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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証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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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26:0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彖辭-61


宗主附注損之釋彖辭。


與益同混于文言。


凡釋彖辭。


不用韻。


而文言則無不?韻。


以其有韻。


故稱文言。


如文章也。


織絲成錦。


謂之文章。


練字成文。


亦文章也。


易各卦象辭亦皆有韻而文短。


文言則長。


合一卦為一章。


如乾坤文言已見其例。


乾坤以下各卦。


多有繫以文言者。


後世散佚。


不復存留。


其有未失脫者。


又多錯簡。


不能別為一篇。


遂與釋彖文混。


損益是也。


損益二卦為關係易象之變遷。


其重要次于乾坤。


故文言猶存。


亦以讀者之保存。


未與他卦同散失也。


文言有韻。


且概各爻之用。


申明彖象之辭。


讀之能探索易教精髓。


與各爻釋象相應證。


其句法多限于四字。


非釋彖文長短不拘者可比。


釋彖類無韻。


而字句散行。


所謂散文也。


文言則有章有法。


聲調鏗鏘。


所謂韻文也。


此後世辨文之稱。


古昔則僅以文言示有別于散文而已。


文字自交錯成。


交字省筆。


即文字。


可見文言必以字句交錯。


如絲之經緯相織而成錦也。


損益文言既混于釋彖。


無法為之分列。


仍沿舊本。


不過聲明內有文言。


使後世讀者。


不訝其句法。


何以異他卦而已。


實則釋彖文言皆為明釋卦用。


皆聖人講易之作。


體制有殊。


致用則一。


名雖有二。


明義則同。


此吾人所當知者。


不必斤斤于異同之爭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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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26:14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彖辭-62


又曰。


損彖辭末句亨字。


後世作享。


此二字古原無異。


而後人分別為二。


古之享字多作響。


亦通作餉饟。


以酒食待人也。


而易之享與亨。


或烹。


皆同用亨字。


但少有別。


故後人或竟用亨或改用享。


如大有公用亨于天子。


隨王用亨于西山。


升王用亨于岐山。


皆作亨。


實則享也。


又如益。


王用享于上帝。


鼎聖人亨以享上帝。


渙先王以享帝立廟。


皆用享而不用亨。


鼎之聖人亨。


乃烹也。


蓋以享有祭享與宴享之別。


祭享對神言。


宴享對人言。


皆以酒食為禮。


以致其敬。


如宴享賓客。


或功勞者。


亦必盛設牲醴。


以示優厚之意。


不獨祭祀崇德報功然也。


而祭享以上帝為最尊重。


故易稱享帝則用享。


以別于其他宴享也。


損之享。


非祭也。


以僅二簋。


過于簡略。


非享帝之禮。


則宜用亨。


不得與益鼎渙各卦一例。


故夫子命改正之。


以合于大有隨升之文。


雖然。


享亨通用。


作亨亦可釋為享。


然作享者。


不得兼釋為亨。


以專用于祭祀最尊之帝。


不得混于一切宴享。


亦不得包通達之亨。


故用享。


示其義之獨用。


而亨則明其用之兼賅。


此讀易者所必知也。


損之用亨。


實指尋常宴享。


且兼含亨通之意。


以能推行于其他酬應。


且為時所宜也。


損本減省之義。


而有節約之情。


宴享而止二簋。


平日飲食之節省更可知矣。


山澤損與水澤節。


皆以兌在內。


皆有留蓄束約之象。


惟山停而水氾。


故艮兌為損兼取其善止。


而坎兌為節。


則明示其易逝。


上在自約。


如佛止觀。


必先約其心逝在善防。


如蓄水為渠。


必賴于堤防。


此節與損所取義皆相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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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26:4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象辭-63


象曰。


山下有澤。


損。


君子以懲忿窒欲。


宣聖講義此申釋損全卦象辭。


明人道也。


山下有澤。


艮兌相合。


傳曰。


山澤通氣是也。


而有咸與損之異焉。


咸以男下女。


艮在兌下。


成交契之情。


損則反是。


山崇而在上。


澤卑而在下。


上下相違。


升降背道。


故咸為感。


而損為減。


減與感皆從咸。


而一以心。


一以水。


心咸者。


同情之意。


水咸者。


分流之志。


分則寡。


故減為少。


由多而少為減。


此損之稱以下言。


為自下減其一。


以加于上也。


山澤雖合。


而情志難同。


損益既分。


則利害各異。


在下為減。


在上為加。


不曰加者。


明其減之有未當。


而行之迫于時也。


傳曰。


損益。


盛衰之始也。


損則盛之始衰。


益則衰之始盛。


蓋由勢以致之。


力以使之。


而非道于自然。


故損者。


時為之也。


由卦象言。


山高而勢厚。


宜其曰積。


澤窪而力微。


宜其曰虧。


水流必涸。


山止必加。


一則固體。


一則液體。


其聚散殊也。


以易消之水。


在當積之山下。


土與水將同汎矣。


故曰山下有澤損。


正如臨于湖海之山。


雖高而難保其不削。


瀕于水濱之土。


雖厚而難保其不傾。


為流者。


足以摧撼不動者。


使之坍崩也。


故名損。


言暫雖有益于上。


終將無濟。


而益者虛有其名。


損者實受其害。


此損卦與易卦之同異。


在乎上下之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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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27:1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象辭-64


君子懲忿窒欲。


明示人道。


合乎時用。


而自損也。


咸卦曰。


君子以虛下人。


亦本卦象。


男下于女之義。


而損則自下損始。


損下者天道。


以人道言。


即克己也。


克己之要。


莫如懲忿窒欲。


忿欲情也。


情與性易相失。


情雖有七。


而害事者。


以忿與欲為最忿怒也。


欲求也。


怒由于不平。


求發于多好。


故怒使氣逆。


而求成心貪。


其他若喜。


若哀樂。


若愛惡。


不過情有所牽。


而行就于偏。


雖害尚未大。


惟忿與慾。


召禍無端。


忿以激于一時不平。


而忘其後?者多矣。


故君子重忍辱。


先自反。


欲以徇于諸種物好。


而役其心身以求滿足。


其禍尤烈。


故君子戒貪。


約情以就正于性。


此皆知其有損。


而必先自損也。


損在己為善。


在人為惡。


故克己者必去其悻悻之忿。


逐逐之欲。


忿欲足以亡身敗家。


不獨損其德已也。


克己與虛己相應。


一為柔勝。


一為剛勝。


柔以虛懷下人。


則無不容。


剛以克己制情。


則無所損。


此固自損而免損。


即知損行損之義。


損猶省。


節制也。


謙讓也。


卦與地山謙水澤節相得。


取艮與兌之用。


不偏不過。


而孚于性也。


人之有忿。


莫如被奪所有。


而損則自損以益人。


是即懲忿之意。


人之多欲。


莫如見其可欲。


而損則自貞以儉享節食。


致其餘力供上。


是即窒欲之意。


蓋所有可以讓人。


則何忿之有。


食享尚能極薄。


則何欲之有。


忿已懲。


則安于迫脅而不爭。


欲己窒。


則甘于困苦而不怨。


此損之時用。


實以下悅上止。


而能由泰以為損。


彖所謂損下益上。


其道上行。


損益盈虛。


與時偕行。


在在人道則以懲忿窒欲為貴矣。


能知損之必損。


則先自損焉。


是損仍終益矣。


時用既易。


盈虛亦反。


則所損轉為益。


此君子之行。


先自克己始。


克己則更何忿何欲哉。


讀易者。


須知損益乃天道。


而人應之。


惟有克己。


懲忿窒欲。


人道之善。


在平時。


尚不可忽。


況在損之時耶。


此君子以人法天因時制宜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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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27:5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象辭-65


宗主附註損象辭稱君子以懲忿窒慾。


其義已見夫子所講。


而原所重。


在明天時。


立人道。


合卦象以定教義者也。


損卦兌在艮下。


下有二陽。


上僅一陽。


合成乾含坤之象。


坤本安貞之德。


在中主持人爻。


為人道所寄。


故人道之損。


必依安貞之行。


安貞者。


在內則戒慎恐懼。


保其貞節之操。


在外則勤苦焦勞。


行其謙退之志。


此象辭以懲忿窒欲四字。


示其教也。


天下之易盈而難制者。


莫如情欲。


一切過惡均情欲致之。


而情欲之中。


又以忿與欲為最甚。


忿激于氣之不能忍。


欲生于貪之不能遏。


忿怒之過。


將殺人放火而不恤。


貪欲之害。


將毀家亡身而莫顧。


蓋由于不知損。


而忘安貞之道也。


人道之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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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28:29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66


先斯二者。


二者損。


則一切皆損。


損而不已。


必反為益。


損者情。


而益者性。


損其過惡。


而益其中和之德。


損其禍害。


而益其正大之行。


此損而有益。


乃君子成德達道之所由來也。


艮止也。


兌悅也。


止以悅。


則內得其心之所安。


外得其行之所利。


故損能貞利以孚元亨。


雖損于一時。


而可益于久遠。


雖損于細事。


而可益于大成。


蓋損益乃相對者。


此盈彼虛。


未有損而不益者。


損其不善。


則善者自益。


損其不中。


則中者自益。


人之易為惡。


皆情役之。


損其情則性命正矣。


乾道變化。


正性命。


保太和。


以利貞。


損卦外為乾。


故其行以約情適性為要。


不獨本坤安貞之德。


遵戒懼之訓已也。


讀者合乾坤二卦之辭參之。


則知損象辭之精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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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29:1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67


初九。


已事遄往。


無咎。


酌損之。


宣聖講義此損初九爻辭也。


初九下卦之始。


兌卦之初。


兌為少女。


初爻為剛。


本乾志也。


而行循貞之坤。


是體剛而用柔。


居內而尚外。


有如女子之志。


必以從人為先。


本咸少男女之慕悅。


體泰大父母之交。


和以成全卦之用。


而初九肇其端。


故爻辭曰。


已事遄往。


無咎。


已事。


言已過也。


或作己字。


誤也。


已事猶既往之事。


遄者。


速又決也。


言既往之事。


任其往。


勿再論也。


以兌卦本悅澤之性。


如逝水之已去。


毋再留滯而本行進之志。


有向外推展之心。


則不容追懷往事。


有誤機宜。


往者任其往。


心無所存。


了者聽其了。


行無所滯。


是以無咎。


蓋兌與艮異。


澤與山殊。


艮止而山不動。


兌悅而澤常流。


初爻全卦始動。


由此而進。


方發軔也。


故不及已往。


但計進取。


而大用在損。


雖忘情于已事。


仍留意于損道。


故曰酌損之。


蓋酌其時宜。


而自損。


一也。


因時之勢。


而有所損。


二也。


乘時利導而損于物。


三也。


故不明指所損。


但以酌字示其所損未大而已。


夫損在能自損為以下益上。


損在內也。


其道上行。


志在外也。


而已事在事之先非屬本爻。


卻由本爻著其義。


則以泰之變。


為時之非。


損剛益柔之時。


則凡在下剛爻。


皆依此旨而行。


初九雖居潛龍勿用之時。


卻因陽動難止之勢。


志在去其舊而新是謀。


決絕于既往。


而希冀于將來。


雖損亦僅為其與上相得。


而志能相從。


行能相協。


損以益之。


則害而不害。


正如彖辭。


二簋之享。


雖損。


仍不失禮。


而象辭懲忿室欲。


雖損可充其性。


是酌損之。


猶適宜之。


損合乎道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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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29:4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68


象曰。


已事遄往。


尚合志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尚字有二義。


一與上同。


二則尚慕也。


初爻與上六四應。


初為陽。


四為陰。


陽主升。


陰主降。


一剛一柔。


上下相得。


而不?。


已事遄往。


猶棄其前嫌。


不復究詰。


而希圖將來之好合。


故釋曰。


尚合志也。


言初九有上慕之情。


而六四有交悅之志。


一也。


初九本陽。


喜近陰。


向上求合之志。


二也。


在全卦言。


損下益上。


其道上行。


是下卦皆希與上合。


即以此為志。


不必上之必合也。


故曰志。


言初九有此志而已。


初九剛也。


而不恃力以陵人。


反遜志以求合。


此所謂損之道也。


損己以益上。


則雖損勿怨。


故不咎已往。


言受損而無尤也。


已事雖未指何事。


但爻辭有無咎二字。


可知其原有咎也。


徒以既往不咎。


乃克成其尚合之志。


若拘執前隙。


而意存芥蒂。


則將何以合哉。


今以合為志。


可見初九之能用損。


縱有往咎。


亦竟置之。


況無所咎者乎。


恩怨皆消。


上下一德。


此誠損之用。


而自初九始也。


初九雖未大。


而其志已明。


故酌損之。


言其斟酌時宜。


以孚于損。


而成其志。


猶二簋之享。


以甘自節儉。


供億其上。


不但忘其損害之怨。


而將示其忠誠之心。


此初九之行。


明損為時宜。


不問其前事之為恩為怨也。


佳耦曰配。


怨耦曰仇。


艮之與兌。


本相匹敵。


兼配與仇之象。


而損則寧配毋仇。


不惜損下以益上。


此蓋兌悅之志也。


爻辭特于初九見其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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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0:30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69


九二。


利貞征凶。


弗損益之。


宣聖講義此損九二爻辭也。


九二內卦正位。


兌卦中爻。


而上應六五。


一剛一柔。


恰相匹。


而互失其位。


則以柔在外。


而剛在內。


乾履坤位。


為中而不正。


爻辭以利貞明其用。


言在內。


仍本坤德也。


由中互言。


自二至五為地雷復。


一陽初復之象。


復卦曰初入無疾。


朋來無咎。


反復其道。


亦以行之不利。


不可疾進。


今損九二。


以下有初九。


上有上九。


陽居始末。


而包陰在中。


是以有征凶之占。


言不宜往也。


利有攸往。


彖已明言。


而此曰征凶。


何也。


蓋彖主全卦。


爻主一時。


九二中而失位。


柔與剛爭。


分泰為損。


失其平衡。


復道無疾。


行止常慎。


利貞之德。


以守為正。


故曰征凶。


明其難進矣。


二固與五應。


一主一賓。


一外一內。


而交爭。


不克相睦。


內以柔為重。


故先利貞。


此人道也。


貞固自持。


乃成其利。


損者省也。


節約自處。


乃安其位。


況在下乎。


損下益上之時乎。


故九二雖得中。


而不能進。


雖占利貞。


而不宜行。


征凶二字。


明其凶由征來。


若善于守。


仍協利貞之吉矣。


以其動靜。


判其凶吉。


以其主賓。


辨其得失。


全卦皆以損為志。


九二則曰弗損益之。


與上九同。


此義人多未明。


以辭由象得。


九二上九。


皆介于陰爻。


而為乾坤之際。


易啟剛柔之爭。


而爻皆剛。


剛則難屈。


損貴自損。


不屈則不欲損。


如損之。


必有所忿。


君子知其然也。


故象以懲忿窒欲為教。


而九二上九。


則以弗損益之為言。


弗損益之。


或作二句。


或作一句。


皆通。


為弗損者。


不欲損也。


而反益之。


明其損益原非定辭。


損亦有益。


損其下。


益其上。


是所損。


即所益也。


損于暫。


益于久。


是今損。


而將來益也。


損其名。


而益其實。


是以損成其益也。


故曰弗損益之。


其二則合一句讀言弗損。


亦弗益也。


為損下益上。


是一損一益。


今既毋損。


亦毋益。


以不損。


更無所益。


凡損益二卦皆然。


損下益上。


或損上益下。


有損始有益。


若竟無損。


將何益哉。


故曰弗損益之。


換言之。


則無與于損益而已。


以九二宜靜宜守。


則無志于動。


不動自無所損益。


始終保持原狀也。


而在人之占。


是爻者。


宜善體會之。


弗損而反益之。


是悖損卦大用。


而與益卦同也。


弗損亦弗益之。


是非損益二卦之義。


而本泰之祇平言也。


皆卦爻變化之象。


惟盡其所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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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70


象曰。


九二利貞。


中以為志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九二在內卦之中。


而陽爻陰位。


二者志于中和。


方成其用。


況二與五相應。


為內外正位。


今二為剛。


而五為柔。


皆失其正。


不得其平。


故爻辭取利貞之用。


明其志在求中。


中則和。


和則利。


雖位不當。


而中永在。


是有可守之資。


故能孚利貞之德。


而以中為志。


且中字不獨指位。


凡物皆有中。


不偏不過之謂中。


九二以剛履柔。


志在于協。


故重在于能中。


則能保其位。


而達其用。


中之與正。


皆以位與時言。


今損九二六五。


位雖失而時可中。


則由一剛一柔。


有孚于一陰一陽之道。


道以太極為本。


陰陽不偏勝。


而德用相和協。


此即中也。


事之中者。


無往不宜。


物之中者。


無行不利。


此貴在得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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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71


九二以陽乘陰。


易偏。


而在中爻仍可志于中。


故曰中以為志。


志字與初爻之合志。


上爻之得志。


皆指損卦之用。


而見時位之宜。


初與四合志。


二與五同志。


上九為得志。


以陽能繫陰。


達乎道。


成乎德也。


故九二必以利貞為重。


利貞者。


四德之二。


為坤之用。


乾加坤而從坤。


用正以求中也。


若因乾之德。


而以元亨為先。


是乖內卦之道。


即戾中矣。


九二利貞。


實因中位與志乎中行。


調盈劑虛。


裒多益寡者也。


蓋益之用。


因損以求。


益則時為之也。


故彖曰。


消息盈虛。


與時偕行。


明其不外志于中而已。


中而損。


損則中。


中而益。


益則中。


損益天道。


而中則兼人事。


知損自損。


方不戾中行。


不得以損為過也。


故中貴時中。


中庸所謂君子時中。


若非其時。


則損不得為中。


今爻辭明言弗損益之。


亦不以損益為中。


而在以時為中也。


時而損則損為中。


時而益則益為中。


時乃天道。


志中則兼人事。


以人能與時行。


即能時中。


非執中之謂也。


時無可執。


日之中天惟在午。


若早若晏皆非中。


釋文以中為志。


猶曰以時為宜耳。


讀者明此。


則明損之大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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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2:0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72


六三。


三人行。


則損一人。


一人行。


則得其友。


宣聖講義此損六三爻辭也。


六三兌卦上爻。


而居中爻之內。


與六四匹。


而皆柔。


三四人爻。


人道所寄。


故爻辭以人事為言。


人事以行止為重。


兌澤主行。


艮山主止。


而下卦志在外。


亦以行為先。


行不限于行路。


凡動作皆行也。


兌為悅言。


而上爻為柔。


象澤之出口。


有闕欠之意。


又以柔加于剛。


外接六四。


重柔失中。


不得相協。


而反相害。


故爻辭稱其三人同行。


則損其一。


而一人獨行。


則反得其友。


皆本柔道言。


柔以坤為主。


坤道稱西南得朋。


東北喪朋。


前蹇解卦亦有利西南之語。


與此損友得友可相證。


損友猶喪朋。


得友猶得朋。


雖未明指何方。


而卻以數斷其得喪。


數與方及時原相關聯。


河圖之數。


一六在北。


二七在南。


三八在東。


四九在西。


是數與方。


皆有辨別。


坤西南得朋。


即西南之數相合也。


而此則以奇偶為斷。


以多寡而分得喪。


數之獨者。


得其合。


若已過所合者。


則反損。


故曰三人行。


則損一人。


以三人為陽。


陽數太多。


陰不能配。


而一人行。


反得其友。


以陽數尚少。


易得陰之為偶也。


以河圖言。


一得偶為二。


而三損一亦二。


是以二為利。


二七居南。


坤得朋之地也。


推而言之。


若易三為四。


亦當無所害。


以四在西。


亦坤所宜。


然爻辭僅言三不及四者。


以損卦主損。


而六三重柔。


柔道偶。


陰道退。


不以多為志也。


且三人與二人。


所別在奇與偶。


而六三六四皆陰。


不能與陽相得。


故以二為利。


正與彖辭二簋之數相應。


簋限于二。


人限于雙。


皆重偶。


而志省之旨。


偶者合也。


奇則難合。


省者易也。


多則難致。


此損之大用。


以簡省求合為先。


不獨人也。


于物亦然。


二簋既明用物之廉。


二人更明用人之省。


為知損而自省。


則免于損。


若妄于其不損則反損矣。


以全卦言。


下皆求合于上。


若不自損。


必難強合。


損下益上。


時之所宜。


損其多而就寡。


損其精而就粗。


則六三之行。


不得以多人為勝也。


而少者。


轉可得其益焉。


此三人必損一人。


反得友也。


兌與艮。


一行一止。


情志齟齬。


在兌為柔。


在善于順承艮志。


六三兌之主用所在。


爻辭特以友之得喪。


明其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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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2:57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73


象曰。


一人得友。


三則疑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言六三以陰爻。


而外合六四。


上應上九。


由中爻言。


為重柔失中。


由應爻言。


則一陰一陽相得。


故爻辭一得一失。


失于近而不協。


得于遠而相調。


故曰一人得友。


三則疑也。


疑字與坤卦陰疑于陽疑字同義。


以相猜嫌相害也。


亦與?字相近。


三人同行。


則不得協調。


而成猜疑之象。


是三人有所?也。


三人指三以上言。


皆奇而不偶之意。


一陰一陽。


始相匹配。


若有多寡。


勢必難合。


損本泰變。


泰以地天交和而成用。


損則損下之一陽以益上。


所損者。


正在六三爻。


所益者。


正其應上九也。


而六三實兌之主爻。


上九亦艮之主爻。


一內一外。


交互為用。


其情本親。


其志宜同。


徒以介于四五兩陰。


遂易啟猜嫌。


而成阻?。


此三人必有所損也。


損其一。


則存其偶。


與一人得友。


同為匹配之象。


六三柔也。


不克自主。


故必視上九之應。


若中爻易一陽。


則亦能相得。


如既濟是也。


損全卦不獨中爻失中。


而內外正位失正。


故時用在損。


以勢不逮。


猶在位而無權也。


六三雖非正位。


而關人道。


且在內必本坤順承之德。


而行兌柔悅之情。


克己以從人。


偕時以致用。


此爻辭大旨。


而釋文則以疑字。


明其得失。


在于不信而難合耳。


疑指賓言。


而所影響則及于己。


明嫌辨微。


乃釋疑之道。


故在平時以多助為志。


而在損。


則務求其少。


亦君子因時應變之要。


象所稱懲忿窒欲者。


正為明哲之行。


時之所宜。


非關乎平日行止。


讀者當從疑字悟其微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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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4#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3:48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74


六四。


損其疾。


使遄有喜無咎。


宣聖講義此損六四爻辭也。


六四外卦之始。


與六三同屬中爻。


而重柔失中。


戾于既濟。


九三六四之例。


故爻辭不利。


而六四異于六三。


則以柔居陰。


尚孚于既濟泰卦之四爻。


且為艮止之德。


孚于靜順之行。


在道以剛內柔外為本。


柔而見于外。


所行無不宜。


此六四爻辭。


非六三可比。


因六三之損。


反而得其益也。


六三所損。


在于剛柔不協。


亦即陰陽不調之象。


陰陽在身為氣血主。


氣血不調則病。


至六四。


以陰居陰。


相得于位。


相宜于時。


是六三之疾。


至六四而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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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5#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4:25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75


正如人之陰陽不均而相爭。


臟腑不和而成病。


及時過境遷。


陰反得養。


神乃得安。


陽能相守。


氣乃不浮。


是疾已漸愈。


而精力將復之象。


有疾者。


至將愈。


其心志愉快可知。


故曰使遄有喜。


言以陰陽得所。


疾病曰瘳。


使人心速喜也。


遄速也。


又專主之意也。


疾損而喜悅。


乃真喜悅。


且至速也。


所感至捷也。


山澤之合。


在咸為感。


比于少年男女之悅慕。


其感動至易。


損亦同體。


故有相感迅速之用。


初爻遄往。


此遄有喜。


皆明其捷速。


而專誠。


非自偽也。


以兌為說言。


為悅澤。


皆心志之發于外者。


心悅則貌亦喜。


心感則情亦應。


雖出乎本心而似有驅使之者。


故曰使。


以疾之去身。


不覺心神輕快也。


與勿藥有喜之辭相應。


被以疾初得而甚易。


故勿藥。


今以疾既減。


而將瘳故遄喜。


皆情之所為。


出于自然者也。


以損卦損下益上。


而六四在上卦。


乃當受益之時。


徒以全卦皆損。


則益者亦必有所損。


不過損其他。


為損。


損其病則反損而成益矣。


疾損則身康。


心喜則神旺。


則無往不宜。


故占無咎。


病既去。


更何咎。


但言無咎。


明在損時原有咎。


至六四則免矣。


疾愈咎免。


是即損備四德之旨。


以亨利必由貞得。


而功用必自損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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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5:0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76


象曰。


損其疾。


亦可喜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原文尚無何深義。


以損疾與損其他物不同。


疾愈損。


身愈強。


心愈快。


此所以可喜。


亦無妄勿藥之意。


言其喜。


非關物欲。


而自然忻悅。


則以兌之用。


與艮相得。


止而悅。


止于外而悅于中。


外止則?沴不侵。


風寒六淫不能害。


故疾病自少。


中悅則精神暢發。


氣?和勻。


故心志快悅。


外無六淫之?。


內無七情之害。


則疾病自已。


而生息平調。


與損之損而有益相應。


蓋損其情欲。


則心易養。


損其物好。


則志易凝。


不獨應時之宜也。


謂二簋之享。


非為儉也。


二人之行。


非為傲也。


損而益其心志耳。


凡事物之損。


皆有慊于心。


惟疾損則彌見其快。


果推而用之。


視其他事物。


亦如疾之喜損。


則更何忿何欲哉。


此象辭懲忿窒欲。


君子之行。


而宜如六四之損疾可喜。


不當以害己者視為利己也。


忿之與欲。


皆足以害身。


正如六淫之為病也。


推之。


則凡口腹之好。


情感之邪。


一切事物之失正者。


何非疾也。


何不樂其損。


而就于安哉。


故無貪得。


勿求過以損為志者。


君子也。


人生必需者。


尚不可貪或過。


況忿欲乎。


情之失正。


則害其性。


物之失當。


則害其命。


皆疾也。


惟求其損。


則可喜矣。


此六四爻辭之微旨。


在讀者推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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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7#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5:42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77


六五。


或益之十朋之龜。


弗克違元吉。


宣聖講義此損六五爻辭也。


六五外卦中位。


而以柔履剛。


秉坤艮之用。


為受益之地。


損下益上。


六五上位之正。


故爻辭有益之之語。


或益之者。


以在下所損。


乃大眾所有。


非一人所專。


故曰或。


朋。


數也。


古時無錢。


以龜貝為幣。


記數兩為朋。


十朋。


二十也。


十朋之龜。


所益頗多。


猶後世鉅萬之金。


以六五位正時宜。


所受者非薄。


雖曰十朋。


亦概舉耳。


凡數滿十。


必屬大數。


龜貝之寶。


非銀錢可比。


則十朋之龜。


已可見其所益之多。


而損與益。


本賓主之辭。


所益者多。


所損者亦大。


然損者受者。


皆不能違。


則以損下益上。


為全卦之志。


本乎時用。


因乎事宜。


則損受皆不得有所違也。


以爻象言。


六五坤爻。


坤以西南得朋。


損與咸同體。


咸朋從爾思。


皆用朋字。


明其所得必偶。


所合必眾也。


二人以上為朋。


亦如貝龜之稱數也。


況六五柔爻。


柔道從偶。


偶則有合。


是六五之益由于合。


與初九上合志合字相應。


合以噬嗑為例。


其卦爻亦稱得黃金。


可見合必有利。


六五與九二應。


一內一外。


一陰一陽。


相得有合。


故所益必多。


而情志不相違也。


不違者。


亦時勢所使。


雖欲少違。


于事弗許。


此損益不能以得失論也。


況六五已在益者之位乎。


故占元吉。


明其益乃所應得。


而因所益以成損之大用。


損備四德。


而利于行。


皆可由此爻見之。


雖內外互失其正。


而位不能移。


地當則時宜。


此元吉之占。


亦乘時之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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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8#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6:41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78


象曰。


六五元吉。


自上祐也。


宣聖講義此申釋爻辭之義也。


六五柔居剛位。


而屬全卦主位之爻。


有如后妃攝政之象。


而內應九二。


卻為剛爻。


故其澤非自出。


必有所承。


如坤以順承乾之志。


六五所承。


非在下之初二爻。


乃最近之上九。


上九以一陽領二陰。


四五二爻。


皆被其德。


六五尤明。


以近而在中位也。


上九之施。


六五受之。


是所益雖自下來。


而所祐則從上至。


故曰元吉之占。


自上祐也。


與大有自天祐之一義。


凡六五之卦。


若其上為陽。


則最易與近。


陰樂近陽。


而近者得福。


此情志所感。


損以艮兌之合。


如咸善感。


上下雖易。


而情志不殊。


故損下益上。


非必損也。


樂于從命。


非必益也。


因于得時。


命也。


時也。


皆上主之。


猶曰天也。


上九原出于乾。


稱上不稱天者。


以兌在下。


有二陽。


而間于三陰。


由六三之損。


乃成上九之益。


時用所寄。


即在上爻。


而六五元吉之占。


即由上九之祐也。


天時所至。


人事無權。


上九所祐。


六五何違。


此爻辭弗克違三字。


明其不得不爾。


且因之而獲元吉焉。


可見六五之益。


時所使也。


全卦之損。


勢所至也。


將何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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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9#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7:53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80


宣聖講義此損上九爻辭也。


上九全卦之終。


為艮卦主爻。


在他卦上為極。


乃窮必變之爻。


其用恆與下五爻反。


而損上爻。


則以艮之主用。


為全卦大用所見。


全卦損下益上。


所損者。


兌之六三。


所益者。


艮之上九。


以此兩爻。


主損益之紐。


故大用由此著焉。


損而益者。


以陽之遷易定之。


損之上卦。


皆有所益。


雖六四損其疾。


實亦益其身也。


故爻辭弗損益之。


明上九爻。


不損且有益也。


與九二之辭。


文同而義略異。


九二之用。


在得中位。


損益未遽定。


上九則損益已明。


故直曰弗損而益之也。


古文往往簡略。


弗損一句。


益之又一句。


然九二則宜作一句讀。


言可弗損。


益也。


由卦言當損。


由爻言當益故也。


上九非中位而居極地。


損已至矣。


惟有變而益。


且以艮一陽獨尊。


下覆兩陰。


損下之乾而為兌。


益上之坤而成艮。


是所損即所益。


而上九受益之地。


故曰弗損。


言更不可損也。


蓋艮若損。


則仍為坤。


是由損變臨。


失損之用矣。


損下益上之謂何。


損己而益。


益則為風雷之合。


此損與益往來。


已于上九爻見之。


上九受益。


自免于咎。


而全卦則仍以損為貴。


故原有咎。


今以其反損為益。


乃免耳。


卦以內貞外悔為例。


上九在外。


而曰貞吉。


以其原為泰卦之坤也。


坤變為艮。


雖體剛而用主柔。


故艮之道。


宜止。


宜退。


一本坤靜順之德。


況在極位。


已無可進。


惟轉而就下。


以與兌協。


此上九與六三應。


由外而內。


由剛而柔。


故以貞吉稱。


貞宜于守。


利宜于行。


上九陽而在外。


故曰利有攸往。


此與彖辭應證。


仍本坤得朋之道。


而協乾四德之全。


能貞則利。


不貞將不利。


故有守方有行。


以止為用。


必善止。


方宜于行。


此貞吉利有攸往。


一體一用。


相反相成。


地道如是。


人道亦然。


全卦人爻皆柔。


尤貴秉坤之用。


坤以承乾。


貞乃成利。


上九占貞利。


實由艮之知止得之。


艮止而兌悅。


上與三協。


乃孚一陰一陽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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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樓主| 發表於 2012-8-11 11:38:26 | 只看該作者

易經證釋●下經-4-經文講義-損卦-釋爻辭-81


得臣無家四字。


乃昭上九以陽用陰。


以乾協坤。


剛柔相承。


功用以均。


傳曰。


坤妻道也。


臣道也。


言純柔則不專主。


順承則有所守也。


今損上九。


柔以行于外。


剛以協于中。


是雖秉坤。


而有異于坤。


故辭曰。


得臣無家。


得臣者。


坤之道。


而無家。


則在外也。


蓋以坤為用于外而已。


夫柔之于道。


有時宜焉。


剛之于行。


有地利焉。


損者以省為要。


雖益不得違其旨。


故有位者。


得其臣。


而失其家。


與利于行相應。


家以家人為象。


風自火出是也。


損合艮兌。


艮且在外。


外止內順。


與咸相殊。


咸以男下女。


有成家之基。


損與之反。


故占無家。


況在上九。


志外而行直退。


得朋而情難同。


與六三之三人行。


則損一人。


一人行。


則得其友。


正相類似。


以得臣為佐。


而無家人之親。


仍損之用。


不得求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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