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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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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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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3:36:06 | 只看該作者

〔吉氏(?之)家傳方〕


佚劉?曰。此書。皆得之前岳州平江令吉 之謙伯家藏。上六書。(舊有寶童方。今別錄於兒科部。故欠其一。)並不載所作之人。內吉氏家傳。乃謙伯手集之方。


〔聚寶方〕佚劉?曰。不載所作之人。得之長沙醫工鄭愈。


〔五關貫真珠囊〕佚劉?曰。不載所作之人。得之長沙醫工毛彬。


〔盧氏(昶)醫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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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3:37:55 | 只看該作者

〔史氏(堪)指南方〕


宋志二卷 存陳振孫曰。指南方三卷。蜀人史堪載之撰。凡三十一門。各有論。王 曰。史載之指南方。嚴州公庫有版。


(百一選方)


魯應龍曰。朱師古眉州人。年三十時。得疾不能食。聞葷腥即嘔。用火鐺旋煮湯。沃淡飯。數數食之。


醫莫能知。史載之曰。俗輩不讀醫經。而妄欲療人。可嘆也。


君之疾。正在素問經中,名食掛。凡人肺六葉。舒張如蓋。下覆於脾。子母氣和則進食。一或有戾。則肺不能舒。脾為之蔽。故不嗜食。素問曰。肺葉焦熱掛。遂授一方。買藥服之。


三日聞人食肉甚香。取而啖之。


遂愈。(閑窗括異志)


施彥執曰。蔡元長苦大腸秘固。醫不能通。蓋元長不服大黃等藥故也。


時史載之未知名。往謁之。


閽者齟齬。久之乃得見。已診脈。史欲示奇。曰。請求二十錢。元長曰。何為。曰。欲市紫菀耳。史遂市紫菀二十文。末之以進。須史遂通。元長大驚。問其說。曰。大腸肺之傳送。今之秘無他。以肺氣濁耳。紫菀清肺氣。此所以通也。


此古今所未聞。但不知用何湯下耳。(北窗炙 錄)


〔宋氏(闕名)千金方〕藝文略三卷 佚


〔張氏(處環)方〕藝文略三卷 佚


〔亡名氏意外方〕藝文略口卷 佚


〔韋氏(闕名)月錄方〕藝文略一卷 佚


〔陳氏(闕名)太醫方〕藝文略一卷 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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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3:40:08 | 只看該作者

〔張氏(銳)雞峰備急方〕


宋志一卷 佚陳振孫曰。雞峰備急方一卷。太醫局教授張銳撰。紹興三年為序。大抵皆單方。


劉?曰。雞峰備急。蜀醫張銳編。銳字子剛。


張杲曰。予伯祖張諱(寧宗廟諱。)字子充。歙人也。


家舊以財雄鄉裡。族人有以醫名者。因留意焉。


長聞蘄水道人龐君安常以醫聞淮甸。往從之游。一日丐者扣門。自言為風寒所苦。龐君令以藥濟之。


丐者問當用何湯。龐君見其手執敗扇。指以此煎藥。調所服之藥。公初不省其意。乃曰。豈非本草所謂敗扇能出汗者乎。


龐曰。然。


公辭歸。嘆曰。龐君用藥則善矣。


聞川有王朴先生者。其察脈。非特知人之病。而太素之妙。能測人之死生禍福。見於未著之前。服膺幾年。盡得其妙。乃辭而歸。先是宣之南陵有富者。


惟一子。而家累萬計。適中寒疾。以為不可救。則氣息僅存。以為可療。則邈不知人。召公治之。


公笑曰。正有此藥。然此病後三日當蘇。蘇必欲飲水。則以此藥與之。


服畢當酣寢。切勿驚動。醒則汗解而安矣。


富者如其言。其子之疾果愈。南陵宰其妻亦苦寒疾。醫者環視。無所措手。公探囊中得藥。服之即起矣。


如其言而亦安云云。惜乎公名盛於崇寧大觀時。而享年只四十有九。卒於南昌。是日也。


晨起見郡將云。某之大事。在今日午時。後事必當累公。郡將曰。不至此。公曰。


吾診脈。血已入心矣。


使人候之。


果如期而卒。張季明自記其伯祖子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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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3:41:41 | 只看該作者

〔宋氏(道方)全生集〕


佚劉?曰。全生集。宋道方撰。道方字義叔。拱州人。
 

王明清曰。宋道方毅叔。以醫名天下。居南京。然不肯赴請。病者扶攜。以就求脈。政和初。田登守郡。母病危甚。呼之不至。登怒曰。使吾母死。亦以憂去。殺此人不過斥責。即遣人禽至庭下。呵之曰。三日之內不痊。則吾當誅汝以徇眾。毅叔曰。容為診之。


既而曰。尚可活。處以丹劑遂愈。田喜甚。云。吾一時相困辱。然豈可不刷前恥乎。


用太守之車。從妓樂酬以千緡。俾群卒負於前。增以彩釀。導引還其家。旬日後。田母病復作。呼之則全家遁去。田母遂殂。蓋其疾先已在膏肓。宋姑以良藥□其死耳。(揮塵余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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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3:45:14 | 只看該作者

〔徽宗聖濟經〕


宋志十卷 佚御制序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不明乎道。未有能已人之疾者。


陰陽相照。相蓋相治。四時相代。相生相殺。五行更王。更廢更相。人生其間。繇於陰陽。復於四時。制於五行。平則為福。有餘則為禍。淫則為疾。惟非數之所能攝。而獨立於萬形之上。非物之所能制。而周行於萬有之內。為能以道御時。以神用數。

形全精復。與天為一。昔者黃帝氏蓋體神而明乎道者也。


問道於廣成。見大塊於具茨。而自親事於法宮之中。垂衣裳作書契。造甲子定律歷,所以成天之?者。


雖風後力牧常先太鴻。奉令成教之不暇。而不可?及。然且嘆世德之下衰。憫斯民之散朴。上悖日月之明。下鑠山川之精。中墮四時之施。至於逐妄耗真。曾不終其天年。而中道以夭。乃詢岐伯。作為內經。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其言與典墳相為表裡。而世莫得其傳。至號醫者流。

與謂易為卜筮者何異。朕甚悼之。


自繼述以來。兢兢業業。夙夜不敢康。萬機之余。?繹訪問。務法上古。探天人之賾。原性命之理。明榮衛之清濁。究七八之盛衰。辨逆順。鑒盈虛。為書十篇。凡四十二章。名之曰聖濟經。使上士聞之。


意契而道存。中士考之。


自華而摭實。可以養生。可以立命。可以躋一世之民於仁壽之城。用廣黃帝氏之傳。豈不美哉。


嗚呼。


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陰陽之寇。外傷其形。有如此者。


意傷於憂悲而支廢。魂傷於悲衰而筋攣。魄傷於喜樂而皮槁。志傷於恚怒而不能俯仰。情?之感。內傷其真。有如此者。


積虧成損。積損成衰。患固多藏於細微。而發於人之所忽。益止於畎會。而損在於尾閭。戒之慎之。


疾成而後藥。神醫不可為也。


若乃推行道術。輔正而去邪。立學建官。群多士而教養廩。無告救病苦。而?其亡歿。則布之政令。載在有司。此不復敘。


趙希弁曰。御制聖濟經十卷。上徽宗皇帝所制也。


政和八年。五月十一日。詔頒之天下學校。九月二十四日。


大司成李邦彥等言。乃者從侍臣之請。令內外學校。課試於聖濟經出題。臣等切謂。今內經道德經。既已遵博士訓說。乞更以聖濟經。附二經兼講。從之。


王應麟曰。聖濟經十卷。政和中御制並序。體真。原化。慈切。達道。正紀。食頤。守機。衛生。藥理。審劑。凡十篇。陰陽適平。精神內守而次。凡四十二章。一本云。政和八年。五月壬辰。頒御制聖濟經。以廣黃帝之傳。其篇五十。其章四十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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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3:46: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zy_79 於 2012-12-1 23:47 編輯

〔吳氏( )注聖濟經〕


書錄解題十卷 存陳振孫曰。政和御制。辟癰學生昭武吳 注。


內閣書目曰。聖濟經解義一冊。宋徽宗著。太學生吳 解釋醫書也。


呂復曰。聖濟經十卷。宋徵宗所作。大要祖述內素。而引授六經。旁及老氏之言。以辟軒岐遺旨。政和間。班是經於兩學。辟癰生吳?為之解義。若達道正紀等篇。皆足以裨益治道。啟迪眾工。余如孕元。立本。制字。 命物。二三章。釋諸字義。失於穿鑿。良由不考六書之過。瑕瑜具存。固無害於美玉也。


黃氏(維)聖濟經解義〕宋志十卷 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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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3:54:30 | 只看該作者

〔政和聖濟總錄〕


二百卷目錄一卷 存文淵閣書目曰。聖濟總錄。一部。一百二十冊闕。又曰。聖濟總錄。一部。九十五冊闕。欠四十二卷。


內閣書目錄曰。聖濟總錄。二十六冊。不全。元大德間重校。莫詳姓氏。


御制序曰。生者。天地之大德。疾者。有生之大患。方術者。治疾之大法。昔者神農氏黃帝氏。獨觀太初。


旁燭妙有。味百藥以辨物。審百疾以全生。其制名。其取類。其正君臣。其立佐使。其見於太素玉冊之書。雷公岐伯之間。蓋皆開神明之蘊。窮陰陽之變。原性命之理。而與天地同其覆載。中古以還。鏤之玉版。藏之金匱。


功利及草木。惠澤被牛馬。所以遺天下後世甚濃。歷年既久。流弊滋甚。糟粕具在。而精意不傳。內經有病名而莫之究。有治法而莫之習。極其妙。至於通仙。而莫之悟。人之生也。


其位參於天地。其靈貴於萬物。形不盈仞。而心侔造化。昆侖尺宅。修之可以長生。寸田神牖。閑之可以反照。天關神廬。息之可以召和去土。符書金格。煉丹卻粒。御氣凌虛。不假於物。而裕然自足。嗟夫。

 

達士可以神解。昧者且不能養其形。而況於了其心乎。


內之五臟六腑。外之九竅四關。著之於色。發之於聲。寓之三部九候。一失其平。則疾?隨至。神聖治於未兆。工巧救其已然。


非天下之至精。孰能探天下之至賾。非天下之至粗。孰能?天下之至神。朕憫大道之鬱滯。流俗之積習。斯民之沉痼。庸醫之妄作。學非精博。識非悟解。五行之數。


六氣之化。莫索其隱。莫擬其遠。曰寒曰熱。寒熱之相搏。差之毫厘。失以千裡。而有餘者益之。不足者損之。


率意用法。草石雜進。夭枉者半。不勝嘆哉。萬機之余。著書四十二章。發明內經之妙。曰望濟經。其意精微。


其旨邁遠。其所言在理。所以探天下之至賾。亦詔天下以方術來上。並御府所藏頒之。


為補遺一卷。治法一卷。


卷凡二百。方幾二萬。以病分門。門各有論。而敘統附焉。


首之以夙疾之變動。終之以神仙之服餌。詳至於俞穴經絡。祝由符禁。無不悉備。名之曰政和聖濟總錄。其所載在事。所以 天下之至神。蓋聖人之駭世。本在於上。末在於下。無見於上。則治之道不立。無見於下。則治之具不行。經之所言者道也。


醫得之而窮神。總錄之所載者具也。


醫用之而已疾。漢張仲景作傷寒論。而雜之以方。唐孫思邈作千金方。而繼之以翼。以謂不如是。則世莫能用其術。然之二人者。游於方術之內者也。


彼超然獨見於方術之外。下顧岐伯之流。而與之議。始可謂知道。朕作總錄。於以急世用。而救民疾。亦斯道之筌蹄云耳。


天下後世。宜致思於忘筌蹄。而自得者。俯仰之間。笑之度。御五行之數。遠六氣之化。以相天地。以育萬物。至於反營魂而起當生者。


豈細事哉。蓋有來者焉。


焦養直序曰。臣聞。天地以溥生為大德。所以曲成萬物而不遺。聖人贊天地之化育。故斂時五福。以敷錫於庶民。夫民之為物也。


智者寡。愚者眾。起居失常。食飲無節。外為寒暑燥濕風以賊其形。內焉喜怒思憂恐以亂其氣。形氣乃傷。疾所由作。聖人有憂之。


謂祝由不可以盡已也。


遂制藥石針艾。以攻八風六氣之邪。為湯液醪醴。以佐四時五行之正。防其未然。救其已病。然後物各遂其生。民不夭其命矣。


亦謂非立憲言。不可以福萬世也。


於是上法天道。下因地宜。究陰陽之本。明生死之由。考於古而驗之今。取諸己而施之人。定為成書,著之玉版。藏之金匱。宣之於布政之堂。秘之於靈蘭之室。以侔來哲。以施無窮。

其為仁民愛物之心。斯可謂極矣。


然其言至簡。其論至要。其理至深。後世學人。雖有上智。非研精核慮。則亦未見窺其奧也。


故曠代之中。能以斯術鳴世者,時固有之。


若夫神聖工巧。獨得先世不傳之秘。如和緩越人。亦不過十余人而已。


況去聖已遠。支分派別。折而為眾科。業而為專門。所以人各拘其偏。而莫肯究其全。則益不逮於古矣。


積習成常。流弊滋甚。懼大道將遂於湮微。故聖濟總錄。由是而作焉。


上下凡二百余卷。始終幾二百萬言。逐病分門。門各有方。據經立論。論皆有統。蓋將使讀之者。


觀論以求病。因方以命藥。則世無不識之病。病無妄投之藥。唯法有逆從。治有先後。在乎智者。擇其所當。從其所宜而已。


究而言之。


實醫經之會要。學人之指南。生民之司命也。


惜其始成於政和。重刊於大定。既綿歷百年之久。不能無三豕之訛。今主上神極御天。修飾制度。治具畢張。以謂是書所載。雖先聖之緒余。


其所以康濟斯民。亦致治之一助也。


乃詔江浙行省。刊於有司。布之天下。其或繆戾隨加厘正。復降德音。俾下臣為之序引。臣誠愚陋,竊不自量。仰惟聖德如天。甄陶萬類。爰自即位以來。於今七年。恩浹飛沉。仁及草木。然夙夜孜孜。廣求民瘼。或一物不得其所。則必之惻然。


臣謂此書復出。則上可以輔相天地之宜。下可以永底蒸民之生。物無疵癘。咸躋於仁壽之域矣。


大德四年二月。


集賢學士嘉議大夫典瑞少監臣焦養直序。


按 先子曰。是書。宋志。並諸家書目不載。南宋諸方書未見引據者。蓋是書之成。在於徽宗之季年。聖濟經和劑局方之後。洪邁容齋隨筆云。宣和殿。大清樓。龍圖閣。所儲書籍。靖康蕩折之余。盡歸於燕。考之宋史則云。靖康二年。少帝在青城。金人盡索國子監書版。三館秘閣四部書。大嘗禮物。大成樂舞。明堂大內圖。以至乘輿服御珍玩之物。輦致軍前。意者如此書。鏤版才成。未及頒布。亦在其中。爾後南北殊域。彼此不通。

故南宋之士。不得觀之。


遂至並其目而無知者。


及金世宗大定中取所獲於汴都。重刊頒行。因傳於今矣。


嗚呼。


是書成於北宋。而晦於南宋。不傳於中國。而存於夷狄。而徽宗慈心之所寓。不泯於千載者。


抑亦奇矣。


清程云來纂要凡例云。大德重校聖濟總錄。元朝奉詔頒行者。


大版大字。每卷首篇署元耶律楚材五字。今古醫官。及予家所藏。大德重校本。亦大版大字。然無耶律楚材字。原文書法端雅。蓋為宋版之舊。但每卷首頁大德重校聖濟總錄卷第某數字,書刻並劣。系於元人改刊無疑矣。


文化癸酉歲。元胤與眾醫官。議於醫學。為活字配印本。閱四歲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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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3:58:25 | 只看該作者

〔程氏(林)聖濟總錄纂要〕


二十六卷 佚凡例曰。是書。宋徽宗政和。詔集海內名醫。並出御府所藏匯成共二百卷。禁方秘論。人所未聞。按病治療。


無不奇驗。厥後再刻於金大定。三刻於元大德。自耶律楚材精較。奉詔頒行天下。越今四百余年。無有剞劂。此書幾幾泯滅矣。


余昔從先叔祖敬通夫子。翻閱刻本。今經三十余年。又從友人江郢上再觀抄本。撫今追昔。不勝愉快。郢上請余刪繁纂要。以便梓行濟世。因留維揚一載。纂其精粹。去其繁蕪。共得二十六卷。誠醫家之云笈瓊函。方藥之赤文綠字也。


博覺有知之。


一大德重校聖濟總錄。元朝奉詔頒行者。大字大板。每卷首篇。署元耶律楚材五字。明朝武林高相國家抄本。用綿紙朱格。繕寫精工。亦依丙府式。大板大字。今刻小板密字。以便行笈可攜。檢方療病也。


一是書方法深奧。博學究心者。方能領會。如虛勞紫雪方。有追攝義。霍亂青金散。有劫奪義。熱痢黃連湯。有反佐義。用之皆取效如神。至若調七傷。平五志。攻六氣。理三因。方中有參附而用硝黃者。有桂附而用芩連者。


必須熟讀古人方經。庶幾領會方法之妙也。


一書中婦人門。選其胎前產後。帶漏崩中。小兒門。選其急慢諸風。五疳吐瀉。若一切雜證。與大人治法不殊。於大人方中。推類酌量用之。一書中運氣。集定六十年。每年可按素問稽查。茲不刻。一書中針灸三卷。符禁三卷。古法不易行。

乳石發動二卷。今人罕此患。又食治三卷。藥食不合宜。俱不刻。一方中難得藥品。如金牙銀牙礬石莽草之類。不刻。難合之方。廢時日而不能應。倉卒急需者。亦不刻。一方中藥名。仍從原本。如天麻為赤箭。牛蒡為惡實。

又為鼠黏。甜桔梗為薺?。山梔為越桃。柴胡為茈胡。土茯苓為?。香附為莎草根。薄荷為雞蘇。砂仁為縮砂。天花粉為栝蔞根。輕粉為膩粉。如此之類。不能更改。一方中分兩。古法難用。今欲更改。又失古人之意。

大約方中一兩。今用一錢。方中一分系二錢。五分今用一字。(二分半)。一匕。有半錢至五錢者。


在人以意消息加減可也。


一是書。成於北宋。其時四大家。(劉河間。李東垣。張子和。朱丹溪。)無─切活套。應時方法。(補中益氣。逍遙。歸脾。二陳。四物。四君之類。)醫家遇沉 痼疾。疑難奇異等證。用時方而不奏效。良工亦束手者。是書有神方也。


又曰。是書三副湊合。仍缺小兒方五卷。(一百七十三卷。至一百七十七卷止。)余於秘閣內府。江浙齊梁諸鑒古家。遍訪無有藏本。欲補全而未能。同學項視庵搜求小兒今古方論。補全五卷。議論簡要。方法詳明。可稱全璧矣。


諸疳以下即其所補也。


又曰。神仙服餌三卷。非烹砂煉石。則嚼柏咀松,或吐納清和。或斬除尸害。皆藏經所備載。亦難行難用也。


一概刪去。今選其可服餌。延年駐顏者。


方十余道。又補益門方。二十余道。為養生家備用。博雅君子。求全書翻閱。則余纂要一書。濟世婆心。廣開聞見。當有賞識者矣。


四庫全書提要曰。聖濟總錄纂要二十六卷。宋政和中。奉敕編。國朝程林刪定。林字云來。休寧人。初徽宗御制聖濟經十卷。四十二章。又詔集海內名醫。出御府所藏禁方秘論。纂輯成編。凡二百卷。其書久而佚脫。林購求殘帙。凡得三本。互相苴。尚闕一百七十三卷。至一百七十七卷。不可復見。以其繁重難行。乃撮其旨要。 重為纂輯。門類悉依其舊。所闕小兒方五卷。則倩其友項睿補之。


仍冠以徽宗原序。大德四年。集賢學士焦惠校上序。及校刊諸臣銜名。考晁陳二氏書目。但有徽宗聖濟經。不載是書。觀焦惠序。稱始成於政和。重刊於大定。 殆汴京破後。隨內府圖籍北行。南渡諸人。未睹其本歟。今未見其原書。然宋代崇尚醫藥。搜羅至富。就所采錄。 古來專門授受之方。尚可以見其大略。其每類冠論一篇。亦皆詞簡而理明。均足以資考訂。原本之末。有神仙服餌三卷。或言烹砂煉石。或言嚼柏咀松。或言吐納清和。或言斬除三尸。蓋是時道教方興。故有是妄語。林病其荒誕。一概汰除。惟約取其尋常賾養之藥。三十余方。其別擇具有條理。故所錄諸方。多可行用。與膠執古法者異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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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04:02 | 只看該作者

〔王氏(貺)濟世全生指迷方〕


(讀書附志作指迷集)宋志三卷未見趙希弁曰。上考城王貺字士亨所著也。


吳丞相敏序之曰。子亨當官不局。遇世變。嘗慨然。再請出疆使萬裡云。


王明清曰。王況。字子亨。本士人。為南京宋毅叔?。毅叔既以醫名檀南北。況初傳其學未精。薄游京師。


甚淒然。會鹽法忽變。有大賈。睹揭示失驚。吐舌遂不能復入。經旬食不下咽,?贏日甚。國醫不能療。其家憂懼。榜於市曰。有治之者。當以千萬為謝。況利其所售之濃。姑往應其求。既見賈之狀。忽發笑不能制。心以謂未易措手也。


其家人怪而詰之。


況謬為大言答之曰。所笑者,輦轂之大如此。乃無人治此小疾耳。語主人家曰。


試取針經來。況謾檢之。偶有穴。與其疾似是者。況曰。爾家當勒狀與我。萬一不能活。則勿尤我。當為若針之。


可立效。主病者不得已。亦從之。


急針舌之底。抽針之際。其人若委頓狀。頃刻舌遂伸縮。如平時矣。


其家大喜。謝之如約。又為之延譽。自是翕然名動京師。既小康。始得盡心肘後之書。卒有聞於世。事之偶然。有如此者。


況後以醫得幸。宣和中。為朝請大夫。著全生指迷論一書。醫者多用之。


(揮塵余話)


陳振孫曰。指迷方三卷。考城王貺子亨撰。吳丞相敏為之序。貺為南京名醫宋毅叔之婿。宣和中。以醫得幸。至朝請大夫。


四庫全書提要曰。全生指迷方四卷。宋王貺撰。是書。宋史藝文志作三卷。而傳本久絕。故醫家罕所征引。或至不知其名。今檢永樂大典所收。案條掇拾。雖未必盡符原本。然大要已略具矣。


方書所載。大都標某湯某丸。


主治某病。詳其藥品銖兩而止。獨貺此書。於每證之前。非惟詳其病狀。且一一論其病源。使讀者有所據依,易於運用。其脈論及辨脈法諸條。皆明白曉暢。凡三部九候之形。病證變化之象。及脈與病相應不相應之故。無不辨其疑似。剖析微茫。亦可為診家之樞要。謹詳加訂正。分為二十一門。依類編次,而以論脈諸篇。冠之於首。因篇頁相繁。厘為四卷。不復如其原數焉。


〔李氏(崇慶)燕台集〕宋志五卷 佚


〔雷氏(繼暉)神聖集〕宋志三卷 佚


〔華氏(闕名)集〕宋志十卷 佚


〔劉氏(闕名)五臟旁通遵養方〕(注。遵。一作導。)宋志一卷 佚


〔晨昏寧待方〕宋志二卷 佚


〔大寶神驗藥方〕宋志一卷 佚


〔悟玄子安神養性方〕宋志一卷 佚


〔亡名氏雜用藥方〕宋志五十五卷 佚


〔杜氏(闕名)集驗〕宋志一卷 佚


〔郭氏(仁普)拾遺候用深靈玄錄〕宋志五卷 佚


〔代氏(榮)醫鑒〕宋志一卷 佚


〔陳氏(總卿)經驗方〕佚按陳總卿字華父。上見於施氏續簡易方。


〔粱氏(闕名)總要方〕佚


〔何氏(元弼)神效方〕佚


〔梁氏(國佐)見效方〕佚按上見於朱氏集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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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09:0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zy_79 於 2012-12-2 00:21 編輯

卷四十八

 

方論(二十六)


〔許氏(叔微)普濟本事方〕

 

宋志十二卷 存自序曰。醫之道大矣。


可以養生。可以全身。可以盡年。可以利天下與來世。是非淺識者所能為也。


苟精此道者。通神明奪造化。擅回生起死之功。則精神之運。必有默相於冥冥之中者。豈可謂之藝與技術為等耶。


竊疑上古之時。如岐伯輔黃帝。伊芳尹相商王。皆有方書。以瘳民瘼。殆及後世。周有和緩。秦有扁鵲。漢有倉公。魏有華佗。宋有徐文伯。唐有孫思邈。又皆神奇出人意表。背望踵躡。代不乏人。自茲以往。其妙不傳。間有能者。


僅可一二數。何古人精巧如是。而今人之不逮也。


予嘗思之。


古人以此救人。故天畀其道。使普惠含靈。後人以此射利。故天嗇其術。而不輕畀予。無足疑者。余年十一。連遭家禍。父以時疫。母以氣中。百日之間。並失怙恃。痛念裡無良醫。束手待盡。及長成人。刻意方書。誓欲以救物為心。杳冥之中。似有所警。年運而往。今逼桑榆。謾集已試之方。及所得新意。錄以傳遠,題為普濟本事方。孟啟有本事詩。楊元素有本事典。皆有當時事實。庶幾觀者見其曲折也。


余既以救物為心。予而不求其報。則是方也。


焉得不與眾共之。


孝忠跋曰。上許知可本事方。並目錄制度。共十二卷。是書一方一論。切病證。而用之蠲?起死。有非常之功。如言氣厥不可作中風候。益腎用滋潤之藥。五蟲能殺人。及區別腸風臟毒蟲痔不同。皆所以破後人之疑誤。至於論說傷寒兩卷。尤發明仲景指意。善用之者。


如以是論扣是鎖。一一契合。無毫厘差。山陽范應德先生蓋知可高弟。深得其法。孝忠童稚。嘗從授書。見其切脈用藥。不與今醫者相似。家叔與之游。此方所從發也。


後刊板武昌。苦無善本。以正訛謬。及歸老?山。意頗闕然。因孝忠侍見。屢及之。


欲更定而不可。歲且一紀。孝忠來宦夷陵。有蜀人劉奇者。


老於醫。砭艾尤工。誦經絡如流水。遂相與許證甚悉。又從鄂渚劉君邦佐參考焉。


問其所未知。釋其所可疑。於是為備制度炮炙。各疏其下。方證?穴。有而未具者。附益之。


凡六十有一。又校定字畫。增者二百二十有四。減者六。乙者七。正其誤者。三百三十有四。鋟木家塾。於以成叔父之志。夫許氏之本心。冤其親之隕於醫。發憤此書。濟世而不求其報。用意到。故無一不可用者。


後之人。絡脈證侯之不分。新陳寒涼之無別。精粗畢用。炮制非法。而於書有疑焉。


是不可與言也。


淳熙乙巳五月旦日。孝忠讀書。


陳振孫曰。本事方十卷。維揚許叔微知可撰。紹興三年進士。第六人。以藥餌陰功。見於夢寐。事載夷堅志。


晚歲取平生已試驗之方。並記其事實。以為此書。取本事詩詞之例以名之。


四庫全書提要曰。類證普濟本事方十卷。宋許叔微撰。叔微字知可。或曰揚州人。或曰昆陵人。惟曾敏行獨醒雜志。作真州人。二人同時。當不誤也。


紹興二年進士。醫家謂之許學士。宋代詞臣。率以學士為通稱。不知所歷何官也。


是書載經驗諸方。兼記醫案。故以本事為名。朱國禎涌幢短劇。載叔微嘗獲鄉荐春闈。不利而歸。舟次平望。夢白衣人勤學醫。遂得盧扁之妙。凡有病者。診候與藥。

不取其直。晚歲取平生已試之方。並記其事。實以為本事方。取本事詩之例以名之云云。即指此書。然考獨醒雜志。叔微雖有夢見神人事。而學醫則在其前。不知國禎何本也。


叔微於延醫之術。最為精詣。故姚寬西漢叢語。


稱許叔微精於醫。載其論肺蟲上行一條。以為微論。其書屬詞簡雅。不諧於俗。故明以來。不甚傳布。此本從宋槧鈔出。其中凡丸字皆作圓。猶是漢張機傷寒論。金匱要略舊例也。

國禎又記叔微所著。尚有擬傷寒歌三卷。凡百篇又有治法八十一篇。及仲景脈法三十六圖翼,傷寒論二卷。辨類五卷。今皆未見傳本。疑其散佚矣。
 

〔類證普濟本事方後集〕十卷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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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23:13 | 只看該作者

〔亡名氏治病須知〕


書錄解題一卷 佚陳振孫曰。不知名氏。專論外證。以用藥之次弟。為不能知脈者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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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32:13 | 只看該作者

〔張氏(致遠)瘴論〕

 

宋志二卷 佚宋史本傳略曰。張致遠。字子猷。南劍州沙縣人。宣和三年。中進士第。宰相范宗尹荐其才召對。擢為樞密院計議官。建寇范汝為已降猶懷反側。而招安官謝向陸棠受賊賂。陰與之通。致遠謁告歸知其情。還白執政。請鋤其根?。於是捕向棠。及制置司屬官施宜生付獄。詔參知政事蓋庾。為福州宣撫使討賊。韓世忠副之。


辟致遠為隨軍機宜文字。賊平。除兩浙轉運判官。改廣東轉運判官。招撫劇盜曾袞等。賊眾悉降。紹興四年。以監察御史召。未至。除殿中侍御史。五年。除戶部侍郎。進吏部侍郎、尋復為戶部侍郎。除給事中。尋以老母丐外。以顯謨閣待制。知台州。朝廷以海寇鄭廣未平。改知福州。六年八月。廣等降。致遠選留四百人。置營城外。余遣還業。復遣廣討他郡諸盜。數月悉平。八年正月。再召為給事中。出知廣州。尋以顯謨閣待制致仕。十七年卒。年五十八。致遠鯁亮有學識。歷台省侍從。言論風旨。皆卓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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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33:31 | 只看該作者

〔鄭氏(樵)鶴頂方〕


宋志二十四卷 佚鄭樵曰。五六年。為天文地理之學。為蟲魚草木之學。以蟲魚草木之所得者。


作爾雅注。作詩名物志。作本草成書。作草木外類。以方書之所得者。


作鶴頂方。作食鑒。作采治錄。作畏惡錄。(夾 遺稿上皇帝書。)


〔溫氏(闕名)舍人方〕宋志一卷注曰。不知人。佚。


〔卓氏(伯融)妙濟方〕宋志一卷 佚。


〔亡名氏備用方〕宋志二卷注曰。岳州守臣編。不著名氏。佚。


〔吳氏(得夫)集驗方〕宋志七卷 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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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34:24 | 只看該作者

〔張氏(永)衛生家寶〕


佚紹興府志曰。張永。洛陽人。以醫術為翰林醫學。與太醫令李會通同時。先時會通治官中疾。用煎劑弗效。永議為散進之。


即愈。詔擢會通為駐泊郎。會通奏功由於永。因同授駐泊郎。行八。人呼為八伯駐。扈從高宗南渡。因家余姚。後登進士。積勞至禮部尚書。學士所著。衛生家寶。及小兒方。傳於世。子孫精醫者甚多。皆以駐泊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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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36:42 | 只看該作者

〔王氏(俁)編類本草單方〕


宋志三十五卷 佚陳振孫曰。本草單方三十五卷。工部侍郎宛邱王俁碩父撰。取本草諸藥條下單方。以門類編之。


凡四千二百有六方。陳造跋曰。一則專。多則雜。事物皆爾。況藥之用於病乎。


予幼多疾。好窮藥性。嘗用香附子。用木賊。用露蜂房。皆一再驗。其法盡載本草書。人顧不熟讀之爾。思欲會蕞擷攬。以應須者。


未暇也。


不意此惠術有先之者。


是書板在四明。予宰定海。首得之。


列為三十五卷。始於服餌。終於婦人小兒。雜療法亦備矣。然條分類別。一閱可見。益知異人世不乏。才賢有識。所在有之。


裝校藏秘。不惟自衛。旁濟酬其夙心。而不假編集之勞。晏享此利。紹興辛亥十一月朔書。書之何。志喜也。


(江湖長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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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41:09 | 只看該作者

〔何氏(稱)經驗藥方〕


宋志二卷 佚陳振孫曰。何氏方二卷。太常博士括蒼何稱德楊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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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41:57 | 只看該作者

〔洪氏(闕名)集驗方〕


(醫藏目錄。作洪遵。澹寮方。作洪內翰邁。朱氏集驗方。作洪邁。)


宋志五卷注曰。不知名。佚陳振孫曰。集驗方二卷。鄱陽洪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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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51:26 | 只看該作者

〔莫氏(伯盛)方〕

 

書錄解題一卷 佚陳振孫曰。刑部郎中吳興莫伯盛致道刻博濟方於永嘉。而以其家藏經驗方。附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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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51:59 | 只看該作者

〔李氏(朝正)備急總效方〕


宋志四十卷 佚陳振孫曰。備急總效方四十卷。知平江府溧陽李朝正撰。大抵皆單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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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2 00:52:33 | 只看該作者

〔孫氏(紹遠)大衍方〕


書錄解題十二卷 佚陳振孫曰。朝散大夫孫紹遠稽仲撰。凡藥當豫備者。四十九種。故名大衍。所在易得者不與焉。


諸方附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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