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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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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0:45:30 | 只看該作者

眩冒


吳云。目前黑謂之眩。目如蒙謂之冒。少陰腎主骨。骨之精為瞳子。少陰熱。

故令眩冒。簡按海論云。髓海不足。眩冒目無所見。王注玉機真臟論云。眩。謂目眩視如轉也。


冒。謂冒悶也。


○志云。按以上三節。用十六先字。蓋言有先於內者有先於外者。皆當先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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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0:45:49 | 只看該作者

胸脅滿


繆刺論云。邪客於足少陰之絡。胸脅支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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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0:46:23 | 只看該作者

刺足少陰少陽


高云。眩冒而熱。乃少陰腎精不升。熱病之起於少陰也。


胸脅滿。乃少陽經脈不和。熱病之起於少陽也。


少陰為陰樞。少陽為陽樞。樞轉有乖而病熱。故並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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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0:46:56 | 只看該作者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


張。脈下句。

注云。此下言兩感之脈色死期也。


榮。發見也。


太陽之脈。起於目內。太陽之筋。下結於。故太陽熱病者。赤色當榮於顴骨。

吳云。榮。華采之稱。赤色是也。


簡按熱病篇云。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楊氏骨熱病連讀。恐非。當從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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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0:47:37 | 只看該作者

榮未交


吳。榮。作營。

注云。營。陰血也。


以其營守於中。如軍之中營也。


張云。與上節之榮不同。蓋指營衛為言。謂邪猶在衛。未交於營。其氣不深。

故曰。今且得汗。簡按榮。即上文榮顴骨之榮。交。甲乙作夭。下文同。今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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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0:59:15 | 只看該作者

與厥陰脈爭見


吳云。傷寒例云。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


爭見者。謂表見陽熱之色。裡見厥陰之脈。

法曰。陽病見陰脈者死。故死期不過三日。

張云。六經熱病之序。其始太陽。其終厥陰。今終始爭見。則六經兩感俱傳遍。故當三日而死。證之下文。義尤明顯。

簡按弦。少陽之脈。王為厥陰之脈。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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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0:59:54 | 只看該作者

其熱病


此三字。甲乙。作熱氣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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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0:16 | 只看該作者

少陽之脈色也


簡按馬據新校正。為衍文。今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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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0:40 | 只看該作者

與少陰脈爭見


甲乙。作手少陰。簡按熱病無言手經者。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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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1:00 | 只看該作者

死期不過三日


甲乙。作其死不過三日。簡按新校正。為王氏所足成。非也。


○張云。如上文言太陽厥陰爭見者。太陽為傳表之始。厥陰為傳裡之終。自始而終也。


此以少陽少陰爭見者。少陽為傳表之終。少陰為傳裡之始。自終而始也。


言始言終。則六經無不遍矣。


故不必言陽明太陰之爭見也。


簡按此說恐是傅會。陽明太陰之爭見。無不必言之理。必為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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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1:24 | 只看該作者

熱病氣穴


志云。此言刺未病者。當取之氣穴也。


氣穴者。瀉五臟氣分之熱。

高云。熱病氣穴。猶言熱病刺法。

馬云。三椎下間名身柱。四椎下間無穴。五椎下間名神道。六椎下間名靈台。七椎下間名至陽。

張云。三椎下者。魄戶也。


四椎下旁。膏肓也。


五椎下旁。神堂也。


六椎下旁。也。


七椎下旁。膈關也。


簡按張添一旁字。不可從。氣穴。即孔穴。義具於氣穴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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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1:41 | 只看該作者

膈中熱


甲乙。作胃中熱。

志云。胸中膈上。乃心肺之宮城。主胸中熱者。瀉肺熱也。


膈中熱者。瀉心熱也。


不曰心肺。而曰胸中膈中者。意言熱在氣分。而不干於臟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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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2:11 | 只看該作者

榮在也


吳云。脊凡二十一椎。此獨刺上之七椎。而不及其下者。蓋以上之七惟。陽分也。


故主熱病。下之七椎。陰分也。


所以主榮血。刺之則虛其陰。故曰榮在也。


有不可傷之意。

張云。蓋既取陽邪於上。仍當補陰於下。故曰。榮在也。


高云。榮為陰。主下。若榮血之熱病。其穴在脊骨盡處。故曰榮在也。


簡按此一句難通。諸注並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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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2:49 | 只看該作者

項上三椎陷者中也


張云。此取脊椎之大法也。


項上三椎者。乃項骨三節。非脊椎也。


三椎之下陷者中。方是第一節。穴名大椎。

吳云。此風府穴也。


言有取項上三椎者。則陷中為是。

高云。申明三椎也。


從項上數之。


而為三椎也。


下間者。椎下椎上陷者中也。


蓋大椎。乃脊骨之第一椎。從項上數之。


則大椎為三椎。如是推之。


諸椎皆得矣。


志云。此言五臟之熱。入於經榮者。當取之骨穴也。


脊骨之盡處曰。謂如取榮穴當在。而至項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


簡按此二句。義未太明。張高據王注而釋。今姑從之。


甲乙。陷上有骨字。

背篇云。背中大。在杼骨之端。

千金云。大椎。第一椎上陷中。外台同。

云。杼骨之端。云第一椎。皆非項骨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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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3:15 | 只看該作者

牙車


劉熙釋名云。輔車。或曰牙車。或曰頰車。或曰車。凡系於車。皆取在下載上物也。


評熱病論篇第三十三馬云。

首二節。論熱病。故名篇。後二節。則論勞風腎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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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3:34 | 只看該作者

陰陽交


滑云。交。謂交錯也。


張云。以陽邪交入陰分。則陰氣不守。故曰陰陽交。

汪昂云。按五營運大論云。尺寸反者死。陰陽交者死。蓋言脈也。


簡按倉公傳云。熱病陰陽交者死。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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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3:58 | 只看該作者

無俾也


汪機云。愚謂穀氣化為精。今不能食。則精無所俾益。

高云。俾。補益也。


簡按俾。爾雅釋詁云。使也。


說文云。益也。


王本於爾雅。汪高原於說文。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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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4:22 | 只看該作者

病而留者


簡按新校正。引甲乙。作而熱留者。今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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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4:50 | 只看該作者

脈尚躁盛


馬云。按靈樞熱病篇云。熱病已得汗出。而脈尚躁喘。且復熱。勿刺膚。喘甚者死。

又曰。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


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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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10 21:05:19 | 只看該作者

三死


馬云。汗後輒復熱。不能食者。一死。汗後脈尚躁盛者。二死。汗後反狂言失志者。三死。簡按王以不勝其病為二死。考上文。此乃謂汗出而脈尚躁盛之證。故今從馬義。

志云。病而留者。一死也。


胃氣絕者。一死也。


腎氣絕者。一死也。


胃氣絕。腎氣絕。上文所不言。此注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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