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wzy_79 於 2012-12-1 22:00 編輯
【〔沈氏(括)良方〕】
宋志十卷(讀書後志。作十五卷。)佚自序曰。予嘗論治病有五難。辨疾。治病。飲藥。處方。別藥。此五也。
今之視疾者。
惟候氣口六脈而已。古之人視疾。必察其聲音顏色。舉動膚理。情性嗜好。問其所為。考其所行。已得其大半。而又遍診人迎氣口十二動脈,疾發於五臟。則五色為之應。五聲為之變。五味為之遍。十二脈為之動。求之如此其詳。而然猶懼失之。
此辨疾之難一也。
今之治疾者。
以一二藥。書其服餌之節授之而已。古以治疾者。
先知陰陽運歷之變故,山林川澤之竅發。而又視其人。老少肥瘠。貴賤居養。性術好惡。憂喜勞逸。順其所宜。違其所不宜。或藥或火。或刺或砭。或湯或液。矯易其故常。捭摩其性理。搗而索之。
投幾順變。間不容發。而又調其衣服。理其飲食。異其居處。因其情變。或治以天。或治以人。五運六氣。冬寒夏暑。?雨電雹。鬼靈厭蠱。甘苦寒溫之節。後先勝復之用。此天理也。
盛衰強弱。五臟異稟。循其所同。譽其所偏。不以此形彼。亦不以一人例眾人。此人事也。
言不能傳之於書。亦不能喻之於口。其精過於承蜩。其察甚於刻棘。目不舍色。耳不舍聲。手不釋脈,獨懼其差也。
舍藥遂去。而希其十全。不其難哉。此治疾之難二也。
古之飲藥者。煮煉有節。飲啜有宜。藥有可以久煮者。
不可以久煮者。
有宜熾火。有宜溫火者。
此煮煉之節也。
宜溫宜寒。或緩或速。或乘飲食喜怒。而飲食喜怒為用者。
有違飲食喜怒,而飲食喜怒為敵者。
此飲啜之宜也。
而水泉有美惡。操藥之人有勤惰。如此而責藥之不效者。
非藥之罪也。
此服藥之難三也。
藥之單用為易知。藥之復用為難知。世之處方者。
以一藥為不足。又以眾藥益之。
殊不知藥之有相使者。
相反者。
有相合而性易者。
方書雖有使佐畏惡之性。而古人所未言。人情所不測者。
庸可盡哉。如酒於人,有飲之逾石而不亂者。
有濡吻則顛眩者。
漆之於人。有終日搏漉而無害者。
有觸之則瘡爛者。
焉知藥之於人。無似此之異者。
此稟賦之異也。
南人食豬魚以生。北人食豬魚以病。此風氣之異也。
水銀得硫黃而赤如丹。得礬石而白如雪。人之欲酸者。
無過於醋矣。
以醋為未足。又益之以橙。二酸相濟。宜其甚酸而反甘。巴豆善利也。
以巴豆之利為未足。而又益之以大黃。則其利反折。蟹與柿。嘗食之而無害也。
二物相遇。不旋踵而嘔。此色為易見。味為易知。而嘔利為大變。故人人知之。
至於相合而知。他臟致他疾者。
庸可易知耶。如乳石之忌參朮。觸者多死。至於五石散。則皆用參朮。此古人處方之妙。而世或未喻也。
此處方之難四也。
醫誠藝也。
方誠善也。
用之中節也。
而藥或非良。奈何哉。橘過江而為枳。麥得滋而為蛾。雞逾嶺而黑。 鵒逾嶺而白。月虧而蚌蛤消。露下而蚊喙坼。此形器之易知者也。
性豈獨不然乎。
予觀越人藝茶畦稻。一溝一隴之異。遠不能數步。則色味頓殊。況藥之所生。秦越燕楚之相遠。而又有山澤膏瘠燥濕之異稟。豈能物物盡其所宜。又素問說陽明在天。則花實戕氣。少陽在泉。則金石失理。如此之論。采掇者固未嘗晰也。
抑又取之有早晚。藏之有焙?。風雨燥濕。動有槁暴。今之處藥。或有惡火者。
必日之而後咀。然安知采藏之家。不常烘煜哉。又不能必。此辨藥之難五也。
此五者大概而已。其微至於言不能宣。其詳至於書不能載。豈庸庸之人。而可以易言醫哉。予治方最久。有方之良者。
輒為疏之。
世之為方者。
稱其治效。常喜過實。千金肘後之類。尤多溢言。使人不復信。予所謂良方者。
必目睹其驗。始著於篇。聞不預也。
然人之疾。如向所謂五難者。
方豈能必良哉。一睹其驗。即謂之良。殆不異乎刻舟以求遺劍者。
予所以詳著其狀於方尾。疾有相似者。
庶幾偶值云爾。篇無次序。隨得隨注。隨以與人。拯道貴速。故不暇完也。
沈括序。東都事略曰。沈括。字存中。吳興人也。
博覽古今。於書無所不通。舉進士。為揚州司理參軍。編校昭文館書籍。熙寧間。除太子中允。為檢正中書刑房公事。遷集賢校理。察訪兩浙農田水利。遷太常丞。同修起居注。邊吏報北虜將入寇。亟遣中貴人。取兩河民車。以為戰備。民大驚擾。自宰執以下。言不便者牆進。俱不省。一日括持筆立御坐側。神宗顧曰。卿知籍車之事乎。
括曰。未知車將何用。神宗曰。北虜以多馬取勝。唯車可以當之。
括曰。胡之來。民父子墳墓田廬。皆當棄去。復暇恤車乎。
朝廷姑籍其數。而未取何傷。神宗曰。卿言有理。何論者之紛紛也。
括曰。車戰之利。見於歷世。巫臣教吳子以車戰。遂伯中國。李靖用偏箱鹿角車。以擒頡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謂輕車者。
兵車也。
五御折旋。利於輕速。今之民間輜車。重大椎朴。以牛挽之。
日不能行三十裡。少蒙雨雪。則跬步不進。故俗謂之太平車。或可施於無事之日。恐兵間不可用耳。
神宗益喜曰。無人如此語朕者。
當更思之。
明日。遂罷籍民車。執政問括曰。君以何術。而立談罷此事。上甚多太平車之說也。
括曰。聖主可以理奪。不可以言爭。若車可用。其敢以為非。未幾以上正言知制誥。察訪河北西路。出使遼國使。還以淮浙災傷。為體量安撫使。權三司使,遷翰林學士。括詣宰相吳充陳說免役事。謂可變法令。輕役依舊輪差。御史蔡確論括非其職。而遽請變法。括亦待罪求去。確復言括詭求罷免。有詔食供職。臣切惑焉。且括謂役法可變。何不言之於檢正察訪之日。而言之於翰林學士之時。不言之於陛下。而言之於執政。原括之意。但欲依附大臣。巧為身謀而已。遂罷以集賢院學士知宣州。復龍圖閣待制。
召還知審官院。復以言者罷。知青州。尋知延州。王師大舉伐西夏。種諤帥師入銀夏州。而不能有。明年。括請城永樂。命徐禧李舜舉計議邊事。李稷主糧餉。遂城永樂。距銀州五十裡。米脂五十裡。城成。賜名銀州寨。既而賊二十萬。重圍永樂城。攻益急。城陷。於是漢番官二百三十人。兵萬二千三百人。皆沒焉。禧舜舉稷死之。
神宗以括始議。責為均州團練副使。隨州安置。徙秀州。復光祿卿。分司南京。
以卒。括嘗上熙寧奉元歷。編修天下郡國圖。著述頗多。有春秋機括。筆談。行於世。
趙希弁曰。沈存中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存中撰。存中博學通醫術。故類其經驗方。成此書。用者多驗。
或以蘇子瞻論醫藥雜說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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