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聚、症瘕、痞塊方論】
《內經》云:積者,蓋厥氣生足?,?生脛寒,脛寒則血脈凝澀,凝澀則寒氣上入於腸胃,則?脹,?脹則腸外之汁沫迫聚不得散,日以成積。
猝然多飲食則腸滿;
起居不節,用力過度,則絡脈傷。
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衄血;
陰絡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後血;
腸胃之絡傷,則血溢於腸外,有寒汁沫與血相搏,則並合凝聚不得散而成積矣。
或外中於寒,內傷於憂怒,則氣上逆,氣上逆則六輸不通,溫氣不行,凝血蘊裹不散,津液澀滲,著而不去而成積矣。
故曰肝之積名曰肥氣,在左脅下,如覆杯,有頭足,久不愈令人發咳逆、瘧,瘧連歲不已。
心之積名曰伏梁,起臍上,大如臂,上至心下,久不愈令人煩心。
脾之積名曰痞氣,在胃脘右側,覆大如盤,久不愈令人四肢不收,發黃膽,飲食不為肌膚。
肺之積名曰息奔,在右脅下,大如覆杯,久不愈令人洒淅寒熱,喘咳發肺壅。
腎之積名奔豚,在小腹,上至心下,若豚狀,或下或上無時,久不愈令人喘逆,骨痿、少氣。
《難經》曰:積者,陰氣也。
聚者,陽氣也。
故陰沉而伏,陽浮而動。
氣之所積,名曰積。
氣之所聚,名曰聚。
故積者,五臟所生。
聚者,六腑所成也。
積者,陰氣也。
其始發有常處,其痛不離其部,上下有所終始,左右有所窮處。
聚者,陽氣也。
其始發無根本,上下無所留止,其痛無常處,謂之聚。
故以是別,知積聚也矣。
《原病式》曰:症者,腹中堅硬,按之應手。
然水體柔順,而今反堅硬如地者,亢則害承乃制也。
瘕者,腹中雖硬而忽聚忽散,無其常,故其病未及症也。
經曰:血不流而滯,故血內凝而為瘕也。
小腸移熱於大腸,乃為虛瘕;
大腸移熱於小腸,謂兩熱相搏,則血移而為伏瘕。
血澀不利,月事沉滯而不行,故云為?瘕,為?與伏同,傳寫誤爾。
陳無擇云:症瘕屬肝部,積聚屬肺部。
失症者,堅也;
瘕者,假也。
假物而成形,然七症八瘕之名,經論亦不詳出,雖有蛟、蛇、鱉、肉、發、虱、米等七證,初非定名,偶因食物相感而致患爾。
若婦人症瘕,則由內、外、不內外因,動傷五臟氣血而成,古人謂為痼疾,以蛟、蛇等為生瘕,然亦不必泥此,並屬血病。
蛇、發等事皆出偶然,但飲食間誤中之,留聚假血而成,自有活性。
亦猶永徽中,僧病噎者,腹中有一物,其狀如魚,即生瘕也。
潔古云:養生積自除,譬如滿座皆君子,縱有一小人,自無容地而出。
令其真氣實,胃氣強,積自消矣。
潔古之言豈欺我哉?
《內經》曰:「大積大聚衰其大半而止。」
滿實中有積氣,大毒之劑尚不可過,況虛中有積者乎?
此乃治積之一端也。
邪正虛實,宜詳審焉。
丹溪云:凡積病不可用下藥,徒損真氣,病亦不去,當用消積藥使之融化,則根除矣。
又云:氣不能作塊成聚,塊乃有形之物也,痰與食積,死血而成也。
在中為痰飲,在右為食積,在左為死血。
大法咸以軟之,堅以削之,行氣開痰為主,用海石、三棱、蓬莪朮(以上俱用醋煮)、香附、桃仁、紅花、五靈脂之類為丸,石鹼白朮湯送下。
凡婦人腹中有塊,多屬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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