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二十 襄公卷二十】
夏,衛孫林父帥師伐齊。
秋,七月,辛卯,齊侯瑗卒。
(○瑗,於眷反,一音環,二傳作「環」。)
疏「齊侯瑗卒」者。
○解云:《左氏》、《穀梁》作「環」字也。
晉士匄帥師侵齊,至穀,聞齊侯卒,乃還。
還者何?
善辭也。
何善爾?
大其不伐喪也。
此受命乎君而伐齊,則何大乎其不伐喪?
(據公子買戍不卒戍,言戍遂公意。)
疏「還者何」。
○解云:欲言其善,而廢君命;
欲言其惡,還是善辭,故執不知問。
○注「據公」至「公意」。
○解云:即僖二十八年春,「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剌之」,傳云「不卒戍者何?
不卒戍者,內辭也,不可使往也。
不可使往,則其言戍衛何?
遂公意也」,彼注云「使臣子不可使,恥深,故諱使若往不卒竟事者,明臣不得壅塞君命」是也。
然則公子買不可使往,而經書戍衛以遂公意,以明臣子不得壅塞君命。
今此士匄不行君命,而經大之,故以為難也。
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
(禮,兵不從中禦外,臨事製宜,當敵為師,唯義所在。
士匄聞齊侯卒,引師而去,恩動孝子之心,服諸侯之君,是後兵寢數年,故起時善之。
言乃者,士匄有難重廢君命之心,故見之。
言至穀者,未侵齊也。
言聞者,在竟外。
舉侵者,張本。
○難,乃旦反;
見,賢遍反。)
疏注「禮兵」至「張本」。
○解云:《司馬法》云「閫外之事,將軍裁之。」
故云禮,用兵之道,不得國中製禦於外也。
凡為將軍之法,必須臨事製宜,謂專進退也。
當其敵之強弱,而為帥以禦之,唯不為非義而己,故言唯義所在。
而《老子》云「將軍有廟勝之策」者,謂未行之時,先謀於廟,授之斧鉞,令有勝功也。
既授之斧鉞之後,明即自專之義,裁其可否,故是其宜也。
云恩動孝子之心,義服諸侯之君者,哀痛其喪,是其恩,故曰恩動孝子之心;
依禮而行,是其義,故曰義服諸侯之君也。
云是後兵寢數年者,謂自此以後兵事寢伏,數年不起,至二十三年「秋,齊侯伐衛,遂伐晉」,二十四年「冬,楚子、蔡侯、陳侯、許男伐鄭」者,始有兵起也。
案明年「仲孫遫帥師伐邾婁」,亦是兵,而言數年者,正以魯與邾婁竟界相近,數相冒犯,非齊、晉之事,故得然解也。
云故起時善之者,正以士匄此事實依古禮,但時莫能然,特以為善,故云起時善之。
云言乃者,士匄有難重廢君命之心,故見之者,正以宣八年傳云「乃者何?
難也」,今又言乃,故以重難解之。
而言重者,正以乃難於而,故彼注云「言乃者,內而深;
言而者,外而淺」,故此云重難也。
云言至穀者,未侵齊也者,上十五年夏,「公救成,至遇」,傳云「其言至遇何?
不敢進也」。
然則彼言至者不進之文,今至穀即聞其喪,明其未行侵,故云言至穀者,未侵齊也。
云言聞者,在竟外者,正以古禮,庶人為君齊衰三月,若其入竟,即舉而知之,何道聞乎?
故如此解也。
云舉侵者,張本者,若如上說本未入齊,但在竟外聞喪,而言侵者為下張本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