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傳註疏 卷十七 成公卷十七】
秋,叔孫僑如率師圍棘。
棘者何?
汶陽之不服邑也。
(棘民初未服於魯。)
疏「棘者何」。
○解云:欲言內邑,不應國之;
欲言外邑,不係於國,故執不知問。
○注「棘民初未服於魯」。
○解云:言初未服者,欲言終服於魯矣。
知終服者,正以汶陽田者,大畔之名,棘者乃是其小邑,上二年經「取汶陽田」,以知盡得之,但有不服之意,故魯圍之。
若然,《公羊》之義,以圍者為不克之文,若其得之而言圍者,正謂當時未克,何妨終得之乎?
其言圍之何?
(據國內兵不舉。)
疏注「據國內兵不舉者」。
○解云:即定八年傳云「公斂處父帥師而至」,經不書之是也。
不聽也。
(不聽者,叛也。
不言叛者,為內諱,故書圍以起之。
不先以文德來之,而便以兵圍之,當與圍外邑同罪,故言圍也。
得曰取,不得曰圍。
○為,於偽反。)
疏注「當與圍外邑」至「圍也」者,欲道國內之兵本自不書,而此書者,惡其失所,令與圍外邑同矣。
○注「得曰取,不得曰圍」。
○解云:取者是得文,故言得曰取也,即上文「取汶陽田」,及哀九年春,「宋皇瑗帥師取鄭師於雍丘」之屬是也。
故傳云「其言取之何?
易也。
其易奈何?
詐之也」。
何氏云「詐謂陷阱奇伏之類」也。
其不得曰圍者,即定四年「楚人圍蔡」之屬是也。
正以圍而去者,非克之故也。
大雩。
(成公幼少,大臣秉政,變亂政教,先是作丘甲,為鞍之戰,伐鄭圍棘,不恤民之所生。)
疏注「先是作丘甲」者。
○解云:在上元年。
云為鞍之戰者,在上二年。
云伐鄭者,在上正月也。
云圍棘者,在上文秋也。
晉郤克、衛孫良夫伐將咎如。
(○將咎如,咎音古刀反,《左氏》作「廧咎如」。)
疏「伐將咎如」者。
《左氏》將作「廧」字。
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
衛侯使孫良夫來聘。
丙午,及荀庚盟。
丁未,及孫良夫盟。
此聘也,其言盟何?
(據不舉重,嫌生事,故此以輕問重也。)
疏注「據不舉」至「重也」。
○解云:《春秋》之義,舉重略輕,即莊十年傳「戰不言伐,圍不言戰,入不言圍,滅不言入,書其重者也」是也。
今聘盟兩受命書,故云不舉重矣。
云嫌生事者,嫌是荀庚初受君命,但聘而己,至及於魯生事而盟,故曰嫌生事矣。
云故此以輕問重也者,聘輕而盟重,即此傳云「此聘也,其言盟何」是也。
聘而言盟者,尋舊盟也。
(尋,猶尋繹也。
以不舉重,連聘而言之,知尋繹舊故約誓也。
書者,惡之。
《詩》曰:「君子屢盟。
亂是用長。」
二國既脩禮相聘,不能相親信,反複相疑,故舉聘以非之。
○繹,音亦。
惡之,烏路反,下同。
屢,力住反。
用長,丁丈反。
反複,扶又反。)
疏注「不舉」至「約誓」。
解云:若其特結約誓,當但舉重,即文十五年「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宣七年「春,衛侯使孫良夫來盟」之屬,皆因聘而為之,不言聘而言盟,故知特結盟。
此則言聘又言盟,故知非特結盟,而尋繹舊事盟矣,故傳云「聘而言盟者,尋舊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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