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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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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素問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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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7:54 | 只看該作者

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針解,解《靈樞》《素問》所言之針法也。

 

針法始於一,終於九,上應天地,合於人身,故虛實之要,九針最妙,此帝首問九針之解,虛實之道,以為針解也。

 

黃帝問曰:愿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刺法不外九針,九針必因虛實,故愿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

 

《九針十二原》論云: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故申明刺虛則實之者,候其氣聚,針下熱也,必氣聚而實,針乃熱也。

 

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

 

又云滿則泄之,故申明滿而泄之者,候其氣聚而散,針下寒也,必氣散而虛,乃寒也。

 

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又云,菀陳則除之,故申明菀陳則除之者,出其瘀積之惡血也。

 

邪勝則虛之者,出針勿按。

 

又云,邪勝則虛之,故申明邪勝則虛之者,出針之時,隨針外泄,勿按針孔也。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

 

大要曰:徐而疾,則實。

 

故申明徐而疾則實者,針已得氣,徐出其針。

 

針方出穴,而疾按之,此徐而疾,則補虛而實之之法也。

 

疾而除,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

 

又云,疾而徐則虛。

 

故申明疾而徐則虛者,針已得氣,疾出其針。

 

針既出穴,而徐按之,此疾而徐,則瀉實而虛之之法也。

 

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若有若無者,疾不可知也。

 

舊本,若無若有,今改。

 

又云,言實與虛,若有若無,故申明言實與虛者,針下寒而氣少為虛,針下溫而氣多為實,是寒溫之氣有多少也。

 

若有若無者,當寧靜以俟之,若躁疾,則不可知也。

 

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

 

又云,察後與先,若存若亡。

 

故申明察後與先者,治病有先後,知之則能治之,當知病之先後也。

 

為虛為實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

 

又云,為虛為實,若得若失,故申明為虛為實者,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工當勿失其補瀉之法也。

 

若得若失者,衷無定見,離其補瀉之法也。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

 

為,去聲。

 

又云,虛實之要,九針最妙。

 

故申明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 針瀉陽氣,員針瀉分肉間氣,針按脈致氣,鋒針主發錮疾,鈹針主取大膿,員針主取暴氣,毫針主取痛痹,長針主取遠痹,大針瀉機關之水,為其九針各有所宜也。

 

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

 

又云補瀉之時,以針為之,故申明補瀉之時者,氣開則瀉,氣闔則補,針之補瀉,與氣之開闔相合也。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瀉也。

 

又云九針之名,各不同形,故申明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 針、員針、 針、鋒針、 針、員利針、毫針、長針、大針,針形不同,各窮盡其能當補瀉之用而制之也。

 

凡此解《九針十二原》之說也。

 

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

 

刺虛須其實者, 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

 

《寶命全形論》云: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故申明刺實須其虛者,留針候氣,俟陰氣隆至,而針下寒,乃去針,陰氣隆至而去針,所以虛之也。

 

刺虛須其實者,當陽氣隆至,而針下熱,乃去針,陽氣隆至而去針,所以補之也。

 

經氣已至,慎寧勿失者,勿變更也。

 

更,平聲。

 

又云: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故申明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守此經氣,勿使變更也。

 

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

 

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

 

又云:深淺在志,遠近若一。

 

故申明深淺在志者,病在內則刺深,病在外則刺淺,知病之內外認為深淺也。

 

近遠如一者,深則遠,淺則近,其候氣之法,與深淺等,故曰深淺其候等也。

 

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

 

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

 

神無營於眾 物者,靜志觀病患,無左右視也。

 

又云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申明如臨深淵者,兢兢業業,不敢墮也。

 

手如握虎者,堅貞不怯,欲其壯也。

 

神無營於眾物者,清靜其志,以觀病患,專一其心,無左右視也。

 

凡此解寶命全形之說也。

 

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

 

必正其神者,欲瞻病患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

 

邪,斜通。

 

易,去聲,下同。

 

九針十二原論云: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者病。

 

夫正指直刺,無針左右,是義無斜下也。

 

申明義無邪下者,針法欲端以正也。

 

神在秋毫,屬意病者,是必正其神也。

 

申明必正其神者,以我之神,正病患之神,故欲瞻病患目以制其神,神制則令氣易行也。

 

所謂三裡者,下膝三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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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8:09 | 只看該作者

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本俞》論云:下三裡三寸,為巨虛上廉。

 

故曰所謂三裡者,乃下膝三寸,即巨虛上廉也。

 

所謂跗上者,舉膝分,易見也。

 

上,舊本訛之,今改。

 

分,去聲。

 

《本俞》論云,中陽足跗上五寸陷中為原。

 

故曰所謂跗上者,乃衝陽之動脈。

 

舉膝分,則其脈易見也。

 

巨虛者,蹺足 獨陷者。

 

《本俞》論云:膝下三裡, 骨外三裡也。

 

故曰巨虛者,蹺足 之間,其脈獨陷者是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本俞論云:復下三裡三寸,為巨虛下廉。

 

故曰下廉者,乃下巨虛,陷下者也。

 

凡此解本俞胃脈之說也。

 

帝曰:余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愿聞其方,今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

 

伯解九針之言,故常復言九針。

 

上應天地之四時陰陽,愿聞其相應之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針法之常也。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

 

靈樞九針論,岐伯有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之說。

 

故此言之,而言人之身形亦應之。

 

至用針之法,各有所宜,故曰九針,此九針可傳於後世認為常也。

 

人皮應天。

 

所謂身形亦應之者,人皮包乎通體,一如天包地外,故人皮應天。

 

人肉應地。

 

人肉敦濃,一如地之廣濃,故人肉應地。

 

人脈應人。

 

人脈上法天時,下則地理,一如人之戴天履地,故人脈應人。

 

人筋應時。

 

人筋十二,足筋起於足指,手筋起於手指,手足為四肢,一如十二月分四時,故人筋應時。

 

人聲應音。

 

人聲清濁高下不同,一如五音分五行,故人聲應音。

 

人陰陽合氣應律。

 

人手足三陰三陽,陰陽合氣,相為表裡,一如陰律陽律之調和,故人陰陽合氣應律。

 

人齒面目應星。

 

人齒排列,面目光明,一如星之明朗排列,故人齒面目應星。

 

人出入氣應風。

 

人氣出入,編行周身,一如風之偏行六合,故人出入氣應風。

 

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

 

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人有九竅,周身三百六十五絡,一如地有分野,復有山河道路,故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

 

凡此申明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而人之身形亦應之也。

 

故一針皮。

 

所謂針各有所宜者,一曰 針,針皮。

 

二針肉。

 

二曰員針,針肉。

 

三針脈。

 

三曰 針,針脈。

 

四針筋。

 

四曰鋒針,針筋。

 

五針骨。

 

五曰 針,針骨。

 

六針調陰陽。

 

六曰員利針,主調陰陽。

 

七針益精。

 

七曰毫針,主益精。

 

八針除風。

 

八曰長針,主除風。

 

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

 

九曰大針,主通九竅,並除三百六十五節壅滯之氣。

 

此之謂各有所主也。

 

承上文而言,此之謂針各有所宜主也。

 

凡此申明九針之各有所宜也。

 

人心意應八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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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8:17 | 只看該作者

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三才相應,通變無窮,故以所應而推展言之,人之心意,一如風之變動無常,故人心意應八風。

 

人氣應天。

 

人身之氣,一如天之營運不息,故人氣應天。

 

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

 

人上發下齒,兩耳兩目,位同六合,以應六律,其五聲高下,以應五音。

 

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身陰陽之脈,血氣循行,一如地裡散殊而會通,故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肝,目應之。

 

舊本贅一九字,今移下作爛文。

 

人之五臟,外合九竅,故人肝,則兩目應之。

 

此處疑有缺文。

 

此人身針刺之道,通貫三才,而合於天地之陰陽也。

 

九九竅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母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征羽 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愈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 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濕四時一應 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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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8:25 | 只看該作者

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王冰曰:「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簡爛文,義理殘缺,莫可尋究,而上古書,故且載之,以 後之具本也」。

 

愚按《素問》一書,論天人運氣之理,經脈俞穴之會,飲食輸瀉、血氣循行,惟生知之聖,開天立極,始能道之。

 

今觀蠹簡爛文,存而不去,則素問傳自軒歧,確乎不爽。

 

奈後儒不能探索,妄疑此書,非上古之文,乃戰國時人所。

 

而戰國時人、未聞有如黃帝之聖者也,有如黃帝之聖,何難自名成倫,豈必假問答於軒歧,而故為隱晦若是耶。

 

西晉王叔和,編次張仲景傷寒論,毫無所得。

 

猶以己之序例,附於論中,稱第二卷,伊芳何人而甘自沒耶。

 

若謂戰國時人,能作是論,則此人亦聖人矣。

 

若謂書傳上古,後人增飾,則爛文必刪去矣。

 

孔安國序尚書云:伏羲、神農、黃帝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

 

宋?林億序《素問》云:至精至微之道,傳之至下至淺之人,其不廢絕為已幸矣。

 

由此觀之,則後儒不諳三墳,淺下妄疑,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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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8:34 | 只看該作者

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靈樞?官針》篇云:刺有十二節。

 

《刺節真邪》論云:刺有五節。

 

長,猶廣也。

 

長刺節者,即以病之所在,而為刺之之節。

 

如頭痛、寒熱、腐腫、積疝、痹病、狂癲諸風,皆以病之所在,而取刺之,所以廣五節十二節之刺,故曰長刺節。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

 

岐伯承上編針解,而廣刺節之意。

 

《九針十二原》論云:凡將用針,必先診脈。

 

今曰刺家不診,但聽病者言,是施刺之法,有憑脈者,有憑證者,所以廣刺法之未盡也。

 

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

 

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

 

皮者,道也。

 

藏,如字。

 

此刺頭痛之法也。

 

在頭,病在頭也。

 

頭疾痛,因病在頭,卒然而痛也。

 

藏,猶深也。

 

藏針,深刺也。

 

為藏針之,故刺至骨,其病始已。

 

刺雖在骨,其上則無傷骨外之肉,以及於皮。

 

刺法由皮至骨,乃行針之道。

 

故曰:皮者道也。

 

道,猶路也。

 

陽刺入一,旁四處,治寒熱,深專者,刺大臟,迫臟刺背,背 俞也,刺之迫臟,臟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

 

陽,舊本訛陰,今改。

 

處,去聲。

 

此刺寒熱之法也。

 

《靈樞?官針》篇:五曰陽刺,陽刺者,正內一,旁內四。

 

陽刺入一,即正內一也,旁四處,即旁內四也。

 

此陽刺之法,乃治寒熱之病,若寒熱不在陽分,深而且專。

 

深專者,入於陰分,故刺大臟。

 

申明大臟者,迫臟刺背。

 

五臟之俞,皆在於背,是背俞也。

 

又申明刺之迫臟者,以臟俞在背,為臟之會。

 

夫入一旁四,乃陽刺,而治陽分之寒熱。

 

迫臟刺背,乃陰刺,而治腹中之寒熱。

 

故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

 

止與刺者,中病即止之意。

 

下凡言止者,皆止與刺也。

 

無論陽刺陰刺,大要發針之時,貴淺出其血,以通絡脈也。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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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8:46 | 只看該作者

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內,音納。

 

此刺腐腫之法也。

 

肉爛已腐,高碩曰腫,治腐腫者,治其內腐外腫也。

 

內腐外腫,即當刺其腐上,更視癰之小大,以為深淺之刺。

 

刺大者,刺大癰也。

 

多血,多膿血也。

 

大癰多血,當淺刺之。

 

小者,小癰也。

 

癰小未潰,毒瓦斯在內,當深刺之,其深刺也,必端以內針,為復其故,而止與刺之。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HT 以下至少腹而止,刺挾脊兩旁四椎間, 刺兩髂 ,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HT , 同,音突。

 

髂,音駕。

 

 ,音料,余篇同。

 

此刺腹積之法也。

 

 ,肥濃也。

 

病在少腹有積,刺其積上皮 之處。

 

少腹有積,則少腹皮 ,故以下至少腹而止是其處也。

 

挾脊兩旁四椎間,乃心包厥陰之俞。

 

少腹有積,刺厥陰俞者,脈要精微論云: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故刺也。

 

腰骨曰髂。

 

兩髂 ,兩邊腰骨之側,居 穴也。

 

季脅肋間,章門穴也。

 

季脅肋,乃足厥陰肝脈之經。

 

髂,乃足少陽膽脈之經。

 

少腹有積,合刺厥陰少陽者,乃導腹中之氣,溫熱其下,則病可已。

 

下,指少腹也。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

 

得之寒,刺少腹兩 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

 

此刺寒疝之法也。

 

病在少腹,少腹且痛,並不得大小便者,病名曰疝。

 

得之於寒,當刺少腹兩股間,衝門穴也。

 

刺腰髁骨間,乃背十三椎下外旁,盲門穴也。

 

刺少腹兩股間,所以治疝也。

 

刺腰髁骨間,所以治寒也,故當刺而多之。

 

炅,猶熱也。

 

俟其盡熱,則病可已。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

 

刺筋上為故,刺分 肉間,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中,去聲。

 

此刺筋痹之法也。

 

病在筋,則筋攣而骨節痛。

 

筋攣節痛,則不可以行,病名曰筋痹。

 

即當刺其筋上,使之不攣,為復其故其刺筋上之法,當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

 

刺之得宜,則病起筋熱。

 

病起筋熱,則病已,病已,則止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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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9:01 | 只看該作者

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

 

刺大分小分,多發針而深之, 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

 

此刺肌痹之法也。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則名曰肌痹。

 

此因傷於寒濕而為痹也,當刺肌肉之大分小分。

 

大分,肉之大會;

 

小分,肉之小會。

 

分肉之間,三百六十五會、故當多發針而深刺之、以熱氣之至,為復其故。

 

雖曰深之,無傷筋骨,傷筋骨,則癰發而若變,其未變時,刺得其宜,使諸分肉盡熱,則病已而止針。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論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痹。

 

深者,  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酸,作 。

 

此刺骨痹之法也。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兼骨髓 痛。

 

寒氣至骨,病名曰骨痹。

 

痹在於骨,當刺其骨,而刺之深者,其刺當無傷其脈肉。

 

刺得其宜,則骨痹去,而為復其故。

 

其道,骨道也。

 

無傷脈肉者,其骨道之氣,亦從肉之大分小分而出也,在骨刺骨,候其氣至,骨熱,則病已而止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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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9:10 | 只看該作者

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

 

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此刺狂病之法也。

 

病在諸陽脈,而且寒且熱,則邪氣乘於經脈矣。

 

諸分而且寒且熱,則邪氣乘於分肉矣。

 

分肉之邪、經脈之邪,兩相交並,病名曰狂。

 

刺之虛脈,使邪不乘於經脈也。

 

視分盡熱,視分肉之間,正氣聚而盡熱也,如是,則狂病已而止針。

 

病初發,歲一發。

 

不治,月一發。

 

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 病。

 

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此刺癲病之法也。

 

病初發,癲病初發也。

 

初發不治,則歲一發。

 

歲發不治,則月一發。

 

月發不治,則月四五發,凡此病發,名曰癲病。

 

當刺諸分諸脈。

 

諸分,諸分肉也;

 

諸脈,諸經脈也。

 

其無寒者,言無寒熱,不同於狂病之且寒且熱也。

 

狂病為陽,癲病為陰,陽屬有餘,陰屬不足,故當以針調補之,使病已而止針。

 

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此刺風病之法也。

 

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

 

一日數過者,風為陽邪,其性鼓動,故寒熱,炅汗出,一日數至也。

 

先刺諸分理絡脈者,先其未發之時,刺分肉之腠理,經外之絡脈也。

 

汗出,刺出其汗也。

 

汗出而寒熱不解,仍且寒且熱,則當三日一刺,至百日,則天干十周,其病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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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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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病大風,骨節重,須眉墮,名曰大風。

 

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 須眉生,而止針。

 

此刺癘風之法也。

 

大風、癘風也。

 

風邪客於脈而不去、皮膚瘍 、名曰癘風。

 

故病大風,內則骨節重,外則須眉墮,名曰大風。

 

當刺其肌肉,使肌肉為復其故,刺肌肉。

 

而汗出百日,去其風邪。

 

骨節之邪,猶未去也,故更刺骨髓,亦汗出百日,凡二百日,則天干二十周,須眉生,而止針。

 

此舉頭痛腐腫積疝痹病狂癲諸風,刺之有節,而為長刺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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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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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部論第五十六篇

 

皮部,皮之十二部也。

 

手足三陽三陰。

 

十二經絡之脈,皆在於皮,各有分部。

 

故曰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部有左右上下,復有外內淺深。

 

百病之生,先於皮毛,由皮毛而腠理,腠理而絡脈,絡脈而經脈,經脈而腑臟。

 

腑臟之氣,亦通於皮,亦有分部,其腑臟之氣,不與於皮,而生大病矣。

 

黃帝問曰:余聞皮有分部,脈有經紀,筋有結絡,骨有度量, 其所生病各異。

 

別其分部,左右上下,陰陽所在,病之始終,愿聞其道。

 

量,平聲。

 

別,音逼。

 

皮主通體,分屬經脈,各有其部,故皮有分部。

 

周身脈道,有徑直之經,橫絡之紀,故脈有經紀。

 

《靈樞?經筋》十三,各有所結,間有所絡,故筋有結絡。

 

骨度長短不同,不可以度而量之,故骨有度量。

 

皮脈筋骨,生病不同,故生病各異。

 

凡此,當別其分部,左右上下,陰陽所在,而知病之始終,故舉以問。

 

岐伯對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諸經皆然。

 

皮有分部,乃以經脈而分其部,故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十二經皆然。

 

諸,十二也。

 

陽明之陽,名曰害蜚,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 之絡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 見,則寒熱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陽主外,陰主內。

 

蜚,飛同。

 

經脈之氣,從內達外,由闔而樞,樞而開。

 

故首論陽明之闔,次論少陽之樞,終論太陽之開。

 

陽明之陽,行身之前而主闔。

 

闔則不開,有害於飛,故名曰害蜚。

 

蜚,猶開也。

 

上下,猶手足也。

 

無分手足,皆為害蜚,故上下同法。

 

但視其陽明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陽明之絡也。

 

其浮絡之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

 

若青黑黃赤白,五色皆見,則寒熱互呈也。

 

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

 

蓋絡為陽,主外,經為陰,主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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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9:35 | 只看該作者

皮部論第五十六篇

 

少陽之陽,名曰樞持。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 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諸經皆然。

 

少陽之陽,行身之側,而主樞,故名曰樞持。

 

持猶主也。

 

無分手足,皆為樞持,故上下同法。

 

但視其少陽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少陽之絡也。

 

皮部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

 

絡為陽,主外,絡盛客經,則陽氣內入,故在陽者主內。

 

經為陰,主內,陽氣內入,則陰氣外出,故在陰者主出。

 

出而復入,以滲於內。

 

此陰陽經絡,外內出入,不獨手足少陽為然,而諸經皆然。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陽之陽,行身之背,而主開,故名曰關樞。

 

關,猶系也。

 

樞轉始開,開之系於樞也。

 

無分手足,皆為關樞,故上下同法。

 

但視其太陽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太陽之絡也。

 

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

 

少陰之陰,名曰樞儒。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 之絡也。

 

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陽部注於經,其出者,從 陰內注於骨。

 

經脈之氣,有陽有陰,樞為之主。

 

故先論少陰之樞,次論厥陰之闔,終論太陰之開。

 

少陰之陰,從而上,注胸中而止,樞轉神機,區別水火,故名曰樞儒。

 

儒,猶區也。

 

手足少陰,皆為樞儒,故上下同法,但視其少陰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少陰之絡也。

 

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

 

其入經也,從浮絡之陽部而注於經,有入則有出。

 

其出者,少陰在內,從至陰之內,注於骨中而始出也。

 

心主之陰,名曰害肩。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心主手厥陰心主包絡也。

 

手足無分、上下同法,故舉手之厥陰以明之。

 

心主之陰,起於胸中,而主闔,闔則不能外任,故名曰害肩。

 

肩,猶任也。

 

手足厥陰,皆為害肩,故上下同法,但視其心主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

 

是足之厥陰,亦同於手之厥陰也,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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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09:49 | 只看該作者

皮部論第五十六篇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

 

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循足脛,交出厥陰之前,而主開,故名曰關蟄。

 

蟄,猶藏也。

 

藏而後開,開之關於蟄也。

 

手足太陰,皆為關蟄,故上下同法。

 

但視其太陰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太陰之絡也。

 

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凡絡盛客經,言從絡脈而至於經脈,以明絡脈之部,即經脈之部也。

 

凡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通承上文而言手足三陽三陰。

 

凡十二經絡脈者,在於通體,而為皮之部也。

 

此一節,言手足三陽三陰,十二經絡之脈,皆在於皮,以皮部而知經絡,即以經絡而分皮部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

 

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 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腑,廩於腸胃。

 

中,去聲。

 

部有左右上下、復有外內淺深。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

 

由皮毛而入於腠理。

 

故邪中之,則腠理開。

 

由腠理而入於絡脈,故開則入客於絡脈。

 

由絡脈而入於經脈,故留而不去,傳入於經。

 

由經脈而入於腑,故留而不去,傳入於腑。

 

腸胃為土腑,萬物之所歸,故廩於腸胃。

 

廩,倉廩,言聚藏也。

 

邪之入於皮也,溯然起毫毛,開腠理;

 

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其入客於經也,則 感虛,乃陷下;

 

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

 

熱多,則筋施骨消,閃爍 破,毛直而敗。

 

復從上文之意而推論之,又言邪之始入於皮也。

 

溯然起毫毛,由毫毛而入於腠理,故開腠理。

 

其從腠理而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而色變。

 

其從絡脈而入客於經也,則感經脈之虛,而邪乃陷下。

 

其從經脈而不入於腑則傷臟氣。

 

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施骨消,甚至虛於內而絕於外,閃爍破,腠理絕矣,毛直而敗,皮毛絕矣。

 

毛內筋骨,臟氣主之,此言從皮毛而入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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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10:00 | 只看該作者

皮部論第五十六篇

 

帝曰:夫子言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

 

伯言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故問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

 

岐伯曰:皮者,脈之部也。

 

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 於絡脈。

 

絡脈滿,則注於經脈。

 

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也。

 

經脈絡脈之部,皆在於皮。

 

故皮者,脈之部也。

 

邪客於皮,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入客於絡脈。

 

絡脈滿,則邪注於經脈。

 

經脈滿,則邪入舍於腑臟也。

 

是知病之生也,始於皮毛,各從其部由淺入深,而舍於腑臟也。

 

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也。

 

與,去聲。

 

此後申明生病之意。

 

腑臟之氣,通於皮中,故皮者各有分部。

 

若腑臟之氣,不與於皮,而生大病也。

 

帝曰:善。

 

部有左右上下,復有外內淺深,而皮部之邪,入腑入臟。

 

腑臟之氣,出於皮中,帝故善之。

 

此一節,言皮部有皮毛腠理絡脈經脈之淺深,而腑臟之氣,皆當於皮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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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10:08 | 只看該作者

經絡論第五十七篇

 

經絡,經脈、絡脈也。

 

上編從皮腠而入於絡脈,絡脈而入於經脈。

 

故此復有經絡之論,論經絡之色,有常有變,所以承上編五色,而補其未盡之義。

 

黃帝問曰:夫絡脈之見也,其五色各異,青黃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

 

上編言陽明部中之浮絡,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未悉其旨。

 

故帝復問絡脈之見,其五色各異,青黃赤白黑不同,所以承上編而復問也。

 

岐伯對曰: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

 

經脈內連腑臟,有五行之常色,而絡脈則浮見於外,無有經常,而多變也,無常變,猶言變無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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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10:21 | 只看該作者

經絡論第五十七篇

 

帝曰:經之常色,何如?

 

未問浮絡之變,先問經色之常。

 

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亦應其經脈之色 也。

 

五臟應五色,如心色赤、肺色白、肝色青、脾色黃、腎色黑,此皆以五臟,而亦應其經脈之色,是為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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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10:29 | 只看該作者

經絡論第五十七篇

 

帝曰: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

 

帝欲詳明絡色之變,故問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

 

岐伯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

 

絡有陰陽,陰絡在內,內系於經,故陰絡之色應其經。

 

陽絡在外,外浮於皮,故陽絡之色變無常。

 

隨四時而行也,寒多則凝泣。

 

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澤,淖澤 則黃赤,此皆常色,謂之無病。

 

泣,音澀。

 

所謂應其經者,隨四時而行也。

 

如秋冬寒多,則絡脈凝澀,凝澀則色青黑。

 

春夏熱多,則絡脈淖澤,淖澤則色黃赤。

 

此皆隨四時之常色,故謂之無病。

 

五色具見者,謂之寒熱。

 

陰絡應經,而隨四時,則絡亦有常色。

 

所謂變無常者,若五色具見者,乃浮絡之色,乍青乍黑,乍黃乍赤。

 

變無經常,則非無病,故謂之寒熱。

 

寒熱者,或寒或熱,變無常也。

 

帝曰:善。

 

絡脈經脈,淺深不同,而陰絡應其經,陽絡變無常,是絡脈之中,復有陰陽,帝故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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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10:40 | 只看該作者

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氣穴者,一身之氣,循行三百六十五穴也。

 

孫絡溪穀,亦三百六十五會,皆應一歲之數。

 

帝愿聞真數,而藏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是為《氣穴論》也。

 

黃帝問曰:余聞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愿卒聞之。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一歲三百六十五日。

 

人身氣穴亦三百六十五會,以應一歲之數,而氣穴所在,愿盡聞之。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

 

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

 

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處,去聲,下同。

 

以血肉之形身,應天度之歲數。

 

惟天生聖帝,能窮其道,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帝捧手逡巡而卻曰:夫子之開余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 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

 

逡巡,退讓貌。

 

道,言也。

 

開余道,開示於我而言之也。

 

目未見,耳未聞,而目以明,耳以聰,是伯雖未言,帝先知之,此臣君一德一心,闡明大道也。

 

岐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御也。

 

易,去聲,下同。

 

未見其處,未聞其數,而目明耳聰,此所謂聖人易語,猶良馬易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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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10:53 | 只看該作者

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帝曰:余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

 

今余所訪問者, 真數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

 

然余愿聞,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解 其意,請藏之金匱,不敢復出。

 

藏,如字。

 

真數,三百六十五穴之數。

 

帝不自聖,故言余非聖人之易語,但世恆言真數可以開人心意。

 

今余所訪問者,亦真數之發蒙解惑。

 

真數之外,未足以論也。

 

然此真數,余愿聞之。

 

上文岐伯云: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故曰: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余能解其意,請藏之金匱,而不敢復出。

 

藏之金匱,中心藏之之意。

 

不敢復出,不輕示人之意。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 大椎,及上紀。

 

上紀者,胃脘也。

 

下紀者,關元也。

 

背胸邪系陰陽左右。

 

大椎,舊本訛十椎,下同,今俱改。

 

邪,斜同。

 

控,引也。

 

天突,在結喉下中央。

 

大椎,乃脊骨高起第一椎。

 

胃脘,有上脘中脘下脘,以臍之上下為紀,則此胃脘,乃下脘也,臍上至下脘,臍下至關元,分寸相等,故曰上紀下紀。

 

背與心相控而痛,背痛引心,或心痛引背也。

 

所治在天突,心胸之上也。

 

與大椎,脊背之上也。

 

及上紀,以臍為中,紀其上也。

 

故上紀者,臍上下脘之胃脘也。

 

由臍紀下,則下紀者,臍下小腹之關元也。

 

背心相控,不但從背引胸,從胸引背,乃背胸斜系陰陽左右也。

 

如此,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痛,而不得息,不得臥,上氣短氣,偏痛。

 

如此,指背胸斜系陰陽左右也。

 

斜系如此,故其病當前後痛澀,前後憑乎脅,故胸脅痛,胸脅痛,則樞轉有垂,而不得息。

 

不得息,則不得臥。

 

不得息,不得臥,則上氣短氣,致有偏痛之病。

 

脈滿起,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大椎下。

 

支,如字。

 

此復申明斜系陰陽左右之脈也。

 

脈滿起,經脈滿盛,從下而起,斜出尻,從左右足脛,行身之背,則斜出於尻也。

 

脈絡胸脅者,行身之前,則由脅而至胸,故曰脈絡胸脅也。

 

絡胸則支心貫膈,由膈而斜上於肩,必由天突而上,故曰加天突。

 

經脈既從下而斜上,亦必從上而斜下,故斜下肩,斜下肩,則交大椎而下也。

 

所以申明斜系陰陽左右也。

 

天突大椎,合胃脘關元,凡四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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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11:02 | 只看該作者

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臟俞五十六。

 

五臟俞穴,出於井,溜於榮,注於俞,行於經,入於合。

 

肺心之穴,在手。

 

肝脾腎在足。

 

一臟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合兩手足,共五十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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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19:11:09 | 只看該作者

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腑俞七十二穴。

 

六腑俞穴,出於井,溜於榮,注於俞,過於原,行於經,入於合。

 

膀胱膽胃之穴在足。

 

三焦小腸大腸在手,一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合兩手足共七十二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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