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證特色】
一、熱證貴灸以灸治疫(一)熱證貴灸的理論依據熱證可灸與禁灸,自金元以至近代,爭論
已有千餘年,但始終以禁灸占上風。
中醫的學說思想既總是以經典和古人的見解為典範,則熱證是否禁灸也應以經典為依據。
通觀《內經》全書,並無發熱不能用灸的條文與字樣,而且在《素問?骨空論》中還有熱病二
十九灸之說。
當然並不能單單根據這一點就可以認為這是熱病可以用灸的惟一依據,還應從根本上即從中
醫的基礎理論與臨床實踐中找到證明,才能有充分理由與事實根據。
在《素問?至真要大論》中所列舉的正、反、逆、從的治療原則,早就指出以熱治熱,以寒治
寒,是中醫臨床的大法。
所謂「正治」,是治寒以熱,治熱以寒,乃是正常與常規的治法。
「反治」是以寒治寒,以熱治熱,是相對於正治而說的。
「逆」是針鋒相對之意,故以熱治寒,以寒治熱的正治法,也叫「逆治」。
「從」是順從與隨從之意,故以熱治熱,以寒治寒的反治法,也叫「從治」。
但「反治」與「反佐」必須分清,故在論中又復指出說:「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
,甚者從之。
意為以熱治寒,以寒治熱,這種正治與逆治,只是指一般情況而言,而在重病來說,就應該
「寒因寒用,熱因熱用」而「反佐以取之。
後世諸家解釋大意均指為「寒之微小者,寒可勝熱,熱亦可以勝寒。
故可逆其氣以折之。
若夫大寒大熱,則為必違性者爭雄,與異氣者相格。
聲不同不相應,氣不同不相合。
反佐之法以同病之氣而取之也。
即以熱治寒,可佐之以寒,以寒治熱,亦可佐之以熱。
目前還有不少人認為「從治」是屬於湯液方面的反佐法,熱證用灸不是屬於「從治」的範圍
。
這是對「反治」與「反佐」的關係未曾認清所形成的片面誤解。
再如《素問?六元正紀大論》五鬱為病的治則,也是熱證用灸的主要準則與依據。
五鬱為病即五臟之氣不得宣通也。
治則是:「木鬱達之」。
如肝氣鬱滯,則宜舒肝而助其條達;
「火鬱發之」,心火鬱遏,則宜助其發散升揚;
「土鬱奪之」,中土壅塞,則宜奪門開關,助其通利;
「金鬱泄之」,肺失清肅,則宜疏泄宣通;
「水鬱折之」,腎水停滯,則宜下通水道。
(《廣韻?訓詁》:「折,下也」。
)這種因勢利導,不失時機,乃是掌握與支配客觀事物的普遍規律,熱證用灸,也是「火鬱
發之」的具體應用。
張景岳在《類經》中對此作注說:「因其勢而解之、散之、升之、揚之。
如開其窗,如揭其被,皆謂之發。
灸法正是可以使血管擴張,血流加速,腠理宣通,從而達到「火鬱發之」散熱退熱與祛邪外
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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