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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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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素問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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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1:37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少陽司天,羽蟲靜,毛蟲育, 蟲不成,在泉,羽蟲育,介蟲耗,毛蟲不育。

 

凡少陽相火司天,則厥陰風木在泉,故主火類之羽蟲靜,而木類之毛蟲育。

 

當壬寅壬申之歲,受木運之勝制,則土類之 蟲不成。

 

凡少陽在泉,則厥陰司天,少陽,火也,故羽蟲育,火盛金衰,故介蟲耗,當乙巳乙亥之歲,受金運之勝制,則木類之毛蟲不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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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1:43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陽明司天,介蟲靜,羽蟲育,介蟲不成。

 

在泉,介蟲育,毛蟲耗,羽蟲不成。

 

凡陽明爆金司天,則少陰君火在泉,故主金類之介蟲靜,而火類之羽蟲育,當癸卯癸酉之歲,受火運之勝制,則金類之介蟲不成。

 

凡陽明在泉,則少陰司天,陽明金也,故介蟲育,金盛木衰,故毛蟲耗,當丙子丙午之歲,受木運之勝制,則火類之羽蟲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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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1:55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太陽司天,鱗蟲靜, 蟲育。

 

在泉,鱗蟲耗, 蟲不育。

 

凡太陽寒水司天,則太陰濕土在泉,故太陽司天主水類之鱗蟲靜,而土類之 蟲育,太陽在泉,則太陰司天,當己丑己未之歲,受土運之勝制,則水類之鱗蟲耗,當丁丑丁未之歲,受土運之勝制,則土類之 蟲不育。

 

按上文厥陰少陰等,凡司天而此蟲靜者,則在泉必此蟲育,蓋靜者,育之基,太陽司天而鱗蟲靜,在泉當云鱗蟲育,今不云育而云耗,以明生育有常有變,終舉太陽如是,可以例推於厥陰少陰等。

 

亦有靜而不育者矣。

 

諸乘所不成之運,則甚也。

 

故氣主有所制,歲立有所生。

 

總結上文,而言六氣司天,六氣在泉,受五運之勝制,則諸蟲耗,不育不成,故曰諸乘所不成之運,則受制之甚也。

 

然五行之理,制而後生,故氣主有所制,則歲立有所生,謂六氣主乎上下而有所制,則五行在中,以立歲運,而有所生也。

 

地氣制己勝,天氣制勝己,天制色,地制形。

 

地氣,在泉之氣也,地制己勝,如上文厥陰在泉, 蟲耗,少陰在泉,介蟲耗不育,太陰在泉,鱗蟲不成,少陽在泉,介蟲耗,陽明在泉,毛蟲耗者是也。

 

天氣,司天之氣也,天氣制勝己,如上文少陽少陰司天,火熱下臨,則白起金用,陽明司天,燥氣下臨,則蒼起木用,太陽司天,寒氣下臨,則火明丹起,厥陰司天,風氣下臨,則土隆黃起,太陰司天,濕氣下臨,則黑起水變者是也。

 

天氣制於上,而白蒼丹黃黑色,起而應之,是天制色也,地氣制於下,而諸蟲耗,及不育不成,是地制形也。

 

五類衰盛,各隨其氣之所宜也。

 

上文云,六氣五類,有相勝制,同者盛之,異者變之,此復承上文形色制勝之意,而言五類盛衰,各隨天氣地氣之所宜,以為衰盛也。

 

故有胎孕不肓,治之不全,此氣之常也。

 

所謂中根也,根於外 者亦五,故生化之別,有五氣,五味,五色,五類,五宜也。

 

五類衰盛,則生化不全,故歲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氣運之常也。

 

五運在中,萬物生化,所謂中根也。

 

六氣在外,合於五行,是根於外者亦五。

 

故萬物生化之別,其中各有五氣,五味,五色,五類,五宜以為生化之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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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2:05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帝曰:何謂也?

 

生化之別,何謂也?

 

岐伯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

 

根於外者,命曰 氣立,氣止則化絕,故各有制,各有勝,各有生,各有成。

 

故曰: 不知年之所加,氣之同異,不足以言生化,此之謂也。

 

五運在中,故根於中者,命曰神機,若神去則機息。

 

六氣在外,故根於外者,命曰氣立,若氣止,則化絕。

 

根中根外,故運氣各有所制,各有所勝,各有所生,各有所成,必知年之所加,氣之同異,乃可以言生化之道。

 

苟不知此,不足以言生化,引《六節藏象》之言,而言即此神機氣立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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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2:13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帝曰: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 其致一也,然而五味所資,生化有薄濃,成熟有少多,終始不同,其故何也?

 

承上文五類衰盛之意,而言一歲四時,萬物同受其氣,始而生化,散而有形,布而蕃育,終而象變,萬物盡然,其致一也。

 

然而五味所資,何以生化有薄濃,成熟有少多?

 

終始不同,故舉以問。

 

岐伯曰:地氣制之也,非天不生,地不長也。

 

生化薄濃,成熟少多,乃地氣制之而然也,此非天氣之不生,實地氣有以制之,而不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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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2:24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帝曰:愿聞其道。

 

愿聞制之之道。

 

岐伯曰:寒熱燥濕,不同其化也。

 

制之之道,乃寒則不熱,熱則不寒,燥則不濕,濕則不燥,寒熱燥濕,不同其化,有以制之,如下文所云也。

 

故少陽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苦酸,其穀蒼丹。

 

地氣制之,故但論在泉之氣。

 

在泉者,地氣也,少陽,火也。

 

故少陽在泉,熱而不寒,則寒毒不生,毒,猶獨也,陰陽不和,偏勝則毒也。

 

火制其金,不但寒毒不生,其味辛者,亦不生也。

 

苦,火味也,酸,木味也,蒼,木色也,丹,火色也,少陽火氣在泉,上承厥陰之木氣,故其治苦酸,其穀蒼丹。

 

陽明在泉,濕毒不生,其味酸,其氣濕,其治辛苦甘,其穀丹素。

 

陽明在泉,燥而不濕,故濕毒不生。

 

金制其木,其味酸者,亦不生也。

 

又曰,其氣濕者,申明其味之酸,一如其氣之濕,猶之濕毒之不生也。

 

辛,金味也,苦,火味也,甘,土味也,陽明在泉,秉金土之氣,而上承少陰之火熱,故其治辛苦甘。

 

丹,火色也,素,金色也,故其穀丹素。

 

太陽在泉,熱毒不生,其味苦,其治淡咸,其穀 。

 

太陽在泉,寒而不熱,故熱毒不生,水制其火,其味苦者,亦不生也。

 

淡味附於甘,淡,土味也,咸,水味也, ,土色也, 乃黑黍,水之穀也。

 

太陽在泉,上承太陰,太陰者,土也,故其治淡咸,其穀 。

 

厥陰在泉,清毒不生,其味甘,其治酸苦,其穀蒼赤,其氣專,其味正。

 

厥陰在泉,風氣屬陽,故清毒不生,木制其土,其味甘者,亦不生也。

 

厥陰在泉,上承少陽,故其治酸苦,其穀蒼赤,上承少陽,則在泉者厥陰,中見者亦厥陰,在泉中見,無有二氣,故其氣專,在泉中見,無有二味,故其味正。

 

專不二也,正,不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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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2:33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少陰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辛苦甘,其穀白丹。

 

少陰少陽,皆屬於火,故寒毒不生,其味辛,與少陽相同,解亦同之,少陰在泉,上承陽明,陽明秉金土之氣,故其治辛苦甘,其穀白丹。

 

太陰在泉,燥毒不生,其味鹹,其氣熱,其治甘咸,其穀  ,化淳則咸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

 

太陰在泉,濕而不燥,故燥不毒生。

 

土制其水,其味鹹者,亦不生也。

 

又曰其氣熱者,謂燥同於熱,燥毒不生,則熱毒亦不生,以燥熱之同,而類推之,則寒於同濕,風氣同於燥,清氣同於寒,亦舉一以例其余也。

 

甘,土味也,咸,水味也, ,土色也, ,黑黍也,太陰在泉,上承太陽,故其治甘咸,其穀 。

 

淳,柔和也,化淳上承太陽柔和之水化也,化淳則咸守,言太陰在泉,土制其水,咸味不生,上承太陽水化之淳,則咸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言辛屬燥金之味,太陰在泉,燥毒不生,若太陰之氣專一,則土生其金,辛味生化,而與太陰俱治,太陰如是,余可類推,舉一以例其余,聖人立言之法也。

 

故曰: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 之;

 

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能毒者,以濃藥,不勝毒者,以薄藥,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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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2:44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上下,司天在泉也。

 

上下之氣,不足則補,有餘則治,故曰:補上下者,從之,從,順也,如木火不足,則用酸苦之味以補之,金水不足則用辛鹹之味以補之,補,猶助也。

 

治上下者,逆之,逆,反也,如風淫所勝,治以辛涼,熱淫所勝,治以鹹寒,寒淫所勝,治以甘溫之類,治,猶平也。

 

所謂從之逆之者,乃以所在之寒熱,或盛或衰,而調之使和也,司天在泉,則有上下,五運在中,則有內外,取其有過者而熱治之,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其氣有餘,能勝毒者,投以濃味之藥,其氣不足,不勝毒者,投以薄味之藥,即以求其過而訊之謂也。

 

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

 

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

 

旁取之。

 

申明上下內外,病氣有相反者,則病在上,當取之下,謂氣壅於上,而宜降之也。

 

病在下,當取之上,謂氣滯於下,而宜升之也。

 

病在中,當取之外,而左右旁取之,謂氣逆於中,通其經脈,而旁達之也。

 

治熱以寒,溫而行之;

 

治寒以熱,涼而行之;

 

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申明寒熱盛衰,有從治之法,有逆治之法。

 

治熱以寒,以寒藥而治熱病也,溫而行之,服藥宜溫,溫則寒性之藥,始行於熱分而治之。

 

治寒以熱,以熱藥而治寒病也,涼而行之,服藥宜涼,涼則熱性之藥,始行於寒分而治之,此以寒治熱,以熱治寒,而有從治之法也。

 

治溫以清,冷而行之,以清藥而治溫病,且冷服以行其溫,治清以溫,熱而行之,以溫藥而治清病,且熱服以行其清,此以清治溫而且冷,以溫治清而且熱,為逆治之法也。

 

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補之,瀉之,久新同法。

 

申明上下內外,病氣相反者,則有正取之法,故內取而消之,外取而削之,上取而吐之,下取而下之,從而補之,逆而瀉之,久病新病,同一正取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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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2:54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帝曰:病在中,而不實不堅,且聚且散,奈何?

 

因消削吐下之言,復為此問。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

 

無積者,求其藏,虛則補之,藥以祛之, 食以隨之,引水漬之,和其中外,可使畢已。

 

內外之病,求之於經,上下之病,求之於府。

 

若病在中,不實不堅,且聚且散,而無積者,當求之藏,藏虛則補之,或先用藥以祛其邪,隨用食以養其正,或行水漬之,以取其汗,則中外皆和,虛中有邪,可畢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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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3:08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帝曰:有毒無毒,服有約乎?

 

約,規則也。

 

上文云,能毒以濃藥,不勝毒以薄藥,是濃藥有毒,薄藥無毒,因問有毒無毒之藥,服之其有規則乎?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

 

大毒 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 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不盡,行復如法。

 

必先歲氣,無伐天和。

 

無盛盛,無虛虛,而遇人夭殃。

 

無致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食,音嗣,凡病有久新,處方有大小,因病處方,用有毒無毒之藥,固宜有經常之制矣。

 

是以大毒治病十去其六而止,常毒治病,十去其七而止,小毒治病,十去其八而止,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而止,服藥之外,更兼穀肉果菜,為之穀養,使病盡除去之。

 

毒藥攻邪,中病即止,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穀肉果菜,食養之而病不盡,復欲治之,其行復如前法。

 

然必先知歲氣之太過不及,無過用毒藥,伐其天和,太過而補,是盛盛也,不以而消,是虛虛也,故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盛盛則致邪,虛虛則失正,故無致邪,無失正,而絕人長命,斯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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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3:16 | 只看該作者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帝曰:其久病者,有氣從不康,病去而瘠,奈何?

 

氣從而順,此身宜康,其病已去,此形宜強,其有久病者,氣從,而身反不康,病已去,而身反瘠,其故何也?

 

岐伯曰:昭乎昭聖人之問也。

 

化不可代,時不可違,夫經絡以 通;

 

血氣以從。

 

復其不足。

 

與眾齊同,養之和之,靜以待,謹守其氣,無使傾移,其形丹彰, 生氣以長,命曰聖王。

 

故《大要》曰:無代化,無違時,必養必和,待其來復。

 

此之謂也。

 

帝曰:善。

 

天之氣化,即人之氣化也,故化不可代,天之四時,即人之四時也,故時不可違。

 

病則經絡不通,血氣不從,病去則經絡以通,血氣以從。

 

病則正氣不足,不與眾同,病去,則復其不足,與眾齊同。

 

然病雖去,尤必養之和之,靜以待時,謹守其氣,無使傾移,然後其形乃彰,生氣以長,命曰壽世之聖王。

 

化不可代,時不可違,養之和之,靜以待時,故《大要》曰:無代化,無違時,必養必和,待其來復。

 

此即帝問之謂也。

 

帝故善之。

 

此一節,言陰陽太少之異,五類盛衰之理,五運六氣,根中根外,皆為五常之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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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3:26 | 只看該作者

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天無紀大論》,引《太始天元玉冊》之言曰:厥陰之上,風氣,主之;

 

少陰之上,熱氣主之;

 

太陰之上,濕氣主之;

 

少陽之上,相火主之;

 

陽明之上,燥氣主之;

 

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所謂本也,是謂六元。

 

此篇以六元而正六十歲之紀,司天在上,在泉在下,化運在中,陽年主太,陰年主少,太主太過,少主不及,其中有化有變,有勝有復,有用有病,不同其候。

 

帝以岐伯之言,藏靈蘭之室,署曰《六元正紀》,故以名篇。

 

黃帝問曰:六化六變,勝復淫治,甘苦辛鹹酸淡先後,余知之矣。

 

夫五運之化,或 從天氣,或逆天氣,或從天氣而逆地氣,或從地氣而逆天氣,或相得,或不相得,余未能明 其事,欲通天之紀,從地之理,和其運,調其化,使上下合德,無相奪倫,天地升降, 不失其宜,五運宣行,勿乖其政,調之正味,從逆奈何?

 

上編六氣司天,六氣在泉,有化有變,始焉淫勝,既則復治,舉甘苦辛鹹酸淡之味,先後主治。

 

帝承上編之意,而言六氣之化,六氣之變,有勝有復,有淫有治,以及甘苦辛鹹酸淡之味,先後用之,余已知之矣。

 

若夫五運之化,或從司天之氣,或逆司天之氣,或從司天之天氣,而逆在泉之地氣,或從在泉之地氣,而逆司天之天氣。

 

從,猶同也。

 

逆,猶異也。

 

五運上下,或相得而同,或不相得而異,未能盡明其事,今余欲通上天之紀,從下地之理,和其在中之運,調其上下之化,使上下合德,無相奪倫,而天地升降,不失其四時之宜,五運宣行,勿乖其五常之政,更欲調之正味之從逆,以為民病之治,所以承上編之意,而問五運六氣相合之道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

 

此天地之綱紀,變化之淵 源,非聖帝,孰能窮其至理歟!

 

臣雖不敏,請陳其道,令終不滅, 久而不易。

 

天地之綱紀,有條不紊,變化之淵源,神妙莫測,至理所在,萬古不沒,惟聖人能問而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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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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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帝曰:愿夫子推而次之,從其類序,分其部主,別其宗司,昭 其氣數,明其正化,可得聞乎?

 

別,音必。

 

從其類序,如子與午合,丑與未合等,從五行之類而序之也。

 

分其部主,如厥陰主初之氣,少陰主二之氣等,藏分六部,各主一氣也。

 

別其宗司,如少陰司歲,熱氣宗之,太陽司歲,寒氣宗之等。

 

別其六氣之宗,以為三陰三陽之司歲也。

 

昭其氣數,如子寅辰午申戌,主太過,合五行之成數,丑未巳未酉亥,主不及,合五行之生數,昭其陰陽之六氣,以合五行生成之數也。

 

明其正化,如甲己化土,乙庚化金等,厥陰風化,少陰熱化等,明五運六氣之正化,以候客邪之氣也,帝欲推而次之,以明六元正紀之義。

 

岐伯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金木水火土營運之數,寒暑燥濕風火臨御之化, 則天道可見,民氣可調,陰陽卷舒,近而無惑,數之可數者,請遂言之。

 

末數,上聲。

 

先立其年者,立其五運在中之年也。

 

以明其氣者,明其司天在泉上下之氣也。

 

立年明氣,如金木水火土營運之數,寒暑燥濕風火臨御之化,皆可得而明矣。

 

能如是也,則天道可見,民氣可調,陰陽卷舒,近而無惑,至數之可數者,請得而遂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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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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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帝曰:太陽之政,奈何?

 

先天之氣,始於厥陰,終於太陽。

 

後天之氣,始於太陽,終於厥陰,以六氣而正歲數。

 

乃後天之氣,故首問太陽之政。

 

岐伯曰:辰戌之歲也,太陽,太角,太陰,壬辰,壬戌,其運 風,其化鳴紊啟坼,其變振拉摧拔,其病眩掉目瞑。

 

太角,少徵,太宮,少商,太羽。

 

辰戌屬太陽,故太陽之政,辰戌之歲也。

 

辰戌之歲,太陽司天在上,辰戌為陽,主太,故太角木運在中,而太陰在泉在下,申明太角木運在中,乃壬辰壬戌之歲也。

 

蓋甲丙戊康壬為太,乙丁己辛癸為少,子寅辰午申戌為太,丑卯巳未酉亥為少。

 

下文五運太少,義皆仿此。

 

其運風,角木之運也。

 

其化鳴紊啟坼,風動之化也。

 

其變振拉摧拔,風淫之變也。

 

其病眩掉目瞑,風邪之病也。

 

木運主歲,而一歲之中,復有五運,故太角為春木,少徵為夏火,太宮為長夏土,少商為秋金,太羽為冬水,此角徵宮商羽,為一歲之五運,太而少,少而太,亦如運氣之次序也。

 

太陽,太徵,太陰,戊辰,戊戌同正徵。

 

其運熱,其化暄暑郁燠,其 變炎烈沸騰,其病熱鬱。

 

太徵,少宮,太商,少徵,少角。

 

木運之後,火運繼之,辰戌太陽之政,故太陽司天在上,辰戌為太,故太徵火運在中,而太陰在泉在下,申明太徵火運在中,乃戊辰,戊戌之歲也。

 

太徵火運太過,太陽寒水上臨,水制於土,火得其平,故同正徵,其運熱,徵火之運也。

 

其化暄暑郁燠,火熱之化也。

 

其變炎烈沸騰,火焚之變也。

 

其病熱鬱,火逆之病也。

 

一歲之氣,以木為始,今太徵火運主歲,故先言太徵,太徵為夏火,少宮為長夏土,太商為秋金,少羽為冬水,少角為春木,一歲之中,少角為先,承上文太羽而次之,故曰少角。

 

太陽,太宮,太陰,甲戌歲會,其運陰埃,其化柔潤重澤,其 變震驚飄驟,其病濕,下重。

 

太宮,少商,太羽,太角,少徵。

 

重澤之重平聲,下重澤重身俱同。

 

火運之後,土運繼之,辰戌太陽之政,故太陽司天在上,辰戌為太,故太宮土運在中,而太陰在泉在下,由明太宮土運在中,乃甲辰戌甲辰戌之歲也。

 

甲為土運,辰戌屬土,故曰歲會。

 

其運陰埃,宮土之運也。

 

其化柔潤重澤,土濕之化也,其變震驚飄驟,土動之變也。

 

其病濕下重,土滯之病也。

 

太宮土運主歲,故先言太宮,太宮為長夏土,少商為秋金,太羽為冬水,太角為春木,少徵為夏火,承上文少羽而次之,故曰太角,一歲之中,太角為先。

 

太陽,太商,太陰,庚辰,辰戌,其運涼,其化霧露蕭瑟,其 病肅殺凋零,其病燥,背瞀胸滿。

 

太商,少羽,少角,太徵,少宮。

 

土運之後,金運繼之,辰戌太陽之政,故太陽司天在上,辰戌為太,故太商金運在中,而太陰在泉在下,申明太商金運在中,乃庚辰,庚戌之歲也。

 

其運涼,商金之運也。

 

其化霧露蕭瑟,金寒之化也。

 

其變肅殺凋零,金刑之變也。

 

其病燥,背瞀胸滿,肺金之病也。

 

太商金運主歲,故先言秋金之太商,四時之氣,少角為先,承上文太羽而次之,故曰少角。

 

太陽、太羽、太陰,丙辰天符,丙戌天符,其運寒,其化凝慘 溧冽,其變冰雪霜雹,其病大寒,留於溪穀。

 

太羽,太角,少徵,太宮,少商。

 

金運之後,水運繼之,太陽司天在上,太羽水運在中,太陰在泉在下,太羽水運在中,乃丙辰丙戌之歲也。

 

丙為水運,辰戌太陽寒水司天,故丙辰丙戌,皆為天符。

 

其運寒,羽水之運也。

 

其化凝慘溧冽,水冷之化也。

 

其變冰雪霜雹,水堅之變也。

 

其病大寒留於溪穀,水凝之病也。

 

太羽主歲,故先言太羽,四時之氣,太角為先,承上文少羽而次之,故曰太角。

 

凡此太陽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先天,天氣肅,地氣靜。

 

寒臨太虛,陽氣不令。

 

水 土合德,上應辰星鎮星,其穀玄 ,其政肅,其令徐。

 

寒府大舉,澤無陽焰,則火發待時,少陽 中治,時雨乃涯,止極雨散,還於太陰,云朝北極,濕化乃有,澤流萬物,寒敷於 上,雷動於下,寒濕之氣,持於氣交,民病寒濕發,肌肉萎,足痿不收,濡瀉血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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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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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辰戊太陽司天之政,凡此壬辰壬戊,戊辰戊戌,甲辰甲戌,庚辰庚戊,丙辰丙戌,皆主太過之歲。

 

氣化營運,先天時而至,太陽寒水司天,故天氣肅。

 

太陰濕土在泉,故地氣靜。

 

寒水司天,故寒臨太虛,而陽氣不令,濕土在泉,故水土合德,而上應水之辰星,土之鎮星。

 

其穀玄 者成熟也。

 

天氣肅,故其政肅。

 

地氣靜,故其令徐,寒水司天,故寒政大舉。

 

寒政大舉,則澤無陽焰。

 

澤無陽焰,則火發待時,待時者,待少陽中治之四氣也。

 

濕土在泉,故時雨乃涯,時雨乃涯,水土合德也。

 

至少陽中治之時,則止極雨散,還於在泉之太陰。

 

太陰氣盛,故云朝北極。

 

云朝北極,則濕化乃布,而澤流萬物。

 

合而言之,太陽司天,則寒敷於上,太陰在泉,少陽中治,則雷動於下,寒敷則寒,雷動則濕,寒濕之氣,持於三氣四氣之交,發為民病。

 

民病寒濕之氣而發病也。

 

肌肉萎,足萎不收,濡瀉血溢,此寒濕而兼火鬱之病也。

 

初之氣,地氣遷,氣乃大溫,草乃早榮,民乃厲,溫病乃作,耳熱,頭痛,嘔吐,肌腠瘡瘍。

 

加臨客氣,以在泉之右氣為始,如太陰在泉,則右位之少陽,加於初之氣,陽明加於二之氣,太陽加於三之氣,厥陰加於四之氣,少陰加於五之氣,太陰加於終之氣。

 

凡司天之氣,加於三之氣,在歲半之上,在泉之氣,加於終之氣,在歲半之下。

 

此一定法也。

 

初之氣,少陽客氣加臨,因太陰在泉之位以相加,故曰地氣遷,言隨地氣遷移,以為加臨之始。

 

少陽,相火也,故氣乃大溫,而草乃早榮,火氣流行,故民乃厲。

 

厲,亢厲也。

 

溫病,熱病也。

 

溫病乃作,如身熱,頭痛,嘔吐,肌膚瘡瘍者是也。

 

二之氣,大涼反至,民乃慘,草乃遇寒,火氣遂抑,民病氣鬱中滿,寒乃始。

 

二之氣,陽明客氣加臨。

 

陽明,清金也,故大涼反至。

 

大涼反至,則民乃淒慘,而草乃遇寒。

 

慘而寒,則火氣遂抑。

 

外慘寒,內火抑,故民病氣鬱中滿。

 

鬱滿之病始於寒,故曰寒乃始。

 

三之氣,天政布,寒氣行,雨乃降,民病寒,反熱中,癰疽注下,心熱瞀悶,不治者死。

 

三之氣,太陽客氣加臨,太陽司天,故天政布。

 

太陽,寒水也。

 

故寒氣行,而雨乃降。

 

民病加臨之客氣,故寒。

 

外病寒,而中反熱,癰疽注下,寒制之,而熱氣不上也。

 

心熱瞀悶,寒折之,而熱氣不達也。

 

不急治之,將陷溺矣,故不治者死。

 

四之氣,風濕交爭,風化為雨,乃長,乃化,乃成。

 

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

 

長,上聲,下同。

 

四之氣,厥陰客氣加臨。

 

厥陰,風也。

 

太陰在泉,太陰,濕也,故風濕交爭。

 

風濕交爭,故風化為雨。

 

風化為雨,則萬物乃長,乃化乃成。

 

風木生火,故民病大熱。

 

木制其土,故少氣。

 

病太陰脾土,故肌肉痿,足痿。

 

病厥陰肝木,則注下赤白。

 

五之氣,陽復化,草乃長,乃化,乃成,民乃舒。

 

五之氣,少陰客氣加臨,少陰主二之氣。

 

上文二之氣,草乃遇寒,火氣遂抑,至此客氣加臨,則火氣遂抑者,而陽復化。

 

草乃遇寒者,而草乃長,乃化乃成,先郁後伸,故民乃舒而無病。

 

終之氣,地與正,濕令行,陰凝太虛,埃昏郊野,民乃慘淒, 寒風以至,反者,孕乃死。

 

終之氣,太陰客氣加臨,合其在泉之氣,故地氣正濕令行,陰凝太虛,濕令行也。

 

埃昏郊野,地氣正也。

 

太陽寒水,主終之氣,故民乃慘淒,而寒風以至,此加臨之氣,合在泉之氣;

 

主時之氣,合司天之氣,無有偏勝,民當無病,若無寒濕之化,而有火熱之氣,是為反者,反則胎孕不育不成,故孕乃死。

 

故歲宜苦以燥之溫之,折其郁氣,先資其化源,抑其運氣,扶其不勝,無使暴過而生其疾。

 

食 歲穀以全其真,避虛邪以安其正,適氣同異,多少制之。

 

同寒濕者,燥熱化。

 

異寒濕者,寒濕化, 故同者多之,異者少之,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 熱,食宜同法,有假者反常,反是者病,所謂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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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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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舊本寒濕化之寒訛燥今改。

 

太陽,寒水也。

 

太陰,濕土也。

 

故辰戌之歲,宜食火味之苦以燥之,而治其濕,宜食火味之苦以溫之,而治其寒,郁氣者,水勝則火鬱,土勝則水鬱,故必折其郁氣。

 

郁者復之基,若欲折之,當先資其化源。

 

如欲折其火,先資其木。

 

欲折其水,先資其金,以為生化之源。

 

辰戌之歲,運氣暴過而生其疾,當食玄 之歲穀,以全其真,避客氣之虛邪,以安其正。

 

一歲之中,有司天之氣,在泉之氣,化運之氣。

 

適,酌也。

 

酌其氣之同異,而言氣味之多少,以制之,如水土主運,同寒濕之氣者,宜用燥熱之氣味以制化,燥以化濕,熱以化寒,如木金火主運,異寒濕之氣者,宜用寒濕之氣味以制化。

 

木火為熱,寒以化之,金氣為燥,濕以化之,同則氣盛,故同者,用燥熱之氣味宜多之。

 

異則氣孤,故異者,用寒濕之氣味宜少之。

 

寒熱溫涼,用以治病,乃有故無殞,如用寒品以治熱,則人身熱氣當之,不增寒氣,是用寒遠寒也,用涼品以治溫,則人身溫氣當之,不增涼氣,是用涼遠涼也,用溫品以治涼,則人身涼氣當之不增溫氣,是用溫遠溫也。

 

用熱品以治寒,則人身寒氣當之,不增熱氣,是用熱遠熱也,服食之宜,亦同此法,其有假者,似寒而實熱,似熱而實寒,似涼而實溫,似溫而實涼也。

 

如是則反於常理,又當從其反以治之。

 

反是者,不以反常之法治之也。

 

不以反常治之,則病。

 

以上施治,所謂時也,猶言隨時制宜也。

 

帝曰:陽明之政,何如?

 

岐伯曰:卯酉之紀也。

 

陽明,少角, 少陰,清熱勝復同,同正商,丁卯歲會,丁酉,其運風清熱,少角,太徵,少宮,太商,少羽。

 

卯酉屬陽明,帝問陽明之政,故曰卯酉之紀也。

 

陽明司天在上,少角化運在中,少陰在泉在下,卯酉主不及,乙丁己辛癸與之相合,皆主不及,故化運皆屬乎少。

 

清熱勝復同,言少角木運不及,始則金之清氣勝,既則火之熱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陽明上臨,金氣勝矣。

 

火熱復而金氣平,故曰同正商。

 

丁為木運,臨於卯木,是為歲會,故曰丁卯歲會。

 

陽明司天,少角木運,乃丁卯丁酉之歲,故又曰丁酉。

 

其運風,角木之運也。

 

清者,金之勝。

 

熱者,火之復。

 

此一歲之氣也。

 

若四時之氣,則少角為春,太徵為夏,少宮為長夏,太商為秋,少羽為冬。

 

陽明,少徵,少陰,寒雨勝復同,同正商,癸卯癸酉,其運 熱,寒雨,少徵,太宮,少商,太羽,太角。

 

木運之次,火運繼之,火運不及,故陽明在上。

 

少徵火運在中,少陰在下,寒雨勝復同。

 

言少徵火運不及,始則水之寒氣勝,既則土之雨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陽明上臨,金氣勝矣。

 

火運在中,金得其平,故同正商。

 

少徵火運,乃癸卯癸酉之歲,其運熱,徵火之運也。

 

寒者水之勝,雨者土之復,此一歲之氣也。

 

歲運少徵,故先言少徵。

 

少徵,夏火也。

 

太宮,長夏土也。

 

少商,秋金也。

 

太羽,冬水也。

 

太角,春木也。

 

此四時之氣也。

 

四時之氣,太角為先。

 

陽明,少宮,少陰,風涼勝復同,己卯己酉,其運雨,風涼, 少宮,太商,少羽,少角,太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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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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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火運之次,土運繼之,己為土運不及,故陽明在上,少宮土運在中,少陰在下,風涼勝復同。

 

言少宮土運不及,始則木之風氣勝,既則金之涼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少宮土運,乃己卯己酉之歲,其運雨,宮土之運也。

 

風者木之勝,涼者金之復,此一歲之氣也。

 

歲運少宮,故先言少宮。

 

少宮,長夏土也,太商,秋金也,少羽,冬水也,少角,春木也,太徵,夏火也,四時之氣,少角為先。

 

陽明,少商,少陰,熱寒勝復同,同正商,乙卯天符,乙酉歲會,太乙天符,其運涼, 熱寒,少商,太羽,太角,少徵,太宮。

 

土運之次,金運繼之,乙為金運不及,故陽明在上,少商金運在中,少陰在下,熱寒勝復同。

 

言少商金運不及,始則火之熱氣勝,既則水寒之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陽明上臨,金氣勝矣。

 

始則熱勝,金得其平,故同正商,少商金運,乃乙卯乙酉之歲,乙為金運,卯為陽明燥金,運氣與司天之氣相合,故曰乙卯天符,乙為金運,酉支屬金,運氣與歲支之氣相合,故曰乙酉歲會。

 

乙酉既為歲會,亦為天符,天符兼歲會,則為太乙天符。

 

其運涼,商金之氣也。

 

熱者火之勝,寒者水之復,少商歲運,故先言秋金之少商,而四時之氣,角木為先。

 

陽明,少羽,少陰,雨風勝復同,辛卯少宮同,辛酉辛卯,其 運寒,雨風,少羽,少角,太徵,少宮,太商。

 

金運之次,水運繼之,辛為水運不及,故陽明在上,少羽水運在中,少陰在下,雨風勝復同。

 

言少羽水運不及,始則土之雨氣勝,既則木之風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

 

水運不及,則土氣勝,當辛卯之歲,卯木制土,故辛卯少宮同,上文皆同正商,此但舉一歲,而少宮同,蓋舉一,以補上文之未盡。

 

欲人仿此類推,不可執一之意,少羽水運,乃辛酉辛卯之歲,其運寒,羽水之運也。

 

雨者土之勝,風者木之復,少羽水運,故先言少羽之冬,四時之氣,始於角,而終於羽。

 

凡此陽明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後天,天氣急,地氣明,陽專其令,炎暑大行,物燥以堅, 淳風乃治,風燥橫運,流於氣交,多陽少陰,云趨雨府,濕化乃敷,燥極而澤,其穀白丹,間 穀命太者,其耗白甲品羽,金火合德,上應太白熒惑,其政切,其令暴,蟄蟲 乃見,流水不冰,民病咳,嗌塞,寒熱發,暴振栗,癃閉,清先而勁,毛蟲乃死,熱 後而暴,介蟲乃殃,其發躁,勝復之作,擾而大亂,清熱之氣,持於氣交。

 

間去聲,見音現,下俱同。

 

卯酉為陽明司天之政,凡此丁卯丁酉,癸卯癸酉,己卯己酉,乙卯乙酉,辛卯辛酉,皆主不及之歲,氣化營運,後天時而至,陽明燥金司天,故天氣急,急,勁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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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4:52 | 只看該作者

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少陰君火在泉,故地氣明,明,光明也。

 

陽明在上,君火在下,故陽專其令,炎暑大行,而物燥以堅,主時之初氣,厥陰風木,故淳風乃治,燥金司天,風木主時,故風燥橫於運氣之中,橫,橫偏也。

 

從三氣而及於四氣,故流於氣交,四之氣,少陽相火,故多陽少陰,少陽受三氣之交,三之氣,太陰濕土,故云趨雨府,濕化乃敷,五之氣,陽明燥金,終之氣,太陽寒水,故燥極而復澤。

 

其穀白丹者,感司天之金氣則白,感在泉之火氣則丹。

 

所謂歲穀也,左右二氣,謂之間氣,間穀者,感左右間氣成熟之穀也。

 

太者,子午少陰,寅申少陽,辰戌太陽,皆謂之太,今陽明司天,則左太陽,右少陽,命太者之間穀,亦早成熟也。

 

天氣主生,故命太者,但言司天之左右,而在泉不與也。

 

不及之歲,間穀命太,則太過之歲,間穀當命少矣。

 

耗,虛散也。

 

甲,介蟲也。

 

卯酉陽明司天,金氣不及,故白色之羽毛,甲金之品類,皆耗散而不蕃聚也。

 

司天者金,在泉者火,故金火合德,上應金之太白,火之熒惑二星,其政勁切,金之政也。

 

其令急暴,火之令也,君火在泉,故蟄蟲乃見,而流水不冰,民病咳,嗌塞,肺金之病也。

 

寒熱發,暴振栗癃閉,水火不交之病也。

 

金氣司天,故清先而勁。

 

清先而勁,則毛蟲乃死,金刑木也。

 

火氣在泉,故熱後而暴。

 

熱後而暴,則介蟲乃殃,火刑金也。

 

金勁火暴,其發甚躁,始焉金勝,既則火復,故勝復之作,擾而大亂,清金熱火之氣,上下相繼,故曰持於氣交。

 

初之氣,地氣遷,陰始凝,氣始肅,水乃冰,寒雨化,其病中 熱,脹,面目浮腫,善眠,鼽衄,嚏欠,嘔,小便黃赤,甚則淋。

 

初之氣,初之客氣加臨也。

 

地氣遷,初之客氣,從在泉之地氣而右遷也。

 

少陰在泉,則右位之太陰,為初之客氣,濕氣方勝,故陰始凝,燥金司天,故氣始肅,陰凝而清肅,則水乃冰,水冰而凍解,則寒雨化,其病中熱而脹,濕氣不能外達也。

 

面目浮腫,濕氣不能下行也。

 

善眠,內外上下,氣機不利也,凡此皆太陰脾濕之病也。

 

鼽衄嚏欠,太陰肺燥之病也。

 

土氣不和於上,則嘔;

 

土氣不和於下,則小便黃赤,甚則淋。

 

二之氣,陽乃有,民乃有,物乃生榮,厲大至,民善暴死。

 

二之客氣,少陽相火加臨,少陽為初陽之氣,故陽氣乃有,民乃舒,而物乃生榮,相火之氣,厲而暴,故厲大至,民善暴死。

 

三之氣,天政布,涼乃行,燥熱交合,燥極而澤,民病寒熱。

 

三之客氣,陽明燥金加臨,乾金為天,故天政布,清金為秋,故涼乃行。

 

陽明氣燥而熱,故燥熱交合,燥極而澤,金生水也。

 

燥金主熱,水澤主寒,故民病寒熱。

 

四之氣,寒雨降,病暴仆,振栗譫妄,少氣,嗌干引飲,及為 心痛,癰腫瘡瘍,瘧寒之疾,骨痿血便。

 

四之客氣,太陽寒水加臨,故寒雨降,民病暴仆,太陽之氣厥逆也。

 

振栗譫妄少氣,太陽陽熱之氣不足也。

 

嗌干引飲,及為心痛,太陽寒水之氣不足也,寒水不足而火氣盛,則為癰腫瘡瘍,陽熱不足而陰氣盛,則為瘧寒之疾。

 

陽虛則骨痿,陰虛則便血。

 

上文暴振栗,乃身發寒熱而振栗也,此振栗,乃陽氣內虛而振栗也,是振栗之有別也。

 

五之氣,春令反行,草乃生榮,民氣和。

 

五之客氣,厥陰風木加臨,故春令反行,草乃生榮,民氣和而無病。

 

終之氣,陽氣有,候反溫,蟄蟲來見,流水不冰,民乃康平,其病溫。

 

終之客氣,少陰君火加臨,故陽氣有,候反溫,冬寒反溫,故蟄蟲來見,而流水不冰。

 

加臨之客氣,即在泉之地氣,故民乃康平。

 

候反溫,故其病溫。

 

故食歲穀以安其氣,食間穀以去其邪,歲宜以咸,以苦,以辛。

 

汗之,清之,散之,安其運氣, 無使受邪,折其郁氣,資其化源,以寒熱輕重,少多其制,同熱者,多天化,同清者,多地化, 用涼遠涼,用熱遠熱,用寒遠寒,用溫遠溫,食宜同法,有假者反 之,此其道也。

 

反是者,亂天地之經,擾陰陽之紀也。

 

陽明燥金司天,少陰君火在泉之歲,故食白丹之歲穀,以安其正氣,食間氣之間穀,以去其外邪。

 

上燥下火,其氣燥熱,故宜水味之咸以治之,更以苦濟火,以辛益燥,或汗之,或清之,或散之,去其外邪而安其運氣也。

 

折其郁氣,必先資其化源,更以寒熱之輕重,而制氣味之少多,如同熱氣者,多金寒之天氣以制化,同清氣者,多火熱之地氣以制化。

 

用涼遠涼,至假者反之,解同上文,此其道也。

 

言此乃治得其平之道。

 

反是者,言不有其道以治之也。

 

亂天地之經,則上下不和,擾陰陽之紀,則傳次失宜,上文太陽寒氣司天,故先言用寒遠寒,此陽明金氣司天,故先言用涼遠涼,下文少陽相火,少陽君火司天,則先言用熱遠熱,太陰濕氣司天,並先言用涼遠涼。

 

厥陰風氣司天,則先言用溫遠溫,皆從其類而首言之,毋以其近而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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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帝曰:善。

 

少陽之政,奈何?

 

岐伯曰:寅申之紀也,少陽,太角,厥陰,壬寅壬申, 其運風鼓,其化鳴紊啟坼,其變振拉摧拔,其病掉眩,支脅驚駭。

 

太角,少徵,太宮,少商,太羽。

 

寅申屬少陽,帝問少陽之政,故曰寅申之紀也。

 

少陽司天在上,太角化運在中,厥陰在泉在下,少陽司天,太角木運,乃壬寅坤之歲,上文太陽司天,太角木運,言其運風,其化鳴紊啟坼,其變振拉摧拔,其病掉眩目瞑,此亦太角木運,故大義相同。

 

支脅驚駭,掉眩之劇也,太角,少徵,太宮,少商,太羽,序同太陽,解之並同。

 

少陽、太徵,厥陰,戊寅天符,戊申天符,其運暑,其化暄囂 郁燠,其變炎烈沸騰,其病上熱鬱,血溢血泄,心痛,太徵,少宮,太商,少羽,少角。

 

木運之次,火運繼之,故少陽司天,太徵火運在中,厥陰在泉,少陽司天,太徵火運在中,乃戊寅戊申之歲,戊為火運,寅申少陽相火司天,故曰戊寅天符,戊寅天符,謂主運之氣,與司天之氣相符也。

 

其運暑,徵火之運也,其化暄囂郁燠,火熱之化也。

 

其變炎烈沸騰,火焚之變也。

 

其病上熱鬱,血溢血泄,心痛,火逆之病也。

 

太徵少宮等,解同太陽。

 

少陽,太宮,厥陰,甲寅甲申,其運陰雨,其化柔潤重澤,其 變震驚飄驟,其病體重 腫,痞飲,太宮,少商,太羽,太角,少徵。

 

火運之次,土運繼之,上少陽,中太宮土運,下厥陰,少陽司天,太宮土運在中,乃甲寅甲申之歲,其運陰雨,宮土之運也,其化柔潤重澤,土濕之化也,其變震驚飄驟,土動之變也。

 

其病體重腫,痞飲,土滯之病也,太宮少商等,解同太陽。

 

少陽,太商,厥陰,庚寅庚申,同正商,其運涼,其化霧露清 切,其變肅殺凋零,其病肩背胸中,太商、少羽,少角,太徵,少宮。

 

土運之次,金運繼之,上少陽,中太商金運,下厥陰,少陽司天,太商金運在中,乃庚寅庚申之歲,金運太過,司天之火氣制之,則金氣平,故同正商,其運涼,商金之運也,其化霧露清切,金涼之化也,其變肅殺凋零,金刑之變也,其病肩背胸中,肺金之病也,太商,少羽等,解同太陽。

 

少陽,太羽,厥陰,丙寅丙申,其運寒肅,其化凝慘栗冽,其 變冰雪霜雹。

 

其病寒,浮腫,太羽,太角,少徵,太宮、少商。

 

金運之次,水運繼之,少陽在上,太羽水運在中,厥陰在下,乃丙寅丙申之歲,其運寒肅,羽水之運也。

 

其化凝慘栗冽,水冷之化也。

 

其變冰雪霜雹,水堅之變也。

 

其病寒,浮腫,水凝之病也。

 

太羽太角等,解同太陽。

 

凡此少陽司天之政,氣化營運先天,天氣正,地氣擾,風乃暴 革,木偃沙飛,炎火乃流,陰行陽化,雨乃時應,火木同德,上應 熒惑歲星,其穀丹蒼,其政嚴,其令擾,故風熱參布,云物沸騰, 太陰橫流,寒乃時至,涼雨並起,民病寒中,外發瘡瘍,內為泄 滿,故聖人遇之,和而不爭,往復之作,民病寒熱瘧泄,聾瞑,嘔吐,上怫腫,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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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3-25 21:55:19 | 只看該作者

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寅申為少陽司天之政,凡此壬寅壬申,戊寅戊申,甲寅甲申,庚寅庚申,丙寅丙申,皆主太過之歲,故氣化營運,先天時而至。

 

少陽司天,故天氣正。

 

正,中正,猶陽和也。

 

厥陰在泉,故地氣擾。

 

擾,攘擾,猶鼓動也。

 

厥陰,風也,故風乃暴革,則木偃沙飛。

 

少陽,火也,故炎火乃流。

 

炎火流則陰行陽化,木生火而火生土,故雨乃時應,而火木同德,上應火之惑惑,木之歲星。

 

其穀丹蒼者,成熟也。

 

其政嚴,火之威也。

 

其令擾,風之動也,令擾政嚴,故風熱參有,木火之氣也。

 

云物沸騰,太陰橫流,土氣之散達也。

 

寒乃時至,水之氣也,涼雨並起,金之氣也。

 

一歲之中,木火主氣,兼五氣也。

 

民病寒中,外發瘡瘍,內為泄滿,乃外熱內寒,表裡不和也。

 

惟聖人遇之,能使熱以內寒,內寒以清外熱,故和而不爭。

 

苟非聖人,則寒往熱復,熱往寒復,往復之作,民病為寒為熱,瘧,寒熱病也。

 

泄,正氣虛也。

 

聾瞑,竅不利也。

 

嘔吐,中土虛也。

 

上怫腫色變,氣血皆虛也。

 

此寒熱不愈,而有如是之病也。

 

初之氣,地氣遷,風勝乃搖,寒乃去,候乃火溫,草木早榮, 寒來不殺,溫病乃起,其病氣怫於上,血溢目赤,咳逆頭痛,血崩 脅滿,膚腠中瘡。

 

殺,去聲。

 

初之客氣加臨,始於在泉之地氣,故地氣遷,乃厥陰之右,少陰之氣也。

 

初之主氣,厥陰風木,故風勝乃搖,寒乃去。

 

少陰客氣加臨,故候乃大溫,而草木早榮。

 

雖有寒氣之來,不能殺君火之熱,非時而熱,故溫。

 

病乃起,其病氣怫於上也。

 

血溢目赤,咳逆,頭痛,血崩脅滿,膚腠中瘡,皆為溫病。

 

二之氣,火反郁,白埃四起,云趨雨府,風不勝濕,雨乃零,民乃康。

 

其病 熱鬱於上,咳逆嘔吐,瘡發於中,胸脅不利,頭痛,身熱,昏憒膿瘡。

 

二之客氣加臨,乃太陰濕土,故主氣之君火反郁也,白埃四起,土之氣也。

 

云趨雨府,濕之氣也。

 

風木之氣,所以勝濕,今埃起云趨,風不勝濕而雨乃零,始則火反郁,至此雨霖,則民乃康。

 

當火鬱之時,其病熱鬱於上,則咳逆嘔吐,瘡發於中,則胸脅不利,郁於上,則頭痛,發於中,則身熱;

 

頭痛,則昏憒;

 

身熱,則膿瘡。

 

三之氣,天政布,炎暑至,少陽上臨,雨乃涯,民乃熱中,聾瞑,血溢膿瘡,咳 嘔鼽衄,渴,嚏欠,喉痹目赤,善暴死。

 

三之客氣加臨,乃少陽相火,少陽司天,故天政布,少陽加臨,故炎暑至,三氣乃太陰主時,而少陽客氣加臨,則火土相生,故雨乃涯。

 

民乃熱中,火氣盛也;

 

聾瞑,火亢水極也。

 

血溢膿瘡,火氣盛也。

 

咳嘔鼽衄,渴,嚏欠,火刑金也。

 

喉痹目赤,厥陰少陽之氣不和也。

 

水不濟火,金受火刑,陰陽不和,故善暴死。

 

四之氣,涼乃至,炎暑間化,白露降,民氣和平,其病滿,身重。

 

四之客氣加臨,乃陽明燥金,金氣清涼,故涼乃至。

 

少陽相火主氣,故炎暑間化,於時為秋,故白露降,炎暑間化,而白露降,故民氣和平。

 

若感涼露之濕氣,則其病中滿而身重。

 

五之氣,陽乃去,寒乃來,雨乃降,氣門乃閉,剛木早凋,民避寒邪,君子周密。

 

五之客氣加臨,乃太陽寒水,故陽氣去,寒乃來,雨乃降,寒主凝斂,故氣門乃閉。

 

其時剛木早凋,民避寒邪,君子周密,可以無病。

 

終之氣,地氣正,風乃至,萬物反生,霜霧以行,其病關閉不禁,心痛,陽氣不藏而咳。

 

終之客氣加臨,乃厥陰風木,與在泉地氣相符,故地氣正。

 

正,和平也。

 

厥陰,風也,故風乃至。

 

地氣正而風至,故萬物反生,於時為冬,故霜霧以行,太陽寒水,主終之氣,其病關閉不禁。

 

禁,猶止也。

 

心痛,寒氣盛也。

 

陽氣不藏而咳,言太陽陽氣,不藏於水府,則膀胱水氣,不濡毛竅而為咳。

 

抑其運氣,贊所不勝,必折其郁氣,先取化源,暴過不生,苛疾不起,故歲宜 鹹辛,宜酸,滲之泄之,漬之發之,觀氣寒溫,以調其過,同風熱者,多寒化,異風熱者,少寒化,用 熱遠熱,用溫遠溫,用寒遠寒,用涼遠涼,食宜同法。

 

此其道也。

 

有假者反之,反是者,病之階也。

 

運之太過,當抑其運氣,此強彼弱,當贊所不勝,郁者復之基,故必折其郁氣,欲折郁氣,先取化源而資之。

 

上文先資化源,所以益之,此先取化源,亦取而益之也。

 

如是,庶暴過不生,苛疾不起,火氣在上,木氣在下,故歲宜鹹辛,謂咸味以瀉火,辛味以平木。

 

少陽司天,中見者厥陰,在泉者亦厥陰。

 

厥陰,木也,其味酸,故復宜酸味,或滲之泄之,以平其內;

 

或漬之發之,以清其外,更當觀氣之寒溫,以調其過。

 

同在泉司天風熱之氣者,則多寒涼之氣味以制化之。

 

異風熱之氣者,則少寒涼之氣味以制化之。

 

少陽,火熱也。

 

故先言用熱遠熱,同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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