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胎產論第二十九(帶下附)】
論曰。婦人童幼天癸未行之間。皆屬少陰。天癸既行。皆從厥陰論之。
天癸已絕。乃屬太陰經也。
治胎產之病。從厥陰經者。是祖生化之源也。
厥明與少陽相為表裡。故治法無犯胃氣。及上二焦。為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
發汗者。同傷寒下早之證。利大便。則脈數而已動於脾。利小便。則內亡津液。胃中枯燥。制藥之法。能不犯三禁。則榮衛自和。榮衛和而寒熱止矣。
外則和於榮衛。內則調於清便。先將此法為之初治。次後詳而論之。
見證消息。同壞證傷寒。為之緩治。或小便不利。或大便秘結。或積熱於腸胃之間。或以成。或散血氣而為浮腫。蓋產理多門。故同傷寒壞證。如發渴用白虎。氣弱則黃。血刺痛而用以當歸。腹中痛而加之芍藥。以上例證。不犯三禁。皆產後之久病也。
凡產後暴病。禁犯不可拘也。
如產後熱入血室者。桃仁承氣抵當湯之類是也。
胃堅燥者。
大承氣不可以泄藥言之。產後世人多用烏金四物。是不知四時之寒熱。不明血氣之虛與實。盲然一概。用藥如此。而愈加增劇。是醫人誤之耳。大抵產病天行。從增損柴胡。雜證從加添四物。然春夏雖從柴胡。秋冬約同四物。藥性寒熱。病證虛實。不可不察也。
四物湯常病服餌。四時各有增損。今具增損於後。
春倍川芎。(一曰春二曰脈弦三曰頭痛) 夏倍芍藥。(一曰夏二曰脈洪三曰泄) 秋倍地黃。(一曰秋二曰脈澀三曰血虛) 冬倍當歸。(一曰冬二曰脈沉三曰寒而不食) 此常服順四時之氣。而有對證不愈者。
謂失其輔也。春防風四物。(加防風倍川芎) 夏黃芩四物。(加黃芩倍芍藥) 秋天門冬四物。(加天門冬倍地黃) 冬桂枝四物。(加桂枝倍當歸) 此四時常服隨證用之也。
如血虛而腹痛。微汗而惡風。四物加朮桂。謂之腹痛六合。
如風虛眩暈。加秦艽羌活。謂之風六合。
如氣虛弱。起則無力。匡然而倒。加厚朴陳皮。 謂之氣六合。
如發熱而煩。不能安臥者。
加黃連梔子。謂之熱六合。
如虛寒脈微。氣難布息。不渴清便自調。
加乾薑附子。謂之寒六合。
如中濕身沉重無力。身涼微汗。加白朮茯苓。謂之濕六合。此婦人常病。及產後病通用之藥也。
治婦人虛勞。局方中謂之首尾六合者。如大聖散下熟乾地黃丸。是治無熱虛勞。專其養也。
中道藥也。牡丹煎丸。空心食前。人參荊芥散。臨臥食後。是治有熱虛勞藥也。
治婦人懷胎腹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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