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錄驗》續命湯】
治中風痱身體不能自收持,口不能言,冒昧不知痛處,或拘急不得轉側;
並治咳逆上氣,但伏不得臥,面目浮腫者。
麻黃 桂枝 石膏 甘草 乾薑 人參 當歸(各三兩) 川芎(一兩五錢) 杏仁(四十枚) 以水一斗,煮取四升,溫服一升。
當小汗。
薄復脊,憑幾坐,(坐則升發陽氣,足以敵邪外散。
汗出則愈。
不汗,更服無所禁,勿當風。
(此亦唐人校訂《金匱》附方,非仲景方也。
然其方頗合仲景之旨,故選之。
《錄驗》續命(湯)麻桂薑,芎歸杏草石參 。
中風拘急(風邪入絡)成風痱,(「痱」,廢而不用也。
今古相傳此法良。
(方名「續命」者,有卻病延年之功也。
風入絡中痰火壅,驅風自必佐清涼,兼調氣血扶其正,絡痹通而拘急康。
(風入經絡,則內風與外風相煽,以致痰火一時壅塞。
惟宜先驅其風,繼清痰火,而後調其氣血,則經脈可以漸通。
此方即從大青當歸活血,甘草和諸藥。
蓋邪風中人身痱,必由表虛,絡脈弛縱,必由裡熱,故氣宜固,血宜活,風寒宜散,絡脈宜涼,自當內外施治,以辟邪風,非處方之冗雜也。
證既屬風風藥主,因人加減法當商,誤投溫補將邪斂,輕則偏枯重必亡。
(凡古人定病之名,必指其實,既曰「中風」,則其病屬風可知。
既為風病,則主病之方,必以治風為本;
其中或有陰虛、陽虛、感熱、感寒之別,則於治風方中,隨所現之證加減之。
即使正氣內虛,亦宜於驅風藥中少加扶正之品,以助驅邪之力,從未有純用溫補者。
今人一遇此證,即用參、地、桂、附等溫補,將風火痰涎盡行補住,輕者變重,重者必死。
或有元氣未傷,而感邪淺者,亦必遷延時日,以成偏枯永廢之人。
此非溫補誤之耶!
續命(湯)中風之祖劑,若無絕證用皆臧。
口開眼合兩手撒,直視搖頭面赤妝,遺溺汗淋俱絕證,陰陽離決命難長。
(續命為中風之祖方,苟非中臟之絕證,皆可治之。
惟口開眼合,手撒鼻鼾,遺尿吐沫,直視搖頭,面赤如妝,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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