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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tan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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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醫匯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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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1:3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51 編輯

周身經絡總訣(有小序)


治病須分經絡,古人以經界喻之,猶夫射之的、御之范也。


《靈樞?


經脈》一篇,為我醫所必讀,惟是其文參差繁復,習者苦之。


東垣編為歌訣,國朝汪庵更為諧暢,可謂記誦無難矣。


惟是熟此經脈,於逐經之起止循行雖己了了,而人之身體,每一處有兩三經,或四五經,錯綜循及者,皆散見於各經之下,臨證倉卒,未免或遺。


烈不揣愚陋,竊以人身自巔至足,凡十二經絡行及之所,匯而輯之。


再奇經八脈,除帶脈及陰陽維蹺,皆簡明易曉,可無纂輯外,其衝、任、督三經,亦為摘入。


仿四六之體,編為俚句,而不拘拈對,不嫌粗俗,惟求便於記誦,俾人之身體四肢,一云某處,便識為某經某絡,實為臨證、辨經、分經、議治之捷徑;


但不敢曰熟此總訣,竟可置《經》文而不讀也。


譬之《本草綱目》,既已按藥而治病,復有《本草類方》,為之按病以集方,二者縱橫為用,尤為心目了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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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1:4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47 編輯

頭上諸脈


蓋聞手之三陰,從藏走手(手太陰肺,少陰心,厥陰心包),手之三陽,從手走頭。


(手少陽三焦,陽明大腸,太陽小腸)。


足之三陽,從頭走足(足太陽膀胱,陽明胃,少陽膽),足之三陰,從足走腹(足太陰脾,少陰腎、厥陰肝)。


《靈樞》逐一而分言,茲乃合編而便讀。


膀胱之脈交於巔,肝與督脈會於巔,絡腦須知膀督(惟欲便於誦讀,故用簡字訣,余仿此)。


發際循乎胃脈,胃至額顱(發際下為額顱),膽抵頭角。


上額者督與膀胱(在內直上),出額者其惟肝脈(在外直出)。


目系連於肝脈,心之支者,並系目之內角,名曰內,小支至而膀胱起,胃經還約於其旁(小腸之支者至目內,膀胱之脈起於目內,胃脈起於鼻之交中,旁約太陽之脈,下循鼻外。


約,一作納)。


目之外角名曰銳,膽接焦支(三焦之支者,至目銳,膽脈起於目銳)。


小腸亦至目下為(音拙),焦膽小腸而合至(三脈俱支者)。


兩旁為頰,大小肝焦而上下(夾面橫骨為頰,大腸貫頰,小腸上頰,肝與三焦俱下頰,四脈亦俱支者)。


小腸之支斜絡於顴,督脈至於鼻柱,胃脈起於交(即山根)。


大腸之支挾鼻孔,而交中挾口(從下齒還出挾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至迎香穴而終,交足陽明經),胃經之脈循鼻外,而挾口環唇。


肝又環於唇內,胃又交於承漿(下唇陷中)。


胃經之脈入上齒,大腸之支入下齒。


頷前大迎,胃脈出而膽支下(下為頷,頷前一寸三分動脈陷中為大迎,乃胃經穴),頷下為頤,胃脈循而任脈上(胃脈循頤後下廉)。


耳之上角,焦支出而膀支至,客主人穴,膽出走而胃脈過(耳前上廉起骨曰客主人,乃膽經穴,膽脈之支者,出走耳前,至目銳後,胃脈上耳前,過客主人)。


三焦之孫脈,出走客主人前(《靈樞》云:


經脈為裡,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此支之歧者,故曰孫脈,後仿此)。


小腸與焦膽,三支並入耳中。


膽脈焦支系於耳後,膽支胃脈循在頰車。


(耳下曲骨為頰車)。


咽有小心,脾腎之脈。


(小腸脈循咽,心脈之支者挾咽,脾脈挾咽,腎脈至咽)。


喉為胃支,腎脈之循(二脈循喉嚨)。


肝循喉後而入咽顙(肝脈循喉嚨之後,上入咽顙,咽顙一名頏顙,在上後)。


脾連舌本而散舌下。


腎脈挾乎舌本,胃支下在人迎(結喉旁一寸五分動脈)。


此為諸陽之會,先須大略而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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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1:5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46 編輯

在身諸脈


原夫腦後為項,膀胱督脈與焦支。


兩旁為頸,大小腸支同膽脈。


肩骨之前廉,大腸出之。


肩後之下為膊,膀胱循也。


焦膽小腸,交合於肩(會於大椎者為肩)。


腎經督脈,並貫於脊。


脊骨兩旁第一行,相去各一寸五分,挾脊肉為膂,膀脈循之而挾脊。


脊骨兩旁第二行,相去各三寸,成片骨為胛(音夾),小腸繞而膀支貫。


至於肩前,陷下名曰缺盆,焦膽胃腸並入其中。


是以膽脈循胸,三焦布膻(上焦兩乳中間為膻中)。


乳內廉乃胃經直下,腋之中分,膽經包絡(心包絡亦有直者、支者之分,恐辭句繁復,故此處支者僅云包絡,下文正脈,乃用心包二字以別之)。


腋下為包絡之過,心直下而肺橫。


出脅裡為膽脈之循,心包出而肝經布。


脅骨之下為季脅,須識膽經之過。


臍下四寸為中極,當知任脈之起(任脈起於中極之下)。


然而任脈當臍,沖胃挾臍。


脾脈入腹,胃支循腹,肝脈上抵乎小腹,膽胃出入於氣街(臍下毛際兩旁動脈為氣街,一名氣衝,乃胃經穴),膽繞毛際(曲骨之外為毛際),肝環陰器。


此在身軀之脈,所當臚列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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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2:0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46 編輯

臟腑中諸脈


其在臟腑之脈,太陽與少陰為表裡(手太陽小腸,少陰心;


足太陽膀胱,少陰腎),少陽與厥陰為表裡(手少陽三焦,厥陰心包;


足少陽膽、厥陰肝),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手陽明大腸,太陰肺,足陽明胃,太陰脾),凡此六經,脈皆互絡,手足同然,無煩詳贅(如肺脈絡大腸,大腸脈絡肺之類,十二經皆仿此)。


更有肺之一臟,心直上而腎直入,胃之一腑,肝脈挾而肺小循(肝脈挾胃,肺脈還循胃口,小腸之脈抵胃),心有腎支之絡,肝有腎經之貫,脾支又注於心中,肺脈自起於中焦,心下有膈,惟膀胱為無涉,十有一經,皆上下而貫之(心下隔膜,遮隔濁氣,不使上薰心肺,惟膀胱之脈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屬膀胱,故不貫膈)。


此屬臟腑之間,並須熟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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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2:0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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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經諸脈


論乎肩肘之間,乃號為(音柔,俗名大臂)。


之內廉有三,肺循前而心循後,包絡恰循乎其問。


之外廉有三,小循後而大循前,三焦乃循乎其外。


下為肘,三焦上貫內廉、尺澤,包絡入之(包絡之支者,入肘內陷中尺澤穴),肺則下於內前,心又下於內後(肺脈下肘中,心脈下肘內,惟肺脈行前,心脈行後,心包行其中間為別),小腸出於內側(兩筋之間),大腸入於外廉。


肘下為臂,包仍在中(即上文支者),大循上而小循下,心脈仍循內後廉。


上渭下廉之內,仍循肺脈,臂外兩骨之間,還出三焦。


肺入寸口,而循魚際(關前動脈為寸口,大指後肉隆起處為魚,魚際其間穴名),心抵銳骨而入後廉。


(心脈抵掌後銳骨之端,入掌內後廉)。


包絡直入於掌中(從曲澤行掌後兩筋之間橫紋陷中,入掌中),三焦仍循乎表腕。


大腸出於合谷,而上入兩筋之中,(合谷俗名虎口,大腸經穴)小腸循於外側,而出腕下之踝(循手外側上腕出踝中。


踝音華上聲,腕外兌骨)。


肺脈出於大指,包絡出於中指,次指為肺支腸脈之交(肺脈之支者,直出次指,內廉出其端,大腸之脈起於次指之端)。


四指為包孫焦脈之接,三焦又上出小次之間,小指為心脈小腸之接。


所謂手經,大略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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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2:1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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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經諸脈


至如尻上為腰,膀胱脈抵(背脊下橫骨為腰),腰下為臀,膀支貫之。


兩旁捷骨之下名髀樞,而膽橫膀過(一名髀厭,膽脈橫入髀厭中,膀胱之支者過髀樞),前面氣街之下號髀關,而胃經直下。


股之內廉前廉脾而後廉腎,又肝脈內循於股陰。


股外為髀,後膀支而前胃脈(髀前膝上六寸起肉為伏兔,胃脈抵之),又膽脈下循於髀陽(循髀外行太陽陽明之間)。


是以挾膝筋中為臏(即膝蓋骨),仍屬胃經之直下。


而膝內脾經(內前廉),膝外膽脈,(外廉),膝後曲處為,還是膀支之直入,而腎出肝上,俱在內廉(腎脈出內廉,肝脈上內廉)。


脾腎上於內(、足肚也。


二脈上內廉),膀支貫於外(從中下貫內,出外踝之後)。


膽下於外輔骨前,而直抵絕骨之端(髀骨為輔骨,外踝上為絕骨)。


肝斜於脛內側,而胃循脛外之廉。


內踝有脾前腎後之分,外踝有膽前膀後之別(跟上兩旁內外曰踝)。


大趾節後為核骨,脾經脈過,足外側骨為京骨,膀脈支循。


腎入跟中,胃膽循跗。


跗上廉乃肝經循處,足心中有腎脈斜趨(涌泉穴)。


大趾甲後屬膽支,肝脈之交,大趾內側為胃支,脾脈之接。


中趾內外分胃直胃支之入,四趾之間,又膽經直入而終。


膀支至於小趾之外,腎脈起於小趾之下。


足經之脈,又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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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2:3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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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鬱達之論


《內經》云:


「木鬱達之」,古來注釋者,以「達」為宣吐;


又云:


用柴胡、川芎條而達之。


愚謂此不過隨文訓釋,而於「達之」之意,猶有未盡然也。


夫木鬱者,即肝鬱也。


《素問》云:


「治病必求其本。


而鬱症之起;


必有所因,當求所因而治之,則郁自解,郁者既解,而達自在其中矣。


矧木鬱之症,患於婦人者居多,婦人情性偏執,而肝病變幻多端,總宜從其性,適其宜,而致中和,即為達道。


彼若吐、若升,止可以言實,未可以言虛也。


今人柔脆者恆多,豈可概施升吐哉?


其余火、土、金、水四郁,古人之注釋,雖於《經》義未必有悖,然亦止可以言實,止可以言外因,未可以言虛,未可以言內因也。


蓋因郁致疾,不特外感六淫,而於情志為更多。


調治之法,亦當求其所因而治之,則郁自解,郁者既解,則發、奪、泄、折俱在其中矣。


因者病之本,本之為言根也、源也,「君於務本,本立而道生,」可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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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2: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40 編輯

頤毒頤字辯


按時病之後,多有發頤毒之症,然古人又有云遺毒者,愚謂當以此「遺」字為正。


蓋遺者,遺留也,謂余邪未盡,遺於經絡,以致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也。


頤者,但以部位相近而言也。


然今之患者,發於耳下為多,兩頤甚少。


按耳下者,少陽之部也,三陽以少陽為樞,是余邪從樞而出也。


兩頤者,少陰之部也,三陰以少陰為樞,是亦余邪從樞而出也。


病在三陽,發於耳下,病在三陰,發於兩頤,此一定之理也。


張石頑云:


過用發散,引邪泛濫,而頤毒多有延及膺脅肘臂如流注者,則去頤益遠,尚可謂之頤毒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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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2:5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39 編輯

方藥等分解


嘗讀古方,每有藥味之下不注分兩,而於末一味下注「各等分」者,今人誤認為一樣分兩,余竊不能無疑焉。


夫一方之中,必有君臣佐使,相為配合,況藥味有濃薄,藥質有輕重,若分兩相同,吾恐駕馭無權,難於合轍也。


即如地黃飲子之熟地、菖蒲,分兩可同等乎?


天真丹之杜仲、牽牛,分兩可同等乎?


諸如此類,不一而足,豈可以各等分為一樣分兩哉?


或曰:


子言是矣。


然則古人之不為注定而云各等分者,何謂耶?


愚曰:


「各」者,各別也,古人云:


用藥如用兵,藥有各品,猶之將佐偏裨,各司厥職也。


「等」者,類也,分類得宜,如節制之師,不致越伍而嘩也。


「分」者,大小不齊,各有名分也。


惟以等字與上各字連讀,其為各樣分兩,意自顯然;


今以等字與下分字連讀,則有似乎一樣分兩耳。


千裡之錯,失於毫厘,類如是耳。


窺先哲之不以分兩明示後人者,蓋欲令人活潑潑地臨證權衡,毋膠柱而鼓瑟也。


竊以為古人之用心如此,不揣愚陋,敢以質諸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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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3:0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39 編輯

保護元陽說


聖人作《易》,爻先一畫,是元陽為萬物資始,神變化合太和,所以《彖詞》獨稱其大耳。


讀仲景《傷寒》,首論太陽,以桂枝湯為方祖,誠一法立而諸法已悉具,亦此經治而他經可不傳。


無論《太陽篇》內輒用桂枝,即陽明表未解,尚宜桂枝,少陽柴胡症每合桂枝;


至於誤下腹痛,桂枝加芍藥、桂枝加大黃等湯,乃屬太陰矣;


若夫少、厥二陰,風熱痰壅,有半夏散及湯,發表溫中,有當歸四逆,液涸用復脈法,蛔動用烏梅丸,凡此不以桂枝命名者,而仍不離夫桂枝,可知仲景意不特陽經宜用,即陰經亦常兼顧及陽也。


再參《金匱》,開卷論臟腑經絡,次章治痙,必先列括蔞桂枝,其余各症,以桂枝法加減者,復不勝枚舉,此非始終體干行健,教人以保護元陽哉?


近來風氣,畏溫熱而喜寒涼,每見元虛,濕溫、風溫等症,舌白渴不欲飲者,亦有用犀角、地黃、竹葉、石膏輩,病本在氣分,或反引入血分,或胃敗不納,呃逆泄瀉,輕病重,重病死,深為扼腕。


試觀大《易》,以陽剛喻君子,以陰柔喻小人,若使陰道長則陽道消,何以輔相裁成,躋斯人共登壽域。


以方位論,五穀利在東南,以歲時論,百卉敷榮春夏,由此推之,天包乎地,氣先於血,元陽實生生之本,亟宜保護,醫當活潑潑地,雖不必偏熱,而斷不可偏寒也明矣。


彼丹溪陽常有餘,陰常不足之說,故景岳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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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3:1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38 編輯

洞見本源


(江淑齋跋) 古人云:


不知《易》者,不足以言醫,此淪以《易》理闡明醫理,而以護陽立說,並論及仲聖用桂枝諸方,皆從護陽起見,誠為確論。


蓋陽氣一分不盡則不死,人能保護元陽,則太和之氣充滿於身,熙熙,共躋春台矣。


《易》以陽喻君子,吾於楊君亦云然(繆松心識)。


以儒理通醫理,故其指遠,以《易》理通《傷寒》、《金匱》之理,故其辭文(年姻家眷弟葉元符拜讀)。


講《易》講醫,《三墳》一理(受業門人程清泰百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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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3:2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37 編輯

讀《傷寒論》附記


嘗謂長沙之論,謹嚴之中,皆活法也。


天之氣化不一,有主氣,有客氣;


人之臟性亦不一,有陰臟,有陽臟。


春溫、夏熱、秋燥、冬寒,四時之定位也;


厥陰風化為初之氣,少陰熱化為二之氣,少陽火化為三之氣,太陰濕化為四之氣,陽明燥化為五之氣,太陽寒化為終之氣,六節之常度也。


故寒必傷於冬,而溫與熱必在於春與夏,此其大較也。


然而以五運言之,則土運、金運之遷代無常,以六氣言之,則司天、在泉、左間、右間之加臨各別,益之以勝、復之理,太過、不及之數,於是乎春夏亦有傷寒,隆冬非無溫病,所謂非其時而有其氣,不可膠於節候之常。


《素問》曰:


至高之地,冬氣常在,至下之地,春氣常在。


《靈樞》曰:


以一日分為四時,日出為春,日中為夏,日入為秋,夜半為冬。


皆是以活法言之。


說者於傷寒必主冬月,於桂枝、麻黃、三陰諸辛熱劑,必主冬月之傷寒,而不可用於春夏之時,拘泥時令,於變化之理,得毋有未備歟!


《通天篇》曰,有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及夫五五二十五人之政,《本臟篇》又言二十五變。


昔夏英公有異稟,臥即身冷如僵,常服仙茅、鐘乳、硫黃,莫知紀極,小吏竊食,即發疽死。


而太陽之人,則飲啖生冷而不知節,恣情房室而不加疲,此其陰陽之反,何啻天淵,是故有從化之說。


從者,大之氣也;


化者,臟之性也。


陰臟者多寒,陽臟者多熱,所謂陰從陽化,陽從陰化,熱從寒化,寒從熱化,亦皆以活法言之,而尤不可泥於溫涼寒燠之常也。


夫以運氣主客之殊,加之以臟腑陰陽之別,其病遂千態萬狀,而莫可窮詰。


仲聖述軒岐之蘊,廣湯液之用,約之以三百九十七法,一百一十三方,而《金匱》不在其數,其立法之妙,為治之活,於主客陰陽之變,莫不融貫,是在乎用之者之神而明之耳。


後之論足經,論卒病,論三綱,論六氣,論傷寒即雜證之一,紛紛聚訟,返而求之仲聖之書,其活潑潑地者,固無乎不包也,故治病須用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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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3:3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37 編輯

論白


白一症,考古方書無專條論及,間有在疹門中發明一二,究未能盡其底蘊。


今溫熱證中,每多發出如粞如粟,色白形尖者,謂之白。


有初病即見者,有見而即愈者,有見而危殆者,有病經日久,疹已見,補瀉已施之後,仍然發此而愈者。


泛稱時氣所致,殊不知致病之由既異,治療之法不同,不可不與疹詳辨而審處之也。


蓋傷寒傳經,熱病汗出不徹,邪熱轉屬陽明,多氣多血之經,或由經入府,受熱蒸灼,營傷血熱不散,而裡實表虛,熱氣乘虛出於膚腠,故稀如蚊跡,稠如錦紋者為斑;


紫黑為胃爛而不治也。


時行風熱之氣,侵入肺虛血熱之體,失於清透,傷及手太陰血分,乘虛出於皮膚,如沙如粟而色紅瑣碎者為麻。


或歲當火運,復感時厲之毒,即咽痛而成丹痧及爛喉痧之類,為最劇者也。


至於白一症,則溫熱暑邪病中,必兼濕為多。


蓋伏氣之發,本從內出,然必因外感,及人身素蘊之濕,與外觸之邪,互相蒸發,上甚為熱。


初病治法,設不用清透滲解,則肺為熱傷,氣從中餒,不能振邪外解,熱漸陷於營分,轉投清營滋化,熱勢稍緩,而肺氣亦得借以自復,所留之濕,仍從上焦氣分尋隙而出,於是發為白。


以肺主氣,故多發於頤、項、肩、背、胸臆之間;


白為肺之色,光潤為濕之余氣,至此而邪始盡泄也。


甚有幾經補瀉之後,病仍不解,忽然發此而愈者,以其人之氣液內復,邪自外透,故不治亦愈也。


若其根本已虛,無氣蒸達,多有延為衰脫者。


故此症以元氣未漓,色潤晶瑩,有神者為吉;


枯白乏澤,空殼稀散者,為氣竭而HT。


總以形色之枯潤,卜其氣液之竭與否也。


大抵此症,在春末、夏初,暑濕之令為甚,秋冬則間有之,要不出乎手經受病,仍從手經發泄,不比足經之邪,可從下解也。


夫肺為主氣之藏,氣旺則邪從外解,上泄而病愈,氣衰則邪正並竭,雖發必朽白無神而難治。


觀《內經》暑與濕同推,仲聖痙濕合論,益知暑熱溫邪症中,多夾濕邪,更無疑矣。


一隙微明,以俟高賢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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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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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喉痧論


爛喉痧一症,古書不載,起於近時,而並易傳染。


治之者,每謂太陰陽明二經風熱之毒。


而至爛之由,亦不可不詳察也,譬之於物,以盛火逼之,只見干燥,而不知濕熱鬱蒸,所以致爛耳。


此症凡風熱者,治宜清透;


濕熱者,治宜清滲;


痰火凝結者,治宜消降。


蓋邪達則痧透,痧透則爛自止矣;


若過用寒涼,勢必內陷,其害可勝言哉!


夫症有可治,有不可治。


口中作臭者,謂之回陽。


其色或淡黃,或深黃者,此系痰火所致,皆可治之症。


他如爛至小舌者,鼻塞者,合眼者,並有元氣日虛,毒瓦斯深伏,色白如粉皮樣者,皆不可治之症也。


總之、因天地不正之氣,感而受之,故體有虛實之不同,即症有重輕之各異耳。


其余喉症、痧症,古人言之詳矣,概不復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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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3:4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36 編輯

爛喉丹痧治宜論


夫丹痧一症,方書未有詳言,余究心是症之所來,不外乎風寒溫熱時厲之氣而已。


故解表清熱,各有所宜,治之得當,愈不移時,治失其宜,禍生反掌,無非宜散、宜清之兩途也。


其症初起,凜凜惡寒,身熱不甚,並有壯熱而仍兼憎寒者,斯時雖咽痛煩渴,先須解表透達為宜;


即或宜兼清散,總以散字為重,所謂「火鬱發之」也。


苟漫用寒涼,則外益閉而內火益焰,咽痛愈劇,潰腐日甚矣。


不明是理者,反云如此涼藥,尚且火勢勃然,不察未散之誤,猶謂寒之未盡,於是愈涼愈遏,以致內陷而斃者有之。


或有云是症專宜表散者,余謂所見亦偏。


前所云寒熱之時,散為先務,俾汗暢而丹痧透發;


已無惡寒等症,至此則外閉之風寒已解,內蘊之邪火方張,寒涼泄熱,是所宜投,熱一盡而病自愈矣。


若仍執辛散之方,則火得風而愈熾,腫勢反增,腐亦滋蔓,必至滴水下咽,痛如刀割。


間有議用清涼者,乃以郁遏誹之,炎熱燎原,殺人最暴,此偏於散而謗匪清者之為害也。


彼言散之宜,此言散之禍,彼言寒之禍,此言寒之宜,要惟於先後次第之間,隨機權變,斯各中其耳。


再此症愈後,每有四肢酸痛,難以屈伸之狀,蓋由火爍陰傷,絡失所養,宜進滋陰,非同痹症,此又管窺之所及,敢以質之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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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3:5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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痧疹今昔不同,治法亦異說


夫痧之與痘,同一胎毒也,而有府藏之分焉。


其發也,亦有出遲出速之異,以伏藏之地有遠近也。


第痧之一證,古人治法,惟以升麻葛根湯為祖劑,芫荽酒之外治而已。


其有風寒外束,內毒難出而喘急者,麻杏石甘湯主之。


若夫輕淺之證,竟有不必延醫,自用櫻桃核、粗草紙、棉紗線煎湯飲之而愈者。


即其發也,不過周時而透,透之後亦僅二三日而自愈矣。


今之痧也則不然,有二三日而方透者;


有四五日而終未透者;


或身肢雖達,而頭面不透,咳聲不揚,喘逆氣粗,悶伏危殆者;


又有一現即回,旋增喘促、狂躁、悶亂,謂之隱早者;


更有痧雖外達,而紅紫滯,或目封,或赤,譫語、神昏、便秘、腹痛,或便泄無度,種種熱盛毒深之象。


以向來痧疹門方治之無濟,仿治痘之法,先以紫雪芳透於前,繼以犀、羚、芩、連、丹、地、石膏、人中黃大劑清涼解毒,始得轉重為輕,易危為安。


或有病深藥淺,而至於危變者,幾同痘瘡,有順、險、逆之別。


嗟嗟!


同一痧也,何今昔不侔若此耶?


揆其所以然,大率邇年來種痘盛行,胎毒未得盡泄,借此痧症以泄其毒者有之;


抑或近來時厲之氣甚於昔日,以致症之險重者有之。


要在臨此證者,無執前人之治,因時制宜,因證立方,圓機活潑,勿以痘重痧輕而忽之,庶無愧為司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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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4:0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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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活人書》婦人傷寒之說


嘗讀朱肱《活人書》云:


婦人傷寒,治法與男子不同,舉男子調氣,女於調血以為大略,似補前人之未及,然愚謂此說未可一概論也。


夫長沙張氏,醫中之聖也,其著《傷寒論》,原為卒病而設,故又謂之《卒病論》。


卒病者,宜舍本而治標,故一百一十三方,皆男婦共用,即熱入血室,亦用小柴胡湯,婦人之陰陽易,亦用燒KT散。


自有《活人書》創立婦人治法異於男子之說,後人宗之者多矣,不思仲聖之方,早合氣血為一致,今試以藥考之,其立法用意,自躍如也。


即如桂枝、芍藥,固營而閉衛,非血藥乎?


麻黃、防風,雖謂之發汗,本治乳子余疾,非血藥乎?


白虎、小柴胡中,知母則治腎,柴胡則調經,皆氣中之血藥也,當歸、地黃,固不必言,即白朮、人參,人皆以為氣劑,而《本草》言能「利腰臍間血」,可知亦為血藥也。


大抵用之在陽,便為氣藥,用之在陰,便為血藥。


總之,傷寒一證,皆為營衛受病耳,何必分男先調氣女先調血耶?


云岐張氏,好古王氏,皆以朱氏之說為治雜病之常法,誠所謂自具慧眼,而不為前人所惑者也。


本仲聖以論傷寒治法,由正路也,中幅詮疏氣血陰陽尤妙,獨開生面,斯可謂用古而不泥古者乎。


今而後讀《活人書》者,當知所擇矣(西疇顧業師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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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14: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35 編輯

攝生雜話


命門真火,藏於兩腎之中,性門真水,藏於一心之內。


人但言命門真火,而不參究性門真水何也?


因真陽之火,能生真陰之水故也。


殊不知性命相生,水火不可以一息不交。


天一所生之水,為我生身之始,水中能生真火,人皆未究。


況保真陰之水,則真陽之火常存而不散;


若真陰一衰,則真陽無附,飛揚上越,變為邪火,能返涸真陰之水,豈不危哉!


火性本燥烈發揚,而腎中相火偏職閉藏,水性本柔弱蟄藏,而心精三合,獨主清利。


則知性以位變,水火本無二氣。


噓氣即有水,陽化陰也,蒸水即有氣,陰化陽也;


燈因膏而不滅,陽依陰也,水因火而不冰,陰依陽也。


相需如此,可以知其情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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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21:0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34 編輯

攝生雜話


補心氣,益心精而不見效者,則知命門火衰、腎水不足,何也?


命門之火,即心火之根,腎水之精,即心精之源。


心無水則孤火上逆,腎無火則寒水下凝。


水弱火炎,則肺金受克,陽焰飛揚於上焦,而生咳喘、咯血等病,下虛則上盛也。


火弱水剛,則肝木失養,濁陰凝結於下焦,而生癃閉、壅腫、精寒等病,上虛則下實也。


水火兩平,陰陽斯無偏勝。


脾之權在腎,胃之權在心,自下而上水滋土,自上而下火生土也。


脾土屬陰,生於相火而健行不息,胃土屬陽,傳導於大腸而容受無窮,總在主納之腎,於是土以火生也。


脾虛則胃滯而不食,脾實則胃運而能食,總在主出之肺,於是氣機流動也。


故凡治脾胃,當以調肺氣,交心腎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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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樓主| 發表於 2013-9-23 15:21: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tan2818 於 2013-9-23 22:34 編輯

攝生雜話


人身之痰,最能為害。


勢涌如潮,勢衰如汐。


風、寒、濕、燥,隨氣而生,體實、體虛,隨人而致。


濁則濃,清則稀。


五藏六腑無盛痰之所,上下升降無時而定,又與正氣不兩立,殆猶天地間陰云瘴霧耳。


周身氣血,無不貫通。


故古人用針通其外,由外及內,以和氣血;


用藥通其裡,由內及外,以和氣血,其理一而已矣。


至於通則不痛,痛則不通,蓋指本來原通,而今塞者言,或在內,或在外,一通則不痛,宜十二經絡藏府,各隨其處而通之,若通別處,則痛處未知,而他處反為掣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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