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迅)集驗背疽方〕】
書錄解題一卷 未見李迅序曰。耕當問農。識當問婢。業之貴乎專門。固也。
苟得於口耳道聽。古人所不取。余自上世。本以儒術名家。取科第與鄉荐。代不乏人。今猶未艾於醫方。特寓意於其間。志在濟人而已。他無苟焉。
其視徒廣於收方。每有所得。靳而不與人者。
心實病之。
凡士大夫家傳名方。每喜於更相傳授。至於醫生術士。或有所長。賂以重賄。幸而得之。
則必試而用之。
心知其經驗有固。病來叩隨證贈方。一無吝色,行之無倦。繼志述事。今歷二世。獨背疽之疾。世醫以為奇疾。望風斂手。於是尤盡心焉。
始則試之田夫野人。中則用之富家巨室。久而獻之貴官達官。有如印券契鑰之驗。屢欲編集。以貽後人。愧非專門而止。茲因賢土大夫。適爾過聽。諄諄下問。欲廣其傳。乃退而敬嘆其存心之良。高出收方之士數百等。用是不敢固辭。取平昔所用經驗之方。從而編次。明辨其證候。詳論其顛末。與夫用藥之先後。修合之精粗。病者之調攝。飲食居所之戒忌。靡所不載。自知鄙俚而繁贅。然以口授心傳之術。而寄於筆端。一或不詳且盡。因致錯誤。則性命所系。陰譴之報。其誰尸之。
故不恥而為之撰集。用藥之際。更宜讀思之。
明辨之。
宦游四方。聞見益廣。續得名方。因風教告。以警不逮。豈特愚之素志。實君子聞善相告之意也。
慶元歲在柔兆執徐。律中大呂中浣日。遂江李迅嗣立書。(外科精要)
陳振孫曰。李氏集驗背疽方一卷。泉江李迅嗣立撰。凡五十二條。其論議詳盡曲當。
四庫全書提要曰。集驗背疽方一卷。宋李迅撰。迅字嗣立。泉州人。官大理評事。以醫著名。此書見於陳振孫書錄解題。稱所集凡五十三條。其議論詳盡曲當。馬端臨經籍考。亦著於錄。而題作李逸撰。與書錄解題不合。
今案此書。前有郭應祥序。亦云嗣立名迅。則通考誤也。
背疽為患至鉅。俗醫剽竊一二冊方。或妄施刀針。而於受病之源。發病之形。及夫用藥次第。節宣禁忌之所宜。俱置不講。後夭瘀者。
十恆八九。今迅所撰。於集方之前。俱系以論說。凡診候之虛實。治療之節度。無不斟酌輕重。辨析毫芒。使讀者了如指掌。中如五香連翹湯。
內補十宣散。加料十全湯。加減八味丸。立效散之類。皆醇粹無疵。足稱良劑。至忍冬丸。與治乳癰發背神方。
皆只金銀花一味。用藥易而收功多。於窮鄉僻壤。難以覓醫。或貧家無力服藥者。
尤為有益。洵瘍科中之善本矣。
讀從永樂大典中。采掇裒訂。仍為一卷。其麥飯石膏。及神異膏二方。諸方中最神妙者。而永樂大典。乃偶佚之。
令據蘇沈良方。及危亦林得效方補入。又赤水元珠。亦載有神異膏方。與得效方。稍有不同。今並列之。
以備參考焉。
〔按查文獻通考。亦作李迅。其誤作李逸者。見於國史經籍志。提要說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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