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前】
史氏,妊娠七月溫熱,用承氣大下,已載溫熱門中,胎氣全然無傷,其所生之子已三十三歲矣。
范氏,二十八歲,每殞胎必三月,肝虛而熱也。
已殞過三次。
考古法用桑寄生湯,按寄生湯內用人參五錢,又非二、三帖所能保,況業已見紅,即人參甚便,亦不能定其必可以保,況力不足者多,能用參者少;
且寄生未定其桑也,柳寄生亦復不少,藥不真焉能見效。
內經謂“上工治未病”,何若於未孕未殞之前,先用藥為妙,故用專翕大生膏一料,計二十四斤,每日服一兩,分早中晚三次,一料盡,又受孕,自二百四十天仍舊不保。
其夫來報,余甚慚愧,自以為計之不善也。
其夫云:
“不然,前次之殞,滑不可解,若不知者然;
此次之殞,宛如大生,艱難萬狀,是藥力已到而未足其補之量也,皆久滑難補之故。
望先生為加減,急急再做一料,乘月內服起,必可大生也。
於是照前方加重分量,共計生料八十斤,外加嫩麋茸二斤,作細末和膏內,得乾丸藥三十斤。
以後連生四五胎,無一小產者。
專翕大生膏酸甘咸法人參二斤〔無力者以制洋參代之〕、熟地黃三斤、杞子〔炒黑〕一斤、白芍二斤、沙蒺藜一斤、牡蠣一斤、茯苓二斤、五味子半斤、海參〔刺大者〕二斤、麥冬〔不去心〕二斤、烏骨雞雌雄一對、鮑魚二斤、龜板〔另熬膠〕一斤、豬脊髓一斤、蓮子〔湖南〕二斤、鱉甲〔另熬膠〕一斤、羊腰子八對、芡實三斤、阿膠二斤、雞子黃〔去白〕二十圓、白蜜一斤。
右藥分四銅鍋,〔忌鐵器攪,用銅杓〕以有情歸有情者二,無情歸無情者二,文火細煉三晝夜,去渣再熬六晝夜,陸續合為一鍋,煎煉成膏,末下三膠合蜜和勻,以方中有粉無汁之茯苓、白芍、蓮子、芡實為末,合膏為丸。
每服二錢,漸加至三錢,日三服,一日一兩,期年為度。
每殞胎必三月,肝虛而熱者加天冬一斤同熬膏,再加鹿茸二十四兩為末。
〔本方以陰生於八、成於七,故用三七二十一之奇方守陰也;
加方用陽生於七、成於八,三八二十四之偶方以生胎之陽也。
古法通方多用偶,守方多用奇,陰陽互也。
或加桑寄生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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