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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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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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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27:06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天子居玄堂左個,乘玄路,駕鐵驪,載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器閎以奄。

 

玄堂左個,北堂西偏也。

 

鐵驪,色如鐵。

 

黍秀舒散,屬火,寒時食之,亦以安性也。

 

彘,水畜也。

 

器門而奄,像物閉藏也。

 

今《月令》曰「乘軫路」,似當為「袗」字之誤也。

 

○驪,力知反。

 

鐵,他結反。

 

軫,之忍反。

 

袗,之刃反。

 

[疏]「載玄」至「玄玉」。

 

○正義曰:春云「載青旂,衣青衣,服蒼玉」,青深而蒼淺。

 

旂與衣,雖人功所為,不可淺深異色,故同用青也。

 

玉是自然之色,不可純青,故用蒼之淺色。

 

夏云「載赤旂,衣朱衣,服赤玉」,與春不類者,亦以朱深而赤淺。

 

旂可用淺,衣必用深,故衣旂異色,赤玉與蒼玉同,俱是其色淺也。

 

冬云「載玄旂,衣黑衣,服玄玉」者,亦以黑深而玄淺,旂用淺色,故其色玄。

 

衣用深色,故其色黑,與夏同也。

 

服玄玉者,玉從自然之色,故其色淺而用玄玉也。

 

猶如夏云赤玉,春云蒼玉,相似也。

 

○注「今月」至「誤也」。

 

○正義曰:鄭以此月乘軫路,軫是車之後材,路皆有軫。

 

何得云「乘軫路」,此「軫」字當衣旁著?

 

袗是玄色,故以今《月令》「軫」字似當為「袗」字錯誤,以車旁為之。

 

必知「袗」字為色者,以此經云「乘玄路」,玄袗義同,故《昏禮》云「女從者畢袗玄」,鄭雖以袗為同,要袗是玄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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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27:44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是月也,以立冬。

 

先立冬三日,太史謁之天子曰:「某日立冬,盛德在水。」

 

天子乃齊。

 

謁,告。

 

○先,悉薦反。

 

○立冬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冬於北郊,還反,賞死事,恤孤寡。

 

迎冬者,祭黑帝葉光紀於北郊之兆也。

 

死事,謂以國事死者,若公叔禺人、顏涿聚者也。

 

孤寡,其妻子也。

 

有以惠賜之,大功加賞。

 

○葉,本又作汁,音協。

 

禺音遇。

 

椓,丁角反,又作涿,同。

 

[疏]「天子」至「孤寡」。

 

○正義曰:亦率群臣至北郊迎黑帝葉光紀,而顓頊玄冥配之。

 

不言諸侯,亦如夏空其文也。

 

○「還反賞死事」者,還於郊,反亦反於朝也。

 

賞死事,謂巨人有為國事死者,北郊還,因殺氣之盛,而賞其家後也。

 

「恤孤寡」者,恤,供給也。

 

孤寡,即死事者妻子也,財祿供給之也。

 

○注「死事」至「加賞」。

 

○正義曰:舉死事之人證之也。

 

《春秋左傳》魯哀十一年,魯師與齊戰,公叔務人曰:「上不能謀,士不能死,何以治民?

 

吾既言之矣,敢不勉乎?」

 

乃與其嬖僮汪錡赴敵,皆死。

 

雖無賞賜之文,而亦死事之義,故以證之。

 

哀二十三年,晉「知伯親禽顏庚」,注云「齊大夫顏涿聚」。

 

二十七年「齊師將興」,「屬孤子,三日朝。

 

設乘車兩馬,系五邑焉,召顏涿聚之子晉曰『隰之役,而父死焉。

 

今君命女以是邑也,服車而朝』」,是其加賞也。

 

兼平常惠賜,養幼少,恤孤寡,亦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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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28:34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是月也,命大史釁龜筴占兆,審卦吉凶。

 

筴,蓍也。

 

占兆,龜之繇文也。

 

《周禮•龜人》「上春釁龜」,謂建寅之月也。

 

秦以其歲首,使大史釁龜筴,與周異矣。

 

卦吉凶,謂《易》也。

 

審,省錄之,而不釁筮,筮短,賤於兆也。

 

今《月令》曰「釁祠」,「祠」衍字。

 

○釁,許靳反。

 

筴,初格反。

 

蓍音屍。

 

繇,直又反。

 

[疏]「是月」至「吉凶」。

 

○正義曰:從「命大史」至「無有掩蔽」,論釁祠龜筴,察阿黨,事異於上立冬之日,故別言「是月也」。

 

從「天子始裘」至「貴賤之等級」,論天子身事,及命飭百官蓋藏之事,及喪紀棺槨等級,以事異於上,故言「是月」也。

 

自「命工師」至「以窮其情」,論飭工匠營造盡情,事異於前,故言「是月」。

 

自「大飲烝」至「射御角力」,論祭祀之事,勞農講武,亦事異於前,故更言「是月」。

 

自「乃命水虞」至「行罪無赦」,論收斂藪澤之賦,必須得所,勿侵削下民,亦事異於前,故言「是月也」。

 

○「命大」至「吉凶」。

 

正義曰:是月大史之官釁龜筴,謂殺牲以血塗釁其龜及筴。

 

筴謂蓍也,亦以血塗之。

 

占兆者,龜之繇文。

 

非但釁此龜筴,又釁此占兆繇文。

 

此占兆之語,蒙上釁文也。

 

「審卦吉凶」者,卦吉凶謂《易》也。

 

《易》有六十四卦,或吉或凶,故云「卦吉凶」。

 

卦之吉凶,但是筮耳。

 

筮短賤於龜兆,不得塗釁,但省視錄之而已,故云「審卦吉凶」。

 

卦既云吉凶,明兆亦有吉凶,但占兆與龜筴連文,故略而不言吉凶也。

 

○注「筴蓍」至「衍字」。

 

○正義曰:《曲禮》云「筴為筮」,知是蓍也。

 

云「占兆,龜之繇文」者,上與龜筴不同,下與卦吉凶又別,故言龜之繇文。

 

則占兆之書也,則《周禮•大卜》云「其經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是也。

 

引「《周禮•龜人》『上春釁龜』,謂建寅之月」,秦以孟冬為歲首,謂建亥月釁龜筴,故云「與周異也」。

 

鄭之此注,與《周禮》不同。

 

《周禮》云「上春釁龜」,注引《月令》孟冬「釁祠,龜策相互矣」者,《周禮》云「上春釁龜」,明秦亦以上春釁龜,秦以孟冬釁龜筴,明周亦孟冬釁龜筴,故云相互也。

 

注《周禮》又云「《月令》,秦世之書,亦或從以歲首釁龜耳」,則與此同也。

 

而秦十月為歲首,一釁而巳。

 

《周禮》上春者,亦謂夏之建寅之月,但歲首一釁而已,無一年兩釁之事,此鄭氏注《周禮》,別解其義也。

 

今此《月令》之注,與《周禮》「上春釁龜」,以為建寅之月,則此與《周禮》不同,彼此鄭為兩解也。

 

云「審省錄之而不釁,筮短賤於兆」者,以卦吉凶謂《易》也。

 

直言審不云釁,故言「審省錄之而不釁」。

 

所以不釁者,《易》是筮卦之書,賤於龜之書,故龜繇云釁之,筮書則省錄而巳。

 

觀鄭注占兆釁之分明,而皇氏云「唯釁龜筴,命大史唯占視兆書不釁」,與鄭注違,其義非也。

 

云「筮短」者,《左傳》僖四年,「晉獻公卜驪姬不吉,筮之吉,公曰:『從筮。』

 

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

杜元凱注云:「筮以數告,故短。

 

龜以象示,故長。」

 

是筮短龜長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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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29:06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是察阿黨,則罪無有掩蔽。

 

阿黨,謂治獄吏以私恩曲橈相為也。

 

○為,於偽反,下「為仲冬」、「為天子」皆同。

 

[疏]「是察」至「掩蔽」。

 

○正義曰:「是察阿黨」者,謂當是正審察獄吏阿黨之事,則在下犯罪之人,獄吏不能掩蔽,故云「無有掩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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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29:39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是月也,天子始裘。

 

九月授衣,至此可以加裘。

 

○命有司曰:「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塞而成冬。」

 

使有司助閉藏之氣,門戶可閉閉之,窗牖可塞塞之。

 

○上,時掌反,又如字,下「上世」同。

 

命百官謹蓋藏。

 

謂府庫囷倉有藏物。

 

○藏,才浪反,又如字。

 

命司徒循行積聚,無有不斂。

 

謂芻禾薪蒸之屬。

 

○行,下孟反。

 

積聚,子賜反;

 

下七柱反,又才屢反,仲冬同。

 

[疏]「天氣」至「下降」。

 

○正義曰:若以《易》卦言之,七月三陽在上,則天氣上騰;

 

三陰在下,則地氣下降也。

 

今十月乃云「天氣上騰,地氣下降」者,《易》含萬象,言非一概,周流六虛,事無定體。

 

若以爻象言之,則七月為天氣上騰,地氣下降。

 

若氣應言之,則從五月地氣上騰,至十月地氣六陰俱升,天氣六陽並謝,天體在上陽歸於虛無,故云「上騰」。

 

地氣六陰用事,地體在下,陰氣下連於地,故云「地氣下降」。

 

各取其義,不相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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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0:16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杯城郭,戒門閭,脩鍵閉,慎管籥,固封疆,備邊竟,完要塞,謹關梁,塞徯徑。

 

壞,益也。

 

鍵,牡。

 

閉,牝也。

 

管籥,搏鍵器也。

 

固封疆,謂使有司循其溝樹及其眾庶之守法也。

 

要塞,邊城要害處也。

 

梁,橋橫也。

 

徯徑,禽獸之道也。

 

今《月令》「疆」或為「璽」。

 

○鍵,其輦反,又其偃反。

 

籥,羊灼反。

 

疆,居良反,注及下注同。

 

塞,先代反,注同。

 

塞徯,上先則反,下音奚。

 

徑,古定反。

 

牡,亡古反,又茂後反。

 

搏音博,一本作傳,直專反。

 

處,尺慮反。

 

璽音徙。

 

[疏]「壞城」至「徯徑」。

 

○正義曰:城郭當須牢厚,故言壞。

 

門閭備擬非常,故云戒。

 

鍵閉或有破壞,故云修。

 

管籥不可妄開,故云審。

 

封疆理當險阻,故云固。

 

邊竟防擬盜賊,故云備。

 

要塞理宜牢固,故云完。

 

關梁禁御奸非,故云謹。

 

徯徑細小狹路,故須塞。

 

皆隨事戒約,故設文不同也。

 

○注「壞益」至「為璽」。

 

○正義曰:「鍵牡閉牝」者,凡鎖器入者謂之牡,受者謂之牝,若禽獸牝牡。

 

然管籥與鍵閉別文,則非鍵閉之物,故云「搏鍵器」,以鐵為之,似樂器之管籥,搢於鎖內,以搏取其鍵也。

 

按《檀弓》注云:「管,鍵也。」

 

則管、鍵一物,此為別者,熊氏云:「管是鍵之伴類,仍非鍵也。」

 

注稱管鍵者,以類言之,若云鄰里然也。

 

管籥云搏鍵器,則管籥一物,義或然也。

 

而何胤云:「鍵是門扇之後,樹兩木,穿上端為孔。

 

閉者謂將扃關門,以內孔中。」

 

按《漢書•五行志》每云牝飛及牝亡,謂失其鎖須,須則牡也。

 

何胤云「兩邊樹木」,非其義也。

 

云「固封疆,謂使有司循其溝樹及其眾庶之守法」者,溝樹謂掘溝塹而種樹木也,令使眾庶可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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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0:49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飭喪紀,辨衣裳,審棺槨之薄厚,塋丘壟之大小、高卑厚薄之度、貴賤之等級。

 

此亦閉藏之具,順時飭正之也。

 

辨衣裳,謂襲斂,尊卑所用也。

 

所用又有多少。

 

○塋音營。

 

壟,力勇反。

 

襲音習。

 

斂,力驗反,又力檢反。

 

[疏]注「衣裳」至「多少」。

 

○正義曰:其衣裳襲斂多少及棺槨厚薄,具在《喪大記》。

 

丘壟小大,按鄭注《塚人》云:「《漢律》列侯墳高四丈,關內侯以下各有等差。」

 

又注《檀弓》云「墳高四尺」,蓋周之士制,外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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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1:23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是月也,命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毋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必功緻為上。

 

霜降而百工休,至此物皆成也。

 

工師,工官之長也。

 

效功,錄見百工所作器物也。

 

主於祭器,祭器尊也。

 

度謂制大小也。

 

程謂器所容也。

 

淫巧,謂奢偽怪好也。

 

蕩謂搖動生其奢淫。

 

○效,戶教反。

 

巧如字,又若孝反,注同。

 

致,直吏反,下注同。

 

長,丁丈反。

 

物勒工名,以考其誠。

 

勒,刻也。

 

刻工姓名於其器,以察其信,知其不功緻。

 

功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

 

功不當者,取材美而器不堅也。

 

○當,丁浪反,注同。

 

[疏]「命工」至「其情」。

 

○正義曰:於是之時,冬閉無事,百工造作器物,恐為淫巧,故命工師之官。

 

師,長也。

 

命此工官之長,效實百工所造之物,陳列祭器善惡。

 

○「按度程」者,謂於按此器舊來制度大小,及容受程限多少。

 

○「毋或作為淫巧」者,或,有也。

 

勿得有作過制之巧,以搖動在上生奢侈之心必,「功緻為上」者,言作器不須靡麗華侈,必功力密緻為上。

 

又每物之上,刻勒所造工匠之名於後,以考其誠信與不,若其用材精美,而器不堅固,則功有不當,必行其罪罰,以窮其詐偽之情。

 

○注「主於」至「所容」。

 

○正義曰:百工造作器物,則諸器皆營。

 

今經直主於祭,故云「主於祭器,祭器尊也」。

 

度謂制大小,程謂器所容」者,以經度、程文別,度是制度大小,除制度之外,唯有容受多少,故以程為器所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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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是月也,大飲烝。

 

十月農功畢,天子諸侯與其群臣飲酒於太學,以正齒位,謂之大飲。

 

別之於他,其禮亡。

 

今天子以燕禮,郡國以鄉飲酒禮代之。

 

烝謂有牲體為俎也。

 

《黨正職》曰:「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

 

亦謂此時也。

 

《詩》云:「十月滌場,朋酒斯饗。

 

曰殺羔羊,躋彼公堂。

 

稱彼兕觥,受福無疆。」

 

是頌大飲之詩。

 

○別,彼列反。

 

索,所百反。

 

屬,之玉反,下同。

 

滌,大歷反。

 

場,直良反。

 

躋,子兮反。

 

兕,除履反。

 

觥,古宏反。

 

[疏]「大飲烝」。

 

○正義曰:言於是月之時,天子諸侯與群臣大行飲酒為饗禮,以正齒位。

 

烝,升也。

 

升此牲體於俎之上,故云「大飲烝」。

 

○注「十月」至「之詩」。

 

○正義曰:「天子諸侯與其群臣飲酒於太學」者,按此大飲烝是天子之禮,《詩•豳風》「躋彼公堂」,序諸侯之事,是諸侯之禮,故云「天子諸侯與群臣」也。

 

《豳詩》云「躋彼公堂」,《毛傳》云:「公堂,學校也。」

 

《黨正》「以禮屬民,飲酒於序」,故云此飲酒於太學也。

 

云「以正齒位」者,約《黨正》文。

 

必約《黨正》者,以此是孟冬,《黨正》云「國索鬼神」,謂蠟祭也,與此同月,故鄭下注引《黨正》文,亦謂此時也。

 

云「烝謂有牲體為俎」者,按《國語》云:「王公立飫,則有房烝。」

 

此既大飲饗禮,當用房烝半體之俎。

 

若《黨正》飲酒,雖饗而用餚蒸,故宣十六年《左氏》云「王享有體薦,宴有折俎,公當享,卿當宴」是也。

 

鄭又引《黨正》及《詩》者,證大飲是十月正齒位、飲群臣之事。

 

云「十月滌場」者,謂場功畢入,滌掃其場。

 

「朋酒斯饗」者,《毛傳》云:「兩樽曰朋。」

 

鄭云:「饗謂饗禮,而殺羔羊,行禮之時,升彼公之學校之堂,舉彼兕觥之爵,以罰失禮。

 

臣下慶君命受福無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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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祠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

 

此《周禮》所謂蠟祭也。

 

天宗,謂日月星辰也。

 

大割,大殺群牲割之也。

 

臘,謂以田獵所得禽祭也。

 

五祀:門、戶、中霤、灶、行也。

 

或言祈年,或言大割,或言臘,互文。

 

○臘,力合反。

 

蠟,仕迓反,《字林》作「措」。

 

[疏]「天子」至「五祀」。

 

○正義曰:「祈來年於天宗」者,謂祭日月星辰也。

 

「大割祠於公社」者,謂大割牲以祠公社,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

 

「及門閭」者,非但祭社,又祭門閭,但先祭社,後祭門閭,故云及。

 

「臘先祖五祀」者,臘,獵也。

 

謂獵取禽獸,以祭先祖五祀也。

 

此等之祭,總謂之蠟。

 

若細別言之,天宗、公社、門閭謂之蠟,其祭則皮弁素服,葛帶榛杖。

 

其臘先祖五祀,謂之息民之祭,其服則黃衣黃冠。

 

鄭注《郊特牲》云:「息民與蠟異也。」

 

按《黨正》云「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齒位」,則飲酒在蠟祭之後。

 

此大飲在蠟祭之前者,若《黨正》屬民飲酒在蠟之後,故下云「勞農以休息之」,注「《黨正》飲酒」是也。

 

若天子諸侯群臣大飲在蠟祭之前,故以大飲敘在祈年之前。

 

然鄭為大飲之下注引《黨正》飲酒者,證其正齒位同在此月,不謂大飲,即《黨正》飲酒也。

 

而熊氏以為大飲烝在蠟之後,非其義也。

 

凡蠟皆在建亥之月,而皇氏以為夏、殷蠟各在已之歲終。

 

若如此,夏家季冬則計耦耕事也,脩耒耜,具田器。

 

不得方始勞農以休息,皇氏之義非也。

 

○注「此周」至「互文」。

 

○正義曰:知此《周禮》所謂蠟者,以《郊特牲》「蠟者,索也。

 

索萬物而饗之」。

 

按《籥章》云「國祭蠟,吹《豳頌》,以息老物」,蠟而後息老。

 

此經亦先祭眾神,乃後勞農休息,文與《籥章》相當,故經廣祭眾神,是《周禮•籥章》所謂蠟祭也。

 

而熊氏、皇氏皆為《周禮》六樂:一變而致羽物,以致六變而蠟祭。

 

此亦廣祭眾神,故指彼一變、二變而為之蠟也。

 

然彼樂一變二變,鄭自解為蠟耳,非《周禮》正文言蠟,何得云《周禮》所謂蠟也?

 

云「天宗謂日月星」者,以蠟祭唯公,社不祭地,故知祭天宗者不祭天,若是祭天,何須稱宗?

 

下季冬云天之神,是天之眾神,有司中、司命,不稱宗,明稱宗者,謂日月星也。

 

按《異義》六宗:賈逵等以為天宗三,謂日月星;

 

地宗三,謂泰山、河、海。

 

鄭玄六宗:以為星也,辰也,司中也,司命也,風師也,雨師也。

 

不同賈逵之義。

 

今此云「天宗謂日月星」者,《尚書》六宗,文承肆類上帝之下。

 

凡郊天之時,日月從祀,故祭以日月配。

 

日月在類上帝之中,故六宗不得復有日月。

 

此不云六宗,而云天宗,與彼別也。

 

蔡邕云:「日為陽宗,月為陰宗,北辰為星宗也。」

 

云「臘謂田獵所得禽祭」者,以欲臘祭之時,暫出田獵以取禽,非仲冬大閱之獵也。

 

《左傳》云:「唯君用鮮。」

 

則天子諸侯,祭用鮮獸。

 

皇氏云「仲秋獵得禽獸,以為乾豆,至臘用之」,其義非也。

 

云「五祀:門、戶、中霤、灶、行」者,《月令》殷禮言之,若周則七祀。

 

云「或言祈年,或言大割,或言臘,互文」者,天宗、公社、門閭、先祖五祀等,皆祈年大割臘祭之事,故云「互」也。

 

皇氏云:「天宗,故云祈。

 

社是報功,故云大割。

 

先祖已之親,故臘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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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勞農以休息之。

 

黨正屬民,飲酒正齒位是也。

 

○勞,力報反。

 

[疏]注「黨正」至「是也」。

 

○正義曰:按《黨正職》「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

 

此亦祭眾神之後,勞農休息文正相當,故云是此等休息是正齒位。

 

按《雜記》子貢觀蠟,云「一國之人皆若狂」者,按《鄉飲酒》初立,賓行禮,至禮終,說屨升堂而往,行無算爵。

 

然則初時正齒位,後則皆狂。

 

蠟祭,蔡邕云:「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蠟,秦曰臘。」

 

按《左傳》云:「虞不臘矣。」

 

是周亦有臘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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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3:50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

 

為仲冬將大閱,簡習之。

 

亦因營室主武士也。

 

凡田之禮,唯狩最備。

 

《夏小正》:「十一月王狩。」

 

○將帥,上子匠反,下色類反。

 

閱音悅。

 

狩,手又反。

 

[疏]注「營室」至「最備」。

 

○正義曰:《春秋》說云:「營室主軍士之糧。」

 

云「凡田之禮,唯狩最備」者,解此經孟冬云「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言習,是未正用也。

 

備擬仲冬教戰之事所須,故言唯狩最備,謂狩禮大也。

 

故仲冬教大閱,禮儀備。

 

是月也,乃命水虞、漁師收水泉池澤之賦,毋或敢侵削眾庶兆民,以為天子取怨於下。

 

其有若此者,行罪無赦。

 

因盛德在水,收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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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4:19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孟冬行春令,則凍閉不密,地氣上洩,寅之氣乘之也。

 

○洩,息列反,下同。

 

民多流亡。

 

像蟄蟲動。

 

[疏]「孟冬」至「流亡」。

 

○正義曰:「凍閉不密,地氣上洩」,地災也。

 

「民多流亡」,人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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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4:48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行夏令,則國多暴風,方冬不寒,蟄蟲復出。

 

巳之氣乘之也。

 

立夏巽用事,巽為風。

 

○復,扶又反。

 

[疏]「國多」至「復出」。

 

○正義曰:「國多暴風,方冬不寒」,天災也。

 

「蟄蟲復出」,地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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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5:15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行秋令,則雪霜不時,申之氣乘之也。

 

小兵時起,土地侵削。

 

申陰氣,尚微。

 

申宿直參伐,參伐為兵。

 

○參,所林反,下同。

 

[疏]「雪霜」至「侵削」。

 

○正義曰:「雪霜不時」,天災也。

 

○「小兵時起,土地侵削」,人災也。

 

○注「申宿直參伐,參伐為兵」。

 

○正義曰:按《春秋》說云:「參伐主斬刈,示威行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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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6:26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仲冬之月,日在鬥,昏東壁中,旦軫中。

 

仲冬者,日月會於星紀,而斗建子之辰也。

 

○辟,必亦反,又必狄反。

 

[疏]「仲冬」至「軫中」。

 

○正義曰:按《律歷志》云「仲冬之初,日在斗十二度」,故云「日在斗」也。

 

《三統歷》:「大雪,日在斗十二度,昏壁五度中,去日八十四度,旦角三度中。

 

冬至,日在牛初度,昏奎十度中,去日八十二度,旦亢七度中。」

 

《元嘉歷》云:「大雪,日在箕十度,昏氐九度中,旦軫八度中。

 

冬至,日在斗十四度,昏東壁八度中,晝漏四十五刻,旦角七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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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7:01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其日壬癸。

 

其帝顓頊,其神玄冥。

 

其蟲介。

 

其音羽,律中黃鐘。

 

其數六。

 

其味鹹,其臭朽。

 

其祀行,祭先腎。

 

黃鐘者,律之始也,九寸。

 

仲冬氣至,則黃鐘之律應。

 

《周語》曰:「黃鐘所以宣養六氣九德。」

 

[疏]注「周語」至「九德」。

 

○正義曰:按《元命包》:「黃鐘者始黃。」

 

注云:「始萌黃泉中。」

 

《律歷志》云:「黃者中之色,君之服。

 

鐘,種也。」

 

又云:「黃,五色莫盛焉,故陽氣始種於泉,孳萌萬物為六氣元也。」

 

「《周語》曰『黃鐘所以宣養六氣九德』」者,按彼注十一月建子,陽氣在中,「六氣:陰、陽、風、雨、晦、明。

 

九德:金、木、水、火、土、穀、正德、利用、厚生」。

 

作事宣遍,黃鐘象氣伏地,物始萌,所以遍養六氣九功之德。

 

此養之者,若施於人六情,正德,天德;

 

利用,地德;

 

厚生,人德。

 

六府者,金、木、水、火、土、穀也。

 

冰益壯,地始坼,鶡旦不鳴,虎始交。

 

皆記時候也。

 

鶡旦,求旦之鳥也。

 

交猶合也。

 

○壯,莊亮反。

 

曷,本亦作鶡,同,戶割反。

 

鶡旦,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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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7:28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天子居玄堂大廟,乘玄路,駕鐵驪,載玄旂,衣黑衣,服玄玉,食黍與彘,其器閎以奄。

 

玄堂大廟,北堂當大室。

 

○飭死事。

 

飭軍士,戰必有死志。

 

[疏]「飭死事」。

 

○正義曰:事異前也,因殺氣之盛,以飭軍士,使戰者必有死志,故曰「飭死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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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8:01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命有司曰:「土事毋作,慎毋發蓋,毋發室屋,及起大眾,以固而閉。

 

地氣沮洩,是謂發天地之房,諸蟄則死,民必疾疫。

 

又隨以喪,命之曰暢月。」

 

而猶女也。

 

暢猶充也。

 

大陰用事,尤重閉藏。

 

○暢,敕亮反。

 

女音汝。

 

大音太。

 

[疏]「命有」至「暢月」。

 

○正義曰:此不云是月者,總是冬月閉藏之事,從十月為漸,非惟仲冬一月之事,故不言「是月」。

 

自「命奄尹」至「淵澤井泉」,論命奄尹之官,謹慎房室;

 

命酒正之職,以為酒醴;

 

命掌祠之官,祈祀四海井泉:事雖各別,同是命告群官,事異於上,故總言「是月」。

 

自「農有不收藏積聚」至「罪之不赦」,論收斂尤急之時,務須積聚之事,事異於上,故云「是月」。

 

自「日短至」至「取竹箭」,論日至之時,須有所為之事,事異於收斂積聚,故云「是月」。

 

自「可以罷官之無事」至「閉藏」,論去間務助時寧靜,亦事異於前,故言「是月」。

 

云「土事毋作,慎毋發蓋」者,於此之時,土地之事毋得興作,又須謹慎,毋得開發掩蓋之物,則孟冬云「謹蓋藏」是也。

 

非惟仲冬一月之事,故不言是月,良為此也。

 

為陰氣凝固,陽須閉藏,若起土功,開蓋物,發室屋,起大眾,開洩陽氣,故下云「諸蟄則死」,人則疾疫也。

 

「以固而閉」者,而,汝也。

 

命此有司云,於此之時,以堅固汝閉塞之事,勿令開動。

 

「地氣沮洩,是謂發天地之房」者,約束有司,若其不固汝所閉之事,令地沮洩,謂洩漏地之陽氣,是發徹天地之房。

 

房是人次捨之處擁蔽,於此之時,天地亦擁蔽萬物,不使宣露,與房舍相似,令地氣洩漏,是開發天地之房也。

 

如此,則諸蟄則死,人必疾疫。

 

非但蟄死人疾,「又隨以喪」者,國有大喪,隨逐其後。

 

「命之曰暢月」者,告有司云:所以須閉藏,以其命此月曰暢月。

 

暢,充也。

 

言名此月為充實之月,當使萬物充實不發動故也。

 

皇氏云:「又隨以喪者,謂逃亡,人為疾疫皆逃亡,故云又隨以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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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4 17:38:35 | 只看該作者

禮記正義 卷第十七


是月也,命奄尹申宮令,審門閭,謹房室,必重閉。

 

奄尹,主領奄豎之官也。

 

於周則為內宰,掌治王之內政、宮令。

 

幾出入及開閉之屬。

 

重閉,外內閉也。

 

○重,直龍反,注同。

 

省婦事,毋得淫。

 

雖有貴戚近習,毋有不禁。

 

省婦事,所以靜陰類也。

 

淫謂女功奢偽怪好物也。

 

貴戚,謂姑、姊妹之屬。

 

近習,天子所親幸者。

 

○省,所景反,注同。

 

[疏]「命奄」至「不禁」。

 

○正義曰:「命奄尹」者,尹謂正也。

 

謂命奄官正長,申重之政令,常察門閭之事,謹慎房室之處。

 

「必重閉」者,謂門閭房室,必外內重閉。

 

遠者謂之門閭,近者謂之房室,皆有外內,門戶必重疊閉之。

 

此月陰氣既靜,故減省婦人之事,順陰類也。

 

婦人須事者,務所質素,無得過為淫巧。

 

其所禁婦人,無限貴戚姑姊妹之徒,及王親近愛習嬖寵之類,無有不禁,言禁之無得淫巧也。

 

○注「於周」至「之屬」。

 

○正義曰:此奄尹,奄官之尹,於周則內宰,俱是主領奄官,身非奄人,故云於周為內宰,內宰非奄也。

 

云「掌治王之內政」者,皆解經「中申宮」令也,宮令則內政也。

 

云「譏出入及開閉之屬」者,解經「審門閭,謹房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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