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肇分,而有陰陽。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藏也。
綱紀,謂生長化成收斂之綱紀也;
父母,謂萬物形之先也;
本始,謂生殺皆因之而有也。
夫有形稟氣,而不為五運陰陽所攝者,未之有也。
所以造化不極,能為萬物先化之元始者,何也?
以具是神明之育故也。
合散不測,生化無窮,非神明無能也。
故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陰陽不測謂之神。
然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
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
水火者,陰陽之征兆也;
金木者,生成之始終也。
陰陽五行,流為十干五化之運,寒暑燥濕風火之氣,周流天地間,而為萬物之原,人則稟其精,而囿於兩間,所以具五臟六腑,以應五運六氣之數也。
五運者,金木水火土也。
木言陽氣觸地而生,火言爍然盛而變化萬物,金言陰氣禁止萬物而收斂,水言潤養萬物,土言含吐萬物,將生者出,將死者歸。
六氣者,風火暑濕燥寒也。
六氣皆有一化也。
木化風,主於春,陽氣鼓舞,為天號令;
君火化熱,主於春末夏初,行暄淑之令,而不行災暑,君德也;
相火化暑,主於夏,炎暑大行;
金化清燥,清涼乃行,金為丙婦,帶火之氣,故燥也;
水化寒,嚴凜乃行;
土化濕,與土潤溽,暑濕化行也。
蓋濕則土生,干則土死,泉出於地中,濕化信矣。
聖人仰觀,五天云色。
?天之氣,經於中央,臨甲己之位,立為土運;
素天之氣,經於西方,臨乙庚之位,立為金運;
元天之氣,經於北方,臨丙辛之位,立為水運;
蒼天之氣,經於東方,臨丁壬之位,立為木運;
丹天之氣,經於南方,臨戊癸之位,立為火運。
此五氣之色,上經二十八宿,下應十二分位,所以古人占天望氣,則和氣與災疫應在何方,了然預知之矣。
凡占當於正月初一日,若看太過之紀,寅初看;
不及之紀,寅末看;
平治之紀,寅正看。
法如蒼氣為風,丹為熱,?為濕,素為燥,黑為寒,其氣之色有兼見者,又當分其微甚而推之。
天干取運,地支取氣。
天干有十,配合則為五運;
地支十二,對沖則為六氣。
所以然者,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
天有陰,故能降;
地有陽,故能升。
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
生長者,天之道;
藏殺者,地之道。
天陽主生,故以陽生陰長;
地陰主殺,故以陽殺陰藏。
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人在氣交之中,身半以上,天之分也,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地之分也,地氣主之。
其生五,其氣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則為九,九九制會,故生九竅、九藏而應之也。
天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骨節。
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濕風;
人有五藏化五氣,以生喜怒憂思恐。
在天為元,玄生神;
在人為道,道生智;
在地為化,化生五味。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人為怒;
神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人為喜;
神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人為思,神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人為憂;
神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人為恐。
寒暑五氣更立,各有所先,非其位,則邪當其位。
陰陽之神,不可得而見也,支干之跡,可得而求之也。
天地陰陽以象,不以數推,惟憑支干,則可測焉。
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天地相合,則為甲子,故甲子者,干支之始也;
天氣終於癸,地氣終於亥,天地相合,則為癸亥,故癸亥者,干支之末也。
陰陽相間,剛柔相須,是以甲子之後,乙丑繼之,壬戌之後,癸亥繼之,三十年為一紀,六十年為一周。
有主運焉,有客運焉,有主氣焉,有客氣焉,主運主氣,萬載而不易,客運客氣,每歲而迭遷。
自干支兄弟次序言之:甲乙,東方木也。
甲者,草木始甲而出;
乙者,陽尚屈乙。
丙丁,南方火也。
丙乃萬物炳然,著見而強;
丁適陽強,與陰氣相丁。
戊己,中央土也。
戊,陽土也,萬物生而出之,萬物伐而入之;
己,陰土也,無所為而得己者也。
庚辛,西方金也。
庚乃陽更而續,辛乃陽極於此而更辛也。
壬癸,北方水也。
壬乃陽氣生之,任壬而為胎,與子同意;
癸乃萬物閉藏,懷孕於其下,揆然萌芽,天之道也。
故木為初之運,火為第二運,土為第三運,金為第四運,水為第五運,此主運也。
詩曰:大寒木運始行初,清明前三火運居,芒種後三土運是,立秋後六金運推,立冬後九水運伏,周而復始萬年如。
或問木火土金水,天道左旋,自然之序也,然君火生土,土能復生相火,火復生金,其義何在?
蓋相火非土不成,未見虛空能聚火,金在礦非火不能?出,所以河圖火七居西,金九居南,互顯其成也。
須知五行六氣,總一氣也。
故木焚則為火,絞則為水;
石擊則為火,熔則為水;
洲澶之內,江河競流;
大海之中,火光常起;
皆情之本有也,又何疑土中火、火中金乎。
自其夫婦配合言之:甲與己合而化土,乙與庚合而化金,丙與辛合而化水,丁與壬合而化木,戊與癸合而化火。
故甲己之年,土運統之;
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之年,木運統之;
戊癸之歲,火運統之,此客運也。
假如甲己年,甲為土運,初之運,即土也;
土生金,二之運,即金也;
金生水,三之運,即水也;
水生木,四之運,即木也;
木生火,五之運,即火也。
每一運,各主七十二日另五刻,此天干在上為陽,所以主乎運也。
又以地支循環次序言之:寅卯屬春,木也。
寅者,演也,正月陽上陰下,律管飛灰以候之,可以述事之始也;
卯者,茂也,二月陽氣盛而孳茂也。
巳午屬夏,火也。
巳者,起也,四月正陽無陰,物畢盡而起;
午者,長也,五月陽尚未盡,陰始生,而為生物皆長大也。
辰戌丑未屬四季,土也。
辰者,震也,三月,陽已過半,萬物盡震而長;
戌者,滅也,九月,萬物皆衰減矣;
丑者,紐也,陰尚執而紐之,十二月,始終之際也;
未者,味也,六月,物成而有味也。
申酉屬秋,金也。
申者,身也,七月,物體皆成也;
酉者,?也,八月,萬物皆 縮收斂。
亥子屬冬,水也。
亥者,劾也,十月陰氣劾殺萬物,此降之道也;
子者,北方寒水陰位,一陽肇生之始,故陰極則陽生,壬而為胎,十一月是也。
故風為初之氣,火為二之氣,暑為三之氣,濕為四之氣,燥為五之氣,寒為終之氣,此主氣也。
詩曰:大寒厥陰氣之初,春分君火二之隅,小滿少陽分三氣,大暑太陰四相呼,秋分陽明五位立,小雪太陽六之余。
自其對沖定位言之:子對午,而為少陰君火;
丑對未,而為太陰濕土;
寅對申,而為少陽相火;
辰對戌,而為太陽寒水;
巳對亥,而為厥陰風木。
故子午之歲,君火主之。
君火司午火,本熱而其氣當午位,陰生之初,故標寒,而屬少陰也。
丑未之歲,濕土主之。
主應長夏未之位,未乃午之次,故曰太陰。
寅申之歲,相火主之。
相火司子寅,寅乃丑之次,故曰少陽。
卯酉之歲,燥金主之。
金居兌方,在人主於肺,居膈上陽位,金必待陽而後發,故曰屬陽明也。
辰戌之歲,寒水主之。
水居北方子位,水本寒,而其氣當陽生之初,故標熱,而屬太陽也。
巳亥之歲,風木主之。
木居東方震,在人主於肝,處膈下陰位,木必待陰而後生,故屬厥陰。
此客氣也。
詩曰:子午少陰君火天,陽明燥金應在泉,丑未太陰濕土上,太陽寒水兩連綿,寅申少陽相火旺,厥陰風本地中聯,卯酉卻與子午反,辰戌巳亥倒皆然。
如卯酉年司天,即子午年在泉,卯酉年在泉,即子午年司天,辰戌年與丑未年倒,巳亥年與寅申年倒。
假令子午年少陰君火司天,陽明燥金司地。
上者右行,太陰濕土為天之左間,厥陰風木為天之右間,所以面南而命其位也;
下者左行,太陽寒水為地之左間,少陽相火為地之右間,所以面北而命其位也。
一氣在上,一氣在下,二氣在左,二氣在右。
地之左間,為初之氣。
要訣:每年退二,便是客鄉,如子司天,後二支戌,太陽寒水,為初之氣,亥為二之氣,子為三氣,丑為四氣,寅為五氣,卯為六氣。
又逐年年辰,逐日日辰,皆名司天。
天之右間,為二之氣,司天為三之氣,天之左間,為四之氣,地之右間,為五之氣,司地為終之氣,每一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有奇。
卯酉年:陽明司天,少陰在泉,初氣太陰,二氣少陽,三氣陽明,四氣太陽,五氣厥陰,六氣少陰。
辰戌年:太陽司天,太陰在泉,初氣少陽,二氣陽明,三氣太陽,四氣厥陰,五氣少陰,六氣太陰。
丑未年:太陰司天,太陽在泉,初氣厥陰,二氣少陰,三氣太陰,四氣少陽,五氣陽明,六氣太陽。
寅申年:少陽司天,厥陰在泉,初氣少陰,二氣太陰,三氣少陽,四氣陽明,五氣太陽,六氣厥陰。
巳亥年:厥陰司天,少陽在泉,初氣陽明,二氣太陽,三氣厥陰,四氣少陰,五氣太陰,六氣少陽。
此地支在下為陰,所以主乎氣也。
然客運之流行也,有太過焉,有不及焉,太過之年,甲丙戊庚壬五陽干也;
不及之年,乙丁己辛癸五陰乾也。
太過,其至先,大寒前十三日交,名曰先天;
不及,其至後,大寒後十三日交,名曰後天;
平氣之年,正大寒日交,不先不後,名曰齊天。
申子辰年:大寒日寅初一刻,交初之氣;
春分日子時末,交二之氣;
小滿日亥時末,交三之氣;
大暑日戌時末,交四之氣;
秋分日酉時末,交五之氣;
小雪日申時末,交終之氣,所謂一六天也。
巳酉丑年:大寒日巳初一刻,交初之氣:春分日卯時末,交二之氣;
小滿寅時末,交三之氣;
大暑日丑時末,交四之氣;
秋分子時末,交五之氣;
小雪日亥時末,交終之氣,所謂二六天也。
寅午戌年:大寒日申初一刻,交初之氣;
春分日午時末,交二之氣;
小滿日巳時末,交三之氣;
大暑日辰時末,交四之氣;
秋分日卯時末,交五之氣;
小雪日寅時末,交終之氣,所謂三六天也。
亥卯未年:大寒日亥初一刻,交初之氣;
春分日酉時末,交二之氣;
小滿日申時末,交三之氣;
大暑日未時末,交四之氣;
秋分日午時末,交五之氣;
小雪日巳時末,交終之氣,所謂四六天也。
客氣之升降也,有正化焉,有對化焉。
正化之歲,謂午未寅酉辰亥三年也;
對化之歲,謂子丑申卯戌巳之年也。
正化者,令之實,從本,其數生;
對化者,令之虛,從標,其數成。
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皆以陰陽而配。
若考其深義,則水生於一,天地未分,萬物未成之初,莫不先見於水,故草木子實人蟲胎卵未就,皆水也,及水聚而形質凝,陰陽備而後成物。
故物之小而味苦者,火之兆也;
物熟則甘,土之味也;
甘極則淡,反本也。
人稟陰陽,先生二腎,草木子實,大小雖異,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與人腎同,是以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化生,故火曰次二。
既陰陽合體,然後有春生而秋成,故次三曰木,次四曰金,水火木金,莫不因土而成,次五曰土。
三陰三陽,正化者,從本生數;
對化者,從標成數。
假如甲子年,甲為土運,統主一年,子為君火,專司一歲,期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正合乎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
周天者,天周地位,非周天之六氣也,天體至圓,周遭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天行健,一日一夜,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進過一度,日行速,健次於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之一,天多進一度,則日為退一度,二日天度進二,則日為退二度,積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則天所進過之度,又恰周得本數,而日所退之度,亦恰退盡本數,遂與天會,而成一年,是謂一年一周天。
月行遲,一日一夜,行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盡,比天為退了十三度有奇,至二十九日半強,恰與天相值,在恰好處,是謂一月一周天。
五日成一候,三候成一氣,即十五日也。
三氣成一節,節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節也。
三八二十四氣,而分四時,一歲成矣。
春秋言分者,陰陽中分,其氣異也;
冬夏言至者,陰陽至此而極,其氣同也。
天亦無候,以雨雪霜露草木之類,應期可驗而測之,故曰候,言一候之日,亦五運之氣相生,而直之即五日也。
《書》曰:期三百六旬又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其義蓋即此也。
一期之中,主運以位,而相次於下;
客運以氣,而同流於上。
客氣加於主氣之上,主氣臨於客氣之下,天時所以不齊,民病所由生也。
辰戌年:初之客氣,少陽相火,加主氣厥陰風木;
二之客氣,陽明燥金,加主氣少陰君火;
三之客氣,太陽寒水,加主氣少陽相火;
四之客氣,厥陰風木,加主氣太陰濕土;
五之客氣,少陰君火,加主氣陽明燥金;
終之客氣,太陰濕土,加主氣太陽寒水。
以上皆客氣加於主氣之上,舉此二年為例。
抑論主氣,春溫、夏暑、秋涼、冬寒。
風以動之,火以溫之,暑以蒸之,濕以潤之,燥以干之,寒以堅之,皆天地正氣之營運。
惟客加於主,乃有逆從淫勝,然後春有淒風,夏有伏陰,秋有苦雨,冬有愆陽。
風勝則地動,火勝則地固,暑勝則地熱,濕勝則地泥,燥勝則地干,寒勝則地裂,氣候不齊,癘疫時降。
六甲年,土運太過,則雨濕流行,濕病乃生,腎水受邪,治當除濕以補腎;
六己年,土運不及,則木氣乘旺,反見風化,風病乃行,治當益脾以平木;
六丙年,水運太過,則寒氣大行,寒病乃生,心火受邪,治當逐寒以補心;
六辛年,水運不及,則土氣乘旺,反見濕化,濕病乃行,治當補腎以除濕;
六戊年,火運太過,則熱氣大行,熱病乃生,肺金受邪,治當降火以補肺;
六癸年,火運不及,則水氣乘旺,反見寒化,寒病乃行,治當補心以逐寒;
六庚年,金運太過,則燥氣流行,燥病乃生,肝木受邪,治當清燥以補肝;
六乙年,金運不及,則火氣乘旺,反見熱化,熱病乃行,治當清肺以降火;
六壬年,木運太過,則風氣大行,風病乃生,脾土受邪,治當平木以補脾;
六丁年,木運不及,則金氣乘旺,反見燥化,燥病乃行,治當補肝以清燥。
此客運之治法也。
太陽寒水,治宜辛熱;
陽明燥金,治宜苦溫;
少陽相火,治宜鹹寒;
太陰濕土,治宜苦熱;
少陰君火,治宜鹹寒;
厥陰風木,治宜辛涼。
此六氣之治法也。
然運氣之所以有變者,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又有相得而病者,以下臨上,不當位也。
五行相生者,謂相得;
相克者,為不相得。
上臨下為順,下臨上為逆。
假令土臨火,火臨木,木臨水,水臨金,金臨土,皆以下臨上,不當位也。
父子之義,子為下,父為上,以子臨父,不亦逆乎。
司天克運則順,運克司天則逆。
氣克運則順,運克氣則逆。
運氣皆相同,曰天符。
戊子、戊午、戊寅,運氣皆火;
丙辰、丙戌,運氣皆水;
己丑、己未,運氣皆土;
乙卯、乙酉,運氣皆金;
丁巳、丁亥,運氣皆木。
六十年中,惟此十二年天符也。
又戊子,戊為火運,子為少陰,君火司天,運與司天同火,是為天符,此日得病,速而危困也;
更遇當年太歲,亦是天符,或是歲會,其病尤危。
天氣生運,曰順化。
甲子、甲午、甲寅、甲申,火下生土也;
壬辰、壬戌,水下生木也;
乙丑、乙未,土下生金也;
辛酉、辛卯,金下生水也;
癸巳、癸亥,木下生火也。
六十年中,惟此十二年順化天符也。
天氣克運,曰天刑。
庚子、庚午、庚寅、庚申,火下克金也;
戊辰、戊戌,水下克火也;
辛丑、辛未,土下克水也;
丁卯、丁酉,金下克木也;
己巳、辛亥,木下克土也。
六十年中,惟此十二年天刑也。
運生天氣,曰小逆。
壬子、壬午、壬寅、壬申,木上生火也;
庚辰、庚戌,金上生水也;
癸丑、癸未,火上生土也;
己卯、己酉,土上生金也;
辛巳、辛亥,水上生木也。
子臨父位,於理未當。
六十年中,惟此十二年小逆也。
運克天氣,曰不和。
丙子、丙午、丙寅、丙申,水上克火也;
甲辰、甲戌,土上克水也;
丁丑、丁未,木上克土也;
癸卯、癸酉,火上克金也;
乙巳、乙亥,金上克木也。
六十年中,惟此十二年不和也。
運(客)臨本氣(主)之位,曰歲會。
子,水位也,丙子年,水運臨之;
午,火位也,戊午年,火運臨之;
卯,木位也,丁卯年,木運臨之;
酉,金位也,乙酉年,金運臨之;
辰戌丑未,土位也,甲辰、甲戌、己丑、己未,土運臨之。
六十年中,有此八年歲會也。
又丙子日,丙為水運,子為水支,是運與支同水,乃名歲會,年月日時同,如遇此日得病,不死,但執持而徐緩,更會年月時,合天符歲會,其病尤盛。
天符歲會相合,曰太乙天符。
戊午、乙酉、己未、己丑,六十年中,惟此四年太乙天符也。
又戊午日,戊為火運,午是少陰,君火司天,又是火支,乃名太乙天符,此日得病,主死。
運(客)與四孟月相同,曰支德符。
寅屬木,孟春月也,壬寅年,木運臨之;
巳屬火,孟夏月也,癸巳年,火運臨之;
申屬金,孟秋月也,庚申年,金運臨之;
亥屬水,孟冬月也,辛亥年,水運臨之。
六十年中,惟此四年支德符也。
運與交司日相合,曰干德合。
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一年遇此,二干天地德合,亦為平氣之歲也。
太過之運,加地氣,曰同天符。
庚子、庚午,運同司地燥金;
壬寅、壬申,運同司地風木;
甲辰、甲戌,運同司地濕土。
六十年中,惟此六年同天符。
不及之運,加地氣,曰同歲會。
辛丑、辛未,運臨司地寒水;
癸卯、癸酉,運臨司地君火;
癸巳、癸亥,運臨司地相火。
六十年中,惟此六年同歲會也。
大要陽年先天時化,則己強,而以氣勝實,故不勝者受邪;
陰年後天時化,則己弱,而以氣休衰,故勝者來克,彼克之後,必待時而復也。
行復於所勝,則己不可前,故待得時,則子當旺,然後為母復仇也。
陽年太過,則傳所不勝,而乘所勝;
陰年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
如肝木有餘,則時已氣盛,反薄肺金,而棄其脾土;
肝木不及,則土無所畏,遂妄行,乃凌其腎水。
此五行生克之理,蓋勝至則傷,傷已而勝,故無常氣而不息,若復而不勝,則是生意已傷,而有窮盡矣。
經曰:亢則害,承乃制。
制則生化,外列盛衰;
害則敗亂,生化大病。
亢者,過極而不退也。
當退不退,始則災害及物,終則災害及己。
承,猶隨也,以下奉上,有防之之義焉。
制,克勝之也。
制則生化者,言有所制,則六氣不至於亢而為平,平則萬物生,而變化無窮矣。
生者,自無而有;
化者,自有而無。
外列盛衰者,六氣分布,主位迭為盛衰,害而無所制,則敗壞乖亂之政行,為災為變,生化幾乎息,而為萬物之大病。
大病,即災變也。
萬物皆病,天地其能位乎?
此亢害承制,皆莫或死,然而自不能不然者也。
以天時言之,春時冬令不退,即水亢極,而害所承之木,然火為木之子,由是乘土而制水,則木得化生之令,而敷榮列秀於外;
但草木生育,自有各年盛衰不同,苟無制,而木被其害,則冬入於春,生化幾乎息,而為天地間之大災變也,豈非政令敗亂之極者乎?
以人身言之,心火亢甚,口乾發燥身熱,則脾土失養,肺金受害,由是水乘而起,以復金母之仇,而制乎心火,汗出發潤,口津心涼而平矣;
苟腎水愈微,而不能上制,心火愈盛,而不能下退,則神去氣孤,而災害不可解矣。
又曰: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知迎知隨,氣可與期。
言六甲有餘,己則不足,不若己則有餘,若余已復除,少已復少,則天地之道變矣。
又曰:出入廢,則神機滅息;
升降息,則氣立孤危。
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
非升降,則無以生長收化藏。
是以升降出入,無器不有,四者常守,反之,則災害至矣。
出入者,天地之呼吸也;
升降者,天地之化氣也。
毛羽裸鱗介,及飛走?行者,皆生氣根於身中,以神為動靜之主,故曰神機,金玉土石草木,皆生氣根於外,假氣以成之,故曰氣立。
根於中者,生原系天,其所動浮,神氣為機發之主,故其所為也,物莫之知,是以神舍出則機息;
根於外者,生源系地,故其生長化育收藏,皆造化之氣所成立,故其所出也,物亦莫知,是以氣止息,則造化之道絕矣。
凡竅橫者,皆有出入去來之氣,竅豎者,皆有陰陽升降之氣,往復於中,壁窗戶牖,皆承來氣衝擊於人。
陽升則井寒,陰升則井暖。
以物投井,及葉墜空中,翻翻不疾,皆陰所凝也。
虛管溉滿,捻上懸之,水固不出,為無升氣,而不能降也;
空瓶小口,傾溉不入,為氣不出,而不能入也。
由是觀之,升無所不降,降無所不升,無出則不入,無入則不出,群品之生,升降出入,生氣之常也。
若有出無入,有入無出,有升無降,有降無升,則反生化之常道,而神去氣孤,非災害而何?
雖然,順逆災眚,盡皆天之氣運所為也。
地在人之下,大氣舉之也。
天六動而不息,地五靜而有守。
天以六氣臨地,地以五位承天,然天氣不加君火,以六加五,則五歲而余一氣,乃君火不立歲氣,但以名奉天耳,故曰君火以名,相火以位,言相火代君火而用事,故五歲而右遷。
若地以五承六,則當六歲,乃備盡天元之氣,故六期而循環,周而復始,五歲一周,則五行之氣遍,六期一備,則六氣之位周,五六相合,故三十年一紀之,則六十年矣。
推之歷日,依節交氣,常為每歲之主氣,又曰地氣。
若司天、在泉,左右兩間,輪行而加主氣之上者,曰天氣,客氣也。
客歲乃行,藏中天命,主氣只奉客氣之天而已。
客勝主則從,主勝客則逆,二者有勝而無復矣。
主勝,則瀉主補客;
客勝,則瀉客補主。
經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
每年先立運氣,審其太過、不及,然後以地之主氣為本,天之客氣加臨於上為標,以求六化之變。
如氣之勝也,微者隨之,甚者制之;
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
皆隨勝氣,安其屈伏,以平為期。
抑考褚氏有曰:大撓作甲子,隸首作數,志歲月日時遠近,故以當年為甲子歲,冬至為甲子月,朔為甲子日,夜半為甲子時,積一十百千萬,亦有條而不紊,皆人所為也。
人嬰異氣,疾難預擬,吾未見其是也。
吁,此一偏之見也。
不知天時,非凡夫可度,人身資大化有生。
明堂詩曰:甲膽乙肝丙小腸,丁心戊胃己脾鄉,庚屬大腸辛屬肺,壬屬膀胱癸腎藏,三焦亦向壬宮寄,胞絡同歸入癸方。
詩言人稟天地壬之氣而生膀胱、命門,稟癸之氣而生腎,稟甲之氣而生膽,稟乙之氣而生肝,稟丙之氣而生小腸,稟丁之氣而生心,稟戊之氣而生胃,稟己之氣而生脾,稟庚之氣而生大腸,稟辛之氣而生肺。
此天干也,地支亦然。
又云:肺寅卯大胃辰經,脾巳心午小未中,申膀酉腎心包戌,亥三子膽丑肝通。
觀此二詩,則天地人身無時不相流通。
經曰: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嗌,風氣通於肝,雷氣通於心,穀氣通於脾,雨氣通於腎。
六經為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注之器也。
故一氣不合,不能生化。
天有六氣,人以三陰三陽而上奉之。
以六經言之,三陰三陽;
以十二支分之,則有六陰六陽。
陰從上降,生於午而極於亥,謂之六陰;
陽從下起,生於子而極於巳,謂之六陽。
地有五行,人有五臟而下應之。
臟為陰而其數奇,以應五運,蓋五行質具於地,而氣則行於天也;
腑為陽而其數偶,以應六氣,蓋以淫氣雖降於天,而勢必充於地也。
子午為天地之中正,君火位焉,手少陰心、足少陰腎居之。
辰戌為七政之魁罡,寒水位焉,手太陽小腸、足太陽膀胱居之。
然火從水化,水從腎至,故少陰為臟,位與太陽隔,而氣相合為腑也。
太陽寒水,有子位而居於辰戌者,水伏於土田,水出地中行,故戌為六戊天門,辰為六己地戶。
丑未為歸藏之標本,濕土位焉,足太陰脾、手太陰肺居之。
卯酉為日月之道路,燥金位焉,足陽明胃。
手陽明大腸居之。
然子隨母居,土旺金盛,故太陰為臟,位與陽明隔,而氣相合為腑也。
巳亥為天地之門戶,風木位焉,足厥陰肝、手厥陰心包絡居之。
卯雖木之正分,為陽明燥金所居,然木生在亥,故居於亥,而對化於巳也。
寅申握生化之始終,相火位焉,足少陽膽、手少陽三焦居之。
然相火寄於肝,腎膽者肝之府,心包絡者腎之配,故厥陰為臟,位與少陽隔,而氣相合為腑也。
少陽相火佐脾,雖有午位,君火居之,故居寅,火生於寅也。
三陰三陽,名異而體則一也。
陰陽氣微則謂之少,陰陽氣盛則謂之太。
寅為少陽,卯為陽明,辰為太陽,午為少陰,未為太陰,亥為厥陰。
南政三陰司天,則皆寸不應;
三陰在泉,則皆尺不應。
北政三陰司天,則皆尺不應;
三陰在泉,則皆寸不應。
不應者,皆為沉脈也。
此言六氣以君火為尊,五運以濕土為重,故甲己土運為南政。
蓋土以成數,貫金木水火之運,土居中央,君尊南面而行令,余四運以臣事之,北面而受令,所以有別也。
然此論其常也,若天行時病,則有不必拘者。
經曰:天地之氣,勝復之作,不形於診也。
天地以氣不以位,故不當以脈診,但以形證察之。
由此觀之,經絡臟腑,脈病藥治,無非運氣之所為也。
非只一歲也,雖一時一刻之短,而五行之氣莫不存;
非特一物也,雖一毫一芒之細,而五行之化莫不載。
上達乎天,則有五星倍減之應;
下推於地,則有草木蟲育之驗。
奈何俗醫,不知醫之源者,全然不識運氣為何物;
不知醫之變者,又泥時日,執鈐方以害人。
要之有在天之運氣,有在人之運氣,天時勝,則舍人之病,而從天之時;
人病勝,則舍天之時,而從人之病。
張子曰:病如不是當年氣,看與何年運氣同,只向某年求活法,方知都在至真中。
扁鵲曰: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
經曰:必先歲氣,毋伐天和。
又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不可以為工。
學人合而觀之,更精於脈證,乃自得之。
噫,儒之道,博約而已矣;
醫之道,運氣而已矣。
學人可不由此入門,而求其蘊奧耶!
按運氣之理,在在弗遺,雖有微?,罔不由斯,至本年時疫,尤為吃緊,即七情不齊,亦皆默范。
但奧理微詞,卒難解悟,非累功探索,至靈慧者,莫之能解,況魯鈍?綮,寧敢窺其藩籬哉!
是篇刪其繁蕪,為下學楷梯,以免其浩汗之苦。
高博者,有完義具於胸中,視茲筌蹄,幾同咀雪,知我罪我,其在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