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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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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發表於 2014-9-23 16:16: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張氏醫通

 

書名 張氏醫通

 

作者 張璐

 

朝代 清

 

年份 公元1695年(清?康熙三十四年)

 

分類 綜合

 

http://jicheng.tw/jcw/book/張氏醫通/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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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7:05 | 只看該作者

自序

 

齊一變至於魯。魯一變至於道。道之興廢。靡不由風俗之變通。非達道人。不能達權通變。 以挽風俗之 弊也。

 

今夫醫道之變至再至三。豈特一而已哉。

 

余生萬歷丁巳。於時風俗雖漓。古道未泯。業是道者。

 

各擅專科。未嘗混廁而治也。

 

甲申世變。黎庶奔亡。流離困苦中病不擇醫。 醫隨應請。道之一變。自此而始。當是時也。

 

HT HT 火孑遺。托跡靈威丈人之故墟。賴有醫藥種樹之書消磨歲月。因循、十有餘載。身同匏系。聊以著書自娛。歲己亥賦歸故園。篋中輯得方書一通。 因名醫歸。大都吻合準繩。其間匯集往古傳習諸篇。多有不能暢發其義者。

 

次第以近代名言易之。

 

草創甫成。同人速予授梓。自揣多所未愜。難以示人。僅以傷寒纘緒二論先行問世。頗蒙宇內頷之。

 

壬寅已來。儒林上達。每多降志於醫。醫林好尚之士。日漸聲氣交通。便得名噪一時。於是醫風大振。比戶皆醫。

 

此道之再變也。

 

嗟予固陋。不能與世推移。應機接物而外。時與先聖晤對一堂。無異手提面命。遞年已來。穎禿半床。稿凡十易。惜乎數奇不偶。曩因趨赴孝伯耿公之招。 攜至 川公署。失去目科一門。先是內侄顧惠吉。持去痘疹一冊。久假不歸。竟成烏有。知機不偶。已將殘編置之高閣。無復行世之心矣。

 

近聞懸壺之士。與垂帘之侶。互參恆德之術。聖門之教無違。炎黃之德不顯。道之三變。匪特自今。吾於志學之年。留心是道。迄今桑榆入望。歷世頗多。每思物壯則老。時盛必衰。欲挽風俗之 弊。寧辭筆削之罪知。因是仍將宿昔所述之言。 從頭檢點。爰命倬兒補輯目科治例。柔兒參入痘疹心傳。足成全編。易以通名。標諸簽額。書未竟。適逢客至。隨手開函而語予曰。

 

在昔韓氏醫通名世已久。今子亦以是名。得無名實相混之慮乎。

 

予謂不然。吾聞元氏集名長慶。白氏之集亦名長慶。二集並驅。後世未嘗因名混實。 奚必拘拘於是耶。客莞然而退。遂以醫通定名。迨夫三變之術。法外之法。非可言語形容也。

 

康熙乙亥季夏石頑張璐時年七十有九

 

以明其旨。獨不及傷寒論者。

 

以傷寒纘緒二論。先梓行世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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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7:31 | 只看該作者

凡例(六則)

 

一醫學自軒岐仲景。一脈相承。

 

而近世名家。視素問為迂遠不切。傷寒論為古法不可以治今病。至於靈樞金匱。並其書而未聞也。

 

是編首列靈素病機。次則金匱治例。

 

以冠諸論。第文辭質奧。非膚淺輩可知。故詳加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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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7:44 | 只看該作者

一藝術之學

 

惟醫林最繁。汗牛充棟。莫可名喻。然靈素金匱而外。求其理明辭暢。

 

如王安道、趙嗣真、趙養葵、張景岳、喻嘉言者。

 

指不多屈。即歷代名醫。造藝各有所長。文理不能兼善。 故選擇方論。

 

如披沙揀金。況多支辭復義。彼此互引。不得不稍為筆削。其文氣有不續處。略加片語以貫之。

 

辭義有不達處。聊易數字以暢之。

 

一切晦滯難明者。

 

雖出名賢。概置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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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7:58 | 只看該作者

一各證治例

 

類次系諸論之後。皆從古相承。未能逐一辨其出自某某。有例雖明確。

 

而治未允當者。

 

或經治驗。

 

或加體會。易以對證方藥。非故為舉措。變亂成則也。

 

然亦不過如匠氏之繩墨。

 

又必臨病審察。隨其所稟之偏勝。形志之苦樂而為處方。所以一例後有主二三方者。

 

如金匱例云。短氣有微飲。當從小便去之。

 

苓桂朮甘湯主之。

 

腎氣丸亦主之。

 

病溢飲者。

 

當發其汗。大青龍湯主之。

 

小青龍湯亦主之。

 

小便不利蒲。灰散主之。

 

滑石白魚散、茯苓戎鹽湯並主之。

 

所謂醫不執方。合宜而用者。

 

其斯之謂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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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8:10 | 只看該作者

一古今治按

 

如儒者之歷科程文。

 

而諸家所輯方書。都未之及。且從古立言。止就一端而論。 人之所患。都兼並不一。 非詳究古人治驗。不能識治法之奧。故於諸按中。擇其可以為法者。

 

附列論例之末。非若類按之泛引稗官野史。

 

以混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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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8:26 | 只看該作者

一論中所用諸方

 

祖方各歸其源。專方各隸本門。更有不專一門。不歸一源之方。曾采用於前者。

 

以後但著見於某門。不復疊載。祖方則循序貫列。令知某湯中加某藥。即為某方治某病。 究其出入增減之意。便獲古人用藥心法。蓋臨病制方。原非作意師古。即如善於奕者。

 

下手輒成譜勢。與醫者之投劑不殊。然古方中有極峻厲。極迅烈。難於輕試者。

 

有順逆反正配合。寒熱補瀉互用。深奧難明其理者。

 

有故用相反之性。激其成功者。

 

有奇兵暫用。隨手轉關者。

 

各於方後發明其義。則極峻厲。極奇奧諸方。皆為常勝之師。庶學人胸中不膠執古方不可治今病之說。斯不愧乎大方。洵非專守藥性用藥者。

 

可同日而語也。

 

間有古方因病雜合。

 

而制難於取法者。

 

稍為更易。

 

以合本條治例。方下標名改定。不敢混廁以浼先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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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8:39 | 只看該作者

一是編證類次第

 

悉如準繩。

 

而所輯方論。更迭出入。肇是甲申。迄今癸酉。歲逾五甲。稿凡十易。勒成一十六卷。

 

而所選不欲太繁。繁則郢書燕說。讀者愈滋其惑。

 

又不能太簡。簡則井蛙鼴鼠。臨證罔知所措。務在廣搜歷覽。由博反約。千古名賢至論。統敘一堂。八方風氣之疾。 匯通一脈。俾後世修性命之學人。昭然共由。

 

而趨世騖名者。

 

歧路攸分。請毋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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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8:59 | 只看該作者

卷一

 

中風門

 

中風

 

(類中匯入) 靈樞云。身半以上者。

 

邪中之也。

 

身半以下者。

 

濕中之也。

 

邪之中於人也無有常。中於陰則溜於府。中於陽則溜於經。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其中於膺背兩脅。

 

亦中其經。中於陰者。

 

常從臂 始。其陰皮薄。其肉淖澤。故俱受於風。獨傷其陰。足陽明之筋病。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熱則筋縱目不開。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有熱則筋弛縱。緩不勝收。故僻。治之以馬膏摩其急者。

 

以白酒和桂以塗其緩者。

 

以桑鉤鉤之。

 

即以生桑灰置之坎中。高下以坐等。

 

以膏熨急頰。且飲美酒。啖炙肉。不飲酒者自強也。

 

為之三拊而已。口頰 僻。 乃風中血脈也。

 

手足陽明之經絡於口。會太陽之經絡於目。寒則筋急而僻。熱則筋弛而縱。故左中寒。則逼熱於右。右中寒。則逼熱於左。寒者急而熱者緩也。

 

急者皮膚頑痹。營衛凝滯。故用馬膏之甘平柔緩。

 

以摩其急。

 

以潤其痹。

 

以通其血脈。用桂酒之辛熱急束。

 

以塗其緩。

 

以和其營衛。

 

以通其經絡。桑能治風痹。通節竅也。

 

病在上者。

 

酒以行之。

 

甘以助之。

 

故飲美酒。啖炙肉。 若不飲者。

 

自免強飲之。

 

為之三拊者。

 

再三拊其急處。使氣血流動。其病自已也。

 

素問云。風中五臟六腑之俞。

 

亦為臟腑之風。各入其門戶所中。則為偏風。故風者百病之長也。

 

至其變化。乃為他病也。

 

三陽三陰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汗出偏沮。使人偏枯。偏枯痿厥。 肥貴人膏粱之疾也。

 

脛有大小。髀 大疲。易偏枯。內奪而厥。則為喑痱。虛邪客於身半。其入深。營衛衰則真氣去。邪氣內留。發為偏枯。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鬲。偏枯。 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不喑舌轉可治。三十日起。其從者喑。三歲起。年不滿二十者。

 

三歲死。 趙以德曰。胃與脾為表裡。胃之陽虛。則內從於脾。從於脾則脾之陰盛。故胃脈沉鼓澀。澀者。

 

少血多氣之診也。

 

胃之陽盛。則脾之陰虛。虛則不得與陽主內。反從其胃越出部分。

 

而鼓大於臂之外。大者。

 

多氣少血之候也。

 

心者。

 

元陽君主之宅。生血生脈。今因元陽不足。陰寒乘之。

 

故心脈小堅急。小者陽不足。堅急者陰寒之象也。

 

夫心胃之三等脈。見一即為偏枯。心乃天真神機開發之本。胃乃穀氣充天真之原。一有相失。則不能制其氣而宗氣散。故分布不周。不周於經脈則偏枯。不周於五臟則喑。喑者腎與包絡內絕也。

 

張景岳曰。胃脈沉鼓澀。陽不足也。

 

胃外鼓大。陰受傷也。

 

心脈小堅急。陰邪勝也。

 

胃氣既傷。血脈又病。故心下痞鬲。半身偏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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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9:16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金匱云。夫風之為病。當半身不遂。

 

或但臂不遂者。

 

此為痹。脈微而數。中風使然。 半身不遂者。

 

偏風所中也。

 

但臂不遂者。

 

風遂上受也。

 

風之所客。凝澀營衛。經脈不行。分肉筋骨俱不利。故曰此為痹。今因風著為痹。營遂改微。衛遂改數。故脈見微數。蓋微者陽之微。 數者風之熾也。

 

此即內經風論所謂各入其門戶所中者之一證也。

 

千金補金匱之不逮。立附子散。 治中風手臂不仁。口面 僻。專以開痹舒筋為務也。

 

寸口脈浮而緊。緊則為寒。浮則為虛。寒虛相搏。邪在皮膚。浮者血虛。絡脈空虛。賊邪不瀉。 或左或右。邪氣反緩。正氣即急。正氣引邪。 僻不遂。邪在於絡。肌膚不仁。邪在於經。即重不勝。邪入於腑。即不識人。邪入於臟。舌即難言。口吐涎。 寒邪之脈緊束。故浮緊並見於寸口。絡脈從經脈左右雙行。當邪入之時。不治。至邪隨絡脈流行。緩急牽引。故口眼 斜不遂。邪在於絡。則不營於肌膚。故不仁。邪在於經。則外不滋於肉。 故身重而不勝。所謂入腑入臟者。

 

以胃為六腑之總司。心為五臟之君主。諸腑經絡受邪。變極則歸於胃。胃得之則熱甚。津液壅溢為痰涎。閉塞其神氣出入之竅。故不識人也。

 

諸臟受邪。極而變者。

 

亦必歸於心。心得邪。則神散而樞機息。舌者心之竅。機息則舌縱廉泉開。舌縱則難以言。 廉泉開則口流涎也。

 

主以侯氏黑散。祛之從外而散。取菊花之甘寒杜風。兼牡蠣、礬石之澀。使藥積腹中。

 

以助祛風之力也。

 

寸口脈遲而緩。遲則為寒。緩則為虛。營緩則為亡血。衛緩則為中風。邪氣中經。則身癢而癮疹。心氣不足。邪氣入中。則胸滿而短氣。 寸口脈遲。知營氣不及而為亡血。寸口脈緩。知衛虛邪入而為中風。衛不外布於經。則為癮疹身癢。營不內榮於心。則客邪混郁於胸中。害其宗氣之布息。故胸滿而短氣。治以風引湯。引之從內而泄。故用大黃引領甘寒諸藥鎮攝虛風。即以石脂、牡蠣填塞復入之路。靈樞所謂久塞其空。謂之良工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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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19:36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中風痱。身體不能自收持。口不能言。冒昧不知痛處。

 

或拘急不得轉側。古今錄驗續命湯。 痱病者。

 

營衛氣血不養於內外。故身體不用。機關不利。精神不治。然是證有虛有實。虛者自飲食房勞七情得之。

 

內經所謂內奪而厥。則為喑痱是也。

 

實者是風寒暑濕感之。

 

虛者不可以實治。 治則愈散其氣血。

 

此方明言治中風痱。乃營衛之實邪。故用續命。即麻黃湯之變方。加乾薑開血受寒痹。石膏解肌受風痹。當歸和血。人參益氣。芎 行血散風。其並治咳逆上氣面浮者。

 

亦為風寒而致也。

 

中風手足拘急。百節疼痛。煩熱心亂。惡寒。經日不欲飲食。千金三黃湯。 此六氣斂束筋經。陽氣不布。內搏於心。則神亂而煩熱。

 

以熱鬱於內。不得達表。所以惡寒。 經日而不發熱。

 

以邪氣內賊。故不欲飲食耳。方以千金取名。寶之至也。

 

觀千金方引用。明注仲景三黃湯。其為金匱原名可知。用麻黃為君者。

 

以其能通陽氣而開痹也。

 

痹非得汗不開。然內虛當慮。故以大劑黃 佐之。

 

而虛復有寒熱不同。虛熱則用黃芩。虛寒則加附子。不易之定法也。

 

風虛頭重眩。苦極。不知食味。暖肌補中益精氣。近效白朮附子湯。 腎氣虛乏之人。外風直入無禁。

 

而挾腎中濁陰之氣。厥逆上攻。其頭間重眩之苦。至極難耐。 兼以胃氣亦虛。不知食味。故處方全不用風藥。但用附子暖其水臟。白朮、甘草暖其土臟。水土一暖。則濁陰之氣盡趨於下。

 

而頭苦重眩食不知味之證除矣。

 

千金云。岐伯曰。中風大法有四。一曰偏枯。二曰風痱。三曰風懿。四曰風痹。夫諸急卒病多是風。初得輕微。人所不悟。宜速與續命湯。依輸穴灸之。

 

夫風者百病之長。岐伯所言四者。

 

說其最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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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20:02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偏枯者。

 

身半不隨。肌肉偏不用而痛。言不變。志不亂。病在分腠之間。溫臥取汗。益其不足。 損其有餘。乃可復也。

 

(甲乙經云。溫臥取汗。則巨針取之。

 

) 風痱者。

 

身無痛。四肢不收。志亂不甚。言微知。則可治。甚則不能言。不可治。 風懿者。

 

奄忽不知人。咽中塞窒窒然。(巢氏。作噫噫然有聲。)舌強不能言。病在臟腑。先入陰。後入陽。治之先補於陰。後瀉於陽。發其汗。身轉軟者生。汗不出身直者。

 

七日死。(巢氏。作眼下及鼻人中左右白者可治。一黑一赤吐沫者不可治。) 風痹者。

 

風寒濕諸痹類風狀。風勝則周身走注疼痛。寒勝則骨節掣痛。濕勝則麻木不仁。(此言賊風諸痹痛風之大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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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20:12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石頑曰。千金述岐伯中風大法有四。方治頗繁。今每例采一專方。為逐證之綱旨。

 

如偏枯用八風續命湯。風痱用竹瀝飲子。風懿用獨活湯。風痹用附子散。

 

此大略宗兆。余方不能具載。千金所謂變動枝葉。各依端緒以取之。

 

端緒愈紛。則探求愈惑。圓機之士。諒不能固守成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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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20:24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趙養葵云。河間所謂中風癱瘓者。

 

非謂肝木之風實甚而卒中之。

 

亦非外中於風。良由平日飲食起居動靜失宜。心火暴甚。腎水虛衰不能制之。

 

則陰虛陽實。

 

而熱氣怫鬱。心神昏冒。筋骨不用而卒倒無知也。

 

亦有因五志有所過極而卒中者。

 

夫五志過極。皆為熱甚。俗云風者。

 

言末而忘其本也。

 

觀河間之論。則以風為末。

 

而以火為本。世之尊劉氏者。

 

專守主火之說。殊不知火之有餘。水之不足也。

 

劉氏原以補腎為本。觀其地黃飲子之方可見矣。

 

故中風又當以真陰虛為本。但陰虛有二。有陰中之水虛。有陰中之火虛。火虛者。

 

專以地黃飲子為主。水虛者。

 

又當以六味丸為主。 果是水虛。辛熱之藥。與夫參、 之品。俱不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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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20:37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東垣云。有中風者。

 

卒然昏憒。不省人事。痰涎壅盛。語言謇澀。六脈沉伏。

 

此非外來風邪。乃本氣自病也。

 

凡人年逾四旬。氣衰之際。

 

或憂喜忿怒傷其氣者。

 

多有此證。壯歲之時無有也。

 

若肥盛者。

 

亦間有之。

 

形盛氣衰故也。

 

觀東垣之論。當以氣虛為主。縱有風邪。

 

亦是乘虛而襲。當此之時。豈尋常藥餌。能通達於上下哉。

 

急以三生飲一兩。加人參兩許煎服。夫三生飲乃行經治痰之劑。斬關奪旗之將。必多用人參駕馭其邪。

 

而補助真氣。否則不惟無益。適足取敗。觀先哲用參、附。其義可見矣。

 

若遺尿手撒口開眼合鼻鼾。為不治證。然用前藥。多有得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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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20:49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丹溪云。人有氣虛。有血虛。有濕痰。左手脈不足。及左半身不遂者。

 

四物加薑汁、竹瀝。 右手脈不足。及右半身不遂者。

 

四君子佐薑汁、竹瀝。

 

如氣血兩虛而挾痰盛者。

 

二陳加星、半、竹瀝、薑汁之類。觀丹溪之論。平正通達。人盛宗之。

 

但持此以治。多不效。

 

或少延而久必斃者。

 

何也。

 

蓋半身風廢。須察脈辨證。兼痰兼熱為是。乃指左為血病。右為氣病。教人如此認證。內經則無此說也。

 

左半雖血為主。非氣以統之則不流。右半雖氣為主。非血以麗之則易散。故肝膽居左。其氣常行於右。脾臟居右。其氣常行於左。往來灌注。周流不息。豈可執著哉。

 

凡治一偏之病。法宜從陰引陽。從陽引陰。從左引右。從右引左。盍觀樹木之偏枯者。

 

將溉枯者乎。

 

抑灌其未枯者使之榮茂。

 

而因以條暢其枯者乎。

 

至若一味攻擊其風痰死血。是相引喪亡而已。 喻嘉言曰。河間指火為訓。是火召風入。火為本。風為標矣。

 

東垣指氣為訓。是氣召風入。 氣為本。風為標矣。

 

丹溪指痰為訓。是痰召風入。痰為本。風為標矣。

 

然一人之身。每多兼三者而有之。

 

曷不曰陽虛邪害空竅為本。

 

而風從外入者。

 

必挾身中素有之邪。

 

或火或氣或痰而為標耶。 治法。風邪從外入者。

 

必驅之使外出。然挾虛者。

 

非補虛則風不出。挾火者。

 

非清熱則風不出。挾氣者。

 

非開鬱則風不出。挾濕者。

 

非導濕則風不出。挾痰者。

 

非豁痰則風不出。王安道謂審其為風。則從內經。審其為火為氣為痰。則從三子。徒較量於彼此之間。 得非拘泥而執一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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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21:00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王節齋曰。古人論中風偏枯麻木酸痛不舉諸證。

 

以血虛亡血痰飲為言。是論其致病之根源。 至於得病。則必有所感觸。

 

或因六淫七情。遂成此病。

 

此血與痰為本。

 

而外邪為標。其病中於皮膚血脈經絡肌肉筋骨之間。

 

而未入臟腑。故邪在皮膚肌肉。則不知痛癢。麻木不仁。

 

如有物一重貼於其上。

 

或如蟲蟻游行。

 

或洒洒振寒。

 

或腫脹。

 

或自汗。遇熱則或癢。遇陰寒則沉重酸痛。邪入血脈筋絡。則手足指掌肩背腰膝重硬不遂。難於屈伸舉動。

 

或走注疼痛。皆外自皮毛以至筋骨之病。

 

凡脈所經所絡。筋所會所結。血氣津液所行之處。皆凝滯郁遏。不得流通而致然也。

 

亦何必一一強度某病屬某經。某病屬某臟而雜治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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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21:12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薛立齋云。邪在氣。氣為是動。邪在血。血為所生病。經云。陽之氣。

 

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此非外來風邪。乃本氣自病也。

 

故諸方多言皆由氣虛體弱。營衛失調。腠理不密。邪氣乘虛而入。 然左半體者。

 

肝腎所居之地。肝主筋。腎主骨。肝藏血。腎藏精。精血枯槁。不能滋養。故筋骨偏廢而不用也。

 

風病多因熱甚。惟其血熱。故風寒之氣一襲之。

 

則外寒束內熱而為痛。故有治風先治血。血行風自滅之語。其真中風者。

 

當辨其中臟中腑而治之。

 

眼瞀者中於肝經。舌不能言者中於心經。唇緩便秘者中於脾經。鼻塞者中於肺經。耳聾者中於腎經。

 

此五者病深。多為難治。 然五臟雖中風邪。皆其經絡受病。若傷其真臟。百無一生矣。

 

中血脈者。

 

外無六經之形證。內無便溺之阻隔。肢不能舉。口不能言。中腑者。

 

多兼中臟。

 

如左關脈浮弦。面目青。左脅偏痛。筋脈拘急。目 頭眩。手足不收。坐踞不得。

 

此中膽兼中肝也。

 

如左寸脈浮洪。面赤汗多惡風。心神顛倒。語言謇澀。舌強口乾。忪悸恍惚。

 

此中小腸兼中心也。

 

如右關脈浮緩或浮大。面唇黃。汗多惡風。口 語澀。身重怠惰嗜臥。肌膚不仁。皮肉 動。腹脹不食。

 

此中胃兼中脾也。

 

如右寸脈浮澀而短。鼻流清涕。多喘。胸中冒悶短氣。自汗聲嘶。四肢痿弱。

 

此中大腸兼中肺也。

 

如左尺脈浮滑。面目黧黑。腰脊痛引小腹。不能俯仰。兩耳虛鳴。骨節疼痛。足痿善恐。

 

此中膀胱兼中腎也。

 

議其臟腑經脈之病。可因人隨證而施。不必拘其方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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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21:25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繆仲淳曰。

 

凡言中風。有真假內外之別。西北土地高寒。風氣剛猛。真氣空虛之人。卒為所中。 中臟者死。中腑者。

 

飲食便溺艱澀。中經絡者。

 

重則成廢人。輕可調理而瘳。治之之法。先以解散風邪為急。次則補養氣血。

 

此真中外來風邪之候也。

 

若大江以南。天地之風氣既殊。人之所稟亦異。其地絕無剛猛之風。

 

而多濕熱之氣。質多柔脆。往往多熱多痰。真陰既虧。內熱彌甚。煎熬津液。凝結為痰。壅塞氣道。不得通利。熱甚生風。

 

亦致卒然僵仆。類中風證。

 

或不省人事。 或語言謇澀。

 

或口眼 斜。

 

或半身不遂。其將發也。

 

外必先顯內熱之候。

 

或口乾舌苦。

 

或大便閉澀。小便短赤。

 

此其驗也。

 

河間所謂此證全是將息失宜。水不制火。丹溪所謂濕熱相火中痰中氣是也。

 

此即內虛暗風。確系陰陽兩虛。

 

而陰虛者為多。與外來風邪迥別。法當清熱順氣開痰以治標。次當補養氣血以治本。設若誤用真中風風燥之劑。則輕者變重。重則必死。故凡內燥生風。 及痰中之證。治痰先清火。清火先養陰。最忌燥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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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21:39 | 只看該作者

中風

 

張介賓曰。風之為病最多。誤治者。

 

在不明其表裡耳。蓋外風者。

 

八方之所中也。

 

內風者。

 

五臟之本病也。

 

八風自外而入。必先有發熱惡寒。頭疼身熱等證。顯然可察也。

 

五風由內而病。則絕無外證。

 

而忽病如風。其由內傷可知也。

 

雖既非外感。

 

而經曰諸暴強直。皆屬於風。諸風掉眩。 皆屬於肝。何也。

 

蓋肝主風而藏血。血病則無以養筋。筋病掉眩強直。 諸變百出。

 

此皆肝木之化。故云皆屬於風。後世不明此義。不惟類風認為真中。

 

而且以內奪暴厥等證俱認為風。誤亦甚矣。

 

夫外感者。

 

邪襲肌表。故多陽實。內傷者。

 

由於七情。故多陰虛。

 

凡臟氣受傷。脾病者。

 

病在肢體。

 

或多痰飲。腎病者。

 

或在骨髓。

 

或在二陰。心病者。

 

或在血脈。 或在神志。肺病者。

 

或在營衛。

 

或在聲音。肝病者。

 

或在筋爪。

 

或在血脈。

 

此五臟之類風。未有不由陰虛而然者。

 

惟東垣獨得其義。曰。有中風者。

 

卒然昏憒。不省人事。

 

此非外來風邪。乃本氣自病也。

 

人年四十而陰氣自半。起居衰矣。

 

故多犯之。

 

豈非陰虛之病乎。

 

夫人生於陽。

 

而根於陰。根本衰。則人必病。根本敗。則人必危。所謂根本者。

 

真陰也。

 

人知陰虛惟一。

 

而不知陰虛有二。

 

如陰中之水虛。則病在精血。陰中之火虛。則病在神氣。蓋陽衰則氣去。故神志為之昏亂。 非火虛乎。

 

陰虧則形壞。故肢體為之廢弛。非水虛乎。

 

今以神離形壞之證。乃不求水火之源。

 

而猶以風治。鮮不危矣。

 

試以天道言之。

 

其象亦然。

 

凡旱則多燥。燥則生風。是風木之化從乎燥。 燥則陰虛之候也。

 

故凡治類風者。

 

專宜培補真陰以救根本。則風燥自除矣。

 

然外感者。

 

非曰絕無虛證。氣虛則虛也。

 

內傷者。

 

非曰必無實證。有滯則實也。

 

治虛者。

 

當察其在陰在陽而直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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