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但拘夫正針之正為正也,而不知以臬較之則偏也,非正也;人但泥夫縫針之縫為偏也,而不知由臬準之則正也,非偏也。
蓋步太虛之廣,推七政之纏次,皆準於臬。
以天而測天,至當不易之論也。
針泊於氣,乃偏壬丙,哲人通其變,以便民用,故立縫針,合乎臬測,則得天地大中至正之位矣。
後世不察,嘵嘵致辯,名家若廖金精者,求其理而不得,但曰:“針,金也,畏南方正位之火,故不敢正指於午,而偏於丙。”
斯言也,於理未當,何足以屈服乎諸家?
後之人又從而議之曰:“丙亦火也,針胡為而獨指之哉?”蓋廖氏惟知縫針之可用,而亦莫知其所以然之理也。
夫天地之氣不能恰然齊。
天之氣在於子午之中,地之氣在壬子丙午之中。
是以候氣者冬至日於壬子之中置黃鐘焉,夏至日於丙午之中置林鐘焉,足可徵矣。
矧羅經古制,原于地支十二位,而加入八干四維,為二十四位,適壬子丙午之半為中也。
堪輿家動推董公。
予去董公世未遠,又幸同其鄉,嘗得所貽之羅經而玩焉。
其分于金則本《叢珠素書》。
中剖戊子,以為陰陽混雜之界。
而右列甲子、丙子於壬,以從大雪之陰局;左列庚子、壬子於子,以從冬至之陽局。
非邵子“冬至子之半”與?
其分金則本於陳希夷,以甲子配頤而隣壬之中,以丙子配中孚而正子之始,非即“頤初大雪末,而卦氣起中孚”之說與?
其爭星土,則以虛、危之間,正針之中,而周天列宿各止其舍,又不與“考中星,齊七政”者符契與?
然此董氏之製,蓋沿襲于廖氏者矣。
廖氏之說,詳見於《泄天機》,可考也。
由是觀之,即上古而言,臬之所測,合焉而不差。
自後世而論,廖、董諸人用之而有驗。
且今時之制算歷者又宗之,非無徵而不信,予何為而獨不然哉!
噫!
冰不足疑也,而夏蟲疑之。
吾故願學者之毋為夏蟲焉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