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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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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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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14:06 | 只看該作者

〔張氏(泳)新集普濟方〕


宋志五卷 佚冊府元龜曰。周張詠。顯德初。進新集普濟方五卷。詔付翰林院考試。尋以詠為翰林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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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16:01 | 只看該作者

〔劉氏(翰)經用方書〕

 

三十卷 佚冊府元龜曰。劉翰。顯德初。進經用方書一部三十卷。論候一十卷。今體治世集二十卷。上覽而嘉之。


乃以為翰林醫官。其書付史館。


〔論候〕十卷 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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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17:49 | 只看該作者

〔全體治世集〕

 

(劉翰。宋志作劉輸。全體。崇文總目。作金體。藝文略。冊府元龜。作今體。並訛。)


宋志三十卷(崇文總目。作三卷。)佚。


〔偽蜀羅氏(普宣)廣正集靈寶方〕(宋志。無廣正集三字。)藝文略一百卷 佚。


〔偽蜀吳氏(群)意醫紀歷〕藝文略一卷 佚。


〔亡名氏法家論語〕崇文總目一卷 佚。


〔問醫療訣〕(藝文略。作素問醫療訣)崇文總目一卷 佚。


〔石氏昌(璉)明醫顯微論〕奮脫明字。據藝文略訂補。崇文總目一卷 佚。


〔亡名氏大元新論〕崇文總目一卷 佚。


〔金匱錄〕崇文總目五卷 佚。


〔王氏(顏)續傳信方〕(藝文略。作偽唐王顏撰。)崇文總目十卷 佚。


〔華氏(宗壽)升元廣濟方〕(藝文略。作偽唐華宗壽撰。)崇文總目十卷 佚。


〔張氏(叔和)新書病總要略〕(宋志。新書。作新集。)崇文總目一卷 佚。


〔葉氏(傳古)醫門指要用藥立成訣〕(宋志。作葉傳右醫門指要訣。)崇文總目一卷 佚。


〔孫氏(廉)金鑒方〕(舊闕名氏。今據宋志錄。藝文略。作孫兼。)崇文總目三卷 佚。


〔李氏(HT )新修榮衛養生用藥補瀉論〕(宋志。作李越。)崇文總目十卷 佚。


〔亡名氏博濟安眾方〕崇文總目二卷(宋志。作三卷。)佚。


〔集諸要妙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纂集韓待詔肘後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鄭氏(闕名)惠心方〕崇文總目三卷 佚。


〔纂秘要藥方〕崇文總目二卷(宋志。作三卷。)佚。


〔圃田通元秘術方〕(宋志。作圃田通元方。)崇文總目三卷 佚。


〔惠民方〕崇文總目一卷(宋志。作三卷。)佚。


〔亡名氏秘要藥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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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20:33 | 只看該作者

〔裴氏(孝封)新集應病通神方〕

 

(舊闕名氏。今據藝文略錄。)崇文總目─卷(宋志。藝文略。作三卷。)佚。


〔王氏(守愚)普濟方〕崇文總目五卷 佚。


〔崔氏(闕名)應驗方〕崇文總目□卷 佚。
 

〔亡名氏塞上方〕崇文總目三卷 佚。


〔備急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刪繁要略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備急簡要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病源丸經〕(藝文略。丸作兆。)崇文總目一卷 佚。
 

〔醫明要略〕崇文總目一卷 佚。


〔問答病狀〕崇文總目一卷 佚。


〔問病錄〕崇文總目一卷 佚。


〔蕭氏(存禮)百一問答方〕崇文總目三卷 佚。
 

〔安氏(文恢)萬全方〕(舊闕名氏。今據宋志錄。宋志注。全。一作金。藝文略。作安愜。)崇文總目三卷佚。
 

〔亡名氏集諸纂驗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雜藥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錄驗備急諸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諸家明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段氏(詠)走馬備急方〕(宋志注。一作泳。)崇文總目一卷 佚。


〔亡名氏秘要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千金纂錄〕崇文總目二卷 佚。


〔還元丹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養生益壽備急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巾箱集〕崇文總目一卷 佚。


〔王氏(闕名)秘方〕崇文總目五卷 佚。


〔沈氏(承澤)集妙方〕(舊闕名氏。今據宋志錄。藝文略。作沈承。)崇文總目三卷 佚。


〔亡名氏川玉集〕(藝文略。作穿玉。)崇文總目一卷 佚。


〔骨蒸論〕崇文總目一卷 佚。


〔蕭氏(宗簡)水氣論〕(舊闕名氏。今據宋志錄。宋志注。蕭。一作藺。)崇文總目三卷 佚。


〔朱氏(元朴)風疾論〕崇文總目一卷 佚。


〔亡名氏五癆論〕崇文總目一卷 佚。


〔吳氏(希言)風論仙眺經〕(宋志。作山兆經。注。兆。一作髓。)崇文總目二卷(宋志。作一卷。)佚。


〔醫門括源方〕宋志一卷 佚。


〔章氏(秀言)草木諸藥單方〕(舊闕名氏。今據宋志錄。藝文略。作張秀言。)崇文總目一卷 佚。


〔亡名氏奏問單方〕(藝文略。作秦聞。)崇文總目一卷 佚。


〔單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王氏(朝昌)新集方〕崇文總目二卷 佚。


〔李氏(八百)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亡名氏返魂丹方〕崇文總目一卷 佚。


〔通元秘錄〕崇文總目三卷 佚。


〔孔氏(周南)靈方志〕崇文總目一卷 佚。


〔蔣氏(準)療黃歌〕崇文總目一卷 佚。


〔亡名氏靈奇璧奧〕崇文總日三卷 佚。


〔西京曹氏水氣論〕(宋志。作巢氏。)崇文總目一卷(宋志。作五卷。)佚。


〔楊氏(天業)三十六種風論〕(宋志。作楊太業。)崇文總目一卷 佚。


〔華氏( )醫門簡要〕崇文總目十卷 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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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25:53 | 只看該作者

卷四十五

 

方論(二十三)


〔王氏(懷隱)等太平聖惠方〕(舊作懷德。訛。今訂正。)宋志一百卷 存太宗御制序曰。朕聞皇王治世。撫念為本。法天地之覆載。同日月以照臨。行道德而和慘舒。順寒暄而知盈縮。上從天意。下契群情。同憚焦勞。以從人欲。乃朕之愿也。


且夫人稟五常。藥治百病。能知疾之可否。究藥之懲應者。


則世之良醫也。


至如風雨有不節之勞。喜怒致非理之患。疾由斯作。蓋自物情。苟非窮達其源。窺測其奧。徒煩服食。以養於壽命。消息可保於長生矣。


自古同今。多乖攝治。疾之間起。積之於微。勢兆已形。求諸服餌。方既弗善。藥何救焉。書曰。藥不瞑眩。厥疾弗瘳。誠哉是言也。


且如人安之道。經絡如泉。或馳騁性情。乖類形體。莫知傷敗。至損壽齡。蓋由血脈榮枯。肌膚盛弱。貪其嗜欲。不利機關。及至虛羸。不防他故。


四時逆順。六氣交爭。賢者自知。愚者未達。是以聖人廣慈仁義。博愛源深。故黃帝盡岐伯之談。虢君信越人之術。揆度者明於切脈。指歸者探於幽玄。論之則五音自和。聽之則八風應律。譬猶影響。無不相從。求妙刪繁。

備諸方冊。討尋精要。演說無所不周,詮括簡編。探賾悉聞盡善。莫不考秘密。搜隱微。大矣哉。為學乃至於此耶。則知天不愛其道。而道處其中。地不愛其寶。而寶含其內。夫醫者意也。


疾生於內。藥調於外。醫明其理。藥效如神。觸類而生。參詳變易。精微之道。用意消停。執見庸醫。證候難曉。朕昔自潛邸。求集名方。異術玄針。皆得其要。兼收得妙方千余首。無非親驗。並有準繩。


貴在救民。去除疾苦。並遍於翰林醫官院。各取到經手家傳應效藥方。合萬余道。令尚藥奉御王懷隱等四人。較勘編類。凡諸論證。並該其中。品藥功效。悉載其內。凡候疾之深淺。先辨虛實。次察表裡。然可依方用藥。則無不愈也。


庶使天高地濃。明王道之化成。春往秋來。布群黎之大惠。昔炎帝神農氏長於薑水。始教民播種。以省煞生。嘗味草木。區別藥性。救夭傷之命。延老病之生。黔首日用。而不知聖人之至德也。


夫醫道之難。昔賢猶病。設使誦而不能解。解而未能別。別而未能明。明而未能盡。窮此之道者。


其精勤明智之士歟。朕尊居億兆之上。常以百姓為心。念五氣之或乖。恐一物之失所。不盡生理。朕甚憫焉。


所以親閱方書。俾令撰集。冀溥天之下。各保遐年。同我生民。躋於壽城。今編勒成一百卷。命曰太平聖惠方。仍令雕刻印版。遍施華夷。凡爾生靈。宜知朕意。


宋史本傳曰。王懷隱。宋州睢陽人。初為道士。住京城建隆觀。善醫診。太宗尹京。懷隱以湯劑只事。太平興國初。詔歸俗。命為尚藥奉御。三遷至翰林醫官使。三年。吳越遣子惟浚入朝。惟浚被疾。詔懷隱視之。初太宗在藩邸。暇日多留意醫術。藏名方千余首。皆嘗有驗者。


至是詔翰林醫官院。各具家傳經驗方以獻。及萬余首。


命懷隱與副使王 鄭奇醫官陳昭遇參對編類,每部以隋太醫令巢元方病源候論冠其首。而方藥次之。成一百卷。


太宗御制序。賜名曰太平聖惠方。仍令鏤板頒行天下。諸州各置醫博士掌之。懷隱後數年卒。


趙希弁曰。太平聖惠方一百卷。上太宗皇帝在潛邸日。多蓄名方異術。太平興國中。內出親驗者千余首。乃詔醫局。各上家傳方書。命王懷隱王 鄭彥陳昭遇校正編類。各於編首。著其疾證。淳化初書成。御制序引。


陳振孫曰。太平聖惠方一百卷。太平興國七年。詔醫官。使尚藥奉御王懷隱等編集。御制序文。淳化三年書成。


王應麟曰。太宗留意醫術。自潛邸。得妙方千余首。太平興國三年。詔醫官院。獻經驗方。合萬余首。集為太平聖惠方百卷。凡千六百七十門。萬六千八百三十四首。並序論總目錄。每部以隋巢元方病源候論冠其首。凡諸論證品藥功效。悉載之。


目錄一卷。御制序。淳化三年。二月癸未。賜宰相李?。參政黃中沆。樞臣仲舒準。五月己亥。頒天下。諸州置醫博士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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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希彭)聖惠選方〕


藝文略六十卷 佚蔡襄後序曰。生者。


天地之德。成者。


聖人之業。運化流物。隨之不遺。生之理至矣。


推本興治。安而有倫。成之之道著矣。


是故作天下之美利者。


其聖人之事乎。


傳稱神農味百草。皇帝錄內經。以除民疾。其術能死者生。而夭者壽。以言乎功雖大。禹之疏洚水。驅龍蛇。湯武之用金革戡禍亂。特救患於一時。孰與無窮之賴乎。


故曰。作天下之美利者。


皆聖人之事也。


宋當天命。出九州之人於火鼎之中。吹之濯之。


太宗皇帝平一宇內。極所覆之廣。又時具氣息。而大蘇之。


乃設官賞金繒之利。購集古今名方。與藥石診視之法。國醫詮次。類分百卷。號曰太平聖惠方。詔頒州郡。傳於吏民。然州郡承之。


大率嚴管鑰謹曝涼而已。吏民莫得與其利焉。


閩俗左醫右巫。疾家依巫作祟。而過醫之門。十才二三。故醫之傳益少。余治州之明年。議錄舊所賜書。以示於眾。郡人何希彭者。


通方伎之學。凡聖惠方。有異域瑰奇。怪誕難致之物。及金石草木。得不死之篇。一皆致之。


酌其便於民用者。


得方六千九十六。希彭謹(舊注。今上御名。)自守。為鄉閭所信。因取其本。謄載於版。列牙門之左右。所以道聖主無窮之澤。淪究於下。


又曉人以依巫之謬。使之歸經常之道。亦刺史之要職也。


慶歷六年十二月八日。右正言直史館。知軍州事。蔡某序。(文集)。


〔亡名氏聖惠經用方〕 藝文略一卷 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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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氏(黃中)神醫普救方〕


宋志一千卷目十卷 佚宋史本傳略曰。賈黃中。字媧民。滄州南皮人。唐相耽四世孫。父?。字仲寶。晉天福三年進士。解謁。宋初為刑部郎中。終水部員外郎。知浚儀縣。年七十卒。黃中幼聰悟。方五歲。?每旦令正立。展書卷比之。


謂之等身書。課其誦讀。

六歲舉童子科。七歲能屬文。觸類賦詠。父常令蔬食。曰。俟業成。乃得食肉。十五舉進士。授校書郎。集賢校理。遷著作佐郎。直史館。建隆三年。遷在拾遺。歷左補闕。開寶八年。通判定州。判太常禮院。嶺南平。以黃中為采訪使。廉直平恕。遠人便之。


還奏利害數十事。皆稱旨。會克江表。選知宣州。太宗即位。遷禮部員外郎。太平興國二年。知升州。丁父憂。起復視事。五年召歸闕。有荐黃中文學高第。召試中書。拜賀部員外郎。知制誥。八年。與宋白呂蒙正等。同知貢舉。遷司封郎中。充翰林學士。雍熙二年。又知貢舉。俄掌吏部選。端拱初。加中書舍人。二年。


兼史館修撰。淳化二年秋。與李沆並拜給事中參知政事。四年冬。與沆並罷。守本官。明年知襄州。上言母老。


乞留京。改澶州。至道初。構疾。詔令歸闕。特拜禮部侍郎。代至。兼秘書監。黃中素嗜文籍。既居內閣。甚以為慰。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


又李宗訥傳曰。太平興國初。詔賈黃中。集神醫普救方。宗訥暨劉錫吳淑呂文仲杜鎬舒雅皆預焉。


王應麟曰。太平興國六年十月丙戌。詔賈黃中等。於崇文院。編錄醫書。雍熙三年十月。纂成千卷。目錄十卷。名神醫普救方。御制序。


〔至道單方〕佚按上見於針灸資生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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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堯叟)集驗方〕


一卷 佚宋史本傳曰。陳堯叟。字唐夫。解褐光祿寺丞。直史館。與省華同日賜緋。遷秘書丞。久之充三司河南東道判官。時宋亳陳 民飢。命堯叟及趙況等。分振之。


再遷工部員外郎。廣南西路轉運使。嶺南風俗。病者禱神不服藥。堯叟有集驗方。刻石桂州驛。


王應麟曰。天禧二年八月丁未。內出陳堯叟所集方一卷。示輔臣。上作序。紀其事。命有司刊板。賜廣南官。


仍分給天下。(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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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氏(簡)集驗方〕


佚宋志本傳曰。朗簡字叔廉。杭州臨安人。幼孤貧。借書錄之。


多至成誦。進士及第。補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寧國縣。徙福清令。縣有石塘陂。歲久湮塞。募民浚築。溉廢田百余頃。邑人為立生祠。調隨州推官。及引對。真宗曰。簡歷官無過。而無一人荐。是必恬於進者。


特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分宜縣。徙知竇州。縣吏死。子幼。贅婿偽為券。冒有其資。及子長屢訴不得直。乃訪於朝。下簡劾治。簡示以舊牘曰。此爾翁書耶。曰。然。又取偽券示之。


弗類也。始伏罪。徙藤州。興學養士。一變其俗。藤自是始有舉進士者。


通判海州。提點利州路刑獄官。罷知泉州。累遷尚書度支員外郎。廣南東路轉運使。擢秘書少監。知廣州。捕斬賊馮佐臣入判大理寺。出知越州。復歸判尚書刑部。出知江寧府。歷右諫議大夫給事中。知揚州。徙明州。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祀明堂。遷刑部。卒。


年八十有九。特贈吏部侍郎。簡性和易。喜賓客。即錢塘。城北治園廬。自號武林居士。道引服餌。晚歲顏如丹。


尤好醫術。人有疾。多自處方以療之。


有集驗方數十□行於世。一日謂其子?曰。吾退居十五年。未嘗小不懌。


今意倦。豈不逝歟。就寢而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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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氏(惟演)篋中方〕

 

(舊闕撰人名氏)宋志一卷 佚彭乘曰。錢文僖公集篋中方。蘇合香丸注云。此藥本出禁中。祥符中。嘗賜近臣。(墨客揮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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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袞)博濟方〕


宋志三卷(讀書後志。作五卷。)未見晁公武曰。王氏博濟方三卷。皇朝太原王袞撰。慶歷間。因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擇其善者為此書。


名醫云。其方用之無不效。如草還丹治大風。太乙丹治鬼胎。尤奇驗。(文獻通考○按今本讀書志失載)


陳振孫曰。王氏博濟方三卷。太原王袞撰。慶歷七年序。


四庫全書提要曰。博濟方五卷。宋王袞撰。袞。太原人。其仕履未詳。惟郎簡原序。稱其嘗為錢塘酒官而已。


此書。諸家書目皆著錄。惟宋史藝文志。陳振孫書錄解題。俱作三卷。晁公武讀書志。作五卷。稍有不同。蓋三五字形相近。傳寫者有一訛也。


公武又稱。袞於慶歷間。因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擇其善者為此書。名醫云。其方用之無不效。如草還丹治大風。太乙丹治鬼胎。


尤奇驗。今案袞自序。有云向侍家君之任滑台。道次得疾。遇醫之庸者。


誤投湯劑。疾竟不瘳。據此則官滑台者。


乃袞之父。而公武即以為袞。殊為失考。袞又言。博采禁方。逾二十載。所得方論。凡七千余道。因於中擇其尤精要者。得五百余首。而公武乃云。家藏七十余方。則又傳寫之誤也。


原書久無傳本。惟永樂大典內。載有其文。裒輯編次。共得三百五十余方。視袞序所稱五百首者。


尚存十之七。謹分立三十五類。依次排比。從讀書志之目。厘為五卷。其中方藥多他書所未備。今雖不盡可施用。而當時實著有奇效。足為醫家觸類旁通之助。惟頗好奇異。


往往雜以方術家言。如論服杏仁則云。彭祖夏姬商山四皓。煉杏仁為丹。王子晉服四十年而騰空。丁令威服二十年而身飛。此類殊誕妄不足信。今故取服食諸法。編附卷末。以著其謬。俾讀者知所持擇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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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38:08 | 只看該作者

〔慶歷善救方〕

 

宋志一卷 佚王安石後序曰。孟子云。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臣某伏讀善救方。而竊嘆曰。此可謂不忍人之政矣。


夫君者。


制命者也。


推命而致之民者。


臣也。


君臣皆不失職。而天下受其治。方今之時。可謂有君矣。


生養之德。通乎四海。至於蠻夷荒忽不救之病。皆思有以救而存之。


而臣等雖賤。實受命治民。不推陛下之恩澤。而致之民。則恐得罪於天下。而無所辭誅。謹以刻石。樹之縣門外左。令觀赴者自得。而不求有司云。皇?元年二月二十八日序。(臨川文集)。


王應麟曰。慶歷八年二月癸酉。以南方病毒者乏方藥。為頒善救方。
 

馬端臨曰。慶歷善救方一卷。兩朝藝文志云。詔以福州奏獄醫林士元藥下蠱毒。人以獲全。錄其方。令國醫類集附益。八年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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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應)簡要濟眾方〕


(玉海曰。一云廣濟。)宋志五卷 佚宋史仁宗紀曰。皇?三年五月乙亥。頒簡要濟眾方。命州縣長吏。按方劑救民疾。


蘇軾跋曰。先朝值夷狄懷服。兵革寢息。而又體質恭儉。在位四十有二年。宮室苑囿無所益。故民無曝賦。


而生齒歲登。墾田日廣。至於法令。則去苛慘尚寬簡。守令則進柔良退貪殘。牛酒以禮高年。粟帛以旌孝行。廣惠以廩?獨。寬恤以省力役。除身丁之算。弛鹽榷之令。用能導迎休祥。年穀登衍。其裕民之德。固已浹肌膚而瀹骨髓矣。


然猶慊然。憂下民之疾疹。無良劑以全濟。於是詔太醫集名方。日簡要濟眾。凡五卷。三冊。鏤板模印。以賜郡縣。俾人得傳錄。用廣拯療。意欲錫以康寧之福。?之仁壽之域。已而縣與律令同藏。殆愈一紀。窮達之民。莫或聞知。聖澤壅而不宣。吏之罪也。


乃書以方版。揭之通會。不獨流傳民間。痊?愈疾。亦欲使人知上恩也。


後之君子。儻不以為誚。歲一檢舉之。


使無遺毀焉。


(東坡大全集)王應麟曰。皇?簡要濟眾方五卷。皇?中。仁宗謂輔臣曰。外無善醫。其令太醫。簡聖惠方之要者。


頒下諸道。仍敕長吏拯濟。令醫官使周應編。三年頒行。按弟堅曰。是書。陳晃二氏。並不著錄。惟唐慎微劉完素書引之。


而朝鮮國醫方類聚。載臟腑一類。其方出聖惠者。


僅薏苡散。酸棗人丸。?砂丸三方。余皆彼書所無。不知何故也。


平胃散一方。世為出局方。不知其本於是書。自余諸方。亦多可資用者矣。


〔司馬氏(光)醫問〕宋志七卷(蘇軾司馬溫公行狀。作七篇。) 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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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41:12 | 只看該作者

〔葛氏(懷敏)神效備急單方〕


宋志一卷 佚東都事略曰。葛懷敏始以父蔭。授西頭供奉官。懷敏通時事。善希合。故多荐其才者。


嘗為益州路提點刑獄。知隰莫保雄滄滁六州。陝西用兵。為涇原秦鳳經略安撫副使。元昊寇鎮戎軍。賊引兵偽遁。懷敏遂率諸將趣定州。環慶路都監劉賀以蕃兵五千。與賊戰不勝而潰。懷敏入保定川砦。涇原鈐轄曹英又敗於砦之東北隅。懷敏所部人奔駭。懷敏為眾所擁。幾蹂踐死。輿至壅城乃蘇。賊遂圍城。懷敏與諸將謀。赴鎮戎軍。賊斷其歸路。與諸將遇賊。遂長驅。直抵渭州。初懷敏之除?延也。


范仲淹言其怯懦不知兵。遂徙涇原。卒敗事。奏至。贈鎮西軍節度使。謚曰忠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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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42:29 | 只看該作者

〔文氏(彥博)藥準〕

 

宋志一卷 佚自序曰。余嘗苦頭眩。治之多方。彌歲不解。會國醫龔世昌診脈問狀。乃云。鬲有寒痰。久之使然。非它苦也。


授余香芎散。並其方。服未半劑而愈。遂不復發。余既神其效。又觀其立方有法。不與常類。方用九物。


物別為之解。凡藥性之溫寒。味之甘辛。並其主療。略具於下。雖簡而備。使觀之者有據。服之無疑。無疑有效。


猶夫任人。各知其才之所長。用無疑。事罔不濟。乃知古之良醫。治病必考於本草而立方。方藥既精。厥疾必瘳。


班固云。經方者。


本草石之寒溫。原疾病之深淺。陶隱居云。道經載扁鵲數法。其用藥猶是本草家意。張仲景最為眾方之祖。悉依本草。近世庸醫。鮮通本草。求其方藥之驗。固亦難矣。


余嘉龔醫之方。專用本草之意。因采仲景並外台。千金及諸家經驗方。共若干。輒加注傳於門內。以備處療。謂之藥準。以其依本草立方。則用之有準云。(文集)


陳振孫曰。藥準一卷,潞公文彥博寬夫撰。所集方才四十首。以為依本草而用藥。則有準。故以此四十方。


為處方用藥之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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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44:51 | 只看該作者

〔孫氏(用和)傳家秘寶方〕


宋志五卷(讀書後志。作十卷。書錄解題。作三卷。)佚趙希弁曰。孫尚秘寶十卷。上皇朝孫尚撰。呂惠卿帥邊日。尚之子在屬部。因取此書。刻板傳於世。


陳振孫曰。孫氏傳家秘寶方三卷。尚藥奉御太醫令孫用和集,其子殿中丞兆,父子皆以醫名。自昭陵迄於熙豐。無能出其右者。


元豐八年。兆弟宰為阿東漕。屬呂惠卿帥。並從宰得其書。序而刻之。兆自言為思邈之後。


晁氏讀書志。作孫尚秘寶方。凡十卷。


邵伯溫曰。仁宗初納光獻皇後。後有疾。國醫不效。帝曰。後在家。用何人醫。後曰。外家隨叔父官河陽。有疾服孫用和藥輒效。尋召用和。服其藥果驗。自布衣。除尚藥奉御。用和自此進用。用和本衛人。以避事客河陽。


善用張仲景法治傷寒。名聞天下。三子奇兆。皆登進士第。為朝官。亦善醫。(邵氏聞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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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45:52 | 只看該作者

〔劉氏(元賓)神巧萬全方〕


(舊訛作劉元寶)宋史十二卷 存按是書輯在於醫方類聚中。弟堅嘗為錄出。跋曰。上宋劉元賓子儀撰。其方藥采之聖惠者。


十居七八。多可施用,其論說亦原本古人。間加己見,至如其舉傷寒各治。辨中風諸證。最為賅備。頗有發明。奈何世久失傳。元明諸家。罕徵引者。


今檢醫方類聚中所載。按條掇拾。雖未復舊觀。然大要略具矣。


仍謹依類排纂。詳加訂正。從宋史原目。厘為十二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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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46:46 | 只看該作者

〔劉氏(彝)贛州正俗方〕

 

宋史二卷 佚宋史本傳曰。劉彝。字執中。福州人。幼介特。居鄉以行義稱。從胡瑗學。瑗稱其善治水。凡所立綱紀規式。


彝力居多。第進士。為邵武尉。調高郵簿。移朐山令。治簿書恤孤寡。作陂池教種藝。平賦役抑奸猾。凡所以惠民者無不至。邑人紀其事。目曰治築。熙寧初。為制置三司條例官屬。以言新法非便罷。神宗擇水官。以彝悉東南水利。除都水丞。久雨汴漲。議開長城口。彝請但啟揚橋斗門。水即退。為兩浙轉運判官。知虔州。俗尚巫鬼。


不事醫藥。彝者正俗方以訓。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醫易業。俗遂變。加直史館。知桂州。禁與交人互市。交趾陷欽廉邕三州。坐貶均州團練副使。安置隨州。父除名為民。編隸涪州。徙襄州。元 初。復以都水丞召還。


病卒於道。年七十。著七經中義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陽集三十卷。


陳振孫曰。正俗方一卷。知虔州長樂劉彝執中撰。以虔俗信巫無醫藥。集此方以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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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1:58:1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zy_79 於 2012-12-1 22:00 編輯

〔沈氏(括)良方〕

 

宋志十卷(讀書後志。作十五卷。)佚自序曰。予嘗論治病有五難。辨疾。治病。飲藥。處方。別藥。此五也。


今之視疾者。


惟候氣口六脈而已。古之人視疾。必察其聲音顏色。舉動膚理。情性嗜好。問其所為。考其所行。已得其大半。而又遍診人迎氣口十二動脈,疾發於五臟。則五色為之應。五聲為之變。五味為之遍。十二脈為之動。求之如此其詳。而然猶懼失之。


此辨疾之難一也。

今之治疾者。


以一二藥。書其服餌之節授之而已。古以治疾者。


先知陰陽運歷之變故,山林川澤之竅發。而又視其人。老少肥瘠。貴賤居養。性術好惡。憂喜勞逸。順其所宜。違其所不宜。或藥或火。或刺或砭。或湯或液。矯易其故常。捭摩其性理。搗而索之。


投幾順變。間不容發。而又調其衣服。理其飲食。異其居處。因其情變。或治以天。或治以人。五運六氣。冬寒夏暑。?雨電雹。鬼靈厭蠱。甘苦寒溫之節。後先勝復之用。此天理也。


盛衰強弱。五臟異稟。循其所同。譽其所偏。不以此形彼。亦不以一人例眾人。此人事也。


言不能傳之於書。亦不能喻之於口。其精過於承蜩。其察甚於刻棘。目不舍色。耳不舍聲。手不釋脈,獨懼其差也。


舍藥遂去。而希其十全。不其難哉。此治疾之難二也。


古之飲藥者。煮煉有節。飲啜有宜。藥有可以久煮者。


不可以久煮者。


有宜熾火。有宜溫火者。


此煮煉之節也。


宜溫宜寒。或緩或速。或乘飲食喜怒。而飲食喜怒為用者。


有違飲食喜怒,而飲食喜怒為敵者。


此飲啜之宜也。


而水泉有美惡。操藥之人有勤惰。如此而責藥之不效者。


非藥之罪也。


此服藥之難三也。


藥之單用為易知。藥之復用為難知。世之處方者。


以一藥為不足。又以眾藥益之。


殊不知藥之有相使者。


相反者。


有相合而性易者。


方書雖有使佐畏惡之性。而古人所未言。人情所不測者。


庸可盡哉。如酒於人,有飲之逾石而不亂者。


有濡吻則顛眩者。


漆之於人。有終日搏漉而無害者。


有觸之則瘡爛者。


焉知藥之於人。無似此之異者。


此稟賦之異也。


南人食豬魚以生。北人食豬魚以病。此風氣之異也。


水銀得硫黃而赤如丹。得礬石而白如雪。人之欲酸者。


無過於醋矣。


以醋為未足。又益之以橙。二酸相濟。宜其甚酸而反甘。巴豆善利也。


以巴豆之利為未足。而又益之以大黃。則其利反折。蟹與柿。嘗食之而無害也。


二物相遇。不旋踵而嘔。此色為易見。味為易知。而嘔利為大變。故人人知之。


至於相合而知。他臟致他疾者。


庸可易知耶。如乳石之忌參朮。觸者多死。至於五石散。則皆用參朮。此古人處方之妙。而世或未喻也。


此處方之難四也。


醫誠藝也。


方誠善也。


用之中節也。


而藥或非良。奈何哉。橘過江而為枳。麥得滋而為蛾。雞逾嶺而黑。 鵒逾嶺而白。月虧而蚌蛤消。露下而蚊喙坼。此形器之易知者也。


性豈獨不然乎。


予觀越人藝茶畦稻。一溝一隴之異。遠不能數步。則色味頓殊。況藥之所生。秦越燕楚之相遠。而又有山澤膏瘠燥濕之異稟。豈能物物盡其所宜。又素問說陽明在天。則花實戕氣。少陽在泉。則金石失理。如此之論。采掇者固未嘗晰也。


抑又取之有早晚。藏之有焙?。風雨燥濕。動有槁暴。今之處藥。或有惡火者。


必日之而後咀。然安知采藏之家。不常烘煜哉。又不能必。此辨藥之難五也。


此五者大概而已。其微至於言不能宣。其詳至於書不能載。豈庸庸之人。而可以易言醫哉。予治方最久。有方之良者。


輒為疏之。


世之為方者。


稱其治效。常喜過實。千金肘後之類。尤多溢言。使人不復信。予所謂良方者。


必目睹其驗。始著於篇。聞不預也。


然人之疾。如向所謂五難者。


方豈能必良哉。一睹其驗。即謂之良。殆不異乎刻舟以求遺劍者。


予所以詳著其狀於方尾。疾有相似者。


庶幾偶值云爾。篇無次序。隨得隨注。隨以與人。拯道貴速。故不暇完也。


沈括序。東都事略曰。沈括。字存中。吳興人也。


博覽古今。於書無所不通。舉進士。為揚州司理參軍。編校昭文館書籍。熙寧間。除太子中允。為檢正中書刑房公事。遷集賢校理。察訪兩浙農田水利。遷太常丞。同修起居注。邊吏報北虜將入寇。亟遣中貴人。取兩河民車。以為戰備。民大驚擾。自宰執以下。言不便者牆進。俱不省。一日括持筆立御坐側。神宗顧曰。卿知籍車之事乎。


括曰。未知車將何用。神宗曰。北虜以多馬取勝。唯車可以當之。


括曰。胡之來。民父子墳墓田廬。皆當棄去。復暇恤車乎。


朝廷姑籍其數。而未取何傷。神宗曰。卿言有理。何論者之紛紛也。


括曰。車戰之利。見於歷世。巫臣教吳子以車戰。遂伯中國。李靖用偏箱鹿角車。以擒頡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謂輕車者。


兵車也。


五御折旋。利於輕速。今之民間輜車。重大椎朴。以牛挽之。


日不能行三十裡。少蒙雨雪。則跬步不進。故俗謂之太平車。或可施於無事之日。恐兵間不可用耳。


神宗益喜曰。無人如此語朕者。


當更思之。


明日。遂罷籍民車。執政問括曰。君以何術。而立談罷此事。上甚多太平車之說也。


括曰。聖主可以理奪。不可以言爭。若車可用。其敢以為非。未幾以上正言知制誥。察訪河北西路。出使遼國使。還以淮浙災傷。為體量安撫使。權三司使,遷翰林學士。括詣宰相吳充陳說免役事。謂可變法令。輕役依舊輪差。御史蔡確論括非其職。而遽請變法。括亦待罪求去。確復言括詭求罷免。有詔食供職。臣切惑焉。且括謂役法可變。何不言之於檢正察訪之日。而言之於翰林學士之時。不言之於陛下。而言之於執政。原括之意。但欲依附大臣。巧為身謀而已。遂罷以集賢院學士知宣州。復龍圖閣待制。


召還知審官院。復以言者罷。知青州。尋知延州。王師大舉伐西夏。種諤帥師入銀夏州。而不能有。明年。括請城永樂。命徐禧李舜舉計議邊事。李稷主糧餉。遂城永樂。距銀州五十裡。米脂五十裡。城成。賜名銀州寨。既而賊二十萬。重圍永樂城。攻益急。城陷。於是漢番官二百三十人。兵萬二千三百人。皆沒焉。禧舜舉稷死之。


神宗以括始議。責為均州團練副使。隨州安置。徙秀州。復光祿卿。分司南京。


以卒。括嘗上熙寧奉元歷。編修天下郡國圖。著述頗多。有春秋機括。筆談。行於世。


趙希弁曰。沈存中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存中撰。存中博學通醫術。故類其經驗方。成此書。用者多驗。


或以蘇子瞻論醫藥雜說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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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樓主| 發表於 2012-12-1 22:01:00 | 只看該作者

〔靈苑方〕


宋志二十卷 佚趙希弁曰。靈苑方二十卷。上皇朝沈括存中編。本朝士人。如高若訥林億孫奇龐安常。皆以善醫名世。而存中尤善方書。此中所載。多可用。


劉?曰。靈苑方。本方不載所作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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