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杲)傷寒會要〕】
佚元好問序曰。往予在京師。聞鎮人李杲明之有國醫之目。而未之識也。
壬辰之兵。明之與予同出汴梁。於聊城。於東平。與之游者。
六年於今。然後得其所以為國醫者為詳。蓋明之世以資雄鄉裡。諸父讀書嘉賓客。所居竹裡。名士日造其門。明之幼歲好醫藥。時易州人張元素以醫名燕趙間。明之捐千金從之學。不數年盡傳其業。家既富濃。無事於技。操有餘以自重。人不敢以醫名之。
大夫士或病其資高謇。少所降屈。非危急之疾。有不得已焉者。
則亦未始謁之也。
大概其學。於傷寒癰疽眼目病為尤長。傷寒則著會要三十余萬言。其說曰。傷寒家。有經禁時禁病禁。此三禁者。
學醫者人知之。
然亦所以用之。
為何如耳。
會要推明仲景朱奉議張元素以來備矣。見證得藥。見藥識證。以類相從。指掌皆在倉猝之際。雖使粗工用之。
蕩然如載司南以適四方。而無問津之惑。其用心博矣。於他病也。
以古方為膠柱。本乎七方十劑之說。所取之藥。特以意增損之。
一劑之出。愈於托密友而後孝子。他人蓋不能也。
北京人王善甫為京兆酒宦。病小便不利。目睛凸出。腹脹如鼓。膝以上堅硬欲裂。飲食且不下。甘淡滲泄之藥皆不效。明之來。謂眾醫言疾深矣。非精思不能處。我歸而思之。
夜參半。忽攪衣而起曰。吾得之矣。內經有之。
膀胱者。
津液之腑。必氣化乃出焉。
渠輩已用滲泄之藥矣。而病益甚。是氣不化也。
啟玄子云無陽者。
陰無以生。無陰者。陽無以化。甘淡滲泄皆陽藥。獨陽無陰。欲化得乎。
明日以群陰之劑投。不再服而愈。西台掾蕭君瑞二月中。病傷寒發熱。醫以白虎投之。
病者面黑如墨。本證遂不復見。脈沉細。小便不禁。明之初不知用何藥也。
及診之曰。此立夏以前。誤用白虎之過。得無以投白虎耶。白虎大寒。非行經之藥。止能寒腑臟。不善用之。
則傷寒本病。隱曲於經絡之間。或更以大熱之藥救之。
以苦陰耶。則他證必起。非所以救白虎也。
有溫藥之升陽行經者。
吾用之。
有難者云。白虎大寒。非大熱何以救。君之治奈何。明之曰。病隱於經絡間。陽大升則經不升。經行而本證見矣。本證又何難焉。
果如其言而愈。魏邦彥之夫人。目翳暴生。從下而上。其色綠。腫痛不可忍。明之云。翳從下而上。病從陽明來也。
綠非五色之正。殆肺與腎合而為病。乃就畫工家。以墨調膩粉。合而成色。諦視之曰。與翳色同矣。肺腎為病無疑矣。乃瀉肺腎之邪。而以入陽明之藥為之使。既效矣。而他日病復作者三。其所從來之經。與翳色各異。乃復以意消息之曰。諸脈皆屬於目。脈病則目從之。
此必經絡不調。經不調。則其目病未已也。
問之果然。因如所論而治之。
疾遂不作。馮內翰叔獻之侄櫟年十五六。病傷寒。目赤而煩渴。脈七八至。醫欲以承氣下之。
已煮藥。而明之適從外來。馮告之當用承氣。明之切脈大駭曰。幾殺此兒。內經有言。在脈諸數為熱。諸遲為寒,今脈八九至。是熱極也。而會要大論云。病有脈從而病反者。
何也。
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此傳而為陰證矣。輒持薑附來。吾當以熱因寒用法處藥。未就而病者爪甲黑。頓服者八兩。汗尋出而愈。陝帥郭臣濟病偏枯。二指著足。底不能伸。迎明之京師。明之至。以長針刺委中。深至骨而不知痛。出血二三升。其色如墨。又且謬剌之。
如是者六七。服藥三月。病良愈。裴擇之夫人。病寒熱。月事不至者數年。已喘嗽矣。醫者率以蛤蚧桂附之等投之。
明之曰。不然。夫病陰為陽所搏。溫劑太過。故無益而反害。投以寒血之藥。則經行矣。已而果然。宣德侯經略之家人。病崩漏。醫莫能效。明之切脈。且以紙疏其證。多至四十余種。為藥療之。
明日而二十四證減。前後五六日良愈。侯濃謝而去。明之設施。皆此類也。
戊戌之夏。予將還太原。其子執中持所謂會要者來。求為序。乃以如上數事冠諸篇。使學人知明之之筆於書。其已試之效。蓋如此云。閏月望日。河東元某書於范尊師之正一宮。(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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