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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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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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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08:06 | 只看該作者

十二經標水陰陽刺題灸之度


靈樞經水篇全○三十三。


(黃帝問於岐伯曰經脉十二者,合於十二經水而內屬於五藏六府,夫十二經水者,其有大小深淺廣狹遠近反吥,五藏六府之高下小大,受穀之多少亦不等,相應奈何)。


人有經脉十二,手足三陰三陽也,天地有經水十二,清渭海湖汝澠淮漯江河濟,漳也,經脉有高下大不同,經水有廣狹遠近不烔,故人與天地皆相應也。


(夫經水者,受水而,行,五藏者,合神氣魂魄而藏之六府者,受穀而行之,受氣而揚之經脉者受血管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深淺,炙之壯數,可得聞乎)。


經水者,受水而行於也,人之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六府者,所以受水榖,化其精微之氣而布揚於內外者也經脉猶江河也,血猶水,河受水而經營於天下,經脉受血,而運行於周身,合經水之道以施治,則其源遠近,固自不同,刺之淺深,灸之壯數,亦當有所,辨也。


(岐伯荅曰,善哉問也,天至高不可度,地至廣不可量,此之謂也,且夫人生於天地之間六合之,內此天之高地之廣也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而至也,若夫八尺之上,皮肉在上,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視之,其藏之堅脆,之大小,穀之多少,脉之長短血之清濁,氣之多少,十二經之多血少氣,與其血多氣,與其皆多血氣,與其皆少冊血氣皆有大數,其治以鍼艾,各調其經氣其常有合乎)。


天至高,地至廣,難以測度,人生天地六合之間,雖氣數亦與天相合,似難測識然而八尺之土,有形可據,其生也可度量其外,其死也可剖視其內,故如藏之堅脆,則見於本藏篇,府之大小穀之多少,則見於乎人絕穀篇,之長短,則見於脉度篇,血之清濁,則見於根結篇,十二經血氣多少各有大數,則見於血氣形志等篇,此鍼艾淺深多寡故各有所宜如下文也。


(黃帝曰,余聞之,快於耳,不解於也,願卒聞之,岐伯荅曰,此人之所以參天地而應陰陽也,不可不察)。人與天地相參,所以為三也,應陰陽義如下文。


(○足太陽外合於清水,內於膀胱,而通水道焉)。


此下以經脉配經水,蓋欲因其象,以辨血氣之盛衰也,足太陽經內屬膀胱,是經多血少氣,故外合於清水,按清水即大小清何,輿地圖志曰,大清河即濟水之故道,自兗州府東北流出長清等縣,由利津等界入海,小清河一各灤水,源發濟南府趵突泉,經章丘,受漯河之水,由新城入海,禹貢,於濟漯達於河者,必此河也,今俱屬山東省濟南府。


(○足少陽外合於渭水,內屬於膽。)。


足少陽經內屬於膽,常少血多氣,故外合於渭水,按地志渭水出隴西邵渭源縣西南鳥鼠山,至同州入河,今俱隸陝西省,渭源屬臨洮府,同州屬西安府。


(○足陽艮外合於海水,內屬於胃)。


足陽明經,內屬於胃,常多氣多血,為五藏六府之海,外合於海水,按海包地外,地在海水,海木周流,實一而巳,今云四海者以東西南北而分言之也,故東曰勃海,南曰漲海,西曰青海,北曰瀚海。


(○足太陰外合於湖水,內屬於脾)。
 

足太陰經內屬於脾,常多氣少血,九鍼論云多血少氣,故外合於湖水,湖即五湖,謂彭蠡洞庭巢湖太湖鑑湖也,五湖皆在東南,周禮職方氏揚州澤藪曰具區。


(○足少陰合於汝水,內屬於腎)。


足少陰經內屬於腎,常少血多氣,故外合於汝水,按汝源出奴州天息山,由西平上蔡汝陽等縣入淮,今屬河南省汝寧府。


(○足厥陰外於澠水,內屬於肝)。


足厥陰經內屬於肝,常多血少氣,故外合於澠水,按澠水澗水,源出新安縣東忠,白石山由澠池新安之間入洛而洛入於河也,今屬河南河南府,○澠,音免。


(○手太陽外合淮水,內屬小腸,而水道出焉)。
 

手太陽內屬小腸,常多血少氣,故外合於淮水,按淮水出唐州桐柏山,繞徐揚之界東小清河歸海,今屬河南省南陽府,改名唐縣。


(○手少外合於漯水,內屬於三焦)。


手少陽經內屬三焦,常少血多氣,故外合於漯水,按漯水,源章丘長白山,入小清河歸海,今屬山東省濟南府,詳見前足太陽經條下,○漯,音磊,又太合切。


(○手陽明外合於江水,內屬於大腸)。


手陽明經內屬大腸,多血多氣,故外合於江水,按江源出西蜀之岷山,今屬四川省成都府茂州,其長萬里,至吳地入海,上即所以限南北也。


(○手太陰外合於河水,內屬於肺)。


手太陰經內屬於肺,常多氣少血,肺為藏府之蓋,其經最高而朝百脉,故外合於河,按河有兩榞,一出蔥嶺,一出於闐,合流東注滿昌海,潛行地中,南出積石以入中國,一說黃河源出星宿海,在中國西南,直四川馬湖府之正西三千餘,雲南麗江府之西北一千五百餘里,今諸流自西而東,行二十日至崑崙,繞崑崙之西南,折而東北,又折而西北,又轉而東北,又行二十餘日,歷雲中九原,大寧始入中國,是為四瀆之宗。


(○手少陰外合於濟水,內屬於心)。


手少陰經內於心,常少血多氣,故外合於濟水,按江源初發王屋山下曰沇水,既見而伏,復出為濟,濟截河而流,不混其清,故又曰清濟,流雖微而獨尊,故居四瀆之一,屬河南省懷慶府濟源縣。


(○手心主外合於漳水,內屬於心包)。


手厥陰經內屬心主,常多血少氣,故外合於漳水,按漳水有二,一出上黨沽縣大黽谷曰清漳,一出上黨長子縣發鳩山曰濁漳,皆入於河,今俱隸山西省,沽縣即樂平縣,屬太原府,長子縣屬潞安府, ○以上經水經脉俱有圖。


(凡此五藏六府,十二經水者,外有源泉而內有所稟,此皆內外相貫,如環無端,人經亦然,故天為陽,地為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海以北者為陰,湖以北者為陰中之陰漳,以南者為陽,以北至漳者為陽中之陰,漯以南至江丈為陽中之太陽,此一隅之陰陽也,所以與天地相參也)。


此以經水經脉相參,而合乎天地之陰陽也,夫經水者,河海行於外,而源泉出於地,經脉者,脉絡行於表而藏府主於中,故內外相貫如環無端也,然經水經脉,各陰陽之分,如天以輕清在上故天為陽,地以重濁在下,故地為陰,六微旨大論曰,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人身應天地,故腰以為上天屬陽,腰以下為地屬陰,而經藏府之應於經水者亦然,如海合於胃,湖合於脾,脾胃居於中州,腰之分也,海以北者為陰,就胃府言,自胃而下,則小腸膽與膀胱皆屬府,居胃之北而為陰也,湖以北者為陰中之陰,就脾藏言,自脾而下,肝腎皆屬藏,居腰之北,而為陰中之陰也,腰以上者,如漳合於心主,心主之上,惟心與肺,故漳南者為陽也,河合於肺,肺之下亦惟心與心主,故河以北至漳者為陽中之陰也,凡此皆以上南下北言陰陽耳,然更有其陽者,則藏府之外為三焦,三焦之外為皮毛,本藏篇曰,肺合大腸,大腸者皮其應,今三焦合於漯水,大腸合於江水,故曰漯以南至江者,為陽中之太陽也,此天地中相合之道,天地至廣,而茲所言者,特舉中國之水耳,故曰上一隅之陰陽也,所以人與天地相參也。


(黃帝曰,夫經水之應經脉也,其遠近淺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以刺之奈何,岐伯荅曰,足陽明五藏六府之海也,其脉大血多,氣盛熱壯,刺此者不深弗散,不留不寫也)。


用鍼之法,諸經不同,故入有淺深,分寸可察,留有運速,呼吸可紀,各隨經脉之淺深遠近而施其宜也,十二經中,惟足陽明之脉最大,而多氣多,邪盛者熱必壯,凡刺此者,不深入則邪弗能散,不久留則邪不能寫,數詳下文。


(足陽明刺深六分,留十呼,足太陽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陽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陰深二分,留四呼,足少陰深二分,留三呼,足厥陰深一分,留二呼)。


此足六經之刺度也,出氣曰呼,入氣曰吸,曰十呼七呼之類,則汲在其中矣,蓋一呼一息也,但刺有補寫之異,呼吸有先後之分,故凡用寫者,必候病者之吸而入鍼,再呼轉鍼,候吸出鍼,故鍼賦曰,補者先呼後吸,寫者先吸後呼,正此義也,後世令病人咳嗽以代呼,收氣以代吸,氣有出入,亦與呼吸相同耳。


(手之陰陽,其受氣之道近其氣之來疾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其留皆無過一呼)。
 

手之六經,皆在於上,肌肉薄而谿谷淺,故刺不宜深,經脉短而氣易泄,故留不宜久。


(其少長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


刺法大概,雖如上文所云,然人有不同,如少者盛,長者衰,大者廣,小者狹,肥者深,瘦者淺,有不可以一例論者,故當以心撩之,蓋以天道無窮,造化莫測,醫當效之,則妙用無方,命曰法天之常也,故梅孤高氏曰鍼之留幾呼,雖有是言,然病有淺深,病淺者如經言也,病甚則邪盛,邪氣吸鍼,轉鍼尚難,況強出乎,必俟其正氣之來徐而虛,然後出鍼,病氣斯去,固不可以經言為執也,是即心撩之法,少長大小肥瘦義,鍼刺類二十,○撩,音遼,又上去二聲,通俗文,理亂謂之撩理。


(灸之亦然,而過此者,得惡,火則骨枯脉濇,刺而過此者則脫氣)。


刺有淺深遲速之度,灸有壯數大小之度,刺有補寫,灸亦有補寫,凡以火補者,母吹其火,以火寫者,灸有補寫,凡以火補者,母吹其火,以火寫者,疾吹其火,血實氣壅病深肉厚者宜寫,陽衰氣怯,元虛體弱者宜補,背腹股髀,道遠勢緩者宜大而多,頭面臂臑贏,弱幼小者宜小而少,此其大法也,設不知此而灸過其度,非惟無益,反以害令,是惡火也,故灸失其宜則骨枯,脉濇,刺失其宜則脫泄元氣,均致人之天殃矣。


(黃帝曰,夫經脉之小大,血之多少,膚之厚薄,肉之堅脆,及膕之大小,可為量度乎)。


言其可測否也。


(岐伯荅曰,其可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不甚脫肉血氣不衰也,若夫度之人,痟瘦而形肉脫者,惡可以度量刺乎,審切循捫,視其寒溫盛衰而調之,是謂因適而為之真也)。

中度,言中人之常度也,其肌肉不至脫,氣血不甚衰者,乃可為常法之準則,若肌體痟而形肉脫,不得以程度拘泥也,必當審切循摸,隨其盛衰而善調之,然則上文所云者,特為後學設規矩耳,而其情適其宜,必出於心,應於手,斯得病治之真訣矣,○痟,通作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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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陰陽繫日月


靈樞陰陽繫日月篇全○三十四。


(黃帝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其合之於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天為陽,為陰,故足之十二經脉以應十二月,月生於水,故在下為陰,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日為陽精,故日主火,月為陰精,故月生於水,日為陽,陽數五,五者中數之奇也,二五為十,故旬有十日,而紀日者所以應十干也,月為陰,陰數六,六者中數之偶也,二六一十二,故歲有十二月,而紀月者所以作十二支也,其合於人,則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乎在腰之上故屬陽,而左右共十指,所以應十日也,足在腰之下,故屬陰,而左右共十二經,所以應十二月也。


(黃帝曰,合之於脉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陽也,主左足之少陽,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陽,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陽,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陽明,此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陰,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太陰,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陰,戍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陰,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陰,此兩陰交盡,故曰厥陰)。


此言十二支為陰,足亦為陰,故足經以應十二月也,然一歲之中,又以上半年為陽,故合於足之六陽,下半年為陰,故合於之六陰人之兩足,亦有陰陽之分,則左為陽,右為陰,以上下半年之陰陽而合人之兩足,則正二三為陽中之陽,陽之進也,故正月謂之生陽,陽先於左而於右,故正月主左足之少陽,二月主左足之太陽,三月主左足之陽明,四五六為陽中之陰陽漸退,陰漸生,故四月主右足之陽,五月主右足之太陽,六月生右足之少陽,然則一歲之陽,六月主右足之少陽,則一歲之陽,會於上半年之辰巳兩月,是為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陽明者,言陽盛之極也,七八九為陰中之陰,陰之進也,故七月謂之生陰,陰先於右而後於左,故七月主右足之少陰,八月主右足之太陰,九月主右足之太陰,九月主右足之厥陰,十月十一十二月,為陰漸退陽漸生也,故十月主左足之少陰,然則一歲之,於下半年之戍亥兩月,是為兩陰交盡,故曰厥陰,厥者盡也,陰極於是也,此總計一歲陰陽之盛衰,故正與六合,二與五合,三與四合,而陽明合於前也,七與十二合,八與十一合,九與十合,而厥陰合於後也,非如六氣厥陰主風木,陽明主燥金者之謂。


(甲主左手之少陽,巳主右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戊主右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丁主右手之陽明,此兩火并合,故為陽明,脉主右之少陰,癸主左手之少陰,辛主右手之太陰,壬主左手之太陰)。


此言十干為陽,亦為陽,故手經以應十日也,十日之中,居前者木火土為陽,居後者金水為陰,陽以應陽經,陰以應陰經,亦如足之與月也,故甲主左手之少陽,乙主左手之太陽,丙主左手之陽明,巳主右手之少陽,戊主右手之太陽,下主右手之陽明,十干之火在於丙丁,此兩火并合,故為陽明也,自巳以後,則庚辛壬癸,俱金水為陰,故庚主右手之少陰,壬主左手之太陰,第足言厥陰而手不言者,蓋足以歲言,歲氣有六,手以句言,句惟五行而巳,且手厥陰者心包絡也,其藏附心,故不言耳,○足手陰陽俱有圖。


(故足之陽者,陰中之少陽也,足之陰者,陰中之太陰也,手之陽者,陽中之太陽也,手之陰者,陽中之少陰也,以上者為陽,腰以下者為陰)。


此即兩儀四象之道,陰中無太陽,陽中無太陰,陰中無太陽,惟少陽耳陰中之陰則太陰也,手為陽,陽中之陰惟少陰耳,陽中之陽則太陽也,故以腰之上下分陰陽,而手配十干,足配十二支,而三陰三陽各有所屬焉,可見腰以上者,陽中亦有陰,腰以下者,陰中亦有陽也。


(其於五藏也,心為陽中之太陽,肺為陽中之少陰,肝為陰中之少陽,脾為陰中之至陰,腎為陰中之太陰)。


五藏以心肺為陽,故居膈上而屬手經,肝脾腎為陰,故居膈下而屬足經,然陰陽之中,又有陰陽之分,亦如上節足手之義,故金匱真言論曰陽中之陽心也,陽中之陰肺也,陰中之陰腎也,陰中之陽肝也,陰中之至陰脾也,義與此同,詳陽類五。


(黃帝曰以治之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


人氣所在,不可以刺,恐傷其王氣也,正月在左足之少陽,二月在左足之太陽,三月在左足之陽明,刺所當忌也。


(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


四月在右足之陽明,五月在右足之太陽,六月在右足之少陽,刺所當意。


(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


七月在右足之少陰八月在,右足之太陰,九月在右足之厥,皆當忌刺。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十月在左足之厥陰,十一月在左足之太陰,十二月在左足之少陰,皆當忌刺, ○愚按本篇但言氣在足之刺忌,而不言手者,蓋言足之十二支,則手之十干可類推矣,故甲乙丙在左手之少陽太陽陽明,巳戊丁在右手之少陽太陽陽明,庚辛在右手之少陰太陰,癸壬在左手之少陰太陰,皆不可以刺也。


(黃帝曰,五行以東方為甲乙木,王春,春者蒼色主肝,肝者足厥陰也,今乃以甲為左手之少陽,不合於數何也)。


五行以東方甲乙為木而王於春,在色為蒼,在藏為肝,在經為足厥陰,今上文為左手之少陽,是不合於數也,故有此問。


(岐伯曰此天地之陰陽也,非四時五之以次行也,豆夫陰陽者,有名而無形,故數之可十,離之可百,散之可千,推可萬,此之謂也)。


天地之陰陽,言變化之多也,夫干支手足者,分上下也,左右少者,辨盛衰也,今甲為天干之首,故當主左手之少陽,非四時五行之次,厥陰木之列也,且夫陰陽之道,有名無形,可以十,可以百,可以千,可以萬,左右逢原,無非其道,故不可以執一論之,○數之可十四句,又見前二十九,及運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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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12:42 | 只看該作者

身形應九野○天忌


靈樞九鍼論○三十五。


(黃帝曰,願聞身形應九野,奈何)。


九野,即八卦九官之位也。


(岐伯曰,請言身形之應九野也,左足應立春,其日戊寅巳丑)。


此左足應艮宮,東北方也,立春後,東北節氣也,寅丑二日,東北日辰也,故其氣皆應於艮宮,然乾坤艮巽,四隅之官也,震兌坎離,四正之宮,土王於四季,故四隅之宮皆應戊巳,而四正之官各有所王,後放此。


(左脇應春,其日乙卯)。


此脇左應震官也,左脇,正東方也,春分後,正東節氣也,乙卯,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左手應立夏,其日戊辰巳巳)。
 

此左手應巽宮,東南方,立夏後,東南節氣也,戊辰巳巳,東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膺喉首頭夏至,其日丙午)。


胸前曰膺,膺喉首頭應離宮,正南方也,夏至後,正南節氣也,丙午日,南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右手應立秋,其日戊申巳未)。


此右手應坤宮,西南方也,立秋後,西南節氣也,戊甲巳酉,西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右脇應秋分,其日辛酉)。


此右脇應兌宮,正西方也,秋分後,正西節氣也,辛酉日,西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戍巳亥)。


此右足應乾宮,西北方也,立冬後,西北節氣也,戊戍巳亥,西北日辰也故其氣皆相應。


(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


此腰尻下竅應坎宮正北方也,冬至後,正北節氣也,壬子日,北方之正也,故其氣皆相應。


(六府,膈下三藏應中州,其大禁,大禁太一所在之日,及諸戊巳)。


此膈下應中宮也膈下,腹中也,三藏,肝脾腎也,六府三藏,俱在膈下腹中,故應中州其大禁者在太一所在之日,及諸戊巳日,蓋戊巳屬土,雖寄王於四季,而實為中宮之辰,故其氣應亦如太一,○按太一義,出九宮八風篇,詳運氣類三十五,如冬至居叶蟄官四十六日,立春居天留官四十上之類是也,但彼止言八宮而不及中宮,此節乃言中宮太一所在之日,意者於八宮太一數中,凡值四季土王用事之日,即中官太一之期也,惟博者正之。


(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處)。


九,九宮也,正,正風也,八正,即八方王氣之所,太一之謂也,九宮定則八正之氣可候矣。


(所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之日潰治之,是謂天忌日也)。


天地八正之方,即人身氣王之所,故所主左右上下,凡身體有癰腫之處,勿以所直之日潰治之,恐其走泄元,以犯天忌不吉也,○此當與九宮八風,及賊風邪氣乘虛傷人二章參閱,詳氣類三十五六,仍有圖在翼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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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十卷


(張介賓類註)。


(標本類)。


(標本所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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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至真要大論○一

 
(帝曰,六氣標本,不同,奈何)。


六氣者,風寒暑濕火燥,天之令也,標,末也,本,原也,猶樹木之有根枝也,分言之則根枝異形,合言之則標出乎本,○此篇當與六微旨論,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之義參看,詳運氣類第六。


(岐伯曰,氣有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也,帝曰,願卒聞之)。


不從標本者,從中氣。


(岐伯曰,少陽太陰從本)。


六氣少陽為相火,是少陽從火而化,故火為本,少陽標,太陰為濕土,是太陰從火而化,故濕為本,太陰為標,二氣之標本同,故經病之化皆從乎本。


(少陰太陽,從本從標)。


少陰為君火,從熱而化,故熱為本,陰為標,是陰從平陽也,太陽為寒水,從寒而化,故寒為本,太陽為標,是陽從乎陰也,二氣之標本異,故經病之化,或從乎標,或從乎本。


(陽明厥陰,不從本,從乎中也)。


陽明為燥金,從燥而化,故燥為本,陽明為標,厥陰為風木,從風而化,故風為本,厥陰為標,但陽明與太陰為表裏,故以太陰為中氣,而金從土之化,厥陰與少陽為表裏,故以少陽為中氣,而木從相火之化,是皆從乎中也, ○詳義見圖翼三卷,上中下本標中氣圖解。


(故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六氣之太過不及,皆能為病,病之化生,必有因,故本或從乎本,或從乎標,或從乎中氣,知其所從,則治無失矣。


(帝曰,脉從而病反者,其診何如)。


謂脉之陰陽必從乎病,其有脉病不應而相反,診當何如也。


(岐伯日,脉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


陽病見陽脉,脉至而從也,若浮洪滑大之類,本皆陽脉,但按之不鼓指下無力,便非真陽之候,不可誤認為陽,凡諸陽證得此者,似陽非陽怕然也,故有為假熱,有為格陽等,此脉病之為反也。帝曰,諸陰之反,其脉何如,岐伯曰脉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


陰病見陰脉,脉至而從矣,若雖細小而按之鼓甚有力者,比則似陰非陰也,凡諸陰病而得此,有為假寒,有為格陰,表裏異形,所以為反,凡此相反者,皆標本不同也,如陰脉而陽證,本陰標陽也,陽脉而陰證,本陽標陰也,故治病當必求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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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15:12 | 只看該作者

病有標本取有逆順


素問至真要大論隨前篇○二。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


百病之生於本標中氣者,義見前篇,中氣,中見之氣也,如少陽厥陰互為中氣,陽明太陰互為中氣,太陽少陰互為中氣,以其相為表裏,故甚氣互通也,取,求也,病生於本者,必求其本而治,病生於標者,必求其標而治之,病生於中氣者,必求中氣而治之,或生於標,或於本者,必或標或本而治之,取有標本,治有逆從,以寒治熱,治真熱也,以治寒,治真寒也,是為逆取,以熱治熱,治假熱也,以寒治寒,治假寒也,是為從取,逆從義,詳論治類第四。


(逆,正順也,若順,逆也)。
 

病熱而治以寒,病寒而治以熱,於病似逆,於治為順,故曰乩逆,正順也,病熱而治以熱,病寒而以寒,於病若順,於治為反,故曰若順,逆也,本論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是亦此意。


(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此之謂也,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足以亂經)。


用,運用也,殆,危也,正行,執中而行,不偏不倚也,無問,無所疑問以資惑亂也,不有真見,烏能及此錯亂經常,在不知其本耳。


(故大要曰,麤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巳,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診,此之謂也)。


麤工,淺輩也,嘻嘻,自得貌,妄謂道之易知,故見標之陽,輒從火治,假熱末除,真寒復起,雖陰陽之氣若同,而變見之形則異,即如甲乙同為木化,而甲陽乙陰,一六同為水數,而一陽六陰,何非同氣異形者,麤工昧此,有不迷亂者矣。


(夫標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之言一而知百病之害,言標與本,易而勿損,察本與從標,氣可令調,明知勝復,為萬民式,天之道畢)。


要而博,小而大者,謂天地之運氣,人身之疾病,變化無窮,無不有標本在也,如三陰三陽,皆由六氣所化,故六氣為本,三陰三陽為標,知標本勝,復之化氣可令調,而天之道畢矣,然疾病之或生於本,或生於標,知標本,或生於氣中,凡病所從生,即皆本也,夫本者,一而巳矣,故知其要則一言而終,不知要則流散無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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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15:46 | 只看該作者

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素問至真要大論三。


(帝曰,病生於本,余知之矣,生於標者,治之奈何)。


病之先受者為本,病之後變者為標,生於本者,言受病之原根,生於標者,言目前之多變也。


(岐伯曰,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謂病有標本,但反求其所致之本,則見在之標病,可得其陰陽表裏之運用,可得七方十劑之妙矣,此無他,亦必求於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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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17:14 | 只看該作者

病有標本刺有刺從


素問標本病傳論○四。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


逆者,謂病在本而刺其標,病在標而刺其本,從者,病在本而刺其本,病標而刺其標也。


(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


陰陽二字,所包者廣,如經絡令氣血疾病,無所不在。


(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


取其前則後應,取後則前應,故或逆或從,得施其法,而在標在本,可相移易矣。


(故曰,有其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


當從取者若此。


(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其在標而求之於本)。


當逆取者若此。


(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而得者)。


各有所宜也。


(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既知標本逆從之道,尚何疑問,又何不當,此甚言標本之不可知也,○當,去聲。


(標本逆從治有先後)。
 

素問標本病傳論,靈樞病本篇與此篇者不重載,○五。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一者本也,百者標也。


(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與本,易而勿及)。


此標本逆從陰陽之道,似乎淺近,言之雖易,而實無能及。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


此釋逆從為治之義,得,相得也,猶言順也。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有因病而致血氣之逆者,有因逆而致變生之病者,有因寒熱而生為病者,有因病而生為寒熱者,但治其所因之本原,則後生之標病,可不治而自愈矣。


(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


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滿者先治其標,蓋以中滿為病,其邪在胃,胃者藏府之本也,胃滿則藥食之氣不能行,而藏府皆失其所稟故先治者,亦所以治本也。


(人有客氣,有同氣)。


客氣者,流行之運氣也,往來不常,故曰客氣,同氣者,四時之主氣也,歲相同,故曰同氣,氣有不和,則客氣同氣,皆令人病矣。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無論客氣同氣之為病,即先有他病,而後為小大不利者,亦先治其標,諸皆治本,此獨治標,蓋二便不通,乃急之候,雖為標病,必先治之,此所謂急則治其標也,凡諸病而小大利者,皆當治本無疑矣,○愚按此篇標本之義,凡治本者十之八九,治標者惟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者而巳,蓋I此二者,亦不過因其急而不先之也,又如陰陽應象大論曰,治病必求於本,觀此必字,即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證,亦有急與不急之分,而先後乎其間者,此則聖人治本治標大義,可洞悉矣,奈何今之醫家,多不知求本求標,孰緩孰急之道,以故治標者常八九,治本者無二三,且動稱急則治其標,緩則治本,尚不知孰為最急,顛倒錯認,舉手悞人,是未明此篇標本之真義耳。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其本)。


此以病氣強弱而言標本也,如病發之氣有餘,則必侮及他藏他氣,而因本以傳標,故必先治其本,病發之氣不足,則必受他藏他氣之侮,而因標以傳本,故必先治其標,蓋亦治所從生也。


(謹察間,以意調之,間者并行,甚者獨行)。


間者言病之淺,甚者言病之重也,病淺者可以兼治,故曰并行,病甚者難容雜亂,故曰獨行,蓋治不精專,為法之大忌,故當加意以調之也,○一曰病輕者,邪氣與元氣互為出入,故曰并行,病甚者,專王而肆虐,故曰獨行,於義亦通, ○間,去聲。


(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


二便不利,皆為急證,故無論標本,即當先治,此一句當在前小大不利之後,必古文脫簡悞入於卜此,○愚按二便之治,小便尤難,但知氣化則能出矣之意,則大腸之血燥者,不在硝黃,而膀胱之氣閉者,又豈在五苓之類。


(類經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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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18:21 | 只看該作者

類經十一卷張介賓類註


氣味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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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19:33 | 只看該作者

天食人以于氣,地食人以五味


素問六節藏象論○一附草根樹皮說。


(帝曰,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天地之運,陰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因氣之合而有萬物之形,因形之變,而有萬物之名,皆天地之運,陰陽之化也,然萬物之廣,孰少孰多,無不有數,欲詳知之,故以為問。


(岐伯曰,悉哉問也,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其方。)。


天地廣大,不可度量萬物眾多,亦難盡悉,請陳其方,謂舉其要者言之耳。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


此以草言者,木亦在其中矣,青黃赤白黑,五色之正也,然色有淺深間雜之異,故五色之變不可勝視,酸辛甘苦鹹五味之正也,然味有厚薄優劣之殊,故五味之美,不可勝極,即此五色五味之變,巳不可窮,而天地萬物之化,又烏得而量哉。


(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物性不齊,各有嗜欲,聲色臭味,各有相宜,故各有所通也。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天以五氣食人者,臊氣入肝,焦氣入心,香氣入脾,腥氣入肺,腐氣入腎也,地以五味食人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鹹先入腎也,清陽化氣出乎天,濁陰成味出乎地,故天食人以氣,地食人以味,此即天地之運,陽陰之化,而人形之所以成也。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


五氣入鼻,由喉而藏於心肺,以達五藏,心氣充則五色修明,肺氣充則聲音彰著,蓋心主血,故華於面,肺主氣,故發於聲。


(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五味入口,由咽而藏於腸胃,胃藏五味,以養五藏之氣,而化生津液以成精,精氣充而神目生,人生之道,止於是耳,而其所以成之者,則在於天之氣,地之味,氣味之切於用者,則在乎藥食之間而巳,○愚按本篇帝以天地陰陽之化為問,而伯獨以草為對,因發明五氣五味之理,觀丈但謂其言草,而不知人生所賴者惟此,故特明其義,誠切重之也,余居京邸,嘗治一薦紳之疾,愈己七八,勢在將安,忽其契者,薦偽誕庸流,以導引栽接稱長技,極口眇醫,異要其功,且云彼醫藥者,雖為古法,然但可除輕淺之疾,療不死之病耳,至於存真接氣,固本回天,豈困草根樹皮之力,所能及哉,病者忻服,信為神仙,自後凡見相候者,輒云近得神仙之術,幸脫沉奇,今賴為主,而以藥副之,余聞是,言殊為不平,然竊計之,則又安忍以先聖之道,為人之副,由是謝絕,不為加意居無何舊疾大作,遣人相延者,再四且急余不得巳勉效馮婦之舉,既至,察其藥缺巳久,更劇於前,復為殫竭心力,僅獲保全,乃相問曰,向聞得導引之功,今則何以至此,彼赧顏答曰,此固一說,然亦無可憑據,及病作而用之,則無濟於事,以今觀之,似不可與斯道爭先也.余因告之曰,醫祖三皇,其來尚矣,豈易言者哉,雖軒岐之教,初未嘗廢恬憺虛無,呼吸精氣之說,然而緩急之宜,各有所用,若於無事之時,因其固有而存之養之,亦足為脉病延年之助,此於修養之道,而有能及其妙者,固不可不知也,至於疾病既成,營衛既既亂,欲舍醫藥,而望其邪可除,元可復,則無是理也,亦猶亂世之甲兵,饑餒之糧餉,所必不容巳者,即此藥也,孰謂草根樹皮,果可輕視之哉,然余猶有說焉,按史氏曰,人生於寅,朱子曰,寅為人統,夫寅屬三陽,木王之鄉也,而人生應之其為屬木可知矣,至察養生之用,則脉漿玉粒,何所生也,肥鮮甘脆,何所成也,高堂廣夏安其居,何所建也,布帛衣裘溫其體,何所製也,然則草木之於人也,服食居處,皆不可以頃刻無也,無則無生矣,而人之屬木也,果信然否,第以穀食之氣味得草木之正,藥餌之氣味,得草木之偏,得草木之偏,得其正者,每有所虧,鍾其偏者,常有所勝,以所勝而治所虧,則致其中和,而萬物育矣,此藥餌之功用,正所以應同聲,求同氣,又孰有更切於是,而謂其可忽者哉,是以玉至聖如神農,不僤其毒,而偏嘗以救蒸民者,即此草根樹皮也,何物狂生,敢妄肆口吻以眇聖人之道乎,病者聞之日,至哉言也,謹奉教矣言者聞之乃縮頸流汗而不敢面者,許久焉,余觀本篇之言,知岐伯之意正亦在此,因年附之,用以彰其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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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21:50 | 只看該作者

五穀五味其走其宜其禁


靈樞五味全○二。


(黃帝曰,願聞穀氣有五味,其入五藏,分別奈何,伯高曰,胃者五藏六府庂海也)。


玉版篇曰,胃者水穀氣血之海也。


(水穀皆人於胃,五藏府,皆稟氣於胃)。
 

氣味之正者莫如水穀,水穀入胃以養五藏,故藏府有皆稟氣於胃,而胃為五藏六府之本。


(五味各走其所喜,穀味酸,先走肝,穀味苦,先走心,穀味甘,先走脾,穀味辛,先走肺,穀味鹹,先走腎)。


五藏嗜欲不同,各有所喜,故五味之走,亦各有先,然既有所先,必有所後而生克佐使,五藏皆有相涉矣,至真要大論言五味各有先入,義與此同見論治類第七。


(穀氣津液巳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


人受氣於穀,故穀氣入於營衛,其糟粕之質,降為便溺,以次下傳而出於大腸膀胱之竅。


(黃帝曰,營衛之行奈何,伯高日穀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藏別出兩行營衛之道)。


穀之精氣,先出於胃即中焦也,而後至上下兩焦,以溉五藏,之至也,溉,灌注也,兩行言清者入營,營行脉中,濁者入衛,衛行脉外,故營主血而濡於內,衛主氣而布於外,以分營衛之道。


(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胷中,命日氣海出於肺,循喉咽,故呼則山吸則入)。


大氣,宗氣也,摶聚也,循,由也,氣海,即上氣海一名膻中,居於膈上,蓋人有三氣,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宗氣積於上焦,出於肺由喉嚨而為呼汲出入,故日氣海,○摶,音團,咽,音脉循,音巡。


(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人之呼吸,通天地之精氣,以為吾身之真氣,故真氣者,所受於天,與穀氣并而充身也,然天地之氣,從吸而入,穀食之氣,從呼而出,穀食之氣,從呼而出總計出入大數,則出者三分,入止一分,惟其出多入少,故半日不,食則穀化之氣衰,一日不食,則穀化之氣少矣,知為吾身之寶,而得養氣之玄者,可以語道矣。


(黃帝曰,穀之五味,可得聞乎,伯高曰,請盡言之,五米秔米甘,麻酸,大豆鹹,麥苦,黃黍辛)。


秔,俗作粳,麻芝麻也,大豆,黃黑青白等豆均稱大豆,黍,糯小米也,可以釀酒北人呼為黃米,又曰黍子,此五穀之味合五行者,○秔,音庚。


(五果棗甘,李酸,栗鹹,杏苦桃辛)。


此五果之味合五行者。


(五畜牛甘,犬酸,豬鹹,羊苦,雞辛)。


此五畜之味合五行者。


(五菜葵甘,韭酸,藿鹹薤苦,蔥辛)。


藿,大豆葉也,薤,野蒜也,爾雅翼曰,薤似韭而無實,此五菜之味合五行者, ○薤,音械。


(五色黃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鹹,赤色宜苦,白色宜辛,凡此五者各有所宜,五宜所言色者)。


此五色之合於五味者。


(○脾病者,宜食秔米飯,牛肉棗葵)。
 

此下言藏病所宜之也,脾屬土甘入脾,故宜用此甘物。


(心病者,宜食麥,羊肉杏薤)。


心屬火,苦入心,故宜用此苦物。


(腎病者宜食大豆黃卷豬肉栗藿李韭)。


大豆黃卷,大豆芽也,腎屬水,鹹入腎,故宜此鹹物。


(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


肝屬木,酸入肝,故宜用此酸物。


肺病者,宜食黃黍雞肉桃蔥。


肺屬金,辛入肺,故宜用此辛物,此上五節,與五藏生成論之五合,宣明五氣篇之五入者意同,皆用本藏之味以治本藏之病也。


(○五禁,肝病禁辛)。


辛味屬金能克肝木,此下五即,當與宣明五氣篇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等義參看。


(心病禁鹹)。


鹹味屬水,能克心火。


(脾病禁酸)。


酸味屬木,能克脾土。


(腎病禁甘)。


甘味屬土,能克腎水。


(肺病禁苦)。


苦味屬火,能克肺金。


(○肝色青,宜食甘,秔米飯,牛肉棘葵皆甘)。
 

此下言藏氣所宜之味也,藏氣法時論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即此意也,此下本五節仍與藏氣法時論後文相同見疾病類二十四。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


藏你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藏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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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23:25 | 只看該作者

五味之走各有所病


靈樞五味論全○三。


(黃帝問於,少俞曰,五味入於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之令人癃,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悗心,余知其然也,不知其何由,願聞其故。癃,良中切,悗,美本切)。


(少俞答曰,酸入於胃,其氣濇以牧,上之兩焦弗能出入也)。


謂上中二焦,脉不舒也。


(不出即留於胃中,胃中和溫則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則縮,綣約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


綣,不分,也,約,束也,癃,小水不利也,味過於酸,則上之兩焦,弗能出入,若留於胃中,則為吞酸等疾,若胃中溫和不留則下注膀胱,膀胱得酸則縮,故為癃也,○愚按陰陽別論,有云女子胞者,氣厥論,有云胞移熱於膀胱者,五音五味篇有云衝脉任脉皆,起於胞中者,凡此胞字,皆音包,乃以子宮為言也,此節云膀胱之胞者,其音拋,以溲脬為言也,蓋胞音有二,而字則根同,恐人難辨,故在本篇特加膀胱二字,以明此非子官,正欲辨其疑似耳奈何後人不解其意,俱讀為包,反因經語,遂認膀胱與胞為二物,故在類纂則日膀胱者胞之室,王安道則日膀胱為津液之府,又有胞居膀胱之室之說,甚屬不經,夫脬即膀胱,膀胱即脬也,焉得復有一物耶,致資後學之疑,莫知所辨,皆見之不真耳,知者當詳察之。


(陰者,積筋之所終也故酸入而走筋矣)。


陰者,陰器也,積筋者,宗筋之所聚也,肝主筋,其味酸,故內為膀胱之癃,而外走肝經之筋也,又宣明五氣篇日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


(黃帝曰,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何也少俞曰,鹹入於胃,其氣上走中焦注於脉則血氣走之,血與鹹相得則凝,凝則胃中汁注之,注之則胃中竭竭則咽路焦,故舌本乾而善渴血脉者,中焦之道也,故鹹入而走血矣)。


血為水化鹹亦屬水,鹹與血相得,故走注血脉若味過於鹹,則血凝而結,水液之,則津竭而渴,然血脉必化於中焦,故鹹入中焦而走血,又宣明五氣篇曰,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


(黃帝曰,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入於胃,其氣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薑韭之氣薰之,營衛之氣,不時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辛與氣俱,行故辛入而與汗俱出)。


洞心,透心若空也,營諸陽,營養陽分也,辛味屬陽,故走上焦之氣分,過於辛則開竅而散,故為洞心,為汗出,又宣明五氣篇曰,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


(黃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何也少俞日苦入於胃,五穀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嘔,齒者,骨之所終也,故苦入而走骨,故入而復出,知其走骨也)。


苦味性堅而沉,故走骨,味過於苦,則抑遏胃中陽氣,不能運化,故五穀氣不杯能勝之,三焦之道,閉而不通,所以入而復出其變為嘔,又如齒為骨之所終苦通於骨,內不能受,其氣復從口齒而出,正因其走骨也,又宣明五氣篇曰,苦走骨,骨無多食苦。


(黃帝曰,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悗比何也,少俞日柑入於胃,其氣弱小,不能上至於上焦,而與穀留於胃中者,令人柔潤者也,胃柔則緩,緩則蟲動,蟲動則令人悗心,其氣外通於肉,故甘走肉)。


甘性柔緩故其氣弱小,不能至於上焦味過於甘,則與穀氣留於胃中,令人柔潤而緩,久則甘從濕化致生諸蟲,蟲動於胃,甘緩於中,心當悗矣,悗,悶也,甘入脾,脾主肉,故甘走肉,宣明五氣篇日,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


(類經十一卷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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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25:01 | 只看該作者

類經十二卷


張介賓類註論治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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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25:45 | 只看該作者

治病必求於本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一。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凡天地萬物,變化生殺神明之道,總不外乎陰陽之理,故陰陽為萬事之本。


(治病必求於本)。


萬事萬變,既皆本於陰陽,而病機藥性脉息論治,則最切於此,故凡治病者,在必求於本,或本於陰,或本於陽,求得其本,然後可以施治,○此篇上下詳義,巳見陰陽類第一章,本類復列道篇者,蓋以治病之道,所重在本,故特表而冠之,觀者當彼此互閱,○愚按本者原也,始也,萬事萬物之所以然也,世未有無源之流,無根之木,澄其源而流自清,灌其根而枝乃茂,無非求本之道,故黃帝曰,治病必求於本,孔子曰,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此神聖心傳,出乎一貫,可見隨幾應變,必不可忽於根本,而於疾病,尤所當先,察得其本,無餘義矣,惟是本之一字,合之則惟一,分之則無窮,所謂合之惟一者,即本篇所謂陰陽也,未有不明陰陽而能知事理者,亦未有不明陰陽而能知疾病者,此天地萬物之大本,必不可不知也,所謂分之無窮者,有變必有象,有象必有本,凡事有必不可不顧者,即本之所布在也,姑舉其略日,死以生為本,欲救其死,勿傷其生,邪以正為本,欲攻其邪,必顧其正,陰以陽為本,陽存則生,陽盡則死,靜以動為本,有動則活,無動則止,血以氣為本,氣來則行,氣去則凝,證以脉為本,脉吉則吉,脉凶則凶,先者後之本,從此來者,須從此去,急者緩之本,孰急可憂,孰緩無慮,內者外之本,外實者何傷,中敗者堪畏,下者上之本,滋苗者先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虛者實之本,有餘者之無難,不足者攻之何忍,真者假之本,淺陋者只知見在,精妙者疑似獨明,至若醫家之本在學力,學力不到,安能格物致知,而尤忌者,不畏難而自足,病家之本在知醫,遇士無禮,不可以得賢,賢而尤忌者,好雜用而自專,凡此者,雖未足以盡求本之妙,而一隅三反,從可類推,總之求本之道無他也,求勿傷其生而巳,列子曰,聖人不察存亡,而察其所以然,淮南子曰,所以貴扁鵲者,知病之所從生也,所以貴聖人者,知亂之所由起也,王應震曰,見痰休治痰,見血休治血,無汗不發汗,有熱莫攻熱,喘生休耗氣,精遺不濇泄,明得箇中趣,方是醫中傑,行醫不識氣,治法從何據,堪笑道中人,未到知音處,此真知本之言也,學者當佑省之,○標本類第五章義有所關,當與此篇互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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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27:48 | 只看該作者

為治之道順而巳矣


靈樞師傳篇○二。


(黃帝曰,余聞先師,有所心藏,弗著於方,余願聞而藏之,則而行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無病,上下和親,德澤下流,子孫無憂,傳於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岐伯曰,遠乎哉問也,夫治民與自治,治彼與治此,治小與治,大治國與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願而巳矣,順者,非獨陰陽脉論,氣之逆順也,百姓人民皆欲順其志也。)。


順之為用,最是醫家肯綮,言不順則道不行,志不順則功不成,其有必不可順者,亦末有不因順以相成也,嗚呼,能卷舒於順不順之間者,非通變之士,有末足以與道也。


(黃帝順之奈何,岐伯曰,入國問俗,入家問諱,上堂問禮,臨病人問所便)。
 

禮云入國問禁,而此云問俗者,以五方風氣有殊,崇尚有異,聖人必因其所宜而為之治,故不曰禁而曰俗也,違者忘也人情有好惡之偏,詞色有嫌疑之避,犯之者取憎,取憎則不相合,故入家當問諱,禮者儀文也,交接有體,進止有度,失之者取輕,取輕則道不重,故上堂當問禮,便者相宜也,有居處之宜否,有動靜之宜否,有陰陽之宜否有寒熱之宜,否有情性之宜否,有氣味之宜否,臨病人而失其宜,施治必相左矣,故必問病人之所便,是皆取順之道也。


(黃帝曰,便病人奈何,岐伯曰,夫中熱消癉則便寒,寒中之屬則便熱)。
 

此下皆言治病之所便也,中熱者,中有熱也,消癉者,內熱為癉,善饑渴而日消瘦也,凡熱在中則治便於寒,寒在中則治便於熱,是皆所以順病情也○癉,音丹,又上去一聲。


(胃中熱則消穀,令人縣心善饑)。


消穀者,穀食易消也,懸心者胃火上炎,心血被爍而懸懸不寧也,胃熱消穀,故令人善饑。


(臍以上皮熱,腸中熱則出黃如糜)。


臍以上者,胃與小腸之分也,故臍以上皮熱者,腸中亦熱也,出黃如糜者,以胃中濕熱之氣,傳於小腸所致也,糜,腐爛也,上二節皆熱證便寒之類。


(臍以下皮寒,胃中寒則腹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


臍以下皮寒者,以腸胃中寒也,胃中寒則不能運化而為腹脹,腸中寒則陰氣留滯,不能泌別清濁而為腸鳴飧泄,是皆寒證便熱之類,○飧音孫,水穀不化日飧泄。


(胃中寒腸中熱則脹而且泄)。


上文言腸中寒者泄,而此言腸中熱者泄,所以有熱泄寒泄之不同,而熱泄謂之腸垢,寒泄謂之騖溏也。


(胃中熱腸中寒則疾饑,小腹痛脹)。


胃中熱則善消榖,故疾饑腸中寒則陰氣聚結不行,故小腹切痛而脹,上二節皆當因其寒熱而隨所宜以調之者也。


(黃帝曰,胃欲寒飲,腸欲熱飲,兩者相逆,便之奈何,且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驕恣從欲,輕人而無能禁之,禁之則逆其志,順之則加其病便之奈何,治之何先)。


胃中熱者欲寒飲,腸中寒丈欲熱飲,緩急之治當有先後,而喜惡,之欲難於兩從,且以貴人多任性此順之所以難而治之當有法也,○從,縱同。


(岐伯曰,人之情,莫不惡死而樂生,告之以其敗語之以其善,導之以其所便,開之以其,所苦,雖有無道之人,惡有不聽者乎。)。


惡死樂生,人所同也,故以死,生之情動之,則好惡之性,未有不可移者,是即前註所謂處順不順之間,而因順相成之意,○前惡字去聲,後惡字平聲。


(黃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


此言治有一定之法,有難以順其私欲而可為假借者,故特舉標本之治以言其概耳,如春夏之氣達於外,則病亦在外,外者內之標,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之氣歛於內則病亦在內,內者外之本,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一曰,春夏發生,宜先養氣以治標,秋冬牧藏,宜先固精以治本,亦通。


(黃帝曰,便其相逆者奈何)。


便其相逆者,謂於不可順之中而復有不得不委曲以便其情者也。


(岐伯曰,便此者,飲食衣服,亦欲適寒溫,寒無淒愴,暑無出汗,食飲者,熱無灼灼,寒無滄滄,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僻也)。


適當也,此言心不得巳而欲便病人之情者,於便之之中而但欲得其當也,即如飲食衣服之類,法不宜寒而彼欲寒,但可令其微寒而勿使至於淒愴,法不宜熱而彼欲熱者,但可令其微熱而勿使至於汗,出又如飲食之欲熱者亦不宜灼灼之過,欲寒者亦不滄滄之甚,寒熱適其中和,則元氣得以執持,邪僻無由而致,是即用順之道也,否則治民與自治,治彼與治此,治小與治大,治國與治家,末有逆而能治之也,故曰夫惟順而巳矣,○愴,音創,悽愴,寒甚淒涼之貌,滄,音倉,寒也,僻,音匹,不正之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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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30:24 | 只看該作者

治有緩急方有奇偶


素問至真要大論○三。
 

(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願聞其約奈何)。


五運六氣,各有太過不及,故曰氣有多少,人之疾病,必隨氣而為盛衰,故治之緩急,方之大小,亦必隨其輕重而有要約也。


(岐伯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適其至所為故也)。


歲有司天在泉,則氣有高下,經有藏府上下,則病有遠近,在裏日中,在表曰外,緩者治宜輕,急者治宜重也,適其至所為故,言必及於病至之所,而務得其以然之故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


君三之三當作二,誤也,大要古法也,主病之謂君,君當倍用,佐君之謂臣臣以助之,奇者陽數,即古所謂單方也,偶者陰數,即古所謂複方也,故君一臣二其數三,君二臣三其數五,皆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其數六,君一臣六其數八,皆偶之制也,奇方屬陽而輕,偶方屬陰而重。


(故日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偶,下者不以奇)。


近者為卜為陽,故用奇方,用其輕而緩也,遠者為下為陰政用偶方,用其重而急也,汗者不以偶陰沉不能達表也,下者不以奇,陽升不能降下也,○舊本云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而王太僕註云汗藥不以偶方,泄下藥不以奇制,是註與本文相反矣,然王註得理,而本文似誤,令改從之,○按本節特舉奇偶陰陽以分汗下之概,則氣味之陰陽,又豈後於奇偶哉,故下文復言之,此其微意,正不止於品數之奇偶,而實以發明方制之義耳,學者當因之以深悟,○奇,音箕。


(補上治,上制以緩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


補上治上制以緩,欲其留布上部也,補下治下制以急,欲其直達下焦也,故欲急者須氣味之厚,欲緩者須氣味之薄,若制緩方而氣味厚,則峻而去速,用急方而氣味薄,則柔而不前,惟緩急厚薄得其宜,則適其病至之所,而治得其要矣。


(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


言病所有深遠,而藥必由於胃,設用之無法,則藥未及病,而中道先受其氣味矣,故當以食為節,而使其遠近皆達,是過之也,如欲其遠者,藥在食前,則食催藥而致遠矣,欲其近者,藥在食後,則食隔藥而留止矣,由此類推,則服食之疾徐,根稍之升降,以及湯膏丸散,各有所宜,故云無越其制度也。


(是故平氣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


平氣之道,平其不乎之謂也,如在上為近,在下為遠,遠者近者,各有陰陽表裏之分,故遠方近方,亦各有奇偶相兼之法,如方奇分兩偶,方偶而分兩奇,皆互用之妙也,故近而奇偶,制小其服,小則數多,而盡於九,蓋數多則分兩輕,分兩輕則性力薄而僅及近處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大則數少而止於二,蓋少則分兩重,分兩重則性力專而直達深遠也,是皆奇偶兼用之法,若病近而大其制則藥勝於病,是謂誅伐無過,病遠而小其制,則藥不及病,亦猶風馬牛不相殳耳,上文云近者奇之,遠者偶之,言法之常也,此云近而奇偶,遠而奇偶,言用之變也,知變知常,則應變可以無方矣。


(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此示人以圓融通變也,如始也用奇,奇之而病不去,此其必有末合乃當變而為偶,奇偶迭用,是曰重方,即後世所謂複方也,若偶之而又不去,則當求其微甚真假而反佐以取之,反佐者,謂藥同於病,而順其性也,如以熱治寒而寒拒熱,則反佐以寒而入之以寒治熱而熱格寒,則反佐以熱而入之,又如寒藥用熱用,借熱以行寒,熱藥寒用,借以行熱,是皆反佐變通之妙用,蓋欲因勢而利導久耳,○王太僕曰,夫去與寒背,寒與熱違,微小之熱,為寒所折,微小之冷為熱所消,甚大寒熱,則必能與違性者爭雄,能與異氣者相格,聲不同不相應,氣不同不相合,如是則且憚而不敢攻之,攻之則病氣與藥氣抗衡,而自為寒熱以開閉固守矣,是以聖入反其佐以同其氣令聲氣應合,復令寒熱參合,使其始同終,異,凌潤而敗堅,剛強必折,柔脆同消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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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32:28 | 只看該作者

氣味方制治法逆從


素問至真要大論○四附病有真假辨。


(帝曰,五味陰陽之用何如,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涌泄為陰,鹹味涌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耎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涌,吐也,泄,瀉也,滲泄,利小便,及通竅也,辛甘酸苦鹹淡,六者之性,辛主散主潤,甘酸主收主急苦主燥主堅,鹹主耎,淡主滲泄藏氣法時論曰,辛散酸牧甘緩苦堅鹹耎,故五味之用,升而輕者為陽,降而重者為陰,各因其利而行之,則氣可調而平矣,○涌,音湧,如泉涌也,耎,軟同。


(人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願聞其道)。


非調氣,謂病有不因於氣而得者也,○王太僕曰,病生之類有四,一者始因氣動而,內有所成,謂積聚癥瘕,瘤氣癭氣,結核癲癎之類也,二者因氣動而外有所成,謂癰腫瘡瘍,疣疥疽痔,掉瘛浮腫,目赤熛疹,胕腫痛痒之類也,三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內,謂留飲癖食,饑飽勞損,宿食霍亂,悲恐喜怒,想慕憂結之類也,四者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謂瘴氣賊魅,蟲蛇蠱毒,蜚尸鬼擊,衝薄墜墮,風寒暑濕所射,刺割捶朴之類也,凡此四類,有獨治內而愈者,有兼治內外而愈者,有獨治外而愈者,有兼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內後治外而愈者,有先治外後治內而有者,有須齊毒而攻擊者,有須無毒而調引者,其於或重或輕,或緩或急,或收或散,或潤或燥或耎或堅,用各有所宜也。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制也)。


治之之道,有宜毒者,有不宜毒者,但以所治為主,求當於病而巳,故其方之大小輕重,皆宜因病而為之制也。


(帝曰,請言其制,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君臣佐義見下章。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


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此正治法也。


(微者逆之甚者從之)。


病之微者,如陽病則熱,陰病則寒,真形易見,其病則微,故可逆之,逆即上文之正治也,病之甚者,如熱極反寒,寒極反熱,假證難辨,其病則甚,故當從之,從即下文之反治也,○王太僕曰,夫病之微小者,猶人火也,遇草而焫,得木而燔,可以濕伏可以水滅,故逆其性氣以折之攻之,病之大甚者,猶龍火也,得濕而焰,遇水而燔,不知其性,以水折之,適足以光焰詣天,物窮方止矣,識其性者,反常之理,以火逐之,則燔灼自消,焰火撲滅,然逆之,謂以寒攻熱,以熱攻寒,從之,謂攻以寒熱,須從其性用,不必皆同,是以下文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此之謂乎。


(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適事為故)。


溫之,溫養之也,逸者奔逸潰亂也,行之,行其逆滯也,乎之,安之也,上之,吐之也,摩之,按摩之也,薄之,追其隱藏也,劫之,奪其強盛也,適事為故,適當其所事之故也。


(帝日何謂逆從岐伯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少從多,觀其事也)。


以寒治熱,以慹治寒,逆其病者,謂之正治,以寒治寒,以熱治氣,從其病者,謂之及治,從少謂一同而二異,從多謂二同而一異,必觀其事之輕重而為之增損,然則宜於全反者,自當盡同無疑矣,○愚按治有逆從者,以病有微甚,病有微甚者,以證有真假也,寒熱有真假,虛實亦有真假,真者正治,知之無難,假者反治,乃為難耳,如寒熱之真假者,真寒則脉沉而細,或弱而遲,為厥逆,為嘔吐,為腹痛,為飧泄下利,為小便清頻,即有發熱,必欲得衣,此浮熱在外而沉寒在內也,真熱則脉數有力,滑大而實,為煩躁喘滿,為聲音壯厲或大便秘結,或小水赤澀,或發熱掀衣,或脹疼熱渴,此皆真病,真寒者宜,溫其寒,真熱者直解其熱,是當正治也,至若假寒者陽證似陰,火極似水也,外雖寒而內則熱,脉數而有力,或沉而鼓擊,或身寒惡衣或便熱秘結,或煩渴外飲,或腸垢臭穢,此則惡寒非寒,明是熱證,所謂熱極反兼寒化,亦曰陽盛隔陰也,假熱者,陰證似陽,水極似火也,外雖熱而內則寒,脉微而弱,或數而虛,或浮大無根,或弦芤斷續,身雖熾熱而神則靜,語雖譫妄而聲則微,或虛狂起倒而禁之即止,或蚊亦假班而淺紅細碎,或喜冷水而所用不多,或舌胎面赤而衣被不撤,或小水多利,或大便不結,此則惡熱非熱,明是寒證,所謂寒極反兼熱化,亦日陰盛隔陽也,此皆假病,假寒者清其內熱,內清則浮陰退舍矣,假熱者溫其真陽,中溫則虛火歸,原矣,是當從治者也,又如虛實之治,實則寫之,虛則補之,此不易之法也,然至虛有盛候,則有假實矣,大實有羸狀,則有假虛矣,總之,虛者正氣虛也,為色慘形疲,為神衰氣怯,或自汗不牧,或二便失禁,或夢遺精滑,或熰吐隔塞,或病久攻多,或氣短似喘,或勞傷過度,或暴困失志唯外證似實而脉弱無神者,皆虛證之當補也,實者邪氣實也,或外閉於經絡,或內結於藏府,或氣壅而不行,或血留而凝滯,必脉病俱盛者,乃實證之當攻也,然而虛實之間,最多疑似,有不可不辨其真耳,如通評虛實論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此虛實之大法也,設有人焉,正巳奪而邪方盛者,將顧其正而補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見有不的,則死生係之,此其所以宜慎也,夫正者本也,邪者標也,若正氣既虛,則邪氣雖盛,亦不可攻,蓋恐邪末去而正先脫,呼吸變生,則措手無及,故治虛邪者,當先顧正氣,正氣存則不致於害,且補中自有攻意,蓋補陰即所以攻熱,補陽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氣復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如必不得巳,亦當酌量緩急,暫從權宜,從少從多,寓戰於守斯可矣,此治虛之道也,若正氣無損者,邪氣雖微,自不宜補,蓋補之則正無與而邪反盛,適足以藉寇兵而資盜糧,故治實證者,當直去其邪,邪去則身安,但法貴精專,便臻速效,此治實之道也,要之,能勝攻者,方是實證,實者可攻,何慮之有,不能勝攻者,便是虛證,氣去不返可不寒心,此邪正之本末,有不可不知也,惟是假虛之證不多見,而假實之證最多也,假寒之證不難治,而假熱之治多誤也,然實者多熱,虛者多寒,如丹溪曰,氣有餘,便是火,故實能受寒,而余續之曰,氣不足,便是寒,故虛能受熱,世有不明真假本末而曰知醫者,余則末敢許也。


(帝曰反治何謂,岐伯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巳)。


此節從王氏及新校正等註云,熱因寒用者,如大寒內結當治以熱,然寒甚格熱,熱不得前,則以熱藥冷服,下嗌之後,冷體既消,熱性便發,情且不違,而致大益,此然因寒用之法也,寒因熱用者如大熱在中,以寒攻治則不入,以熱攻治則病增乃以寒藥熱服,入腹之後,熱氣既消,寒性遂行,情且協和,而病以減,此寒因熱用之法也如五常政大論云,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亦寒因熱用熱因寒用之義,寒因塞用者,如下氣虛乏,中焦氣壅,欲散滿則更虛其下,欲補下則滿甚於中,治不知本而先攻其滿,藥入或減,藥過依然,氣必更虛病必漸甚,乃不知少服則資壅,多服則宣通,峻補其下以疎啟其中,則下虛自實,中滿自除,此塞因塞用之法也,通因通用者,如大熱內蓄,或大寒內凝,積聚留滯,瀉利不止寒滯者以熱下之,熱滯者以寒下之,此通因通用之法也,以上四治,必伏其所主者制病之木也,先其所因者,求病之由也,既得其本而以真治真,以假治假,其始也類治似同,其終也病變則異矣,是為反治之法,故可使破積潰堅,氣和而病必巳也,○塞,入聲。


(帝日善,氣調而得者何如,岐伯日逆之從之,逆而從之,從而逆之疎氣令調,則其道也)。


氣調而得者,言氣本調和而偶感於病,則或因天時,或因意料之外者也,若其治法,亦無過逆從而巳,或可逆者,或可從者,或先逆而後從者,或先從而後逆者,但疎其邪氣,而使之調和則治道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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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34:36 | 只看該作者

方制君臣上下三品


素問至真要大論○五。


(帝曰,方制君臣何謂也,岐伯曰,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非上下三品之謂也)。


主病者,對證之,要藥也,故謂之君,君者味數少而分兩重,賴之以為主也,佐君者謂之臣,味數稍多而分兩稍輕,所以匡君之不迨也,應臣者謂之使,數可出入而分兩更輕,所以備通行向導之使也,此則君臣佐使之義,非上下三品如下文善惡殊貫之謂○使,去聲。


(帝曰,三品何謂,岐伯曰,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前言方制,言處方之制故有君臣佐使,此言三品,言藥性善惡,故有上中下之殊,神農云,上藥為君,主養命以應天,中藥為臣,主養性以應人,下藥為佐使,主治病以應地,故在本草經有上中下三品之分,此所謂善惡之殊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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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35:30 | 只看該作者

病之中外治有先後


六。


(帝曰,病之中外何如,岐伯曰,從內之外者調其內,從外之內者治其外)。


素問至真要大論○從內之外者內為本,從外之內者外為本,但治其本無不愈矣。


(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


病雖盛於標治必先其本,而後可愈,此治病之大法也,故日治病必求於本。


(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


中外不相及謂既不從內又不從外,則但求其見在所主之病而治之, ○愚按此篇即三因之義也,如金匱玉函要略曰,千般疢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藏府,為內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竅血脉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刀蟲獸所傷也,故陳無擇著三因成曰,有內因,有外因,有不內外因,蓋本於仲景之三條,而仲景之論,蓋本諸此耳,○疢,昌震切,病也。


(○帝曰善,病之中外何如)。


此下與前本出同篇,但前篇問病之中外,伯荅標本之義,故此復問者,蓋欲明陰陽治法之詳也。


(岐伯曰調氣之方,必別陰陽,定其中外,各守其鄉.內者內治,外者外治,微者調之,其次平之,盛者奪之,汗之下之,寒熱溫涼,衰之以屬,隨其攸利)。


方,法也,陰陽之道,凡病治脉藥皆有關係,故必當詳別之,中外表裏也,微者調之,謂小寒之氣,和之以溫,小熱之氣,和之以涼也,其之平之,謂大寒之氣,平之以熱,大熱之氣平之以寒也,盛者奪之,謂邪之甚者當直攻而取之,如甚於外者汗之,甚於內者下之凡宜寒宜熱宜溫宜涼當各求其屬以衰去之,惟隨其攸利而巳,攸,所也,○別,必列切。


(謹道如法,萬舉萬全,氣血正平,長有天命)。


能謹於道而如其法,則舉無不當,而天命可以求昌矣。


(帝日善)。


(○帝日病在中而不實不堅,且聚且聚且散奈何,岐伯曰,悉乎哉問也,無積者求其藏,虛則補之)。


素問五常政大論○積者有形之病有積在中,則堅實不散矣,今其不實不堅且聚且散者,無積可知也,無積而病在中者,藏之虛也,故當隨病所在,求其藏而補之,藏氣充則病自安矣。


(藥以袪之,食以隨之,行水漬之,和其中外,可使畢巳)。


藥以袪之,去其病也,食以隨之,養其氣也,行水漬之,通其經也,若是則中外和調而病可巳矣,袪者非攻,擊之謂,凡去病者皆可言袪,○漬,資四切,浸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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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樓主| 發表於 2013-3-20 14:36:30 | 只看該作者

寒之而熱取之陰,熱之而寒取之陽


素問至真要大論○七。


(帝曰,論言治寒以熱,治熱以寒,而方土不能癈繩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復起奈何治)。


寒之而熱,言治熱以寒而熱如故,熱之而寒,言治寒以熱而寒,如故,及有以寒治熱,者舊寒尚在而新寒生,以熱攻寒者,舊寒未除而新熱起,皆不得不求其詳也。


(岐伯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


諸寒之而熱者謂以苦寒治熱而熱反增,非火之有餘,乃真陰之不足也,陰不足則陽有餘而為熱,故當取之於陰,謂不宜治火也,只補陰以配其陽,則陰氣復而熱自退矣,熱之而寒者,謂以辛熱治寒而寒反甚,非寒之有餘,乃真陽之不足也,陽不足則陰有餘而為寒,故當取之於陽,謂不宜攻寒也,但補水中之火,則陽氣復而寒自消也,故啟玄子註曰,益火之源以消陰翳,洲水之主以制陽光,又日,藏府之原,有寒熱溫涼之主取心者不必齊以熱,取腎者不必齊以寒,但益心之陽,寒亦通行,強腎之陰,熱之猶可,故或治熱以熱,治寒以寒,萬舉萬全,孰知其意,此王氏之心得也,然求其所謂益與壯者,即溫養陽氣,填補真陰也,求其所謂源與主者,即所謂求其屬也,屬者根本之謂,水火之本,則皆在命門之中耳。


(帝曰善,服寒而反熱,服熱而反寒,其故何也,岐伯曰,治其,王氣是以反也)。


此承上文而詳求其服寒反熱服熱反寒之所以然也,治其王氣者,謂病有陰陽,氣有衰王,不明衰王,則治之反甚,如陽盛陰衰者,陰虛火王也,治之者不知補陰以配陽,而專用苦寒,治火之王,豈知苦寒皆沉降,沉降則亡陰,陰愈亡則火愈盛,故服寒反熱者,陰虛不宜降也,又如陽衰陰盛者,氣弱生寒也,治之者不知補陽以消陰,而專用辛溫治陰之王,豈知不知補陽以消陰,而專用辛溫,治陰之王,豈知補陽以消陰,而專用辛溫,治陰之王,豈知辛溫多耗散,耗散則亡陽,陽愈亡則寒愈甚,故服熱反寒者,陽虛不宜耗也,此無他皆以專王氣,故其病反如此,○又如夏令本熱,而伏陰在內,故每多中寒,冬令本寒,而伏陽在內,故每多內熱,設不如此而必欲用寒於夏,治火之王,用熱於冬,治寒之王,則有中寒隔陽者,服寒反熱,中熱隔陰者,服熱反寒矣,是皆治王之謂,而病之所以反也,春秋同法。


(帝曰,不治王而然者何也,岐伯曰,悉乎哉問也,不治五味屬也,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腩,鹹先入腎)。


此言不因治王而病不愈者,以五味之屬治有不當也,凡五味必先入胃,而後各歸所喜攻之藏,喜攻者,謂五味五藏,各有所屬也,如九鍼論曰,病在筋無食酸,病在氣無食辛,病在骨無食鹹,病在血食苦病在肉無食甘,犯之者,即所謂不治五味屬也。


(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凡五味之性,各有所入,若味有偏用,則氣有偏病,偏用既久,其氣必增,此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則藏有偏勝,藏有偏勝,則必有偏絕矣,此致夭之由也,如生氣通天論曰,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味過於鹹,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之類是也,此篇前言寒熱者,言病機也,後言五味者,言藥餌也,藥餌病機必審其真,設有謬誤,鮮不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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