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正義 卷第三十】
君與屍行接武,尊者尚徐。
蹈半跡。
○蹈,呼報反。
大夫繼武,跡相及也。
士中武。
跡間容跡徐趨皆用是,君大夫、士之徐行也,皆如「與屍行」之節也。
疾趨則欲發,而手足毋移。
疾趨,謂直行也,疏數自若。
發,謂起屨也。
移之言靡匜也。
毋移,欲其直且正。
欲,或為「數」。
○毋移,上音無,下如字。
數,色角反,下同。
迆,羊爾反。
圈豚行,不舉足,齊如流。
圈,轉也。
豚之言若有所循。
不舉足,曳踵則反之齊如水之流矣。
孔子執圭則然,此徐趨也。
○圈,舉遠反,又去阮反,注同。
腞,本又作豚,同大本反,徐徒困反,注同。
齊如音咨,本又作齋,同。
踵,章勇反。
席上亦然。
尊處亦尚徐也。
○處,尺慮反。
端行,頤霤如矢。
弁行,剡剡起屨。
此疾趨也。
端,直也。
頤或為「{雨追}」也。
○頤霤,上音夷,下力救反。
弁,皮彥反,急也。
剡,以漸反,《字林》因冉反。
{雨追}音夷,徐音追。
執龜、玉,舉前曳踵,蹜蹜如也。
著徐趨之事。
○宿宿,色六反,本或作「蹜」,同。
[疏]「君與」至「如也」。
○正義曰:此一節明行步徐趨、疾趨之儀。
○「君與屍行接武」者,明貴賤與屍,行步廣狹不同也。
君,天子、諸侯也。
武,跡也。
接武者,二足相躡每蹈於半,未得各自成跡,故云「接武」也。
尊者舒遲,故君及屍並步遲狹。
○「大夫繼武」者,謂大夫與其屍行時。
繼武者,謂兩足跡相接繼也。
大夫漸卑,故與屍行步稍廣速也。
○「士中武」者,謂士與其屍行也。
中,猶間也。
每徙足,間容一足地,乃躡之也。
士極卑,故及屍行步極廣也。
「徐趨皆用是」者,徐趨皆遲行也。
皆,皆於君、大夫、士也。
是,此也。
言皆用此與屍行步之節。
○「疾趨則欲發」者,疾趨,謂他事行禮,須直身速行時也。
發,起也。
既無所執持,而映兗頭恆起,無復繼接之異,其跡或疏或數,自若尋常,故注云「疏數自若」,貴賤同然也。
○「而手足毋移」者,移,謂靡匜搖動也。
雖屨恆欲起,而手足猶宜直正,不得邪低靡匜搖動也。
○「圈豚行」者,此釋言徐趨之形也。
圈,轉也。
豚,循也。
言徐趨法曳轉足循地而行也。
○「不舉足」者,謂足不離地。
○「齊如流」者,齊,裳下緝也。
足既不舉,身又俯折,則裳下委地,曳足如水流狀也。
。
○「席上亦然」者,然,如是也。
言在席上未坐,其行之時亦如是「圈豚行」、「齊如流」也。
○「端行,頤霤如矢」者,此一經覆上「疾趨」之節也。
端行,謂直身而行也。
「頤霤」者,行既疾,身乃小折,而頭直俯臨前,頤如屋霤之垂也。
○「如矢」者,矢,箭也。
身趨前進,不邪如箭也。
○「弁行」者,弁,急也。
既是疾趨,宜急行也。
○「剡剡起屨」者,剡剡,身起貌也。
急行欲速,而身屨恆起也。
○「執龜玉,舉前曳踵,蹜蹜如也」者,此一經論「徐趨」之事。
言執龜、玉之時,有此徐趨也。
○「舉前曳踵」者,踵,謂足後跟也。
謂將行之時,初舉足前,後曳足跟,行不離地,「蹜蹜如也」。
言舉足狹數,「蹜蹜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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