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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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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注金匱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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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3:22 | 只看該作者

甘草粉蜜湯方


甘草(二兩)粉(一兩)蜜(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內粉蜜。攪令和。煎如薄粥。溫服一升。瘥即止。 此與下文兩條。俱言病蟲之治例。但下條責在臟寒。臟寒而蛔上膈上。


故煩而厥。溫之而蛔下安。則愈。


故烏梅丸除溫臟之外。但用辛辣酸苦等味。令其俯首蜷縮而已。此為飲食相犯而生之蛔。責在蟲多。蟲多則胃系緩而廉泉開。


故吐涎。上擾胃脘。胃脘上當心部。


故如心痛。蟲動而自疲。則伏為休養。


故發作有時。毒藥、蟲所不食。


故不止。是非去其蟲不可也。


胡粉、(粉系黑鉛所化者。)體重。而性能殺蟲。與甘草、蜂蜜。共煮。蟲為脾胃之土氣化生。而性嗜甘。因甘中粉。則強重而死。


故瘥。臟不寒。


故於殺蟲之外。無余藥也。


蛔厥者。當吐蛔。令病者靜而復自煩。此為臟寒。蛔上入膈。


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蛔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蛔。蛔厥者。烏梅丸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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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3:32 | 只看該作者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人參(六兩)當歸(四兩)桂枝(六兩)附子(六兩炮)乾薑(十兩)細辛(六兩)川椒(四兩去汗)黃連(十六兩)黃柏(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


以苦酒浸烏梅一宿。去核蒸之。


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桐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論文方意。注見傷寒厥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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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3:44 | 只看該作者

婦人妊娠病脈證治第二十


師曰。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妊娠。桂枝湯主之。


於法六十日當有此症。設有醫治逆者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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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4:00 | 只看該作者

桂枝湯方


(別見) 經言陽搏陰別。為有子。蓋謂脈之外廓。沉柔而得陰脈之常。但中間一線陽脈。高起而搏指。特與平部之陰脈各別。是陰中另具一陽也。


非有子而何哉。


又言左尺滑者妊也。


夫滑為氣血交聚之診。左尺應胞門。胞門之中。陽精如端居貴人。而婦人之氣血。會聚而包裹之。


其脈安得不以滑見耶。二說俱就左尺而言之也。


又曰。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蓋謂心腎同主手足之少陰。而司精血相通之妙者也。


夫兩物相擊。輕小者動。 亦受擊者動。已見動脈下。今心主之脈。無端而動甚。豈非下焦腎中。得外陽以實之。


而上擊之所致乎。


故知妊子也。


此從寸口而言之也。


然三說雖各不同。而其理則一。以尺脈之兩邊。沉柔細滑而得陰體。


故其中始見弦長。而別為搏指。因之上衝寸口。而見動甚矣。


此諸脈與外症之暈眩嘔逆相符也。


本經平脈。不特尺不陽搏陰別。及不滑。並手少陰不動之類。


凡不沉浮遲數者。皆在其中。此仲景於經旨之外。又言妊娠之變診也。


陰脈、以下文小弱。及桂枝湯脈之陽浮陰弱推之。


當指沉按而言。以陰脈小弱。言四臟之心肝脾肺。而不言腎。腎中得別陽以實之。


豈有小弱之理。惟是四臟之精氣。趨固胎元。


故見小弱。正與前人三說。相為表裡。 蓋惟腎脈搏別滑實。


故致四臟之陰脈小弱。則仲景丟開尺脈。而言四臟之陰脈。與經文撇開足少陰。而言手少陰者同義也。


但凡渴而不能食者。多有寒熱之外症。以少陽中風寒。則渴而默默不欲食。且寒熱往來耳。今既有此而無彼。合而斷之。


脈平、為人病脈不病。四臟之陰脈小弱。為臟真趨赴腎經以養胎。渴、為津液下掣。不能食、為生氣上衝。


故知為妊娠矣。


桂枝湯養陽以益陰。


故主之。


養陽、則實上以御下之沖氣。


故能食。 養陽以益陰。則陰脈不小弱。而渴亦可止也。


六十日、胎氣已成。陰血奔赴。


故於法當有前此之脈症。以胎氣已成。則向長之機勢上侵。而不能食。陰血奔赴。


故陰脈小弱而渴也。


設或醫家以微渴而誤清上焦之火。則上虛而胎氣益張。因少不能食而誤傷中土之陰。則胃干而臟真失養。胎氣下張而上衝。


故不食既早。臟真自虛而下顧。


故干渴先形。前項脈症。遂減卻一月。而於三十日見矣。


若逆甚而因渴以吐之。


因不能食而下之。


吐則上提。而陰血不下貫。


故不渴。下則下泄。而生氣不上衝。


故反能食。遂絕然無前此之脈症矣。


然至陰血不下貫。生氣不上衝。豈妊娠之佳兆乎哉。


此處主桂枝湯。當但服藥。而不啜熱粥為合。蓋啜粥是助桂枝辛甘之性以祛邪。不啜粥則任芍藥酸斂之性以養臟故也。


絕之之義。錢塘婁氏。謂絕止醫治。本經從無此噴飯之文。李徐氏。謂絕止吐下。仲景又無此不傳之藥。且於文於理。明明言常例該遲至六十日。治逆則早見三十天。逆甚則母氣不相顧。子氣不日增。而無此矣。


蓋危詞也。


嗚呼。


吾安得知音者。而與之讀金匱之文耶。 婦人宿有病。經斷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動在臍上者。為痼害。妊娠六月動者。前三月經水利時胎也。


下血者。後斷三月也。


所以血不止者。其不去故也。


當下其桂枝茯苓丸主之。


(音胚凝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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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4:23 | 只看該作者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茯苓芍藥丹皮桃仁(各等分去皮尖熬) 上五味。末之。


煉蜜和丸。


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本條十一句。


凡兩段。前五句為一段。辨似胎而非胎之病。後六句為一段。言雖病而暗妊之胎。總以本方為主治。諸注混淆。不得經旨。死血也。


詳瘕注。痼者固也。


痼者。病之堅固宿痰也。


婦人之經血。其精悍之源。起於陽明胃腑。然後由臟腑而充貫經絡。與男子同。但男子藏而不瀉。婦人則十二經各從內絡。而漸注於血室。血室者。胞門在其左。子戶在其右。形氣相隔。而以窈冥之細絡相通者也。


胞門中清虛無物。則血室滿而氣盈血溢。從貼脊而下。卻前行由少腹。而出從溺管之下。陰庭之上一竅。以為月水。若胞門貯有陽精。則血室中之氣血。


如朝覲會同之象。而旁從窈冥之細絡。趨赴胎元而輔翼滋養之。


使血室虛而不滿。且吸取十二經之精汁以為供奉。


故經斷也。


然婦人前陰。列有三竅。假令道路不明。則是動是漏。總不能辨。且後文腹痛。小便不利等症。亦安能了然耶。


故不惜饒舌。瑣屑言之。


膀胱、浮居少腹。(膀胱居腸之中。何謂浮居少腹。蓋對陰庭及血道而言也)。其竅原高。陰庭即交接處。上通胞門子戶。其位次之。


血室路經貼脊。其位最下。但其道自腰俞之下。卻從絡脈而前行少腹。又纏中道而出向陰庭之上壁。


故曰溺管之下。陰庭之上者此也。


是胎動之血。已於血室中透過胞胎。而為撒手失護之血。其道從胎中。直由陰庭正道而下。下多。 則胎落而不可安也。


胎漏之血。因血絡為痼所阻。未及到胎。而為血室失守之血。其道由貼脊之腰俞。歷少腹而下者。較之胎動落胎。為可少耽時日。而安之十得其七也。


診法以腰俞痛。少腹沉滿者為漏。無此而但腹痛。及垂垂氣陷者。為動。又血多而驟者。為動。血少而謾者。為漏也。


蓋謂婦人宿有病。


如平時少腹堅硬。按之有形。或臨經腰腹脹痛。不可寧耐等症即是。夫經斷似為有子。若未及三月。而漏下不止。便非有胎欲墮之候。再驗其如胎動之狀。而在臍上。便不得認為胎動。而投以安胎等劑矣。


蓋未及三月。其胎尚在少腹。安得動在臍上。其為滯氣鼓無疑。


故知從前經斷。為痼之舊血不去、而害其新血漸生。現今漏下。為痼之死血阻塞。而害其生血歸元之所致也。


若前症後、漏止經斷。又過三月。是六月矣。


至六月而復動下血者。是前三月漏下時。經水少利而受胎。


故此三月中。仍然經斷。而今復下血者。又後斷三月中。不抱胎之血耳。其所以不抱胎而血不止者。以其痼不去。而阻塞蔭胎之路故也。


則主化之桂苓丸。去而血得抱胎之路。復何漏下不止之病乎。


夫痼俱起於氣寒而經尾不運。


故用生陽補氣之桂枝以溫之。


又痼俱成於氣滯。而瘀血不散。


故用升陽通氣之丹皮以動之。


然後以入血之芍藥。引至所。而以破瘀之桃仁。逐之使下也。


本經言血不行則為水。


故又用滲泄之茯苓。仍從前陰而去耳。一丸至三丸。而不宜多服者。蓋取其漸磨。而不欲急攻以動胎血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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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6#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4:43 | 只看該作者

婦人懷妊六七月


脈弦。發熱。其胎愈脹。腹痛惡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藏開故也。


當以附子湯溫其藏。 (方缺)婦人懷妊。除少陰君主之官。其經氣血。不堪供應胞胎。手太陽與心經為表裡。隨心為主。


故俱不養胎外。其余經脈。逐月掄滋。


故一月始胚。足厥陰肝脈養之。


二月始膏。足少陽膽脈養之。


三月始胞。手厥陰心包脈養之。


四月形體成。手少陽三焦脈養之。


五月能動。足太陰脾脈養之。


六月筋骨立。足陽明胃脈養之。


七月毛髮生。手太陰肺脈養之。


八月臟腑具。手陽明大腸脈養之。


九月穀氣入胃。足少陰腎脈養之。


十月諸神備。 足太陽膀胱脈養之。


即產矣。


妊娠六七月。是胃與肺養胎之候。胃為悍氣之源。肺司諸氣之總。二者化醇。則陽氣之柔者養筋。而脈不瘦削弦急。陽虛故脈弦也。


又裡寒、則逼微陽於外。


故發熱。裡陽充滿而包裹胎氣。 則胎氣受持而相安於不覺。陽虛而失包裹之用。


故其胞縱放。而殊覺愈脹也。


腹痛者。裡寒之應。表虛、故惡寒也。


少腹如扇、言少腹中如以冷風扇入之狀。正陽氣失守。而不能溫胎之應也。


子藏開者。非子藏開解之謂。蓋陽主護衛周密之用。陽虛而不護不密。


故曰開也。


附子辛鹹溫熱。辛以散寒。咸以潤下。溫熱以補助陽氣。


故可為下焦子藏之溫藥也。


原方雖缺。以鄙意擬之。


或以附子為君。而加肉桂、芍藥。及當歸、茯苓之類耶。 蓋肉桂為皮。其性內裹。能伏表熱以溫裡。芍藥酸斂。其性內行下走。能引桂附直至子藏。且氣因於血。氣虛者。血必虛。


故加溫經補血之當歸。又內寒者。多聚水。


故加茯苓以滲泄耳。並附於此。以正高明。或曰。六月胃脈養胎。七月肺脈養胎。二經所喜。辛甘溫暢。似於乾薑、甘草無忤乎。


師曰。婦人有漏下者。有半產後。因續下血都不絕者。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為胞阻。膠艾湯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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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4:58 | 只看該作者

膠艾湯方


阿膠(二兩)艾葉(三兩)當歸(三兩)芎(二兩)芍藥(四兩)乾地黃(三兩)甘草(二兩)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二升。去滓內膠。令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服。 此辨胞阻之症治也。


言婦人血症。種種不同。即妊娠下血。尚有各別。必下血而腹痛。然後謂之胞阻。勿誤認誤治也。


漏下是臨經不暢。經後陸續見紅。


如滲漏之狀。


故曰漏下。即二條所謂痼害。而漏下不止是也。


此就未妊者而言。


故曰婦人。半產後下血不絕。婦人雜症十一條曰。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摶。婦人則半產漏下。是半產之故。由於上焦氣減。不能提摯。下焦血虛。不能固守之所致。則產後之下血不絕。益可知矣。


妊娠下血不止胞阻。其胎動胎漏。雖已詳二條注。但胎動之故。除心肺間之天氣上空。不能下提。以致自陷自脫。


如瓜果無力而萎黃落蒂之外。余皆登高臨深。彎腰扭體。以內傷其胎。


如瓜果之突遭冰雹。風搖而落者。


故其血由子藏而下。而其症重也。


若胎漏之故。其因不外三者。氣虛失提。亦漏中之一。痼、二也。


胞阻、三也。


夫氣虛失提。猶為易辨。獨病胞阻。分別甚微。不可不察也。


病為氣血尚能養胎。特胎絡為死血所逆。失其入胎之路而下。


故桂苓丸。惟去而不補血者此也。


胞阻為胎絡並無郁瘀。特其血室中氣血兩虛。而自阻其養胎之妙。


故名胞阻。血虛失養。


故腹痛。氣虛失守。


故下血。此本湯大補其血。而並溫其氣。且絕不用破之藥者。又可證也。


湯意合膠歸芎地而全用者。以阿膠之皮性。善外走。芎之攛性、善上走。所以滋十二經脈之血。而內注血室也。


以當歸之直根者。深入厥陰。以地黃之黑色者。下入少陰。所以滋肝腎陰藏之血。而浮注血室也。


然後重用行陰之芍藥。以統御之。


則由血室而漸可灌溉胞胎矣。


艾味辛苦。而氣性溫浮。蓋辛能利入胞之絡。苦能堅下脫之血。氣溫性浮。得甘浮之甘草。以為副。則又能養氣而上提其血矣。


酒性溫潤浮行。溫則為艾葉、甘草之使。潤則為膠、歸、芎、地、之臣。浮以固脫。行以走滯。且醇酒味濃生熱。清酒薄則生氣。將並氣虛失提之漏血者。亦可主治也。


婦人懷妊。腹中痛。當歸芍藥散主之。


(音鳩又音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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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5:13 | 只看該作者

當歸芍藥散方


當歸(三兩)芍藥(一斤)芎(半斤一作三兩)白朮(四兩)茯苓(四兩)澤瀉(半斤) 上六味。杵為末。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此胞胎吸血以自養。血不足而因燥留飲。且以水氣應胞胎之候也。


血不足則腹中之絡脈急痛。因燥留飲。 而且以水氣應胞胎。則胎中之絡脈格痛。以下行內走。而善於養營之芍藥為君。而以辛溫補血之歸、芎兩佐之。


則血足。而已有替去其水之地。然後以滋陰而善於利水之澤瀉。為臣。而以培土燥濕之苓、朮兩副之。


則腹中與胞中之水氣俱去矣。


其痛寧有不愈者哉。


妊娠嘔吐不止。乾薑人參半夏丸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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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5:27 | 只看該作者

乾薑人參半夏丸方


乾薑(一兩)人參(一兩)半夏(二兩) 上三味。末之。


以生薑汁糊為丸。


如梧子大。飲服十二丸。日三服。 妊娠嘔吐。其因有二。分母體之氣血以養胎。於是母氣自虛。虛則生寒。而飲食之機不下運。因而上出者一也。


又胞胎在下。其生氣潛滋暗長。有日增之勢。而上鼓上衝者。二也。


妊娠嘔吐不止。是二者兼而有之。


故重用降逆之半夏。以止嘔吐之外。又佐乾薑、人參以溫補中氣而安胃。則一舉而兩得矣。


蓋胎中之生氣。於五行為木。於四時為春。於方位為東。方中乾薑、半夏及薑糊為丸。俱辛辣之味。夫辛辣者。秋金之象。此所以能攝生氣。而使之下緝之義也。


胞胎三十日。


如正月。六十日如二月。九十日如三月。其發生上鼓之氣。猶之三春之地氣上衝太虛之象。


故嘔吐暈眩諸症。必見於六七十日者。此風箏之起於二三月之義也。


若至四月。 地氣平滿。風箏不起。


故妊娠於百日之外。子氣平滿。而嘔吐、暈眩俱愈。我故曰。生氣如日增之勢。而上鼓上衝者此也。


妊娠小便難。飲食如故。歸母苦參丸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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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5:42 | 只看該作者

歸母苦參丸方


當歸貝母苦參(各四兩) 上三味。末之。


煉蜜丸如小豆大。飲服三丸。加至十丸。 妊娠小便難。其因有三。血短於養胎。而諸腑以及經脈。各借滋於水飲。而滲泄之氣化自緩和。一也。


胞胎具一團陽氣。熱逼小腸膀胱之界。使氣壅所出之竅者。二也。


又胞胎之生氣。浮縱而鼓塞於少腹。以挨擠膀胱。 俾膀胱逼窄而嘗扁。不能容十分之二三。


故水飲少入。即急滿而欲尿。既短而數。且擠其溺管狹小。而出又艱難者。三也。


今妊娠小便難。又不渴悸而飲如故。不嘔滿而食如故。是小便之難。不當責上中二焦。而為胎熱胎脹無疑。


故用貝母、苦參之苦寒者。殆寒以清火。苦以束胎也。


然後合補血之當歸以潤血。而借滋之水飲。將得路而下滲矣。


蓋貝母體輕色白。能開鬱滯之氣。苦參味苦性沉。能堅散漫之氣。


故瘍家為散火消腫之專藥。夫母氣之鬱滯疏通。子氣之散漫攝伏。又血液自裕。而替下借滋之水。則小便復何留連阻滯。而尚有艱澀之苦乎。


真神明之制也。


嘗讀仲景妊娠諸條。並細按其病脈症治。而知婦人懷身十月。俱恩中生害。而前後方藥。卻又害中生恩者也。


蓋母身之氣血自虛。則以不能蔭胎。而胎弱者。將為子病。幸而子胞之氣血自壯。則又以善能養胎。而胎盛者。復為母災。甚至子胎病虛。更加傷母。母災太甚。又復傷胎。非恩中之害而何。至其治法。於乾薑、人參、半夏丸。則純用西金辛辣之氣。以剋制其生機之上衝。於當歸、貝母、苦參丸。 又純用苦寒收束之味。以堅攏其形質之放蕩。蓋權衡於母子之間。而以益母損子者為正治。則正保母以養子之意。


故曰。害中之恩者此也。


妊娠有水氣。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惡寒。起即頭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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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5:58 | 只看該作者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斤)茯苓(三兩) 上二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則愈。 妊娠有水氣。見上條小便難注。水性下沉。而滯其經絡之氣。


故身重。然必以小便不利為確診者。因水氣不行而旁溢。且身重。尚有脾陽不運之別症故也。


洒淅惡寒。言惡寒之狀。


如以冷水洒身上。而有淅栗之象。蓋因水氣在經絡。而衛陽阻抑失守也。


妊娠胎氣下實。原多眩症。況小便不利。而復積水氣以上衝乎。


故頭眩也。


是則利其小便。使水氣去。而諸症俱愈矣。


葵子甘寒滑利。蓋甘以走氣。寒以清熱。滑以行津。利以通竅。合茯苓、以滲泄之。


則小便當漸利矣。


婦人妊娠宜常服。當歸散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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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6:10 | 只看該作者

當歸散方


當歸芍藥芎黃芩(各一斤)白朮(半斤) 上五味。杵為散。酒飲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產。胎無疾苦。產後百日悉主之。


婦人妊娠。就未懷身。及懷身者。而兩言之也。


婦人妊娠之血。總貴充足而營運。


故以補血行血之歸、芎、為主。 而以行陰之芍藥。引入肝臟。則血無枯槁及留滯之患矣。


但血盛則氣亦盛。而多生熱。熱則恐其耗血。


故以黃芩、清之。


又血足則陰亦足。而或聚濕。濕則恐其滯血。


故以白朮燥之。


此在婦人。則行經暢快。而無瘕漏下諸虞。在妊娠。則蔭子裕如。而無半產腹痛等弊。


故俱可以為常服之主藥也。


至於妊娠、產前、產後。更以血為根本。尤所宜服。


故悉主之。


酒飲和服。見前當歸芍藥散注。 妊娠養胎。白朮散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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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6:27 | 只看該作者

白朮散方


白朮芎蜀椒(三分去汗)牡蠣(失分兩) 上四味。杵為散。酒服一錢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藥。心下毒痛。倍加川芎。一心煩吐痛。不能飲食。 加細辛一兩。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後。更以醋漿水服之。


若嘔以醋漿水服之。


復不解者。小麥汁服之。


已後渴者。大麥汁服之。


病雖愈。服之不置。(不置即常服) 白朮去濕氣。芎補血氣。蜀椒束胎氣。牡蠣安逆氣。妊娠不足者之病。不過此四者。


故可為常服之主藥。苦痛者。以胎痛為苦之謂。胎痛。由於血短而氣張。芍藥斂氣養血。


故加之。


心下毒痛。因膻中之陰陽。以養胎而自虛。陰虛則拘痛。陽虛則窒痛。芎為血中之氣藥。其性高而上浮。能兩補心下之陰陽。


故加之。


心液短而龍雷之虛火乘之。


故煩。膈氣虛寒。失照臨化被之妙。


故吐痛而不能飲食。細辛辛溫。蓋溫以祛寒。辛以伏火也。


又半夏辛燥而降逆。能助細辛以伏電光之火。


故並加之。


服後、服醋漿水者。以酸斂降虛熱。恐乍溫之而不受。反助其上衝之虛熱而作嘔也。


若服此而嘔不解。是心氣虛。而不能下御沖氣之所致。與其下斂之而不服。毋寧填上而為自備之計乎。


小麥為心之穀。煮汁服之。


則補上以御下。


故其嘔自已也。


已而作渴者。陽氣初復。而津液不足以副之。


正心煩之余症也。


大麥汁能潤肺而生津液。


故繼小麥而為服耳。病指苦痛及心煩吐嘔等而言。諸病雖愈。藥猶勿置。防其復也。


但服藥用酒。是其定引。其醋漿大小麥汁。俱是服藥後另服者。玩本文服藥後。更以醋漿水云云。則可見矣。


醋漿非苦酒。即米飲所作之酸水也。


與下文大小麥汁同用五穀。以各治其臟之義。妊娠陽氣各有盛衰。


故胞胎因之而各分寒熱。陽氣盛而胎熱者。譬之三月春晴。天氣下育地中。嘗天虛而地實。於是為生機過銳以凌太虛。(此指妊娠之熱暈熱嘔而言)為燠熱。 (此指因胎而發表熱)為雨露不敷而干旱。(此言血不足以養胎而作心煩熱渴之惡阻)為水泉下涸等害。(指小水因熱而不利者)此有故而病。則宜甘涼苦寒。


如七條之歸母苦參丸。八條之葵子茯苓散。五條之當歸芍藥散等劑。即或無病。亦宜常服九條之當歸散。其覆之以春云。潤之以涼雨。節天地姑恤之過愛。所以留長養萬物之序也。


陽氣衰而胎寒者。譬之三春陰冷。陽光薄於下交。則地中之陰翳。冒春而上占陽位。於是為生氣不抱根株。(指漏下)為冰判欲。凍(指子藏如扇)為崩芽重萎。(指半產)為嵐霧上塞清虛。(指吐痛不欲食)此有故而病。則宜甘溫辛溫。


如二條之桂苓丸。三條之附子湯。四條之膠艾湯。六條之乾薑人參半夏丸等劑。即或無病。亦宜服本條之白朮散勿置。其被之以陽和。滋之以熱雨。轉天地離火之明夷。只在此呵噓胎息之微也。


然婦人妊娠。得坤地之化。嘗陰多而陽少。


故本篇諸條。用溫者。十居其七。而用清者。十居其三。


如來言浩劫不殺生。其仲景之謂乎。


婦人傷胎。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從腰以下重。


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微利。則愈。 傷胎。婦人受傷於胎也。


即下文腹滿等之義。肺氣自縮。不能展舒。而下逼胎氣。則胎氣上肆。


故腹滿。又肺氣自縮。而不管呵噓傳送。


故不得小便。且肺氣自縮。而失上提下摯之用。


故腰以下重也。


然三者。大似水病。以不得小便。似有水之根。而腹滿腰重。似有水之症。


故曰如有水狀。而實非水者。蓋懷身至七月。胎中外長皮毛。內鼓呼吸之候。正母以太陰肺經之氣血。與胞中之肺臟感通相養者也。


今其所以失下逼傳送。及提挈之用。而不養胎者。以心火氣實。上克肺金。俾肺金清肅之氣。畏縮而不布之道也。


夫心為臟。臟不可瀉。手厥陰心包為之腑。掌心勞宮。是其經之井穴。刺以瀉之。


則瀉經以及腑。瀉腑以及臟。而心氣上平矣。


又心之經脈。與小腸為表裡。任脈部中。臍下、同身寸之三寸。為關元穴。為小腸之募也。


關元與水分逼近。而司分理水道者。刺以瀉之。


則小便微利。此又瀉表以及裡。而心氣平於下矣。


心火克金之氣平。令肺氣下展。


故以上三症自愈。以其原非有水。注意在瀉火。而不在瀉水。


故但曰小便微利耳。此亦陽氣盛而胎熱者之治例也。


關元穴。千金言婦人刺之。


主無子。又云妊娠刺之。


則落胎。此就陽虛者而言也。


蓋關元又與氣海逼近。陽氣虛。而又刺瀉之。


則關元氣海益寒。而成地寒不穀。花寒不果之禍。其無子落胎。宜矣。


若陽實而刺瀉之。


則適得其平。而復何患哉。


此醫貴智慧圓通之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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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6:44 | 只看該作者

婦人產後病脈證治第二十一


問曰。新產婦人。有三病。一者病痙。二者病鬱冒。三者、大便難。何謂也。


師曰。新產血虛。多汗出。喜中風。


故令病痙。亡血復汗。寒多。


故令鬱冒。亡津液胃燥。


故大便難。 新產婦人有三病四句。當是古醫經之文。仲景設為問答。以明其病因耳。何謂也者。即何因而病痙。病鬱冒。 大便難乎。


下文三段。正答問詞。而曰新產婦人有三病。明非產前之宿病。因新產以虛其血。則陰不戀陽。而陽且逼陰。


故多汗出。肝藏血主筋脈。且屬風木。血虛風動。喜引同類。則喜中風。風入而筋脈勁急。


故令病痙。 寒滯為郁。風升則冒。鬱冒之因於亡血復汗。與中風同。第亡血較血虛為重。寒多亦風中所帶之寒。若中風而寒多於風者。


故令鬱冒。津液統於胃。血虛汗出。津液大傷。因上源既涸。下流自干。則胃燥而腸亦枯。


故大便難。約此三病。總因血虛。惟新產婦人其血驟虛者。


故有此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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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7:00 | 只看該作者

產婦鬱冒


其脈微弱。不能食。大便反堅。但頭汗出。所以然者。血虛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以血虛下厥。孤陽上升。


故頭汗出。所以產婦喜汗出者。亡陰血虛。陽氣獨盛。


故當汗出。陰陽乃復。大便堅不能食者。小柴胡湯主之。


病解能食。七八日更發熱者。此為胃實。大承氣湯主之。


此申言鬱冒之脈症。及冒之所以不解。與解後諸症。定其所主之方也。


產婦鬱冒。與平人不同。且鬱冒之脈。 或大且強。今不大而微。不強而弱。適合產婦平脈。尚未至正敗無權。邪入為主也。


冒則胃逆。


故不能食。郁則脾陷。其便易溏。以血虛津傷而胃燥。


故大便反堅。血虛於下。氣盛於上。為陰不平陽不閉。


故但頭汗出。所以然者。血本陰而涵陽。血虛而陽反內陷故厥。厥者。手足逆冷也。


氣本陽而育陰。汗出。而陰隨外越故冒。冒者。 心神蒙昧也。


幸脈見微弱。邪未奪正。當攻補兩難之際。勿妄治之。


俟其氣過血還。陰陽復通。因氣過不升動其血。則血還而送泄其氣。


故得汗而冒解。此鬱冒之始於厥。而終於汗之道也。


症中但頭汗出。大似可下之候。而實非者。以新產血虛。則下寒而下厥。孤陽失附。則上熱而上蒸。


故頭汗耳。若誤認而早下之則危矣。


至鬱冒之不解於頭汗。而必解於通身之汗者。因產婦亡血。而血乍虛。則陽氣自長而孤盛。


故冒於外。陰虛。


故不能送之外泄。而尚自鬱滯也。


夫汗自出者。是陰生而陽泄。


故陰陽復得其平矣。


若鬱冒既解。所有便堅、嘔不能食二症。當先主小柴。以解其熱上衝之氣。令嘔止能食。至七八日更發熱者。是確於七八日之中。積其所食者。而為胃實外蒸之所致。然後可直任大承下之。


而無所顧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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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7:15 | 只看該作者

產後腹中痛


當歸生薑羊肉湯主之。


並治腹中寒疝。虛勞不足。(歸薑羊肉湯別見) 此氣空血虛之痛也。


氣空則胞胎新下。而腸胃一時未得安妥。


故作餒痛。血虛則絡脈干縮。


故作吊痛。當歸苦溫以補血。生薑、羊肉。辛溫甘溫以補氣。使陽氣勻滿。而陰血滋潤。


故可為止痛之主藥也。


又溫上者。能化下寒。補上者能固下脫。


故並治寒疝之上犯腹中。虛勞之下滑精汁者也。


產後。腹痛煩滿。不得臥。枳實芍藥散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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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7:31 | 只看該作者

枳實芍藥散方


枳實(燒令黑勿太過)芍藥(各等分) 上二味。杵為散。服方寸匕。日三服。並主癰膿。以麥粥下之。


此腹中之血暴虛。而客氣挽留血分之症治也。


腹為陰。腹中之血分。為陰中之陰。乘其虛而客氣留於空處。 故痛滿也。


痛則陽氣不能內伏。滿則息道艱於下引。


故不得臥也。


枳實善破留氣。燒黑則入陰分而破血中之滯。又得走血之芍藥以領之。


則直入陰血中而無可挪移。


故主之。


麥粥當是小麥。以小麥為心穀。既與血虛者相宜。且並治其症中之煩故也。


癰膿亦系客氣留滯於血分之所成。


故並主之。


但在經絡者。或可加麻桂之類以外引之。


歸芎之類以散行之耶。蓋主之之義。特以此為主。而原與人以增減之謂也。


師曰。產後腹痛。法當主枳實芍藥散。假令不愈者。此為腹中有干血著臍下。宜下瘀血湯主之。


亦主經水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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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7:47 | 只看該作者

下瘀血湯方


大黃(三兩)桃仁(三十枚)蟲(二十枚熬去足) 上三味。末之。


煉蜜和為四丸。以酒一升。煎一丸取八合。頓服之。


瘀血下如豚肝。 產後腹痛。止留氣瘀血兩因。服枳芍散不愈。則非留氣。而為瘀血之痛可知。


故宜下瘀湯。以下其瘀矣。


以氣重破血之桃仁。合性走縫絡而行血之蟲。則直達瘀血之所。然後君以氣味俱重。而善於攻血之大黃。逐而下之。


酒煎頓服。取其性行而並力也。


經水不利者。非由十二經脈。其滲灌血室之細絡。為病所阻。即血室之下通貼脊腰俞等之細絡。為干血所瘀。


故亦可主此。則瘀去而經自利矣。


產後七八日。無太陽症。少腹堅滿。此惡露不盡。不大便。煩躁發熱。切脈微實。再倍發熱。日晡時煩躁者。不食。 食則譫語。至夜則愈。宜大承氣湯主之熱在裡。結在膀胱也。


前第二條。申言鬱冒。後文七八兩條。申言喜中風之治例。蓋所以防其也。


本條是言大便難之變症耳。


故前後諸症。總以不大便句為主。蓋產後血虛而腸胃干澀。


故大便難。便難至七八日。則腸實而氣滯。氣滯。


故惡露不行。而種種危機。俱優於此矣。


是惡露不行。由於便難之故。苟非下之以通其氣而行其血。烏可施治哉。


然產後自虛。務須診得千真萬確。方可任下。否則蹈虛虛之戒。而速之死耳。比如產後已七八日。是七八日之中。先曾飲食矣。


卻又無太陽之頭疼惡寒等候。是不曾中風寒可知。又不該有煩躁發熱之表症矣。


今診得少腹堅滿。則知其為七八日中。但食而不大便。以致氣滯阻血。


故惡露不盡。結於少腹而堅滿者也。


夫不大便。則下干者上吸精華。


故煩躁。又不大便。則內實者外托經脈。


故發熱也。


但猶不敢徑下。又須切脈微實。是內結氣聚之診。再倍發熱。是內結愈久愈熱之候。日晡煩躁。是手足陽明火炎官旺之鄉。不食是腸胃實而莫容之應。食則譫語。津液既干。又因食而塞其神氣轉舒之位也。


日為陽。主腑。夜為陰。主臟。病在手足陽明。屬胃與大腸之腑。


故日甚。與陰臟無關。


故至夜則愈也。


據種種之脈症。而以大承下之。


豈過舉哉。


熱在裡。繳前無太陽症一句。結在膀胱。繳前少腹堅滿兩句。蓋謂此為在裡之熱外蒸。


故太陽無風寒而亦發表熱。此為因熱實而惡露之瘀血結在膀胱之後。


故少腹堅滿。統屬下症也。


結在膀胱。勿泥作膀胱之內。蓋指膀胱之後隔壁也。


夫兩腸通於大便。其路在後。膀胱浮居少腹。其位在前。產後之血。系胞門子戶間。蔭子之潤余者。子落而血無所歸。


故從二腸及膀胱之中道。即產路而下為惡露耳。惡露結於少腹。因大腸在膀胱之微下處。大腸熱實。熱則滯其行血之氣。實則擠其行血之竅。而兜住其瘀血。卻在膀胱之後。而與膀胱平對。然又不可名狀。


故借膀胱為外層之尺寸耳。明者察之。


錢塘李氏舊注。牽扯傷寒論文以為妄解。未夢見在。 產後風。續續數十日不解。頭微痛。惡寒。時時有熱。心下悶。乾嘔。汗出雖久。陽旦湯症續在耳。可與陽旦湯。 產後多汗中風。致成病者常也。


然亦有平日津液不甚虛。


故但病風而不成者。數十日不解。即下文頭痛惡寒。及有熱汗出等候。陽旦之本症也。


心下悶乾嘔。胃氣虛寒痞塞之應。陽旦之兼症也。


言雖隔數十日之久。風因尚在。仍可與陽旦湯。名義解見傷寒論。但有心下悶。及乾嘔之兼症。當於原東加薑半為合。曰可與陽旦。以文例推之。


其減半之輕劑。以薄發之耶。觀於數十日不解。猶與此湯。則初續風。及續風而病者。 俱不外此湯可見矣。


產後。中風發熱。面正赤。喘而頭痛。竹葉湯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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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8:05 | 只看該作者

竹葉湯方


竹葉(一把)人參(一兩)附子(一枚炮)桂枝(一兩)葛根(三兩)防風(一兩)桔梗(一兩)甘草(一兩)生薑(五兩)大棗(十五枚) 上十味。以水一斗。煮取二升半。分溫三服。溫覆使汗出。頸項強。用大附子一枚。破之如豆大煎藥。揚去沫。嘔者。加半夏半升洗。 此條之中風。與前條不同。前條為風邪單在太陽經表。其陽明胃腑。雖自虛寒。而風邪未經傳入之候。


故主陽旦本湯。以解太陽之風。而愚謂加薑半以溫降之。


而悶嘔並愈者是也。


此條之中風。因其人之陽氣。本自虛寒。


故風從太陽中入。即乘虛而傳陽明之經腑。且聚有水氣在胃。而太陽尚未罷之候也。


太陽未罷。


故頭痛不止。胃腑受陽邪而化虛熱。面為陽明之應。


故正赤。水氣聚於胃而上熏。肺性惡濕而其竅不利。


故喘。兩陽之邪。以陽虛而不推之出表。


故發熱也。


諸症會心了了。則湯意之一絲不紊者自見矣。


本湯中之葛根、桂枝、甘草、薑棗。即陽明經之葛根湯。葛根湯意。原所以借胃中之水氣。行為解肌之汗。而不傷胃液者。


故以之為主。胃中屬虛熱。非苦寒所宜。


故但君清涼之竹葉。以輕散之。


陽氣虛寒。不能送邪出表。


故兩用參、附以溫補之。


風邪水氣。兩相怫鬱。


故加桔梗、以開提之。


產後既虛。又溫覆以取汗。恐去風而復為風所襲。


故加防風、以固密之。


頸項強者。為陽氣之柔者不能養筋。


故易大附子而助其兼力也。


其曰用者。蓋以大附換本方之小者。而非另加之謂。揚去沫者。附性上行。而沫尤甚。揚之去沫。欲亂其上行之性。而並防其助面赤而致嘔也。


半夏降逆。


故於嘔者加之。


首條明列產婦三病。鬱冒便難。已詳二條六條。至七八兩條。明言中風而全不及。以病之症治。詳本門故耶。 婦人乳中虛。煩亂咳逆。安中益氣。竹皮大丸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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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樓主| 發表於 2013-4-13 10:38:22 | 只看該作者

竹皮大丸方


生竹茹(二分)白薇(一分)桂枝(一分)石膏(二分)甘草(七分) 上五味。末之。


棗肉和丸彈子大。以飲服一丸。日三夜二服。有熱者。倍白薇。煩喘者。加柏實一分。 婦人乳。謂當兒乳食時也。


中虛。指胃脘中之陰津陽氣而言。乳從胃腑之陰津。上浮脘中之絡脈。而注於乳房者。吸乳則精汁奔赴之。


而陽熱獨盛。


故脘中一時枯澀而煩亂。又吸乳則膈氣亦虛。而下氣乘之。


故咳逆也。


此非新產之症。亦非產後之重症。


凡陽氣素盛之婦人。產後二三月。及歲余中。常有之候。但於兒乳時。每當奶陣經流。心中如焦渴而慌慌者。即其初候也。


以甘寒辛涼之味。濟陰以抑陽。則安中而煩亂可除。以辛溫甘平之品。補上以御下。則益氣而咳逆可止。此竹皮大丸之所以獨任也。


嘗觀竹生干山。貫四時而青翠不衰。薇根長細。歷久遠而柔軟可屈。則其自多精汁。而善滋陽液者可見。又何止甘寒苦寒。而僅能降氣伏熱耶。與辛涼之石膏為偶。則微雨輕風。滋干解熱。而得清和之化矣。


非安中而何。桂枝辛溫。而具生陽之性。 得甘浮之甘草。重用至七倍。而上托之。


則所益者。在上中之氣。譬之旭日照臨。而陰氛之氣不得上犯。復何咳逆之有哉。


此益氣之義也。


棗肉為丸。即重用甘草之義。蓋取浮諸藥以補上治上。


故知所謂中虛者。指胃脘之上穿胸膈而言也。


丸大如彈子。而以飲嚼服者。取其易發。而且使渣質少停也。


一丸而日夜五服者。又取其緩滋。而並令藥力之無間也。


白薇微苦而寒。苦能泄熱。寒能解熱。


故有熱者倍二分。柏枝凌冬指西。不畏霜雪。得木氣之正。其西指者。受金氣之吸引也。


花於三月。實於九月。柏實、更得金木之精。其味甘平。甘能緩中。平可降逆。


故中虛而煩肺逆而喘者、加一分。古份、作分。原方當作十三份。


如倍白薇。加柏實。則十五份矣。


產後下利虛極。白頭翁加甘草阿膠湯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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