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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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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樞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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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1#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38:07 | 只看該作者

脈之浮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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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2#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38:25 | 只看該作者

其病易已

 
張云。人迎寸口之脈。其浮沉大小相等者。


非偏於陰則偏於陽。故病難已。


按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則義有可知矣。


病在臟者在六陰也。


陰本當沉。


而大為有神。有神者陰氣充也。


故易已。若沉而細小。則真陰衰而為逆矣。


病在腑者在六陽也。


陽病得陽脈者為順。故浮而大者病易已。若或浮小。亦逆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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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3#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0:16 | 只看該作者

人迎盛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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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0:36 | 只看該作者

傷於食

 
甲乙二堅字並作緊。張云。人迎主表。脈盛而堅者。


寒傷三陽也。


是為外感。氣口主裡。脈盛而堅者。


食傷三陰也。


是為內傷。此古有之法也。


今則止用寸口診法。不為不妙。然本無以左右分內外之說。自王叔和以來。謬以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其失表裡之義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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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5#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0:53 | 只看該作者

其色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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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6#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1:12 | 只看該作者

病方已

 
甲乙以明下有者為間三字。沉夭作沉堊。李云。粗者。


明爽之義。沉夭者。


晦滯之義。言色貴明爽。若晦滯者。


為病甚也。


色上行者濁氣方升。故病甚。下行者濁氣色退。故病已。簡案、甲乙。粗以明者為間。義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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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7#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1:30 | 只看該作者

五色有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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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8#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1:55 | 只看該作者

反者益甚

 
志云。臟部、臟腑之分部也。


五臟次於中央為內部。六腑挾其兩側為外部。色從外部走內部者。


外因之病從外走內也。


其色從內走外者。


內因之病從內走外也。


蓋腑為陽而主外。臟為陰而主內也。


故病生於內者。


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其病生於陽者。


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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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9#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2:15 | 只看該作者

其脈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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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0#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2:38 | 只看該作者

可變而已

 
馬云。既觀其色。又觀其脈。方為詳審。其脈滑而帶大、帶代、帶長者。


皆陽脈也。


乃為病從外來。其外證目有所妄見。志有所妄惡。乃陽氣之並於外也。


即當先治其陽。後治其陰。


使之變焉。


而病已矣。


即此而推。則其脈澀而帶小、帶代、帶短者。


皆陰脈也。


乃為病從內來。其內證而目有所見。志有所獨處。乃陰氣之並於內也。


即當先治其陰。後治其陽。使之變焉。


而病亦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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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1#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4:30 | 只看該作者

常候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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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4:59 | 只看該作者

言其病

 
甲乙作當候眉間。張云。闕中、眉間也。


風病在陽。皮毛受之。


故色薄而澤。痹病在陰。肉骨受之。


故色沖而濁。衝、深也。


至如厥逆。病起四肢。則病在下。而色亦見於地。地者面之下部也。


此其常候。故可因其色以言其病。李云。地者相家所謂地閣。即巨分、巨屈之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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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3#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5:25 | 只看該作者

大氣入於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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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5:46:19 | 只看該作者

察色以言其時

 
張云。大氣大邪之氣也。


大邪之入者。


未有不由元氣大虛。而後邪得襲之。


故致卒死。如拇指者。


成塊成條。聚而不散也。


此為最凶之色。赤者固不佳。而黑者為尤甚。皆卒死之色也。


察色以言時。謂五色有衰王。部位有克賊。色藏部位。辨察明而時可知也。


李云。大氣者。


大邪之氣也。


如水色見於火部。火色見於金部之類。此元氣大虛。賊邪已至。雖不病。必卒然而死矣。


形如拇指。


最凶之色。赤者出於顴。顴者應在肩。亦為肺部。火色克金。病雖愈。必卒死。天庭處於最高。黑者干之。


是腎絕矣。


雖不病。必卒死也。


樓氏云。赤色出兩顴。即脈訣所謂暴病如妝。不久居者是也。


馬云。拇指、足大趾也。


簡案、說文。拇、將指也。


易咸卦疏。足大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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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5#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6:20:27 | 只看該作者

庭者首面也

 
甲乙。庭、作顏。張云。庭者顏也。


相家謂之天庭。天庭最高。色見於此者。


上應首面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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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6#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6:20:48 | 只看該作者

闕上者咽喉也

 
甲乙。闕上、作眉間以上。張云。闕在眉心。闕上者。


眉心之上也。


其位亦高。故應咽喉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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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7#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6:21:10 | 只看該作者

闕中者肺也

 
甲乙。闕中、作眉間以中。張云。闕中、眉心也。


中部之最高者。


故應肺。蔣示吉云。即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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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8#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6:21:29 | 只看該作者

下極者心也

 
張云。下極者。


兩目之間。相家謂之山根。心居肺之下。故下極應心。蔣示吉云。即印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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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9#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6:21:53 | 只看該作者

直下者肝也?肝左者膽也


馬云。肝之左即為膽。則在鼻挾顴之間矣。


張云。下極之下為鼻柱。相家謂之年壽。肝在心之下。故直下應肝。膽附於肝之短葉。故肝左應膽。而在年壽之左右也。


蔣示吉云。膽在肝之短葉間。屬木。位東。南面行令。膽位在左。故山根之左。膽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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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0#
 樓主| 發表於 2013-3-1 16:22:30 | 只看該作者

下者脾也?方上者胃也

 
馬云。肝之下為脾。方者鼻隧也。


面王者。


鼻心之端也。


鼻隧之上。即迎香之上。為胃。張云。年壽之下者。


相家謂之準頭。是為面王。亦曰明堂。準頭屬土。居面之中央。故以應脾。


準頭兩旁為方上。即迎香之上鼻隧是也。


相家謂之蘭台廷尉。脾與胃為表裡。脾居中而胃居外。故方上應胃。


蔣示吉云。胃者脾之腑。為陽。陽居上。故脾之方上。胃之部分。方、始也。


始上於脾。脾胃相為表裡。言其相去不遠也。


簡案、據上文。五臟次於中央。六腑挾其兩側。蔣說恐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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