲使虛,工之守也。平按:《素問》無守字。)


若得若失者,離其法。(失其正法,故得失難定也。)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要在各有所宜。補瀉之時者,)


與氣開閉相合也。(補閉瀉開,合熱為時。平按:《素問》閉作闔。)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官其所之當補瀉。(九針之形及名別者,以官主病之別,又補瀉殊用也。平按:《素問》官作窮,所下無之字,瀉下有也字。)


刺其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降至,乃去針也。(刺於熱實,留針使針下寒,無熱乃出針。平按:《素問》實上無其字,降作隆。)


刺其虛須其實者,陽氣降至,針下熱,乃去針也。(刺於寒虛,留針使針下熱,無寒乃出針也。平按:《素問》虛上無其字,降作隆。)


降之已至,慎守勿失者,勿變更。(寒溫之氣,降至針下,勿令太過不及,使之變為余病也。平按:降之《素問》作經氣,更下有也字。)


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下針淺深得氣,即知病在臟腑也。)


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深淺得候,即知合中,不令過與不及。)


形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恐其失也。)


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專務甚也。)


神毋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患,毋左右視也。(言志一不亂也。)


義毋邪下者,欲瞻病患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不自御神,為義邪下。平按:「義毋邪下者,」下《素問》有「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二句。)


所謂三裡者,下膝三寸也。


所謂付之者,舉膝分易見也。


(言三裡付陽穴之所在也。付陽穴在外踝上三寸,舉膝分之時,其穴易見也。又付三裡所在者,舉膝分其穴易見也。平按:付《素問》作跗,新校正云:「全元起本跗之作低■,《太素》作付之。按《骨空論》,跗之疑作跗上。」又按《素問》王注云:「三裡,穴名,正在膝下三寸,外兩筋肉分間。極重按之,則足跗上動脈止矣,故曰舉膝分易見。」)


巨虛者,搖喬足■獨陷者也。下廉者,陷者也。


(在三裡下三寸,足■外獨陷大虛之中,名曰巨虛。巨虛之中,上廉足陽明脈與大腸合,下廉足陽明脈與小腸合。喬,高也,謂此外踝上高舉處也,搖而取之。平按:《素問》無搖字,喬作蹺,獨陷者也作獨陷者,陷者也作陷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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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44:41 | 只看該作者

黃帝問岐伯曰:余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愿聞其方,令可傳於後世而以為常。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此舉天地陰陽之數。平按:《素問》而以為常作以為常也。)


人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


(人形應於九數,故曰各別有所宜。平按:《素問》人形作身形。)


人皮應天,人肉應地,人脈應人,人之筋應時,(平按:《素問》筋上無之字。)


人聲應音,人陰陽合氣應律,人齒面目應星,(平按:《素問》王注:人面應七星,所謂面有七孔應之也。新校正云:此注乃全元起之辭也。)


人出入氣口應風,(平按:《素問》無口字。)


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言人九分應九數也。)


故一針皮,二針肉,三針脈,四針筋,五針骨,六針調陰陽,七針益精,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也,各有所主也。


(人身既應九數,行針亦有九別也。調陰陽者,應六律也。益精者,益五臟精。應七星,謂北斗七星。除風,應八風。通九竅,應三百六十五節之氣九野者也。以其人身有主合之也。平按:《素問》謂下無也字,注野下袁刻脫者字。)


人心意應八風,人邪氣應天地,(心意邪氣,應天地之中八風也。平按:人邪氣應天地《素問》作人氣應天。)


人面應七星,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人陰陽脈血氣應地,人肝目應之九,九竅三百六十五。


(肝主於目,在天為日月,其數當九,故九竅合九野三百六十五數也。平按:《素問》無人面應七星一句。新校正云:全元起本無九竅下七字。)


人一以觀動靜,(九數各有九分義,故人之一分法動靜也。)


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毋澤也,(天之二分之義候五色,七星分發皆天之候。平按:《素問》無也字。)


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五音一分之義,以候人之五聲也。)


六律有餘不足應之,(六律升降,以候虛實。)


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地之一分之義,以候高下有餘也。)


九野一節輸應之以候閉,(九野一分之義,候三百六十五節氣輸穴閉之不泄也。)


三人變一分候齒,泄多血少,(人九變一分之義,候齒及泄多血少。平按:《素問》三上有節字,一分下有人字。)


十分角之變,(九數各九之,此言十分未詳,或字誤。十分之義,角音之變也。)


五分以候緩急,(五分之義,以候緩急也。)


六分不足,(六分以候不足。)


三分寒關節,(三分以候寒關節也。平按:關袁刻誤作開,《素問》亦作關。)


人九分四時節人寒溫燥濕,(人第九之分,以候四時節,寒溫燥濕也。平按:《素問》人九分作第九分,時下無節字。)


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時一分,以候相反。平按:相反下袁刻脫一字。)


四方各作解。(四時一分,以候四方作解。此之九數,一一各有九分,取之作解,多少不等,或取一,或取二三四等,章句難分,但指句而已也。平按:《素問》王注云:「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簡爛文,義理殘缺,莫可尋究,而上古書,故且載之,以後之具本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云一百二十四字,今有一百二十三字,又亡一字。」據本書自九竅三百六十五起至四方各作解止,與《素問》校,毋澤下本書多一「也」字,三人變一分上本書少一「節」字,下少一「人」字,九分四時下本書多一「節」字,仍止一百二十三字。楊氏亦謂章句難分,但指句而已。則其不可尋究,故不自今日始也,姑存之以待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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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44:58 | 只看該作者

黃帝問岐伯曰:有病頸癰者,或石治之,或以針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


岐伯曰:此同名異等者也。


(同稱癰名,針灸石等異療之。平按:《素問》針上無以字。《甲乙》其真安在作其治何在,異上有而字。)


夫癰氣之息者,宜以針開除去,(息者,增長也。癰氣長息,宜以針刺開其穴,瀉去其氣。平按:《素問》、《甲乙》去下有之字。)


夫氣盛血聚,宜石而瀉之,皆所謂同病異治者。


(氣盛血聚,未為膿者,可以石熨,瀉其盛氣也。氣盛膿血聚者,可以砭石之針破去也。平按:《素問》、《甲乙》聚下有者字,皆作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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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45:21 | 只看該作者

知湯藥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素問》卷四第十四《湯液醪醴論》篇。


黃帝問岐伯曰:法病之始生也,極微極精,必先舍於皮膚。


今良工皆稱曰病成,名曰逆,則針石不能治也,良藥不能及也,今良工皆持法守其數。


親戚兄弟遠近,音聲日聞於耳,五色日見於目,而病不愈者,亦可謂不早乎?


(精,謂有而不虛也。但有病在皮膚,微小精實不虛,若不療者,定成大病,故良工稱為病成。以其病者精志眷慕於親戚,耳目玩樂於聲色,日久病成,不可療也,由其不破於脆微也。平按:《素問》法病作夫病,必先舍作必先入結,持法作得其法,可謂作何暇,新校正云:「按別本暇作謂。」注有而不虛原抄作有而虛不,原校作不虛。精實不虛,虛字袁刻誤作無。)


岐伯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也。


(若本無病,則亦無療方,故知有病為本,然後設工,是則以病為本,以工為末也。標,末也。風寒暑濕所生之病以為本也,工之所用針石湯藥以為標也。故病與工相契當者,無大而不愈;若工病不相符者,雖微而不遣,故曰不得,邪不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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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45:47 | 只看該作者

黃帝問曰:其病有不從豪毛生,而五臟傷以竭,(有病不以風寒暑濕外邪襲於豪毛腠理入而為病而五臟傷竭,此為總言。平按:《素問》有上無病字,生而作而生,傷以竭作陽以竭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太素》陽作傷,義亦通。」)


津液虛廓,(腎傷竭也。廓,空也。平按:虛廓《素問》作充郭。廓袁刻誤作廊。)


其魂魄獨,(心傷竭也。平按:其魂魄獨《素問》作其魄獨居。)


孤精於內,氣耗於外,(雖有五臟之精,而外少吐納之氣。耗,少也,肺傷竭也。)


形別不與衣相保,(皮膚不仁,不與衣相近,脾傷竭也。保,近也。平按:形別不與衣相保《素問》作形不可與衣相保。)


此四亟急而動中,是氣巨於內,而形施於外,治之奈何?


(此四候即是五臟傷竭,病生於內,故曰動中。亟,數也。是為五臟大氣數發,病生於內,病形施外,療之奈何也。平按:《素問》亟作極,巨作拒。注巨,大氣也,應作巨,袁刻作拒。)


岐伯曰:卒治權衡,(卒,終也。權衡,臟腑陰陽二脈也。病從內起,終須調於臟腑陰陽二脈,使之和也。平按:《素問》作平治於權衡。)


去宛陳,(宛陳,惡血聚也。有惡血聚,刺去也。)


莖微動中四亟,(腎間動氣得和,則陰莖微動,四竭得生,故本標得,邪氣服。平按:《素問》莖作■,新校正云:「《太素》■作莖。」與此正同。動下無中字,亟作極。)


濕衣繆處以復其形,(繆,異也。衣肉不相保附,故曰繆處。調之既得腎氣動已,則衣肉相得,故曰復其形也。平按:濕衣繆處《素問》作溫衣繆刺其處。)


開鬼門,(五神通之者也。)


潔淨府,潔,清靜也。


心之不濁亂。


精以時,(命門所藏之精既多,以時而有。)


服五湯,有五疏,修五臟,(五湯,五味湯也。藥有五味,以合五行,相克相生,以為補瀉,五氣得有疏通,以修五臟也。平按:《素問》五湯作五陽,有五疏修五臟作已布疏滌五臟。)


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


黃帝曰:善哉。


(腎間動氣,人之生命,故氣之和則精生,精生則形盛,形精既盛則骨肉相親,於是大氣平和,是為病形雖成,療之有驗。平按:注下精生,精字袁刻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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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46:31 | 只看該作者

知官能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十一第七十三《官能》篇,又見《甲乙經》卷五第四《針道》篇。


黃帝問岐伯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矣不可勝數,余推而論之,以為一紀。


余司誦之,子聽其理,非則語余,請受其道,令可久傳,後世無患,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


(言道之博大,不可勝數,余學之於子,推尋窮問其理,十有二載。余今司而誦之,以示於子,其言有不當不可,余必當合理,余望傳乎所授之人,傳之後代,使久而利物也。平按:請受其道《靈樞》作請正其道。)


岐伯稽首再拜曰:請聽聖王之道。


(道在岐伯,授之與帝,帝得之於神,故是聖王之道也。)


黃帝曰:用針之理,必知形氣之所在;


(帝誦岐伯所授針理章句,凡有四十七章。形之所在肥瘦,氣之所在虛實。一也。)


左右上下;(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居其裡,男女左右,陰陽上下,並得知之。二也。)


陰陽表裡;(五臟為陰居裡,六腑為陽居表。三也。)


血氣多少;(三陰三陽之脈,知其血氣之多少。四也。)


行之逆順;(營氣順脈,衛氣逆行。五也。)


出入之合;(血氣有出入合處。六也。誅伐有過,誅伐邪氣惡血。七也。平按:誅《靈樞》作謀。)


知解結;(結謂病脈堅緊,破而平之。八也。)


知補虛瀉實上下之氣;


(能知補瀉上下之氣。九也。平按:《靈樞》之氣作氣門。)


明於四海,審其所在;(髓、血、氣、穀四海,審知虛實所在。十也。平按:《靈樞》明下有通字。)


審寒熱淋露;(因於露風,生於寒熱,故曰寒熱淋露。十一也。平按:《靈樞》寒上無審字。)


滎輸異處;(五行滎輸有異。十二也。平按:滎《靈樞》作以。)


審於調氣;(審吐納導引以調氣。十三也。)


明於經隧;(經,正經、奇經也。隧,諸絡也。故曰瀉其經隧,無傷其經,即其信也。十四也。)


左右支絡,盡知其會;(支絡,小絡也。皆知小絡所歸,大絡會處。十五也。平按:《靈樞》支作肢。)


寒與熱爭,能合而調之;(陰陽之氣不和者,皆能和之。十六也。)


虛與實鄰,和決而通之,(鄰,近也。虛實二氣不和,通之使平。十七也。平按:《靈樞》和作知。)


左右不調,把而行之,明於逆順,乃知可治;(把,持也。人身左右脈不調者,可持左右寸口人迎,診而行之,了知氣之逆順,乃可療之。十八也。平按:《靈樞》注云:「把一作犯。」注了字袁刻脫。)


陰陽不奇,故知起時;(奇,分也。陰陽之脈相並,渾而不分,候之知其病起之時。十九也。)


審於本末,察其寒熱,得邪所在,萬刺不殆,知官九針,刺道畢矣;(妙通標本,則知寒熱二邪所在,故無危殆,是為官主九針之道。二十也。)


明於五輸,徐疾所在;(明臟腑之經各有五輸,輸中補瀉徐疾所在,並須知之。二十一也。)


屈伸出入,皆有條理;(行針之時,須屈須伸,針之入出條數,並具知之。二十二也。)


言陰與陽,合於五行;(知分陰陽之氣,以為五行。二十三也。)


五臟六腑,亦有所藏;(五臟藏五神,六腑藏五穀。二十四也。)


四時八風,盡有陰陽,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八風,八節之風也。四時八節之氣,各在陰陽之位,並合明堂,處於五行五色之部。明堂,鼻也。二十五也。)


五臟六腑;(候五色之部,察知五臟六腑。二十六也。)


察其所痛,左右上下;(察五色,知其痛在五臟六腑上下左右。二十七也。)知其寒溫,何經所在;(知十二經所起寒溫各有主。二十八也。)


審尺之寒溫滑澀,知其所苦;(言能審候尺之皮膚。二十九也。平按:《靈樞》尺作皮膚二字。)


鬲有上下,知氣所在;(穀入於胃,清氣上肺,故在鬲上;濁氣留入胃中,在於鬲下。三十也。平按:《靈樞》鬲作膈,知下有其字。《甲乙》作知其氣之所。)


先得其道,希而疏之,稍深以留之,故能徐之;(為補之道,希疏深留,徐動其針。三十一也。平按:希《靈樞》作稀。《甲乙》作布而涿之,注云:「《太素》作希而疏之。」《靈樞》、《甲乙》徐下有入字。)


大熱在上,推而下之,從下上者,引而去之,視前病者,常先取之;(視病熱之上下,瀉而去之。三十二也。)


大寒在外,留而補之,入於中者,從合瀉之;(寒在皮膚,留針使針下熱,寒入骨髓,亦可留針使熱,瀉出寒熱氣。三十三也。)


針所不為,火之所宜;(脈之陷下,是灸所宜,不可針也。三十四也。平按:火《靈樞》、《甲乙》作灸。)


上氣不足,推而揚之,下氣不足,積而從之;(上氣不足,謂膻中氣少,可推補令盛。揚,盛也。下氣不足,謂腎間動氣少者,可補氣聚。積,聚也。從,順也。三十五也。)


陰陽皆虛,火自當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過於膝,下陵三裡,陰絡所過,得之留止,寒入於中,推而行之,經陷下,火即當之;


(火氣強盛,能補二虛。三十六。平按:經陷下火即當之《靈樞》作經陷下者火則當之,《甲乙》作經陷下者即火當之。)


結絡堅緊,火之所治;(絡脈結而堅緊,血寒,故火攻療。三十七也。平按:《靈樞》緊作下,火之所治作火所治之。注攻字袁刻脫。)


不知所苦,兩蹺之下,男陽女陰,良工所禁,針論畢矣;


(有病不知所痛,可取陰陽二蹺之下。二蹺之下,男可取陰,女可取陽,是療不知所痛之病。男陽女陰,二蹺之脈,不可取之。三十八也。平按:男陽女陰《靈樞》作男陰女陽。)


用針之服,必有法則,上視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


(服,學習也。學用針法,須上法日月星辰之光,下司八節正風之氣,以除奇邪。三十九也。)


而觀百姓,審於虛實,無犯其邪,是天之露,遇歲之虛,救而弗勝,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針意;


(而令百姓不犯虛實二邪歲露之忌,可謂得針之旨耳。天露者,歲之八正虛邪風雨也。四十也。平按:《靈樞》是天之露,天上有得字,弗勝作不勝。)


法於往古,驗於來今,觀於HT■冥,通於無窮,粗之所不見,良工之所貴,莫知其形,若神仿佛;


(法於往古聖人所行,逆取將來得失之驗,亦檢當今是非之狀,又觀HT■冥微妙之道,故得通於無窮之理,所得皆當,不似粗工以意,唯矚其形,不見於道,有同良才神使,獨鑒其所貴,仿佛於真。四十一也。)


邪氣之中人也,洫■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無若亡若存,在形無形,莫知其精;


(洫,謂溝渠,即腠理也。■,謂水之逆流,即邪氣入腠理也。八正虛邪氣入腠理時振寒起於豪毛動形者也。正邪者,因身形飢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中人,微而難知,莫見其精。四十二也。平按:《靈樞》洫■作洒淅,不知於身作不知於其身,若無上有若有二字,其精作其情。)


是故上工之取氣也,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敗其形;


(邪氣初客,未病之病,名曰萌芽,上工知之。其病成形,下工知之。四十三也。)


是故工之用針也,知氣之所在,而守其門戶;


(謂知邪氣,處氣處於皮膚脈肉筋骨所在,守其空穴門戶療之。四十四也。)


明於調氣補瀉所在,除疾之意,所取之處;


(明於調氣補瀉處所,是處可補,是處可瀉,不妄為之。四十五也。)


瀉必用員,切而傳之,(平按:員《甲乙》作方,注云:《太素》作員。切而傳之《靈樞》、《甲乙》作切而轉之。)


其氣乃行,疾入徐出,邪氣乃出,伸而迎之,搖大其穴,氣出乃疾,補必用方,(平按:方《甲乙》作員,注云:《太素》作方。)


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無解,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真氣乃存;


(員謂之規,法天而動,瀉氣者也。方謂之矩,法地而靜,補氣者也。樞,謂針動也。瀉必用方,補必用員,彼出《素問》,此是《九卷》方圓之法,神明之中,調氣變不同故爾。四十六也。)


用針之要,無忘養神。


(用針之道,下以療病,上以養神。其養神者,長生久視,此大聖之大意。四十七也。以上四十七章,內經之大總,黃帝受之於岐伯,故誦之以閱所聞也。平按:養神《靈樞》作其神。注閱袁刻作明,按《說文》閱,察也。《博雅》云:閱,數也。又《前漢書?文帝紀》閱天下之義理多矣。注:閱,猶更歷也。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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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46:56 | 只看該作者

雷公問於黃帝曰:《針論》曰: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傳?


黃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


雷公曰:愿聞官能奈何?


(人受命於天,各不同性,性既不同,其所能亦異,量能用人,則所為必當,故因問答,以通斯德者也。平按:注德字袁刻作道。)


黃帝曰:明目者,可使視也。


(人之所能,凡有八種。視面部五行變色,知其善惡,此為第一明人也。平按:《靈樞》也作色。)


聰耳者,可使聽音。(聽病患五音,即知其吉凶,此為第二聰聽人也。)


接疾辭給者,可使傳論而語余人;(其知接疾,其辨敏給,此可為物說道以悟人,此第三智辨人也。平按:《靈樞》接疾辭給者作捷疾辭語者,可使傳論而語余人作可使傳論語。)


安靜手巧而心審諦者,可使行針艾,理血氣而調諸逆順,察陰陽而兼諸方。


(神清性明,故安靜也。動合所宜,明手巧者妙察機微,故審諦也。此為第四靜慧人也。平按:《靈樞》安靜上有徐而二字。)


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可使導引行氣。(身則緩節柔筋,心則和性調順,此為第五調柔人也。調柔之人,導引則筋骨易柔,行氣則其氣易和也。)


疾毒言語輕人者,可使唾癰祝病。


(心嫉毒,言好輕人,有此二惡,物所畏之,故可使之唾祝,此為第六口苦人也。平按:《靈樞》祝作咒。)


爪苦手毒,為事善傷者,可使按積抑痹。


(爪手苦毒,近物易傷,此為第七苦手人也。)


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章;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師無名。


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傳,此之謂。


(各用其能,以有所當,故曰得人。如不得人,道不可傳也。平按:《靈樞》章作彰,謂下有也字。)


手毒者,可使試按龜,置龜於器之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


甘手者,復生如故。


(毒手按器而龜可死,甘手按之而龜可生,但可適能而用之,不可知其所以然也。此為第八甘手人也。平按:《靈樞》器下無之字,如故下有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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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51:13 | 只看該作者

第二十一卷?九針之一

 

九針要道

 

黃帝問岐伯曰余子萬民養百姓而收其租稅余哀其不終屬有疾病余欲勿令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針通其經脈調其血氣營其逆順出入之會令可傳於後世。


(五方療病各不同術今聖人量其所宜雜令行之取十全故次言之子者聖人愛百姓猶赤子也中有邪傷屬諸疾病不終天年有療之者行於毒藥或以砭石傷膚毒藥損中可九種微針通經調氣以傳後代也。)


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


(法令即針經法也。)


易用難忘。


(毒藥砭石粗術之法難用易忘九種針要道易用難忘也。)


為之經紀。


(可為微針之經紀也。)


異其篇章。


(可為微針篇目章句也。)


別其表裡。


(取其腑輸為表臟輸為裡。)


為之終始。


(微針之數始之於一終之九也。)


令各有形先立針經愿聞其情。


(為前五法必須各立形狀立前五形之本須作仿經法故請先立針經欲聞敘針之情也。)


岐伯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於一而終於九請言其道。


(次之者推九針之序綱紀之次也。)


小針之要易陳而難入也粗守形工守神神乎神客在門未視其疾惡知其源刺之微在速遲粗守關工守機機之動不離空空中之機清靜以微其來不可迎其往不可追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之不發知其往來要與之期粗之暗乎眇哉工獨有之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迎而奪之惡得無虛追而濟之惡得無實。


(但九針要道下成解中自當其釋也之。)


迎之隨之以意和之針道畢矣。


(逆順察之於陰陽迎奪施之於補瀉。)


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宛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大要曰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亡若存為虛與實若得若失。


(言以意調於補瀉則針道可窮矣也。)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補瀉之時以針為之。


(五方別療莫先於針所以補瀉以針為之也。)


瀉曰必持而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出針疾氣得泄。


(凡瀉之道內針必持出針必放之搖火其穴排陽耶而出針疾病之氣得泄謂之瀉也。)


按而引針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以手按其所針引之後暖氣內聚以心持針不令營血得散外■其門令衛氣不得泄出謂之補也。)


補曰隨隨之意若忘之。


(隨氣呼吸而微動針之也。)


若行若悔如蚊虻上。


(欲去欲作為行悔也針在皮膚之中去來微動如彼蚊虻止又皮膚微覺有之也。)


如留如還。


(針在皮膚之中若似留停人如還去此皆言其候氣者也。)


去如絕弦。


(得氣已去即此補陰□補得之也即疾出針如絕弦者言其速也。)


令左屬右其氣故止。


(左手按穴右手行針內氣已補右手出針左手■門使氣相續不滅也屬續也。)


外門已■中氣乃實。(■孔為外門也補已不泄故內氣得實也。)


必無留血急取誅之。


(補者留其氣也不可留於客邪血也邪血留者可刺去之故曰急誅之也。)


持針之道堅者為實。


(持針不堅則氣散不從針。)


正指直刺針無左右。


(刺者欲中其病若針入左右不當於穴其病不愈也。)


神在秋豪。


(秋豪謂秋時兔新生豪毛其端銳微也謂怡神在針端調氣故曰神在秋豪也。)


屬意病者。


(念其針下病無邪也。)


審視血脈刺之無殆。


(審視十二經脈及諸絡虛實刺之無殆也殆危也。)


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衡神屬勿去知病存亡。


(以所言方刺之時先觀氣色者也懸陽鼻也懸於衡下也鼻為明堂五臟六腑氣色皆見明堂及與眉上兩衡之中故將針者先觀氣色知死生之候然後刺也。)


血所在輸橫居視之獨滿切之獨堅。


(血脈絡脈也有脈橫居輸穴之中視之滿實切之獨堅者是橫居絡脈也。)


夫氣之在脈也


邪氣在上


濁氣在中


清氣在下


故針陷脈則邪氣出


針中脈則濁氣出


針太深則邪氣反沉病益甚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含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實無虛虛無損不之而益有餘


是謂重病病益甚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奪陰者死奪陽者狂針害畢矣。


(■區方反怯也氣少故怯針害者言前所禁甚也。)


刺之而氣不至無問甚數刺之氣至乃去之勿復針針各有所宜各不同形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候若風之吹云照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針入不得其氣無由補瀉故轉針以待氣不問其數也得氣行補瀉已即便出針其病愈速故譬惡風吹云見蒼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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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51:32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愿聞五臟六腑所出之處


岐伯曰五臟五輸五五二十五輸六腑六輸六六三十六輸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輸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也。


(二十七氣所行皆有五輸。)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知其要者


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所言節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


非皮肉筋骨也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推之


而御持之氣至而去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病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針者又實其外


是謂重竭重竭則必其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掖與膺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而用針者又實其內


是謂逆厥逆厥則必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言刺必須診也。)


刺之害中不去則精泄不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甚而■致氣則生為癰瘍。


(不中病中精故精泄不中病病雖暫去史致弗氣為癰瘍也精泄病甚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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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52:06 | 只看該作者

九針要解

 

所謂易陳者易言也難入者難著於人也。


(言者甚易行之難著。)


粗守形者守刺法也工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瀉也。


(守刺規矩之形故粗守血氣中神明故工也。)


神客者正邪共會也神者正氣也客者邪氣。


(神者玄之所生神明者也神在身中以為正氣所以身中以神為主故邪為客也邪來乘於正故為會也。)


在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


(門者腠理也循正氣在腠理出入也。)


未睹其疾者先知正邪何經之病。


(未睹病之已成即能先知正邪之發在何經脈中也。)


惡知其原者先知何經之病所取之處也。


(先知何注有病之微療之處所惡知言不知也。)


刺之微在數遲者徐疾之意也。


(刺之微妙之機在於徐疾也數疾也。)


粗守關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氣正邪之往來也。


(五臟六腑出於四肢粗守四肢臟腑之輸不知營衛正之與邪往來虛實故為粗也。)


工守機者知守氣也。


(機弩牙也主射之者守於機也知司補瀉者守神氣也。)


機之動不離其空者知氣之虛實用針之徐疾也。


(以因於空所以機動由於孔穴知神氣虛實得行徐疾補瀉也。)


空中之機清靜以微者針已得氣密意守氣勿失也。


(神在孔穴針頭候得氣已神清志靜密意守氣行於補瀉不令有失故為微也。)


其來不可迎者氣盛不可補也。


(氣盛不可補之補之實實也。)


其往不可追者虛不可以瀉也。


(氣往而虛不可瀉之瀉之虛虛也。)


不可掛以發者言氣易失也。


(利機掛以絲發其機即發神氣如機微邪之氣如發微邪來觸神氣之謂之掛也微邪來至神智即知名曰智機不知即失故曰易也。)


叩之不發者言不知補瀉之意血氣已盡而不下也。


(不知機者謂鈍機也鈍機也叩之不發謂無智之人行於補瀉邪氣至而不知有害血氣皆盡而疾不愈下愈也。)


知其往來者知氣之逆順盛虛也要與之期者知氣可取之時也。


(知虛實可取之時為知往來要期也。)


粗之暗乎者冥冥不知氣之微密也眇哉


上獨有之者蓋知針意也


往者為逆者言氣之虛而少


少者逆來為順言形氣平者順也


明知逆順正行無問者知所取之處也。


(往者氣散故少氣逆也來者氣集故氣實順也明知氣之逆順即行補瀉更亦不須問者謂善知處也。)


迎而奪之者瀉也追而濟之者補也。


(迎而奪之致虛追而濟之令實故皆不可。)


所謂虛則實之者氣口虛而當補之也。


(診寸口脈虛當補所由之經也。)


滿則泄之者氣口盛而當瀉之也。


(診寸口脈實當瀉所由之經也。)


宛陳則除之者去血脈也。(宛陳謂是經及絡脈聚惡血也。)


邪勝則虛者言諸經有盛者皆瀉其邪也。(有客邪在諸經皆瀉去也。)


徐而疾則實者言徐內而疾出也。(此言其補。)


疾而徐則虛者言疾內徐出也。(此言其瀉)


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言實者有氣也虛者無氣也。(若有氣實若無氣虛也。)


察後與先若亡若存者言氣之虛實補瀉之先後也察其氣之已下與尚存也。(若先實者瀉而已之令後虛也若先虛者補而存之便後實也。)


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言補則■然若有得也瀉則恍然若有失也。(補之得於神氣故■然也■文一反色儀和也瀉失於邪氣故恍然也。)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者言邪氣之中人也高故在上也。(高在頭風熱邪氣多中人頭也故曰在上也。)


濁氣在中者言水穀皆入於胃其精氣上注於肺濁氣留於腸胃言寒溫不適飲食不節而病於腸胃故命曰濁氣在中也。


(穀入於胃化為二氣清而精者上注於肺以成呼吸行諸經隧其濁者留於腸胃之間因於飲食不調為病故曰在中也。)


清氣在下者言清濕地之氣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曰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清寒氣也寒濕之氣多從足上故在下也。)


針陷脈則邪氣出者取之上。(上謂上脈頭及皮膚也。)


針中脈則濁氣出者取陽明合也。(中者中脈謂之陽明是胃脈也陽明之合者胃足陽明合三裡至巨虛上廉與大腸合至巨虛下廉與小腸合也。)


針太深則邪氣反沉者言淺浮之疾不欲深刺也深則邪從之入故曰反沉也。(針過其分邪從針入病更益深故曰反沉也。)


皮肉筋脈各有所處言經絡各有所生也。(言經在筋肉絡在皮膚也。)


取五脈者死言病在中氣不足但用針盡大瀉其諸陰之脈也。(五臟中虛用針者大瀉五臟之脈陰絕故死也。)


取三脈者■言盡瀉三陽之氣令病患■然不復也。(一時盡三陽之脈陽絕故■然不復也。)


奪陰者死言取尺之五裡五往者也。(五裡在肘上不在尺中而言尺之五裡者寸為陽尺為陰也陰尺動脈動於五裡故曰取尺五裡也五往者五瀉也。)


奪陽者狂正言。(奪陽陽虛故狂此為禁之正言。)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觀其明堂五色察其目之形色則病之聚散可知也復聚也。)


一其形聽其動靜者言工知相五色於目有知調尺寸小大緩急滑澀以言所病也。(相五色於目謂一其形也相目之形有五色別以知一形也調尺寸之脈六變謂聽其動靜也聽動靜者謂神思脈意也。)


知其邪正者知論虛邪與正邪之風。(正邪者謂人因飢虛用力汗出腠理開發逢風入者名曰正邪也。虛邪者謂八正虛邪氣也。)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針而出入也。(右手推針出入左手持而御也。)


氣至而去之者言補瀉氣調而去之也。(氣若不至久而待之氣若至者依數行補瀉去其實虛也。)


調氣在於終始一者持心。(持心在於終始故為一也。)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脈絡之滲灌諸節者也。(數人骨節無三百六十五此名神氣游行出入之處為節非皮肉筋也故絡脈滲灌三百六十五空穴以為節會也。)


所謂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其外之


病處與陽經之合有留針以致陽氣陽氣至則內重竭即死也


矣其死無氣以動矣


故靜所謂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致反取四末之


輸有留針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則死也陰氣有餘故。


(八十一難五臟氣已絕於內者謂腎肝之氣為陰在內也而醫之用針反實心肺心肺為陽也陰氣虛絕陽氣盛實是為實實虛虛故死心肺為外心肺之氣已絕用針者實於腎肝亦為實實虛虛所以致死之也。)


所以察其目者五臟使五色循明。(目為五臟使候也循增也察目五色增明即知無病者也。)


循明則聲章聲章者言聲與生平異五色增明異常明五聲辨章別於生平蓋是病之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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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52:43 | 只看該作者

諸原所生

 

五臟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


(八十一難五臟皆以第三輸為原各二以為十原也又取手少陰經第三輸二為十二原六腑皆收井滎輸經四穴之後別立一原六腑各二為十二原然則五臟六腑合有二十四原原者臍下腎間動氣人之生命也十二經之根本也故名為原三瞧行原氣經營五臟六腑故三瞧者原氣之別使也行氣故五臟第一輸故第三輸名原六腑以第四穴為原夫原氣者三瞧之尊號故三瞧行原氣止第四穴輸名為原也今五臟六腑有十二原者言五臟六腑各有十二原也合而言之亦有二十四原文言六腑有十二原者後人妄加二字耳。)


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臟五臟有疾常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臟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者也。


(四關四肢也此中唯言五臟有十二原生病所由不言六腑十二原也五臟在內原在於外故五臟有腑皆從外入所以五臟皆稟十二原也以其三百六十五節交會穴中穀之氣味皆在中會也。)


五臟有疾也應出於十二原而原各有所出。


(原之脈氣皆出其第三輸。)


明知其原睹其應而知五臟之害矣。


(明知十二原所出之處又知內應五臟則妙達五臟所生之害也。)


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於大■大■二。


(日夕少陰故曰陽中少陰也。)


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


(日中太陽故曰陽中太陽也。)


陽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


(日出初陽故曰陽中之少陽也。)


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


(夜半重陰故曰太陰也。)


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太白二。


(上為四臟陰之至極故曰至陰也。)


膈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


(膈氣在於鳩尾之下故鳩尾為原也。)


肓之原出於脖■脖■一。


(肓謂下肓在臍一寸脖HT忽反■於桑反謂■臍也。)


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臟六腑之有疾者也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


(脹取六腑三陽原也泄取五臟三陰原也之。)


今夫五臟之有疾也譬猶刺。


(客邪入身其猶刺也。)


猶汗也。


(五志藏神其猶汗也。)


猶結也。


(陰陽積聚其猶結也。)


猶閉也。


(血氣不流其猶閉也。)


刺雖久猶可拔也


汗雖久猶可雪也


結雖久猶可解也


閉雖久猶可決也


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


非其說也夫善用針者


其取疾也猶拔刺也


猶雪汗也猶解結也


猶決閉也疾雖久猶可畢也言不可者


未得其術也。


(三陽不通其猶閉也不得其術者言上工所療皆愈也。)


刺熱者如手探湯。


(刺熱者決瀉熱氣不久停針徐引針使病氣疾出故如手探湯言其疾也。)


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


(刺寒者久留於針使溫氣集補故如人行遲若不行待氣故也。)


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裡正往無殆氣下乃止不下復始。


(諸腸以為陰陽有疾也。)


疾高而內者取之陰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陽之陵泉。


(所病在頭等為高根原在脾足太陰內者故取太陰第三輸陰陵泉也所病在頭為高其原在膽足少陽外故取足少陽第三輸陽陵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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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57:02 | 只看該作者

九針所象

 

黃帝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矣余猶不能寤敢問九針焉生何因有名。


(九針法於三才故曰博大。)


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始於一而終於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時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八以法八風九以法九野。


(此言其博大也。)


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黃鐘數焉以針應數。


(黃鐘即起於一也之。)


一者天也天陽也


五臟之應天者肺也


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


皮者肺之合人之陽也


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


令無得深入而陽氣出二者地也


地者土也


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


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員其末


令無傷肉分傷則氣竭


三者人也


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脈也


故為之治針必大其身而員其末


令可以按脈勿陷以致其氣


令邪氣獨出四者時也


時者四時八風之客於經絡之中


為痼病者也


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鋒其末


令可以瀉熱出血而痼病竭。


(以下言九針有法象也此一名■針卒銳之者令其易入大其頭使不得深也二者員針員其末如雞卵也三者■針員其末者末如黍粟之銳也四者鋒針筒其身如筒之員也鋒其末者針末三隅利也。)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別寒與熱爭兩氣相薄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末如劍鋒可以取大膿。


(名曰■針。)


六者律也律者調陰陽四時而合十二經脈虛邪客於經絡而為暴痹者故為之治針必令尖如耗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名曰員利針也耗毛也毛形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也。)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客於經而為痛痹舍於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況羽反」即移反喙詡穢反口嘴也名曰豪針也養者久留也。)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之間為深痹者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可以取深邪遠痹。


(名曰長針鋒利也。)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膜之間也淫邪流洫於身如風水之狀而留不能過於機關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梃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關節者也。


(名曰大針也大節十二大節也梃當為HT■小破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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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57:42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針之長短有法乎


岐伯曰一曰■針者取法於布針去木半寸卒銳之長一寸六分主熱在頭身也二曰員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而卵其鋒長一寸六分主治分間氣三曰■針取法於黍粟之銳長三寸半主按脈取氣令邪出四曰鋒針取法於絮針筒其身鋒其末長一寸六分主癰熱出血五曰■針取法於劍鋒廣二分半長四寸主大癰膿兩熱爭也六曰員利針取法於耗微大其末反小其本令可深內也長一寸六分主取癰暴痹者七曰豪針取法於豪毛長一寸六分主寒痛痹在絡者也八曰長針取法於綦針長七寸主取深邪遠痹者九曰大針取法於鋒針其針微員長四寸主取大氣不出關節者針形畢矣此九針小大長短之法也。


(此言九針之狀並言所療之病■仕咸反■釘奚反針形也■披眉反綦奇眉反也。)


凡針之名各不同形一曰■針二曰員針三曰■針四曰鋒針五曰■針六曰員利針七曰豪針八曰長針九曰大針


■針者頭大末銳主瀉陽氣


員針者鋒如卵形揩摩分間令不得傷肌以瀉分


氣■針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鋒針者刃參隅。(參音三也。)以發痼疾■針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員利針者尖如耗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豪針者尖如蚊虻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痹長針者鋒利身博。


(音團)可以取遠痹大針尖如梃其鋒微員以瀉機關之水九針畢。


(此言九針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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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2:59:15 | 只看該作者

第二十二?卷九針之二

 

刺法

 

平按:此篇自皇帝曰持針縱舍奈何以上,袁刻及別抄本均缺。


楊惺吾氏日本卷子抄本自篇目刺法左一行上二字仍缺,第三字至第七字有「問岐伯曰余」五字,以下至注「半反沖也」上復缺,計共缺六行,每行十八字,除去「問岐伯曰余五字」並問字上所空二格外,下共缺一百零一字,應空一百零一格。


自黃帝曰持針縱舍奈何至故拘攣,見《靈樞》卷十第七十一《邪客》篇,又見《甲乙經》卷五第七。


自黃帝問岐伯曰余聞針道於夫子至則經可通也,見《靈樞》卷六第三十八《逆順肥瘦》篇,又見《甲乙經》卷五第六。


自黃帝問曰逆順五體至末,見《靈樞》卷二第五《根結》篇,《甲乙經》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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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3:26:04 | 只看該作者

□□問岐伯曰余□□□□□□□□□□□□□□□□□□□□□□□□□□□□□(□□□□□□□□□□□□□□□□□□□□□□□□□□□□□□□□□□□□□□□□□□□□□□□□□□□□□□□□□□□□□□□□□□□□□□□□半反,沖也。謂沖皮也。)


黃帝曰:持針縱舍奈何?


岐伯對曰:必先明知十二經之本末,(起處為本,出處為末。)


膚之寒熱,(皮膚熱即血氣通,寒即脈氣壅也。平按:膚上《靈樞》、《甲乙》有皮字。)


脈之盛衰滑澀。


其脈滑而盛者病日進,虛而細者久而持,(陽氣盛而微熱,謂之滑也。多血少氣微寒,謂之澀脈□□細微□□□□□平按:而持《靈樞》、《甲乙》作以持。)


大以澀者為痛痹,(多氣少血為大,多血少氣為澀,故為痛痹也。)


陰陽如一者瘤,難治其本末。


(陰陽之脈不可辨,故如一也。瘤,懸疣□類也。以不可辨,故本末難療也。平按:瘤《靈樞》、《甲乙》作病。其上《甲乙》有察字。)


上熱者病尚在,其熱以衰者,其病亦去矣。


(頭及皮膚熱也。其頭及皮膚熱衰,病必去。平按:上熱《靈樞》作尚熱,《甲乙》作上下熱。以衰《靈樞》、《甲乙》作已衰。注去上袁刻脫必字。)


因持其尺,察其肉之堅脆、小大、滑澀、寒溫、燥濕也。


(持尺皮膚,決死生也。平按:持上《靈樞》無因字。)


因視目之五色,以知五臟而決死生。


(五臟之精華,並歸於目,心□□□□□藏□□)


視其血脈,察其五色,以知其寒熱痛痹。


(候色脈尺□□□□平按:《甲乙》無其字。注右方有候色脈尺四字,左方缺,應空四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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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3:26:22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持針縱舍,余未得其意也。


(□□□□□□針縱舍故重問也。)


岐伯曰:持針之道,欲端以正,安以靜,(持針當穴,故端正。以志不亂,故安靜也。)


先知虛實,而行疾徐,(補瀉所由也。)


左指執骨,右手修之,毋與肉果之,(□□堅固,故曰執骨之□手修□不可傷肉果也。果音顆。平按:《靈樞》、《甲乙》左指作左手,修之作循之,果下無之字。)


瀉欲端以正,補必閉膚,(□□直入直出,故曰端正。□□□□□□□□□平按:端下《甲乙》無以字。補袁刻誤作萌。注直入上原缺二字,上一字不可辨,下一字右方有欠字,平據經文擬作瀉欲二字。)


轉針導氣,邪得淫■,真氣得居。


(□□□□□□□□□□□□淫■泄出,令真氣居而不散也。平按:邪得淫■《甲乙》作邪氣不得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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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3:30:23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皮開腠理奈何?


岐伯曰:因其分肉,在別其膚,(膚,皮也。以手按得分肉之穴,當穴皮上下針,故曰在別其膚也。平按:在別《靈樞》、《甲乙》作左別。)


微內而徐端之,適神不散,邪氣得去。


黃帝曰:善。


(瀉法雖以□□□□□□審詳為先,故曰微內而徐正之□□□□□□得□□□□酒調也。平按:注雖以下原缺六字,上三字不可考,下三字右方作必余余,平擬作「端正而必徐徐」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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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3:30:39 | 只看該作者

黃帝問岐伯曰:人有八虛,各何以候?


岐伯答曰:以候五臟。


(八虛者,兩肘、兩腋、兩髀、兩。此之虛,故曰八虛。以其虛,故真邪二氣留過,故為機關之室。真過則機關動利,邪留則不得屈伸,故此八虛,候五臟之氣也。平按:各何以候袁刻作各以何候,曰上袁刻脫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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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3:31:03 | 只看該作者

黃帝曰:候之奈何?


岐伯曰:肺心有邪,其氣留於兩肘;


(兩肘,肺脈手太陰、心脈手少陰二脈所行,故肺心有邪,肘為候也。)


肝有邪,其氣留於兩腋;


(兩腋脅下,肝氣在中,肝有邪,腋為候也。)


脾有邪,其氣留於兩髀;


(脾足太陰脈,循股內前廉入腹,故脾有邪,髀為候也。)


腎有邪,其氣留於兩■。


(腎脈足少陰,出■內廉,故腎有邪,■為候也。)


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游,邪氣惡血,因不得住留,留則傷筋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攣。


(此八大節相屬虛處,乃是□□之動□機關又□□□□□□□□□□機關之室。■,其俱反,曲脊背偃也。平按:因不得住留《靈樞》作固不得住留。故■攣《靈樞》作故病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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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1 23:31:26 | 只看該作者

黃帝問岐伯曰:余聞針道於夫子,眾多畢悉矣,夫子之應若失,而據未有堅然者,夫子之問學熟乎?


將審察於物而生乎?


(據,依也。堅,定也。言夫子所說九針之應,曲從物理而變,似未有定為也。夫子所問所學,從誰得乎?□□□□□□□□□心手也。平按:《靈樞》應上有道字,而生乎作而心生之乎。)


岐伯答曰:聖人之為道者,上合於天,下合於地,中合於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數,法式檢押,乃後可傳焉。


(□□□合理乃後傳之,三合而為法度,故可傳也。)


故匠人不能釋尺寸而意短長,廢繩墨而起水準也;


工人不能置規而為圓,去矩而為方。


(匠人□尺寸之度非以意而為短長準□□□□不有私而□水□□為□巧也工□為□□置□□□□欲為□□為棄矩而□妙此為大工也聖人之為教也法自然之至理以起法度□為而□稱聖人也■平按:注匠人下原缺一字,謹擬作準。不有私上原缺四字,謹依經文作繩墨之法四字。水字上原缺一字,水字下原缺二字,為下原缺一字,謹依經文作而起水準以為技巧也。工下原缺一字,為下原缺二字,置下原缺四字,謹依經文作工欲為員無置規而為能。無棄矩上原缺二字,而下原缺一字,謹依經文作欲為方亦無棄矩而為妙。法度下原缺一字,謹擬作之。稱上原缺一字,謹擬作後。)


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順之常。


(繩墨非他,亦自然之繩墨,因其自然,故其教用易,是故違之則為逆,順之得常也。平按:固自然之物,據注固應作因。注違之袁刻作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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