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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我本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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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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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0:52:51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卒歌,主人洗,升獻工。

 

工不興,左瑟,一人拜受爵。

 

主人西階上拜送爵。

 

(工歌乃獻之,賤者先就事也。左瑟,便其右。一人,工之長者也。工拜於席。)

 

[疏]『卒歌』至『送爵』。

 

註『工歌』至『於席』。

 

釋曰:云『工歌乃獻之,賤者先就事也』者,歌《詩》是其事,先施功勞,乃始獻之,是賤者先就事。

 

對工以上,不就事而得獻也,故《大射》註云『工歌而獻之,以事報之』是也。

 

云『左瑟,便其右』者,工北面,以西為左,空其右受獻。

 

便者,酒從東楹之西來,故以右為便。

 

案《大射》云獻工,工左瑟,鄭註云:『大師無瑟,於是言左瑟者,節也。』

 

以其經云『僕人正徒相大師』,無瑟。

 

言大師左瑟者,為飲酒之節,此與《鄉飲酒》同,無所分別。

 

大師或瑟或歌,是以不得言節之。

 

案《鄉飲酒》大師則為之洗,則眾工不洗也。

 

此經主人洗升獻工,不辨大師與眾工,則皆為之洗爵。

 

又案《鄉飲酒》記:『不洗者不祭。』

 

此篇與《大射》群工與眾笙皆言祭,故知皆為之洗。

 

云『工拜於席』者,以經云工與左瑟,即云『一人拜受爵』,不見有降席之文,明工拜於席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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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0:53:28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薦脯醢。

 

(輒薦之,變於大夫也。)

 

[疏]『薦脯醢』。

 

註『輒薦』至『夫也』。

 

釋曰:案上獻大夫之時云『辨獻大夫,遂薦之』,鄭註云:『遍獻之乃薦,略賤也。』

 

此獻工之長一人即薦脯醢,非謂貴工即獻之,正是禮尚異,變於大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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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0:55:29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使人相祭。

 

(使扶工者相其祭薦、祭酒。)

 

[疏]『使人相祭』。

 

註『使扶』至『祭酒』。

 

釋曰:上云『小臣相祭』,則此扶工相祭是小臣也。

 

此據相長一人,文承『受爵薦脯醢』之下,故知祭薦脯醢及祭酒二事,對下眾工祭酒,不祭脯醢也。

 

卒受,不拜。

 

(賤,不備禮。)

 

主人受爵。

 

(將復獻眾工也。)

 

眾工不拜,受爵,坐祭,遂卒爵。

 

辯有脯醢,不祭。

 

主人受爵,降奠於篚。

 

(遂猶因也。古文曰卒爵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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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0:56:31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公又舉奠觶。

 

唯公所賜。

 

以旅於西階上,如初。

 

(言賜者,君又彌尊,賓長彌卑。)

 

[疏]『公又』至『如初』。

 

註『言賜』至『彌卑』。

 

釋曰:此燕尚飲酒,故工歌之後,笙奏之前,而為大夫舉旅。

 

《大射》雖行燕禮,主於射,故笙之至射,乃為大夫舉旅。

 

云『言賜者,君又彌尊,賓長彌卑』者,案上為賓舉旅,直云『公興以酬賓』,為卿舉旅而云『若賓若長』,言若不定,科酬其一,不專為賓,是君禮漸尊,賓禮漸殺。

 

雖然,猶言酬,至此言唯公所賜者,以上下言之,是君又彌尊,賓長彌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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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0:57:24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卒。

 

(旅畢也。)

 

[疏]『卒』。

 

註『旅畢也』。

 

釋曰:言『旅畢』者,謂為大夫舉旅酬,行於西階之上,或從賓或從卿,次第盡大夫,故云旅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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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0:59:29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笙入,立於縣中,奏《南陔》、《白華》、《華黍》。

 

(以笙播此三篇之詩。

 

縣中,縣中央也。

 

《鄉飲酒禮》曰:磬南北面奏《南陔》、《白華》、《華黍》。

 

皆《小雅》篇也,今亡,其義未聞。

 

昔周之興也,周公制禮作樂,采時世之詩以為樂歌,所以通情相風切也,其有此篇明矣。

 

後世衰微,幽、厲尤甚,禮樂之書,稍稍廢棄,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謂當時在者而復重雜亂者也,惡能存其亡者乎?

 

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大師,歸以祀其先王。

 

至孔子二百年之,五篇而已,此其信也。)

 

[疏]『笙入』至『華黍』。

 

註『以笙』至『信也』。

 

釋曰:此笙奏《南陔》、《白華》、《華黍》三篇等,經註與《鄉射》同,亦不復重釋。

 

但此云『笙入,立於縣中』,以其諸侯軒縣,闕南面而已,故得言『縣中』。

 

《鄉飲酒》唯有一磬縣而已,不得言縣中而云磬南。

 

註引《鄉飲酒》者,欲見此雖軒縣,近北面縣之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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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00:47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主人洗,升,獻笙於西階上。

 

一人拜,盡階,不升堂,受爵,降,主人拜送爵。

 

階前坐祭,立卒爵,不拜既爵,升授主人。

 

(一人,笙之長者也。《鄉射禮》曰:『笙一人拜於下。』)

 

[疏]『主人』至『主人』。

 

註『一人』至『於下』。

 

釋曰:引《鄉射禮》者,證笙一人拜,此與《鄉飲酒》皆直云『一人拜』,不言拜於下,故《鄉飲酒》與此註皆引《鄉射》以為證,欲見拜者拜於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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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02:45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眾笙不拜,受爵,降,坐祭,立卒爵。

 

辯有脯醢,不祭。

 

[疏]『眾笙』至『不祭』。

 

釋曰:言不拜受爵降者,於階下受爵者亦盡階不升堂。

 

云『辯有脯醢』者,亦獻訖薦於位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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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03:4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乃歌《魚麗》,笙《由庚》;

 

歌《南有嘉魚》,笙《崇丘》;

 

歌《南山有臺》,笙《由儀》。

 

(,代也,謂一歌則一吹也。

 

六者皆《小雅》篇也。

 

《魚麗》言大平年豐物多也,此采其物多酒旨,所以優賓也。

 

《南有嘉魚》言大平君子有酒,樂與賢者共之也,此采其能以禮下賢者,賢者累蔓而歸之,與之宴樂也。

 

《南山有臺》言大平之治以賢者為本也,此采其愛友賢者,為邦家之基,民之父母,既欲其身之壽考,又欲其名德之長也。

 

《由庚》、《崇丘》、《由儀》今亡,其義未聞。)

 

[疏]『乃』至『由儀』。

 

註『代』至『未聞』。

 

釋曰:此經註一與《鄉飲酒》同,彼已釋訖,不復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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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04:55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遂歌鄉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

 

《召南》:《鵲巢》、《采蘩》、《采》。

 

(《周南》、《召南》,《國風》篇也。

 

王後、國君夫人房中之樂歌也。

 

《關雎》言後妃之德,《葛覃》言後妃之職,《卷耳》言後妃之誌,《鵲巢》言國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國君夫人不失職也,《采》言卿大夫之妻能其法度也。

 

昔大王、王季居於岐山之陽,躬行《召南》之教,以興王樂。

 

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

 

《大雅》云:『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禦於家邦。』

 

謂此也。

 

其始一國爾。

 

文王作邑於豐,以故地為卿士之采地,乃分為二國。

 

周,周公所食也;

 

召,召公所食也。

 

於時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於南土,是以其詩有仁賢之風者,屬之《召南》焉;

 

有聖人之風者,屬之《周南》焉。

 

夫婦之道者,生民之本,王政之端。

 

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

 

故國君與其臣下及四方之賓燕,用之合樂也。

 

鄉樂者,《風》也。

 

《小雅》為諸侯之樂,《大雅》、《頌》為天子之樂。

 

《鄉飲酒》升歌《小雅》,禮盛者可以進取。

 

燕合鄉樂者,禮輕者可以逮下也。

 

《春秋傳》曰:《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

 

《文王》、《大明》、《綿》,兩君相見之樂也。

 

然則諸侯之相與燕,升歌《大雅》,合《小雅》也。

 

天子與次國、小國之君燕,亦如之。

 

與大國之君燕,升歌《頌》,合《大雅》,其笙之篇未聞。)

 

[疏]『遂歌』至『采』。

 

註『周南』至『未聞』。

 

釋曰:云『遂歌鄉樂』者,《鄉飲酒》云:『乃合樂。』

 

與此文不同者,以其《二南》是大夫士樂,大夫士或作鄉大夫,或作州長,故名鄉大夫樂。

 

飲酒不言鄉樂者,以其是己之樂,不須言鄉,故直言合樂。

 

此燕禮是諸侯禮,下歌大夫士樂,故以鄉樂言之。

 

又《鄉飲酒》註云合樂謂歌與眾聲俱作。

 

彼經有合樂之字故也。

 

此經無合樂之字,故闕而不言。

 

其實此歌鄉樂亦與眾聲俱作,是以彼處解合為歌,與眾聲俱作耳。

 

此歌而解合,明同也。

 

自《周南》以下,所註亦與《鄉飲酒》同,亦不復重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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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06:0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大師告於樂正曰:『正歌備。』

 

(大師,上工也。

 

掌合陰陽之聲,教六詩,以六律為之音者也。

 

子貢問師乙曰:『吾聞聲歌各有宜也,如賜者宜何歌也?』

 

是明其掌而知之也。

 

正歌者,聲歌及笙各三終,歌三終,合樂三終,為一備。

 

備亦成也。)

 

[疏]『大師』至『歌備』。

 

註『大師』至『成也』。

 

釋曰:云『大師,上工也』者,案《春官》:『大師下大夫二人,小師上士四人。』

 

又云:『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

 

註云:『凡樂之歌,必使瞽蒙為焉。

 

命其賢知者。』

 

以其大師對小師,已下二百人為上士也。

 

云『掌合陰陽之聲,教六詩,以六律為之音者也』者,並《大師職》文。

 

案彼云『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註云:『陽聲,黃鍾、大蔟、姑洗、蕤賓、夷則、無射;

 

陰聲,大呂、應鍾、南呂、林鍾、中呂、夾鍾。』

 

又云:『皆文之以五聲:宮、商、角、徵、羽。

 

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絲、木、匏、竹。』

 

又云:『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

 

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

 

云『子貢問師乙』以下,至『何歌也』,並《樂記》文。

 

師乙,魯之大師,以掌樂事,故子貢問焉。

 

引之者,證大師知樂節,故告歌備,故鄭云『是明其掌而知之』也。

 

知升歌以下四節皆三終者,案《禮記。鄉飲酒義》云:『工八,升歌三終,主人獻之;

 

笙入三終,主人獻之;

 

歌三終,合樂三終。

 

工告樂備。』

 

故知皆三終。

 

彼與此經歌合樂,不獻之者,但歌合樂還是始升歌,笙奏之前已得獻,故不復重獻。

 

云『備亦成也』者,案《周禮。

 

樂師職》云:『凡樂成則告備。』

 

故云亦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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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07:09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樂正由楹內、東楹之東,告於公,乃降復位。

 

(言由楹內者,以其立於堂廉也。復位,位在東縣之北。)

 

[疏]『樂正』至『復位』。

 

註『言由』至『之北』。

 

釋曰:『言由楹內』者,以其樂正與工俱在堂廉,則楹南無過處,故由楹內東楹之東告於公。

 

云『復位,位在東縣之北』者,案《大射》略於樂,小樂正升堂,經有左右正,則知亦有大樂正,至席工於西階上少東,東面時,小樂正亦降立於其南,北面。

 

卒管,工向東坫之東南,西面北上坐時,鄭註云:『於是時,大樂正還北面立於其南。』

 

臣位尊東,明工升堂時,小樂正升,大樂正東方,西面,工來東坫之東南,西面時,大樂正東縣之北,北面,其小樂正則立於西階下東面。

 

此燕禮主於樂,故大樂正升堂。

 

今降,明復於東縣之北,北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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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08:09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射人自阼階下請立司正,公許。

 

射人遂為司正。

 

(君許其請,因命用為司正。

 

君三舉爵,樂備作矣。

 

將留賓飲酒,更立司正以監之,察儀法也。

 

射人俱相禮,其事同。)

 

[疏]『射人』至『司正』。

 

註『君許』至『事同』。

 

釋曰:自此盡『皆反坐』,論立司正遂行所監之事。

 

云『君三舉爵』者,為賓、為卿、為大夫舉旅。

 

云『樂備作矣』者,歌、笙、、合四者備作,各三終矣。

 

案《鄉飲酒》、《鄉射》立司正後始行旅酬者,彼是士饗禮。

 

饗禮之法,莫問尊卑,遍獻之後,乃行旅酬,故立司正之後乃行旅酬。

 

此《燕禮》,國君燕其臣子,雖一獻以辨尊卑,故主人獻君而受酬,主人卑,不敢酬,公獻之禮成於酬。

 

故使大夫媵觶於公,當酬公,君行大惠,即舉之為賓,賓得觶,請旅諸臣遍卿大夫,乃成一獻之禮。

 

復獻,卿大夫皆為之舉旅行酬,皆成其獻。

 

但卿大夫皆堂上有位,近君不敢失禮,故雖舉旅行酬,而未立司正。

 

作樂後,將獻群士,士職卑,位在堂下,將為士舉旅,恐失禮,故未獻之前,即立司正監之,故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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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09:16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司正洗角觶,南面坐奠於中庭,升,東楹之東受命,西階上北面命卿大夫:『君曰「以我安」。』

 

卿大夫皆對曰:『諾。

 

敢不安!』

 

(洗奠角觶於中庭,明其事以自表,威儀多也。君意殷勤,欲留賓飲酒。命卿大夫以我故安,或亦其實不主意於賓。)

 

[疏]『司正』至『不安』。

 

註『洗奠』至『於賓』。

 

釋曰:云『洗奠角觶於中庭,明其事以自表,威儀多也』者,此奠觶於中庭,威儀多,決《鄉飲酒》不奠,是以《鄉飲酒》作相為司正,洗觶,執以升自西階,是不奠,威儀少也。

 

云『君意殷勤,欲留賓飲酒。

 

命卿大夫以我故安』者,以上人安,客乃安,故欲安賓,先語卿大夫,以我意故須安也。

 

云『或亦其實不主意於賓』者,鄭意兩解,前解主意為賓,故使卿大夫為賓安;

 

或亦其實不專主為賓,兼群臣共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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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11:44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司正降自西階,南面坐取觶,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觶,右還,北面少立,坐取觶,興,坐不祭,卒觶,奠之,興,再拜稽首。

 

(右還,將觶南,先西面也。必從觶西,為君之在東也。少立者,自嚴正,慎其位。)

 

[疏]『司正』至『稽首』。

 

註『右還』至『其位』。

 

釋曰:『右還,將觶南,先西面也』者,右還,謂奠時南面,乃以右手向外而西面,乃從觶西南行,而右還北面。

 

云『必從觶西,為君之在東也』者,若從觶東而左還北面,則背君,以其君在阼故也。

 

云『自嚴正,慎在位』者,以司正監察,主為使人嚴正謹慎,故先自嚴正謹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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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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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左還,南面坐取觶,洗,南面反奠於其所。

 

(反奠虛觶,不空位也。)

 

[疏]『左還』至『其所』。

 

註『反奠』至『位也』。

 

釋曰:必使不空者,亦欲使眾人睹,知司正嚴正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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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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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升自西階,東楹之東請徹俎,降,公許。

 

告於賓,賓北面取俎以出。

 

膳宰徹公俎,降自阼階以東。

 

(膳宰降自阼階,以賓親徹,若君親徹然。)

 

[疏]『升自』至『以東』。

 

註『膳宰』至『徹然』。

 

釋曰:云『降自阼階,以賓親徹,若君親徹然』者,臣之升降當西階,今見賓親徹,膳宰代君徹,不降西階,而降自阼階,當君降處,故云若君親徹降自阼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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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14:34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卿大夫皆降,東面,北上。

 

(以將坐,降待賓反也。)

 

[疏]『卿大』至『北上』。

 

註『以將』至『反也』。

 

釋曰:案《大射》云:『大夫降復位。』

 

註云:『門東北面位。』

 

不與卿同東面位者,彼卿有俎,卿取俎以出。

 

故大夫不敢獨在西階下,故復位,復門東,北面位。

 

此燕,卿無俎,故大夫與卿同降西階下,東面,北上位也。

 

云『以將坐,降待賓反』者,上文賓以俎出,當反入升坐,故卿大夫待賓反,亦升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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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19:3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賓反入,及卿大夫皆說屨,升就席。

 

公以賓及卿大夫皆坐,乃安。

 

(凡燕坐必說屨,屨賤,不在堂也。禮者尚敬,敬多則不親。燕安坐,相親之心。)

 

[疏]『賓反』至『乃安』。

 

註『凡燕』至『之心』。

 

釋曰:凡在堂立行禮,不說屨,安坐則說屨,故鄭云『凡燕坐必說屨』。

 

以其屨在足,賤,不宜在堂,陳於尊者之側也。

 

云『禮者尚敬,敬多則不親。

 

燕安坐,相親之心』者,《左氏傳》云『饗以訓恭儉』,設幾而不倚,爵盈而不飲,『燕以示慈惠』,饗在廟立行禮,是敬多則不親者也。

 

燕在寢,以醉為度,是相親之心者也。

 

若然,直云賓及卿大夫說屨,不云君降說屨,則君說屨之在堂上席側,是以《禮記。少儀》云:『排闔說屨於戶內者,一人而已矣。』

 

彼據尊者坐在室,則尊者一人說屨在戶內。

 

今此燕在堂上,則君尊說屨於席側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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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9 11:21:02 | 只看該作者

儀禮注疏 卷第十五


羞庶羞。

 

(謂巽肝,狗醢也。骨體所以致敬也,庶羞所以盡愛也。敬之愛之,厚賢之道。)

 

[疏]『羞庶羞』。

 

註『謂巽』至『之道』。

 

釋曰:案《大射》云『羞庶羞』,註云:『所進眾羞,謂巽肝、狗醢也。

 

或有炮鱉、膾鯉、雉、兔、鶉、β。』

 

大射先行燕禮,明與彼同。

 

此註不言『炮鱉』已下,註文不具。

 

鄭知有此物者,以經云庶羞,不唯二豆而已。

 

案《內則》為:『肝,取狗肝一,之以其,濡炙之,舉ㄡ其,不蓼。』

 

註云:『,腸脂。』

 

此及大射其牲皆用狗,故知有肝狗。

 

知有炮鱉膾鯉者,《詩》云:『吉甫燕喜』,『飲禦諸友,炮鱉膾鯉。』

 

又《內則》及《公食大夫》上大夫二十豆,有雉兔鶉β。

 

《禮記。王制》云:『庶羞不逾牲。』

 

此燕用狗,必可有此物而已。

 

《鄉飲酒》、《鄉射》亦有狗,但經直云羞,不云庶,是以鄭註云:『醢,明二豆無餘物也。』

 

云『骨體所以致敬也』者,據未坐以前;

 

『庶羞所以盡愛』,據說屨已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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