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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wzy_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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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素節注類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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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0:41:11 | 只看該作者

辨陰陽臟腑脈象病證


脈盛滑堅者,曰病在外;


脈小實而堅者,曰病在內。


脈小弱以澀,謂之久病;


脈滑浮而疾者,謂之新病。


脈急者,曰疝瘕,少腹痛;


脈滑,曰風;


脈澀,曰痹;


緩而滑,曰熱中;


盛而緊,曰脹。


此亦言兩手之脈現病狀也。


盛滑堅者,浮按盛而滑,沉按則堅,此外邪盛,而臟腑之氣不得舒和,而脈堅實,故曰病在外也;


若小者,浮按不足,沉按則實而堅,此邪在腑臟,故曰病在內;


是陰邪結於陰分也。


其小弱而澀者,氣血兩傷,故知其為久病,然比小實堅之脈為吉,凡脈而至堅硬者,非難治之痼疾,即傷本元之重病也;


若滑浮而疾,此外感邪熱,元氣未傷,故知其為新病也。


脈急者,無柔和之氣,此陰凝之邪,故有疝瘕、少腹痛之病也;


脈滑曰風者,是內風挾痰,若外風,其脈必浮也;


澀者,寒濕滯於血脈而為痹也;


緩而滑者,熱邪傷中,故脈縱緩而滑,有力則為熱病,無力則為痿病;


盛而緊者,陰邪積滯於中,必脹滿也。


《素問‧脈要精微論》曰:心脈搏堅而長,當病舌卷不能言;


其軟而散者,當消環自已。


搏堅而長者,弦強有力,肝邪乘心也,心主血,肝藏血,舌為心苗,肝主筋,血少則筋急,《經筋篇》言,手少陽之筋轉,則舌卷,故病舌卷不能言也;


若其脈軟而散者,血傷氣耗也,消環二字必有錯訛,《甲乙經》作消渴自已,蓋血傷氣耗,津液不生,當病消渴,然脈既軟散,心火已微,但靜養自愈也。


肺脈搏堅而長,當病唾血;


其軟而散者,當病灌汗,至令不復散發也。


肺主氣,肝藏血,脈搏堅而長者,肝邪橫逆犯肺,血隨氣升而唾出也;


若其脈軟而散者,肺氣大傷,腠理開泄,當病大汗淋漓,如水灌身,至令不能還復,以津氣外散而發越也。


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


其軟而散,色澤者,當病溢飲,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肝脈搏堅而長者,弦硬有力也,肝邪盛,色當青,乃反不青,是因墜跌,若搏擊傷血,血瘀結於脅下,脅為肝之部位,血瘀,則氣逆中焦,升降不利,故喘而氣逆也;


若其脈軟而散,則氣血兩傷,色當枯瘁,今反潤澤而明者,因水飲漫溢,經氣不循軌路,故脈軟散,由渴時暴多飲,遂易入肌皮之內,溢於腸胃之外,將有腫脹之變也。


上編云:肝脈微緩為水瘕痹,澀甚亦為溢飲。


大抵微緩澀及軟散,同為虛弱之脈,但觀其色,如枯瘁不澤,則非水溢之病矣。


胃脈搏堅而長,其色赤,當病折髀;


其軟而散者,當病食痹。


心肝火邪乘胃,胃脈搏堅而長,故其色赤,髀者,胃經所行之部,火邪流於經,其髀痛如打折也;


其脈軟而散者,胃氣傷,食而不能消化,反加黃瘦,病名食痹也。


脾脈搏堅而長,其色黃,當病少氣;


其軟而散,色不澤者,當病足?腫,若水狀也。


脾脈本應柔緩,乃反搏堅而長,是木橫土困,故面黃,其無力鼓運,則病少氣也;


其脈軟而散,面無色澤者,是脾土衰,而氣下墜,故足?腫,若水狀而非水病,如水邪色必澤而明。


此當大培脾土,其腫可漸消也。


腎脈搏堅而長,其色黃而赤者,當病折腰;其軟而散者,當少血,至令不復也。


腎藏天一真水,其脈沉實柔滑,反現搏堅而長者,水虧不能涵木,木盛火熾,火又生土而並旺,故現黃赤之色,土本克水,腰者腎之府,腎水虧極,故腰痛如折也;


其脈軟而散者,精血少而氣亦耗,故脈軟散,至令不能復元也。


帝曰:診得心脈而急,此為何病?


病形何如?


岐伯曰: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


帝曰:何以言之?


岐伯曰:心為牡臟,小腸為之使,故曰少腹當有形也。


疝者,俗名小腸氣也。


牡,陽也。


小腸心之腑,經絡相通,而為表裡,寒邪客於小腸,而心脈現緊急之象,以心為陽臟,小腸為之使,故病形現於少腹,小腸所居之部也。


帝曰:診得胃脈,病形何如?


岐伯曰:胃脈實則脹,虛則泄。


帝曰:病成而變何謂?


岐伯曰:風成為寒熱,癉成為消中,厥成為巔病,久風為飧泄,脈風成為癘。


病之變化,不可勝數。


胃司納穀消化,以生氣血,其脈實者,邪積而食不消,故脘中脹滿也;


脈虛,則氣虛下陷,而為泄瀉,此虛實兩病也,至其病變,如風客於表,則營衛不和,而成寒熱之病,以衛氣生於胃也;


邪火內蘊,則成癉,癉者,善能消食,而反瘦削,名中消病也;


胃氣以下行為順,胃者,陽明也,陽明行氣於三陽,或邪氣阻格,使三陽之氣厥逆,成巔頂疼痛之病,即前文所云:上實下虛,成厥巔疾也;


若風邪客於胃,風性疏泄迅利,穀食不及消化而即下泄,病名飧泄也;


如風邪入於血脈之中,閉而成熱,胃為水穀之海,而主肌肉,邪熱水濕蒸腐血脈,漸致肌肉潰爛,痛癢相兼,名為癘風,俗名大麻風,最為惡病也。


是故病變不可勝數,要在明陰陽五行生化、八風邪正虛實而已。


《素問‧大奇論》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心肝腎,皆統營血者,三部之脈,或有一部小而急者,皆為營血內結,成有形?瘕也。


蓋營行脈中,以其閉結,故脈小不能鼓,按之則急強不和也。


腎肝並沉,為石水;


並浮,為風水;


並虛,為死;


並小弦,欲驚。


腎主寒水,肝主風木,腎肝兩脈俱沉者,木沉水中,病名石水,少腹按之必堅,此陽衰水中無氣,陰凝如石而不化也;


腎肝俱浮,則風勝而水從風鼓,病名風水也,肝腎並虛,則水涸木枯,生氣竭矣,故死;


肝腎並小而弦者,水虧不能涵木,虛風內動而欲驚,肝主驚故也。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心脈搏滑急,為心疝;


肺脈沉搏,為肺疝。


疝者,或由風寒,或由濕熱,自腑及臟,牽連筋脈,肝主筋,故不離乎肝邪,而肝腎同源,故脈象相同,此言脈搏急者,風寒之邪多絞痛也,其言?疝者,頑木不痛,濕熱之邪也,方書多種,已詳明之。


今腎肝心肺之脈皆搏急,謂急強不和,是風寒之邪,故其部位不同而邪則同,故病同,然心疝為小腸病,如上文所云,則肺疝為大腸病可知矣。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


三陽者,太陽也,三陰者,太陰也,瘕者,假物成形也,故其脈急,皆邪氣閉結,結於陽為瘕,結於陰為疝,邪同而病異也;


二陰者,少陰也,脈急者,風寒之邪乘心腎,故為癇厥,是抽搐昏厥,不省人事也;


二陽者,陽明也,脈急者,木邪乘胃,所謂聞木音則惕然而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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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0:45:28 | 只看該作者

辨脈病生死


《素問‧大奇論》曰:脾脈外鼓沉,為腸?,久自已;


肝脈小緩,為腸?,易治;


腎脈小搏沉,為腸?下血,血溫身熱者,死;


心肝?,亦下血,二臟同病者,可治,其脈小沉澀,為腸?,其身熱者死,熱現七日死。


脾脈外鼓沉者,鼓動於本部之外,其形扁闊也,所以沉者,脾濕下注大腸,為腸?,大便無關閉,常流糞水,然脈形闊,脾氣不虧,久則濕去自愈也;


肝脈小緩,為腸?,木弱土強,故亦易治;


如腎脈小搏沉,腸?兼下血者,濕熱流於下焦,且傷陰血,故腎脈小搏不和,沉而不鼓,血溫身熱者,邪熱深真陰涸也,故死;


若由心肝風火動,而腸?下血者,其非脾傷,故可治,若其兩手脈小且沉澀,而腸者,氣血兩傷,身不當熱,而反熱者,虛陽外露,七日陽復之期,陽竭不復則死矣。


蓋陽生於子,陰生於午,自子到午為七,自午到子為七,若陰陽之氣相生,其病以七日可愈,不相生而絕,故其死亦以七日也。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膈偏枯。


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不喑舌轉,可治,三十日起;


其從者,喑,三歲起,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胃脈沉鼓澀,而又鼓大於脈路之外,此痰涎阻滯甚矣,心脈應浮洪而軟,乃反小且堅急,其營血大傷也。


營起於中焦,並胃口,故二者之脈皆為膈病,中宮阻格,其陰陽氣血不得流通經脈,遂成偏枯。


男子陽氣由左轉,故發左為逆,女子由右轉,故發右為逆,如不喑,舌能轉,其臟未傷,但傷經脈,故可治,三十日日月合壁,人身之氣,亦三十日陰陽會於本元,故偏枯可愈;


其從者,言男子發右,女子發左也,脾腎經脈絡舌根,連舌本,喑者,脾腎之氣不能上達於舌本,其外證雖從,而五內傷,如未全脫,調補三歲可愈,若年不滿二十,正在長旺之時而得此病,其本弱質而虛損,雖調補不過苟延三歲而死。


脈至而搏,血衄身熱者,死。


脈來懸鉤浮,為常脈。


此條以下,皆言兩手脈象,不分部位也。


衄者,熱傷氣血,從陽道上溢也,脈搏,無柔和之象,而又身熱,則是孤陽發越之真臟脈也,故死。


脈來懸鉤浮者,心臟本脈之象,而加虛軟,此為衄病之常脈,可治而愈。


因衄熱在清道陽分,故脈浮而虛軟,若吐血由濁道陰分而來,脈應沉弱,如脈浮即為凶矣。


此又不可不知也。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已。


如喘者,脈勢激湍,其氣暴逆而厥,不省人事,如氣順厥回可蘇,厥不回即死矣。


脈至如數者,似數非數而虛軟,此心肝血虛氣動,使人暴驚者,如欲寐忽驚惕而醒,所謂魂夢不安也,但靜養可已。


脈至浮合,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


脈至浮合者,如浮萍之浮於水面而合,其下全空,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脫脈,立死,焉能延至九十日?其中必有錯訛。


或謂微現浮合下空之脈,是經氣不足,九十日當死,如數,一息十至以上,則即死不能計日,此倒裝文法也。


脈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干而死;


脈至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脈至如省客,省客者,脈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花而死;


脈至如丸泥,是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


脈至如橫格,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


脈至如弦縷,是包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


脈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傍至也,微見,三十日死。


脈至如火薪然者,騰沸動搖,心精奪而心火散,草干冬深時,水旺火絕而死也;


脈至如散葉者,輕虛浮泛無根也,肝之氣血皆枯,木葉落,金氣旺,則肝木絕而死也;


脈至如省客者,欲出不出,故曰塞、曰鼓者,有出而無入,是腎氣奪而精血枯,故脈形如是,懸去棗花,夏令土旺,則水絕而死也;


脈至如丸泥者,應指圓旋,而無出入來去,松軟如泥,此胃中精氣不足,榆莢落,春深木旺時,則土氣絕而死也;


脈至如橫格者,其氣橫逆相格,失少陽柔和調達之象,是膽氣不足,膽為甲木,禾熟,秋深金旺,則木氣絕而死也;


脈至如弦縷者,細長急強也,包精不足,包為心包絡,代心用事,精不足,則心火動散,言者心聲,故善言,即多言也,下霜冬令,寒水旺,則火絕而死,如不言,心火尚靜,大補心血,可治也;


脈至如交漆,左右傍至者,營氣不循經脈,陰陽散亂,微現此象,至三十日陰陽會合之時,不能相生,則氣絕而死也。


脈至如涌泉,浮鼓肌中,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韭英而死。


太陽與少陰,為表裡者,脈至如涌泉,騰沸而浮鼓肌中,其沉部空矣。


浮為陽,沉為陰,陽根於陰者也,沉部空,則根敗而生氣少,至韭英得味,春陽上升時,其根脫絕而死也。


此下各條皆死脈。


脈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五色先見黑,白壘發而死。


脈至如頹土者,應指全無鼓動之力,故按之不得,而無根底,是肌氣不足也。


五色先見黑者,腎水涸,所謂面如漆柴者。


?有五種,白者發於春。


土既先敗,腎水涸而無春生之氣,焉得不死?


脈至如懸雍,懸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不足也,水凝而死。


喉間下垂之帝中,根於腎臟,傷損即死,又名懸雍,脈形似之,而浮揣切之益大者,表氣有餘,五內不固,為十二俞之不足者,其陽氣發泄日甚,故至冬寒水凝時,則陽竭而死。


俞皆在背,是十二經脈臟腑之氣穴也。


脈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急,五臟菀熱,寒熱獨並於腎也,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


浮部小急,如刀口,按之堅大急,如刀背,絕無柔和之氣。


菀者,郁結也。


以五臟久郁邪氣,獨並於腎,腎傷腰折,可臥不得坐,腎敗不能生肝,立春而木無生氣,則絕而死。


脈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


直同值,不值手者,謂應指圓滑,按之即無,但虛浮之氣動滑也。


大腸為庚金,棗葉生於夏,火旺則金絕而死。


脈至如華者,令人善恐,不欲坐臥,行立常聽,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


如華者,如花開放而無收束,與心脈之如火薪然相類。


蓋小腸為丙火,心為丁火,臟腑為表裡,而氣相通,故脈相類。


火無收束,是陰精枯而陽外泄,心氣怯則令人恐,恐則多疑,故不欲坐臥,行立常聽,至季秋陽氣泄盡而死,丙火墓於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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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0:47:18 | 只看該作者

辨婦人懷妊崩產脈病


《素問‧平人氣象論》曰: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手少陰,心脈也。


心主血,腎藏精,精血盛而凝結成孕。


月事不下,心火上炎,而脈動甚,故亦有煩渴欲嘔等證,因火炎,濁氣不得下通故也。


然其脈象和滑而非病,其腎脈亦必流利而充實,即知其有妊也。


若心脈虛動,腎脈不滑而澀,其月事不來,此乃血瘀,心火虛動而非孕,久必成病也。


此云妊子者,兼男女而言,若欲辨別,其脈左旺寸旺,為陽為男,右旺尺旺,為陰為女。


又本經《腹中論》曰: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


岐伯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無邪脈者,謂無澀滯不和,而脈流利柔滑也;


有病者,謂月事不通,及煩渴思食酸物欲嘔等,將生則腹痛也。


《素問‧陰陽別論》曰: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陰陽虛,腸?,死。


陽加於陰,謂之汗;


陰虛陽搏,謂之崩。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


一陰俱搏,十日死;


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


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


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此論脈象,必以和緩胃氣為本,若搏擊而不柔緩,皆為病脈,獨婦人懷孕不同,故首標明。


陰搏陽別者,如尺部,如沉候,皆為陰,而搏擊有力,與陽部浮候之脈別異,此精血充盛,必搏擊流利,而不澀滯,乃為有子之象也。


如澀滯,即為血瘀,若瘀結久,必有腹痛脹滿等病也。


若脈陰陽俱虛,而又腸?,下泄不止,此無論男女,皆本元虛脫不能收攝,故死也。


陽加於陰者,陽邪乘陰,津液發泄而為汗,如惡風者,當用仲景桂枝湯;


如不惡風而寐即出者,名盜汗,審無外邪,當滋陰為主也。


陰脈虛,陽脈搏,是陽亢不能統血歸經,遂致暴崩,此專指婦人也。


若三陰俱搏,是無胃氣之真臟脈,延二十日,交過一氣,又加一候,至夜半陰極而陽氣不生,則死矣。


二陰搏、一陰搏,皆大同小異也。


三陽俱搏且鼓,三陰三陽俱搏,皆真臟脈,又兼心腹滿,正敗而邪盛,言發盡者,脹滿極也,不得隱曲者,二便不通也,此即關格證,故皆死也。


二陽俱搏,其病溫者,孤陽無陰,不過二候而死。


《素問‧通評虛實論》帝曰:乳子而病熱,脈懸小者何如?


岐伯曰:手足溫則生,寒則死。


帝曰:乳子中風熱,喘鳴肩息者,脈何如?


岐伯曰:喘鳴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


乳子者,新產乳哺其子之婦人也。


新產脫血,而患溫熱病,其脈小者,正虛邪盛也,若手足溫,其脾胃陽和之氣尚能周布而生;


手足寒,則陽氣厥逆而死也。


若中風熱陽邪,而受於上部陽分,心肺氣逆,故喘鳴肩息,乃喘息有聲而抬肩也,邪壅於上,故脈必實大,若和緩有胃氣者,但瀉其邪熱,可生;


若實大急強,是氣脫之真臟脈,則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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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0:49:46 | 只看該作者

卷五


外感內傷總論


方脈所主,病證多端,總其綱要,不出外感、內傷兩門。


然外感則有風、寒、暑、濕、燥、火之異,其為病不同,而治法迥別,故仲景分六經證治,以辨陰陽、表裡、虛實、寒熱,此《傷寒論》一書,首當體究者也。


夫傷寒傳裡,則變為熱,要在辨邪之淺深。


若表邪未解,必先解表,方可治裡,此而錯誤,反使外邪內陷而成危證。


其有初感風寒,直入於陰者,因其本元不足,則當溫中助陽,不可誤發其表,仲景皆已詳辨者也。


惟大江以南,風寒無北方之厲,略用辛溫表散即解,其內傳者,多由初治失當,致表氣反閉而變重病,此辨證不明之故也。


蓋風由陽氣所化,經言風為百病之長,善行而數變,故隨寒、熱、溫、涼之氣而變,時令寒則為風寒,時令溫則為風溫。


自霜降後,寒氣日甚,及冬至一陽下升,至立春陽氣始出於地,陰氣自上而降者尚盛,故寒邪多也;


春分以後,陽漸上升,陰漸入地,其氣方溫,至巳月而陽盡升地上,則寒少矣。


故經言夏至前病名溫,夏至後病名暑。


溫者,純陽之氣,溫甚,則為火邪矣。


其名暑者,夏至一陰下升,陽氣上降,陰陽變遷,火濕合化之氣也。


故人身之氣,亦隨之而變。


夏至前人身內陽外陰,或有寒邪,易於化熱;


夏至後外陽內陰,而暑由火濕合化,濕為陰邪,故不可輕投寒劑,而暑病古方,有用薑、附、玉桂者,皆本陰陽至理,而與溫熱之邪治法不同,學人不可不知也。


若秋燥之氣,亦有陰、陽、寒、熱之異,余前集《六氣論》中,俱已辨晰。


此為外感之大略也。


若夫內傷雜證,仲景《金匱要略》已明大綱,要在分別虛實兩端。


凡七情妄動而傷本元者,為虛;


飲食不調而有積滯者,為實。


其虛者,須辨陰陽、氣血。


陰陽根於腎元,氣血生自脾胃。


故傷氣血者,調補脾胃尚易;


傷陰陽者,培其腎元為難。


如其陰損,而脾胃強、大便固者,可用滋潤養陰之法;


倘脾胃弱,而兼大便滑者,陽亦傷矣,不可治也。


其陽損者,脾胃弱而便不固,必能受助陽之藥為吉;


如不能受,陰亦枯矣,不可治也。


其有陰陽雖傷,而脾胃尚強者,調理得宜,猶可帶病延年;


如陰陽雖非無根,而脾胃先敗者,終歸不起。


故經曰:有胃氣則生,無胃氣則死也。


若由飲食、勞倦而傷脾胃,輕者可以調治,久傷不復,必至陰陽俱敗,以無生化之源也。


此皆內傷之大略也。


且如純虛純實,而可用補用瀉之病少;


內傷外感,虛實夾雜之病多。


變幻多端,莫可測識。


苟非洞明陰陽、氣血生化之理,臟腑、經絡淺深之殊,則不能辨本元之虛實,病邪之所由,難免誤治之失矣。


此《內經》之不可不研究以明之也。


本門所集病證,有未盡者,當於四診、臟腑、經絡諸門,參合觀之。


至於六氣流行,主客變化,每有釀成疫癘者,經分金、木、水、火、土五疫,詳運氣門中。


如能悟其至理,病變雖多,皆可一以貫之。


故方脈為諸科領袖,則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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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解


《素問‧至真要大論》帝曰:愿聞病機。


岐伯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


諸寒收引,皆屬於腎;


諸氣?郁,皆屬於肺;


諸濕腫滿,皆屬於脾;


諸熱瞀螈,皆屬於火;


諸痛癢瘡,皆屬於心;


諸厥固泄,皆屬於下;


諸痿喘嘔,皆屬於上;


諸禁鼓?,如喪神守,皆屬於火;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諸病有聲,鼓之如鼓,皆屬於熱;


諸病?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諸轉反戾,水液混濁,皆屬於熱;


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屬於寒;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


此之謂也。


此總標百病各有所屬,名為病機。


機者,發動所由,為病之因也。


其機皆同,謂之皆屬。


然有陰陽、虛實、外感、內傷之異,必當細辨。


即如肝為風木之臟,風為陽邪而動泄,故諸風病之動掉眩冒者,皆屬於肝,然有外感之風,則為實邪,血少內生之風,則為虛邪也;


腎為寒水之臟,寒為陰邪而凝斂,故諸寒病之收引氣血者,皆屬於腎,然有外感之寒為實邪,而可發散,有陽虛內生之寒,必當溫補也,其余諸證,莫不皆然矣;


諸氣?郁,皆屬於肺者,以肺主一身之氣也,?同賁,沖突之義;


脾為濕土之臟,故諸濕腫滿,皆屬於脾也;


瞀音茂,昏?也,螈者,抽搐,由火甚生風,故皆屬於火也;


心主血脈,血中熱鬱,或因邪閉,而成痛癢瘡瘍,故皆屬於心也;


肢冷為厥,起於足經鬱閉,氣不周行,固者二便不利,泄者二便滑泄,故皆屬於下也;


肺熱葉焦,發為痿?,肺病則喘,胃氣上逆則嘔,故皆屬於上也;


禁同噤,諸禁鼓?者,切牙發戰,或因外邪,或因氣閉,抑遏心火不伸,故如喪神守,皆屬於火也;


痙者,經脈強急,不得屈伸,濕閉氣血,不得流通,故皆屬於濕也;


火性上炎,故諸逆衝上,皆屬於火,而有虛實之大異也;


諸腹脹大,由脾氣壅滯,濕熱不行,故皆屬於熱,然有陽虛不運,或食積不消,多端不同也。


狂躁是陽動,故皆屬火,然更有虛實之殊也;


諸暴強直,與痙相類,此言屬風者,大抵動掣者為風,不動者濕閉,如風,則有血虛而生者,與外感治法迥別也,諸病有聲,鼓之如鼓者,如胸腹鳴響,按之有聲之類,病因多端,總由氣火不得流通,故皆屬於熱也;


?腫濕火,疼酸驚駭肝火,故皆屬於火也;


諸轉反戾,水液混濁者,濕火內閉,反側不安,故皆屬於熱也;


水液澄澈清冷,則為寒矣;


諸嘔吐酸,肝膽火逆也,暴注下迫者,火性急速下迫,大便暴瀉也。


以上一十九條,止有水液澄澈清冷屬寒,余皆屬火、屬熱者,蓋外邪雖寒,傳裡則多隨陽氣化熱,故劉河間言六氣皆從火化,是陰陽變化自然之理也。


但皆有虛實之分,虛實不辨,殺人於反掌間矣。


故當詳審病機,而謹守理法,又必反復推求其有邪無邪,為虛為實,先察其五行生克、六氣勝復之道,疏通其氣血,使周流於臟腑、經絡,而致調達和平,方能愈病而保生也。


若河間止論其實,未詳其虛,粗疏不可為法。


其發明《內經》至理,辨別陰陽、虛實、表裡、寒熱精細周至者,惟仲景一人而已。


學人可不悉心體究其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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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本於天地氣化
 

素問‧生氣通天論


帝曰: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


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其生五,其氣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


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勿能害也,此因時之序。


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


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此總標外感、內傷所由起也。


人與天地同根,故形氣之在天地間、六合內者,有九州;


在人身者,有九竅,有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者也。


所稟以生者,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氣;


所賴以養者,有三陰三陽之生化萬物也。


其陰陽五行,氣化流行,必有衰旺偏駁,偏駁者為邪氣。


若不善調理,數犯其邪氣,則傷人。


故天地之氣化,為人生壽命之本也。


若人身之氣,能如蒼天之氣之清淨,則心神和而志意治,其身中陽氣固密,雖有賊邪,勿能為害,此為順天時氣化之序。


故聖人傳教,以養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也。


如失之而受邪,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此謂自傷,而元氣削也。


推原其要,在清淨而治意志,為卻病養生之道也。


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


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


因於寒,體若燔炭,汗出而散;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軟短,小筋弛長,軟短為拘,弛長為痿;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此承上文,言人身陽氣當如蒼天之清淨,與日之光明,則心神和而志意治,如失其所,則折壽,而神明不彰矣。


故天之健運而不息者,以天體清淨,而日光明照也,人能心淨氣清,則神光自然彰明矣。


良以人身陽氣根於陰,自下而上升,外行以為衛也。


升必有降,內外周流,欲如機樞之運轉,而循環不息者,起居如有驚擾,則神勞氣動,而陽不固密,外邪因而傷之。


若因傷於暑者,暑當與汗俱出勿止,蓋暑由火濕合化,汗出而濕去,火亦得泄也,若火盛上炎,則心煩而肺氣喘喝,或氣平靜而心火不寧,則必多言;


若因傷於寒邪,表陽被遏、則身熱如燔炭,仲景所云脈緊身熱無汗為傷寒,用麻黃湯發汗,汗出則解散矣,此言陽經傷寒者,若寒傷陰經,則無身熱頭痛,非可發汗也;


若因傷於濕者,地之濕氣,下先受之,霧露濕邪,上先受之,濕邪蒙蔽清陽,則頭目昏重,如被包裹之狀,濕侵筋脈,陽郁化熱,而不急為攘除,則筋傷而大筋軟短,小筋弛長,乃成拘攣痿之病矣;


因於氣為腫者,其濕不傷筋而傷陽氣也,蓋脾為太陰濕土,而主肌肉,濕邪傷陽而脾困,則肌肉腫矣,脾土旺於辰戌丑未四季,為一歲之綱維者,脾傷身腫,而遇四維土旺之時不愈,至旺氣過而時令相代,則陽氣竭而死,故曰:四維相代,陽氣乃竭也。


舊注四維解作筋骨血肉,或解作四肢,而筋骨血肉與四肢,又如何相代?


則全無義理可通矣。


況《至真要大論》岐伯曰:夫氣之生,與其化,衰盛異也。


寒暑溫涼,盛衰之用,其在四維。


蓋言寒暑溫涼之氣流行,有盛衰而後有變化,當變化之際,在辰戌丑未之四季,而立春夏秋冬之四時,故土旺四季,而為一歲之綱維也。


所以然者,春夏秋冬是木火金水四氣,金木水火互相克賊,必賴四季之土於中調理維持,方成造化之功,故曰:盛衰之用,其在四維。


觀此,其義理豈不確然可證乎!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辟積於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乎若壞都,汨汨乎不可止。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使人薄厥。


有傷於筋,縱,其若不容,汗出偏沮,使人偏枯。


汗出見濕,乃生痤?。


高粱之變,足生大疔,受如持虛。


勞汗當風,寒薄為?,郁乃痤。


上節言外邪所傷,此明勞欲所傷也。


篇首云清淨則志意治而陽氣固,若煩勞不息,則陽氣鴟張,化為邪火,火熾則水耗,水者,精血所由生也,其水漸耗,而至精絕不生,其邪僻之氣蓄積,而至夏令火旺之時,身中灼熱如煎,而經脈鬱閉,陽氣不得周行四肢,故反厥冷,名曰煎厥,俗稱骨蒸干血勞者也。


目得血而能視,精血枯,故目盲,精脫者耳聾,故氣閉不通,而耳不能聽,傷損至此,身如潰敗之壞都,而氣血流散,如無防之水,汨汨乎不可止遏而收攝,雖有藥石,莫能治矣。


若肝為剛臟,藏血而屬木,主春升之氣,大怒則肝氣逆,而其充形之氣機遏絕,血隨氣鬱,而菀結於上焦,因而營衛閉塞,經脈不通,使人薄厥者,怒氣急迫暴厥也。


肝主筋,故致有傷於筋,而弛縱不能束骨,則行立戰掉,其若不能整容也。


夫氣主煦之,血主濡之,陽氣乖逆,則營衛不和,而汗出偏沮,沮者,漏泄也,《月令》所云:地氣沮泄,是津液不能周流,乃從或左或右而漏泄,以成偏枯之證也。


以上皆言情欲所傷者也。


如或汗出腠開之時,而受濕邪,逆閉營氣,乃生痤?、瘡癤之類也。


其有素貪高粱濃味而致傷者,足以生大疔毒,不止痤?而已,良以日逐所蘊邪熱,如持虛空之器而受物,其積蓄深也。


若因勞汗出,而當風寒迫郁表陽,或為為痤,俗稱粉痣之類,皆淺在皮腠,尚無大害也。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開闔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僂。


陷脈為?,留連肉腠。


俞氣化薄,傳為善畏,及為驚駭。


營氣不從,逆於肉裡,乃生癰腫。


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


故風者,百病之始也,清淨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時之序也。


故病久則傳化,上下不並,良醫弗為。


故陽蓄積病死,而陽氣當膈,膈者當瀉,不亟正治,粗乃敗。


以上皆題陽氣,謂陰陽兩平,中和之氣也。


其中和而精粹者,以養心神,中和而柔潤者,以養筋骨,敷布周流,內自臟腑,外達經絡,表裡陰陽,循環無間者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如氣有乖逆,而升降開闔,不循軌則,外寒因而從之,使筋脈拘急,乃生大僂者,大體傴僂不伸也。


如或邪陷血脈,營氣鬱結,則成瘰?、鼠?等瘡。


如邪留連肉腠,與穴俞之氣逼迫,久而侵入五內,傳為善畏驚駭之病,乃肝膽傷也。


若營氣不從軌則,逆於肉裡,乃生癰腫也。


肺藏魄,皮毛為肺之合,汗出毛竅,乃名魄汗,汗出未盡者,由形氣內弱,而邪風外加,穴俞以閉,乃發為風瘧也。


凡六氣之邪傷人必兼風,以風性尖利而易入,故風為百病之始也。


若身中陽氣清淨而固密,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能為害,此因順時序之氣化也。


大風苛毒,即《靈樞‧九宮八風篇》所云之虛風賊邪,故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至病久而邪傳化,則上升下降,陰陽相格,而不相並,謂陰陽不相交通,病至如此,雖有良醫,弗能為矣。


故其陽氣化為邪氣,蓄積至於病死,而邪陽之氣鬱結當膈,是當及早瀉之,乃不急急正治,而為粗工所敗者也。


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虛,氣門乃閉。


是故暮而收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


反此三時,形乃困薄。


此總結上文之義也。


上言陽因而上,衛外者也,故此專言衛陽之氣,晝行於身之陽分,故一日而主外。


平旦自陰而出於陽,其氣始生,日中而陽氣隆盛,日西則又入於陰,故外衛之陽氣虛,氣門乃閉。


是故暮而陽氣內收以拒外,無擾動筋骨,以傷內氣也。


表陽既虛,無見霧露陰濕之氣,以傷外體也。


如不知早、午、暮三時陽氣出入之序,而反逆之,則形氣乃困迫而致委頓矣。


此申明外邪所傷,必由陽氣內乏之故,以應上文陽氣固密,外邪弗能為害之義也。


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也;


陽者,衛外而為固也。


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


陽不勝其陰,則五臟氣爭,九竅不通。


是以聖人陳陰陽,筋脈和同,骨髓堅固,氣血皆從。


如是則內外調和,邪不能害,耳目聰明,氣立如故。


此又申明陰陽互根之理,以表必使和平,不可偏勝也,經中反復詳明,無非斯旨。


自朱丹溪造陽常有餘陰常不足之論,至張景岳又反其說,云陽常不足陰常有餘,兩家雖各有見解,不免晦經旨而迷後學也。


此節專標陰陽偏勝之病,尤為明著。


蓋陰陽之氣,出於命蒂,流為營衛。


命蒂,象太極也。


陰陽互根於太極,故偏亢則偏絕矣。


精者,陰中之陽也,陽根於陰,故陰藏精也;


起者,坤下起復也,而陰根於陽,故乾下變垢也,亟者,謂起而又起,無間斷,無窮已,乃陰陽相生而不息者。


其流為營衛,則營行脈中為陰,衛行脈外為陽,故陽者,衛外而為身之固也。


若有偏勝,而陰不勝其陽,則營行脈中者不足,故脈流薄弱而速疾,以陽勝而行速也;


及其甚也,氣盡歸並於陽,乃發狂病矣。


如陽不勝其陰,而陰屬臟,其氣凝滯,故不得調暢而相爭,清陽不能轉旋於表裡,以致九竅窒塞而不通也。


是故聖人備陳陰陽生化之道,必使氣血流通煦潤,而筋脈和同,骨髓堅固,則內外調和,邪不能害,自然耳目聰明,元氣建立如故矣。


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


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為痔;


因而大飲,則氣逆;


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謂聖度。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


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此明陰陽不調而致病者也。


風氣通於肝,風邪客之,侵淫日久,則化熱而傷陰精,精乃亡,由邪傷肝也。


肝主筋,既經邪傷,而又飽食,使脾氣困乏,則筋脈橫解,橫解者,弛懈也,脾困則生濕,濕邪下注而為腸?、痔漏也;


因而又大飲其酒,則氣逆;


更強用力,腎氣乃傷,而督脈損,高骨乃壞,高骨,背上天柱骨也。


故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若兩者不和,如四時之失序,而生化之道絕矣,因而和之,是謂聖人之法度,不循聖度,不能和也。


故陽強而不靜密,則偏亢而陰氣偏絕;


若陰氣和平,陽氣秘密,自然互相生化,而精神乃治也;


若陰陽析離而決裂,精氣乃絕而死矣。


因於露風,乃生寒熱。


是以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


夏傷於暑,秋為?瘧;


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


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四時之氣,更傷五臟。


風露之邪,必傷營衛,乃生寒熱之病。


凡邪之淺深傳化,病變多端。


是以春為風木司令,而傷於風者,邪氣留連不解,傳入腸胃而成洞泄之病,以風性疏泄也;


夏傷於暑者,邪客膜原,夏氣外浮而不即病,至秋涼風外束,邪不能容,乃發為?瘧,?音皆,?瘧者,以邪內結外閉而難出,日久不愈也;


秋傷於濕之濕,是燥字之訛,余前集《素問辨疑》已申明矣,蓋肺為燥金,秋為燥令,燥傷肺液,故上逆而咳,《痿論》曰:肺熱葉焦,發為痿?,經氣因之不周,則厥矣,若濕邪屬脾,多為腫病,而無咳逆,其訛可見也;


冬傷於寒者,腎為寒水之臟,而主冬令,同氣感召,邪伏於經而不即發,至春陽氣上升,邪化為熱,乃發為溫病。


此四時之氣更迭而傷五臟者,正為人身之氣通乎天氣,故氣有駁雜,即為所傷,又有偏亢、倚伏、傳變多端之病,統會上文義理,誠詳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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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問‧陰陽應象大論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而生寒暑燥濕風。


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


暴怒傷陰,暴喜傷陽。


厥逆上行,滿脈去形。


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乃不固。


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


故曰:冬傷於寒,春必溫病;


春傷於風,夏生飧泄;


夏傷於暑,秋必?瘧;


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此明天人合約氣化,以表外感內傷之由也。


蓋在天為氣,在地成形,皆四時五行之所生長收藏者也。


寒暑燥濕風,即水火金土木之氣以生者,人稟其氣而生,故有五臟化五行之氣,以生喜怒悲憂恐之五情。


是故縱情喜怒則傷氣,外感寒暑則傷形。


暴怒則氣逆化火而傷陰,暴喜則神蕩氣弛而傷陽。


陰陽偏傷,其氣厥逆而上行,則臟虛脈滿,氣血奔騰,勢將離形而去,蓋志者氣之帥也,氣者體之充也,喜怒動志而暴其氣,氣離形體而去也。


先傷氣者,後必至於傷形;


先傷形者,後必至於傷氣。


是故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命乃不固也。


舉喜怒,則悲憂恐亦然矣;


舉寒暑,則燥濕風亦然矣。


此內傷、外感之病因也。


重陰必陽,重陽必陰,由太極動極而靜,靜極而動,乃變化生成自然之道也。


故曰冬傷於寒云云者,證明前文四時之氣更傷五臟之義也。


如冬之陰令,而傷寒之陰邪,是為重陰,至春變為溫病,即重陰必陽之理也;


春之陽令,而傷風之陽邪,是為重陽,至夏而成飧泄,是陽邪傳陰,亦即重陽必陰之理也。


變化之道,皆可類推矣。


帝曰:法陰陽奈何?


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干,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此明陰陽偏勝之病狀也。


其陽邪勝而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者,營衛不通而氣上逆也。


齒干、煩冤、腹滿者,邪入臟腑,內外皆閉,不得發泄,故死。


能冬不能夏者,冬令陰旺,而陽邪勝者,或可耐時以調治,若夏令陽旺以助邪,則不能治矣。


其陰邪勝而陽虛,則身寒,汗出,身常清冷,數?而寒者,表陽已虛,寒甚則厥,厥則腹滿者,內陽又敗,故死。


能夏不能冬者,義與陽勝者同。


此陰陽更相勝負之變,而病形之能愈不能愈可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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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10:45 | 只看該作者

清濁氣亂

 
《靈樞‧五亂篇》帝曰:經脈十二者,別為五行,分為四時,何失而亂?


何得而治?


岐伯曰:五行有序,四時有分,相順則治,相逆則亂。


經脈十二者,以應十二月。


十二月分為四時,四時者,春夏秋冬,其氣各異,營衛相隨,陰陽已和,清濁不相干,如是則順之而治。


清氣在陰,濁氣在陽,營氣順脈,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胸中,是謂大悶。


故氣亂於心,則煩心密嘿,俯首靜伏,亂於肺,則俯仰喘喝,接手以呼;


亂於腸胃,則為霍亂;


亂於臂脛,則為四厥;


亂於頭,則為厥逆,頭重眩仆。


經脈為枝葉,五臟為根本。


五臟具五行之性,故經脈亦有五行之別,而五行之生化有序也。


手足三陰三陽十二經,以應十二月,乃分春夏秋冬四時之氣候。


是故營衛經絡,陰陽氣血,生化流行,皆合乎四時升降之氣,五行相生之序,則陰陽和平,清濁不相干,而各循其道,如是則為順而治也。


夫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


清氣為陽而上升,濁氣為陰而下降。


如清氣在陰而不升,濁氣在陽而不降,則使營氣順脈而行,不與衛和,衛氣逆行,則升降失序,而清濁相干,故曰:清氣在下,則為飧泄;


濁氣在上,則為?脹,隨其逆亂之處而現病也。


如亂於胸中,是謂大?,者,郁悶也;


亂於心,則煩心密嘿,俯首靜伏者,以心煩不欲言動也;


亂於肺,則氣壅塞,故俯仰喘喝,接手以呼者,兩手交接抵胸,始能呼氣以出也;


亂於腸胃,則為霍亂,吐瀉交作矣;


亂於臂脛,則陰陽經脈,交接之氣不通,故四肢厥冷也;


亂於頭,則氣厥上逆,頭重下輕,故目眩而跌仆也。


此雖止舉數端,而余處皆可概見矣。


然其所以致之者,必有外感內傷之因,要必求其所因而調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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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14:39 | 只看該作者

邪流八虛
 

《靈樞‧邪客篇》帝曰:人有八虛,各何以候?


岐伯曰:以候五臟。


肺心有邪,其氣流於兩肘;


肝有邪,其氣流於兩腋;


脾有邪,其氣流於兩髀;


腎有邪,其氣流於兩?。


凡此八虛者,皆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血絡之所游,邪氣惡血,固不得住留,住留則傷經絡骨節,機關不得屈伸,故病攣也。


兩肘、兩腋、兩髀、兩?者,五臟真氣之所過,經絡血脈之所游,為一身之機樞關要也。


故邪氣惡血,不得留住於此。


若五臟有邪,其氣外走,必由八處流行,而與惡血住留於此者,則傷經絡筋骨,機關窒塞,不得屈伸,而成拘攣之病。


故其稱八虛者,此八節機關,必要虛通,而氣血流行調暢,則無諸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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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15:31 | 只看該作者

營衛腸胃邪痹
 

《靈樞‧壽夭剛柔篇》帝問營衛寒痹之為病。


伯高曰:營之生病也,寒熱少氣,血上下行;


衛之生病也,氣痛時來時去,怫愾賁響,風寒客於腸胃之中。


寒痹之為病也,留而不去,時痛而皮不仁。


營為陰而行脈中,主血;


衛為陽而行脈外,主氣。


經在營分,絡在衛分。


營衛氣血,由經絡而周流表裡者也。


病在營,則經絡不得通和,故發寒熱而少氣,氣鬱則血不能四布,而但上下行走,故有因外邪而動血吐衄者,即營病之征也。


蓋血得寒則凝澀,得熱則妄溢也;


衛行脈外,其氣?悍而浮漫,其為病也,逆其氣勢,則郁結而痛,時來時去者,流走不定也,怫愾音費欷,郁悶而太息也,以其風寒客於腸胃,清濁相混,故又賁響也,賁同奔。


如寒邪痹而不去,則內時痛而皮不仁,不仁者,頑木不知痛癢,以大腸之氣外應於皮,而邪本由皮毛而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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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17:3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wzy_79 於 2013-3-4 11:24 編輯

風寒傷形  情欲傷氣
 

帝曰:形氣病之先後,外內之應奈何?


伯高曰:風寒傷形,憂恐忿怒傷氣。


氣傷臟,乃病臟;


寒傷形,乃應形;


風傷筋脈,筋脈乃應。


此形氣內外之相應也。


風寒由皮毛而入,故傷形,憂恐忿怒以動神志,故傷元氣,元氣根於臟,乃致臟病也。


若以風寒分之,寒為陰邪傷形,形者,統營衛、經絡、肌肉、筋骨而言也;


若風為陽邪,獨言傷筋脈者,兼內風而言也。


蓋筋脈肝心所主,肝血少,則生風,心勞動,則生火,故有外邪內邪之分,若外邪,則風傷衛,脈緩而有汗,寒傷營,脈緊而無汗,如仲景所論者,故先統言風寒傷形也。


又如《素問‧調經論》所云陰盛生內寒者,由內傷陽氣也。


如其傷陰血,則生肝風,而心火亦熾,風火交爍,必傷筋脈。


此形氣與內邪外邪之必相應,而有證狀可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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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17:57 | 只看該作者

外邪自淺入深


《素問‧繆刺論》岐伯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


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


如此,則治其經焉。


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命曰繆刺。


帝曰:愿聞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


其與巨刺,何以別之?


岐伯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也。


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命曰繆刺。


此節當與痹病篇眾痹、周痹各條合觀。


蓋凡外邪之由皮毛入者,必自淺而深,從絡入經,則內連五臟,散於腸胃,以陰陽十二經內通臟腑者也。


故陰陽俱感,五臟乃傷,然邪雖深入,其未離於經者,必當從經而治,以其由表而入,必使仍從表出,不可輕攻其裡,反使外邪內陷,則危矣。


故如仲景之治少陰病發熱者,邪不離經,乃用麻黃、細辛通經,以附子助裡達表,此邪之淺深,治法先後,不可不知也。


如邪先舍孫絡,留而不去,絡脈閉塞,不與經通,則邪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謂其病狀奇異也。


因大絡散布周身內外,交互錯綜,與經脈之徑直而有隧道者不同,故邪客大絡,則隨絡氣散漫游走,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皆與十二經相干涉,而分布於四肢之末,其邪游走,不入經俞,故為奇病,如俗名流火游風之類也。


治之當用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不同治經之法也。


若邪客於經,亦有偏左偏右,互相移易者,必用巨刺以治經,非同刺絡之法。


繆刺淺,巨刺深,以絡淺經深也。


邪在大絡,其痛游走無常,與經病之痛有定處者不同。


絡病之痛,言與經脈繆處者,與經回繞而不在經中。


蓋十二經交接之處,皆由絡脈通貫,而絡與經之首尾繆處,故命曰繆刺也。


此下皆言絡病,方脈家必須明之。


刺法另有專科,而藥治亦同一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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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19:30 | 只看該作者

邪客手足三陰三陽之絡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病。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支 ,胸中熱。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


邪客於陽蹺之脈,令人目痛,從內?始。


人有所墜墮,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


凡痹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


邪客於足陽明之絡,令人鼽衄,上齒寒。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咳者,溫衣暖食。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內食。


無故善怒,氣上走賁上,嗌中腫,不能內唾,時不能出唾者。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 ,不可以仰息。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尸,或曰尸厥。


以竹管吹其兩耳,剃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數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手足陰陽十二經交接之處,皆由絡脈通貫。


經如粗枝而直,絡如細枝而橫,由絡分枝而更細者名孫絡,故經有陰陽淺深,而絡亦如之,其部位皆隨經而繆處者也。


以上所列病證,皆絡氣行到之處邪客之,其氣或閉或逆,故現諸病。


其同一經而有重迭病證不同者,因經之首尾皆有絡,而部位又有淺深高下,故其現病各異也。


若其流行次序,及十二經所現病證,已詳經絡門中經脈篇,當合觀之,義理更明也。


惟絡脈既通經之首尾,而又散布周身,其孫絡淺在皮腠之間而脈愈細,故受邪則氣閉不通,凡麻木、痹痛及游走不定者,皆為絡病。


而陽絡在表,故傷則血外溢而為吐為衄;


陰絡在裡,故傷則血內溢而為便血溺血也。


外邪從絡入經,氣血自經注絡,而血隨氣行,自內出外,邪則由表入裡,故逆之而成病。


若氣血旺,邪不能入,故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但六氣之邪,有陰陽清濁之異,故亦隨類相感,或由皮毛而入於經者,或由口鼻而入從中道,而分走表裡者,其現證皆各不同,則必辨明而治之,故當洞明經絡部位之淺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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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20:47 | 只看該作者

邪隨時令氣候入客


《素問‧四時刺逆從論》岐伯曰: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帝曰:愿聞其故。


岐伯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脈;


夏者,經滿氣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


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


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


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


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


至其變化,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氣,辟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


此言天地陰陽五行之氣,升降流行,以春、夏、季夏、秋、冬五時,應木、火、土、金、水之五氣,而主生、長、化、收、藏,以滋養萬物。


人生氣交之中,故身中元氣,應天地之氣而浮沉。


浮則旺於表而衰於裡,沉則旺於裡而衰於表。


邪必乘衰而襲之,故亦隨時令氣候而入客於身,則有淺深部位不同也,每見秋冬風寒之邪,多從皮毛而入經絡,夏令暑濕之邪,多由口鼻而入脾胃。


其表裡元氣之衰旺,亦可征矣。


然此言其常理耳,至其變化為病,不可為一定之度。


良以人稟有強弱,感邪有重輕,要必審其受邪之處,從其經氣辟除其邪。


蓋經者,通表裡之道路,表裡之邪,皆可由之而辟除,除其邪,則亂氣不生而病自愈。


故仲景分六經以辨脈證而立治法,為傳軒岐之道脈也。


其不究心於仲景而流於淺陋邪僻者,豈不為軒岐之罪人哉。


又按《素問‧金匱真言論》曰:春氣者,病在頭;


夏氣者,病在臟;


秋氣者,病在肩背;


冬氣者,病在四肢。


與此篇相類,而各有義理不同,錄後虛風賊邪篇內,宜合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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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22:00 | 只看該作者

筋骨不得屈伸


《靈樞‧終始篇》曰: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


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筋攣,故屈而不能伸;


骨強,故伸而不能屈。


肝主筋,腎主骨,各守其主病者而治之也。


《素問‧平人氣象論》曰: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俯,筋將憊矣;


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則振掉,骨將憊矣。


此觀其行立之狀,知其筋骨之將憊。


憊者,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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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22:22 | 只看該作者

疹筋


《素問‧奇病論》帝曰:人有尺脈數甚,筋急而現,此為何病?


岐伯曰:此所謂疹筋,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現,則病甚。


疹者,結氣為病之義,故風熱之邪鬱結血絡,發為疹子。


此名疹筋者,肝主筋,腎水虧,不能養肝,其陽郁結於下,不得上達,故尺脈數甚,而肝枯筋燥,故筋急外現,其腹中亦必拘急不舒,白色黑色現,則金水不能相生,肺腎皆不調,則肝病更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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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23:46 | 只看該作者

二陽 三陽


《素問‧陰陽別論》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賁者,死不治。


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腫,及為痿厥?,其傳為索澤,其傳為?疝。


此言內傷陰陽之氣而發病也。


二陽者,陽明胃也。


胃氣由心脾發生,故其病有從損傷心脾而發者,蓋心者一身之主宰,而為脾之母,脾主為胃行津液,而生化氣血者也。


其有不得於隱情委曲之事,憂思郁結,則心脾俱傷,而無生化轉運之力,以致胃病食減。


若在女子,尤多此病,氣鬱血耗,則月事不下也。


久而傳變,其血枯生風,虛陽化火,風火消爍肌肉,而脾土敗矣。


土敗則肺金無生氣,乃成息賁,息賁者,氣餒而喘促,傳變至此,金水亦枯,無論男女,皆死不可治也。


凡經候二便之病,經義皆謂之不得隱曲,推其源,總由心脾郁結之所致也。


三陽者,太陽也。


其腑為膀胱,主藏津液而出小便,其經主一身之表而統營衛,外邪多由太陽經而入營衛,則發寒熱之病。


陽病者,上行極而下,故邪不解則下走,而營氣不從,逆於肉裡,乃生癰腫,傷及經脈,則為痿、為厥、為?。


?者,小腿後太陽經脈所行之處。


?音淵,?痛也。


又其傳變,則皮膚枯索而不澤,以太陽之氣榮於皮毛,氣不榮則枯也。


又傳為?疝者,其邪由經入腑,牽連陰筋,腎子頑木,名?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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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25:40 | 只看該作者

一陽 二陽一陰
 

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其傳為心掣,其傳為膈。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風厥。


一陽者,少陽也。


為生陽之氣所從出,故病則少氣;


清陽失於轉旋,肺不清肅下降,逆而善咳;


木氣不達,郁於土中,其氣下陷,故善泄瀉也;


其傳為心中若掣者,肝膽為風木,風木之氣擾動血脈,以心主血脈故也;


其傳為噎膈者,少陽為樞,樞不轉而三陽之氣皆逆,與痰涎膠結於膈也。


二陽者,陽明胃,一陰者,厥陰肝,二者同病,肝主驚,胃病聞木音則惕然而驚,故主驚駭;


胃不和,則肺氣不順,故背痛;


中脘濁壅,故善噫也;


呵欠本腎所主,今陽不轉旋,陰氣引之下行,故胃病亦有善伸數欠也。


胃為臟腑之海,而肝氣橫逆於中,則一身內外之氣,皆厥而不順,肝為風木,故名風厥,是內風乘胃,牙關緊急而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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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28:08 | 只看該作者

二陰一陽 三陽三陰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三陽三陰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


二陰者,少陰也,一陽者,少陽也。


少陽為陽經之樞,少陰為陰經之樞,陰陽樞紐皆病,則六經開闔失職,升降因之不調,而氣鬱勃,故病善脹心滿而善氣也。


善氣者,濁氣時從便出,俗謂之屁,以陽明不闔之故,然脹滿亦可以暫寬也。


三陽者,太陽也,三陰者,太陰也。


太陽為開而主表,太陰為開而主裡,二經俱病,則陰陽表裡之氣皆窒塞不開,而經脈不得周流,乃病偏枯痿易。


偏枯是身半邊偏廢,痿易者,肢痿或左或右,變易不定也。


以上舉三陰三陽發病之證,其因則有內傷外感之異,當詳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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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樓主| 發表於 2013-3-4 11:28:25 | 只看該作者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鳴。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


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


淖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


此總結上文之義也。


陰主內,陽主外,二氣偏亢,則內外爭擾,察其現證,知病之在陰在陽也。


陽擾於外者,腠理開泄,肺氣不固,魄汗不藏,流而不止也;


陰爭於內者,陰性凝斂,使陽不得循經周布,而四肢厥逆,其中陽內沖而起,化火熏肺,則肺氣喘鳴,是皆陰陽不和,內外格拒之故也。


陰之所生句下,必有脫文。


蓋陰陽之道,互相生化,陰之所生,其本在陽,陽之所化,其本在陰,要必推其所本而和之,則曰和也。


如偏亢者,瀉以和之;


不足者,助以和之。


是故陽亢為剛,若再與之剛,則為亢極而陽氣破散,陽散不能生陰,則陰亦消亡矣;


若陰已平而又益之,如積水成淖,則剛柔不和而陽沉伏,其氣不得至經,乃至偏絕,此皆不知和之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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