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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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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子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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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19:15:45 | 只看該作者

重刊人子須知資孝地理心學統宗卷七之上

 

江右山人徐善繼述 同著

 

此一册辨證諸家星卦之非理者,紧祛世俗之惑。

 

夫自公劉興豳,既景迺岡;衛文遷楚,景山與京;周公營洛,揆之以日,而陰陽之旨實肇厥端。
 

惟數聖引而不發,叔世之下,莫窺涯涘。
 

哲人若楊、曾、吳、廖、賴、董輩,又不世出,管天蠡海之徒,遂家置爐鎚,人挾機軸,偽詞誕説,縱横競起。
 

而星卦各出多門,不勝謬戾。
 

無怪乎吾儒擯爲外道而不屑究之耳。
 

兹輯隂陽旨原,首以星卦、國音、宗廟等説之亂眞眩正者,逐款摭諸名家理論而辨明之,并以斷騐邪術諸弊,及通書神煞,詳述其謬。
 

復著宗旨一篇并三昧論,俾人了開卷即知隂陽正源,而不爲旁蹊曲徑所眩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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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19:16:30 | 只看該作者

一論九星之謬

 

九星云者,貪狼、巨門、禄存、文曲、廉貞、武曲、破軍、左輔、右弼是也。

 

立名之謬,則牧堂蔡氏曰:“名出於《北斗經》咒文。”
 

按《星經》,北斗之名,一曰天樞,二曰璇,三曰機,四曰權,五曰衡,六曰闓陽,七曰瑶光,八曰輔,九曰弼。
 

無貪狼、巨門之説也。
 

其法以貪爲上吉,武巨次之,輔弼又次之,禄、文、廉、破皆凶。
 

立法之謬。
 

蔡氏按:《漢書》曰:“貪狼,以貪如狼虎爲凶。
 

廉貞,以廉而貞潔爲吉。
 

無貪狼爲吉,廉貞爲凶之説也。”
 

其爲五行,以貪爲一木,巨爲一土,禄爲二土,文爲一水,廉爲獨燚,武爲一金,破爲二金,輔爲二木,弼爲九土。
 

五行之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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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3#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19:17:47 | 只看該作者

蔡氏按:《星經》曰:“一星主天,二星主地,三星主火,四星主水,五星主土,六星主水,七星主金。”
 

無貪爲木,巨門爲土之説也。
 

至於以貪狼爲生氣,巨門爲天醫,禄存絶體,文曲爲游魂,廉貞爲五鬼,武曲爲福德,破軍爲絶命,輔弼爲本宫。
 

蔡氏曰:“謂生氣、天醫、福德爲三吉,絶體、游魂、五鬼、絶命、本宫爲五凶,皆非郭氏本説也。
 

他如以貪爲太常六合,巨爲朱雀,禄存爲貴人,文爲小吉,廉爲勾陳螣蛇,武爲太隂青龍,破爲白虎。
 

又有一家以貪爲木星,巨爲天財,禄爲孤曜,文爲掃蕩,廉爲燥火,武爲金水,破爲天罡,輔爲太陽,弼爲太隂;又有一家以貪爲生龍,巨爲福龍,禄爲病龍,又爲狂龍,廉爲死龍,武爲旺龍,破皮爲敗龍,輔弼爲絶龍;又有一家以貪爲小吉傳送,巨爲大吉,禄爲太乙勝光,又爲從魁河魁,廉爲功曹太冲,武爲登明神后,破爲天罡;又有一家以貪爲樂褥,巨爲緑褥,禄爲白霧,文爲黄霧,廉爲黄旗,武爲綉褥,文破爲黑池,輔弼爲河番;又有一家以貪爲生龍,巨爲太陽,禄爲大禍,文爲暗曜,廉爲螣蛇,武爲太常,破爲朱雀,輔弼爲仗兵。
 

凡此皆執偏見而各立門户,互相争競,有不勝其舛錯也。
 

其在天星,以貪爲天蓬,巨爲天芮,禄爲天衡,文爲天輔,廉爲天禽,武爲天心,破爲天柱,輔爲天任,弼爲天英。
 

其在卦例,以貪爲一坎,巨爲二坤,禄爲三震,文爲四巽,廉爲五中,武爲六乾,破爲七兑,輔爲八艮,弼爲九離。
 

其在五色,以貪爲一白,巨爲二黑,禄爲三碧,文爲四禄,廉爲五黄,武爲六六,破爲赤,輔爲八白,弼爲九紫。
 

所謂三白者,初無他憑據,無乃以乾、坎、艮坐後天之壯言云耳。
 

白爲吉,紫次之,餘色皆凶。
 

夫以碧、緑、黄、赤凶者,謂其屬廉、禄、文、破也。
 

紫白取貪、武、輔、弼以爲吉,碧、綠、黄、赤因禄、文、廉、破以爲凶,猶其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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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19:18:20 | 只看該作者

何二黑既屬巨門,已爲吉星,二黑乃爲凶色。
 

星吉色凶,自相水火。
 

又况九星既以文曲爲凶,奇門又以天輔爲吉;九星既以貪狼爲吉,遁甲又以天蓬爲凶。
 

是何吉凶之顛倒難憑若是乎?

又按翻卦配星,以貪配生氣,廉配五鬼庶幾同矣。
 

乃又有有移之於山水,以本山起破軍,順行三匝,周二十四位。
 

又有移之於主山,起破軍,逆行九匝,而周七二骨節之説。
 

則今之貪非復向之生氣,安得猶謂之吉?

今之非復向之五鬼安得猶謂之凶?

其消水法爲例亦多。
 

大率甲、子、辰、寅、午、戌、壬、癸、艮、甲、乙、巽、丁、坤、庚、辛、等一十六向,皆要水倒左邊。
 

殊不知在左邊如三匝九匝之説,則必吉凶相參,未嘗不置貪巨於禄文之先。
 

巳、酉、丑、亥、犯、未、丙、乾八方又要求倒右邊,殊不知其右邊如山水骨節之例,則亦吉凶遷居,未必不排輔弼於武破之後。
 

何得便以切近之一字遽分左右之善惡乎?

無怪乎蔡氏之黜之曰:“九星之五行所屬不足據,而吉凶無凖。”
 

斯言也,誠萬世不易之定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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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0:29:04 | 只看該作者

論卦例之謬

 

諸家装卦之例,其説甚繁。

 

姑舉近世最宗尙者,如所謂《玉錀匙》云。
 

其法取山坐某方,得某卦,以後天論穴,坐某方,得本卦之某爻,可變某卦,穴與某水之去合其律,去水與某水之來應本卦,與變卦之子母以爲循環變化之妙。
 

又法以山峙之方爲貞卦,水去之方爲悔卦。
 

合成六畫之卦,以水之納付取干支爲卦,之某爻某辭,即斷其吉凶。
 

至於廿四位陽穴放隂水,隂穴放陽水,在十二支者,取左旋隔八之律吕。
 

在八干者,取五位相得而各自合之説,使之以隂攝隂也。
 

卦之子母,母喜其來,但不喜其去。
 

如乾喜甲來,坤忌乙去。
 

震、巽、庚、辛、艮、丙、兑、丁、坎、癸、離、壬皆倣此。
 

卦之三合,愛其入而不愛其出。
 

如震愛亥、未,坎不出申、辰,兑於己丑,離於寅戌,亦倣北。
 

卦之子母,不可相破。
 

如取天地定位,則乾、甲不可放水出坤、乙。
 

取雷風相薄,則震庚不可放水出乾、甲。
 

而他卦之子母亦猶此也。
 

先後天不可相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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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0:29:51 | 只看該作者

如坎山不放坤水,坤山不放坎水,艮於震,震於離,巽於况,離於乾,坤於幾,况於坎,乾於艮,皆倣此。
 

又於先天圓圖之對待,以横圖乾一兑二之數,而合以爲九。
 

如乾與坤相對,則以乾之一而合坤之八,使成九數是也。
 

又於後天圓圖之對待,以洛書坎一坤二之數而合以爲十。
 

如乾與巽相對,則以乾之六而合巽之四,使成十數是也。
 

於是坐向放水,如乾放巽,艮方坤,以爲用中五之數,共成十有五數。
 

殊不知大易之作,所以定天地之吉凶者,必待揲蓍而後得。
 

其在風水日期之間,朱子所謂“古人之成法也,烏能如彼之牽合哉!”

廖氏曰:“卦爲宗者,誤人多,無龍無穴事如何?任爾装成天上卦,等閑家計落傾波。”
 

劉氏曰:“下地不装諸卦例,登山不用使羅經。”
 

正謂此也。
 

其他卦例名目尤多,如所謂天卦、地卦、五鬼、壺中、横天、紫微、魁星、斗杓、玉函、挨星、紅鸞,及單于梅花三卷,火星飛宫弔替之類,大抵與宗廟九星相伯促,彼吉此凶,不相繁穢,於理無憑,禍福不騐,流毒天下,感世誣民,初學之士,罔知眞僞,一入其門,牢不可破。
 

惟執其例,曰某來山合某卦某星,下某向,宜某水來,某水去。
 

某星某卦淺奩干,此其迷謬,非謂誤人,且以自誤,可慨哉!楊氏曰:“定卦番來是夢中,只觀來歷有無踪。
 

仍將两手鉗龍脈,莫把三星亂指空。”
 

又去:“天寛地寛閒亦寛,眞龍泊處是根源。
 

不論五音諸卦例,但求主好對賓賢。”
 

又曰:“隔山装卦泥星辰,下了誤人貧。”
 

曾氏云:“但登財禄君須下,莫用山頭卦。”
 

又曰:“四平八國與天心,世代時師何處尋。
 

不識天心并十道,慢將卦例吐懐襟。”
 

廖氏曰:“巧目神機參造化,透徹玄微貴無價。
 

古傳龍法及砂圖,誰見神仙專論卦?

假如龍法不眞奇,豈得偏將卦例推?

但要眞龍并正穴,隂陽二踟自相居。”
 

卜氏曰:“水若屈曲有情,不合星辰亦吉。
 

山如破碎欹斜,縱合卦例何爲?”

又云:“既明倒杖之法,方知卦例之非。”
 

斯皆鄙且詭異者之良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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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0:30:25 | 只看該作者

論三合龍之謬

 

俗師有傳三合龍法之術,以五行三合取法。

 

必先於水口之外尋其歸江者果何絶地。
 

絶地云者,寅申巳亥也然後泝流而上,以入其鄉,却求風水爲長生、帝旺、墓庫之向。
 

或山山去貴而不富,向去富貴两全,然又有並須逆兼於維,謂之隂陽得配。
 

否則,女旺於男,弟盛於兄如落江之水遇艮寅字,則爲金絶,而隂陽二宅作巽、乙、庚、酉、癸、丑之向爲吉,山次之,巳、丙、酉、辛、丑、艮者又次之。
 

所以然者,金絶於寅,故宜流去。
 

金生於巳,旺於酉,庫於丑,所謂巳酉丑會成金局,故宜向也。
 

木絶蛅而亥、卯、局。
 

水絶巳而申、子、辰局。
 

火絶亥而寅、午、戌局皆然。
 

又自謂推演郭氏所謂源於生氣,朝於大旺,流於四卸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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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0:30:59 | 只看該作者

殊不知水必順流而下於江,初非寅、申、巳亥可向。
 

向亦自有天然朝案之情,非生旺墓庫之方可泥,豈郭氏之本旨哉!

胡乃又有神其術以誑人者,謂長生墓旺之定局,可預推地之某位山高,某位低陷,某位有踟,某位有塘,神廟居某位,流水出某方。
 

其例云:長长帝旺俱高聳,沐浴之方定有塘。
 

若逢冠带多爲路,臨官壇廟屬其方。
 

病胎衰養皆低陷,死墓絶鄉水去長。
 

試入鄉村墓宅按騐之,亦間有中。
 

然於龍穴眞偽何補?

適足愚弄俗輩耳。
 

明理君子豈取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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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0:31:34 | 只看該作者

論四龍分卦之謬

 

四龍分卦之術,出於《天玉經》。

 

大要不過分四方四龍正神零神,前兼後兼而已。
 

其四方江東八卦曰寅、甲、卯、乙、辰、巽、巳、丙,江西八卦曰申、庚、酉、辛、戌、乾、亥、壬。
 

南曰午、丁、未、坤,北曰子、癸、丑、艮是也。
 

四龍者,寅、辰、丙、乙。
 

一龍加子、乾,二龍申、午、坤,三龍加犯、艮,四龍加酉、殿。
 

又爲三才六建焉。
 

正神者十二支,零神者八干四維也。
 

前兼山者,如子、丑、癸、艮是也。
 

後兼山者,如壬、子、癸、丑是也。
 

夫四方之分,不過曰“山向流水一路行,富貴有聲名。
 

龍行卦外無官職,不用勞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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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0:32:02 | 只看該作者

葢欲子、癸、丑、艮之山,仍以子癸、丑、艮之水;午、丁、未、坤之水,必於午、丁、未、坤之山。
 

謂之南卦關地北關天,江東、江西各不出其八卦之外也。
 

四龍之分,當以一龍爲長男,二龍爲次男,三龍爲三男,四龍爲四男。
 

一龍金,二龍木,三龍水,四龍火。
 

其三才六建者,不過曰“三陽六秀二神當,主人入廟堂。
 

子寅辰逢乾、丙、乙,一龍眞奇特。”
 

葢欲子山寅山原山各見乾丙乙之水也。
 

他三龍而九才十八建者,並倣此。
 

正零二神,不過欲正神爲山,零神爲水。
 

山過峽合正神爲吉,取以定向,向則以零,故曰無龍不作向,水不問來去,合零神則吉。
 

其曰:“山上龍神不下水,水裏龍神不上山。”
 

“若遇正山正向装,撥水入零堂。”
 

其大意也,前後二兼,不過欲雙山雙水,單山單水,其曰“前兼止下前兼水,後兼仍取後兼装。”
 

其止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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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0:32:28 | 只看該作者

今按四龍不過以乾、坤、艮、巽、丙、壬、庚、甲、乙、辛、丁、癸、子、午、卯、酉、寅、申、巳、亥、辰、戌、丑、未,各四祈之,因其次序,類屬而成四龍。
 

其取義粗淺甚矣。
 

且四方不知東西何以皆多,南北何以皆少?


巳、丙何以屬東而不爲南?


亥、壬何以屬西而不爲北?


况欲山水各不出卦,乃通篇之要説,則如子、午、寅、申四山,則右邊無幾,不知右邊復有何字可以放水。
 

又如巳、亥、丑、未四山,左邊亦惟一字而已,不幸水從左來,尙可以放水使入於於懐乎?

何其不思之甚哉!

由此言之,則其所謂“亥山若見水流東,代代出三公”者眞誣矣。
 

其於五行,一龍何以愛金,金何以不於申、酉、庚、辛愛乎?


二龍何以愛木,木何以不於甲、乙、寅卯愛乎?


三龍四龍之於水火,與其所謂本身屬土者,皆無義可推。
 

且其支神與水火土亦不相關,而相反也。
 

其曰“金位一龍家富貴,百子千孫位。
 

二龍行來到木鄉,外保置田庄”等説,可謂誕矣。
 

其三才六建之説,不知千與申、戌何以不納東來之水酉與亥、未何以不納南來之朝乎?

此三陽六秀所以爲於一龍言之,而二三四龍之九才十八建者,卒亦不必究竟也。
 

其曰“六建分明號六龍,名姓達天聰”者,可謂妄矣。 
 
既以丑、卯山放子、辰水爲兄尅弟,子、辰山放丑、卯水爲弟尅兄,午山放子水爲父尅子,子山放午水爲子尅父,則四龍之分,申、戌不宜在前,丑、卯不宜在後。 
 

地支既隔一位於維,不宜遠近之不濟也。 
 

如廖公艮山丁向水流癸,丁上尖峯對之記,則正神零神之説自廢。 
 

知卜公“既有生成之龍,必有生成之穴。” 
 

不拘作單向雙朝之賦,則兼後兼前之説亦荒。 
 

此則其尤下者也。 
 

葢與宗廟等術相頡頏,明理君子,必不若是其拘且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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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0:34:38 | 只看該作者

論星卦諸偽書之謬

 

《易》曰:“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

 

葢天文易知,故曰觀;地理難明,故曰察。
 

且不徒曰地,而必曰理,明其理者,輙以仙稱,此豈庸俗之所易知易能者乎?

故地理,理學也。
 

古之明於此者,自周召而下,若漢之留侯、唐之亞父丘公、大理卿曾公、晉參軍郭公、宋處士陳圖南,及牧堂浆子,國朝之劉誠意伯諸公,皆崇儒碩輔,及懐才抱德之隐各子。
 

本自正學中來,故能窮天人之理,探造化之源。
 

近世儒者,視爲末務,而不暇究。
 

傳其術者,類多庸俗,邪正是非,懵莫之辨,惟拘所授而已。
 

得楊氏之書者爲楊,得曾氏之書者爲曾。
 

至於其書之眞偽純駁,悉無所知。
 

訛謬相傳,而淫巫瞽史徧天下,紫以奪朱,牢不可破。
 

魏仙翁所謂“先入之言爲主,正道無由聞耳。”
 

夫天下事有眞則有偽,有正斯有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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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0:35:28 | 只看該作者

使星卦果於陰陽理無所效靈,則升墟望楚者不必樹臬以揆日,而卜洛造周者,又何必藉土圭測景以相其陰陽乎?

《雪心賦》既云卦例之非矣,又何謂“布八方之八卦,審四勢之四維?”又曰“山分八卦”,又曰“八卦五行,必須參究。”
 

凡此非故自相矛盾,要必有說耳。
 

楊筠松之徒曾文迪,堪輿家宗丘也。
 

文迪以《青囊經》授之陳摶。
 

摶復釋註詳明,稱《天機書》以授吳克誠,傳之景鸞以及廖瑀、傳伯通諸人各有著述,發明青囊。
 

時則有若賴文俊者其學亦出文迪,見《賴布衣本傳》,又著為《催官》之篇,與廖氏諸書若合符節,故世稱廖賴,兒童走卒皆知其為地理名家。
 

今考其術,悉皆天星方位之說也。
 

而顧以星卦為謬,何哉?蓋陰陽家正學眞旨,術者靳秘不傳。
 

好事者遂杜撰偽書,以至諸家星卦之文紛然競出而雜乎其間,亂眞眩正,不勝繁穢。
 

宜乎君子之厭其鄙陋,而一切擯斥之耳。
 

夫眾惡必察,理貴窮源,學者須以伏羲之河圖、堯之曆象、大禹之洛書、箕子之洪範、文王之後天、周公之土圭、召公之相宅、孔子之天地數,以至周子之太極圖,邵子之《皇極經世》、朱子之《風水議狀》、蔡氏父子之《發微旨要》、曆法律呂諸書,玩索其間,而各究其所以為陰陽之說,俾胸中有見,不為後世邪術所惑,然後取陰陽家之鳴世者,如陳摶所註之《青囊經》、張子房之《赤霆經》、郭景純之《葬經》、陶士衡之《捉脈賦》、卜氏之《雪心賦》、廖金精之《泄天機》、賴布衣之《催官篇》等書,一一有以辨其眞偽,分其純駁,而復徵之以仙跡名墓,則陰陽眞旨,自灼然不待辨而明矣。
 

鄭氏鑑曰:“地理之學莫,不為偽書所誤。
 

作偽者多假先賢名字,托眞以信偽,此風水選擇渭然凡下,列於術數。
 

殊不知精妙一出河洛、太極圖諸書之推騐,果可以術數目之也耶?

曾葛溪曰:“紫陽朱子,崇正學,黜異端,而獨於葬宅一事,以為古人不傳,宜從俗擇。
 

然則地理者,豈非吾儒分內事乎?

第其書之亂眞眩正,非得眞旨者,未易辨之。”
 

我緣督翁曰:“得訣歸來好看書。”
 

有味哉其言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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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論宗廟水法之謬

 

卜氏云:“宗廟之水法誤人,五行之山運有凖。”

 

此論確也。
 

何則?

盖宗廟即洪範五行,以甲寅辰巽戌坎辛申為水,艮震巳為木,離壬丙乙為火,兌丁乾亥為金,丑癸坤庚未為土,乃顛倒五行之法。
 

按吳國師仲祥進呈表,謂用之以審山音、推變運而已。
 

故曰“五行之山運有凖”也。
 

術家誤用以論水法則謬矣。
 

且其謬立九星相配之法,以五行之墓庫起,一位為破軍,次四位為祿存,次四為貪狼,次四為文曲,次四為武曲,次一為左輔,次一為巨門,次一為右弼,而最後之四為廉貞。
 

並順左而旋,凡水之來,遇狼、巨、武、輔、弼之五者則為吉,而收水亦以之;遇祿、文、廉、破之四者則為凶,而放水亦以之。
 

如甲山屬水,水墓在辰,辰即為破軍;巽巳丙午即祿存,丁未坤申即貪狼,庚酉辛戌即文曲,乾亥壬子即武曲,癸即左輔,丑即巨門,艮即右弼,寅甲卯乙即廉貞。
 

而其安排九星,亦且變亂。
 

蓋其序本貪狼、祿、文、廉、武、破、輔、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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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乃亂之,而乃破、祿、貪、文、武、左、巨、右、廉,其間多寡乃復不倫,抑又何據耶?蔡西山曰:“野俗之書,專論坐向水路之星辰。
 

其星辰又取於北斗之九星,更無義理。”
 

曾葛谿曰:“騐之仙跡,亦多不合。
 

大抵立言著述循理,而非狥人。
 

彼昇玄者,古稱術仙也。
 

乃曰合八卦,依八卦下;合破卦,依破卦下;合陰陽,依陰陽下;合宗廟,依宗廟下。
 

要須通變,不可執泥。”
 

是何言哉!誠如其說,則風水者不過聽其遭遇,本無依據耳。
 

是亦安用卦例為哉!


此其不足信也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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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1:35:07 | 只看該作者

一論國音拘向之謬

 

國音之法,則朱子曰:“國音之說,自謂無用之談。”


又曰:“庸妄之偏說,以五音盡類羣姓。
 

而謂塚宅向背,各有所宜,乃不經之甚者,先儒以力辨之。”
 

夫朱子所謂“先儒力辨”者,疑取呂氏之序《宅經》也。
 

其言曰:“近世巫覡,妄分五姓。
 

如張王為商,武庾為羽,似取諧韻。
 

至於以柳為宫,以趙為角,又復不類,或同出一姓,分屬宫商,或復姓數字,莫辨徵羽。
 

此則事不稽古,義理乖僻者也。
 

今以往躅證之,如曾相公宣,字子布謚文肅。
 

祖地在建昌南豐縣,乾山,寅甲向水去。
 

俗師以為曾氏火音,水破長生。
 

又如黃君謨,遇異人指穴在岳州平江縣,其向七乙三辰,水歸五丁,又交坤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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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1:36:12 | 只看該作者

俗師亦謂水破商音,谷將主退財。
 

二家富貴綿遠。
 

蘇氏曰:“五姓從來不可憑,因官因地賜為稱。
 

商音黃氏嘗為用,水破坤申愈顯榮。”
 

此其昭昭明證也。
 

廖金精云:“惟有姓音不可憑,謬妄最分明。
 

聲同音異尤無理,鐘宮與終徵。
 

陽屬宮音揚屬商,覆姓更難詳。
 

亦有變姓與賜姓,過房何所定?

三十八將最為先,縱合亦徒然。”
 

此達理之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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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1:38:01 | 只看該作者

一論斷騐小數之謬

 

蔡西山先生曰:“世之君子,尋常以地理為鄙事而莫之問。

 

一旦有不得已,則茫然不知所謂,而托之野師巫俗。
 

野師巫俗者,類皆憸邪小輩,能以詭譎小數,多為之巧,密探往事,兼以他術两為之說,幸中未來。
 

君子既不知本源,以為禍福之權或出其手,委心而聽命焉。
 

使之立宅則生者不得安其居,使之作塚則死者不得安其葬。
 

《俯察》云:“今之術士,善斷墳者必謬於葬,以斷墳下穴則穴必敗,以下穴斷墳則斷不騐。
 

如浮沙斷、覆墳經、入門斷、透山光、隔山照、望宅斷、搜鬼經、都天斷、望龍斷、隔江斷,與夫鬼靈經、烚屋羅睺、開皇竹之類,皆可以一時所見談禍福,而于龍穴初無與焉。
 

予少時嘗見有能地理克應者,雖奇騐如神,而心竊疑其妄,然亦未能窮其所以然之故,因百計求之。
 

及得其術,始信其詭偽可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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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1:38:28 | 只看該作者

江湖上謂之撥推行術。
 

每觀售術之際,舉止態度,深有可笑者。
 

望之則有矜誇之色,問之則為孔竅之辭,或縱恣而大言,或禁秘而不答,是皆不過以禍福馳騁,聳動視聽而已。
 

或用之騐舊扦新,立宅改路,開門放水,則必以左道為區處,言某日當進財納慶,某年當受祿添丁。
 

其言似若可信,故世之貪富貴、泥禍福者,爭趨慕而信用之。
 

雖聰明之士,亦不免為其所愚弄。
 

智者觀之,則其謬妄有不可掩焉者,益信西山所謂憸邪詭譎為不誣也。
 

鄭氏曰:“山川美惡,吉凶感召,固然也。
 

而區區專以禍福言者,則涉於術數,非理也。”
 

故凡地理之學,但當以理為主,其應騐與否,一聽其自然。
 

若於理外遷就,以取日前克應,是猶詭遇獲禽,君子不為也。
 

茲故特詳其弊,俾世之習斯術者,不可不慎。
 

而人子之求宅兆者,知斷騐小數之無補,而不為其所惑,必從事乎龍穴根本,明理之良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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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樓主| 發表於 2012-10-23 21:39:17 | 只看該作者

一論克應識兆之謬

 

克應讖兆,大抵皆術家假此神術而已。

 

君子不察,亦往往有入其術者。
 

甚矣,邪說之易惑也!

按克應有二,其一謂穴中幾尺下有某物某形某色,如所謂龍肝、鳳髓、猩血、蟹膏、象牙、龍骨、虎珀、朱砂、絲紅、綠翠之類。
 

《玉髓經》取龍形有火燄石,鳳形有紅黄石,虎形有虎威石,獅形有毬子石,象形金星石,及將軍大座有劍,美女梳妝有鏡之類。
 

崔菊坡謂世俗聚見其說,必致驚駭而反成執泥,然不可謂無此理。
 

若執為常法,則又不然,此亦固有見。
 

予謂開井得紅黃光澤堅實之土,或脆嫩細膩之石,及似石非石、似土非土,《葬書》所謂裁金切玉,五土四備之說,理或然也。
 

而必取某形當得某物證應,豈不誕哉!

烏可執以為法?

又有蝦、蟹、龜、魚、蛇、蟲活物,取為生氣神異等說,皆不足信。

固嘗聞之,亦嘗見之,大抵舉不足為地之輕重,縱有亦不可洩露,洩露則龍力減,反為不吉。 
 

又安可取之為應哉!其次又有日時克應之說,專取下建時讖兆凖騐,固嘗博訪攷求。 
 

有以奇門取者,有以斗罡取者,有以氣候孤虛取者,有以方位論卦取者。 
 

或曰某方有某色物來,或曰某方有色雲起,或有響聲至,或有貴人臨。 
 

最其神者,曰馬騎人或有人負木馬過應、魚上樹或有以木魚或干魚掛樹之類,固亦頗凖。 
 

第於龍穴美惡無與,地之吉凶何干?

徒以此眩弄愚輩之信聽而已,則亦何足尚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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