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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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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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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5 18:48:16 | 只看該作者

三十三、三陰三陽幽明分至


(《素問‧至真要大論》)


帝曰:愿聞陰陽之三也何謂?(厥陰少陰太陰,三陰也。少陽陽明太陽,三陽也。)


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也。(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而此曰三者,以陰陽之氣各有盛衰,盛者氣多,衰者氣少。《天元紀大論》曰: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按陰陽類論以厥陰為一陰,少陰為二陰,太陰為三陰,少陽為一陽,陽明為二陽,太陽為三陽,數各不同,故氣亦有異。)


帝曰:陽明何謂也?


岐伯曰:兩陽合明也。(兩陽合明,陽之盛也。《陰陽系日月篇》曰: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丙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並合,故曰陽明。)


帝曰:厥陰何也?


岐伯曰:兩陰交盡也。(厥,盡也。兩陰交盡,陰之極也。《陰陽系日月篇》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詳經絡類三十四。)


帝曰:幽明何如?


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曰幽,兩陽合明故曰明,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幽明者,陰陽盛極之象也。故《陰陽系日月篇》以辰巳為陽明,戌亥為厥陰。夫辰巳之氣暑,戌亥之氣寒。如夜寒晝熱,冬寒夏熱,西北寒、東南熱,無非辰巳戌亥之氣,故幽明之配,為寒暑之異。)


帝曰:分至何如?


岐伯曰:氣至之謂至,氣分之謂分,至則氣同,分則氣異,所謂天地之正紀也。(分言春秋二分,至言冬夏二至。冬夏言至者,陰陽之至極也。如司天主夏至,在泉主冬至,此六氣之至也。夏至熱極涼生,而夜短晝長之極,冬至寒極溫生,而晝短夜長之極,此陰陽盈縮之至也。春秋言分者,陰陽之中分也。初氣居春分之前,二氣居春分之後,四氣居秋分之前,五氣居秋分之後,此間氣之分也。春分前寒而後熱,前則晝短夜長,後則夜短晝長;秋分前熱而後寒,前則夜短晝長,後則晝短夜長,此寒熱晝夜之分也。至則純陰純陽,故曰氣同。分則前後更易,故曰氣異。此天地歲氣之正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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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5 18:49:11 | 只看該作者

三十四、六氣補瀉用有先後


(《素問‧至真要大論》)


帝曰:夫子言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余已知之矣;


然六氣往復,主歲不常也,其補瀉奈何?(初之氣,始於立春前十五日,四之氣,始於立秋前十五日,故春秋氣始於前。三之氣,始於立夏後十五日,終之氣,始於立冬後十五日,故冬夏氣始於後,此不易之次序也。然六氣迭為進退,舊者去而新者來,往復不常,則其補瀉之味,亦用有先後也。)


岐伯曰:上下所主,隨其攸利,正其味,則其要也,左右同法。(司天在泉,上下各有所主,應補應瀉,但隨所利而用之,其要以正味為主也。左右間氣,上者同於司天,下者同於在泉,故曰同法。)


《大要》曰:少陽之主,先甘後咸;


陽明之主,先辛後酸;


太陽之主,先咸後苦;


厥陰之主,先酸後辛;


少陰之主,先甘後咸;


太陰之主,先苦後甘。(主謂主歲,非客主之主也。按此即六氣補瀉之正味,六氣勝至,必當先去其有餘,後補其不足,故諸味之用,皆先瀉而後補。)


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自補瀉正味之外,而復佐以所利,兼其所宜也。資以所生,助其化源也,是得六氣之和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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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5 18:51:55 | 只看該作者

三十五、九宮八風


(《靈樞‧九宮八風篇》全)


太一常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四十六日,(太一,北辰也。按《西志》曰: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之常居也。蓋太者至尊之稱,一者萬數之始,為天元之主宰,故曰太一,即北極也。北極居中不動而斗運於外,斗有七星,附者一星。自一至四為魁,自五至七為杓。斗杓旋指十二辰,以建時節,而北極統之,故曰北辰,古云太一運璇璣以齊七政者,此之謂也。斗杓所指之辰,謂之月建,即氣令所王之方,如冬至節,月建在正北,故云太一居葉蟄之宮。葉蟄,坎宮也。以周歲日數分屬八宮,則每宮得四十六日,惟乾巽天門地戶兩宮止四十五日,共紀三百六十六日,以盡一歲之數。後仿此。坎宮四十六日,主冬至、小寒、大寒三節。有九宮八風圖,在《圖翼》二卷。葉,效甲切。)


明日居天留四十六日,(明日即上文四十六日之次日,謂起於四十七日也。後仿此。天留,艮宮也,主立春、雨水、驚蟄三節,共四十六日,太一之所移居也。連前共九十二日而止。)


明日居倉門四十六日,(倉門,震宮也,自九十三日起,當春分、清明、穀雨三節,共四十六日,至一百三十八日而止。)


明日居陰洛四十六日,(陰洛,巽宮也,自一百三十九日起,主立夏、小滿、芒種三節,共四十五日,至一百八十三日而止。)


明日居天宮四十六日,(天宮,離宮也,主夏至、小暑、大暑三節,共四十六日,至二百二十九日而止。)


明日居玄委四十六日,(玄委,坤宮也,主立秋、處暑、白露三節,共四十六日,至二百七十五日而止。)


明日居倉果四十六日,(倉果,兌宮也,主秋分、寒露、霜降三節,共四十六日,至三百二十一日而止。)


明日居新洛四十五日,(新洛,乾宮也,主立冬、小雪、大雪三節,共四十五日,至三百六十六日,周一歲之全數而止。)


明日復居葉蟄之宮,曰冬至矣。(歲盡一周,復起於葉蟄之宮,交於冬至,乃為來歲之首也。)


太一日游,以冬至之日,居葉蟄之宮,數所在日,從一處至九日復反於一,常如是無已,終而復始。(此結上文而總其義也。太乙始於坎,終於干,乃八宮之日也,八盡而九,則復反於一而循環無已矣。然河圖宮九,而此居惟八,蓋中宮為太乙所主,而臨御乎八宮者也。)


太一移日,天必應之以風雨,以其日風雨則吉,歲美民安少病矣。(移日,交節過宮日也。節之前後,必有風雨應之。若當其日而風雨和調則吉,故歲美民安少病也。)


先之則多雨,後之則多汗。(汗當作旱。風雨先期而至,其氣有餘,故多雨。風雨後期而至,其氣不足,故多汗。)


太一在冬至之日有變,占在君;(冬至為一歲之首,位在正北,君居宸極,南面而治,其象應之,故占在君。)


太一在春分之日有變,占在相;(春分為卯之中,位在正東,相持文衡,職司教化,其象應春,故占在相。)


太一在中宮之日有變,占在吏;(中宮屬土,王在四維,吏有分任,其象應之,故占在吏。)


太一在秋分之日有變,占在將;(秋分為酉之中,位居正西,將在威武,職司殺伐,其象應秋,故占在將。)


太一在夏至之日有變,占在百姓。(夏至為午之中,位在正南,兆民眾庶,如物蕃盛,其象應夏,故占在百姓。)


所謂有變者,太一居五宮之日,病風折樹木,揚沙石,各以其所主占貴賤。(此釋上文有變之義,其病在風霾異常,折樹木,揚沙石者,乃謂之變,否則非也。太乙居五宮之日,言所重者,在子午卯酉四正之節及中宮之應,即四季土王用事之日是也。)


因視風所從來而占之,(既察風雨之微甚以觀其變,又當察其方位以占吉凶。)


風從其所居之鄉來為實風,主生長養萬物;


從其沖後來為虛風,傷人者也,主殺主害者。


謹候虛風而避之,故聖人日避虛邪之道,如避矢石然,邪弗能害,此之謂也。


(所居者,太一所居之鄉也。如月建居子,風從北方來,冬氣之正也。月建居卯,風從東方來,春氣之正也。月建居午,風從南方來,夏氣之正也。月建居酉,風從西方來,秋氣之正也。四隅十二建,其氣皆然。氣得其正者,正氣王也,故曰實風,所以能生長養萬物。沖者,對沖也。後者,言其來之遠,遠則氣盛也。如太一居子,風從南方來,火反勝也,太一居卯,風從西方來,金勝木也。太一居午,風從北方來,水勝火也。太一居酉,風從東方來,木反勝也。氣失其正者,正氣不足,故曰虛風,所以能傷人而主殺主害,最當避也。又正氣正風義,詳疾病類四。)


是故太一入徙,立於中宮,乃朝八風,以占吉凶也。(此正以明太一即北極也。蓋中不立,則方隅氣候皆不得其正,故太一立於中宮,而斗建其外,然後可以朝八風,占吉凶,所謂北辰北極,天之樞紐者以此。)


風從南方來,名曰大弱風,其傷人也,內舍於心,外在於脈,氣主熱。(此下皆言虛風傷人之為病。南方,離火宮也。凡熱盛之方,風至必微,故曰大弱風。其在於人,則火臟應之,內舍於心,外在於脈,其病為熱,心病則包絡在其中矣。)


風從西南方來,名曰謀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脾,外在於肌,其氣主為弱。(西南方,坤土宮也。陰氣方生,陽氣猶盛,陰陽去就,若有所議,故曰謀風。其在於人,則土臟應之,故內舍於脾,外在於肌。脾惡陰濕,故其氣主為弱。)


風從西方來,名曰剛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肺,外在於皮膚,其氣主為燥。(西方,兌金宮也。金氣剛勁,故曰剛風。其在於人,則金臟應之,內舍於肺,外在皮膚,其病氣主燥也。)


風從西北方來,名曰折風,其傷人也,內舍於小腸,外在於手太陽脈,脈絕則溢,脈閉則結不通,善暴死,(西北方,乾金宮也。金主折傷,故曰折風。凡風氣傷人,南應在上,北應在下,故此小腸手太陽經受病者,以小腸屬丙,為下焦之火府,而乾亥虛風,其沖在巳也。然西方之金,其氣肅殺,北方之水,其氣慘冽,西北合氣,最伐生陽,故令人善暴死。)


風從北方來,名曰大剛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腎,外在於骨與肩背之膂筋,其氣主為寒也。(北方,坎水宮也,氣寒則風烈,故曰大剛風。其在於人,則水臟應之,內舍於腎,外在於骨、肩背膂筋,足太陽經也。言腎則膀胱亦在其中,而病氣皆主寒也。)


風從東北方來,名曰凶風,其傷人也,內舍於大腸,外在於兩脅腋骨下及肢節。(東北方,艮土宮也。陰氣未退,陽和未盛,故曰凶風。其在於人,則傷及大腸。以大腸屬庚,為下焦之金府,而艮寅虛風,其沖在申也。兩脅腋骨下,大腸所近之位。肢節,手陽明脈氣所及。)


風從東方來,名曰嬰兒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肝,外在於筋紐,其氣主為身濕。(東方,震木宮也,風生於東,故曰嬰兒風。其在於人,則木臟應之,故病舍於肝,外在於筋紐,肝病則膽在其中矣。風本勝濕,而其氣反為身濕者,以東南水鄉,濕氣所居,故東風多雨,濕征可見矣。)


風從東南方來,名曰弱風,其傷人也,內舍於胃,外在肌肉,其氣主體重。(東南方,巽木宮也。氣暖則風柔,故曰弱風。東南濕勝,挾木侮土,故其傷人,則內舍於胃,外在肌肉,其病氣主體重也。)


此八風皆從其虛之鄉來,乃能病患。(凡上文之為病者,皆以虛風為言,而實風不在其列。)


三虛相搏,則為暴病卒死。(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之和,是謂三虛,義詳下章。又三虛云驚而奪精、汗出於心等義,詳後四十三、四,二章。)


兩實一虛,病則為淋露寒熱,犯其雨濕之地則為痿。(兩實一虛,言三虛犯一亦能為病,其病則或因淋雨、或因露風而為寒熱,或犯其雨濕之地而為痿,皆一虛之為病也。)


故聖人避風,如避矢石焉。


其有三虛而偏中於邪風,則為擊仆偏枯矣。(邪風,非時不正之風也。擊仆,為風所擊而仆倒也。然必犯三虛而後為此病,則人之正氣實者,邪不能傷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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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賊風邪氣乘虛傷人


(《靈樞‧歲露論》)


黃帝問於少師曰:余聞四時八風之中人也,故有寒暑,寒則皮膚急而腠理閉,暑則皮膚緩而腠理開,賊風邪氣因得以入乎?


將必須八正虛邪乃能傷人乎?(此言賊風邪氣亦能傷人,又有非八正虛邪之謂者。)


少師答曰:不然。


賊風邪氣之中人也,不得以時。然必因其開也,其入深,其內極病,其病患也卒暴;


因其閉也,其入淺以留,其病也徐以遲。(凡四時乖戾不正之氣,是為賊風邪氣,非如太一所居八正虛邪之有常候,此則發無定期,亦無定位,故曰不得以時也。然其中人,必因膚腠之開,乃得深入,深則內病極,故其病患也卒暴。若因其閉,雖中必淺,淺而不去,其邪必留,亦致於病,但徐遲耳。)


黃帝曰:有寒溫和適,腠理不開,然有卒病者,其故何也?


少師答曰:帝弗知邪入乎?


雖平居,其腠理開閉緩急,其故常有時也。(此謂平居無事之時,其腠理之開閉緩急而致卒病者,亦各有其故,蓋因於時氣耳。)


黃帝曰:可得聞乎?


少師曰:人與天地相參也,與日月相應也。


故月滿則海水西盛,人血氣積,肌肉充,皮膚致,毛髮堅,腠理?,煙垢著。


當是之時,雖遇賊風,其入淺不深。


至其月郭空,則海水東盛,人氣血虛,其衛氣去,形獨居,肌肉減,皮膚縱,腠理開,毛髮殘,?理薄,煙垢落。


當是之時,遇賊風,則其入深,其病患也卒暴。(致,密也,?,閉也。縱,寬也。人與天地日月相參應,而此獨言月言水者,正以人身之形質屬陰,故上應於月,下應於水也。夫地本屬陰,而西北則陰中之陰,東南則陰中之陽,故地之體西北高、東南下。月滿則海水西盛者,陰得其位,陰之實也。在人應之,則血氣亦實,故邪風不能深入。月郭空則海水東盛者,陰失其位,陰之衰也。在人應之,則血氣亦虛,故邪風得以深入,而為卒暴之病。煙垢,膩垢如煙也。血實則體肥,故膩垢著於肌膚,表之固也。血虛則肌瘦,故膩垢剝落,類乎風消,表之虛也。此所以皆關於衛氣。?,隙同。)


黃帝曰:其有卒然暴死暴病者何也?


少師答曰:三虛者,其死暴疾也。


得三實者,邪不能傷人也。


黃帝曰:愿聞三虛。


少師曰: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之和,因為賊風所?傷,是謂三虛。


故論不知三虛,工反為粗。(乘年之衰,如陰年歲氣不及,邪反勝之,及補遺刺法、本病二論所謂司天失守等義是也。逢月之空,如《八正神明論》曰: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及上文月滿則海水西盛,月郭空則海水東盛等義是也。失時之和,如春不溫,夏不熱,秋不涼,冬不寒,客主不和者是也。三虛在天,又必因人之虛,氣有失守,乃易犯之,故為賊風所傷,而致暴死暴病。使知調攝避忌,則邪不能害。故曰乘、曰逢、曰失者,蓋兼人事為言也。)


帝曰:愿聞三實。


少師曰:逢年之盛,遇月之滿,得時之和,雖有賊風邪氣,不能危之也。(反於三虛,即三實也,故邪不能犯。)


黃帝曰:善乎哉論!


明乎哉道!


請藏之金匱,命曰三寶,然此一夫之論也。(一夫之論,以一人之病為言也。歲有同病者,義如下文。)


黃帝曰:愿聞歲之所以皆同病者,何因而然?


少師曰:此八正之候也。(四正四隅,謂之八正,即八宮也。)


黃帝曰:候之奈何?


少師曰: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太一立於葉蟄之宮,其至也,天必應之以風雨者矣。


風雨從南方來者為虛風,賊傷人者也。(太一義見前章,太一立於坎宮,而風雨從南方來,即沖後來者為虛風,賊傷人者也。)


其以夜半至也,萬民皆臥而弗犯也,故其歲民少病。


其以晝至者,萬民懈惰而皆中於虛風,故萬民多病。


虛邪入客於骨而不發於外,至其立春,陽氣大發,腠理開,因立春之日風從西方來,萬民又皆中於虛風,此兩邪相搏,經氣結代者矣。(立春之日,月建在東,而風從西方來,亦虛風也。冬至中之,立春又中之,此兩邪也。邪留而不去,故曰結。當其令而非其氣,故曰代。觀《陰陽應象大論》曰:冬傷於寒,春必溫病。即此之謂也。)


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


因歲之和而少賊風者,民少病而少死,歲多賊風邪氣,寒溫不和,則民多病而死矣。(歲露,即前章淋露之義,歲則兼乎時也。上二節言虛風之傷人,此一節又言賊風邪氣之傷人,而歲氣之多邪者,尤為民之多病也。)


黃帝曰:虛邪之風,其所傷貴賤何如?


候之奈何?(此下言歲候之占,重在元旦也。)


少師答曰:正月朔日?,太一居天留之宮,其日西北風不雨,人多死矣。正月朔日平旦北風,春民多死。


正月朔日平旦北風行,民病多者,十有三也。


正月朔日日中北風,夏民多死。


正月朔日夕時北風,秋民多死。


終日北風,大病死者十有六。(元旦為孟春之首,發生之初,北風大至,陰勝陽也,故多傷害。)


正月朔日,風從南方來,命曰旱鄉,從西方來,命曰白骨,將國有殃,人多死亡。


正月朔日,風從東方來,發屋揚沙石,國有大災也。


正月朔日。


風從東南方行,春有死亡。(元旦日邪風大至,即非吉兆各隨其位,災害有辨也。)


正月朔,天和溫不風,糴賤,民不病;


天寒而風,糴貴,民多病,此所以候歲之風,?傷人者也。(元旦之氣,所貴者溫和景明,則歲候吉而民眾安,凡四方不和之風,皆非所宜。?,殘同。)


二月丑不風,民多心腹病。


三月戌不溫,民多寒熱。四月巳不暑,民多癉病。


十月申不寒,民多暴死。(二三四月以陽王之時,而丑日不風、戌日不溫、巳日不暑,陰氣勝而陽不達也,故民多病。十月以陰王之時,而申日不寒,陽氣勝而陰不藏也,故民多暴死。)


諸所謂風者,皆發屋,折樹木,揚沙石,起毫毛,發腠理者也。(此釋上文諸所謂風者,必其異常若是乃為凶兆,否則不當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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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卷


運氣類


【三十七、升降不前須窮刺法】


(《素問‧遺篇刺法論》)


黃帝問曰:升降不前,氣交有變,即成暴郁,余已知之;


如何預救生靈,可得卻乎?(卻,言預卻其氣,以免病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


臣聞夫子言:既明天元,須窮刺法,可以折郁扶運,補弱全真,瀉盛蠲余,令除斯苦。(夫子,岐伯之師,僦貸季也。天元即《天元紀大論》所謂六元等義。)


帝曰:愿卒聞之。岐伯曰:升之不前,即有甚凶也。


(六元主歲,周流互遷,其有天星中運抑之不前,則升不得升,降不得降,氣交有變,故主甚凶。)


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欲發郁,亦須待時,(升者自右而升於天,凡舊歲在泉之右間,必升為新歲司天之左間。後仿此。天柱,金星也。辰戌歲,木欲上升而金勝抑之,則木不能前而暴郁為害,木鬱欲發,亦必待其得位之時而後作。如《六元正紀大論》曰:鬱極乃發,待時而作。此之謂也。郁發義見本類前二十三。升降被抑不前,天時民病各異,義詳後章。有天地陰陽升降等圖,在《圖翼》二卷。)


當刺足厥陰之井。(木鬱不升,則人病在肝,故當刺足厥陰之井,大敦穴也。刺三分,留六呼,得氣急出之,先刺左,後刺右。又可於春分日吐之。)


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火欲發郁,亦須待時,(天蓬,水星也。巳亥歲,君火當升為天之左間,丑未歲,相火當升為天之左間,而水勝抑之,則火鬱不升而為害,火鬱之發,必待其得位之時也。)


君火相火,同刺包絡之滎。(火鬱不升,則人病在心,凡諸邪之在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故當刺包絡之滎,勞宮穴也。刺三分,留六呼,得氣急出之,先左後右。又法,當春三泄汗也。)


土欲升而天沖窒抑之,土欲發郁,亦須待時,(天沖,木星也。子午歲,濕土當升為天之左間,而木勝抑之,則土鬱為害而發必待時也。)


當刺足太陰之俞。(土鬱不升,則人病在脾,故當刺足太陰之俞,太白穴也。刺二分,留七呼,氣至急出之。先左後右。)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欲發郁,亦須待時,(天英,火星也。寅申歲,燥金當升為天之左間,而火勝抑之,則金鬱為害,待時而發也。)


當刺手太陰之經。(金鬱不升,則人病在肺,故當刺手太陰之經,經渠穴也。刺三分,留三呼,氣至急出之,先左後右。)


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水欲發郁,亦須待時,(天芮,土星也。卯酉歲,寒水當升為天之左間,而土勝抑之,則水鬱為害,待時而發也。)


當刺足少陰之合。(水鬱不升,則人病在腎,故當刺足少陰之合,陰谷穴也。刺四分,留三呼,氣至急出之,先左後右。)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預備;


愿聞其降,可以先防。


岐伯曰:既明其升,必達其降也。


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降者自左而入於地,凡舊歲司天之右間,必降為新歲在泉之左間。其有被抑不降者,亦可以刺治先防也。)


木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發,散而可得位,(地晶,金星也。丑未歲,厥陰當降為地之左間,而金勝窒之,降不得入,則郁發為變,必待郁散,木乃得位也。)


降而鬱發,暴如天間之待時也,降而不下,郁可速矣。(暴如天間之待時,言與司天之間氣同也。可速者,當速治之謂。)


降可折其所勝也,(治降之法,當折其所勝,如木鬱則治金、金鬱則治火之類也。與上文升之不前治其本經者異。)


當刺手太陰之所出,刺手陽明之所入。(木鬱不降,則肝膽受病,當治金之勝,故刺手太陰之所出,少商穴也。刺一分,留三呼,氣至急出之。手陽明之所入,曲池穴也。刺五分,留七呼,氣至急出之。)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發,散而可矣。(地玄,水星也。寅申歲,少陰當降為地之左間,辰戌歲,少陽當降為地之左間,而水勝窒之,故郁發為變,必散而後可。)


當折其所勝,可散其郁,(火鬱不降,則心主受病,當治水之勝也。)


當刺足少陰之所出,刺足太陽之所入。(足少陰之所出,涌泉穴也。刺三分,留三呼,氣至急出之,先左後右。足太陽之所入,委中穴也。刺五分,留七呼,氣至急出之,先左後右。)


土欲降而地蒼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發,散而可入,(地蒼,木星也。卯酉歲,太陰當降為地之左間,而木勝窒之,欲其郁散,當速刺也。)


當折其勝,可散其郁,(土鬱不降,則脾胃受病,故當折木之勝。)


當刺足厥陰之所出,刺足少陽之所入。(足厥陰之所出,大敦穴也。刺三分,留十呼,氣至急出之。足少陽之所入,陽陵泉也。刺六分,留十呼,得氣急出之。)


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發,散而可入。(地彤,火星也。巳亥歲,陽明當降為地之左間,而火勝窒之,則郁發為變也。彤音同。)


當折其勝,可散其郁,(金鬱不降,則肺與大腸受病,當折火之勝也。)


當刺心包絡所出,刺手少陽所入也。(心包絡所出,中衝穴也。刺一分,留二呼,氣至急出之。手少陽所入,天井穴也。刺一分,留十呼,得氣急出之。)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發,散而可入。(地阜,土星也。子午歲,太陽當降為地之左間,而土勝窒之為郁,必散之而後降也。)


當折其土,可散其郁,(水鬱不降,則腎與膀胱受病,故折土之勝,則水鬱可散矣。)


當刺足太陰之所出,刺足陽明之所入。(足太陰之所出,隱白穴也。刺一分,留三呼,氣至急出之。足陽明之所入,三裡穴也。刺五分,留十呼,氣至急出之。)


帝曰:五運之至,有前後與升降往來,有所承抑之,可得聞乎刺法?(五運之氣,各有所承所制也。)


岐伯曰:當取其化源也。(取,治也。化源,氣化之本源也。此取字,總言當治之謂,與下文資取之取不同。)


是故太過取之,不及資之。(治化源之法,亦盛者當瀉,虛者當補也。)


太過取之,次抑其郁,取其運之化源,令折郁氣;(次抑其郁者,在取其致抑之化源,則郁氣可折矣。)


不及扶資,以扶運氣,以避虛邪也。(不及扶資,在扶其本氣之衰,則虛邪可避矣。)


資取之法令出密語。(資取化源之法,詳出《玄珠密語》第一卷中。前《六元正紀大論》所載六十年運氣之紀,有言資其化源、有言取其化源者,正此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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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升降不前氣變民病之異


(《素問‧遺篇本病論》)


黃帝問曰:天元九窒,余已知之,愿聞氣交,何名失守?


岐伯曰:謂其上下升降,遷正退位,各有經論,上下各有不前,故名失守也。(此篇承前篇而詳言左右間氣之升降不前也。《天元玉冊》云:六氣常有三氣在天,三氣在地。每一氣升天作左間氣,一氣入地作左間氣,一氣遷正作司天,一氣遷正作在泉,一氣退位作天右間氣,一氣退位作地右間氣。氣交有合,常得位所在,至當其時,即天地交,乃變而泰,天地不交,乃作病也。)


是故氣交失易位,氣交乃變,變易非常,?即四時失序,萬化不安,變民病也。(當正不正,當遷不遷,則氣交有變。天地失其常政,則萬民為病。)


帝曰:升降不前,愿聞其故,氣交有變,何以明知?岐伯曰:昭乎問哉!明乎道矣。氣交有變,是謂天地機。(氣交之變,吉凶之征也,故謂天地機。)


但欲降而不得降者,地窒刑之。(地星勝之不降,義詳下文。)


又有五運太過,而先天而至者,即交不前。(五陽年中運太過,亦能抑升降之氣。)


但欲升而不得其升,中運抑之,但欲降而不得其降,中運抑之。(甲年土運太過,能抑水之升降。丙年水運太過,能抑二火之升降。戊年火運太過,能抑金之升降。庚年金運太過,能抑木之升降。壬年木運太過,能抑土之升降。)


於是有升之不前、降之不下者,有降之不下、升而至天者,有升降俱不前,作如此之分別,即氣交之變,變之有異,常各各不同,災有微甚者也。(有天星窒於上者,有地氣窒於下者,有中運抑於中者,凡此三者之分,則氣交之變各各不同,而災有微甚矣。)


帝曰:愿聞氣交遇會勝抑之由,變成民病輕重何如?


岐伯曰:勝相會,抑伏使然。(六氣有遇有會,有勝有抑,則抑伏者為變。)


是故辰戌之歲,木氣升之,主逢天柱,勝而不前;(辰戌歲,太陽當遷正司天,而厥陰風木,以上年在泉之右間,當升為今歲司天之左間,故畏天柱,金星勝之也。)


又遇庚戌金運先天,中運勝之,忽然不前,木運升天,金乃抑之。(庚以陽金有餘,其氣先天而至,歲運遇之,又能勝木也。庚戌庚辰皆同。)


升而不前,即清生風少,肅殺於春,露霜復降,草木乃萎;


民病溫疫早發,咽嗌乃干,四肢滿,肢節皆痛。(清生風少等候,金勝木衰之化也。金氣肅殺於春,陰盛抑揚,故民病為溫疫節痛等證。)


久而化郁,即大風摧拉,折隕鳴紊;


民病卒中偏痹,手足不仁。(木鬱既久,其極必發,故為大風摧拉等變,而民病為中風等證也。)


是故巳亥之歲,君火升天,主窒天蓬,勝之不前;(巳亥歲,厥陰當遷正司天,而少陰君火,以上年在泉之右間,當升為新歲司天之左間,故畏天蓬,水星勝之也。)


又厥陰未遷正,則少陰未得升天;(巳亥陰年,氣多不及,故凡司天厥陰不得遷正,則左間少陰亦不得其位,而陽年則不然也。後仿此。)


水運以至其中者,君火欲升,而中水運抑之。(辛巳辛亥,皆水運之不及者,而亦能制抑君火,以巳亥陰年,氣本不及,則弱能制弱。然或以天蓬窒之,或以水運抑之,有一於此,皆能勝火不前也。後仿此。)


升之不前,即清寒復作,冷生旦暮;


民病伏陽,而內生煩熱,心神驚悸,寒熱間作。


(天蓬水勝,火升不前,故氣候清寒,民病則熱鬱不散。)


日久成郁,即暴熱乃至,赤風腫翳化疫,溫癘暖作,赤氣瘴而化火疫,皆煩而躁渴,渴甚,治之以泄之可止。(火鬱之發,故暴熱至而民為疫癘溫瘴等病。泄去其火熱,病可止矣。)


是故子午之歲,太陰升天,主窒天沖,勝之不前;(子午年,少陰當遷正司天,而太陰濕土,以上年在泉之右間,當升為新歲少陰之左間,故畏天沖,木星勝之也。)


又或遇壬子木運先天而至者,中木運抑之也。(壬以陽木有餘,其氣先天而至,歲運遇之,乃能勝土,壬子壬午皆同。)


升天不前,即風埃四起,時舉埃昏,雨濕不化;


民病風厥涎潮,偏痹不隨,脹滿。(土鬱不前,木之勝也,故在天則風起,雨濕不化,在民則肝強脾病。)


久而伏郁,即黃埃化疫也,民病夭亡,臉肢腑黃膽滿閉;


濕令弗布,雨化乃微。(土主脾胃,胃氣受抑,故至夭亡。臉為陽明之經,四肢皆主於脾,腑言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故為黃膽滿閉等證。濕令弗布,皆土鬱之化。)


是故丑未之年,少陽升天,主窒天蓬,勝之不前;(丑未年,太陰當遷正司天,而少陽相火,以上年在泉之右間,當升為新歲太陰之左間,故畏天蓬,水勝也。)


又或遇太陰未遷正者,即少陽未升天也。(丑未陰年不及,故太陰司天或未遷正,則少陽左間亦不得其位。)


水運以至者,升天不前,即寒霧反布,凜冽如冬,水復涸,冰再結,暄暖乍作,冷復布之,寒暄不時。


民病伏陽在內,煩熱生中,心神驚駭,寒熱間爭。(辛丑辛未,皆水運之年,又遇天蓬,則相火被抑,升天不前,其氣令民病,較前巳亥年君火不升者尤甚。)


以久成郁,即暴熱乃生;


赤風氣瞳翳,化成郁癘,乃化作伏熱內煩,痹而生厥,甚則血溢。(此相火鬱發為病,亦與前君火之郁者大同。)


是故寅申之年,陽明升天,主窒天英,勝之不前。(寅申年,少陽當遷正司天,而陽明燥金,以上年在泉之右間,當升為新歲司天之左間,故畏天英,火勝制之也。)


又或遇戊申戊寅,火運先天而至,金欲升天,火運抑之。(戊為陽火有餘,其氣先天而至,歲運遇之,亦抑陽明。)


升之不前,即時雨不降,西風數舉,咸鹵燥生;民病上熱,喘嗽血溢。(燥金氣鬱於地,故時雨不降、硝咸白見而燥生。火勝於上,故肺金受傷而喘嗽血溢。)


久而化郁,即白埃翳霧,清生殺氣;


民病脅滿悲傷,寒鼽嚏嗌干,手拆皮膚燥。(金鬱之發,肅殺氣行,民病為脅滿悲傷,金邪伐肝也。金氣寒斂而燥,故為寒鼽嚏嗌干等證。)


是故卯酉之年,太陽升天,主窒天芮,勝之不前;(卯酉年,陽明當遷正司天,而太陽寒水,以上年在泉之右間,當升為新歲司天之左間,故畏天芮土勝也。)


又遇陽明未遷正者,即太陽未升天也;(卯酉陰年,氣有不及,凡司天陽明未得遷正,則左間太陽亦不得其位。)


土運以至,水欲升天,土運抑之。(己卯己酉,皆土運之年,亦能制抑太陽。)


升之不前,即濕而熱蒸,寒生兩間;


民病注下,食不及化。(濕勝於上,寒鬱於下,故氣令民病如此。)


久而成郁,冷來客熱,冰雹卒至;民病厥逆而噦,熱生於內,氣痹於外,足脛?疼,反生心悸懊熱,暴煩而復厥。(水鬱之發,寒氣乃行,故民病寒束於外,熱生於中,為氣痹厥逆等證。)


黃帝曰:升之不前,余已盡知其旨,愿聞降之不下,可得明乎?


岐伯曰:悉乎哉問!是之謂天地微旨,可以盡陳斯道,所謂升已必降也。(六氣之運 ,右者升而左者降也。)


至天三年,次歲必降,降而入地,始為左間也。(每氣在天各三年,凡左間一年,司天一年,右間一年。三年周盡,至次歲乃降而入地,為在泉之左間,亦周三年而復升於天也。)


如此升降往來,命之六紀者矣。(此六氣之紀也。)


是故丑未之歲,厥陰降地,主窒地晶,勝而不前;(丑未歲,太陽當遷正在泉,而厥陰風木,以上年司天之右間,當降為今歲在泉之左間,故畏地晶,金氣窒之也。)


又或遇少陰未退位,即厥陰未降下,(如上年子午歲氣有餘,司天少陰不退位,則右間厥陰亦不能降下也。)


金運以至中,金運承之,降之不下,抑之變郁。(即乙丑乙未歲也,亦能制抑厥陰,鬱而為病。)


木欲降下,金承之,降而不下,蒼埃遠見,白氣承之,風舉埃昏,清躁行殺,霜露復下,肅殺布令。(木鬱金勝,故蒼埃見而殺令布。)


久而不降,抑之化郁,即作風躁相伏,暄而反清,草木萌動,殺霜乃下,蟄蟲未見,懼清傷臟。(清寒勝木,故草木萌動,霜乃殺之而蟄蟲不見。其在民病亦懼清氣之傷肝臟也。舊本無下蟲二字,必脫簡也,今增補之。)


是故寅申之歲,少陰降地,主窒地玄,勝之不入;(寅申歲,厥陰當遷正在泉,而少陰君火,以上年司天之右間,當降為今歲厥陰之左間,故畏地玄,木勝窒之也。)


又或遇丙申丙寅,水運太過,先天而至。(丙以陽水,其氣先天而至,亦能制抑君火,使之不降。)


君火欲降,水運承之,降而不下,即彤云才見,黑氣反生,暄暖如舒,寒常布雪,凜冽復作,天云慘淒。(皆寒水勝火之化。彤音同,赤也。)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寒勝復熱,赤風化疫;


民病面赤心煩,頭痛目眩也,赤氣彰而溫病欲作也。(熱鬱於上,久而不降,故民多溫熱之病。)


是故卯酉之歲,太陰降地,主窒地蒼,勝之不入。(卯酉年,少陰當遷正在泉,而太陰濕土,以上年司天之右間,當降為今歲少陰之左間,故畏地蒼,木勝窒之也。)


又或少陽未退位者,即太陰未得降也;(如上年寅申,歲氣有餘,司天少陽不退位,則右間太陰亦不能降下。)


或木運以至。(丁卯丁酉年也。)


木運承之,降而不下,即黃云見而青霞彰,鬱蒸作而大風,霧翳埃勝,折損乃作。(皆風木勝土之化。)


久而不降也,伏之化郁,天埃黃氣,地布濕蒸;


民病四肢不舉,昏眩肢節痛,腹滿填臆。(土氣久郁不降,故天為黃氣,地為濕蒸,人病在脾胃,故為四肢不舉、滿填胸臆等病。)


是故辰戌之歲,少陽降地,主窒地玄,勝之不入;(辰戌年,太陰當遷正在泉,而少陽相火,以上年司天之右間,當降為今歲在泉之左間,故畏地玄,水勝窒之也。)


又或遇水運太過,先天而至也。(丙辰丙戌年也。)


水運承之,降而不下,即彤云才見,黑氣反生,暄暖欲生,冷氣卒至,甚即冰雹也。(皆寒水勝火之化。此與上文寅申歲少陰不降者同義。)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冷氣復熱,赤風化疫;


民病面赤心煩,頭痛目眩也,赤氣彰而熱病欲作也。(少陽火鬱為病,亦與上文少陰不降同。)


是故巳亥之歲,陽明降地,主窒地彤,勝而不入。(巳亥年,少陽當遷正在泉,而陽明燥金,以上年司天之右間,當降為今歲在泉之左間,故畏地彤,火氣勝之也。)


又或遇太陽未退位,即陽明未得降;(如上年辰戌,歲氣有餘,司天太陽不退位,則右間陽明亦不能降下。)


或火運以至。(癸巳癸亥年也。)


火運承之不下,即天清而肅,赤氣乃彰,暄熱反作;


民皆昏倦,夜臥不安,咽乾引飲,懊熱內煩;


大清朝暮,暄還復作。(金欲降而火承之,故清肅行而熱反作也。熱傷肺氣,故民為昏倦咽乾等病。)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天清薄寒,遠生白氣;民病掉眩,手足直而不仁,兩脅作痛,滿目?。(金氣久郁於上,故清寒生而白氣起。其於民病,則肝木受邪,故為掉眩脅目等證。)


是故子午之年,太陽降地,主窒地阜勝之,降而不入;(子午年,陽明當遷正在泉,而太陽寒水,以上年司天之右間,當降為今歲在泉之左間,故畏地阜,土勝也。)


又或遇土運太過,先天而至。(甲子甲午,陽土有餘之歲也。)


土運承之,降而不入,即天彰黑氣,暝暗淒慘才施,黃埃而布濕,寒化令氣,蒸濕復令。(水為土勝,故黑氣才施,黃埃即布,寒化欲行而蒸濕復令也。)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民病大厥,四肢重怠,陰痿少力;


天布沉陰,蒸濕間作。(寒鬱於上而濕制之,則脾腎受邪,故民為寒厥四肢重怠陰痿等病,而沉陰蒸濕間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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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司天不遷正不退位之刺


(《素問‧遺篇刺法論》)


黃帝問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愿聞司天未得遷正,使司化之失其常政,即萬化之或其皆妄,然與民為病,可得先除,欲濟群生,愿聞其說。(知其氣有不正,故當預防。)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


言其至理,聖念慈憫,欲濟群生,臣乃盡陳斯道,可申洞微。(申,明也。洞,幽也。)


太陽復布,即厥陰不遷正,不遷正氣塞於上,當瀉足厥陰之所流。(辰戌歲太陽司天之後,厥陰繼之。若寒水既退而復布,則巳亥之厥陰不得遷正,風化不行,木氣鬱塞於上,人病在肝,故當瀉足厥陰之所流,行間穴也。刺六分,留七呼,氣至急出之。)


厥陰復布,少陰不遷正,不遷正即氣塞於上,當刺心包絡脈之所流。(巳亥歲厥陰司天之後,少陰繼之。若風氣既退而復布,則子午之少陰不得遷正,火化不行,熱氣鬱塞於上,人病在心主,故當瀉包絡之所流,勞宮穴也。刺三分,留六呼,氣至急出之。)


少陰復布,太陰不遷正,不遷正即氣留於上,當刺足太陰之所流。(子午歲少陰司天之後,太陰繼之。若君火復布,則丑未之太陰不得遷正,雨化不行,土氣留滯於上,人病在脾,故當刺足太陰之所流,大都穴也。刺三分,留七呼,氣至急出之。)


太陰復布,少陽不遷正,不遷正則氣塞未通,當刺手太陽之所流,(丑未歲太陰司天之後,少陽繼之。若濕氣復布,則寅申之少陽不得遷正,火化不行,熱氣鬱塞,人病在三焦,故當刺手少陽之所流,液門穴也。刺二分,留三呼,氣至急出之。)


少陽復布,則陽明不遷正,不遷正則氣未通上,當刺手太陰之所流。(寅申歲少陽司天之後,陽明繼之。若相火復布,則卯酉之陽明不得遷正,金化不行,燥氣鬱滯,人病在肺,故當刺手太陰之所流,魚際穴也。刺二分,留三呼,得氣急出之。)


陽明復布,太陽不遷正,不遷正則復塞其氣,當刺足少陰之所流。(卯酉歲陽明司天之後,太陽繼之。若燥氣復布,則辰戌之太陽不得遷正,水化不行,寒氣復塞,人病在腎,故當刺足少陰之所流,然谷穴也。刺三分,留三呼 ,得氣急出之。)


帝曰:遷正不前。


以通其要,愿聞不退,欲折其余,無令過失,可得明乎?


岐伯曰:氣過有餘,復作布正,是名不過位也。(氣數有餘不退,故復作布正,而新舊不能過位。)


使地氣不得後化,新司天未得遷正,故復布化令如故也。(天氣不退,則地氣不得後化,故新歲司天不能遷正,仍布舊歲之令。)


巳亥之歲,天數有餘,故厥陰不退位也,風行於上,木化布天,(以子午年猶行巳亥之令,熱化不行,風反為災也。)


當刺足厥陰之所入。(曲泉穴也,刺六分,留七呼,氣至急出之。按上文云復布者,以舊氣再至,新氣被郁,郁散則病除,故當刺新氣之經。此下言不退者,以舊氣有餘,非瀉不除,舊邪退則新氣正矣,故當刺舊氣之經。二治不同,各有深意。)


子午之歲,天數有餘,故少陰不退位也,熱行於上,火余化布天,( 以丑未之年,猶行子午之令,雨化不行,熱氣尚治也。)


當刺手厥陰之所入。(曲澤穴也。刺三分,留七呼,得氣急出之。)


丑未之歲,天數有餘,故太陰不退位也,濕行於上,雨化布天,(以寅申之歲,猶行丑未之政,火氣不行,濕仍布天也。)


當刺足太陰之所入。(陰陵泉也,刺五分,留七呼,動氣至,急出之。)


寅申之歲,天數有餘,故少陽不退位也,熱行於上,火化布天,(以卯酉之歲,猶行寅申之政,火尚布天,金化不行也。)


當刺手少陽之所入。(天井穴也。刺三分,留七呼,氣至急出之。)


卯酉之歲,天數有餘,故陽明不退位也,金行於上,燥化布天,(以辰戌之歲,猶行卯酉之令,燥尚布天,寒化不行也。)


當刺手太陰之所入。(尺澤穴也。刺三分,留三呼,氣至急出之。)


辰戌之歲,天數有餘,故太陽不退位也,寒行於上,凜,水化布天,(巳亥年,猶行辰戌之令,寒氣布天,風化不行也。)


當刺足少陰之所入。(陰谷穴也。刺四分,留三呼,動氣至,急出之。)


故天地氣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預可平?。(?,安戈切,疾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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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不遷正退位氣變民病之異


(《素問‧遺篇本病論》)


帝曰:升降不前,晰知其宗,愿聞遷正,可得明乎?(晰音昔,明也。)


岐伯曰:正司中位,是謂遷正位。


司天不得其遷正者,即前司天以過交司之日,(新舊之交,大寒日也。)


即遇司天太過有餘日也,即仍舊治天數,新司天未得遷正也。(新舊相遇,而舊者有餘未退,仍治天數,則新者未得遷正。)


厥陰不遷正,即風暄不時,花卉萎瘁;(巳亥年,太陽未退位,則厥陰不遷正,風木失時,故有此變。卉音毀。)


民病淋溲,目系轉,轉筋喜怒,小便赤。(木失其正,肝經病也。)


風欲令而寒由不去,溫暄不正,春正失時。(木王於春,其氣不伸,故失時也。)


少陰不遷正,即冷氣不退,春冷後寒,暄暖不時;(子午年,若厥陰不退位,則少陰不遷正,君火不正,故春多寒冷,暄暖不能及時。)


民病寒熱,四肢煩痛,腰脊強直。(陽氣不正,時多寒冷,故民為寒熱煩痛等病。)


木氣雖有餘,位不過於君火也。(上年厥陰陰氣,至本年初氣之末,交於春分,則主客君火已皆得位,木雖有餘,故不能過此。)


太陰不遷正,即云雨失令,萬物枯焦,當生不發;(丑未年,若少陰不退位,則太陰不遷正,萬物賴土以生,土氣失正,故當生不發。)


民病手足肢節腫滿,大腹水腫,填臆不食,飧泄脅滿,四肢不舉。(土氣失和,脾經為病也。)


雨化欲令,熱猶治之,溫煦於氣,亢而不澤。(君火有餘,濕化不行也。)


少陽不遷正,則炎灼弗令,苗莠不榮,酷暑於秋,肅殺晚至,霜露不時;(寅申年,若太陰不退位,則少陽不遷正,相火失正,故炎灼弗令,苗莠不榮,暑熱肅殺,其至皆晚也。莠音有,似稷之草。)


民病?瘧骨熱,心悸驚駭,甚時血溢。


(皆相火鬱熱之病。)


陽明不遷正,則暑化於前,肅殺於後,草木反榮;(卯酉年,若少陽不退位,則陽明不遷正,金為火制,故暑熱在前,肅殺在後。金令衰遲,故草木反榮。)


民病寒熱鼽嚏,皮毛折,爪甲枯焦,甚則喘嗽息高,悲傷不樂。(相火灼金,肺經受病也。)


熱化乃布,燥化未令,即清勁未行,肺金復病。(清勁未行,金之衰也。)


太陽不遷正,則冬清反寒,易令於春,殺霜在前,寒冰於後,陽光復治,凜冽不作,氛云待時;(辰戌年,若陽明不退位,則太陽不遷正,水正衰遲,故冬清反寒,易令於春。陰氣不布故陽光復治,凜冽不作。)


民病溫癘至,喉閉嗌干,煩燥而渴,喘息而有音也。(水虧金燥,故民為溫癘煩燥,喘息有音之病。)


寒化待燥,猶治天氣,過失序,與民作災。(寒化須待燥去,猶得治天,但過期失序,則與民為災也。他氣皆然。)


帝曰:遷正早晚,以命其旨,愿聞退位,可得明哉?


岐伯曰:所謂不退者,即天數未終,(天數未終,余氣仍在,雖遇交司,故猶不退位。)


即天數有餘,名曰復布政,故名曰再治天也,即天令如故而不退位也。(天數有餘,應退不退,故於新歲,猶行舊歲之令。)


厥陰不退位,即大風早舉,時雨不降,濕令不化;(木制土,風勝濕也。)


民病溫疫疵廢風生,民病皆肢節痛,頭目痛,伏熱內煩,咽喉干引飲。(疵,黑斑也。廢,肢體偏廢也。風氣有餘,故為此溫疫疼痛伏熱諸病。疵音慈。)


少陰不退位,即溫生春冬,蟄蟲早至,草木發生;(君火再布溫熱盛行也。)


民病膈熱咽乾,血溢驚駭,小便赤澀,丹瘤 瘡瘍留毒。(皆火盛之病。)


太陰不退位而取,寒暑不時,埃昏布作,濕令不去;(太陰土氣,王在四維,再治不退,故或寒或暑,其至不時,而埃昏布作矣。)


民病四肢少力,食飲不下,泄注淋滿,足脛寒,陰痿閉塞,失溺小便數。(土氣不退,濕滯在脾,故為四肢少力,食飲不下等病。土邪傷腎,故為陰痿失溺等病。)


少陽不退位,即熱生於春,暑乃後化,冬溫不凍,流水不冰,蟄蟲出見;(上年相火不退,故熱生於春,後化遲留不去也。)


民病少氣,寒熱更作,便血上熱,小腹堅滿,小便赤沃,甚則血溢。(民病少氣,熱傷氣也。赤沃,赤尿也。皆相火之為病。)


陽明不退位,即春生清冷,草木晚榮,寒熱間作;(金氣清肅,陽和不舒,故寒熱間作。)


民病嘔吐暴注,食飲不下,大便干燥,四肢不舉,目瞑掉眩。(嘔吐暴注,食飲不下,清寒犯胃也,大便干燥,金之氣也,木受金邪,肝筋為病,故四肢不舉,目瞑掉眩。此下獨缺太陽不退位一條,古文之脫失也。)


帝曰:天歲早晚,余以知之,愿聞地數,可得聞乎?


岐伯曰:地下遷正升天退位不前之法,即地土產化,萬物失時之化也。(天氣三,地氣亦三。地之三者,左間當遷正,右間當升天,在泉當退位也,若地數不前而失其正,即應於地土之產化,皆萬物失時之化也。舊本升字下無天字,失也,今增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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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15 19:39:43 | 只看該作者

四十一、剛柔失守三年化疫之刺


(《素問‧遺篇刺法論》 附:導引法)


黃帝問曰:剛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運之氣皆虛乎?


與民為病,可得平乎?(十干五運,分屬陰陽。陽干氣剛,甲丙戊庚壬也。陰乾氣柔,乙丁己辛癸也。故曰剛柔二干。)


岐伯曰:深乎哉問!


明其奧旨,天地迭移,三年化疫,是謂根之可見,必有逃門。(根,致病之本也。逃門,即治之之法。)


假令甲子剛柔失守,(甲與己合,皆土運也。子午則少陰司天,凡少陰司天,必陽明在泉,陽明屬卯酉,而配於土運,則己卯為甲子年在泉之化。故上甲則下己,上剛則下柔,此天地之合,氣化之常也。甲午己酉,其氣皆同。失守義如下文下章。)


剛未正,柔孤而有虧,(若上年癸亥,厥陰司天,木不退位,則甲子雖以陽年,土猶不正,甲子剛土未正於上,則己卯在泉亦柔孤而有虧也。)


時序不令,即音律非從,(甲子陽律,太宮也。己卯陰呂,少宮也。剛失守則律乖音,柔孤虛則呂不應。)


如此三年,變大疫也。(土氣被抑,至三年後,必發而為土疫。疫,溫疫也。)


詳其微甚,察其淺深,欲至而可刺,刺之。(郁微則病淺,郁甚則病深,察其欲至之期,可刺即刺之。)


當先補腎俞,(腎俞穴,在足太陽經。土疫將至,恐傷水臟,故當先補腎俞。舊注曰:未刺時,先口銜針暖而用之,用圓利針。臨刺時咒曰:五帝上真,六甲玄靈,氣符至陰,百邪閉理。念三遍。自口中取針,先刺二分,留六呼,次入針至三分,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受針人咽氣三次,又可定神魂者也。按:病能論末王氏注曰:世本既闕第七二篇,蓋指刺法、本病二論也。可見二篇亡在王氏之前。《新校正》云:今世有素問亡篇,仍托名王氏為注,辭理鄙陋,無足取者,久為明證。故此下用針咒語,其非王氏之筆可知。但臨時誦之,或亦令人神定心專耳,故並錄之以備擇用。)


次三日,可刺足太陰之所注。(太白穴也。土鬱之甚,故當刺此以泄土氣。舊注曰:先以口銜針令溫,欲下針時咒曰:帝扶天形,護命成靈。誦之三遍,乃刺三分,留七呼,動氣至,急出其針。)


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癘,其法補瀉,一如甲子同法也。(甲子年在泉,陽明己卯之化也。若己卯之柔不至於下,則甲子之剛亦孤立於上,三年之後,必作土癘。癘,殺癘也,即瘟疫之類。針法亦同。凡甲己土運之年上下失守者,其治皆然。)


其刺以畢。


又不須夜行及遠行,令七日潔,清淨齋戒。


所有自來腎有久病者,可以寅時面向南,淨神不亂思,閉氣不息七遍,以引頸咽氣順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後,餌舌下津令無數。(此即養氣還精之法也。舊注曰:仙家咽氣,令腹中鳴至臍下,子氣見母元氣,故曰反本還元,久餌之,令深根固蒂也。故咽氣津者,名天池之水,資精氣血,蕩滌五臟,先溉元海,一名離宮之水,一名玉池,一名神水,不可唾之,但可餌之,以補精血,可益元海也。愚按:人生之本,精與氣耳,精能生氣,氣亦生精,氣聚精盈則神王,氣散精衰則神去,故修真諸書,千言萬語,無非發明精氣神三字。然三者之用,尤先於氣。故《悟真篇》曰:道自虛無生一氣,便從一氣產陰陽,又古歌曰:氣是添年藥,津為續命芝。世上慢忙兼慢走,不知求我更求誰?蓋以天地萬物皆由氣化,氣存數亦存,氣盡數亦盡,所以生者由乎此,所以死者亦由乎此,此氣之不可不寶,能寶其氣,則延年之道也。故晉道成論長生養性之旨曰:其要在於存三、抱元、守一。三者,精氣神,其名曰三寶。抱元者,抱守元陽真氣也。守一者,神靈也。神在心,心有性,屬陽,是為南方丙丁之火。腎者能生元陽為真氣,其泄為精,是為北方壬癸之水。水為命,命系於陰也。此之謂性命。為三一之道,在於存想,下入丹田、抱守元陽,逾三五年,自然神定氣和,功滿行畢,其道成矣。諸如此類,雖道家議論盡多,然無非祖述本經精氣之義耳。此章言閉氣者,即所以養氣也。餌津者,即所以益精也。其下手工夫,惟蔣氏調氣篇、蘇氏養生訣、李真人長生十六字訣皆得其法,足為入門之階。如蔣氏調氣篇曰:天地虛空中皆氣,人身虛空處皆氣。故呼出濁氣,身中之氣也;吸入清氣,天地之氣也,人在氣中,如魚游水中。魚腹中不得水出入即死,人腹中不得氣出入亦死,其理一也。善攝生者,必明調氣之故。欲修調氣之術者,當設密室閉戶,安床暖席,偃臥瞑目,先習閉氣,以鼻吸入,漸漸腹滿,及閉之久,不可忍,乃從口細細吐出,不可一呼即盡,氣定復如前閉之,始而十息,或二十息,不可忍,漸熟漸多,但能閉至七八十息以上,則臟腑胸膈之間,皆清氣之布 矣。至於純熟,當其氣閉之時,鼻中惟有短息一寸余,所閉之氣,在中如火,蒸潤肺宮,一縱則身如委蛇,神在身外,其快其美,有不可言之狀,蓋一氣流通表裡上下徹澤故也。其所閉之氣漸消,則恍然復舊。此道以多為貴,以久為功,但能於日夜間行得一兩度,久久耳目聰明,精神完固,體健身輕,百病消滅矣。凡調氣之初,務要體安氣和,無與氣意爭。若不安和且止,俟和乃為之,久而弗倦則善矣。閉氣如降龍伏虎,須要達其神理。胸膈常宜虛空,不宜飽滿。若氣有結滯,不得宣流,覺之,便當用吐法以除之,如 呵呼嘻噓吹,六字訣之類是也。不然則泉源壅遏,恐致逆流,瘡瘍中滿之患作矣。又如蘇氏養生訣曰:每夜於子時之後,寅時之前,披衣擁被,面東或南,盤足而坐,叩齒三十六通,兩手握固,拄腰腹間,先須閉目靜心,掃除妄念,即閉口並鼻,不令出氣,謂之閉息,最是道家要妙。然後內觀五臟,存想心為炎火,光明洞徹,降下丹田中,待腹滿氣極,則徐徐出氣,不得令耳聞聲,候出息勻調,即以舌攪唇齒內外,漱煉津液,津液滿口,即低頭咽下,令津與氣穀穀然有聲,須用意精猛,以氣送入丹田中。氣定又依前法為之,凡九閉氣、三咽津而止。然後以左右手擦摩兩腳心,使涌泉之氣,上徹頂門,及臍下腰脊間皆令熱徹。次以兩手摩熨眼角耳項皆令極熱,仍按捏鼻梁左右五七次,梳頭百余梳而臥,熟臥至明。又如李氏十六字訣云:一吸便提,氣氣歸臍?,一提便咽,水火相見,注曰:上十六字,仙家名為十六錠金,乃至簡至易之妙訣也。無分在官不妨政事,在俗不妨家務,在士不妨本業。只於二六時中,略得空閑,及行住坐臥,意一到處,便可行之。口中先須漱及三五次,舌攪上下 ,仍以舌抵上 ,滿口津生,連津咽下,汨然有聲。隨於鼻中吸清氣一口,以意會及心目,寂地直送至腹臍下一寸三分丹田氣海之中,略存一存,謂之一吸。隨用下部輕輕如忍便狀,以意力提起,使氣歸臍,連及夾脊雙關、腎門,一路提上,直至後頂玉枕關,透入泥丸頂內,其升而上之,亦不覺氣之上出,謂之一呼。一呼一吸,謂之一息。氣既上升,隨又似前汨然有聲咽下,鼻吸清氣,送至丹田,稍存一存,又自下部如前輕輕提上,與臍相接而上,所謂氣氣歸臍?,壽與天齊矣。凡咽時口中有液愈妙,無液亦要汨然有聲咽之。如是一咽一提,或三五口、或七或九、或十二、或二十四口。要行即行,要止即止,只要不忘,作為正事,不使間斷,方為精進。如有瘋疾,見效尤速。久久行之,卻病延年,形體變,百疾不作,自然不飢不渴,安健勝常。行之一年,永絕感冒痞積逆滯,不生癰疽瘡毒等疾,耳聰目明,心力強記,宿疾俱瘳,長生可望。如親房事,於欲泄未泄之際,亦能以此提呼咽吸,運而使之歸於元海,把牢春汛,不放龍飛,甚有益處。所謂造化吾手,宇宙吾心,功莫能述也。按此三家之法,若依蔣氏,則臥亦可,晝亦可;依蘇氏,則坐亦可,夜亦可;依李氏,則閑亦可,忙亦可。此三說者,惟蘇氏稍繁,較難為力,然其中亦有可用者,但不當拘泥耳。故或用此,或用彼,取長舍短,任意為之,貴得自然,第無勉強,則一身皆道,何滯之有?久而精之,誠不止於卻病已也。又觀之彭祖曰:和氣導氣之道,密室閉戶,安床暖席,枕高二寸半,正身偃臥,瞑目閉氣,以鴻毛著鼻上不動,經三百息,耳無所聞,目無所見,心無所思,如此則寒暑不能侵,蜂蠆不能毒,壽百六十歲,鄰於真人也。夫豈虛語哉?然總之,金丹之術百數,其要在神水華池,玉女之術百數,其要在還精采氣,斯言得之矣。此外有云轉轆轤、運河車、到玉關、上泥丸者,皆言提氣也;有云進用武火、出用文火者,謂進欲其壯,出欲其徐,皆言呼吸也;有云赤龍攪水混、神水滿口勻者,皆言津液也,有想火入臍輪、放火燒遍身者,皆言陽氣欲其自下而升,以溫元海三焦也。再如或曰龍虎,或曰鉛汞,或曰坎離,或曰夫婦,或云導引,或云栽接,跡其宗旨,無非此耳。雖其名目極多,而可以一言蔽之者,則曰出少入多而已。醫道通仙,斯其為最,聞者勿謂異端,因以資笑柄云。?音護,流散也。)


假令丙寅剛柔失守,(丙與辛合,皆水運也。寅申年少陽司天,必厥陰在泉,厥陰屬巳亥而配於水運,則辛巳為在泉之化。故上丙則下辛,丙剛辛柔,一有不正,皆失守矣。丙申辛亥,其氣大同。)


上剛干失守,下柔不可獨主之,(若上年之乙丑司天土不退位,則丙寅之水運雖剛,亦不遷正,其氣反虛。丙不得正,則辛柔在泉獨居於下,亦失守矣。)


中水運非太過,不可執法而定之,(丙雖陽水,若或有制,即非太過,不可謂為有餘而執其法也。)


布天有餘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律呂音異,(陽年布天雖有餘,若上下失守,則天地不合,在丙寅陽律,則太羽無聲,在辛巳陰呂,則少羽不應。)


如此即天運失序,後三年變疫。(水鬱之發,三年後變為水疫。)


詳其微甚,差有大小,至而即後三年,至甚即首三年,(氣微則疫小,氣甚則疫大,疫有小大,故至有遲速。)


當先補心俞,(心俞,在足太陽經。水邪之至,恐傷火臟,故當先補心俞以固其本。舊注曰:用圓利針,於口中令溫暖,次以手按穴,得其氣動,乃咒曰:太始上清,丹元守靈。誦之三遍。先想火光於穴下,然後刺可同身寸之一分半,留七呼,得氣至,次進針三分,以手彈之,令氣至針,得動氣而徐徐出針,次以手捫其穴,令受針人閉氣三息而咽氣也。)


次五日,可刺腎之所入。(足少陰經陰谷穴也。水邪之至,故當刺此以泄其氣。舊注曰: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先以手按穴,乃咒曰:太微帝君,五氣反真,六辛都司,符扶黑云。誦之一遍。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得動氣至而急出之。)


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剛,亦名失守,即地運皆虛,後三年變水癘,即刺法皆如此矣。(地甲子,總言在泉之化也。後仿此。丙寅年在泉,厥陰辛巳治之。若辛巳不得遷正於下,是謂柔不附剛,三年之後,水鬱發而為癘,其針法皆如前。凡丙辛水運之年上下失守者其治皆然。)


其刺如畢,慎其大喜欲情於中,如不忌,即其氣復散也,令靜七日,(用針之後,當忌如此,否則無效。)


心欲實,令少思。(思則神勞,神勞則心虛,水勝之時,尤所當慎。)


假令庚辰剛柔失守,(乙庚皆金運也。辰戌年太陽司天,必太陰在泉,太陰屬丑未而配於金運,則乙未為在泉之化。庚剛乙柔,設有不正,則失守矣。庚戌乙丑,其氣皆同。)


上位失守,下位無合,乙庚金運,故非相招,(若上年己卯天數有餘,陽明不退位,則本年庚辰失守於上,乙未無合於下,金運不全,非相招矣。)


布天未退,中運勝來,上下相錯,謂之失守,(上年己卯天數不退,則其在泉之火,來勝今年中運也。)


姑洗林鐘,商音不應也,(庚辰陽律,太商也,其管姑洗。乙未陰呂,少商也,其管林鐘。金氣不調,則商音不應。)


如此即天運化易,三年變大疫。(三年之後,金氣發而為疫。)


詳其天數,差有微甚,微即微,三年至,甚即甚,三年至(微則徐,三年後,甚則速,三年首也。)


當先補肝俞?,(肝俞在足太陽經。金邪之至,恐傷木臟,故先補之。舊注曰:用圓利針,以口溫暖,先以手按穴,得動氣,欲下針而咒曰:氣從始清,帝符六丁,左施蒼城,右入黃庭。誦之三遍。先想青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三分,得氣而進針,針入五分,動氣至而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令受針人咽氣。)


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手太陰經,經渠穴也。金邪之至,故當刺其所行,以瀉金氣。舊注曰:用圓利針,於口內溫令暖,先以左手按穴而咒曰:太始上真,五符帝君,元和氣令,司入其神。誦之三遍。刺可同身寸之三分,留二呼,動氣至而出針。)


刺畢,可靜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氣卻散之。


(怒復傷肝,故當慎之。)


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乙柔干,即上庚獨治之,亦名失守者,即天運孤主之,三年變癘,名曰金癘,(庚辰年在泉,太陰乙未之化也。若乙未不得遷正,而庚辰孤主於上,亦名失守,三年之後,必氣變而為金癘。)


其至待時也,詳其地數之等差,亦推其微甚,可知遲速爾。(癘之至也,其微甚遲速亦如天數。)


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凡乙庚之年上下失守者,刺法皆同前。)


肝欲平,即勿怒。(保守肝氣,防金勝也。)


假令壬午剛柔失守,(丁壬皆木運也。子午年少陰司天,必陽明在泉,以陽明配合木運,則丁卯丁酉為在泉之化。剛柔不正,則皆失守矣。)


上壬未遷正,下丁獨然,即雖陽年,虧及不同,(若上年辛巳司天有餘,厥陰不退位,則本年壬丁不合,木運太虛,剛不正於上,柔孤立於下,雖曰陽年,虧則不同也。)


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瘥之微甚,各有其數也,(招,合也。得位之日,即其相招之期,微者遠,甚者速,數有不同耳。)


律呂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陽律太角,木音上管,陰呂少角,木音下管,壬丁失守,則二角不和。必上下遷正之日,其音乃同也。)


微甚如見,三年大疫。


(微至乙酉,甚在甲申,木疫發也。)


當刺脾之俞,(脾俞,在足太陽經。木疫之至,恐傷土臟,當先補之。舊注曰: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曰:五精智精,六甲玄靈,帝符元首,太始受真。誦之三遍。先想黃氣於穴下,然後刺之二分,得氣至而次進之,又得動氣次進之,二進各一分,留五呼,即徐徐出針,以手捫之,令其人閉息三遍而咽津也。)


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也。(足厥陰經,大敦穴也。木邪之至,故當刺此所出,以瀉木氣。舊注曰: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而刺之,即咒曰:真靈至玄,天道冥然,五神各位,氣守三田。誦之,然後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動氣至而出其針。)


刺畢,靜神七日,勿大醉歌樂,其氣復散,又勿飽食,勿食生物,(皆防其傷脾也。)


欲令脾實,氣無滯飽,無久坐,食無太酸,無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畏木侵脾,故宜保之如此。)


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氣不當位,下不與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剛,即地運不合,三年變癘,(本年丁酉未得遷正於下,則不能上奉壬午,亦名失守,非合德也。三年之後,必氣變而為木癘。)


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凡諸丁壬之年,上下失守,其刺法皆同前。)


假令戊申剛柔失守,(戊癸皆火運之年,寅申歲必少陽司天,厥陰在泉,以厥陰而配火運,剛癸亥為在泉之化。戊申之剛在上,癸亥之柔在下,一有不正,俱失守矣。戊寅癸巳,其氣皆同。)


戊癸雖火運,陽年不太過也。(戊癸雖為火運,若剛柔失守,即在陽年亦非太過也。)


上失其剛。柔地獨主,其氣不正,故有邪干,(若上年丁未司天有餘,太陰不退位,則本年戊申失守於上,癸亥獨主於下,火運不正,水必犯之,故有邪干。)


迭移其位,差有淺深,欲至將合,音律先同,(氣有微甚,故差有淺深。若剛柔將合,故音律先同。蓋戊申陽律,太徵也。癸亥陰呂,少徵也。其氣和,其音葉矣。)


如此天運失時,三年之中,火疫至矣。(戊癸失守,故變火疫,速在庚戌,遲則辛亥當至矣。)


當刺肺之俞。(肺俞,在足太陽經。火疫之至,恐傷金臟,故當先補之。舊注曰:用圓利針,令口中溫暖,先以手按穴,乃刺之,咒曰:真邪用搏,氣灌元神,帝符反本,位合其親。誦之三遍。刺之二分,候氣欲至,想白氣在穴下,次進一分,得氣至而徐徐出其針,以手捫其穴。按:此下當云次三日,可刺手厥陰之所流。必脫失也。)


刺畢,靜神七日,勿大悲傷也,悲傷即肺動,而真氣復散也,(用針補肺,故忌其傷。)


人欲實肺者,要在息氣也。(肺主氣,息氣乃可以補肺,即閉氣存神之道。義見前。)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即上失其剛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運與地虛,後三年變癘,名曰火癘。(又若癸亥在泉不得遷正,下柔失位,上剛無合,戊雖陽火,亦失守矣,後之三年,發而為病,名曰火癘。)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窮法刺,於是疫之與癘,即是上下剛柔之名也,窮歸一體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即總其諸位失守,故只歸五行而統之也。(上文五年,言天即地在其中矣。雖疫自天來,癘從地至,若乎有辨;然不過上下剛柔之分耳,其窮歸於病,則一體也,故其刺法,亦惟此五者而已。此章以甲丙戊庚壬五陽年為例,陽剛失守,則陰柔可知,故可以五行為言而統之也。此下有辟療五疫法,見論治類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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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剛柔失守之義


(《素問‧遺篇本病論》)


帝曰:余聞天地二甲子,十干十二支,上下經緯天地,數有迭移,失守其位,可得昭乎?(天地二甲子,言剛正於上,則柔合於下,柔正於上,則剛合於下,如上甲則下己,上己則下甲,故曰二甲子,凡十干十二支上下相合,經緯皆然。)


岐伯曰:失之迭位者,謂雖得歲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時不節,即生大疫。(應司天而不司天,應在泉而不在泉,是未得正位之司也。四時失其節氣,則大疫必至矣。)


注《玄珠密語》云:陽年三十年,除六年天刑,計有太過二十四年。


(庚子庚午,君火刑金運,庚寅庚申,相火刑金運,戊辰戊戌,寒水刑火運?,此陽運之天刑,共計六年,本非有餘。其外二十四年,則皆陽剛太過之運。)


除此六年,皆作太過之用,令不然之旨。


今言迭支迭位,皆可作其不及也。(三十年中,除此六年天刑之外,皆作太過。乃陽運自勝而無邪傷者也。若剛柔迭失其位,氣有不正,雖屬陽年亦為不及也。)


假令甲子陽年土運太窒,(窒,抑塞也。此下皆重明前章剛柔失守之義。窒音只。)


如癸亥天數有餘者,年雖交得甲子,厥陰猶尚治天。(癸亥年厥陰司天不退位,則甲子年少陰司天不得遷正,是為窒也。)


地己遷正,陽明在泉,去歲少陽以作右間,(甲子年在泉,陽明己卯也。甲未遷正於上,己巳得位於下,故上年在泉之少陽,退作地之右間矣。)


即厥陰之地陽明,故不相和奉者也。(以癸亥年之司天,臨甲子年之在泉,則上癸下己,不相和合者也。)


癸己相會,土運太過,虛反受木勝,故非太過也,何以言土運太過?(癸己相會,則甲失其位,雖曰陽土,其氣巳虛,土虛則受木勝,尚何太過之有?)


況黃鐘不應太窒,木既勝而金還復,金既復而少陰如至,即木勝如火而金復微。(黃鐘為太宮之律,陽土運窒則黃鐘不葉,木乃勝之,木勝必金復,金既復而子年司天,少陰忽至,則木反助火克金?,其復必微,而甲己之土皆失守矣。)


如此則甲己失守,後三年化成土疫,晚至丁卯,早至丙寅,土疫至也。(甲己化土,故發為土疫,即後世所謂濕溫之類。自甲子至丙寅,三年首也;至丁卯,三年後也。)


大小善惡,推其天地,詳乎太乙。(推其天地,察司天在泉之盛衰也。太乙義詳本類前七及三十五。)


又只如甲子年,如甲至子而合,應交司而治天,(甲與子合,則少陰君火,應交司治天也。)


即下己卯未遷正,而戊寅少陽未退位者,亦甲己下有合也,(甲子年在泉己卯陽明未遷正者,以癸亥年在泉戊寅少陽不退位也。故令甲與戊對,子與寅配,而甲己不能合,是己之陰土窒於下,柔失其守矣。)


即土運非太過,而木乃乘虛而勝土也,金次又行復勝之,即反邪化也。(己土不正於下,則亦為木勝而金復,三年之後,必化土癘,故云邪化也。)


陰陽天地殊異爾,故其大小善惡,一如天地之法旨也。(在上則應天,在下則應地,明天地之法旨,則大小善惡之應可知矣。)


假令丙寅陽年太過,如乙丑天數有餘者,雖交得丙寅,太陰尚治天也,(乙丑司天太陰不退位,則本年少陽亦不得遷正。)


地已遷正,厥陰司地,去歲太陽以作右間,(丙寅少陽雖未司天,辛巳厥陰已正在泉,故上年司地庚辰,當退位作右間也。)


即天太陰而地厥陰,故地不奉天化也。(上乙下辛非合,故地不奉天。)


乙辛相會,水運太虛,反受土勝,故非太過。(丙辛未合,水運虛也,故土勝之。)


即太簇之管,太羽不應,土勝而雨化,木復即風。(太簇之管,羽音陽律也,丙運失守,故太羽不應,而雨為之勝,風為之復也,)


此者丙辛失守,其會後三年,化成水疫,晚至己巳,早至戊辰,甚即速,微即徐。(速即戊辰,徐即己巳也。)


水疫至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數,乃太乙游宮。(天地太乙義見前。)


又只如丙寅年,丙至寅且合,應交司而治天,(丙與寅合,則少陽相火應交司而治天。)


即辛巳未得遷正,而庚辰太陽未退位者,亦丙辛不合德也,(辛巳乃本年在泉,庚辰乃上年在泉,庚辰不退位則辛巳不遷正,有丙無辛,孤立於上,不合其德,亦水運之失守也。)


即水運亦小虛而小勝,或有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水癘,其狀如水疫,治法如前。(凡失守者,即雖小虛,小有勝復,亦不免於為癘,則甚者可知。水疫水癘,即後世寒疫陰證之類,其治法如前章。)


假令庚辰陽年太過,如己卯天數有餘者,雖交得庚辰年也,陽明猶尚治天,(陽明乃己卯年司天,若不退位,則庚辰不能遷正。)


地已遷正,太陰司地,去歲少陰以作右間。(庚辰在泉,太陰也,既已遷正,則己卯之少陰在泉者,以退作地之右間也。)


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故地不奉天也。(天陽明,己卯也。地太陰,乙未也。己乙非合,故地不奉天。)


乙己相會,金運太虛,反受火勝,故非太過也。(乙庚不合而乙己合,故金運虛而火勝之。)


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火勝熱化,水復寒刑。(庚金失守,則太商不應,姑洗之管,乃其律也。金虛則火勝,火勝則水復,故當先熱而後寒。)


此乙庚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


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太乙也。(本年天數及太乙,言所至之年也。又遇其逆則災大,若逢其順則災微。)


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且應交司而治天,(若庚辰既合,則太陽寒水,當於交司之日而治天矣。)


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即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乙未太陰乃本年在泉,甲午少陰乃上年在泉,若甲午未退則乙未不正,庚雖正於上,乙失守於下,乙庚不合,亦金運之虧也。)


即下乙未干失剛,亦金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乙未干失剛,以柔不正而失其剛也。柔失其正,故金曰小虛。火有小勝及太陰氣至,則水不得行,故或無復也。)


後三年化癘,名曰金癘,其狀如金疫也,治法如前。(金疫亦名殺疫,金癘亦名殺癘,其治法皆如前章。)


假令壬午陽年太過,如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厥陰猶尚治天,(辛巳之厥陰當退不退,則壬雖陽木,亦不能正其運。)


地已遷正,陽明在泉,去歲丙申少陽以作右間,(壬午之丁酉陽明遷正在泉,辛巳之丙申少陽,當退作地之右間也。)


即天厥陰而地陽明,故地不奉天者也。(以辛巳之天,臨壬午之地,故不相和奉也。)


丁辛相合會,木運太虛,反受金勝,故非太過也。(辛不退,壬不正,丁不合壬而會辛,木運失守,金必勝之,亦猶不及也。)


即蕤賓之管,太角不應,金行燥勝,火化熱復。(蕤賓之管,太角之律也。陽木不正,故蕤賓失音,金所以勝,火所以復,而邪至矣。)


甚即速,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其速其徐,總不出三年之外,而大小善惡,又當推疫至之年神也。)


又只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壬與午,合其交司之日,則少陰治天矣。)


即下丁酉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丙申少陽未得退位者,見丁壬不合德也,(丁酉陽明為本年在泉,丙申少陽乃上年在泉,丙申不退則丁酉不正,有壬無丁,木德不合也。)


即丁柔干失剛,亦木運小虛也,有小勝小復,(柔不合剛,下不應上,亦為小虛,故有勝復。)


後三年化癘,名曰木癘,其狀如風疫,治法如前。(木癘風疫,即後世風溫之類。)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如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太陰猶尚治天,(丁未之太陰不退位,戊申雖陽年太過,不能正其火運。)


地已遷正,厥陰在泉,去歲壬戌太陽已退位作右間,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戊申年天未正而地已正,則上年太陽在泉者,已退作地之右間矣。是天仍丁未,地則癸亥,癸不得戊,故地不奉天之火化。)


丁癸相會,火運太虛,反受水勝,故非太過也。(戊癸不合,火運必虛,故受水之勝。)


即夷則之管,上太徵不應。(夷則之管,火之律也。上管屬陽,太徵也。下管屬陰,少徵也。戊不得正,故上之太徵不應。)


此戊癸失守,其會後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乙。(速在庚戌,遠在辛亥,三年內外,火氣為疫也。)


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戊申既合交司之日,少陽當治天也。)


即下癸亥未得遷正者,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見戊癸未合德也,(戊申年當厥陰癸亥在泉,若上年壬戌不退,則癸亥不正,戊癸火運不合其德也。)


即下癸柔干失剛,見火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也。(火運不足,水必勝之,水勝則土復,當其復時而厥陰若正,則土或無復也。)


後三年化癘,名曰火癘也,?治法如前。(火癘,即後世所謂溫疫熱病之類,其針治之法如前章。)


治之法可寒之泄之。(此言針治之外,又當藥治者如此。火邪為癘,故宜寒之泄之。由此觀之,則凡上文五剛化疫,五柔化癘,或針或藥,皆宜因氣施治,又在不言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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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十二臟神失守位邪鬼外干之刺


(《素問‧遺篇刺法論》)


黃帝問曰:人虛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


愿聞刺法。(全其真即保其神,神全則邪不能干也。)


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問!謂神移失守,雖在其體,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壽。(虛而無邪,未必致死。 若神氣既虛,邪復干之,則夭壽矣。)


只如厥陰失守,天以虛,人氣肝虛,感天重虛,即魂游於上,(厥陰屬木,在人應肝,人之肝虛,復感天虛,則肝不藏魂。魂屬陽,故游散於上。神光不聚,而白尸鬼犯之,令人暴亡也。)


邪干厥大氣,身溫猶可刺之,(厥,逆也。大氣,元氣也。肝木失守,金邪犯之。若神氣未脫,四肢雖冷,心腹尚溫,口中無涎,舌卵不縮者,尚可刺救復蘇。後仿此。)


刺其足少陽之所過,(丘墟穴也。肝膽相為表裡,故宜刺之。舊注曰:用毫針,於人近體暖針至溫,以左手按穴,咒曰:太上元君,常居其左,制之三魂。誦之三遍。次呼三魂名:爽靈、胎光、幽精。誦之三遍。次想青龍於穴下,刺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徐徐出針,令親人授氣於口中,腹中鳴者可治之。)


次刺肝之俞。(肝俞,足太陽經穴,刺此所以補肝。舊注曰:用毫針,著身溫之,左手按穴,咒曰:太微帝君,元英制魂,真元反本,令入青云。又呼三魂,各如前三遍。刺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三呼,復取針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之,即氣反而復活。)


人病心虛,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虛,(人之心虛,而遇司天二火失守,又或驚而奪精, 汗出於心,是為三虛,則神光不聚,邪必犯之。)


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黑為水色,火運不及則水勝之,故見黑尸鬼。)


可刺手少陽之所過,(陽池穴也。手少陽為相火之經,故宜補之。舊注曰:用毫針,於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曰:太乙帝君,泥丸總神,丹無黑氣,來復其真。誦之三遍。想赤鳳於穴下,刺入二分,留七呼,次進一分,留三呼,復退留一呼,徐徐出針,手捫其穴,即令復活也。)


復刺心俞。(足太陽經穴,刺之以補君火。舊注曰:用毫針,著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曰:丹房守靈,五帝上清,陽和布體,來復黃庭。誦之三遍。刺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一呼,次進一分,留一呼,退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人脾病,又遇太陰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土氣重虛,又或汗出於脾胃,是為三虛,則智意二神失守其位。)


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於人,令人暴亡,(青尸鬼,木邪也,脾土虛者乃見之。)


可刺足陽明之所過,(衝陽穴也,刺此所以補胃。舊注曰:用毫針,著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曰:常在魂庭,始清太寧,元和布氣,六甲反真。誦之三遍。先想黃庭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退出,以手捫之。)


復刺脾之俞。(脾俞,在足太陽經,補脾也。舊注曰:用毫針,以手按之,咒曰;太始干位,總統坤元,黃庭真氣,來復來全。誦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二呼,進至五分,動氣至,徐徐出針。)


人肺病,遇陽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虛,(肺與陽明皆屬金,人虛天虛,又或汗出於肺,是為三虛,而火邪犯之。)


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干人,令人暴亡,(赤尸鬼,火邪也。金為火勝,故見赤鬼。)


可刺手陽明之所過,(合谷穴也。肺與大腸為表裡,故當刺此以補金。舊注曰:用毫針,著人身溫暖,先以手按穴:咒曰:青氣真全,帝符日元,七魄歸右,今復本田。誦之三遍。想白氣於穴下,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至五分,留三呼,復退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可復活也。)


復刺肺俞。(肺俞在足太陽經,用針以補肺。舊注曰:用毫針,著體溫暖,先以手按穴,咒曰:左元真人,六合氣賓,天符帝力,來入其司。誦之三遍。針入一分半,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人腎病,又遇太陽司天失守,感而三虛,(人之水臟、天之水氣既皆不足,又遇汗出於腎,是為三虛而腎神失守,土邪必相犯也。)


又遇水運不及之年,有黃尸鬼干犯人正氣,吸人神魂,致暴亡,(黃為土色,水臟神虛,故見土鬼。神魂散蕩,若為所吸,多致暴亡。若四肢厥冷氣脫,但得心腹微溫,眼色不易,唇口及舌不變,口中無涎,尚可救也。)


可刺足太陽之所過,(京骨穴也。腎與膀胱為表裡,故當刺此以補水臟。舊注曰:用毫針,著人身溫暖,以手按穴,咒曰:元陽育嬰,五老反真,泥丸玄華,補精長存。想黑氣於穴下,刺入一分半,留三呼,乃進至三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復刺腎俞。(在足太陽經,用針補之。舊注曰:用毫針,先以手按穴,咒曰:天玄日晶,太和昆靈,貞元內守,持入始清。誦之三遍。刺之三分,留三呼,次又進至五分,留三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


黃帝問曰:十二臟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圓,恐邪干犯,治之可刺,愿聞其要。(十二臟各有其神,相通運用,故曰相使。一有失位,則神光虧缺,是謂不圓。邪因得而犯之,刺治之法如後。)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


問至理,道真宗,此非聖帝,焉究斯源?


是謂氣神合道,契符上天。(天地之道,氣與神耳,人生之道,亦惟此也,故曰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心為一身之主,萬幾之舍,故神明出焉。若情欲傷心,最為五勞之首,心傷則神不守舍,損抑元陽,夭人長命,莫此為甚,而實人所不知。澄心則養神,抱元守一之道,端從此始。此下十二臟相使及君主神明等義,詳臟象類第一章。)


可刺手少陰之源。(神門穴也。用長針,口中溫之,刺三分,留三呼,次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凡刺各經之源者,皆所以補之也。後準此。)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肺藏氣,主行營衛,故治節由之。若形寒飲冷,悲憂過度,則肺氣受傷,神失守位。)


可刺手太陰之源。(太淵穴也。用長針,口中溫之,以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動氣至,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氣強而勇,故號將軍。性多變動,故主謀慮。若恚怒氣逆,上而不下,則肝神受傷也。)


可刺足厥陰之源。(太衝穴也。用長針,於口中先溫,以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次進二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膽氣剛果,故官為中正而主決斷。若大驚卒怒,其氣必傷,神光散失,病為惶懼膈噎等證。)


可刺足少陽之源。(丘墟穴也,用長針。溫於口內,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進至五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膻中者,心包絡所居,相火之位,故為臣使。衛護君主,故喜樂出焉。若五情不節,皆能傷之,令人失志恍惚,神光不聚,則邪犯之。)


可刺心包絡所流。(勞宮穴也。用長針,於口中溫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二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脾為諫議之官,知周出焉,(脾藏意,神志未定,意能通之,故為諫議之官。慮周萬事,皆由乎意,故智周出焉。若意有所著,思有所傷,勞倦過度,則脾神散失矣。)


可刺脾之源。(太白穴也。用長針,口內溫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二分,留五呼,進至三分,留五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


胃為倉廩之官,五味出焉。(飢飽失宜,飲食無度,偏於嗜好,其神乃傷。)


可刺胃之源。(衝陽穴也。用長針,於口中溫之,先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食物至此,變化其形而出,閉結則腸胃壅滯,泄利則門戶不要,傳道失守,三焦元氣之所關也。)


可刺大腸之源。(合谷穴也。用長針,口中溫之,刺入三分,留三呼,進至二分,留一呼,徐徐出之。)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受盛水穀而釐清濁,故曰化物出焉。清濁不 分,則小腸失其化矣。)


可刺小腸之源。(腕骨穴也。用長針,口中溫針,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色欲恐懼,強力入水,皆能傷腎。腎傷則作強伎巧,神失其職矣。)


刺其腎之源。(太谿穴也。用長針,於口中先溫,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一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決瀆者,水道流通之義。如江河淮濟,不變其道,百川歸之,以入於海,故曰四瀆。人之三焦,在上主納,在中主運。在下主出。若出納營運不得其正,則三焦失守,神氣不聚,邪乘虛而犯之矣。)


刺三焦之源。(陽池穴也。用長針,於口中溫之,先以左手按穴,刺三分,留三呼,進一分,留一呼,徐徐出針,以手捫之。)


膀胱者,州都之官,精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膀胱為三焦之下澤,津液所聚,故曰州都。然賴下焦之氣,施化而通,若其不約而遺,不利而癃,皆氣海之失職也。)


刺膀胱之源。(京骨穴也。用長針,先溫於口中,以左手按穴,刺入三分,留三呼,進二分,留三呼,徐徐出針,以手捫其穴。)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不相失者謂之相使,失則神氣散亂,有邪干犯,災害至矣,宜用刺法以全其真也。)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養和神也。(此言針法有如此之妙,其要在修養和神而已。)


道貴常存,補神固根,精氣不散,神守不分。(道貴常存者,貴其不衰也。不衰之道,在補神以固根。欲全其神,在精氣不散,則神守不分矣。)


然即神守,而雖不去亦全真。(言神守者,豈惟神不去,正所以全真也。)


人神不守,非達至真。(至真之道,要在守神,不知守神,非達道也。)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玄者,水之色。天玄者,天一之義。以至真之要,重在精也。)


神守天息,復入本元,命曰歸宗。(天息者,鼻息通乎天也。守息則氣存,氣存則神存,故曰神守天息。以上三節,首言神,次言精,此言氣。夫人始生,先成精,精其本也。兒在母腹,先通胎息,氣其元也。既寶其精,又養其氣,復其本,返其元矣。精氣充而神自全,謂之內三寶。三者合一,即全真之道也,故曰歸宗。前有存三守一愚按,在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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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神失守位邪鬼外干之義


(《素問‧遺篇本病論》)


黃帝曰:人氣不足,天氣如虛,人神失守,神光不聚,邪鬼干人,致有夭亡,可得聞乎?(神光,神明也。人氣與天氣皆失守,則陽神不聚,陰鬼干人,致死之兆也。)


岐伯曰:人之五臟,一臟不足,又會天虛,感邪之至也。(人有不足之臟,與天虛之氣相會者,其邪至甚,如肝遇木虛,心遇火虛之類也。)


人憂愁思慮即傷心,又或遇少陰司天,天數不及,太陰作接間至,即謂天虛也,此即人氣天氣同虛也。(少陰司天之年,太陰尚在左間。若少陰不足,則太陰作接者,未當至而至矣。此以君火之虛,與人心氣同虛也。)


又遇驚而奪精,汗出於心,(奪精者,奪心之精也。五臟各有其精,如《本神篇》曰:五臟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而陰虛。即此之義。)


因而三虛,神明失守。(先有憂愁之傷,又有少陰不及,再遇驚而奪精,三虛相會,神明失守矣。)


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失守位,即神游上丹田,在帝太乙帝君泥丸君下。(人之腦為髓海,是謂上丹田,太乙帝君所居,亦曰泥丸君,總眾神者也。心之神明失守其位,則浮游於此。)


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卻遇火不及之歲,有黑尸鬼見之,令人暴亡。


(心屬火,心神失守,神明衰也,又遇火運不及,故見水色之鬼。非但癸年,即戊年失守亦然,司天二火不及亦然。尸鬼者,魄之陰氣。陽脫陰孤,其人必死,故尸鬼見也。)


人飲食勞倦即傷脾,又或遇太陰司天,天數不及,即少陽作接間至,即謂之虛也,此即人氣虛而天氣虛也。(太陰司天之年,少陽尚為天之左間。若太陰不足,則接者先至而少陽得政。脾氣既傷,又遇太陰失守,是重虛也。)


又遇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醉飽行房,汗出於脾,(衛氣不固,則五臟汗泄於外,邪得乘而犯之,故致人神失守也。)


因而三虛,脾神失守。(既傷於脾,次遇天虛,再加汗出,是三虛也。)


脾為諫議之官,智周出焉,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脾神失守,意智亂也。)


卻遇土不及之年,或己年或甲年失守,或太陰天虛,青尸鬼見之,令人卒亡。(土運不及,不止己年,而甲亦有之,又或太陰司天,失守其位,故木邪鬼見,令人卒亡。)


人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即傷腎,腎為作強之官,伎巧出焉,因而三虛,腎神失守。


神志失位,神光不聚,(諸臟皆言作接間至及汗出之由,惟此不言,必脫失也。太陽寒水司天之年,厥陰尚為左間。若太陽不足,則厥陰作接間至,此天虛也。《經脈別論》云:持重遠行,汗出於腎,兼之坐濕入水,腎氣必傷,是為三虛。腎神不守,則精衰志失也。)


卻遇水不及之年,或辛不會符,或丙年失守,或太陽司天虛,有黃尸鬼至,見之令人暴亡。(水不及者,土邪犯之,故黃尸鬼見,卒然傷人。)


人或恚怒,氣逆上而不下,即傷肝也,又遇厥陰司天,天數不及,即少陰作接間至,是謂天虛也,此謂天虛人虛也。


(厥陰司天之年,少陰當為左間。若厥陰不足,則少陰預至。肝氣既傷,厥陰又虛,天人俱不足也。)


又遇疾走恐懼,汗出於肝。(天虛人虛,又汗出於肝,是為三虛。)


肝為將軍之官,謀慮出焉,神位失守,神光不聚,(肝藏魂,失守則魂神不聚也。)


又遇木不及年,或丁年不符,或壬年失守,或厥陰司天虛也,有白尸鬼見之,令人暴亡也。(白尸鬼見,金勝木也。)


以上五失守者,天虛而人虛也,神游失守其位,即有五尸鬼干人,令人暴亡也,謂之曰尸厥。(尸鬼干人,則厥逆而死,故謂尸厥。神游者,神氣雖游,未離於身,尚不即死。若脈絕身冷,口中涎塞,舌短卵縮,則無及矣,否則速救可蘇也。以上五臟失守,獨缺金虛傷肺、赤尸鬼一證,必脫簡也。惟《邪氣臟腑病形篇》所言五臟之傷俱全,但與此稍有不同。詳疾病類三。)


人犯五神易位,即神光不圓也,非但尸鬼,即一切邪犯者,皆是神失守位故也。(神光,即陽明之氣,凡陽氣不足,則陰邪犯之。二十難曰:脫陽者見鬼。即神失守位之義。愚按:此二篇所言五鬼干人,其義最詳。蓋天地間萬物萬殊,莫非五行之化,人之臟氣,鬼之干人,亦惟此耳。故五鬼為邪,各因所勝,此相制之理,出乎當然者也。然以余所驗,則有如心神失守、火自為邪者,多見赤鬼;肺金不足、氣虛茫然者,多見白鬼;腎陰虧損、目光昏暗者,多見黑鬼;肝木亡陽者,多見青鬼;脾濕為祟者,多見黃鬼。是皆不待勝制,而本臟之邪自見也。至如山野之間,幽隱之處,鬼魅情形,誠有不測。若明本篇之義,則雖千態萬狀,只此五行包羅盡之,治之以勝,將安遁哉?然鬼本無形,乃能形見,既覺其無中之有,獨不能覺其有中之無乎?反之之明,在正心以壯氣,虛明以定神。神定,彼將自滅矣。天命所在,彼亦焉能以非禍加人哉?此全神卻鬼之道也。古德云:山鬼之伎倆有限,老僧之不見不聞無窮。斯言至矣。論治類十六章有按當考。)


此謂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得守則神全,失守則神散。神全則靈明圓聚,故生。神散則魂魄分離,故死。)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陽氣為神,陽盛則神全。陰氣為鬼,陽衰則鬼見。陰陽合氣,命之曰人。其生在陽,其死在陰,故曰得神者昌,得其陽也。失神者亡,失其陽也。明陰陽聚散之道,則鬼神之妙固不難知,而得失之柄還由於我。古云人定勝天,本非虛語。觀孟子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

不於斯言益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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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卷


會通類


【一、攝生】


蒼天之氣,清靜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此因時之序。


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


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是以聖人陳陰陽,筋脈和同,骨髓堅固,氣血皆從。如是則內外調和,邪不能害,耳目聰明,氣立如故。(見疾病類五。)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陰陽四。)


聖人日避虛邪之道,如避矢石然,邪弗能害,此之謂也。(運氣三十五。)


夫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運氣三十二。)


人神不守,非達至真。


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復入本元,命曰歸宗。(運氣四十三。)


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疾病二十七。)


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脈色九。)


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


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矣。


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


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故同出而名異耳。


智者察同,愚者察異,愚者不足,智者有餘,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陰陽二。)


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營衛血氣之盛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針刺十三。)


所有自來腎有久病者,可以寅時面向南,淨神不亂思,閉氣不息七遍,以引頸咽氣順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後,餌舌下津令無數。


慎其大喜欲情於中,如不忌,即其氣復散也,心欲實,令少思。


慎勿大怒,怒必真氣卻散之。


欲令脾實,氣無滯飽,無久坐,食無大酸,無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


悲傷即肺動,而真氣復散也,人欲實肺者,要在息氣也。


(運氣四十一。)


飲食自倍,腸胃乃傷。(疾病六十七。)


陰陽和平之人,居處安靜,無為懼懼,無為忻忻,婉然從物,或與不爭,與時變化,尊則謙謙,譚而不治,是謂至治。(藏象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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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陰陽五行


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上與《六節藏象論》同,詳運氣一。)


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


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陰陽者數句與《五營運大論》同,詳運氣類四。又手足陰陽系日月篇亦同,見經絡類三十四。)


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天復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


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陽予之正,陰為之主。(見經絡類二十九。)


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紀綱,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


故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陰陽不測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運氣三。)


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


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


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


木火土金水火,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


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


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


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運氣三。)


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


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其生五,其氣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


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


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陽氣者,煩勞則張。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陽氣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乃閉。


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謂聖度。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陰平陽秘,精神乃治,陰陽離決。


精氣乃絕。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疾病五。)


天氣,清靜光明者也,藏德不止,故不下也。


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陽氣者閉塞,地氣者冒明,雲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攝生五。)


陽者,天氣也,主外;


陰者,地氣也,主內。故陽道實,陰道虛。(疾病十三。)


至陰虛,天氣絕;


至陽盛,地氣不足。


陰陽並交,至人之所行。


陰陽並交者,陽氣先至,陰氣後至。


是以聖人持診之道,先後陰陽而持之。(脈色類七。)


春夏則陽氣多而陰氣少,秋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疾病三十四。)


陽從左,陰從右;


老從上,少從下。


是以春夏歸陽為生,歸秋冬為死;


反之,則歸秋冬為生。(疾病八十四。)


東南方陽也,陽者其精降於下,故右熱而左溫;


西北方陰也,陰者其精奉於上,故左寒而右涼。


高者氣寒,下者氣熱。


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


崇高則陰氣治之,污下則陽氣治之,陽勝者先天,陰勝者後天,此地理之常,生化之道也。(運氣十六。)


陰道偶,陽道奇。


發於春夏,陰氣少,陽氣多。


發於秋冬,陽氣少,陰氣多。(經絡三十。)


陽之動,始於溫,盛於暑;


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夫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運氣三十二。)


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


陰陽之往復,寒暑彰其兆。(運氣十。)


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攝生類六。)


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


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經絡二十九。)


三陽為經,二陽為維,一陽為游部。


三陽為表,二陰為裡,一陰至絕作朔晦,卻具合以正其理。


所謂三陽者,太陽為經。


二陽者,陽明也。


一陽者,少陽也。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


三陽為父,二陽為衛,一陽為紀。


三陰為母,二陰為雌,一陰為獨使。(疾病七。)


帝曰:愿聞陰陽之三也何謂?


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也。


陽明何謂也?


兩陽合明也。


厥陰何也?


兩陰交盡也。


兩陰交盡故曰幽,兩陽合明故曰明。(運氣三十三。)


太陰藏搏者,三陰也。


一陰至,厥陰之治也。


太陽藏何象?


象三陽而浮也。


少陽藏何象?


象一陽也。


陽明藏何象?


象大浮也。


二陰搏至,腎沉不浮也。(脈色十五。又三陰三陽次序,詳疾病七。)


巨陽者,諸陽之屬也。(疾病三十九。)


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


兩陰交盡,故曰厥陰。


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


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


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


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


腰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


其於五臟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經絡三十四。)


人生有形,不離陰陽。(針刺九。)


人有陰陽,治分五態,(藏象三十。)


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針刺三十一。)


陰者主臟,陽者主腑;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臟。(針刺二十八。)


三陽在頭。


三陰在手。(脈色二十六。)


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疾病二十。)


重陽之人,其神易動。


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針刺二十二。)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論治八。)


所謂陰者,真藏也。


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


別於陽者,知病處也;


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


靜者為陰,動者為陽;


遲者為陰,數者為陽。(脈色二十六。)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疾病六十七。)


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


陰氣起於五趾之裡,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疾病三十四。)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補瀉勿失,與天地如一,得一之精,以知死生。


是故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脈色九。)


陽氣盡、陰氣盛則目瞑,陰氣盡而陽氣盛則寤矣。(疾病七十九。)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脈色二十六。)


奪陰者死,奪陽者狂。(針刺五十九。)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臟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疾病二十四。)


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針刺類九。)


君火以明,相火以位。(運氣三。)


甲己之歲,土運統之;


乙庚之歲,金運統之;


丙辛之歲,水運統之;


丁壬之歲,木運統之;


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運氣三。)


帝曰:愿聞平氣。


岐伯曰: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備化,金曰審平,水曰靜順。


帝曰:不及奈何?


岐伯曰: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監,金曰從革,水曰涸流。


帝曰:太過何如?


岐伯曰:木曰發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堅成,水曰流衍。(運氣十三。)


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


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治之;


復行一步,土氣治之;


復行一步,金氣治之;


復行一步,水氣治之;


復行一步,木氣治之;


復行一步,君火治之。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


水位之下,土氣承之;


土位之下,風氣承之;


風位之下,金氣承之;


金位之下,火氣承之;


君火之下,陰精承之。(?運氣六。)


少陰君火,不司氣化。(運氣二十四。)


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藏象七。)


木發無時,水隨火也。(運氣二十三。)


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所謂二火也。( 運氣類七。)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


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陰陽一。)


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


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臟也,一水不能勝二火,故不能凍栗,病名曰骨痹。(疾病四十五。)


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


一水不勝五火,故目?盲。(疾病八十。)


二火不勝三水。(疾病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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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象


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嗌,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穀氣通於脾,雨氣通於腎。


六經為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注之氣。(見陰陽類四。)


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


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


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


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


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陰陽五。)


陰者主臟,陽者主腑;


陽受氣於四末,陰受氣於五臟。(針刺二十八。)


陰脈榮其臟,陽脈榮其腑。其流溢之氣,內溉臟腑,外濡腠理。(經絡二十八。)


陽中之少陰,肺也。


陽中之太陽,心也。


陰中之少陽,肝也。


陰中之至陰,脾也。


陰中之太陰,腎也。(經絡十五。)


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心主夏,手少陰太陽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脾主長夏,足太陰陽明主治,其日戊己,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肺主秋,手太陰陽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腎主冬,足少陰太陽主治,其日壬癸,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


心欲軟,急食咸以軟之。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疾病二十四。)


肝為牡臟,其色青,其時春,其音角,其味酸,其日甲乙。


心為牡臟,其色赤,其時夏,其日丙丁,其音徵,其味苦。


脾為牝臟,其色黃,其時長夏,其日戊己,其音宮,其味甘。


肺為牝臟,其色白,其音商,其時秋,其日庚辛,其味辛。


腎為牝臟,其色黑,其時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鹹。


是為五變。(針刺十七。)


春脈者肝也。


夏脈者心也。


秋脈者肺也。


冬脈者腎也。


脾脈者土也,孤臟以灌四傍者也。(脈色類十。)


九野為九藏,故形藏四,神藏五,合為九藏以應之也。(運氣一。脈色五。)


五臟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


六腑者,所以受水穀而行化物者也。(經絡十二。)


五臟六腑,心為之主,耳為之聽,目為之候,肺為之相,肝為之將,脾為之衛,腎為之主外。


故五臟六腑之津液,盡上滲於目,心悲氣並則心系急,心系急則肺舉,肺舉則液上溢。(疾病類五十八。)


五臟六腑,肺為之蓋,心為之主,缺盆為之道。


肝者主為將,脾者主為衛,腎者主為外。


六腑者,胃為之海。(藏象二十九。)


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針刺六十四。)


肺主身之皮毛,心主身之血脈,肝主身之筋膜,脾主身之肌肉,腎主身之骨髓。(疾病七十一。)


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而成此形。


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疾病十八。《本神篇》曰:脾藏營,心藏脈,腎藏精。詳藏象十。)


心為噫,肺為咳,肝為語,脾為吞,腎為欠為嚏,胃為氣逆為噦為恐,大腸小腸為泄,下焦溢為水,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


膽為怒,是為五病。


精氣並於心則喜,並於肺則悲,並於肝則憂,並於脾則畏,並於腎則恐,是謂五並。


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是謂五惡。


心為汗,肺為涕,肝為淚,脾為涎,腎為唾,是謂五液。


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九針論》曰:腎藏精志也。)是謂五臟所藏。


心主脈,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腎主骨,是謂五主。(疾病二十五。)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陰陽一。)


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


肝合筋,心合脈,肺合皮,脾合肉,腎合骨。(脈色三十二。)


肝色青,心色赤,肺色白,脾色黃,腎色黑。(疾病類二十四。)


心者,五臟之專精也,目者其竅也。(疾病八十。)


重陽之人,?高高,言語善疾,舉足善高,心肺之藏氣有餘,陽氣滑盛而揚,故神動而氣先行。


多陽者多喜,多陰者多怒。(針刺二十二。)


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


人之所以應土者肉也。


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脈也。(針刺二。)


肺者臟之長也,為心之蓋也。(疾病七十一。)


肺者臟之蓋也,(疾病八十二。)


肺者氣之本。(藏象二。)


肝者中之將也,取決於膽,咽為之使。(疾病六十一。)


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經絡二十一。)


脾與胃以膜相連耳,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疾病十三。)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疾病三十四。)


五臟者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臟之本也,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至於手太陰也。(脈色二十七。)


人受氣於穀,穀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在脈中,衛在脈外。(經絡二十三。)


胃為五臟六腑之海,其清氣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其行也以息往來。


氣之離臟也,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經絡十三。)


穀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


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咽,故呼則出,吸則入。


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氣味二。)


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脈色十一。)


脈無胃氣亦死。脈弱以滑,是有胃氣。(脈色十二。)


腎者至陰也。


肺者太陰也。


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腎者牝臟也,地氣上者,屬於腎而生水液也,故曰至陰。(針刺三十八。)


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藏象十三。)


腎者水臟,主津液,主臥與喘也。(疾病八十二。)


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則縮。(氣味三。)


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腦髓生。(經絡一。)


脈反四時及不間臟,曰病難已。(脈色十二。)


神:陰陽不測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運氣三。)


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運氣四十。)


玄生神,神在天為風。(運氣三。藏象六同。)


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陰陽四。)


陰陽者,神明之腑也。(陰陽一。運氣三。)


天地之大紀,人神之通應也。(運氣二十四。)


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


根於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運氣十五。)


出入廢則神機化滅。(運氣九。)


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機。(脈色十。論治十四。)


出入有行,以轉神明。(脈色八。)


昔在黃帝,生而神靈。


故能形與神俱。


不知持漏,不時御神。(俱攝生一。)


四氣調神。(攝生四。)


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


起居如驚。


神氣乃浮,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


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俱疾病五。)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疾病六十七。)


心藏神。(疾病二十五。)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藏象一。運氣四十三。)


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藏象二。)


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針刺二十三。)


心藏脈,脈舍神。(藏象十。)


積神於心,以知往今。(脈色三十二。)


血者神氣也。(經絡二十三。)


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疾病八十。)


兩神相搏,合而成形。(藏象二十五。)


血脈和則精神乃居,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藏象二十七。)


人之血氣精神者,所以奉生而周於性命者也。


志意者,所以御精神。


志意和則精神專直。


五臟者,所以藏精神血氣魂魄者也。(俱藏象二十八。)


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脈色五。運氣一。)


腑精神明,留於四藏。(藏象十二。)


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氣味一。)


所言節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經絡十四。)


重陽之人,其神易動。(針刺二十二。)


精神內守,病安從來?(攝生二。)


呼吸精氣,獨立守神。去世離俗,積精全神。(俱攝生三。)


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血脈營氣精神,此五臟之所藏也。


兩精相搏謂之神,隨神往來謂之魂。


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而不止。


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


恐懼者,神蕩憚而不收。(俱藏象九。)


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論治十七。)


按其脈,知其病,命曰神。


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俱脈色十七。)


神在秋毫,屬意病者。


神屬勿去,知病存亡。


神無營於眾物。必正其神。(俱針刺七。)


一曰治神。道無鬼神,獨來獨往。(俱針刺九。)


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藏象十一。)


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


神者正氣也。(針刺一。)


善言化言變者,通神明之理。(運氣十二。)


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營衛血氣之盛衰。


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


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先,慧然獨悟,口弗能言,俱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云,故曰神。(俱針刺十三。)


莫知其形,若神仿佛。用針之要,無忘其神。(俱針刺十。)


推闔其門,令神氣存。(針刺十四。)


方成弗約,則神與弗俱。(針刺二十九。)


醫不能嚴,不能動神。(論治十八。)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論治十九。)


必一其神,令志在針。


以移其神,氣至乃休。(俱針刺六十二。)


合形與氣,使神內藏。(針刺五十六。)


瀉虛補實,神去其室。


補虛瀉實,神歸其室。(疾病五十六。)


神變而止。(針刺十九。)


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


道貴常存,補神固根,精氣不散,神守不分。


人虛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


人神不守,非達至真。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復入本元,命曰歸宗。(俱運氣四十三。)


失神者死,得神者生。


何者為神?


曰:血氣已和,營衛已通,五臟已成,神氣舍心,魂魄畢具,乃成為人。


百歲,五臟皆虛,神氣皆去,形骸獨居而終矣。(俱藏象十四。)


逆從到行,標本不得,亡神失國。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俱論治十七。)


五神失守,邪鬼干人。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運氣四十四。)


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論治十八。)


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疾病九十一。)


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疾病十八。)


形弊血盡而功不立者,神不使也。(論治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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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脈色

 

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一逆一從,陰陽表裡,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為得道。(見藏象類四。)


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氣口成寸,以決死生。(藏象十二。)


天周二十八宿,人經二十八脈,周身一十六丈二尺。


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脈終矣。


凡行八百一十丈也。(經絡二十六。)


凡未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嘗富後貧,名曰失精。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


善為脈者,必以比類奇恆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道,此診之不足貴,此治之三過也。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侯王。


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


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為攣。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余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論治十八。)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


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診無人事,治數之道,從容之葆,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師其咎。(論治十九。)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脈色二十五。)


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氣口亦太陰也。(藏象十一。)


上、下、來、去、至、止。(脈色二十一注義。)


肝脈弦,心脈鉤,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是謂五臟之脈。(疾病二十五。)


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鉤,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


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運氣三十一。)


三陽脈至手太陰而弦,浮而不沉,決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所謂二陽者,陽明也,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


一陽者,少陽也,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專陰則死。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交於太陰,伏鼓不浮,上空志心。


二陰至肺,其氣歸膀胱,外連脾胃。


一陰獨至,經絕氣浮,不鼓鉤而滑。


先至為主,後至為客。(疾病七。)


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澀,秋不數,是謂四塞。


沉甚曰病,弦甚曰病,澀甚曰病,數甚曰病,參見曰病,復見曰病,未至而去曰病,去而不去曰病,反者死。(運氣二十二。)


春得秋脈,夏得冬脈,長夏得春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是謂五邪皆同,命死不治。(疾病類二十五。)


寸口主中,人迎主外,兩者相應,俱往俱來,若引繩大小齊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


人迎盛則為熱,虛則為寒,緊則為痛痹,代則乍甚乍間。寸口盛則脹滿寒中食不化,虛則熱中出糜、少氣溺色變,緊則痛痹,代則乍痛乍止。(針刺二十九。)


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也。(針刺類二十八。)


脈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氣之虛實、有餘不足也。(針刺五十七。)


形充而脈小以弱者氣衰,衰則危矣。(藏象十五。)


虛者脈大如其故而不堅也,實者脈大如其故而益堅也。(針刺十六。)


大熱病,氣熱脈滿,是謂重實。

 

脈氣上虛尺虛,是謂重虛。


經絡皆實,是寸脈急而尺緩也。


絡氣不足,經氣有餘者,脈口熱而尺寒也。


經虛絡滿者,尺熱滿,脈口寒澀也。


寒氣暴上,脈滿而實,實而滑則生,實而逆則死。


脈浮而澀,澀而身有熱者死。


其形盡滿者,脈急大堅,尺澀而不應也。


從則生,逆則死。(疾病十六。)


邪氣來也緊而疾,穀氣來也徐而和。(針刺八。)


脈急則引,脈大以弱則欲安靜,用力無勞也。(針刺二十九。)


帝曰:脈從而病反者,其診何如?


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


帝曰:諸陰之反,其脈何如?


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標本一。)


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


故陰陽俱靜俱動,若引繩相傾者病。(經絡十三。)


脈盛血少,此謂反也。


脈少血多,此謂反也。(疾病二十一。)


人迎與寸口氣小大等者,病難已。


人迎盛堅者傷於寒,氣口盛堅者傷於食。(脈色三十二。)


脈之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留於本末,不動則熱,不堅則陷且空,不與眾同,是以知其何脈之動也。


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脈之見者皆絡脈也。(經絡六。)


夫脾虛浮似肺,腎小浮似脾,肝急沉散似腎,此皆工之所時亂也。夫浮而弦者,是腎不足也。


沉而石者,是腎氣內著也。


今夫脈浮大虛者,是脾氣之外絕,去胃外歸陽明也。(疾病類九。)


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弦,鼓陽至而絕曰石,陰陽相過曰溜。(疾病六。)


手太陰、足太陰盛者,寸口大三倍於人迎;


手少陰、足少陰盛者,寸口大再倍於人迎;


手厥陰、足厥陰盛者,寸口大一倍於人迎。


虛者,俱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手陽明、足陽明盛者,人迎大三倍於寸口;


手太陽、足太陽盛者,人迎大再倍於寸口;


手少陽、足少陽盛者,人迎大一倍於寸口。


虛者,俱人迎反小於寸口也。(疾病十。)


陰氣大盛,則陽氣不能榮也,故曰關。


陽氣大盛,則陰氣弗能榮也,故曰格。


陰陽俱盛,不能相榮,故曰關格。


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也。(經絡二十二。)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陽;


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陽。


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陽;


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陽。


人迎三盛,病在足陽明;


三盛而躁,病在手陽明。


人迎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


脈口一盛,病在足厥陰;


一盛而躁,在手心主。


脈口二盛,病在足少陰;


二盛而躁,在手少陰。


脈口三盛,病在足太陰;


三盛而躁,在手太陰。


脈口四盛,且大且數,名曰溢陰,溢陰為內關,內關不通死不治。


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關格,關格者與之短期。(針刺二十八。又二十九略同。)


南北政。


天地之變,無以脈診。

 

尺寸反,陰陽交。(運氣五。)


人之居處動靜勇怯,脈亦為之變乎?


診病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也。(疾病五十三。)


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


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運氣六。)


消癉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小堅,病久不可治。(疾病六十。)


癲疾脈。(疾病六十五。)


腰痛脈。(疾病三十七。)


胃脘癰者,當候胃脈。人迎者胃脈也。(疾病類八十八。)


腸 生死脈。(疾病七十二。)


熱病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疾病四十三。)


六經滑澀,為疝為積。(疾病七十。)


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


身有病而無邪脈也。(疾病六十二。)


乳子中風熱,喘鳴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疾病四十七。)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針刺四十四。)


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針刺六十。)


諸脈者皆屬於目。(經絡二十一。)


視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


持氣口人迎以視其脈,堅且盛且滑者病日進,脈軟者病將下,諸經實者病三日已。


氣口候陰,人迎候陽也。(針刺十六。)


其脈滑而盛者,病日進;


虛而細者,久以持;


大以澀者,為痛痹。


陰陽如一者病難治。


視目之五色,以知五臟而決死生。


視其血脈,察其色,以知其寒熱痛痹。(針刺二十三。)


欲知其要,則色脈是矣。


色以應日,脈以應月,常求其要,則其要也。


治之要極,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論治十七。)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聲音而知所苦,觀權衡規矩而知病所主。(論治八。)


帝曰:視而可見奈何?


岐伯曰:五臟六腑固盡有部,視其五色,黃赤為熱,白為寒,青黑為痛,此所謂視而可見者也。


帝曰:捫而可得奈何?


岐伯曰:視其主病之脈,堅而血及陷下者,皆可捫而得也。(疾病六十六。)


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經絡三十一。)


視其顏色,黃赤者多熱氣,青白者少熱氣,黑色者多血少氣。(藏象十七。)


凡診絡脈,脈色青則寒且痛,赤則有熱。


胃中寒,手魚之絡多青矣;


胃中有熱,魚際絡赤;


其暴黑者,留久痹也;


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熱氣也;


其青短者,少氣也。(經絡六。)


形勝色、色勝形者,至其勝時年加,感則病行,失則憂矣。(藏象三十一。)


肺熱者色白而毛拔,心熱者色赤而絡脈溢,肝熱者色蒼而爪枯,脾熱者色黃而肉蠕動,腎熱者色黑而齒槁。(疾病七十一。)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


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內連腎。


少陽之脈,色榮頰前,熱病也,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


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頰下近顴為大瘕,下牙車為腹滿,顴後為脅痛,頰上者膈上也。(疾病四十四。)


少陰所謂面黑如地色者,秋氣內奪,故變於色也。(疾病十一。)


道之至數,五色脈變,揆度奇恆,道在於一。


容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其色見淺者,湯液主治,十日已。


其見深者,必齊主治,二十一日已。


其見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


色夭面脫,不治,百日盡已。脈短氣絕死,病溫虛甚死。


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上為逆,下為從。


女子右為逆,左為從;


男子左為逆,右為從。


搏脈痹 ,寒熱之交。


脈孤為消氣,虛泄為奪血。


孤為逆,虛為從。(論治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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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絡


人皮應天,人肉應地,人脈應人,人筋應時,人聲應音,人陰陽合氣應律,人齒面目應星,人出入應風,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見針刺類三。)


天有宿度,地有經水,人有經脈。


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


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


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涌而隴起。


夫邪之入於脈也,寒則血凝泣,暑則氣淖澤,虛邪因而入客,亦如經水之得風也。(針刺十四。)


人有四經十二從。


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脈色二十六。)


經脈十二者,以應十二月。


十二月者,分為四時。(針刺二十七。)


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之分也,天氣主之。


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之分也,地氣主之。


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言其病。


半,所謂天樞也。(運氣二十九。)


天樞之上,天氣主之;


天樞之下,地氣主之;


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萬物由之。


此之謂也。(運氣九。)

六經為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注之氣。(陰陽四。)


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運氣一。)


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疾病類五。)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


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陰陽三。)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上部地,兩頰之動脈;


上部人,耳前之動脈。


中部天,手太陰也;


中部地,手陽明也;


中部人,手少陰也。


下部天,足厥陰也;


下部地,足少陰也;


下部人,足太陰也。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


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


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


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脈色五。)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脈色二十六。)


手之三陰,從臟走手;


手之三陽,從手走頭。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


足之三陰,從足走腹。(針刺二十。)


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


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


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疾病十三。)


陽氣起於足五趾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勝則足下熱也。


陰氣起於五趾之裡,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故陰氣勝則從五指至膝上寒,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疾病三十四。)


足三陽者下行。胃者六腑之海,其氣亦下行。(疾病八十二。)


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也。(疾病十二。)


五臟者,所以藏精神血氣魂魄者也;


六腑者,所以化水穀而行津液者也。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


心合小腸,小腸者,脈其應。肝合膽,膽者,筋其應。脾合胃,胃者,肉其應。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肺應皮,心應脈,脾應肉,肝應爪,腎應骨。(藏象二十八。)

脈者血之府。(脈色二十一。)


心者,五臟之專精也,目者其竅也,華色者其榮也。


積水者至陰也,至陰者腎之精也。


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


泣涕者腦也,腦者陰也,髓者骨之充也,故腦滲為涕。


志者骨之主也,是以水流而涕從之。(疾病八十。)


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疾病四十。)


陽明者,胃脈也。


陽明主肉。(疾病十二。)


胃之大絡,名曰虛裡,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脈宗氣也。(脈色十一。)


陽明者,五臟六腑之海,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


衝脈者,經脈之海也,主滲灌溪穀,與陽明合於宗筋,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


故陽明虛則宗筋縱,帶脈引不,故足痿不用也。(疾病七十一。)


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氣口亦太陰也。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藏象十一。)


脾與胃以膜相連耳,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


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


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


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疾病十三。)


人之所受氣者,穀也。


穀之所注者,胃也。


胃者,水穀氣血之海也。


海之所行云氣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


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迎而奪之而已矣。(針刺六十一。)


五臟者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臟之本也。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至於手太陰也。(脈色二十七。)


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疾病十三。)


肝開竅於目,心開竅於耳,脾開竅於口,肺開竅於鼻,腎開竅於二陰。(藏象四。)


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經絡二十一。)


氣積於胃,以通營衛,各行其道。


宗氣流於海,其下者注於氣街,其上者走於息道。厥在於足,宗氣不下。(針刺三十五。)


營者,水穀之精氣也,和調於五臟,洒陳於六腑,乃能入於脈也,故循脈上下,貫五臟,絡六腑也。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 疾滑利,不能入於脈也,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肓膜,散於胸腹,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疾病六十七。)


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經絡十二。)


五穀入於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故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焉。


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以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臟六腑,以應刻數焉;


衛氣者,出其悍氣之?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者也。


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常從足少陰之分間,行於五臟六腑。(疾病八十三。)


衛氣者,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疾病四十八。)


風府無常,衛氣之所應,必開其腠理,氣之所舍節,則其府也。(疾病四十九。又義同四十八。)


人之血氣精神者,所以奉生而周於性命者也。


經脈者,所以行血氣而營陰陽,濡筋骨,利關節者也。


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


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者也。


密理濃皮者,三焦膀胱濃;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藏象二十八。)


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人有大穀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經絡二十一。)


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


中焦受氣取汁,變化而赤,是謂血。(藏象二十五。)


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疾病二十。)


腸胃受穀,上焦出氣,以溫分肉,而養骨節,通腠理。


中焦出氣如露,上注溪穀而滲孫脈,津液和調,變化而赤為血,血和則孫脈先滿溢,乃注於絡脈,皆盈,乃注於經脈。(疾病八十六。)


水穀皆入於口,津液各走其道。


故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其津;其流而不行者,為液。


五穀之精液和合而為膏者,內滲入於骨空,補益腦髓,而下流於陰股。(疾病五十八。)


衝脈起於關元,隨腹直上。(疾病六十六。)


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背裡,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藏象十七。)


入脊內,注於伏沖之脈。(疾病類四十九。《瘧論》作伏膂之脈,詳四十八。)


傳舍於伏沖之脈。(疾病二。)


帝曰:少陰之脈獨下行何也?


岐伯曰:不然。


夫衝脈者,五臟六腑之海也,五臟六腑皆稟焉。


其上者,出於頏顙,滲諸陽,灌諸精;其下者,注少陰之大絡,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入 中,伏行 骨內,下至內踝之後屬而別;


其下者,並於少陰之經,滲三陰;


其前者,伏行出跗屬,下循跗入大指間,滲諸絡而溫肌肉。


故別絡結則跗上不動,不動則厥,厥則寒矣。(針刺二十。)


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臟。(藏象三。)


帝曰:手太陰之脈獨無 何也?


岐伯曰:少陰,心脈也。


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臟堅固,邪弗能容也。


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


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故獨無焉。


帝曰:少陰獨無 者不病乎?


岐伯曰:其外經病而臟不病,故獨取其經於掌後銳骨之端。


其余脈出入屈折,其行之徐疾,皆如手少陰心主之脈行也。(針刺二十三。)


陽明者常動,巨陽少陽不動,不動而動大疾,此其候也。(疾病六十四。)


巨陽者,諸陽之屬也,故為諸陽主氣也。(疾病類三十九。)


夫胸腹,臟腑之郭也。


膻中者,心主之宮城也。


胃者,大倉也。


咽喉小腸者,傳送也。


胃之五竅者,閭裡門戶也。


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也。(疾病五十六。)


身形支節者,臟腑之蓋也。(藏象二十九。)


頭者精明之府;


背者胸中之府;


腰者腎之府;


膝者筋之府;


骨者髓之府。(疾病九十一。)


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恆之府。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府。(藏象二十三。)


首面耐寒,因於氣聚。(藏象二十。)


明堂者鼻也,闕者眉間也,庭者顏也,蕃者頰側也,蔽者耳門也。(脈色三十二。)


目者,宗脈之所聚也,上液之道也;


口鼻者,氣之門戶也;


耳者,宗脈之所聚也。(疾病七十九。)


五臟六腑之津液,盡上滲於目。(疾病五十八。)


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黑白,審長短。


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脈色三十。)


命門者目也。(經絡十二。)


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


以官何候?以候五臟。(脈色三十一。)


切脈動靜而視精明。(脈色一。)


所以察其目者,五臟使五色循明,循明則聲章,聲章者,則言聲與平生異也。(針刺十六。)


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疾病三十一。)


目?外決於面者為銳?,在內近鼻者為內?,上為外?,下為內?。(針刺三十七。)


眉本。


液者所以灌精濡空竅者也,故上液之道開則泣。(疾病七十九。)


臂陽明有入 遍齒者,名曰大迎。


足太陽有入 遍齒者,名曰角孫。


足陽明有挾鼻入面者,名曰懸顱。


足太陽有通項入於腦者,正屬目本,名曰眼系,頭目苦痛取之,在項中兩筋間,入腦乃別。


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於目銳?,陽氣盛則?目,陰氣盛則瞑目。(針刺四十四。)


喉主天氣,咽主地氣。(疾病十三。)


咽喉者,水穀之道也;


喉嚨者,氣之所以上下者也;


會厭者,音聲之戶也;


口唇者,音聲之扇也;


舌者,音聲之機也;


懸雍垂者,音聲之關也;


頏顙者,分氣之所泄也;


橫骨者,神氣所使,主發舌者也。(針刺四十五。)


漸者上俠頤也。(針刺四十四。)


上紀者胃脘也,下紀者關元也。(針刺四十七。)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中有小心。(針刺六十四。)


肓之原在臍下。(疾病七十三。)


陷於肉肓而中氣穴。(疾病五十六。)


肉之大會為穀,肉之小會為溪。(經絡八。)


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論治十九。)


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疾病二十。)


視其經脈之在於身也,其見浮而堅、其見明而大者多血,細而沉者多氣也。(經絡十八。)


陽絡傷則血外溢,陰絡傷則血內溢。(疾病二。)


內溢於經,外注於絡。(針刺二十一。)


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隨四時而行也。(脈色三十五。)


凡五十七穴者,皆臟之陰絡,水之所客也。(針刺三十八。)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針刺十六。)


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


所謂節者,神氣之所游行出入也。(經絡十四。)


粗理而皮不致者,腠理疏。


薄皮膚而目堅固以深者,長沖直陽,(《論勇篇》沖作衡。)其心剛,剛則多怒,怒則氣上逆。


顴骨者,骨之本也。


顴大則骨大,顴小則骨小。


臂薄者,其髓不滿。(疾病類七十六。)


所謂玄府者,汗空也。(針刺三十八。)


原獨不應五時,以經合之,以應其數,故六六三十六輸。(針刺十七。)


氣門乃閉。(疾病五。運氣十七。)


人有八虛,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游。(疾病十五。)


腰脊者,身之大關節也。


肢脛者,人之管以趨翔也。


莖垂者,身中之機,陰精之候,津液之道也。(針刺三十三。)


三結交者,陽明太陰也,臍下三寸關元也。(針刺五十三。)


膀胱之胞薄以懦。(氣味三。)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疾病六十七。)


石瘕生於胞中,寒氣客於子門。(疾病五十七。)


胞移熱於膀胱。( 疾病四十六。)


人有重身,九月而喑,胞之絡脈絕也。


胞絡者系於腎,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故不能言。(疾病六十二。)


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疾病三十一。)


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乃太陰陽明之所合也。(疾病三十四。)


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


解脈。


同陰之脈。


陽維之脈。


衡絡之脈。


會陰之脈。


直陽之脈。


飛陽之脈。


昌陽之脈。


散脈。


肉裡之脈。(針刺四十九。)


寒府在附膝外解營。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針刺五十四。)


胃合於三裡,大腸合入於巨虛上廉,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三焦合入於委陽,膀胱合入於委中央,膽合入於陽陵泉。 (針刺二十四。此義與《本輸篇》大同,詳經絡十六。)


下三裡三寸為巨虛上廉,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脈也,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是足陽明也。


三焦下?,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經絡十六。)


所謂三裡者,下膝三寸也。


所謂跗上者,舉膝分易見也。巨虛者,蹺足?獨陷者。


下廉者,陷下者也。(針刺七。)


膜原。(疾病六十六。)


筋膜。(疾病七十一。)


纓脈。(針刺五十五。《寒熱病篇》作嬰筋,針刺四十四。)


皮者道也。(針刺四十四。)


四街。(經絡十二、十三。)


四關。(經絡十五。)


兩衛。(針刺七。)


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疾病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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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樓主| 發表於 2013-3-16 00:42:37 | 只看該作者

六、標本


子午之歲,上見少陰;


丑未之歲,上見太陰;


寅申之歲,上見少陽;


卯酉之歲,上見陽明;


辰戌之歲,上見太陽;


巳亥之歲,上見厥陰。


少陰所謂標也,厥陰所謂終也。


厥陰之上,風氣主之;


少陰之上,熱氣主之;


太陰之上,濕氣主之;


少陽之上,相火主之;


陽明之上,燥氣主之;


太陽之上,寒氣主之。


所謂本也。(見運氣類三。)


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


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


太陽之上,寒氣治之,中見少陰;


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


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


太陰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


所謂本也。


本之下,中之見也;


見之下,氣之標也。


本標不同,氣應異象。(運氣六。)


風行於地,所謂本也,余氣同法。


本乎天者,天之氣也;


本乎地者,地之氣也。(運氣二十四。)


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論治二。)


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論治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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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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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卷


會通類


七、氣味
氣者,有真氣,有正氣,有邪氣。


真氣者,所受於天,與穀氣並而充身也。


正氣者,正風也,從一方來,非實風,又非虛風也。


邪氣者,虛風之賊傷人也。(見疾病類四。)


肺者氣之本。(藏象二。)


氣因於中。(疾病三十四。)


氣內為寶。(論治十八。)


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藏象九。)


故神者,水穀之精氣也。(藏象二十七。)


人受氣於穀,穀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


營衛者精氣也,血者神氣也,故血之與氣,異名同類焉。(經絡二十三。)


穀入於胃,胃氣上注於肺。(疾病七十九。)


營氣之道,內穀為寶。


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經絡二十四。)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


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


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


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


水精四布,五經並行。(藏象十二。)


食入於陰,長氣於陽。(疾病六十四。)


受穀者濁,受氣者清。清者主陰,濁者主陽。(藏象十九。)


酒者,水穀之精,熟穀之液也。


其氣?悍,其入於胃中,則胃脹,氣上逆,滿於胸中,肝浮膽橫。


當是之時,固比於勇士,氣衰則悔,名曰酒悖。(藏象二十一。)


邪氣來也緊而疾,穀氣來也徐而和。(針刺八。)


穀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


穀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疾病二十一。)


治其王氣,是以反也。(論治七。)


天寒則腠理閉,氣濕不行,水下留於膀胱,則為溺與氣。(疾病五十八。)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


精不足者,補之以味。(論治類八。)


陽為氣,陰為味。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生形。


味傷形,氣傷精,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濃者為陰,薄為陰之陽;


氣濃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味濃則泄,薄則通;


氣薄則發泄,濃則發熱。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陰陽一。)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氣口亦太陰也。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


故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藏象十一。)


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


氣增而久,夭之由也。(論治七。)


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濃,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論治三。)


欲令脾實,氣無滯飽,無久坐,食無太酸。(運氣類四十一。)


帝曰:五味陰陽之用何如?


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咸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


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軟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論治四。)


東方青色,入通於肝,其味酸,其臭臊。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其味苦,其臭焦。中央黃色,入通於脾,其味甘,其臭香。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其味辛,其臭腥。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其味鹹,其臭腐。(藏象四。)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


心欲軟,急食咸以軟之,用咸補之,甘瀉之。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用苦瀉之,甘補之。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瀉之。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咸瀉之。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


脾色黃,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軟。


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軟,四時五臟,病隨五味所宜也。(疾病二十四。)


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咸入腎,甘入脾,是謂五入。


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


咸走血,血病無多食咸;


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


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


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是謂五禁,無令多食。


《九針論》曰:病在筋,無食酸;


病在氣,無食辛;


病在骨,無食咸;


病在血,無食苦;


病在肉,無食甘。


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裁也,命曰五裁。(疾病二十五。)


厥陰在泉為酸化;


少陰在泉為苦化;


太陰在泉為甘化;


少陽在泉為苦化;


陽明在泉為辛化;


太陽在泉為咸化。(運氣二十四。)


帝曰:其於正味何如?


岐伯曰:木位之主,其瀉以酸,其補以辛;


火位之主,其瀉以甘,其補以咸;


土位之主,其瀉以苦,其補以甘;


金位之主,其瀉以辛,其補以酸;


水位之主,其瀉以咸,其補以苦。


厥陰之客,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少陰之客,以咸補之,以甘瀉之,以酸收之;


太陰之客,以甘補之,以苦瀉之,以甘緩之;


少陽之客,以咸補之,以甘瀉之,以咸軟之;


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瀉之,以苦泄之;


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咸瀉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運氣三十。)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


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濃;


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疾病五。)


多食咸,則脈凝泣而變色;


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


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


多食酸,則肉胝 而唇揭;


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此五味之所傷也。


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五臟之氣也。(藏象八。)


甚則以苦泄之。(運氣十七。)


酸傷筋,辛勝酸;


苦傷氣,咸勝苦;


甘傷脾,酸勝甘;


辛傷皮毛,苦勝辛;


咸傷血,甘勝咸。(藏象五、六。)


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疾病六十一。)


食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論治九。)


有病口甘者,名曰脾癉。


有病口苦者,病名曰膽癉。(疾病六十一。)


膽液泄則口苦,胃氣逆則嘔苦,故曰嘔膽。(針刺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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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論治


不治已病治未病。(見攝生類七。)


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無後其時。


形氣相得,謂之可治;


色澤以浮,謂之易已;


脈從四時,謂之可治;


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取之以時。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


色夭不澤,謂之難治;


脈實以堅,謂之益甚;


脈逆四時,為不可治。


必察四難而明告之。(脈色十二。)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陰陽四。)


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臟所宜,乃可以言盈虛病生之緒也。(運氣二十四。)


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脈,觀其志意,與其病也。


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


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


病不許治者,病不必治,治之無功矣。(藏象十一。)


能別陰陽十二經者,知病之所生。


候虛實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


知六腑之氣街者,能知解結契紹於門戶。


能知虛石之堅軟者,知補瀉之所在。


能知六經標本者,可以無惑於天下。(經絡十二。)


一曰治神,二曰知養身,三曰知毒藥為真,四曰制砭石小大,五曰知腑臟血氣之診。(針刺九。)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脈色二十五。)


上工救其萌芽,下工救其已成。(針刺十三。)


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七,下工十全六。(脈色十七。)


粗工凶凶,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復起。(論治十七。)


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標本二。)


毒藥攻邪,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疾病二十四。)


標本逆從,治有先後。(標本五。)


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標本類三。)


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逆,正順也。若順,逆也。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此之謂也。(標本二。)


病生於內者,先治其陰,後治其陽,反者益甚;


病生於陽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反者益甚。(脈色三十二。)


陰盛而陽虛,先補其陽,後瀉其陰而和之。

陰虛而陽盛,先補其陰,後瀉其陽而和之。


虛而瀉之,是為重虛,重虛病益甚。(針刺八。)


病生於頭者頭重,生於手者臂重,生於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從生者也。


病先起陰者,先治其陰而後治其陽;


病先起陽者,先治其陽而後治其陰。(針刺五十三。)


無形而痛者,其陽完而陰傷之也,急治其陰,無攻其陽;


有形而不痛者,其陰完而陽傷之也,急治其陽,無攻其陰。


(針刺三十一。)


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


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脈色五。)


其少長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經絡三十三。)


有者求之,無者求之,虛者責之,實者責之。(疾病類一。)


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之。


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


能毒者以濃藥,不勝毒者以薄藥。


此之謂也。


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


病在下,取之上;


病在中,旁取之。


治熱以寒,溫而行之;


治寒以熱,涼而行之;


治溫以清,冷而行之;


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補之瀉之,久新同法。(運氣十四。)


誅伐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絕人長命,予人夭殃。(針刺十五。)


帝曰:或有導引行氣、喬摩灸熨、刺?飲藥之一者,可獨守耶?


將盡行之乎?


岐伯曰:諸方者,眾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盡行也。


此乃所謂守一勿失、萬物畢者也。(疾病九十四。)


帝曰:其祝而已者,其故何也?


岐伯曰:先巫者,因知百病之勝,先知其病之所從生者,可祝而已矣。(疾病三十三。)


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疾病二十四。)


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經絡二十三。)


所謂經治者,飲藥,亦曰灸刺。(針刺二十九。)


起所有餘,知所不足。(脈色七。)


盛者瀉之,虛者飲藥以補之。(經絡六。)


少氣者,脈口人迎俱少而不稱尺寸也。


如是者,則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


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


如此者弗灸,不已者因而瀉之,則五臟氣壞矣。(針刺二十八。)


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脈色十九。)


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甘藥。(論治十。)


瀉虛補實,神去其室,致邪失正,真不可定,粗之所敗,謂之夭命。(疾病五十六。)


無實無虛,損不足而益有餘。


奪陰者死,奪陽者狂。(針刺五十九。)


五虛勿近,五實勿遠。(針刺九。)


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勝也,急瀉之;


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


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氣俱不足也,不可刺之。


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針刺五十六。)


夫氣之勝也,微者隨之,甚者制之。


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


皆隨勝氣,安其屈伏,無問其數,以平為期。


(運氣二十九。)


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泄之,水鬱折之,然調其氣,過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謂瀉之。


帝曰:假者何如?


岐伯曰:有假其氣,則無禁也。


所謂主氣不足,客氣勝也。(運氣二十三。)


司歲備物,則無遺主矣。


上淫於下,所勝平之;


外淫於內,所勝治之。


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運氣二十四。)


治諸勝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各安其氣,必清必靜,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運氣二十八。)


帝曰:客主之勝復,治之奈何?


岐伯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折之,不足者補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適其寒溫,同者逆之,異者從之。


帝曰: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氣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從之,余已知之矣;


其於正味何如?


岐伯曰:木位之主,其瀉以酸,其補以辛。


火位之主,其瀉以甘,其補以咸。


土位之主,其瀉以苦,其補以甘。


金位之主,其瀉以辛,其補以酸。


水位之主,其瀉以咸,其補以苦。


厥陰之客,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少陰之客,以咸補之,以甘瀉之,以咸收之。


太陰之客,以甘補之,以苦瀉之,以甘緩之。


少陽之客,以咸補之,以甘瀉之,以咸軟之。


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瀉之,以苦泄之。


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咸瀉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開發腠理,致津液,通氣也。(運氣三十。)


上下所主,隨其攸利,正其味,則其要也,左右同法。


少陽之主,先甘後咸;


陽明之主,先辛後酸;


太陽之主,先咸後苦,厥陰之主,先酸後辛;


少陰之主,先甘後咸;


太陰之主,先苦後甘。


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運氣三十四。)


故歲宜苦以燥之溫之,必折其郁氣,先資其化源,抑其運氣,扶其不勝,無使暴過而生其疾。


食歲穀以全其真,避虛邪以安其正。


適氣同異,多少制之,同寒濕者燥熱化,異寒濕者燥濕化,故同者多之,異者少之。


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熱,食宜同法。


有假者反常,反是者病,所謂時也。(運氣十七。此在太陽司天條下,余俱當考。)


適寒涼者脹,之溫熱者瘡,下之則脹已,汗之則瘡已。


西北之氣,散而寒之,東南之氣,收而溫之,所謂同病異治也。


故曰氣寒氣涼,治以寒涼,行水漬之。


氣溫氣熱,治以溫熱,強其內守。


必同其氣,可使平也,假者反之。


故治病者,必明天道地理,陰陽更勝,氣之先後,人之壽夭,生化之期,乃可以知人之形氣矣。(運氣十六。)


冬則閉塞。閉塞者,用藥而少針石也。(針刺五十五。)


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藏象二十四。)


熱中消中,不可服高粱芳草石藥。(疾病六十。)


用寒遠寒,用熱遠熱。


熱無犯熱,寒無犯寒。


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運氣二十。)


大熱遍身,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


因其偃臥,居其頭前,以兩手四指挾按頸動脈,久持之,卷而切推,下至缺盆中,而復止如前,熱去乃止,此所謂推而散之也。(針刺三十五。)


治厥者,必先熨調和其經,掌與腋、肘與腳、項與脊以調之,火氣已通,血脈乃行,然後視其病,脈淖澤者,刺而平之,堅緊者,破而散之,氣下乃止。(針刺三十五。)


厥逆之治,灸石有忌。(疾病三十八。)


夫瘧之未發也,陰未並陽,陽未並陰,因而調之,真氣得安,邪氣乃亡,故工不能治其已發,為其氣逆也。(疾病四十八。)


人有此三者,是謂壞腑,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針刺九。)


天地淫勝病治。(運氣二十五。)


邪氣反勝之治。(運氣二十六。)


六氣相勝病治。(運氣二十七。)


六氣之復病治。(運氣二十八。)


本經十二方:小金丹治五疫。(論治二十。)


雞矢醴治鼓脹。(疾病五十五。)


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治脾癉。(疾病六十一。)


以千裡水煮秫米半夏湯,治目不瞑。(疾病八十三。)


以四烏?骨、一?茹,二物並合,丸以雀卵,飲以鮑魚汁,治血枯。(疾病六十三。)


以生鐵洛為飲,治陽厥。(疾病六十四。)


治之以馬膏,膏其急者,以白酒和桂,以塗其緩者,以桑鉤鉤之,治季春痹。(疾病六十九。)


以澤瀉、朮各十分,麋銜五分,合以三指撮,為後飯,治酒風。(疾病三十二。)


用醇酒二十升,蜀椒一升,乾薑一斤,桂心一斤,漬酒中,浸以綿絮布,用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處。(針刺三十二。) 


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治尸厥。(針刺三十。)


合豕膏冷食,治猛疽。


銼?翹草根各一升煮飲,治敗疵。(俱疾病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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