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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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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經注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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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4:35 | 只看該作者

曰: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腫,及為痿厥。


三陽,謂太陽小腸及膀胱之脈也。


小腸之脈起於手,循臂繞肩,上頭。


膀胱之脈,從頭別下背,貫臀,入中,循。


故在上為病,則發寒熱;


在下為病,則為癰腫及為痿厥。


,疼也。


痿,無力也。


厥,足冷,即氣逆也。


按:音善,足肚也。


音淵,酸疼也。


其傳為索澤,其傳為頹疝。


按,索,消索也。


澤,潤澤也。


熱久則肌膚枯燥而無潤澤之氣,膀胱主表故也。


頹疝,睪丸重墜,俗名小腸氣是也。


疝者寒氣不行之病,小腸主火,病久則經虛而寒壅於其中,故傳為頹疝也。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


一陽,謂少陽膽及三焦之脈也。


膽氣乘胃故善泄,三焦內病故少氣,陽上熏肺故善咳。


何故?


心火內應也。


其傳為心掣,其傳為隔。


按:膽者木也,膽病不已,木鬱火閉,心氣厄塞,若以手掣之者然。


隔,閉塞不通也,三焦主氣,灌注一身,循環上下,病久不愈,則上下之氣閉塞不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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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4:54 | 只看該作者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風厥


一陰,謂厥陰心主及肝之脈也。


按:二陽胃與大腸,一陰肝與心主,其云發病,蓋合四經而皆病,故見證有此四端。


注單解肝與心主而不及二陽,且解善欠作腎氣乘之,偏矣。


夫肝病則驚,心病則背痛而噫,胃病則噫而欠。


又肝,木也。


大腸,金也。


金氣凌木,則驚且駭矣。


驚駭則風動,木金火土,四氣逆亂,是為風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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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5:09 | 只看該作者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二陰,謂少陰心腎之脈也。


按:二陰心與腎,一陽膽與三焦。


三焦主氣,氣治則上下周流,氣病則壅閉不通。


今四經之病,脹滿善氣,似專屬於三焦。


而不知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上通氣於心,下泄氣於腎,而中則取決於膽。


故四者皆病,則為脹為滿,上壅下滯,氣聚不行,而有似於三焦一經之病也。


注言膽腎同逆,三焦不行,同逆二字既無著落,單說三焦亦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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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5:33 | 只看該作者

三陽三陰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


按:三陰,注不明指何經,而且以偏枯屬三陰不足,痿易屬三陽有餘。


偏枯固不足矣,痿弱而至變易無常,是又豈有餘者,真可怪也。


夫三陰者,太陰脾與肺也。


脾統血,脾病則血少而偏枯;


肺主氣,肺病則氣虛而痿弱。


易者變易不定,或手已而足,或足已而手,故云四肢不舉也。


然四肢者,諸陽之本也。


太陽小腸膀胱為陽經之一,小腸主受化物,膀胱主藏津液。


二者同病,則一身乏灌溉之資,而筋絡干槁,此皆足以致偏枯痿廢之病者也。


余謂此節之注,視二陽發病之注,其誤更甚。


夫以安道之賢,但知解分發之非,而又不能糾三陽有餘之謬,此中缺陷,可勝補哉!


鼓一陽曰鉤,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弦,鼓陽至而絕曰石,陰陽相過曰溜。


按:此蓋言陰陽為病之邪脈也。


然鉤為心脈,毛為肺脈,弦為肝脈,石為腎脈,而溜則義無可考。


今取鼓一陽等語觀之,既非狀其脈之形似,又非指其病之因由,實無意義,故注與諸家雖曲為之解,終未見其明確也。


余謂素問中如此之類,不必強解,存之可也。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鳴。


……按:此言陰陽紛擾,以致氣逆而為喘急之病者,肺病之一端也。


陰主內,陽主外,內外爭擾,則氣亂而汗大泄,汗愈泄則氣愈亂。


四逆非四肢厥逆,言諸經之氣,奔迸逼肺,致令喘急叫呼也。


注謂金鼓不已,以致肺病,是頂上文,誤矣。


魄汗,解已見前。


未藏,謂汗出不止也。


喘鳴者,氣急則喘,喘急則有呼吸之聲也。


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


……剛謂陽也,盛極不久存,而陽氣自散,陽已破敗,陰不獨存,故陽氣破散,陰氣亦消亡。


按:注解精矣,但前節言陰陽爭擾則病肺,而此節則言兩陽相並,為純陽而無陰也。


然剛即陽也,不言陽與陽,而言剛與剛者,兩陽相並,暴悍之氣,陽之亢也,是一說也。


若其人已病陽強之症,而醫復補其陽,或輕投參朮,或誤用薑附,是亦謂之剛與剛,保無破散消亡之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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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5:55 | 只看該作者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


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已。


按:原本作四日而死,詳上下文義,誤矣。


全元起注本作四日而已,今從之。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母來親子,故曰生陽,非惟以木生火,亦自陽氣主生爾。


心之肺謂之死陰,陰主刑殺,火復乘金,金得火亡,故云死。


肺之腎謂之重陰,亦母子也,以俱為陰氣,故曰重陰。


腎之脾謂之辟陰,死不治。


按:辟陰解,注不明快。


辟猶僻也。


腎,少陰也。


脾,太陰也。


腎病並脾,偏僻於陰矣,與肺之腎謂之重陰同意。


夫人生於陽而死於陰,故其為病也,得陽則輕,得陰則重。


木火之病何以生?


陽也。


心之肺,肺之腎,腎之脾,何以死?


皆陰之屬也。


知陽之所以生,則知陰之所以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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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6:24 | 只看該作者

結陽者,腫四肢


以四肢為諸陽之本故。


結陰者,便血一升,陰主血故。


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按,結者,聚而不散之謂。


陽主氣,陰主血。


熱結陽分,則氣壅於四肢而浮腫;


熱結陰分,則血動下行而見於二便,且視其結之深淺而血異焉。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按:同一結也,此何以言結斜?


斜字之解,注不明言。


夫斜猶偏也,偏於陽則熱,偏於陰則寒。


既陰陽並結矣,而其氣之所結,或偏於陰,是多陰而少陽,為陰寒凝結,名曰石水。


石水者,水氣凝結如石,少腹股足腫硬之類是也。


二陽結,謂之消。


胃及大腸俱熱結也。


腸胃藏熱則喜消水穀。


三陽結,謂之隔。


小腸膀胱俱熱結也。


小腸結熱則血脈燥,膀胱熱則津液涸,故隔塞而不便瀉。


三陰結,謂之水。


脾肺之脈俱寒結也。


脾肺寒結則氣化為水。


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


三焦心主,脈並絡喉,氣熱內結,故為喉痹。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按,子者,男女之通稱。


陰謂尺脈,陽謂寸脈也。


陰脈滑數,搏擊獨異,是為女子;


陽脈滑動,與眾相別,是為男子。


陰陽宜分發男女,若如注所言,則混淪而無辨矣。


據云尺脈搏擊,與寸口殊別,陽氣挺然,則為有子。


既知尺為陰矣,尺脈搏擊,何云陽氣挺然?


若陽氣挺然,則當是男子,而女子竟無診法。


啟玄為先醫宗匠,其誤乃至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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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6:44 | 只看該作者

陰陽虛,腸辟死


按:陰陽虛者,氣血兩虧之人也。


如病他證,猶可平補。


若犯下利膿血之證,則陰更乏竭,陽必耗散無余,未有不死者也。


辟音。


陽加於陰,謂之汗。


按:謂寸關浮大,加倍於尺脈,是邪氣外達,其人必發汗。


所以然者,凡邪得陰則內伏,得陽則外出也。


注云陽上搏,陰固之等語,殊不可解。


陰虛陽搏,謂之崩。


……陰脈不足,陽脈盛搏,則內崩而血流下。


按:陰虛則水涸不能制火,陽愈躁動,內擾其陰,而血為之不寧,其人必有崩漏之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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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7:34 | 只看該作者

五臟別論


五臟各有專司,如五行五色五味等,論之常也。


然有常必有變,軒岐為之旁搜而曲盡其義。


亦如陰陽之理,有正有變,並以別論名篇焉。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為臟,或以腸胃為臟,或以為腑。


敢問更相反,皆自謂是,不知其道,愿聞其說。


岐伯對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恆之府。


腦髓骨脈,雖名為府,不正與神臟為表裡。


膽與肝合,而不同六腑之傳瀉。


胞雖出納,納則受納精氣,出則化出形容,然出納之用有殊於六腑,故言藏而不瀉,名曰奇恆之府也。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


言水穀入已,糟粕變化而泄出,不能久久留住於中,但當化已輸瀉,令去而已,傳瀉諸化,故曰傳化之府也。


按:惟所受皆五臟之濁氣,故不得不輸瀉而不能久留也。


魄門亦為五臟使,水穀不得久藏。


謂肛之門也。


內通於肺,故曰魄門。


受已化物,故為五臟行使。


然水穀亦不得久藏於中。


按:肛何以通於肺?


肛為大腸之盡竅,而大腸與肺合故也。


六腑受五臟之濁氣,轉輸而下,必由肛出。


故瀉而不藏,不特六腑,即魄門亦然也。


所謂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


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


按:精氣至貴而難實,化物至穢而不可久留,其藏其瀉,真造化自然之妙用乎。


化物,水穀所化之物也。


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


食下,則腸實而胃虛。


故曰實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按:食入於胃而未至於腸,故胃實而腸虛;


食離於胃而轉入於腸,故腸實而胃虛。


此以食之所在為實,食之所不在為虛,單指腸胃而言也。


然就上文觀之,語氣雖似一意承轉而下,確求其義,則逐節又各不同。


首言腦髓骨脈膽胞六者,在臟腑之外,名曰奇恆。


蓋臟腑為正,而此為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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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7:56 | 只看該作者

膽為肝腑,宜與胃大小腸等同言,而附於此者,以腸胃等五腑,俱上入而下出,皆瀉而不藏,而膽則實藏而不瀉,故並列於此也。


次言五腑主瀉者,以受五臟之濁氣,故不能久留。


不言水穀而水穀自在其中。


然瀉而不藏,不特五腑,更有魄門。


魄門出糟粕,故單言水穀也。


第三段雖是申論藏瀉之義,乃其所言,則僅以滿實為解。


四段則以水穀之上下為虛實,專指腸胃而言,而三焦膀胱之義又缺也。


余謂素問一書,如歲運、經穴、針灸、諸篇,辭義明顯,學人可以字句求之。


若夫陰陽變化之理,證治逆從之妙,臟腑職司之微,或離或合,或正或奇,是必神而明之乃可耳。


如以前四節細閱之,方知文義甚活,讀者幸毋拘執也。


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按:氣口,寸關尺之總名。


所以診脈而知臟腑之病者,謂臟腑有病,何以必診於脈而知也。


岐伯曰: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


人有四海,水穀之海則其一也。


受水穀已,榮養四旁,以其當運化之源,故為六腑之大源也。


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氣口亦太陰也。


按:胃之所以為六腑之大源者,以五臟之氣,皆借之以養也。


胃為足太陰之腑,氣口乃手太陰之經。


飲食入胃而能運化為氣者脾也,氣充於五臟而使之著見於氣口者則是肺,故云亦太陰也。


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


按:全元起本,出作入,謬矣。


蓋人得飲食之味以為養,而後臟腑之氣充,是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從胃出也。


若作入解,是仍言五味矣。


然養臟腑之氣者,胃也。


而驗臟腑之氣者,氣口也。


有變必見,故曰變見。


見,去聲。


故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按:亦外候之一端也。


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


按:醫道精微,是為至德,既惑於邪,言必不信。


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


惡於針石則巧不能施。


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


心不許人治之,是其必死,強為治者,功亦不成。


按:不許治,非不令人治也,如病本深而責效速,不知醫而妄自用,及縱欲恣食,不遵教戒,皆不許治之類也。


如是之人,強與之治,亦必無功,至哉先聖,為戒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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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8:13 | 只看該作者

經脈別論


陰陽五臟既有別論,而此篇亦以別論命名,蓋以篇中所載,皆於正經正脈之外,旁搜其義,如喘汗各有所發之經,食飲入胃,五臟資之以為養等義,有正有奇,經脈之理始備,能經能權,治療之法乃全也。


黃帝問曰:人之居處動靜勇怯,脈亦為之變乎?


岐伯對曰:凡人之驚恐恚勞動靜,皆為變也。


變謂變易常候。


按:恚,心怒也。


是以夜行則喘出於腎,腎主於夜,氣合幽冥,故夜行則喘息內從腎出也。


淫氣病肺。


按:淫者溢也,謂病之余氣也。


勞腎腎虛,病必及肺,子令母虛也。


有所墮恐,喘出於肝,恐生於肝,墮損筋血,因而奔喘,故出於肝也。


淫氣害脾。


按:諸經凡虛則皆見侮於所不勝,惟肝虛則氣有所激而反能乘其所勝。


古人謂肝不宜補,良有以也。


有所驚恐,喘出於肺,驚則心無倚,神無所歸,氣亂胸中,故喘出於肺也。


淫氣傷心。


按:心主神明,驚恐則氣上奔肺,神明亂而心反為之傷矣。


度水跌仆,喘出於腎與骨。


跌謂足跌,仆謂身倒也。


按:水濕則病腎,跌仆則傷骨,故均令為之喘也。


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也……。


評熱論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固如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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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8:31 | 只看該作者

飲食飽甚,汗出於胃


飽甚胃滿故也。


驚而奪精,汗出於心。


按:變出意外,心不及持,故精氣奪而汗出也。


持重遠行,汗出於腎。


按:腎主骨,骨勁乃能持重。


若所持既重而行又遠,則骨憊腎虛,氣外泄而為汗矣。


疾走恐懼,汗出於肝。


按:肝主筋,腎主恐懼,走疾則筋傷,恐懼則氣餒,肝外泄而為汗矣。


恐者慮患之將來,懼則畏縮而不前也。


搖體勞苦,汗出於脾。


按:勞倦傷脾故也。


故春秋冬夏,四時陰陽,生病起於過用,此為常也。


五臟受氣,蓋有常分。


用而過耗,是以病生。


按:過用謂不量力而勉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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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8:47 | 只看該作者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


按:此言食之養人,其氣流行於臟腑,變化精微而成脈也,食既入胃,脾為之運,糟粕下行,而其精華則先散布於肝經,以肝為春木,主生發之令故也。


肝主筋,肝得食氣以為養,則厭飫之余,自當淫溢而及於筋矣。


病氣為淫,食之精氣亦以淫言者,皆指其余而稱也。


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


按:食之所化,有清有濁;


清化氣,氣無形而行五臟,必借肝以散布,故肝言散精也;


濁化血,血有質,心得食氣以為養,而血始生焉,故云濁氣歸心也。


然心之合,脈也。


心惟得食之濁氣以生血,而後血乃灌注於一身而成脈,是脈之精華,又實心所淫溢而成也。


此脈字指周身脈絡,下漸說到寸關尺上。


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


按:經,經絡也。


言血之精華,既化而為脈,而脈已有氣,流行於十二經絡之中,總上歸於肺。


肺為華蓋,貫通諸臟,為百脈之大要會,故云朝百脈也。


然肺之合,皮毛也。


既周身之血脈,皆上朝於肺,於是肺聚血脈之精華,外輸於所合,血氣盛者皮毛潤澤,虛者自枯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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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9:27 | 只看該作者

毛脈合精,行氣於府


府謂氣之所聚處也,是謂氣海,在兩乳間,名曰膻中也。


按:氣海穴名,在臍下一寸五分。


據此膻中亦名氣海,所謂上氣海也。


府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於權衡,權衡以平,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按:言食入於胃,變化氣血,外輸於皮毛,內運於諸臟,而總變見於氣口也。


臟本五而此言四者,蓋指心肝脾腎言。


以肺為諸臟之蓋,經氣歸肺,肺朝百脈,而行氣於心肝脾腎,故云留於四臟也。


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


水飲流下,至於中焦,水化精微,上為雲霧,雲霧散變,乃注於脾。


靈樞經曰:上焦如霧,中焦如漚。


此之謂也。


按:此又言飲之養人,其氣亦流行於臟腑,變化精氣而見於脈也。


胃主受納,脾主運化,故飲入於胃,而其精氣必先及脾也。


然前食入於胃,何以獨不言脾?


蓋前言食之養人,其功效至於如此,雖不言脾,而運化之力自在其中矣。


此則言水飲循經而行,無所不到,始於脾而遍於五臟。


游溢者,涵泳遍滿之義也。


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


水土合化,上滋肺金,金氣通腎,故調水道,轉注下焦,膀胱稟氣,乃為溲矣。


靈樞經曰:下焦如瀆。


此之謂也。

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動靜,以為常也……。


按:水之入胃也,濁汁雖下達於膀胱矣,而其精華灌注洋溢,化為津液,於是一身無干槁之患,無病之人常如是也。


王本陰陽揆度,新校正云:一本作陰陽動靜。


較確,今從之。


陽並於上,四脈爭張,氣歸於腎。


宜治其經絡,瀉陽補陰。


……心脾肝肺,四脈爭張,陽並於上者,是腎氣不足,故氣歸於腎也。


陰氣足,則陽氣不復並於上矣。


按:注解精妙。


凡六脈浮數洪大,重按無力,其證面紅目赤,火氣上升,躁擾不寧,至夜尤甚者,盡屬腎虛水虧,不能制火,孤陽上浮,有似三陽實熱,而不知為腎氣不足之所致。


腎足則水王,水王則火自降而歸於源矣。


俗醫輒用苦寒,其火愈盛,曷不取此書而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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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09:42 | 只看該作者

血氣形志篇


人身臟腑氣血,表裡配合,自有一定之常數,篇中但為平敘,而無所論斷焉。


至於經穴針刺之法,亦略舉其大概而已,不足錄也。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


血氣多少,此天之常數,故用針之道,常瀉其多也。


按: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十二經水篇云:陽明多血多氣,太陽多血多氣,少陽少血多氣,太陰多血少氣,少陰少血多氣,厥陰多血少氣。


太陽太陰血氣多少與素問不同,又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篇與素問同,蓋皇甫疑而兩存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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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10:10 | 只看該作者

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


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足陰陽也。


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心主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手之陰陽也。


按:足太陽,膀胱;


少陰,腎也。


少陽,膽;


厥陰,肝也。


陽明,胃;


太陰,脾也。


手太陽,小腸;


少陰,心也。


少陽,三焦;


厥陰,心主也。


陽明,大腸;


太陰,肺也。


臟陰而腑陽,臟為裡而腑為表也。


今知手足陰陽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後瀉有餘,補不足……。


按:惡血留於經絡,病為所苦,故欲去所苦,必先刺去其血也。


伺,潛察也。


血去之後,潛察其好惡,則知其病屬有餘或不足,而後可以補瀉矣。


刺陽明,出血氣;


刺太陽,出血惡氣;


刺少陽,出氣惡血;


刺太陰,出氣惡血;


刺少陰,出氣惡血;


刺厥陰,出血惡氣也。


明前三陽三陰氣血多少之刺約也。


按:篇首注云:用針之道,常瀉其多。


是以多者宜出,而少者常惡其出也。


按:新校正云:此刺陽明一節,宜續前瀉有餘補不足之下,不當在治五形志之後。


今詳文義,最為恰當,故挈置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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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10:31 | 只看該作者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


形謂身形,志謂心志,形樂謂不甚勞役,志苦謂結慮深思。


按:脈,周身脈絡也。


脈絡者,血氣之所榮。


今身雖逸而心獨苦,氣秘血滯,周身之脈絡為之壅遏而病生矣。


秘者疏之,滯者導之,疏秘導滯,無如灸刺。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筋骨不勞,心神悅懌,則肉理相比,氣道滿填,衛氣怫結,故病生於肉也。


夫衛氣滿,以針瀉之。


結聚膿血,石而破之。


石謂石針,則砭石也。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謂修業就役也,熨謂藥熨,引謂導引。


按:過勞則筋傷,筋傷遇熱則弛緩,遇寒則拘急,熨而引之,斯柔和而無緩急之患矣。


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百藥。


按:內苦其心神,外勞其形體,則火焰而水虧矣。


水不勝火,火無所制而上浮於咽嗌,與恣食炙以致實熱結聚者不同也。


治此之法,或滋陰以降火,或引火以歸源,少佐辛涼,以開其結滯。


按:甲乙經咽嗌作困竭,百藥作甘藥。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是謂五形志也。


按摩者,所以開通閉塞,導引陰陽。


醪藥者,所以養正祛邪,調中理氣。


醪藥,酒藥也。


不仁,重也。


按:驚則氣亂,恐則氣下,故令經絡閉拒而不通。


氣既不通,則血凝滯而不知痛癢。


不仁者,氣血頑木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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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11:30 | 只看該作者

寶命全形論


命者人所寶,形者命所倚,欲寶其命,必全其形。


全形之道,針其一矣,故篇中所載,多用針之法。


至於木得金而伐五句,雖是生克之常,然其中別有至理。


但與上下文義不甚相合,此篇當是綴集成文者也。


黃帝問曰:天復地載,萬物悉備,莫貴於人。


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


君王眾庶,盡欲全形,形之疾病,莫知其情,留淫日深,著於骨髓,心私慮之。


余欲針除其疾病,為之奈何?


按:病各有情,情不易知,故常留連淫而深入於內也。


岐伯對曰:夫鹽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泄。


凡虛中而受物者,皆謂之器,其於體外則為陰囊,其於身中所同,則為膀胱矣。


咸之為氣,天陰則潤,在土則浮,在人則囊濕而皮膚剝起。


弦絕者其音嘶敗,木敷者其葉發,病深者其聲噦。


按:弦,肝脈也。


絕者,急而欲絕也。


弦急之極,木反侮金,肺不得令。


肺主音聲,故令嘶嘎而敗壞。


嘶嗄者,喑啞不清也。


敷,布也。


發,暢茂也。


木氣敷布於外則枝葉茂,然惟葉太茂而木力竭矣。


噦,吃忒也。


雖有寒熱誤治之不同,總為胃氣乖忤上逆於肺之所致,暴病得之猶為易治,若久病犯此,九死一生。


所以者何?


萬物養於土,人命養於胃,胃不安而氣乖逆,以致吃忒不已,即或不死,病亦深矣。


按帝問本欲用針除疾,而伯乃以病之難治三者為對,意謂若此之類,針亦無用。


而且先以咸味引興,以見病在內者形於外也,猶器內盛鹽,外必潮濕。


王注混解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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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13:53 | 只看該作者

楊上善又以咸味、弦絕、木敷三者,引入聲噦。


皆不善解經旨者也。


嘶音西,破聲也。


嗄音沙,去聲。


噦音一決切。


人有此三者,是謂壞府,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


按:壞府注謂損壞其府而取病,且引抱朴子開胸納餅為證,荒誕極矣。


壞府者,謂臟腑敗壞,病之難治者也。


毒藥解已見前。


爭黑謂血氣紛爭而黑色見於外,今之病危色黯者是也。


帝曰:余念其痛,……為之奈何?


岐伯曰: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天有陰陽,人有十二節。


節謂節氣,外所以應十二月,內所以王十二經脈也。


天有寒暑,人有虛實。


寒暑有盛衰之紀,虛實表多少之殊。


能經天地陰陽之化者,不失四時。


知十二節之理者,聖智不能欺也。


能有八動之變,五勝更立,能達虛實之數者,獨出獨入,吟至微,秋毫在目。


按:易曰:與天地合其德,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


殆謂是歟。


聖智豈欺人,此特甚言之耳。


八動注謂八節之風變動,五勝謂五行之氣相勝,立謂當其王時,變謂氣至而變易,分疏是也。


吟,吟詠也。


楊上善云:謂露齒出氣。


非也。


音區,張口貌。


吟至微,猶言開口皆是至理也。


帝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不可勝量,虛實吟,敢問其方?


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


按:五行相勝,此其常也。


乃土獨與眾異者,土濃而頑,苟無物焉以通之,則且為石田而何以生長夫萬物。


是故乘其弱而克之者木也,疏其理而通之者亦木也。


土得木而達,其義精哉!


但此五句,與上下文義不合,宜分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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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14:19 | 只看該作者

針有懸布天下者五


黔首共余食,莫知之也。


按:懸布猶言昭著。


黔首,黎民也。


余食,多食也,言但知飲食而不知其理也。


一曰治神,專精其心,不妄動也。


按:此注作用針者言,是也。


楊上善作治五臟之神,誤矣。


二曰知養身,按:平人氣象論曰:醫不病,故為病患平息以調之為法。


然則欲治人之病者,可不自養其身乎。


楊上善又作內外養形解,新校正復從而和之,反優楊劣王,皆不體認經旨而相率傅會也。


三曰知毒藥為真,按:病可速取者針為便,病宜緩治者藥為安。


但知之不真,則宜正宜從,未免與病相左耳。


血氣形志篇曰: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百藥。


然則針與藥二者,凡病所必需,而醫家所當互用也。


新校正本楊氏之說,亦以此節為病患自知。


噫!


病患苟自知真藥,安用醫為哉。


毒藥,劑也。


四曰制砭石小大,古者以砭石為針,故不舉九針,但言砭石耳。


當制其大小,隨病所宜而用之。


五曰知臟腑血氣之診。


……按:用針者固須知藥,然尤當知脈也。


不知脈,則孰為臟腑,孰為血氣,或虛或實,而補瀉之法奚施。


果知脈,且知藥矣,用針之道,其全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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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樓主| 發表於 2012-11-4 10:14:30 | 只看該作者

帝曰:愿聞其道。


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


按:再言治神,楊說之誤可見矣。


五臟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


先定五臟之脈,備循九候之診,而有太過不及者,後乃存意於用針之法。


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外內相得,無以形先。


按:心有所存,弗見弗聞,略形跡而專尚神明也。


此正所謂治神者,用針者當如是也。


可玩往來,乃施於人。


玩謂玩弄,言精熟也。


人有虛實,五虛勿近,五實勿遠,至其當發,閑不容。


按:虛者病深而效緩,實者病淺而功速,應機決策,毫厘莫爽。


音舜,目開闔搖動也。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


按:手持針而心不亂營,針明淨而中病得所,此持針之要道也。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


……伏如橫弩,起如發機……。


按:內治其神,外應多變,幾無形跡之可求,而一發則無不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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