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文公十八年】
【經】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於臺下。
秦伯犖卒。
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
冬十月,子卒。
夫人姜氏歸於齊。
季孫行父如齊。
莒弒其君庶其。
【傳】十八年春,齊侯戒師期,而有疾,醫曰:「不及秋,將死。」
公聞之,蔔曰:「尚無及期。」
惠伯令龜,蔔楚丘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
君亦不聞。
令龜有咎。」
二月丁丑,公薨。
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蜀之父爭田,弗勝。
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蜀仆。
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驂乘。
夏五月,公遊於申池。
二人浴於池,蜀以撲抶職。
職怒。
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傷!
」職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
乃謀弒懿公,納諸竹中。
歸,舍爵而行。
齊人立公子元。
六月,葬文公。
秋,襄仲、莊叔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
文公二妃敬贏生宣公。
敬贏嬖而私事襄仲。
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
仲見於齊侯而請之。
齊侯新立而欲親魯,許之。
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
書曰「子卒」,諱之也。
仲以君命召惠伯。
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入必死。」
叔仲曰:「死君命可也。」
公冉務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聽?」
弗聽,乃入,殺而埋之馬矢之中。
公冉務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復叔仲氏。
夫人姜氏歸於齊,大歸也。
將行,哭而過市曰:「天乎,仲為不道,殺適立庶。」
市人皆哭,魯人謂之哀姜。
莒紀公生大子仆,又生季佗,愛季佗而黜仆,且多行無禮於國。
仆因國人以弒紀公,以其寶玉來奔,納諸宣公。
公命與之邑,曰:「今日必授。」
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曰:「今日必達。」
公問其故。
季文子使大史克對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隊。
曰:『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
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
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
作《誓命》曰:『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奸。
主藏之名,賴奸之用,為大兇德,有常無赦,在《九刑》不忘。』
行父還觀莒仆,莫可則也。
孝敬忠信為吉德,盜賊藏奸為兇德。
夫莒仆,則其孝敬,則弒君父矣;
則其忠信,則竊寶玉矣。
其人,則盜賊也;
其器,則奸兆也,保而利之,則主藏也。
以訓則昏,民無則焉。
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兇德,是以去之。
「昔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豈、檮寅、大臨、龍降、庭堅、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愷。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忠肅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謂之八元。
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於堯,堯不能舉。
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後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地平天成。
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內平外成。
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行兇德,丑類惡物,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天下之民謂之渾敦。
少嗥氏有不才子,毀信廢忠,崇飾惡言,靖譖庸回,服讒蒐慝,以誣盛德,天下之民謂之窮奇。
顓頊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告之則頑,舍之則嚚,傲很明德,以亂天常,天下之民謂之檮杌。
此三族也,世濟其兇,增其惡名,以至於堯,堯不能去。
縉雲氏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厭,聚斂積實,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以比三兇,謂之饕餮。
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兇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禦魑魅。
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為天子,以其舉十六相,去四兇也。
故《虞書》數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無違教也。
曰『納於百揆,百揆時序』,無廢事也。
曰『賓於四門,四門穆穆』,無兇人也。
舜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今行父雖未獲一吉人,去一兇矣,於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幾免於戾乎! 」
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將奉司城須以作亂。
十二月,宋公殺母弟須及昭公子,使戴、莊、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馬子伯之館。
遂出武、穆之族,使公孫師為司城,公子朝卒,使樂呂為司寇,以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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