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證特色】
張氏論該類病證,認為其病因病機復雜,且多數病人已在老年,既有稟賦體質差異,又有情志境遇和醫療調攝不同,以致臨床證候虛實錯雜,邪正參差,變化多端。
因此,對本類病的辨證論治應十分審慎,他在長期實踐中摸索出一些識證用藥規律,可概括為以下幾點:(一)識主要病機,擬基本方藥張氏在考察古醫家認識眩暈等證的理論時認為,歷代各家眾說不一,不應視為各家相左相悖,而應看作是認識的歷史過程的不斷深化。
大抵《內經》責之肝風與「上氣不足」、「髓海不足」;
劉河間責之風而兼火;
朱丹溪則偏主於痰;
張景岳卻認其為虛,強調「無虛不作眩,當以治虛為主」。
至陳修園綜合各家學說,闡明各種因素的病機聯繫,提出風生火動,風木克土,土病生痰,肝病及母,腎精虧虛,髓海不足而病的理論,並指出:「其言虛者,言其病根;
實者,言其病象,理本一貫。
張氏認為本類病其本虛在腎與肝之精氣陰血不足,其實在風、火、痰、瘀之侵擾清竅,前者為病之本,後者為病之標。
至於它臟之虛,瘀血漫生,燥濕內阻,亦可由是而致。
至此,綜各家之診,合為一論,於病機認識可謂周備。
然而,張氏持論並不止於此。
他說,中醫辨證論治不但要全面認識病機能,以據證下藥,更要抓住主要病機以確定治療大則。
本類病有時來勢急迫兇險,病機證治往往不在其本,而在其標,尤其是風陽上擾,痰火瘀阻,而風陽上擾尤為緊要,故其治療理當先標後本,以潛陽熄風,化痰清火祛瘀為基本治法,而熄風潛陽更當為法中之法。
此法既定,就必須確立一基本藥。
但適於此法的藥物甚多,究竟用何藥為妥?
張氏在反復臨證中認真篩選,擬定一基本方明珠鉤藤方。
該方四藥為:珍珠母30克,草石決明各15克,鉤藤12克。
據張氏經驗,此四藥之潛陽熄風,不傷正氣,不耗陰血,於脾胃無礙;
平降亢陽而外,猶可甯神於心,清火於肝,化痰於脾,且能通腑氣,開心竅,乃平正王道之品。
無論眩暈、癡呆或兼頭痛,心悸、不寐、驚悸、怔忡、耳鳴、麻木、抽搐等症,亦無論有熱無熱,痰多痰少,抑或虛實孰輕孰重,常可用此四味為基礎,再隨辨證加用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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