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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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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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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34:31 | 只看該作者

 

經云。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 火在丹田之下者。

 

是為少火。少火則生氣。離丹田而上者。

 

是為壯火。壯火則食氣。食氣之火。是為邪火。生氣之火。是為真火。故少火亢極。則為壯火。夫五行之道。亢極則承。亢而過甚。則害乎所勝。

 

而承其下者。

 

必從而制之。

 

此天地自然之理也。

 

六氣雖屬外因。

 

而火氣鬱發。 未有不因諸內者。

 

內經除亢則害一說。屬諸六氣勝復。余皆不離身中偏勝之機也。

 

丹溪云。火水木金土。各一其性。惟火有二。曰君火。人火也。

 

曰相火。天火也。

 

見於天者。

 

出於龍雷則木之氣。出於海則水之氣也。

 

具於人者。

 

寄於肝腎。肝屬木而腎屬水也。

 

膽者肝之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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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34:46 | 只看該作者

 

膀胱者腎之府。心包絡者腎之配。三焦司肝腎之分。皆陰而屬火也。

 

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

 

或曰。相火天火所同。何東垣謂為元氣之賊。蓋相火易起。五性厥陽之火相煽則妄動矣。

 

火起於妄。變化莫測。無時不有。煎熬真陰。陰虛則病。陰絕則死。故曰。相火元氣之賊。岐伯歷舉病機一十九條。

 

而屬火者五。原病式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火之動也。

 

諸氣 郁。皆屬於肺。火之升也。

 

諸濕腫滿。皆屬於脾。火之勝也。

 

諸痛癢瘡。 皆屬於心。火之用也。

 

是火皆出於臟腑者然也。

 

按心為君火。

 

而又有相火寄於肝腎。即內經所謂一水不能勝二火也。

 

五性之火。為物所感而動。即內經所謂一水不能勝五火也。

 

又凡動皆屬火。 故氣鬱火起於肺。大怒火起於肝。醉飽火起於脾。思慮火起於心。房勞火起於腎。

 

此五臟所動之火也。

 

然而六腑皆然。

 

如牙痛齦宣。腮頰頤腫。

 

此胃火之所傷也。

 

目黃口苦。坐臥不寧。

 

此膽火之所動也。

 

舌苔喉痛。便秘不通。

 

此大腸之火動也。

 

癃閉淋瀝。赤白帶濁。

 

此小腸之火動也。

 

小腹作痛。小便不利。

 

此膀胱之火動也。

 

頭眩體倦。手足心熱。

 

此三焦之火動也。

 

凡人一身。只陰陽二氣。陽氣生發。陰氣皆化為血。陽氣不足。陰氣皆化為火矣。

 

陰虛火動者難治。

 

如八味丸桂附之類。虛火可補。

 

如保元湯參 之類。實火可瀉。

 

如解毒湯三黃之類。鬱火可發。

 

如火鬱湯升柴之類。

 

凡火盛者。

 

不可驟用寒涼。必兼辛散。

 

如瀉陰火升陽湯、升陽散火湯之類。氣壯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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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35:07 | 只看該作者

 

火盛顛狂者。

 

可用硝、黃正治。

 

如虛火盛而狂亂。

 

以生薑湯從治之。

 

若投以硝、黃正治。立危。 一切壯火狂陽痰氣上衝膈膜。流入心包。諸藥不效。內外熱熾者。

 

和劑紫雪可以平之。

 

積熱咽腫。 口舌生瘡。煩躁妨悶。水漿不下。碧雪主之。

 

好餌丹石。藥毒迅發。壯熱不已者。

 

千金朴硝煎主之。

 

凡氣有餘便是火。氣從左邊起者。

 

肝火也。

 

佐金丸、當歸龍薈丸。從臍下起者。

 

陰火也。

 

八味丸、黑錫丹。五志過度。喜怒悲思不節。正氣亢郁。變而為火者。

 

於郁門求之。

 

此治火之大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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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35:20 | 只看該作者

 

趙養葵云。

 

以火言之。

 

有陽火。有陰火。有水中之火。有土中之火。有金中之火。有木中之火。陽火者。

 

天上太陽之火。生於寅而死於酉。陰火者燈燭之火。生於酉而死於寅。

 

此對待之火也。

 

水中火者。

 

霹靂火也。

 

即龍雷之火。無形而有聲。得雨而益熾。見於季春而伏於季夏。原夫龍雷之見也。

 

以五月一陰生。水底冷。上天熱。龍為陽物。故隨陽而上升。冬至一陽來復。故龍亦隨陽下伏。雷亦收聲。人身腎中相火。

 

亦猶是也。

 

以平日不能節欲。致命門火衰。腎中陰虛。龍火無藏身之位。故游於上而不歸。是以上焦煩熱咳嗽等證。善治者以溫腎之藥。從其性而引之歸源。行秋冬陽伏之令。

 

而龍歸大海。

 

此至理也。

 

奈何今之治陰虛火者。

 

以黃柏、知母為君。

 

而愈寒其腎。益速其斃。良可悲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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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樓主| 發表於 2014-9-23 16:35:34 | 只看該作者

 

若夫陰虛火旺者。

 

此腎水干枯而火偏盛。宜補水以配火。

 

亦不宜苦寒之品以滅火。壯水之主以制陽光。正此謂也。

 

如燈燭火。

 

亦陰火也。

 

須以膏油養之。

 

不得雜一滴寒水。得水則滅矣。

 

獨有天上火入於人身。

 

如六氣溫熱之病。及傷熱中 之疾。可以涼水渥之。

 

可以苦寒解之。

 

其余爐中火者。

 

乃灰土中無焰之火。得木則煙。見濕則滅。須以灰培。實以溫燼。人身脾土中火。

 

以甘溫養其火而火自退。經曰。勞者溫之。

 

損者溫之。

 

甘能除大熱。溫能除大熱。

 

此之謂也。

 

又空中之火。 附於木中。

 

以常有坎水滋養。故火不外見。惟干柴生火燎原。可以止遏。力窮方止。人身肝火內熾。郁悶煩躁。須以辛涼之品發達之。

 

經曰。木鬱達之。

 

火鬱發之。

 

使之得遂其炎上之性。若以寒藥下之。

 

則愈郁矣。

 

熱藥投之。

 

則愈熾矣。

 

金中火者。

 

凡山中金銀之礦。

 

或五金埋瘞之處。夜必有光。

 

此金鬱土中而不得發越。故有光輝於外。人身皮毛竅中。自覺針刺蚊咬。及巔頂如火炎者。

 

此肺金氣虛。火乘虛而現。肺主皮毛故也。

 

東方木實。因西方金虛也。

 

補北方之水。即所以瀉南方之火。雖曰治金中之火。

 

而通治五行之火。無余蘊矣。

 

臟腑雖皆有火。總不離於君相。蓋君火為陽火。可以直折。相火為龍火。僅可溫順。導之歸源。

 

又何患乎。

 

今人率以知、柏治相火。 殊不知相火寄在肝腎之間。乃水中之火。龍雷之火也。

 

若用苦寒。則龍雷之火愈發矣。

 

龍雷之火。每當濃陰驟雨之時。火焰愈熾。其勢誠不可遏。惟太陽一照。火自消滅。

 

此得水則熾。得火則滅之一驗也。

 

惟八味丸桂附與火同氣。 直入腎中。據其窟宅而招之。

 

同氣相求。相火安得不引之歸源耶。且人身豈可一刻無火。譬之元宵之鰲山走馬燈。拜者舞者。

 

飛者走者。

 

無一不具。其中間惟是一火耳。火旺則動速。火微則動緩。火熄則寂然不動。

 

而拜舞飛走之軀殼。未嘗不存也。

 

是以老人以火為用。

 

而少年惟恐多火。 高年惟恐無火。無火則運化艱而易衰。有火則精神健而難老。是火者老人性命之根。未可以水輕折也。

 

昔賢治喉干。謂八味丸為聖藥。譬之釜底加薪。則釜中津氣上騰。理則然矣。

 

可見下虛者。

 

不但真陰虛。究竟真陽亦虛耳。命門之火。乃水中之火。相依而永不相離也。

 

火之有餘。緣真水之不足也。

 

毫不敢去火。只補水以配火。壯水之主以制陽光。火之不足。因見水之有餘也。

 

亦不必瀉水。就於水中補火。益火之源以消陰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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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07:37 | 只看該作者

 

〔診〕石頑曰。按脈法云。浮而洪大為虛火。沉而實大為實火。其說似是而實紕繆。火性燔烈。 抑之則空。雖有虛實之分。絕無沉實之脈。詳內經二火五火之說。無不本諸三焦。三焦配合心主。 代心司化育之令。即謂之君。

 

而命門獨操其權。故謂之相。若相火妄臨五位。則為五志之火。其實一氣之亢。初無彼此。但以洪盛滿指者為實火。

 

或炎膈上。即為心肺之火。

 

或迫中宮。即為脾胃之火。

 

或結下焦。即為小腸膀胱之火。分其部位以推之。

 

隨其微甚而調之。

 

若弦細而數。按之益堅。為少火氣衰。

 

而見肝腎真脈。非火使然。夫下焦之火。龍火也。

 

水盛則蟄藏不見。其脈自平。今弦細且數。乃冰雪陰凌之象。虛勞見此。最為劇候。

 

或反虛大數疾。為食氣之火。耗竭真陰。虛陽飛越之兆。久病得此。百不一生。惟暴脫元氣者。

 

猶可峻補以斂固之。

 

大抵火證之脈。 但有虛大。按之必空。斷無實大之理。其火鬱中焦。惡寒戰栗。則有六脈小匿者。

 

此火氣鬱伏灰燼。不得發光舒焰。反兼寒水勝己之化矣。

 

熱結胃口。咳吐結痰。

 

亦有寸口滑實者。

 

熱遺下焦。淋濁溺痛。多有尺內洪滑者。

 

皆胃中濕濁上逆下滲之候。終與火無預也。

 

當知火盛之脈。浮取雖洪盛滑疾。中按則軟闊不堅。重按則豁然中空。尋之脈見指傍。舉指澀澀然如輕刀刮竹之狀。方是無形之火象。若中宮有物阻礙。則關上屈曲而出。膈上有痰凝滯。則寸口屈曲而上。總謂之鉤。

 

如無阻礙。則無屈曲之象矣。

 

若洪盛而中按重按益實。指下累累如循貫珠薏苡子狀者。

 

皆有形之濕熱。蘊積於經脈之中。不當於火門求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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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08:23 | 只看該作者

 

〔診〕石頑曰。按脈法云。浮而洪大為虛火。沉而實大為實火。其說似是而實紕繆。火性燔烈。 抑之則空。雖有虛實之分。絕無沉實之脈。詳內經二火五火之說。無不本諸三焦。三焦配合心主。 代心司化育之令。即謂之君。

 

而命門獨操其權。故謂之相。若相火妄臨五位。則為五志之火。其實一氣之亢。初無彼此。但以洪盛滿指者為實火。

 

或炎膈上。即為心肺之火。

 

或迫中宮。即為脾胃之火。

 

或結下焦。即為小腸膀胱之火。分其部位以推之。

 

隨其微甚而調之。

 

若弦細而數。按之益堅。為少火氣衰。

 

而見肝腎真脈。非火使然。夫下焦之火。龍火也。

 

水盛則蟄藏不見。其脈自平。今弦細且數。乃冰雪陰凌之象。虛勞見此。最為劇候。

 

或反虛大數疾。為食氣之火。耗竭真陰。虛陽飛越之兆。久病得此。百不一生。惟暴脫元氣者。

 

猶可峻補以斂固之。

 

大抵火證之脈。 但有虛大。按之必空。斷無實大之理。其火鬱中焦。惡寒戰栗。則有六脈小匿者。

 

此火氣鬱伏灰燼。不得發光舒焰。反兼寒水勝己之化矣。

 

熱結胃口。咳吐結痰。

 

亦有寸口滑實者。

 

熱遺下焦。淋濁溺痛。多有尺內洪滑者。

 

皆胃中濕濁上逆下滲之候。終與火無預也。

 

當知火盛之脈。浮取雖洪盛滑疾。中按則軟闊不堅。重按則豁然中空。尋之脈見指傍。舉指澀澀然如輕刀刮竹之狀。方是無形之火象。若中宮有物阻礙。則關上屈曲而出。膈上有痰凝滯。則寸口屈曲而上。總謂之鉤。

 

如無阻礙。則無屈曲之象矣。

 

若洪盛而中按重按益實。指下累累如循貫珠薏苡子狀者。

 

皆有形之濕熱。蘊積於經脈之中。不當於火門求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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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08:41 | 只看該作者

 

東垣治一人。傷寒目赤而煩渴。脈息七八至。按之不鼓擊。經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

 

此陰盛格陽於外。非熱也。

 

與薑、附之劑。汗出而愈。按此與海藏治狂言發斑。身熱脈沉細陰證例同。 丹溪治一婦。患心中如火燒。一燒便入小腸。急去小便。大便隨時亦出。脈滑數。

 

此相火送入小腸。

 

以四物加芩、連、 香、木通四劑。三年之患頓愈。 石頑治太史張弘蘧精氣下脫。虛火上逆。怔忡失血證。診其右關氣口獨顯弦象。左尺稍嫌微數。余皆微細搏指。明系陰火內伏之象。診後。乃尊唯一詳述病情。云自去冬勞心太過。精氣滑脫。加以怵惕恐懼。怔忡驚悸不寧。都門之醫。峻用人參、桂、附。至歲底稍可。交春復劇如前。 遂乞假歸吳。吳門諸醫。咸效用參、附導火歸源。固斂精氣之藥。略無一驗。轉覺委頓異常。稍稍用心。則心系牽引掣痛。痛連脊骨對心處。

 

或時痛引膺脅。

 

或時巔頂如掀。

 

或時臂股手足指甲皆隱隱作痛。怔忡之狀。

 

如碓杵。

 

如牽繩。

 

如簸物。

 

如繃絹。

 

如以竹擊空。控引頭中。

 

如失腦髓之狀。夢中嘗自作文。覺時成篇可記。達旦倦怠睡去。便欲失精。精去則神魂如飛越之狀。觀其氣色鮮澤。言談 。總屬真元下脫。虛陽上擾之候。細推脈證。始先雖屬陽氣虛脫。

 

而過餌辛溫峻補之劑。致陽暴亢而反耗真陰。當此急宜轉關以救垂絕之陰。庶可挽回前過。為疏二方。煎用保元合四君。丸用六味合生脈。服及兩月後。諸證稍平。但倦怠力微。因自檢方書得補中益氣湯為夏月當用之劑。於中加入桂、附二味。一啜即喉痛聲喑。復邀診候。見其面顏精采。

 

而聲音忽喑。莫解其故。詢之乃尊。 知為升、柴、桂、附升動虛陽所致。即以前方倍生脈服之。

 

半月後。聲音漸復。日漸向安。但起居調攝。殊費周折。衣被過暖。便咽乾痰結。稍涼則背微畏寒。

 

或啜熱飲。則周身大汗。怔忡走精。

 

此皆宿昔過用桂、附。余熱內伏而尋出路也。

 

適有石門董載臣。謂其伏火未清。非芩、連不能解散。時值嘉平。不敢輕用苦寒。仲春載臣復至。坐俟進藥。可保萬全。服數劑。形神爽朗。 是後堅心服之。

 

至初夏。反覺精神散亂。氣不收攝。乃盡出從前所服之方。就正於予。予謂桂、附陽藥。火毒之性。力能上升。得參以濡之。

 

故可久伏下焦。與龍潛水底不異。若究其源。惟滋腎丸一方。為之正治。但既經芩、連折之於上。豈堪復受知、柏侵伐於下乎。

 

從頭打算。自春徂夏。不離苦寒。苦先入心。必從火化。何敢兼用肉桂引動虛陽。發其潛伏之性哉。

 

端本澄源。仍不出六味合生脈。經歲常服。不特壯水制陽。兼得金水相生之妙用。何憚桂、附之余毒不化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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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09:45 | 只看該作者

傷飲食

 

內經云。五臟者。

 

藏精氣而不瀉也。

 

故滿而不實。六腑者。

 

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滿也。

 

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氣口亦太陰也。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 經言。水穀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

 

又曰。陰氣者。

 

靜則神藏。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此乃混言之也。

 

分之為二。飲也。

 

食也。

 

飲者水也。

 

因而大飲則氣逆。形寒飲冷則傷肺。 肺病則為喘咳。為腫滿。為水瀉。輕則發汗利小便。上下分消其濕。

 

如重而蓄積為滿者利下之。

 

食者物也。

 

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 為痔。

 

又飽食勞力。傷太陰厥陰。則氣口滑大於人迎兩倍三倍。

 

或嘔吐痞滿。

 

或下利腸 。當分寒熱輕重治之。

 

輕則內消。重則除下。

 

亦有宜吐者。

 

所謂在上者因而越之也。

 

然不可過劑。過則反傷脾胃。蓋先飲食自傷。加之藥過。脾胃復傷而氣不能化。食愈難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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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0:06 | 只看該作者

傷飲食

 

趙養葵云。今方家治傷飲食者。

 

以平胃散為主。出入增減。

 

以為脾胃之準繩。平胃者。

 

胃中有高阜。則使平之。

 

一平即止。不可過劑。過劑則平地反成坎矣。

 

而枳朮丸尤勝。今人以此丸為補脾藥。朝服暮餌。更有益之橘、半、香、砂者。

 

則又甚矣。

 

至若山楂、神麯、麥芽三味。舉世所常用者。

 

蓋山楂能化肉積。產婦兒枕痛者。

 

用炒黑山楂。砂糖水煎服。兒枕立化。其性消積破血。豈可輕用。曲 者。

 

以米與水在瓷缸中。心藉曲以釀成酒。必藉 以釀成糖。脾胃在人身。 非瓷缸比。原有化食之能。今食不化者。

 

其所能者病也。

 

只補助其能而食自化。何必用此消克之藥哉。

 

大凡元氣完固之人。多食不傷。過時不飢。若人先因本氣不足。致令飲食有傷。前藥一用。 飲食雖消。但脾胃既已受傷。

 

而復經此一番消化。愈虛其虛矣。

 

明後日食復不化。猶謂前藥已效。 藥力欠多。湯丸並進。展轉相害。羸瘦日增。良可悲哉。

 

東垣論飲食勞倦。為內傷不足之證。

 

而王安道又分飲食傷為有餘。法當消導。東垣自有枳朮丸等方。勞倦傷為不足。專立補中益氣湯主治。其傷食之證。胸膈痞悶。吐逆咽酸。噫敗卵臭。 畏食頭疼。發熱惡寒。病似傷寒。但氣口脈大於人迎。身不痛耳。宜豁痰運脾。二陳加枳、朮、曲、 、山楂、香附之類。挾氣脈沉。加木香、青皮。停食感冒。芎蘇散加消導一二味。食滯中宮。胸膈痞悶噯氣。發熱頭痛。有類外感。藿香正氣散。若七八日不大便。口乾煩躁。臍上硬痛。枳實導滯丸。因憂氣食濕黏結於中脘。發熱。 腹皮底微痛。心下痞滿。不思飲食。食之不化。常常痞氣。木香化滯湯。食積痞滿。消瘦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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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0:28 | 只看該作者

保和丸

 

虛。加白朮二兩。名大安丸。調理之。

 

食滯心下。初起不可驟用苦寒。必兼辛散。二陳、平胃消導之。

 

及枳實、白朮、青皮、陳皮、山楂、曲、 之類。

 

以食得寒則凝。得熱則腐也。

 

日久成積發熱者。

 

加薑汁炒川連、連翹之屬清利之。

 

若已成糟粕。日久生熱。燥結不行。方可用承氣輩攻下之。

 

如冷物停滯作吐。二陳加炮薑、白豆蔻、蒼朮、厚朴、神麯、藿香之類。甚則廣朮、巴豆之屬。若冷食停蓄。心腹暴痛作脹。當用紅丸子、備急丸溫下之。

 

痰飲結聚。穀不得入。冷痰宿食在上脘者。

 

用白散涌吐之。

 

痰食已消。中焦未和。不思飲食。

 

或吐或瀉。倦怠面黃。按之心下軟。脾胃受傷也。

 

六君子加木香、砂仁。燥渴。用七味白朮散。老人虛人。易於傷食。

 

或膨脹痞悶。

 

或腹滿作瀉。當消補兼施。宜九味資生丸常常服之。

 

若口淡思食。

 

而見食不甘。食過則厭。兼惡心胸膈不快。胃虛挾痰飲也。

 

六君子加枳實、香、砂。若不思飲食。食不克化。食後反飽。脾虛不能健運也。

 

枳實理中丸。病後飲食不調。中脘隱隱作痛。有時得食則已。有時得食轉加。

 

此胃中火燎作痛。得食以壓其勢。故痛少安。若飲食稍過。氣不能運轉其食。故痛轉加。連理東加沉香。靈樞云。夫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實更虛。其氣乃居。若醉飽過度。

 

或感風寒。

 

或著氣惱。

 

以致填塞胸中。胃氣不行。忽然厥逆昏迷。口不能言。肢不能舉。

 

此名食厥。若誤作中風中氣治之。

 

必死。宜煎薑鹽湯探吐之。

 

風寒者。

 

藿香正氣散。氣滯者。

 

八味順氣散。吐後別無他證。只以蒼朮、白朮、陳皮、厚朴、甘草之類調之。

 

如遇此卒暴之病。必須審問明白。

 

或方食醉飽。

 

或飲食過傷。但覺胸膈痞悶。痰涎壅塞。氣口脈緊盛者。

 

宜作食滯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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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0:57 | 只看該作者

傷飲食

 

傷諸肉食。用草果、山楂。挾外感風寒。山楂須用薑汁炒黑。則不酸寒收斂。兼能破血和傷。 消導食積更速。傷面食。炒萊菔子。傷麩筋粽子等物。諸藥不能消化。俱用本物拌綠礬燒灰。砂糖酒下。二三服效。傷糯米粉食。炒酒藥。

 

或酒曲。砂糖調。淡薑湯服。傷索粉。用杏仁炒黑。 研如脂。砂糖拌。薑湯服。傷生冷果菜。宜木香、砂仁、炮薑、肉桂。傷蟹腹痛者。

 

丁香、紫蘇、生薑。傷蛋滿悶。薑汁、蒜泥。傷肉生魚 。必用生薑、草果、炮黑山楂。積久生熱。口乾噫氣。 二陳加薑汁炒川連及消導藥。 傷酒 經曰。因而大飲則氣逆。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

 

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與穀氣相搏。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內熱而溺赤也。

 

東垣云。酒者。

 

大熱有毒。氣味俱陽。乃無形之物也。

 

若傷之。

 

止當發散。汗出則愈。其次莫如利小便。使上下分消其濕。今之病酒者。

 

或以雄黃、巴豆、蠍梢大熱之藥下之。

 

或用牽牛、大黃、甘遂大寒之藥下之。

 

是無形元氣受病。反下有形陰血。則真水愈弱。陽毒太旺。反增陰火。是以元氣消爍。折人長命。患此者。

 

不得已用葛花解酲湯。

 

或五苓散加人參、草豆蔻。傷酒食積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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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1:12 | 只看該作者

者曲 丸

 

腹滿虛脹。合塌氣丸。不應。神保丸、酒症丸。並加酒炒黃連。胃氣虛者。

 

上法俱不可用。惟獨參湯助其胃氣立蘇。神驗。 喻嘉言曰。夫酒者。

 

清洌之物。不隨濁穢下行。惟喜滲入者也。

 

滲入之區。先從胃入膽。膽為清淨之府。同氣相求。然膽之攝受無幾。其次從胃入腸。膀胱滲之。

 

化溺為多。逮至化溺。則所存者。

 

酒之余質。其烈性惟膽獨當之。

 

每見善飲者。

 

必淺斟緩酌。

 

以俟腹中之滲。若連飛數觥。則傾囊而出耳。靈樞云。怯士之得酒。怒不避勇士者。

 

其氣 悍。入於胃中則胃脹。氣上逆滿於胸中。肝浮膽橫。當是之時。同比於勇士。氣衰則悔。 名曰酒悖。蓋膽之府。原無輸瀉。善飲者。

 

膽之熱恆移於腦。則為鼻淵。

 

或頭間多汗。腦熱大泄。 或注於腸。則大便時溏。濕熱下泄。俱不為大患也。

 

如膽之熱汁滿而溢出於外。

 

以漸滲於經絡。 則身目皆黃。為酒癉之病。

 

以滲而出也。

 

轉驅而納諸膀胱。從溺道而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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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1:27 | 只看該作者

傷飲食

 

〔診〕氣口脈浮大。按之反澀者。

 

有宿食也。

 

脈數而滑者。

 

有宿食也。

 

脈遲而滑者。

 

宿食作脹也。

 

氣口脈緊。寒食停滯胃中。溫消而下之。

 

氣口脈沉緊而細。冷食傷脾。溫補兼消之。

 

兩手脈皆模糊不清。

 

此宿食結滯。胃氣不行。急下奪之。

 

傷食脈有滑澀之異。脾虛不能鼓運。胃虛不能熟腐。故其脈不滑而澀。澀甚則模糊不清矣。

 

若人迎緊盛而氣口滑者。

 

停食感冒也。

 

許叔微治一酒客。感冒風寒。倦怠不思飲食。已半月矣。

 

睡後發熱。遍身疼如被杖。微惡寒。 六脈浮大。按之豁然。作極虛受寒治之。

 

用六君子加黃 、當歸、葛根。大劑與之。

 

五服後遍身汗出如雨。得睡。諸證悉平。 江南仲治一人。冬月覆舟。盡力救貨。忍飢行五十裡。遇族人縱飲青樓。遂發熱四肢如火。 左脅一點疼痛。小便赤澀。五日不更衣。醫作傷食治。不效。脈弦數無力。氣口倍於人迎。

 

此醉飽竭力傷肝所致。內經所謂數醉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與穀氣相搏。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內熱故溺赤。酒氣 悍。腎氣日衰。陽氣勝故手足為之熱也。

 

與四君子加神麯、枳殼、白芥子。二服熱退。調理而愈。 石頑治幼科汪五符。夏月傷食。嘔吐發熱顱脹。自利黃水。遍體肌肉捫之如刺。六脈模糊。 指下尋之似有如無。足脛不溫。自認陰寒而服五積散。一服其熱愈熾。昏臥不省。第三日自利不止。

 

而時常譫語。至夜尤甚。乃舅葉陽生以為傷暑。

 

而與香薷飲。遂頭面汗出如蒸。喘促不寧。足冷下逆。歙醫程郊倩以其證大熱而脈息模糊。按之殊不可得。

 

以為陽欲脫亡之候。欲猛進人參、附子。云間沈明生以為陰證斷無汗出如蒸之理。脈雖虛而證大熱。當用人參白虎。爭持未決。取證於石頑。診其六脈雖皆澀弱模糊。

 

而心下按之大痛。舌上灰刺如芒。乃食填中宮。不能鼓運其脈。往往多此。當與涼膈散下之。

 

諸醫正欲藉此脫手。聽余用藥。一下而神思大清。脈息頓起。當知傷食之脈。雖當氣口滑盛。若屢傷不已。每致澀數模糊。乃脾不消運之兆也。

 

此證設非下奪而與參、附助其壯熱。 頃刻立斃。可不詳慎。

 

而妄為施治乎。

 

又診葉新宇停食感冒。

 

而兩寸關皆澀數模糊。兩尺皆沉弦。

 

而按之益堅。雖其人尚能行走。 而脈少衝和。

 

此必向有陳氣在少腹。詢之果患寒疝數年。因緩辭不便用藥。是夜即腹暴滿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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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1:40 | 只看該作者

傷飲食

 

門人問曰。葉子偶抱小恙。何以知其必死而辭之。

 

曰。

 

凡人胃滿則腸虛。腸滿則胃虛。更實更虛。 其氣乃居。今胸有嘏而腹有積。上下俱困。能保其不交攻為患乎。

 

當知厥疝入腹。香港腳衝心等疾。 皆是陰邪搏結。鬱積既久。則挾陰火之勢而上升。若胸中陽氣有權。則陰邪仍歸陰位而止。今胸中先為宿食填塞。腹中陳氣不逆則已。逆則上下俱滿。正氣無容身之地。往往有暴絕之虞。所以不便用藥。實未知其即死也。

 

故凡診六部中病脈有不相應處。即當審其有無宿病。不可輕忽。

 

以招誹謗也。

 

癸卯元夕。周徐二子。過石頑齋頭縱飲。次日皆病酒不能起。欲得葛花湯解酲。余曰。東垣葛花解酲湯。雖為傷酒專劑。然人稟氣各有不同。周子縱飲。則面熱多渴。

 

此酒氣皆行陽明肌肉之分。多渴知熱傷胃氣。 豈可重令開泄以耗津液。與四君子湯去甘草加藿香、木香、煨葛根、澤瀉。下咽即蘇。徐子久患精滑。飲則面色愈青。

 

此素常肝膽用事。腎氣並傷。酒氣皆行筋骨。所以不上潮於面。葛花胃藥。 用之何益。與五苓散加人參倍肉桂。服後食頃。溲便如皂角汁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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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1:55 | 只看該作者

勞倦

 

經曰。飲食不節。起居不時。陰受之。

 

陰受之則入六腑。身熱不時臥。上為喘呼。

 

陰虛生內熱者。

 

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

 

而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 陽盛則外熱者。

 

因上焦不通。則皮膚致密。腠理閉塞。玄府不通。衛氣不得發泄。故外熱。勞則喘且汗出。內外皆越。故氣耗矣。

 

東垣云。夫喜怒不節。起居不時。有所勞倦。皆損其氣。氣衰則火旺。火旺則乘其脾土。脾主四肢。故困熱。無氣以動。懶於語言。動作喘乏。表熱自汗。心煩不安。經言勞者溫之。

 

夫勞之為病。其脈浮大。手足煩熱。春夏劇。秋冬瘥。

 

以黃 建中湯治之。

 

人受水穀之氣以生。所謂清氣營氣運氣衛氣春升之氣。皆胃氣之別名也。

 

夫胃為水穀之海。脾胃氣虛。則下溜肝腎。陰火得以乘其土位。故脾病。始得則氣高而喘。身熱而煩。脈洪大而頭痛。

 

或渴不止。其皮膚不任風寒而生寒熱。若陰火上衝。則氣高而喘。煩熱。為頭痛。為渴。

 

而脈洪。脾胃之氣下溜。使穀氣不得升浮。是春升之氣不行。

 

而無陽以護其營衛。使不任風寒。乃生寒熱。

 

此皆脾胃之氣不足所致也。

 

然與外感風寒之證。頗同而實異。內傷脾胃。乃傷其氣。外感風寒。乃傷其形。傷其外則有餘。有餘者瀉之。

 

傷其內則不足。不足者補之。

 

汗之下之吐之克之之類。皆瀉也。

 

溫之和之調之養之之類。皆補也。

 

內傷不足之病。苟誤認作有餘之證而反瀉之。

 

則虛其虛也。

 

惟當以辛甘溫劑。補其中而升其陽。甘寒以瀉其火則愈矣。

 

以陽氣下陷。故用味薄氣清之品。若升麻、柴胡之類舉而揚之。

 

使地道左旋。升於九天之上。倘陰氣不降者。

 

用黃柏、澤瀉之類抑而降之。

 

使天道右遷。

 

而入於九地之下。

 

此東垣補中益氣。為萬世無窮之利。不必降也。

 

清升濁自降矣。

 

血中伏火。日漸煎熬。

 

如氣浮心亂。朱砂安神丸鎮固之。

 

以手捫之。

 

而肌表熱者表證也。

 

只服補中益氣湯一二服。得微汗則已。非正發汗。乃陰陽氣和。 自然汗出也。

 

如腹中痛。惡寒而脈弦者。

 

是木來克土也。

 

小建中湯。

 

如脈沉結。腹中痛。理中湯。 如脈緩體重節痛。腹脹自利。米穀不化。是濕勝也。

 

平胃散燥克之。

 

脅下縮急。加柴胡。臍下急。 加肉桂。身體疼重者濕也。

 

合五苓散。

 

如風濕相搏。一身盡痛。加羌、防、 本、升麻、蒼朮。 勿用五苓。所以然者。

 

為風藥已能勝濕。別作一服與之。

 

內傷有虛實之分。

 

如飲食失節。勞役所傷。發熱自汗。倦怠乏力。乃虛中之證。應補益中和之劑調治。無施解表。若飲食過飽。乃虛中之實。為其所傷飲食。積滯不消。

 

以致心胸痞悶。仍發寒熱。惡心惡食。須用消導之劑。俟其消克。心胸舒泰。仍用益脾之藥。使無重虛元氣。有宿食不消。日晡熱氣實者下之。

 

亦要詳審。無過妄利。故虛人飲食所傷。及外感暴病新愈之後。皆當用六君子理胃為主。內傷勞倦。及久病之後。用補中益氣理脾為主。理脾則百病不生。不理脾則諸病續起。久之仍入於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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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2:07 | 只看該作者

內外傷辨

 

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感。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外則寒熱俱作而無間。內則寒熱間作而不齊。外感惡寒。雖近火不除。內傷惡寒。得暖則解。外感惡風。乃不禁一切風寒。內傷惡風。卻惡門隙中賊風。外感證顯在鼻。故鼻息不利。

 

而氣擁有力。雖不能食。

 

而不惡食。內傷證顯在口。故口不知味。

 

而腹中不和。 怯弱妨食。惡聞食氣。外感則邪氣有餘。發言壯厲。先輕而後重。內傷則元氣不足。出言懶怯。 先重而後輕。外感頭痛。常常而痛。多見於腦後額上。

 

以及遍身肢體腰脊筋骨攣痛。內傷頭痛。 時作時止。不離兩太陽額顱。多兼肩背胸脅腰腿骨節酸疼。外感則手背熱而手心不熱。內傷則手心熱而手背不熱。外感小便赤澀而痛。終日難得。內傷小便黃赤。必短而頻。外感燥結。則發熱腹中硬痛。內傷秘澀。則虛坐常見些少白膿。外感胸腹結痛。則痛不可按。內傷有時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外感則手足動搖。煩擾不寧。內傷則四肢不收。倦怠嗜臥。東垣辨法如此。然或二者兼病。則其脈必並見而難辨。尤宜細心求之。

 

若內證多者。

 

則內傷重而外感輕。宜補養而兼散邪。補中益氣加羌活。若外感多者。

 

則外感重而內傷輕。宜和營而邪自解。黃 建中加當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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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2:21 | 只看該作者

內外傷辨

 

內傷始為熱中病似外感陽證 頭痛大作。氣高而喘。身熱而煩。上氣鼻息不調。四肢困倦不收。無氣以動。無氣以言。

 

或煩躁悶亂。心煩不安。

 

或渴或不渴。心火上炎克肺經則渴。血脈中有濕則不渴。

 

或表虛不任風寒。目不欲開。口不知味。氣口脈大於人迎兩三倍。但急大而時見一代。

 

此內顯脾氣不續之脈也。

 

補中益氣湯。若有宿食。則右關獨沉而滑枳朮丸。 內傷末傳寒中病似外感陰證 腹脹胃脘當臍痛。四肢與兩脅拘急。膈噎不通。

 

或涎唾。

 

或清涕。

 

或多溺。足下痛。不能任身履地。骨乏無力。喜睡。兩丸多冷。陰陰作痛。

 

或妄見鬼狀。腰背肩胛脊膂皆病。不渴不瀉。脈盛大以澀。名曰寒中。宜枳實理中加附子、肉桂、益智、草豆蔻。 兼腎臟火衰。面黑足寒。小便不利者。

 

八味丸加鹿茸、五味子內傷似外感陽明中熱證 有天氣大熱時。勞役得病。與陽明傷熱白虎湯證相似。

 

此脾胃大虛。 元氣不足之證。因飢困勞役之後。肌熱躁悶。煩渴引飲。口鼻氣促。目赤面紅惡熱。晝夜不息。 脈大而虛。重按全無。經曰。脈虛則血虛。血虛則發熱。誤服白虎必危。當歸補血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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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2:34 | 只看該作者

內外傷辨

 

內傷似外感惡風寒證 有因勞役辛苦。腎中陰火沸騰。後因脫衣或沐浴歇息於陰涼處。其陰火不行。還歸皮膚。腠理極虛無陽。被風與陰涼所遏。

 

以此表虛不任風寒。與外感惡風相似。其證少氣短促。懶於言語。困弱無力。不可同外感治。補中益氣加紫蘇、羌活。甚者加桂枝最當。 勞倦所傷虛中有寒 脾胃虛弱。不能運化。致寒物冷痰膠固於中焦。時時痞悶。不覺飢飽。 其脈雖弦而按之不鼓。當溫暖以助脾健運。清理中宮。理中丸。若臍下築者。

 

腎氣動也。

 

去朮加桂。吐多者。

 

氣上壅也。

 

去朮加生薑。下多者。

 

氣泄而不收也。

 

還用術。悸者飲聚也。

 

加桂、苓。 渴欲飲水者。

 

津液不足也。

 

倍用術。腹中痛者。

 

倍人參。寒多。倍乾薑。腹滿者。

 

去朮加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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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樓主| 發表於 2014-11-25 18:12:50 | 只看該作者

勞倦所傷虛中有熱

 

飢飽勞役。損傷脾胃。元氣不足之人。其脈多弦。

 

或洪緩。按之無力中時一澀。其證身體沉重。四肢困倦。百節煩疼。胸滿短氣。膈咽不通。心須不安。耳聾耳鳴。目熱如火。視物昏花。口中沃沫。飲食失味。忽肥忽瘦。怠惰嗜臥。溺色變赤。

 

或清利而數。

 

或上飲下便。

 

或時飧泄。腹中虛痛。不思飲食。調中益氣湯。

 

如時顯熱躁。是下元真火蒸蒸然發也。

 

加生地、黃柏。

 

如大便虛坐不得。

 

或大便了而不了。腹中常逼迫。氣血虛澀也。

 

倍歸身。

 

如無以上證。只服黃 、人參、甘草、橘皮、柴胡、升麻、蒼朮、酒黃柏。飲食不節。勞倦所傷。腹脅滿悶短氣。遇春則口淡無味。遇夏雖熱猶有惡寒。飢則常如飽。不喜食冷物。升陽順氣湯。勞倦所傷。寒溫不適。身熱頭疼。自汗惡寒。脈微而弱。黃 建中湯。飢飽勞役。胃氣不足。脾氣下溜。氣短無力。不時寒熱。早飯後轉增昏悶。須要眠睡。怠惰嗜臥。四肢不收。懶倦動作。五心煩熱。先服升陽補氣湯二三劑。後服補中益氣湯。脾胃虛弱。喘促少氣。衄血吐血。門冬清肺飲。 脾胃之氣俱病似痿弱證 脾胃虛則怠惰嗜臥。四肢不收。時值秋燥令行。濕熱少退。體重節痛。口乾舌燥。飲食無味。不欲食。食不消。大便不調。小便頻數。兼肺病。洒洒惡寒。慘慘不樂。

 

而色槁不和。乃陽氣不伸故也。

 

升陽益胃湯。王安道曰。經云。陰虛生內熱奈何。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蒸胸中。故內熱。嗟夫。

 

此內傷之說之原乎。

 

夫人身之陰陽。有以表裡言者。

 

有以上下之分言者。

 

有以氣血言者。

 

有以身前身後言者。

 

有以臟腑言者。

 

有以升降呼吸之氣言者。

 

余如動靜語默起居之類甚多。不必悉舉。

 

此所謂陰虛之陰。其所指與數者皆不同。蓋勞動太過。則陽氣皆亢極而化為火矣。

 

況水穀之氣又少入。 故陽愈甚而陰愈衰。

 

此陰虛之陰。蓋指身中之陰氣。與水穀之味耳。

 

或以下焦陰陽為言。

 

或以腎水真陰為言。皆非也。

 

夫有所勞役者。

 

過動屬火也。

 

形氣衰少者。

 

壯火食氣也。

 

穀氣不盛者。

 

勞傷元氣。則少食而氣衰也。

 

上焦不行者。

 

清陽不升也。

 

下脘不通者。

 

濁陰不降也。

 

夫胃受水穀。 故清陽升而濁陰降。

 

以傳化出入。滋榮一身也。

 

今胃不能納而穀氣衰少。則清無升而濁無降矣。

 

故曰。上焦不行。下脘不通。然非謂絕不行不通也。

 

但比之平常無病時。則謂之不行不通耳。上不行下不通。則郁矣。

 

郁則少火皆成壯火。

 

而胃居上焦下脘兩者之間。故胃氣熱則上炎熏胸中而為內熱也。

 

東垣所言。正與經旨相合。固宜引此段經文。於內外傷辨以為之主。乃反不引此。卻謂火乘土位。

 

此不能無疑者也。

 

又經曰。勞者溫之。

 

溫者養也。

 

東垣以為溫涼之溫。謂用溫藥以補元氣而瀉火邪。

 

又改損者益之。

 

為損者溫之。

 

又以溫能除大熱為內經所云。

 

而遍考內經。並無此語。

 

亦不能無疑者也。

 

然溫藥之補元氣瀉火邪者。

 

亦惟氣溫而味甘者斯可矣。

 

蓋溫能益氣。甘能助脾而緩火。故元氣復而火邪息也。

 

夫宜用溫藥以為內傷不足之治則可。

 

以為勞者溫之之注則不可。苟以補之除之抑之舉之散之等說。比類而觀。則其義自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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