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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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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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樞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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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3:58 | 只看該作者

不可勝數

 
張云。百病始生。無非外感內傷。而復有上中下之分也。


喜怒不節。五志病也。


內傷於臟。故起於陰。清濕襲虛。陰邪之在表也。


故起於下。風雨襲虛。陽邪之在表也。


故起於上。


受病之始。只此三部。至其浸淫流?。則變有不可勝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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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4:15 | 只看該作者

先師

 
張云。先進之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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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4:30 | 只看該作者

風雨寒熱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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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4:50 | 只看該作者

分為三員

 
甲乙。相得、作相搏。肉堅、作肉間。員、作真。馬云。上文言風雨寒暑清濕。而此曰風雨寒熱。又曰疾風豪雨。辭不同而均之為外感也。


然此諸外感者。


不得天之虛邪。則不能傷人也。


(虛邪見本經九宮八風等篇)又不得之人之本虛。亦不能傷人也。


此以天之虛。人身形之虛。兩虛相得。所以諸邪得以客其形耳。


若天有實風。(九宮八風篇以從其所居之鄉來為實風主生長養萬物)人有實氣。則兩實相逢。眾人肉堅。必不客其形矣。


三員、猶言三部也。


蓋人身大體。自縱而言之。


則以上中下為三部。自橫而言之。


則以在表在裡半表半裡為三部。故謂之上下中外之三員也。


張云。三員如下文虛邪之中人。病因表也。


積聚之已成。病因內也。


情欲之傷臟。病在陰也。


即內外三部之謂。志云。此論風雨傷上。下節論情濕傷下。末節論喜怒傷中。而分為三員也。


簡案、據有一外字。張注為是。員數也。


故馬注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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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5:06 | 只看該作者

是故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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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5:24 | 只看該作者

故皮膚痛

 
甲乙。抵、作稍。張云。此下言陽邪傳舍之次也。


邪之中人。必由表入裡。始於皮膚。表虛則皮膚緩。故邪得乘之。


邪在表則毛髮豎立。因而淅然。寒邪傷衛。則血氣凝滯。故皮膚為痛。凡寒邪所襲之處。必多酸痛。察系何經。則在陰在陽。或深或淺。從可知矣。


診表證者。


當先乎此也。


此下百病始生之義。與皮部論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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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5:42 | 只看該作者

留而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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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6:00 | 只看該作者

大經乃代

 
甲乙。其痛之時息。作其病時痛時息。張云。邪在皮毛。當治於外。留而不去。其入漸深。則傳舍於絡脈。絡淺於經。故痛於肌肉之間。若肌肉之痛。時漸止息。是邪將去絡而深。


大經代受之矣。


簡案、馬以代為脈代中止之義。非也。


志云。大經者。


經隧也。


經隧者。


五臟六腑之大絡也。


蓋大經即經脈對絡。而謂之大經。志注恐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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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6:16 | 只看該作者

留而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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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6:35 | 只看該作者

喜驚

 
張云。絡浮而淺。經隱而深。邪氣自絡入經。猶為在表。故洒淅惡寒。然經氣連藏。故又喜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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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6: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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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7:07 | 只看該作者

乃強

 
甲乙。四肢則肢節痛、作四節即痛四字。張云。凡諸輸穴。皆經氣聚會之處。


其所留止。必在關節溪穀之間。故邪氣自經傳舍於輸。則六經為之不通。而肢節腰脊。為痛為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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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3#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7: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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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4#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7:41 | 只看該作者

身痛

 
張云。伏沖之脈。即衡脈之在脊者。


以其最深。故曰伏沖。歲露篇曰。入脊內注於伏沖之脈是也。


邪自經輸。留而不去。深入於此。故為體重身痛等病。簡案、伏沖之脈。即瘧論伏膂之脈。


馬以伏膂之脈。為下文所謂膂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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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5#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8:1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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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6#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8:33 | 只看該作者

溏出麋

 
張云。邪氣自經入臟。則傳舍於腸胃。而為奔向腹脹之病。寒則澄澈清冷。


水穀不分。故為腸鳴飧泄。食不化熱。則溺垢下注。故為溏為麋。以麋穢如泥也。


簡案、麋、糜古通用。及麋爛也。


溏出麋。蓋謂腸垢赤白滯下之屬。張注似為麋鹿之屎。恐非也。


馬則云。麋者穀之不化也。


志同。則與上文飧泄何別。誤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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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7#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8:5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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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8#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39:14 | 只看該作者

息而成積

 
馬云。募原之間者。


即皮裡膜外也。


張云。腸胃之外。募原之間。謂皮裡膜外也。


是皆隱蔽曲折之所。氣血不易流通。若邪氣留著於中。則止息成積。如瘧?之屬也。


志云。募原者。


腸胃外之膏膜。樓氏綱目。從是。故虛邪之中人也。


至舍於腸胃之外。募原之間為一節。注云。以上數端。皆邪氣襲虛。留而不解去。以次相傳。未曾留著。無有定所。若留著而有定所。則不能傳矣。


所謂留著者。當如下文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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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9#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43:03 | 只看該作者

或著孫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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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
 樓主| 發表於 2013-3-3 13:43:24 | 只看該作者

不可勝論

 
甲乙。孫脈、作孫絡。志云。伏沖者。


伏行於腹之衝脈。募原者。


腸胃之脂膜也。


膂筋者。


附於脊膂之筋。緩筋者。


循於腹內之筋也。


此數者。


在於腸胃之前後左右。邪隨著而為積。邪之淫溢。不可勝數也。


簡案、張云。募原如手太陰中腑為募。太淵為原之類也。


緩筋、支別之柔筋也。


此說不可從。志注為是。蓋緩筋即宗筋也。


王氏痿論注云。橫骨上下齊兩旁豎筋。正宗筋也。


此可以證下文云。其著於緩筋也。


似陽明之積。乃與痿論衝脈者。


經脈之海也。


主滲灌溪穀。與陽明合於宗筋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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