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視物變形宜辨病辨證】
合參1990年底,韋氏遇一例女性患者,32歲,工人。
主訴左眼視物變形,視直如曲已兩周,自認為和加班、工作勞累、睡眠不足有關。
檢查右視力12,左06,不能矯正,左眼底黃斑部輕度水腫,範圍約2/3視乳頭直徑。
初診考慮左中心性視網膜病變,結合四診,患者視力疲勞,眼睫無力,神疲面黃,納穀不香,睡眠欠安,兩便如常,舌質淡紅,脈細弦,辨證為勞傷心脾,脾虛失運,水濕不化,濁陰上泛於目,清陽下陷不升。
方選補中益氣湯加茯苓、炒苡米、炒棗仁益氣健脾,利濕消腫,服藥21劑後,全身症狀明顯改善,惟視力不增,視物仍變形,眼底望診黃斑水腫不消,且範圍擴大,並見稀疏散在黃白硬性滲出小點,按原方治則加陳皮。
7劑後患者自訴左眼前上方視野內隱見一暗淡長條陰影,經散大瞳孔,配合三面鏡詳查眼底,發現左眼下方、顳下方周邊視網膜青灰局限脫離,並於周邊4點處見一楔形視網膜破口,其四周網膜色澤污穢,分佈灰白細線狀或網格狀變性灶。
診斷為原發性視網膜脫離合併黃斑部水腫,囑其先行手術治療,朮前可繼續服完原方。
1個月後病人複診,視網膜脫離已手術修復,但黃斑部仍見水腫光暈及滲出,視物變形,以原方化裁,健脾利濕為主,益氣養血活血為輔,並加服琥珀還睛丸補益肝腎明目。
用藥4周後檢查,左視力恢復至10,視網膜復位良好,加壓脊上可見色素增生,黃斑部水腫消退,色素紊亂不均,視物變形消失。
檢查愛姆氏小方格表,中央小方格垂直線仍輕度彎曲。
用本院自製眼科3號丸和明目地黃丸口服鞏固療效。
該病例診治療程共3個月餘,雖辨證正確,但視物變形的根本病因未消除,故療效不顯,病根剷除後,仍按原治則用藥,速見其效。
說明對主訴視物變形者,辨病不可不細。
西醫認為,凡所視物像扭曲畸形、拉長、變扁,辨物失真均可稱為視物變形症,多與視網膜病變有關,尤其黃斑部有水腫、出血、滲出物、瘢痕牽引等更易誘發視物變形。
臨床上,後極部病變,如外傷後黃斑水腫,中心性視網膜病變,黃斑盤狀變性等,辨病常易一目了然,十分明確,但一些遠離黃斑區的隱蔽病變,經驗不足者常易忽視,如周邊部色素膜炎,視網膜早期周邊脫離,視網膜血管炎,外傷或術後長期低眼壓,球後腫瘤壓迫眼球,甚至全身性疾病,均可不同程度波及黃斑而致視物變形,故辨病應全面細緻,避免漏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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