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謂陰陽之理,皆本於五行,其所以為禍福者,亦莫不以秉其生旺者為吉,而當其衰敗者為凶,遇其相生者為福,值其相克者為禍,無餘論矣。
而通書之設周堂者,既無五行之起例,則無生旺衰敗之可推,無相生相剋之可據,徒執定局,而乃拘于大月小月某日某日吉,某日某日兇,年年不異,月月相同,不幾於膠柱而鼓瑟、刻舟而求劍乎?
既無通變之機,又無的然吉兇之驗,則其所謂周堂云者,禍福無憑,不足準信,削去不惑于君子亦宜矣!世人蹉過吉期,多因拘泥於此。
竪造入宅,葬埋上官等日,皆有周堂之例,舉一隅,他可類推,又向足深辨哉!
九、通書之最謬者,莫如三十六用。
其說倡自祝文夫所譔《袖龍經》,詭立修方應驗,以為修報催官之方,則能使閑居者不日起復;修報黃甲利方之方,則能使白衣者起舉登科;修報火星青龍,則能使在官者轉官加祿;修作極富星月財方,則能使貧者驟獲橫財;修定位魁罡,能捨財獲窖;使鬼運錢來,則修鬼道之位;欲因妻得財,則修三女之方;欲因妻獲官者,則用三臺五庫;欲因軍得寶者,則有用魁罡福星;倲兵道將軍,可以因軍得官;修順逆血刃,可以六畜大旺。
修蠶命可旺蠶絲,修空亡則除冷退,救人長病修報天醫,救人喪禍修作白虎。
謂修金匱可旺人丁,謂修天瘟可除瘟疫。
又有所謂袪鼠盜、解官訟、長壽年等事例,皆以修方為驗,其陋如此。
愚謂安葬墳墓,其地龍眞穴的,融結不偽,眞知其為富地,而用諸富星以助其富,眞知其為貴地,而用諸貴星以催其貴,理或然也。
而龍穴不眞,從狥年月,則亦無益。
況修方而可以致富貴,可以使鬼運錢財,可以獲古窖金銀,可以救病,可以添夀哉!此理之所必無者。
茍如其言,則求名之士不必朝讀暮誦,講求書史,是但修其催官之方,則自能取青紫如拾芥;求利之士,不必曉行夜算,坐賈行商,但修其極富之星,則自獲寶窖;病者不必求醫,修天醫而可愈;訟者不必訴官,修天赦而可解矣。
天下豈有是理是也哉?
惑世誣民,適取一笑耳。
以上通書諸說之謬,有一人之言而自相矛盾如竅馬之類,有數家之書而各相牴牾如丙丁為獨火又謂三奇者,不能悉具,姑樶其要如此。
泰和周氏所著《陰陽定論》,亦頗詳明,崇正學者,自當言下有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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